3月
3月1日(正月二十九日) 四川同盟会会员谋举义于广安,由熊克武组织同盟会会员为突击队进攻广安州署,佘英率会党攻巡防营,秦炳集合会党、学生增援。当夜,熊克武率队入城,突进州署,因佘英所部受阻,熊克武孤军作战,寡不敌众,脱险出城,起义失败。
△ 安徽、河南、山东交界处杨集镇大刀会、白莲教、联门教联合起事。
△ 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编定现行刑律。
3月3日(二月初一日) 外务部复照林权助,允释“第二辰丸”,对下日旗事道歉,所载军火则予扣存,并提议由英人公断。
3月4日(二月初二日) 孙中山致函苏门答腊岛流石同盟会会员,对该埠同志热心公义,协力筹款以助革命军之用一事表示欣慰。“深望始终勿懈,益求进步”。
△ 日公使林权助就“第二辰丸”案会晤军机大臣那桐、袁世凯等,反对具结释船、扣存军火,并转告日本政府回训不同意公断。
3月5日(二月初三日) 外务部就“第二辰丸”日旗被撤下一事,照会林权助表示歉忱,并告将惩戒办事失当人员。
△ 清廷以河南布政使袁大化署山东巡抚;调陕西布政使朱寿镛为河南布政使,以广东按察使王人文为陕西布政使。
△ 督办津浦铁路大臣吕海寰奏准在京设立津浦铁路总公所,于南段、北段设立总局,会同聘用之德、英两公司分别办理。
△ 上海公共租界有轨电车正式通车。
3月6日(二月初四日) 外务部、邮传部与中英公司在北京签订沪杭甬(即前苏杭甬)铁路借款合同,款额150万英镑。
△ 清廷赏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尚书衔为驻藏办事大臣,仍兼边务大臣。
△ 清廷调湖广总督赵尔巽为四川总督,四川总督陈夔龙为湖广总督。
3月7日(二月初五日) 孙中山自河内致函邓泽如,告以决意来新加坡筹款10至20万元,运动清军归降,“而兵不血刃以取南宁、龙州为革命军之根据地”。
3月8日(二月初六日) 伊犁将军长庚奏准新疆库存黄金留备该省办理新政之用。
3月9日(二月初七日) 清廷命新任驻藏办事大臣赵尔丰将藏中应办各事通盘筹划,详拟章程,次第奏请施行;并着度支部按年筹拨的款银五六十万两,俾济要需。
△ 康有为致书梁启超,力主联络肃亲王善耆以打击袁世凯。
△ 农工商部奏请整顿全国棉业,拟分调查、提倡、保护三期进行。
△ 邮传部奏报,疏浚运河事宜应由沿河各省督抚体察情形,分别办理。
3月11日(二月初九日) 宪政编查馆奏准订定《结社集会律》35条,其中规定现任职官亲莅各社会研究政治学术者,必须向本管长官陈明。
△ 云贵总督锡良奏称,滇省绿营官兵分别酌拟裁留,并将腾出饷需作为添练新军,扩充巡警之用。
3月12日(二月初十日) 清廷通谕法部、大理院及各省督抚着即通饬所属各员,实心清理讼狱。
△ 端方奏请裁撤两江矿政调查局,改设江南矿政总局。
3月13日(二月十一日) 外务部复照法公使巴思德,提出补订《中越边界会巡章程》,防范革命党人以越南为据点,在滇桂边境起事。
△ 日公使林权助照会外务部,提出解决“第二辰丸”案五项要求:一、道歉;二、赔款;三、惩官;四、释船;五、收买被扣军械。越二日,外务部复照林权助接受五项要求。
△ 清廷据盛宣怀奏,谕准汉冶萍煤铁矿合并,招股扩充,以盛宣怀兼任经理。
3月14日(二月十二日) 宪政编查馆奏准《报律》45条。其中规定:各类报纸,应“送由该管巡警官署或地方官署随时查核按律办理”;“报纸不得揭载:诋毁宫廷之语、淆乱政体之语、扰害公安之语、败坏风俗之语”。
3月15日(二月十三日) 新加坡革命同志以孙中山抵埠咸感振奋,是日举行第二次革命演说大会。清廷命驻新加坡总领事向海峡殖民地总督要求驱逐孙。新加坡当局曾传问孙,但并未下逐客令。
△ 姜桂题率豫军南下镇压江浙太湖一带“盐枭”,路经安徽和州大肆骚扰,戕毙民命,群情激愤,商民罢市。
△ 旅沪两广同乡会开特别大会,讨论“第二辰丸”案,决议倡导抵制日货。
3月17日(二月十五日) 孙中山在新加坡函约苏汉忠晤面。
△ 日公使林权助照会外务部,对外务部接受“第二辰丸”案五项要求之解决办法,日政府无异议。此案遂告议结。
3月18日(二月十六日) 直隶隆平县知县吕调元因举办四乡巡警兼筹学堂经费勒收捐款,引起民众不满,东北乡枣林村等十余村农民数千人进城要求免捐,知县关闭城门,农民立向城上投掷砖石,伤巡官李道明,坠落城下。警兵开枪,打死农民五人,伤六人,农民愤激攻入城内,毁巡警局,释放习艺所犯人。
△ 北京风雅报馆因言论激烈被查封。
△ 粤商自治会因“第二辰丸”案,在广州召开大会,议定以17日(释放“第二辰丸”日期)为国耻纪念日,声明决不承认赔款。会后率万余群众到总督衙门请愿,要求粤督张人骏拒绝接受日本各项屈辱要求。
△ 农工商部右侍郎杨士琦奏报考察南洋侨商情形。
3月19日(二月十七日) 清廷谕署黑龙江巡抚程德全因病解职,以奉天左参赞周树模署黑龙江巡抚;实授朱家宝为吉林巡抚。
3月20日(二月十八日) 粤商自治会为“第二辰丸”案在广州举行大会,到数万人,当场烧毁日货,决定推行维护主权,抵制日货运动。
△ 外务部电两广总督张人骏,将“第二辰丸”案结办情形晓喻绅民,平息罢市暴动。
3月21日(二月十九日) 外务部据日公使林权助之请,电两江总督端方,禁止抵制日货。
3月22日(二月二十日) 新疆维吾尔族群众两万余人暴动。
△ 清廷据外务部奏请重申禁烟,着民政部、度支部迅即会订稽核章程,严加执行。
△ 出使法国大臣刘式训奏请妥定臣民国籍条例。
3月23日(二月二十一日) 外务部电上海道梁如浩,令其设法禁阻粤商抵制日货。旋梁如浩致书商务总会,劝告广东寓沪绅商,停止抵制日货。
△ 清廷命外务部右丞胡惟德为出使日本大臣。同日又命考察宪政大臣达寿回京供职,改派出使日本国大臣李家驹为考察宪政大臣。
△ 河南巡抚林绍年奏请改旧设仕学馆为法政学堂。
3月24日(二月二十二日) 调任四川总督、湖广总督赵尔巽奏报,湖北设立谘议局,先行筹划选举区域,设法政学堂,省城设立全省地方自治局,并于法政学堂附设自治研究所,另设调查局一所。
3月27日(二月二十五日) 黄兴奉孙中山命,率黎仲实及华侨200余人自安南进攻钦州,乡民纷燃爆竹欢迎,沿途击溃小股清军。
3月28日(二月二十六日) 清廷命出使意大利大臣黄诰来京,调出使荷兰大臣钱恂为出使意大利大臣,又命保和会专使陆徵祥为出使荷兰大臣。
3月29日(二月二十七日) 清廷命京外各厂暂行停铸铜元数月,俟铜元价值稍平,察看市面情形,再行复铸。
3月30日(二月二十八日) 黄兴率革命军击溃钦州清军一营。次日,革命军进至大桥,再败清军两营。
△ 上海新租界聘自尔电车公司工人罢工,要求缩短工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