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汪精卫集团投敌" class="reference-link">第三节 汪精卫集团投敌
一 汪精卫秘密出逃" class="reference-link">一 汪精卫秘密出逃
淞沪战役失利之后,国民政府已难以在正面战场立即组织有效反击。首都南京的失陷,更给国人心理以沉重打击。如何阻止日军的进攻势头,是中国政府面对的严峻问题。台儿庄战役的获胜,不仅没有改变整个战场局势,反而使日本当局恼羞成怒。为挽回面子,侵华日军开始组织规模巨大的秋季攻势,目标直指国民政府所在地武汉。身为国民党副总裁的汪精卫及其同伙,因对抗战前途悲观失望,根本看不到日本外强中干的本质,反而被它的表面凶焰所吓倒。在继续大力散布抗战必败论的同时,汪精卫等人开始走上投敌之路。
1938年8月间,就在高宗武秘密访日之后,周佛海向汪精卫进言称:“战争如此扩大而继续下去,中国固不得了,日本也不得了。……为中国为日本,请速定相救之道。”汪精卫也叹息道:“我早就反对战争,赞成和平,惟不知道日本对中国究竟要求什么条件。如系亡国的条件,苛刻的条件,有碍中国生存独立之条件,我们只有抗战下去了。”(156)这段话虽然加上了“为中国”的字眼,但却如实反映了汪精卫等人迫切对日乞和的心情。当时他们只知道日本内部有谋和意向,但不知道日本具体的要价。为此,他们急忙派梅思平前往香港,协助高宗武与日本联络。
同年10月,梅思平与松本重治在香港多次密谈,基本摸清了日方的初步要价。汪精卫等人的对日乞和活动,开始逐步进入新阶段。这时,全国抗战呈现出十分复杂的局面:国民党正面战场形势严峻,日军分多路向武汉猛攻,武汉失守已成早晚之事。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和新四军,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浴血奋战,不仅力量迅速壮大,而且在日本占领区内建立起大小十余块根据地和游击区,对日军构成巨大威胁,并为坚持长期抗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此形势下,汪精卫等人终日坐立不安。他们既震惊于大片国土之迅速沦丧,对抗战前途悲观到了极点,同时其暂时压抑的恐共、反共情绪急剧膨胀。于是,他们一面暗中积极与日本相勾结,一面又利用各种场合,大肆散布亡国言论,公开向日本乞和。
10月11日,武汉危在旦夕,汪精卫向海通社记者发表谈话,吐露“肺腑之言”:“中国在抵抗侵略之际,同时并未关闭第三国调停之门,不过此次调停之能否成功,须视日本和平提议之内容为断耳。如条件不妨碍中国之生存与独立,则或可为讨论之基础,否则绝无谈判之余地。”(157)十天后,广州失陷。汪精卫当天向路透社记者发表谈话时称:“如日本提出议和条件,不妨害中国国家之生存,吾人可接受之,为讨论之基础,否则无调停余地。一切视日方所提出之条件而定。”“吾人愿随时和平,不过须有不妨碍中国独立条件耳。”“就中国而言,吾人未尝关闭调停之门户,在比京九国公约会议时,吾人未尝拒不接受调停。去年德政府出面斡旋时,吾人亦未尝拒绝之。即在最近,国联讨论适用盟约十七条时,吾人曾有准备结束战争之表示。”(158)
广州武汉相继失陷,国民党高层人士中失败主义、悲观主义弥漫,汪精卫明确主张对日议和,与蒋介石的主战立场直接对立。10月24日,部分国民党高层人士对于和战问题发生了激烈争执。据王世杰日记所载:“今日在汪精卫先生处参加谈话会,汪、孔均倾向于和平,孙哲生力称决不可和,言时声色俱厉。余谓政府欲祛一般人对于抗战前途之疑惧,当向参政会提出一个比较切实的继续抗战计画,空洞的主张不足以镇定人心。”(159)在10月26日的国防最高会议上,“会场中各人均有垂头丧气之情形,惟孙科似不在乎”(160)。在汪精卫集团的核心分子周佛海看来,“除共党外,一般人心理几全部望和……惟日本既不能取消一月十六号声明;而蒋先生又不能、且不可下野,和将从何谈起”(161)?当时蒋介石在湖南前线致电国民党中央常委,征询今后方针,“闻孙哲生电复主战,并主接受共产党所提意见,以加紧团结;汪精卫先生主张设法请英德出任调停,陈果夫亦然”(162)。蒋介石本人则认为,中国到了对日宣战的时候了,他在日记中写道:“对敌宣战之利害,此时海口全被封锁,吾国已无顾忌,若我宣战,美国应实施中立法,乃可断敌军向美购油钢之路,实于我为有利。”(163)“此后抗战建国必须从新做起,彻底检讨过去之缺点与将来之改革”(164)。他还致电张群“属参政会讨论宣战案”(165)、“宣传宣战事”(166)。10月31日,蒋介石在湖南南岳发表《为国军退出武汉告全国国民书》,表示政府保卫武汉军事,其主要意义原在于“阻滞敌军西进,消耗敌军实力,准备后方交通,运积必要武器,迁移我东南与中部之工业,以进行西北西南之建设”,“抗战军事胜负之关键,不在武汉一地之得失,而在保持我继续抗战持久之力量”,并号召全国同胞抱定“宁为玉碎,毋为瓦全”之决心,争取国家与民族的彻底解放(167)。次日,他还指示陈布雷:“告国民书可即发外电,使敌知我抗战到底之决意也。”(168)蒋介石的上述立场,使得汪精卫集团彻底失望了。
汪精卫本人急于求和的态度非常明确,汪集团的其他成员紧跟而上,在自己控制的媒体上连篇累牍地发表所谓讨论“和平”的文章,大力鼓吹天下没有不结束的战争,战争结束便是和平,中国与日本的战争也有结束的时候,所以“和平”不是不可以谈的。他们大力宣传:“中国的国力已不能再战了,非设法和平不可了。”“现在我们已无路再退,再退只有退西北,我们结果必为共产党的俘虏。”(169)陶希圣声称:“自武汉、广州陷落以后,中国没有一个完全的师,说打是打不下去了”,“再打下去,只有更加沦亡,更加无望”,“应考虑存亡绝续的办法”,“及时谋战争的结束”(170)。
然而,大敌当前,投降主义不得人心。为揭露投降派的真面目,中国共产党在重庆创办的《新华日报》于10月15日发表评论,严正指出:“时至今日,如犹有人欲谋妥协或投降者”,“实系破坏吾人抵抗外侮之决心,无疑为一汉奸,为虎作伥”,“势将为国人所弃”(171)。其后,又连续发表题为《粉碎一切汉奸伪组织》、《对基本国策不容含糊》等社论,对汪精卫集团的“和平”言论痛加驳斥。国统区非汪伪集团控制的报纸,也纷纷发表社评,斥责汪派“和平”言论。同时,海外爱国华侨也发表函电,严辞驳斥这些汉奸言论。函电严正指出:“今日国难愈深,民气愈盛,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继续抗战,终必胜利,中途妥协,等于自杀。”同时明确表示:“海外全侨,除汉奸外,不但无人同意中途和平谈判,抑且闻讯痛极而怒。”(172)10月28日,旅外侨民参政员向国民参政会提出“敌人未退出我国以前,公务员谈和平便是汉奸国贼”的提案,获得多数参政员响应,并被正式表决通过。上述这一切,反映出全国人民坚持抗战、反对投降的鲜明立场。
汪精卫身为国民党副总裁兼国民参政会议长,对全国人民反对投降的强烈呼声根本不予理睬,照样我行我素。然而,他所宣扬的“和平”理论越来越不得人心,在强烈抗日气氛的包围下,自己处境非常孤立。他深知,要实现对日谋和,必须离开重庆,从外部发动“和平运动”。“重光堂”会谈的结果正好为他提供了这样的机会。
11月27日,梅思平将同日方达成的“密约”带到重庆。汪精卫立即召集周佛海、陶希圣、陈璧君、曾仲鸣等人讨论,一连开了七八次会。与会者对“密约”的内容表示可以接受,但对是否离开重庆心存疑虑,意见不一。汪精卫夫人陈璧君竭力主张离开重庆,寻找“新的”出路。这一意见最后得到汪精卫、周佛海等人的赞同(173)。
事实上,汪精卫等人与蒋介石集团的权力冲突,亦是他们打算逃离重庆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汪精卫为同蒋介石争夺国民党的最高权力,曾经进行过多次尖锐的斗争。抗战爆发以来,汪虽担任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国防最高会议副主席、国民党副总裁、国民参政会议长等职,但仍位居蒋介石之下,且手中没有实权,对此他深感不满。1938年3月底,国民党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蒋介石被推选为国民党总裁,汪精卫为副总裁,“汪于接受推举之即席演说中,即有不自然之情态见于词色”(174)。对于汪精卫所处的地位,陈璧君十分不满,她曾露骨地说:“难道当汉奸也坐第二把交椅吗?”(175)周佛海也是个权力谜,由于在抗战爆发后失宠,他对蒋介石也心怀不满。
多种原因导致蒋、汪之间的分歧日益扩大,在和战问题上的争论尤为尖锐。汪精卫在出逃前,曾与蒋介石有过一次激烈的争吵。汪精卫再次向蒋介石提出:“如不能战,则不如和。”但蒋介石明确回答:“抗战易,和平难。”汪精卫对此予以反驳说:“谋国者不应从难易定进止,更不应作个人毁誉打算。”(176)由此可见,蒋、汪两人难于继续合作下去了。汪精卫集团的出逃势在必行。
然而,真正面临抉择之时,汪精卫又显得心神不宁,难下决心。周佛海等埋怨他“无果断,作事反复,且易冲动”(177)。这其实是将个人利益置于国家民族利益之上的极端个人主义者的必然表现。11月29日,汪精卫召集周佛海、陈公博等人就响应日本“和平”倡议的具体细节问题做最后磋商,同时也为即将赴沪答复日方的梅思平饯行。当宴会后汪精卫送梅思平至客厅门口时,陈璧君厉声对汪说:“梅先生明天要走了,这次你要打定主意,不可反悔!”汪精卫连连点头说:“决定了,决定了!”(178)
12月1日,梅思平乘飞机抵达香港,即向日方答复称:1.汪承认上海“重光堂”会谈的日华协议记录;2.“在近卫声明中,日本有明白表示不进行经济垄断和干涉内政的必要”;3.汪预定于12月8日从重庆出发,经成都,于12月10日到达昆明;此时由于有特别保守秘密的必要,中国方面希望在12月12日左右发表近卫声明;4.“汪在昆明、河内或香港中之任何一地宣布下野”(179)。收到中方答复后,日方也通知汪精卫等人,日本政府对“重光堂”密约没有异议。
根据“重光堂”会谈中双方达成的协议,汪精卫必须按时逃离重庆,以配合日方行动。为此,他们开始选择出走路线。最便捷的方式是由重庆坐飞机直达香港。然而,以汪精卫的身份,不可能无故乘飞机前往香港。只要汪精卫登上去香港的飞机,就会引起人们注意,所以,这条线路风险极大。另一条线路则是经昆明转赴越南河内,线路虽比较稳妥,但事先须取得龙云许可。
云南省主席龙云是一个地方实力派,历来不满蒋介石消灭异己的政策,对国民党中央保持着半独立状态。抗战爆发后,龙云拥护抗战,并派兵参战,但不满蒋保护嫡系、积极向云南渗透的做法,双方矛盾有所加深。汪精卫等人见此,对龙云尽力拉拢。陈璧君曾亲自去云南找龙云长谈,以笼络其感情。当双方了解达到一定程度后,龙云曾向陈保证:“汪先生如果来昆明,我很欢迎;如果愿意由此出国,我亦负责护送,一切决无问题。”(180)凭借这一有利条件,汪精卫决定假道昆明出境。
究竟如何走法,他们需要精心安排,所有活动都是在绝密情况下进行的。如果多人结伴而行,必然引起外界注意,从而导致泄密。于是,他们决定分散出逃。周佛海以视察宣传工作为名,于12月5日堂而皇之地前往昆明;陶希圣则以讲学为名,尾随而去。汪精卫预定于12月8日去昆明、成都演讲而离开重庆。在成都任职的陈公博则于同一天飞赴昆明,与汪精卫等人会合。
方案确定之后,先派陈璧君的远房侄子、原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常务委员陈春圃去打前站。陈即以送汪精卫的孩子去香港读书为名,把在重庆南渝中学读书的两名孩子护送到昆明,然后让他们转飞河内再至香港,自己则继续留在昆明与周佛海联络,专候汪精卫何时来昆明的电报,以预定由昆明去河内的火车包厢,把全部出逃人员及时运往河内。
汪精卫在极其秘密的情况下出逃,只能携带少量书籍文件,知道内幕的人也极为有限,即使是陈璧君的胞妹、汪精卫的侄子都没有通知。为此,陈璧君不断问汪精卫:我们走后,“他们留在蒋网罗中,能不牺牲吗”?汪精卫回答:“蒋是奸雄,我们行后,蒋还要重用他们,柔和他们,以孤立我。他们是被严防,不会被害,我们现在尚无力保护他们,通知他们,才是牺牲他们。”(181)
陈公博是预定出逃人员中唯一不太知情的人。他虽是原改组派骨干,汪精卫的密友,但自1938年春天起,他就出任国民党四川省党部主任委员,常驻成都。汪精卫与日本间的一系列密谋,他事先并不知晓。直到11月底,汪精卫电令他立即来重庆一趟时,汪精卫才告诉他“对日和平已有头绪”,自己马上要离开重庆,希望能够跟自己一起出走。汪的主要理由是:“我在重庆主和,人家必误会以为是政府的主张,这是于政府不利的,我若离开重庆,则是我个人的主张,如交涉有好的条件,然后政府再接受。而且假使敌人再攻重庆,我们便要亡国,我们难道袖手以待亡国吗?”(182)对此,陈公博感到很突然,由于没有思想准备,他当时表示了反对意见。
这一态度触怒了陈璧君,她挖苦说:“我们一定走的,你不走,你一个人留在此地好了。”陈璧君深知,陈公博与汪精卫的关系非同一般,汪精卫走后,陈不可能继续留在抗战阵营里,所以她采用激将法从反面推动他。这一招果然击中陈公博要害,在走与留的问题上,他思想斗争激烈,“自回成都以后,每夜都不能合眼”(183)。权衡利弊之后,还是决定出走为上,以后根据局势发展再考虑自己的行止。
按照预定计划,周佛海于12月5日飞抵昆明。接着,陈春圃带着汪精卫的两个孩子飞往昆明。正当汪精卫准备逃离时,情况突变。蒋介石忽于12月8日从桂林返回重庆,这打乱了汪精卫的安排。他不仅暂时无法脱身,而且还担心行动计划是否暴露,因此惶惶不可终日。为掩人耳目,他接见《新蜀报》记者,发表改革政治、整顿财政等言论。12日,又出席蒋介石主持的纪念周演讲会。此时已到昆明的周佛海也受到一场惊吓。12月9日,蒋介石令陈布雷电召他立即返回重庆。对此,周紧张万分,事后他对人说:“事情是否已经暴露?万事休矣!!惊骇之至。但要紧的是汪未飞到昆明来。汪从重庆出奔的情况究竟怎么样?简直令人坐卧不安,焦虑万分。”(184)他深知,如果返回重庆就不可能再逃出来了,于是借口视察工作未完而继续留在昆明。为麻痹蒋介石,他于12日出席了国民党云南省党部扩大纪念周集会,并发表了题为《抗战前后的形势》的讲演(185)。同时,又派人携带自己的亲笔信飞赴重庆,打探汪精卫的处境。在昆明为汪精卫开道的陈春圃,同样坐立不安。因得不到汪精卫的行程通知,只得取消已经订好的火车包厢,焦急地盼望重庆方面的消息。
12月13日,他终于收到汪精卫发来的密电,译出的电文是:“兰妹因事不能如期来,秀妹出阁佳期不必等候。”陈春圃不知所云,周佛海向他解释:在重庆时已经约定,“兰妹”是汪精卫的代号,“秀妹”是日本方面的代号,“出阁佳期”是日本发表声明的隐语(186)。于是原密电立即转发香港高宗武,要他迅速与日方联系。
日方对汪精卫延期出走也疑窦丛生,当时在日本政府和军队内部,有许多人对汪精卫的意图表示不信任。他们认为“汪和蒋是在唱双簧”,“和平运动不过是缓兵之计”。汪未如期出走,这些人更以为自己的怀疑已经得到证实。对此,就连首相近卫文麿也感到进退两难。根据“重光堂”会谈时的约定,汪精卫一到河内,日方就由首相发表声明。近卫11月份刚发表过一个声明,再发声明,未免太多,因此他决定于12月11日前往大阪发表演说。接到汪延期出走的通知后,近卫只得以患病为由,将讲演时间推迟到14日,以后还无确切消息,近卫只得取消讲演,回到东京去了(187)。他心里怀疑:“此事或者已被骗亦未可知。”(188)
此刻仍迟留在重庆的汪精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认真研究蒋介石的活动安排,寻觅出走机会。蒋介石预定于18日发表训话,汪认为这是一个机会,因为这种活动自己可以不参加。他以去各地作抗战讲演为名,派人找原改组派骨干、时任交通部副部长的彭学沛购买机票。18日上午,汪精卫携夫人陈璧君、亲信曾仲鸣等人悄悄登上飞往昆明的航班。
当天下午1时许,飞机抵达昆明机场,龙云携省政府各厅局官员列队迎接,在场还有军乐队演奏欢迎曲。汪精卫见状,十分生气地质问陈春圃为何不按照指示办事?原来,汪做贼心虚,假托“要保密,以防日机的中途拦击”,只许龙云一人来迎接(189)。但龙云为示郑重,特地布置了一个隆重的欢迎场面,使汪精卫哭笑不得。到达下榻处后,他假称身体劳累,谢绝一切活动,只同龙云一人交谈,简略透露了自己的行动计划。得到龙云赞同后,他才松了口气。
12月19日,汪精卫、周佛海、陶希圣、曾仲鸣、陈璧君一行十余人,乘上龙云代包的专机,从昆明飞往越南河内。为蒙骗重庆当局,他在飞机离开昆明前,给蒋介石发了一份电报,称:“因飞行过高,身体不适,且脉搏时有间歇现象,决多留一日,再行返渝。”(190)当蒋介石读到这份“请假”电报的时候,汪精卫已踏上叛国投敌的不归之路。不过,汪精卫启程前往河内后不久,龙云即致电蒋介石称:汪副总裁“午后二时半已离滇飞航河内。”(191)因此,蒋介石得以很快掌握汪精卫的异动情况。
二 艳电——汪精卫的降日宣言" class="reference-link">二 艳电——汪精卫的降日宣言
汪精卫等人抵达越南河内后,先是分两处居住,后因联系不便,也不易保密,于是合并一处,移居河内西北八十余公里处一个名为“丹岛”的避暑胜地。时值隆冬,当地游客稀少,这正合汪精卫等人胃口。由于延误了出逃时间,无法继续按“重光堂”会谈约定的计划行事,他们只能暂时等待,以便同日本代表接头。
此时,日方也焦急地等待着汪精卫的消息。留在上海专候汪精卫行动情报的今井武夫,早已坐立不安。由于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接到汪精卫方面的答复,他于12月7日离开上海,经福冈、台北转赴香港,直接与高宗武取得联系。至12月20日,今井终于得到汪精卫已经到达河内的确切消息,于是立即电告日本参谋本部,并转达汪精卫的要求,希望近卫首相发表早已准备好的对华声明。
东京时间1938年12月22日晚8时20分,近卫文麿在首相办公室举行记者招待会,宣读了一份简短声明。声明首先重弹老调,称“日本政府,本年曾一再声明,决定始终一贯地以武力扫荡抗日的国民政府”。但接着词锋急转,宣称:“同时,和中国同感忧虑、具有卓识的人士合作,为建设东亚新秩序而迈进。现已感到,中国各地,复兴的气势澎湃而起,建设的趋势,日盛一日。当此之时,政府向国内外阐明同新生的中国调整关系的总方针,以求彻底了解帝国的真意。”(192)显然,这标志着日本对华政策再度施出政治诱降的故伎,此次声明亦被世人称作近卫第三次对华声明。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在这次声明中对“新生的中国”提出三项原则:“日满华三国应以建设东亚新秩序为共同目标而联合起来,共谋实现相互善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接着又进行具体阐述,所谓“善邻友好”,“中国方面首先必须清除以往的偏狭观念,放弃抗日的愚蠢举动和对满洲国的成见。换言之,日本直率地希望中国进而同满洲国建立完全正常的外交关系”。所谓“共同防共”,“日本认为,根据日德意防共协定的精神,签订日华防共协定一事,实为调整日华邦交之急务。鉴于中国现实情况,为充分保证达到防共的目的起见,要求中国承认在防共协定继续有效期间,在特定地点驻扎日军进行防共,并以内蒙地方为特殊防共地区”。所谓“经济合作”,“即要求在日华平等的原则上,中国承认帝国臣民在中国内地有居住、营业的自由,促进日华两国国民的经济利益,并且鉴于日华之间历史上、经济上的关系,特别在华北和内蒙地区在资源的开发利用上,积极地向日本提供便利”。声明还宣称,上述原则只是日本对中国要求的大纲,同时认为,“日本只要求中国作出必要的最低限度的保证,为履行建设东亚新秩序而分担部分责任”(193)。
近卫声明的三原则,表面上看重申了重光堂密约中与汪精卫集团的约定,然其实际内容却已大大超出原先约定的范围。这主要是由于日本国内的对华强硬派已不满足于“重光堂”密约的条款,要求增加更多内容。他们对《日华新关系调整方针》进行了多次补充修订,最后经11月30日御前会议通过,成为日本的一项国策。其中关于“善邻友好”项下的具体内容就有七条之多,如“日满华三国在政治、外交、教育、宣传、贸易等各方面,应废除那些破坏相互之间友谊的措施,消除其原因,并在将来禁绝这种情况”;“三国的外交,以相互合作为基本原则”;“三国应在文化的融合、创造和发展上互相合作”;“新中国的政权形式应根据分治合作原则加以策划”;“蒙疆,规定为高度防共自治区域;上海、青岛、厦门,根据既定方针,规定为特别行政区”;“日本应在新中央政府派遣少量顾问,协助其建设,特别在紧密结合地区或其他特定地区,应在必要的机关内配备顾问”(194)。由此可见,日本完全把“新生的中国”当做殖民地或附属国看待,所谓“善邻友好”,不过是欺骗舆论的宣传而已。其他两项原则中亦有许多具体的苛刻条件。为掩人耳目,近卫在声明中故意使用含混不清的外交辞令,制造日本确有和平真意的假象。对此,日本陆军参谋本部负责“汪兆铭工作”的影佐征昭等人亦感不满,他们预感日汪之间的“和平运动”前途茫茫。
近卫声明发表后,重庆国民政府立即加以驳斥。12月23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发言人指出:“日首相近卫二十二日晚发表之声明,其内容与以前日方历次声明并无不同,亦即日本破坏中国独立完整,关闭中国门户之基本政策丝毫未变。”(195)26日,蒋介石在国民党中央党部举行的总理纪念周上,发表题为《揭发敌国阴谋阐明抗战国策》的长篇讲演,驳斥第三次近卫声明。蒋介石指出:近卫的声明,“表面是空泛支离,而骨子里实在是暗藏着机械利刃”;“这是敌人整个的吞灭中国,独霸东亚,进而企图征服世界的一切妄想阴谋的总自白,也是敌人整个亡我国家,灭我民族的一切计划内容的总暴露”。讲演对“日本目前有整个吞噬中国的决心”作了深刻揭露:“大家要注意他所谓新生中国,是要消灭独立的中国,另外产生一个奴隶的中国世世受其支配。”“目的在什么呢?以防止赤祸的名义,控制中国的军事,以拥护东洋文明的名义,消灭中国的民族文化,以撤除经济壁垒名义,排斥欧美势力独霸太平洋,再以日满支经济单元,或经济集团的工具,扼制中国经济的命脉。大家试想建设东亚新秩序这七个字之下,包藏着怎样的祸心。简单一句话,这是推翻东亚的国际秩序,造成奴隶的中国以遂其独霸太平洋,宰割世界的企图的总名称!”(196)这段分析,恰好击中近卫声明的要害。
在讲演中,蒋介石还特别提醒说:“我深恐世上或者还有一小部分人,不明了他这种烟幕后面所包藏着的祸心,还以为他所提出的并不怎么样苛酷,所以特地将敌国日本的用心整个的揭露一下,让国民知道警戒,也让世界友邦明了日本的野心阴谋,充其极量行将搅乱世界贻祸人类到什么地步!”(197)这实际上也是向擅自跑到河内的汪精卫一伙发出警告。对汪精卫的出走,当时蒋介石的心情甚为复杂。当确知汪精卫于18日抵达昆明,19日午后“已离滇飞航河内”之后(198),蒋介石曾在日记中这样写道:“闻汪先生潜飞到滇,殊所不料。当此国难空前未有之危局,不顾一切,藉口不愿与共党合作一话,拂袖私行,置党国于不顾,岂是吾革命党员之行动乎?痛惜之至!惟望其能自觉回头耳。”(199)蒋已经清楚汪精卫出走的真实原由,但在公开场合,蒋对汪精卫离渝只做了如下说明:“汪先生出国系养病,无政治意味,尤无如外间所传,代表军委会或政府与日人议和之使命。”(200)
汪精卫自重庆出走之后,便不再讳言其与日方谋和的立场。12月19日汪精卫临赴河内前,曾向龙云“道出真语,谓与日有约,须到港商洽中日和平事件”(201)。抵达河内后,次日便致电张群称:“弟拟对和平及防共问题以去就争,事前因种种困难,未及征兄同意,故请对弟之行止,绝不必加以考虑云云。”(202)12月23日即近卫发表声明的第二天,汪精卫还电请龙云转致蒋介石一电:“邃密。在渝两次谒谈,如对方所提非亡国条件,宜及时谋和以救危亡而杜共祸,详容函陈。弟兆铭。梗。”(203)当时中国驻英大使郭泰祺根据蒋介石的指示,曾去电劝汪勿公开主和并赴欧休养,但汪精卫亦复电称:“日本所提非亡国条件,应据以交涉谋和平,拟向中央以去就力争云云。”(204)28日,汪精卫又致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和国防最高会议,建议接受近卫三原则,函中宣称:“今日方声明三项,实不能谓无觉悟,我方如声明,可以之为和平谈判之基础,而努力折冲,使具体方案,得到相当解决,则结束战事,以奠定东亚相安之局,诚为不可再失之机矣。”同时,他还别有用心地煽动说:“至于国内,除共产党及惟恐中国不亡、惟恐国民政府不倒之少数人外,想无不同情者。”(205)可见,汪精卫已经决心与仍主张对日抵抗的国民党中央当局决绝,在对日妥协投降的路上一意孤行。
与此同时,汪精卫对如何答复近卫声明也反复思考,几经研究,最终定稿,决定以致国民党总裁蒋介石及国民党中央执监委的意见书名义发表。12月29日,陈公博、陶希圣携稿子从河内赴抵香港,并在次日的《南华日报》上公开刊登。因汪精卫在电文末尾签署的时间是“艳(29日)”,该电文于是被世人称为“艳电”。
汪精卫的“艳电”开头即别有用心地篡改中日战争的性质,将中国人民为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生存而顽强抗击日本侵略的正义立场,歪曲为“无非欲停止军事行动,采用和平方法,先谋北方各省之保全,再进而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206)。经过铺垫,汪精卫笔锋一转,认为近卫第三次声明恰巧满足了中国的要求。为欺蒙国人,“艳电”依照近卫三原则的次序逐条加以分析。对于“善邻友好”,宣称“日本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无赔偿军费之要求,日本不但尊重中国之主权,且将……交还租界,废除治外法权,俾中国能完成其独立。日本政府既有此郑重声明,则吾人依于和平方法,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战以来沦陷各地,亦可收复,而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对于“共同防共”,宣称“前此数年,日本政府屡曾提议,吾人顾虑以此之故,干涉及于吾国之军事及内政,今日本政府既已阐明,当以日德意防共协定之精神,缔结中日防共协定,则此种顾虑可以消除”。对于“经济提携”,宣称“此亦数年来日本政府屡曾提议者……今者,日本政府既已郑重阐明,尊重中国之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并阐明非欲在中国实行经济上之独占,亦非欲要求中国限制第三国之利益,惟欲按照中日平等之原则,以谋经济提携之实现,则对此主张,应在原则上予以赞同,并应本此原则,以商订各种具体方案”(207)。
随后,“艳电”开始表达自己的观点,电文称:“以上三点,兆铭经熟虑之后,以为国民政府应即以此为根据,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中国抗战之目的,在求国家之生存独立。抗战年余,创巨痛深,倘犹能以合于正义之和平而结束战事,则国家之生存独立可保,即抗战之目的已达。”将乞和说成是达到抗战目的之途径,对此汪精卫自己也感到心虚,尤其是当百万日本侵略军仍在中国大地上无恶不作之时。于是,他在“艳电”最后针对日本出兵等问题,装模作样地提出了一些要求:“其尤要者,日本军队全部由中国撤去,必须普遍而迅速,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此为中国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所关,必须如此,中国始能努力于战后之休养,努力于现代国家之建设。”(208)
汪精卫发表“艳电”后,林柏生等人毫无顾忌地紧随其后,他们利用手中控制的《南华日报》,连篇累牍地刊载文章,推销“和平”理论,说什么“历史上无不和之战,否则双方须有一方灭亡”。林柏生更以“理论权威”的身份,对“艳电”进行分析解释,强调要认识“艳电”的“重要意义”,吹捧汪精卫此举是“对党对国”“尽其责任之所当尽”,“决非徒唱高调所能为力”,叫嚷“凡我同胞,当解此旨,求其贯彻”(209)。
汪精卫的“艳电”公开表明了响应日本近卫声明的立场。它的发表,使国人认清了汪精卫的真实立场和本来面目。汪精卫等人原打算首先尽力拉拢云南的龙云、广东的张发奎以及广西、四川等省的地方实力派,挖空蒋介石的墙脚,同时借此增强自身实力。他们的如意算盘是在侵华日军的配合下,当汪精卫公开打出“和平”旗号时,由龙云发表拥汪通电,再由张发奎起而响应,接着广西、四川的地方实力派纷纷行动起来,在这些尚未被日军侵占的地方造成汪精卫集团的天下,以便同日本交涉和平。因此,“艳电”发表之后,汪精卫即于12月30日向日本提出四点希望:一、“日华两国在完成新东亚建设的基础以前,尽量与英美列强避免磨擦是重要的,因此当前对这些列强不要引起纷繁的事端”;二、“在军事发动以前的三至六个月期间,希望日本方面每月援助港币约三百万元”;三、“对北海、长沙、南昌、潼关等地日本军作战的行动,以获得政治效果为目标”;四、“彻底轰炸重庆”(210)。汪精卫显然希望借助日本的军事力量,摧毁中国军民的抗战信心,扩大自己的“和平”队伍,实现自己的政治野心。
叛国投敌毕竟不得人心。即便是汪精卫寄予厚望的龙云,也没有跟随而去。龙云之所以对汪表示效忠,主要因为汪是国民党副总裁,因此需要巴结,以稳固自身地位,而绝不是愿意随汪赴汤蹈火。汪精卫出逃之际,龙云表面上仍很客气,但随即就向蒋介石报告汪的行踪,以示自己与汪的行动没有关系。其他地方实力派也不愿轻易把自己绑在汪精卫叛国投敌的马车上。
“艳电”的出笼,不仅未能使汪精卫实现欺骗宣传之目的,反而暴露了其险恶用心,一场声势浩大的反汪讨逆运动迅速在全国掀起。“艳电”见报当日,正在香港的国民党元老何香凝即发表文章予以驳斥:“其所提各点,措辞恍惚,均只从如何执行‘日本政府所提议者’出发,将近卫声明响应一番,不特民族气味全无,连做人的良心都已丧尽。”她还呼吁国民“万不要被这些荒谬论调迷惑”,“万众一心,向着胜利的坦途迈进”(211)。在香港之国民参政员张一麐、胡景伊、陶行知等联名给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和蒋介石发电报,请开除汪精卫所任各公职(212)。海外华侨也纷纷来电,痛斥汪精卫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赞同日本提出的亡国条件,“不仅为总理之叛徒,抑且为中华民族之国贼!”“此而不诛,何以励众,更何以根绝效尤!”他们坚决主张“宣布其罪,通缉归案,以定国法,而定人心”(213)。
国民革命军第一、三、四、五、九等战区的高级将领及所辖各省政府机关,以及广西、甘肃、广东、湖南、江西、山东、新疆、河南、浙江、湖北等省政府官员与民众团体,一致通电要求对汪“明令通缉究办”。西南地区原先为汪精卫集团看好的那些地方实力派也不甘落后,接连通电声讨。广东的张发奎、余汉谋等人指斥“艳电”是“谬论谬辞,为敌张目”,“挠阻抗战,淆乱是非”,要求对其“明正典刑,以肃纪纲”(214)。
汪精卫的投降主义嘴脸遭到全国各界的声讨,国民党当局也作出了相应处置决定。1939年元旦,国民政府发布《重申严惩民族叛逆令》,宣布对侧身傀儡,潜作汉奸,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宁为国人所共弃者,责成军事委员会切实查明,按照《惩治汉奸条例》严缉惩办。当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举行谈话会之后,召开了中常会临时会议,讨论汪精卫的“艳电”及对汪的处置。与会者对汪的行为极端愤慨,一致通过“永远开除汪兆铭党籍的决议”,撤除其一切职务。会议指出:“汪兆铭承本党付托之重,值抗战紧急之际,擅离职守,匿迹异地,散发违背国策之主张。艳日(二十九)来电,竟主张以敌相近卫根本灭亡我国之狂悍的声明为根据,而向敌求和;一面腾之报章,广为散发,以建议中央为名,逞摇惑人心之技。而其电文内容尤处处为敌人要求曲意文饰,不惜颠倒是非,为敌张目;更复变本加厉,助售其欺。就其行为而言,实为通敌求降;充其影响所及,直欲动摇国本。”(215)蒋介石的态度也很坚决,他在当晚的日记中写道:“去年十二月廿六日之演讲词与本日开除汪精卫党籍案发表,已奠定国基,克服国难矣。为汪电开谈话会,下午召集临时中央常会及驻渝各中委讨论汪电,决议开除其党籍,解除其一切职权。元旦决定此案,实足为党国之大幸也。”(216)国民党中央的上述决议,表明走上投降主义不归路的汪精卫集团,已经不可能再对国民政府坚持抗日立场起到阻碍作用了。
三 汪精卫公开投敌" class="reference-link">三 汪精卫公开投敌
发表“艳电”是汪精卫集团走上投敌道路的重要标志。此后,他们不顾重庆国民政府的劝阻和全国人民的声讨,以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为筹码,同日本侵略者不断进行政治交易。
全国抗战处于最困难之时,汪精卫等人突然叛离抗日阵营,影响巨大。汪精卫出走时,其身份仍是国民党副总裁。为减少负面效应,重庆当局曾一度采取规劝的办法,希望汪精卫不要进一步行动。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在作出“永远开除汪兆铭党籍”决议时,由于蒋介石的劝阻,并没有立即下达通缉令。其后,蒋介石一再表示对汪“惋惜”,希望其“翻然悔恨,重返抗战队伍”(217)。对于留在重庆的汪派人员,蒋介石也好言相抚,称:“这次对汪先生的处分,实在是迫不得已,平时和汪先生接近的朋友应安心工作,不要灰心,不要猜疑。”(218)
与此同时,重庆方面还直接派人对汪进行“劝阻”。“艳电”发表前,驻英大使郭泰祺奉蒋介石之命,一再电告汪精卫,“历述英政府对近卫宣言之反响,及英国舆论与最近国际情势”,“切劝其勿公开主和,表示与中央异致,免予敌人以可乘之机”,并希望汪早日来欧洲休养,自己愿意辞职当他的随从(219)。1939年2月中旬,蒋介石又派国民党中央委员谷正鼎秘密赴越南河内,对汪进行劝说。谷曾是汪精卫的心腹部下,国民党改组派的老人马。他带了汪精卫等人的出国护照与大笔款项,并转达蒋介石的意见称:“如对国事发表主张,写写文章,发发电报,任何时候都很欢迎;如果有病需要赴法国等地疗养,可先送旅费50万元,以后随时筹寄。但不要去上海、南京,不要另搞组织,免得为敌人所利用,造成严重后果。”(220)对此,汪断然予以拒绝。
对于蒋介石的劝阻,汪精卫极度反感。两人除政治立场不同外,个人恩怨亦是重要原因。他对谷正鼎说:“以前我因蒋的凶、残、暴、虐、自私,我反对他,他用尽各种方式来危害我,枪伤我,下流至绑我及璧君的票。我被他苦迫出国,我亡命海外,船经星加坡,他致电该地政府,以共产党名义引渡我回国……事为同志、侨胞所闻,一面与该政府交涉,一面守卫码头,直至船离码头始散去。沿途尚设许多陷阱,阻我治病。我何尝要过他甚么护照?”同时,他仍以元老的口气说:“谷同志你回去告诉我们的同志,叫他们好好工作,你及正纲,也要谨慎小心,他(指蒋)如把党国搞得好,我便终身不回国亦得;如搞得不好,我去了,还是要回来。”(221)
谷正鼎游说失败后,重庆方面继续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劝说。原先与汪精卫共过事的朋友及老部下,也以各种方式进行规劝。时任行政院秘书的陈某,在致汪的信函中委婉地提出一系列疑问,请汪考虑,比如:“在现时情势之下,与敌言和,能否保存领土、主权之完整,而不致重蹈朝鲜、琉球之覆辙?此为最可虑之点”;“艳电主和乃在响应近卫廿二日之演说,是近卫演说之后,始有谈和之可能,而近卫演说之前,先生已先行离渝,离渝与主和是否两事?”“如确认和谈有益国家,以先生之地位与责任言,应向中常委或国防最高会议正式提出,即使势有不许,亦可于离开国境之后,用函电向中央建议,何以艳电竟行在港发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民十六,先生反对清党与特别委员会,均以维护党纪为理由,以后先生对党事主张亦多如此,至有‘党纪先生’之雅号,何以此次发表艳电,对于党纪竟毫无顾及?先生何以自解?”“广州、武汉方相继沦陷,此时突然发表艳电,影响士气与民心甚大,结果将予敌以更大之征服机会,先生何以竟未注意及此?”(222)这些疑点,与其说是“规劝”,还不如说是尖锐的责问。如果汪精卫还没有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抛尽,就应对这些责问进行深刻思考。然而,汪精卫却置若罔闻,继续我行我素。针对汪精卫的重要助手周佛海,国民政府的态度也是如此。蒋介石曾派中央通讯社社长萧同兹赶赴香港,准备约其会面,劝他回心转意。但周佛海已铁了心,对萧同兹的约见托辞拒绝。
汪精卫“和平运动”的如意算盘一开始就没有打准。“艳电”发表后,不但没有出现全国响应的局面,相反激起了一股反对汉奸卖国的怒涛。更令汪精卫等人感到彷徨的是,日本国内此时也发生政潮。1939年元旦刚过,与汪精卫达成默契的近卫文麿首相在内外交困中突然下台,继任的平沼内阁又未把对汪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日本方面无人关注留在河内的汪精卫。他不得不哀叹:“在河内的这孤独的正月,这在我的一生,是不能忘却的。”(223)
在此形势下,等待有可能就是失败。为尽早了解平沼内阁的对汪政策,汪精卫自2月1日起,与从香港专程赶来的高宗武紧急商讨对策。经过连续五天的研究,拟出三个方案:第一方案是日本直接与蒋介石妥协;第二方案是“以王克敏、梁鸿志、吴佩孚及其他实力派负责中国的统一”;第三方案才是由汪出面收拾时局(224)。制定这套方案,实在是用心良苦。汪精卫等人深知,根据当时形势,日、蒋之间直接达成妥协的可能性极小,而王克敏、梁鸿志等人因地位不高,影响力有限,难于担当统一日本占领区的大任,所以故意把这二个方案摆在前面。如果日本方面有相同看法,就要考虑启用汪精卫的方案。这时,就可以明了日本对汪的真实态度。
由于汪精卫对第三个方案寄予很大希望,其内容因而要比前两个方案详细得多。该方案共有八项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反共救国同盟会”;日本“再次发表声明”;与日方会谈,“发表共同宣言”;建立中央政府;向日本借款二亿日元等。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把建立伪政权的地点作了修改。“重光堂”会谈决定“在非占领的云南和四川省建立独立政权”,而这次却决定“在南京组织新国民政府”(225)。南京早在1937年底即已沦陷,梁鸿志为首的“维新政府”成立也将近一年,“维新政府”是全国公认的汉奸政权,这一点汪精卫心里非常清楚。此前之所以选择在“非占领”地区建立政权,就是想避免被人们称为汉奸。由于西南地方实力派中无人响应所谓“和平”倡议,在那里建立政权的设想已完全落空。
2月下旬,高宗武携上述方案再赴日本,会见平沼内阁要人,转达了汪精卫的意见:“(1)如果日本与蒋介石接触,他援助斡旋;(2)如果与蒋介石以外的人接触,他以在野资格斡旋;(3)如果要他来负责,他将出马。”(226)日本新内阁赞赏汪精卫的这种态度,并决定支持汪精卫出马。探明日本政府的态度之后,汪精卫对日本的疑虑一扫而光,开始着手组府的各种准备工作。
与此同时,汪精卫集团还四处活动,扩充力量。周佛海以财政委员会主任、政治委员会秘书长、军事委员会秘书长的三重身份,大力在香港网罗同党。他首先拉到香港金融界巨头、交通银行总经理唐寿民,通过他说动国民党留港诸银行的首脑,筹措到活动经费20万港币。接着又利用各种关系,把失意军人叶蓬、反共文人樊仲云等先后拉到麾下。新入伙者通常经政治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即由财政委员会发给生活津贴。除香港外,他们还派人去后方活动,物色对象。
身为抗日领袖的蒋介石,无法容忍汪精卫等人执意沿着卖国投敌的道路走下去。软的一手失效后,他即开始改用强硬手段。林柏生主持的香港《南华日报》,是汪精卫集团宣传卖国理论的主要阵地,国民党特工即把林柏生作为首选袭击目标。1939年1月17日,林在香港皇后大道漫步时,被人在头上砍了二斧头,因伤口不深,才没有丧命(227)。这次袭击向汪精卫集团发出了警告信号。
对于国民党特务的手段,汪精卫当然不会陌生。谷正鼎无功而返后,他即告诫陈璧君和曾仲鸣:“我们今日以后,要小心点,他要消灭我们三个人了。”(228)重庆方面此时确实在部署对汪等人的暗杀工作。军统局副局长戴笠以“十万火急”电报调军统局天津站站长陈恭澍赴港待命。然后亲自带陈恭澍去河内,向他面授机宜。经过周密准备,戴笠于3月19日凌晨向陈恭澍下达“制裁令”,陈立即向全体特工下达命令:“遵照上级指示,决定采取硬性行动,对叛国者汪精卫予以严厉制裁;在尚无更适当的行动场地之前,暂以汪的住所为攻击目标。”(229)3月21日晚上,国民党特工人员向河内高朗街27号汪精卫住处发动袭击,结果汪精卫夫妇因临时改变居室而侥幸逃脱,由曾仲鸣当了替死鬼。
国民党特工连续在香港、河内对汪派人员发动袭击,将汪精卫集团逼向死角。他们带着对蒋介石集团的仇恨之情,决定实施反击。因手中没有武力,只能采用政治手段。3月27日,河内袭击案发生还不到一周,汪精卫即在香港《南华日报》上发表名为《举一个例》的文章,声称:“我因发表艳电,被目为主和,主和是我对于国事的主张了。这是我一人的主张吗?不是!是最高机关经过讨论而共同决定的主张。这话有没有证据呢?证据何止千百,今且举一个例吧!”(230)接着,他将1937年12月6日在汉口召开的国防最高会议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的记录全文公诸于世。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对日和平问题。会上,外交部次长徐谟汇报了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转达的日本所提的和平条件,蒋介石等国民党高层人士也在会上发表了意见。汪精卫举这个例子,是要证明蒋介石和国民党高级军政官员,在抗战初期就没有拒绝过日本提出的和平条件,这同自己现在的主张是一致的。
汪精卫随后笔锋一转,向蒋介石提出责问:“德大使所说可以为和平谈判之基础,何以近卫声明不可以为谈判之基础?”“南京尚未陷落,已经认为和平谈判可以进行,何以近卫声明时,南京、济南、徐州、开封、安庆、九江、广州、武汉均已相继陷落……和平谈判,反不可以进行?”(231)这些责问,使蒋介石的声誉受到严重影响。他因而愤恨地说:“余见奸伪之人多矣,但未有如汪之卑劣者。”(232)
汪精卫揭露蒋介石的出发点,与抗日军民有着本质区别。他除了是为反击蒋介石集团对自己的暗杀外,更重要的是为自己的叛逃行为辩解。三天后,汪精卫发表另一篇文章《复华侨某君书》,其上述用意暴露得更为清楚。文章借答复“某某老兄”的疑问,大肆发挥,重弹“抗战必败”的老调,攻击“共产党所谓游击战,不过是流寇的别名”,扬言要举发“共产党之趁火打劫”。标榜自己从抗战以来“时时刻刻想着抗战怎样可以持久,怎样可以获得胜利,同时也想着怎样可以觅得和平”。指责“重庆诸人”,对自己的“艳电”,“除了谩骂之外,看不见一些理性的话头”,装腔作势地要他们“幡然觉悟”,“拿出抗战的决心与勇气来讲和”(233)。这些言论说明,汪精卫等人正步步走向抗日阵营的对立面。
《举一个例》等文章发表后,全国各地激起了规模更大的声讨浪潮。汪精卫等人陷于四面楚歌的孤立境地,他们的自身安全也难以得到保障。日本当局见此情景,决定立即派员把他们接到日本的势力范围加以保护,然后再磋商下一步合作问题。
根据日本五相会议决定,陆军、海军、外务、兴亚院等有关省部协商后,决定组织一个联合班子,由陆军参谋本部中国课长影佐祯昭负责,去河内把汪精卫转移到安全地区。在当地日本领馆的安排下,影佐于4月18日下午前往汪精卫住处拜访,双方正式接上了头。汪精卫对影佐等来访表示感谢,同时也认为河内不宜久留,准备离开此地,到上海发展。他认为:“广东对孙先生和我自己来说都是关系很深的地区,但现在已在日军占领之下,因此,有可能给国民以一种印象,认为我是在日本军队保护下搞和平的。和这些地方相比,上海有租界,行政权还在外国人的手中,而且是世界上数得到的暗杀横行的地方,敢于进入这一危险地区的行动,反而会体谅我的爱国行动的诚意。”(234)4月29日,汪精卫一行登上影佐等前来接应的日本货轮“北光丸”,前往上海。5月8日,汪精卫入住上海虹口日租界的土肥原公馆,同早已等在那里的周佛海、梅思平等人会合。从此,汪精卫集团的活动中心转移到了上海,他们从宣传民族失败主义,转为直接与日本侵略者合作,在日军占领区筹建傀儡政权。
————————————————————
(1) 《秦德纯致蒋介石电》,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印:《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二),第187页。
(2) [日]参谋本部:《华北自治运动的演变》,载《现代史资料8·中日战争(一)》,みすず书房1965年版,第143页。
(3) [日]《处理华北纲要》,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文书》第322页,原书房1969年再版本。
(4) [日]《第三次处理华北纲要》,《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文书》第356—357页。
(5) [日]今井武夫:《近代的战争:与中国的斗争》,第116页;转引[美]约翰·亨特·博伊尔著《中日战争时期的通敌内幕》(中译本)上册,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17页。
(6) 《平津地方治安维持会联合会成立宣言》,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附录》(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18页。
(7) 邢汉三:《日伪统治河南见闻录》,河南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9页。
(8) 《维新政府之况》,维新政府宣传局1939年3月编印,第10页。
(9) 《处理华北事变纲要》(1937年8月10日),《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中译本)第一卷第一分册,第233-234页。
(10) 《华北政务指导纲要》(1937年8月12日),《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中译本)第一卷第一分册,第236页。
(11) 《对时局处理纲要》(1937年8月14日),《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中译本)第一卷第一分册,第237页。
(12) 《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中译本)第一卷第一分册,第237—238页。
(13) [日]防卫厅战史室编:《华北治安战》(上)(中译本),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0页。
(14) 《关于建立华北政权的方案》,转引《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中译本)第一卷第二分册,第126页。
(15) 《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中译本)第一卷第二分册,第58—60页。
(16) 《处理中国事变纲要》(1937年10月1日),转引《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45页。
(17) 《处理中国事变的具体方针纲要》(1937年10月11日),转引《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中译本)第一卷第二分册,第60—61页。
(18) [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编:《大本营陆军部》第一卷,第514页。转引《通敌内幕》(上),第120页。
(19) [日]《通向太平洋战争的道路》第四卷,第131页。
(20) [日]《通向太平洋战争的道路》第四卷,第131页。
(21) 《关参满电》第349号,转引[日]《通向太平洋战争的道路》第四卷,第131页。
(22) 《从对华方略论华北政权问题》,转引《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一卷第二分册,第126页。
(23) 张炳如:“华北敌伪政权的建立与解体”(节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抗日战争》第六卷《日伪政权与沦陷区》,第228-230页。
(24) 《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宣言》,《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附录》(上),第21页。
(25) 转引《华北治安战》上册,第54—55页。
(26) 《处理中国事变纲要》(1937年12月24日),转引《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第253页。
(27) 《处理中国事变的根本方针》(1938年1月11日),转引《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第260页。
(28) 北平《新民报》1938年3月27日。
(29) 北平《新民报》1938年3月10日。
(30) 《一年来之临时政府》,《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抗日战争》第六卷《日伪政权与沦陷区》,第246页。
(31) 《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中译本)第一卷第二分册,第127页。
(32) [日]《通向太平洋战争的道路》第四卷,第139页。
(33) 《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中译本)第一卷第二分册,第128页。
(34) 《华北治安战》(中译本)(上),第59页。
(35) 《华北治安战》(中译本)(上),第59-60页。
(36) 同年春天,德王等在乌珠穆沁右旗召开过一次大会,他们称之为“第一次蒙古大会”。
(37) 《蒋鼎文致蒋介石电》,《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二),第221页。
(38) 卢明辉:《蒙古“自治运动”始末》,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76页。
(39) 卢明辉:《蒙古“自治运动”始末》,第176页。
(40) 金井章次:《蒙古自治政府成立之前》,转引《通向太平洋战争的道路》第四卷,第141页。
(41) 卢明辉:《蒙古“自治运动”始末》,第200页。
(42) 《华北治安战》(上),第62页。
(43) 《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第253页。
(44) [日]《通向太平洋战争的道路》第四卷,第144页。
(45) 《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中译本)第一卷第二分册,第129页。
(46) [日]《通向太平洋战争的道路》第四卷,第145页。
(47) 《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第273页。
(48) 《华北治安战》上册,第190页。
(49) 《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第297—298页。
(50) 《东北蒙旗联络专员张士英关于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成立及其组织状况报告》,《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附录》(上),第6-9页。
(51) 李泰棻:《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纪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抗日战争》第六卷《日伪政权与沦陷区》,第251页。
(52) 维新政府宣传局编:《维新政府之现况》(日文版),1939年版,第10页。
(53) 《维新政府之现况》(日文版),第9页。
(54) 国民政府情报机关编:《伪上海市政府》,《专报》第7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55) [日]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文书》1969年再版本,第381—384页。
(56) 转引[日]《通向太平洋战争的道路》第四卷,第136页。
(57) 转引《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中译本)第一卷第二分册,第160-161页。
(58) 转引《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中译本)第一卷第二分册,第161页。
(59) 外务省记录:《陆海外三省有关官员关于华中新政权组织大纲等协议之结果》,[日]《通向太平洋战争的道路》第四卷,第136页。
(60) 转引《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中译本)第一卷第二分册,第161页。
(61) [日]《调整华北及华中政权关系要领》(1938年3月24日),转引《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中译本)第一卷第二分册,第161—162页。
(62) 《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成立宣言》(1938年3月28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附录》(上),第43页。
(63) [日]黑羽清隆:《日中15年战争》(中),日本教育社1979年版,第106页。
(64) 《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组织大纲稿》,《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附录》(上),第44页。
(65) 转引[日]《通向太平洋战争的道路》第四卷,第137页。
(66) 《维新政府之现况》(日文版),第331—334页。
(67) 《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成立宣言》(1938年3月28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附录》(上),第43页。
(68) 《维新政府之现况》(日文版),第29页。
(69) 《汪伪档案》(2014-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70) 《汪伪档案》(2014-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71) 《伪中华民国政府联合委员会组织大纲》,《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附录》(上),第57页。
(72) 《汪伪档案》(2014-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73) 《汪伪档案》(2014-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74) 汪精卫:《庐山第二次谈话会之引论》(1937年7月15日),《汪精卫先生抗战言论集》,第3页。
(75) 汪精卫:《继续牺牲加紧生产》,转引徐达人:《汪精卫骂汪兆铭》,岭南出版社1939年版,第12页。
(76) 汪精卫:《抗战建国同时进行》(1938年4月30日),《汪副总裁莅湘演讲》,第77—79页。
(77) 汪精卫:《最后关头》,《汪精卫先生抗战言论集》,独立出版社1938年版,第8—10页。
(78) 汪精卫:《大家要说老实话大家要负责任》,《汪精卫先生抗战言论集》,第12—17页。
(79) 汪精卫:《最后关头》,《汪精卫先生抗战言论集》,第10—12页。
(80) 《新华日报》,1938年7月9日。
(81) 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档号002-040100-00008-017。
(82) 《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一册,1937年8月5日,第83—84页。
(83) 蒋介石日记1937年8月12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蒋介石日记手稿影印件。
(84) 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档案,档号002-040100-00008-013。
(85) 周佛海:《回忆与前瞻》,转引《汪精卫集团投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页。
(86) 周佛海:《回顾与前瞻》,转引蔡德金编注:《周佛海日记》(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208页。
(87) 周佛海:《回顾与前瞻》,转引蔡德金编注:《周佛海日记》(下),第1208-1209、1212页。
(88) 罗君强:《伪廷幽影录》,转引《伪廷幽影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3页。
(89) 《首都高等法院检察官讯问周佛海笔录》(1946年9月21日),南京市档案馆编:《审讯汪伪汉奸笔录》(上),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108页。
(90) 蒋介石日记1937年12月16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蒋介石日记手稿影印件。
(91) 《陶希圣致胡适函》,(1938年12月31日),见《胡适往来书信选》(中),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97页。
(92) 朱朴:《记蔚蓝书店》,《政治月刊》第13期,1942年12月18日。
(93) 周佛海:《回忆与前瞻》,转引《汪精卫集团投敌》,第11页。
(94) 《民力》周刊第四期,1938年4月30日。
(95) 唐生智:《一九三一年到一九四九年概括回忆的几件事》,《文史资料选辑》第15辑,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49页。
(96) 袁琳:《汪精卫的和平运动》,转引余子道等著《汪伪政权全史》(上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27页。
(97) 毛泽东:《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毛泽东选集》(4卷合订本),第353页。
(98) 周佛海:《回忆与前瞻》,转引《汪伪政权资料选编·汪精卫集团投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0页。
(99) [日]西义显:《悲剧的证人——日华和平工作秘史》,日本东京文献社1962年版,第80页。
(100) [日]西义显:《悲剧的证人——日华和平工作秘史》,第91、95—96页。
(101) 同盟通讯社是日本半官方的通讯机关,1938年1月,它把原上海分社升级为中南分局,除上海外,还管辖南京、广东、香港等地的派出机构。松本重治亦由原上海分社社长升任中南总分局局长。
(102) [日]松本重治:《上海时代》下册,东京中央公论社1975年版,第259页。
(103) 邵铭煌:《直蹈虎穴秘档——解读董道宁战时潜访日本刺探报告》,《近代中国》第137期,2000年6月25日,第185-189页。
(104) [日]影佐祯昭:《曾走路我记》(1943年12月),[日]《现代史资料(13)·日中战争(五)》,东京みすず书房1966年版,第359页。
(105) [日]松本重治:《上海时代》(下),第271页。
(106) [日]松本重治:《上海时代》(下),第279页。
(107) [日]松本重治:《上海时代》(下),第281页。
(108) [日]松本重治:《董道宁、高宗武东京之行》,载《汪伪政权资料选编·汪精卫集团投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25页。
(109) 《今井武夫回忆录》,第75页。
(110) 雷鸣:《初步和平运动的顿挫》,载《汪伪政权资料选编·汪精卫集团投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79页。
(111) 蒋介石日记1938年4月5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蒋介石日记手稿影印件。
(112) 蒋介石日记1938年4月9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蒋介石日记手稿影印件。
(113) [日]西义显:《悲剧的证人——日华和平工作秘史》,第135—136页。
(114) 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中译本)第二卷第一分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93页。
(115) [日]堀场一雄:《支那事变战争指导史》,第172页。
(116) [日]松本重治:《上海时代》(下),第293页。
(117) [日]西义显:《悲剧的证人——日中和平工作秘史》,第188页。
(118) [日]松本重治:《上海时代》(下),第295页。
(119) [日]松本重治:《上海时代》(下),第295页。
(120) 《高宗武东渡日记(1938年7月2日)》,邵铭煌校注:《高宗武战时私访日本探和密档》,《近代中国》第129期,第115页。
(121) 《高宗武东渡日记(1938年7月4日)》,《高宗武战时私访日本探和密档》,《近代中国》第129期,第115-116页。
(122) 《会晤松冈洋右谈话记录》,《高宗武战时私访日本探和密档》,《近代中国》第129期,第117页。
(123) 《会晤板垣征四郎谈话记录》,《高宗武战时私访日本探和密档》,《近代中国》第129期,第121页。
(124) 《会晤影佐谈话摘要》,《高宗武战时私访日本探和密档》,《近代中国》第129期,第125-126页。
(125) [日]影佐祯昭:《曾走路我记》,[日]《现代史资料(13)·日中战争(五)》,第359页。
(126) 《高宗武东渡日记(1938年7月9日)》,《高宗武战时私访日本探和密档》,《近代中国》第129期,第125-126。
(127) 陶希圣:《潮流与点滴》,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0年版,第166页。
(128) 《今井武夫回忆录》,第79页。
(129) 陈布雷日记1938年6月5日:“四时卅分偕宗武同谒委员长。五时卅分归胭脂坪,宗武谈至六时后始去。”《陈布雷先生从政日记稿样》第二册,第283页。周佛海同日亦记:“晚,武兄来,云奉命明日飞港。”《周佛海日记全编》(上编),第132页。
(130) 陈布雷日记1938年6月6日,《陈布雷先生从政日记稿样》第二册,第283页。
(131) 邵铭煌:《战端一起,绝不妥协:蒋中正委员长之和战立场》,《近代中国》第163期(2005年12月31日),第25页。
(132) 蒋介石日记1938年7月22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蒋介石日记手稿影印件。
(133) 蒋介石日记1938年7月25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蒋介石日记手稿影印件。同日周佛海日记载:“与周隆庠谈委座阅宗武报告后之态度及处置。”见于《周佛海日记全编》(上编),第148-149页。
(134) [日]《支那事变战争指导史》,第173—179页。
(135) [日]《支那事变战争指导史》,第173页。
(136) [日]《支那事变战争指导史》,第176页。
(137) [日]《支那事变战争指导史》,第177页。
(138) [日]松本重治:《上海时代》(下),第307页。
(139) [日]松本重治:《上海时代》(下),第309页。
(140) 《今井武夫回忆录》,第183页。
(141) [日]《宇垣一成日记》第二卷,第1247页。转引曹振威:《侵略与自卫》,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7页。
(142) 蒋介石日记1938年6月23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蒋介石日记手稿影印件。
(143) [日]《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二卷第一分册,第106页。
(144) [日]《支那事变战争指导史》,第200页。
(145)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二编《作战经过》第一册,第122页。
(146) 《唐绍仪与岑德广等谈话笔录》,摘自《岑德广案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藏。
(147) [日]《支那事变战争指导史》,第205页。
(148) [日]《支那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下卷,《文书》第401页。
(149) [日]《渡边工作现状》(1938年11月21日),《日本外交档案》缩微胶卷,S493号。
(150) 《渡边工作现况》(一)(1838年11月15日),转引《今井武夫回忆录》第304页。
(151) 《今井武夫回忆录》,第92页。
(152) 《今井武夫回忆录》,第93页。
(153) [日]《渡边工作现状》(1938年11月21日),《日本外交档案》缩微胶卷,S493号。
(154) 转引《今井武夫回忆录》(资料四《汪兆铭工作概况》),第314页。
(155) [日]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文书》第405—406页。
(156) 周佛海:《和平运动之回顾与前瞻》,载《政治月刊》第二卷第二期,1940年7月6日版。
(157) 《申报》,1938年10月13日。
(158) 《申报》,1938年10月22日。
(159) 《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一册,1938年10月24日,第410页。
(160) 《周佛海日记全编》(上编),1938年10月26日,第187页。
(161) 《周佛海日记全编》(上编),1938年10月29日,第188页。
(162) 《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一册,1938年10月31日,第416页。
(163) 蒋介石日记1938年10月28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蒋介石日记手稿影印件。
(164) 蒋介石日记1938年11月6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蒋介石日记手稿影印件。
(165) 蒋介石日记1938年11月2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蒋介石日记手稿影印件。
(166) 蒋介石日记1938年11月10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蒋介石日记手稿影印件。
(167) 《为国军退出武汉告全国国民书》(1937年10月31日),《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30卷《书告》,第301-306页。
(168) 《陈布雷日记》第二册,1938年11月1日,第312页。
(169) 陈公博:《八年来的回忆》,汪伪档案未刊稿,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70) 陶希圣:《致胡适信》(1938年12月31日),《胡适往来书信选》中册,第396—398页。
(171) 重庆《新华日报》,1938年10月15日。
(172) 《陈嘉庚致汪精卫宥电》(1938年10月26日),见陈嘉庚:《南侨回忆录》,1946年版,第7页。
(173) 《周佛海侦讯笔录》(1946年9月24日),汪伪未刊档案。
(174) 《陈布雷回忆录》,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29页。
(175) 《武和轩先生谈话录》(1980年4月15日),转引蔡德金:《汪精卫投敌前前后后》,载《近代史研究》1983年第3期。
(176) 陈璧君:《答“为何在抗战中叛离抗日战线”问》(1951年12月24日),汪伪未刊档案。
(177) 《周佛海日记全编》(上编),1938年11月27日,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年版,第202页。
(178) 罗君强:《高宗武赴日试探投降条件》,《汪伪政权资料选编·汪精卫集团投敌》,第273页。
(179) 《今井武夫回忆录》,第99页。
(180) 罗君强:《汪精卫逃往河内》,《伪廷幽影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12页。
(181) 陈璧君:《与日本谋和我是现在仅存的罪魁祸首》,《汪伪政权资料选编·汪精卫集团投敌》,第446页。
(182) 陈公博:《八年来的回忆》。
(183) 陈公博:《八年来的回忆》。
(184) 《今井武夫回忆录》,第102—103页。
(185) 《新蜀报》,1938年12月14日。
(186) 陈春圃:《汪精卫投敌内幕》,《汪伪政权资料选编·汪精卫集团投敌》,第43页。
(187) 《今井武夫回忆录》,第105页。
(188) [日]原田熊雄:《西园寺公爵与政局》第7卷,第233页。
(189) 陈春圃:《汪精卫投敌内幕》,《汪伪政权资料选编·汪精卫集团投敌》,第43页。
(190) 蔡德金、李惠贤:《汪精卫伪国民政府记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5页。
(191) 《龙云致蒋介石电》(1938年12月19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46页。
(192) [日]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文书》,第407页。
(193) [日]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文书》,第407页。
(194) [日]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文书》,第405页。
(195)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1938年7至12月份),台北“国史馆”1993年版,第796页。
(196) 《蒋委员长对〈近卫声明〉发表严正声明》(1938年12月26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34-35页。
(197) 《蒋委员长对〈近卫声明〉发表严正声明》(1938年12月26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34-35页。
(198) 《龙云致蒋介石电》(1938年12月19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46页。
(199) 蒋介石日记1938年12月21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蒋介石日记手稿影印件。
(200) 《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一册,1938年12月26日,第459-460页。
(201) 《龙云致蒋介石电》(1938年12月21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47页。
(202) 《张群致蒋介石电》(1938年12月21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46页。
(203) 引自《龙云致蒋介石电》(1938年12月24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48页。
(204) 《郭泰祺致蒋介石电》(1938年12月28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46页。
(205)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51—52页。
(206) 《汪兆铭手书主和之艳电》(1938年12月29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52页。
(207) 《汪兆铭手书主和之艳电》(1938年12月29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53页。
(208) 《汪兆铭手书主和之艳电》(1938年12月29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53-54页。
(209) 转引汪伪宣传部编:《和平反共建国文献》第一辑,《中国之部》,第1页。
(210) 《渡边工作现况》(四),转引《今井武夫回忆录》,第326页。
(211) 转引绍武:《汪精卫叛国秘记》,1939年初版,第28页。
(212) 转引张篷舟编:《中日关系五十年大事记(1932-1982)》第二卷,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151页。
(213) 《陈嘉庚致蒋介石电》(1938年12月31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55页;陈嘉庚:《南侨回忆录》,1946年3月版,第72页。
(214) 《张发奎等以汪危害党国请通缉归案明正典型之微电》(1939年1月5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65页。
(215) 《开除汪兆铭党籍决议文》(1939年1月1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124页。
(216) 蒋介石日记1939年1月1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蒋介石日记手稿影印件。
(217) 《国民党中宣部为汪兆铭投敌致各级党部的内部指示》(1939年1月1日),转引绍武:《汪精卫叛国秘记》,第16页。
(218) 用五:《汪精卫脱离重庆始末记——抗战日记摘录》,香港《掌故》1972年7月号。
(219) 《郭泰祺致蒋介石电》(1938年12月28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48页。
(220) 罗君强:《伪廷幽影录——对汪伪的回忆纪实》,见《伪廷幽影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5月版,第17页。
(221) 陈璧君:《与日本谋和平我是现在仅存的罪魁祸首》,见《汪精卫集团投敌》,第446—447页。
(222) 用五:《汪精卫脱离重庆始末记——抗战日记摘录》。
(223) 汪精卫:《河内的正月》,转引雷鸣:《汪精卫先生传》,第335页。
(224) [日]《渡边工作(第二期计划)》,日本外交档案缩微胶卷S493号。
(225) 《渡边工作(第二期计划)》,转引《汪精卫集团投敌》,第417页。
(226) 杨凡译:《日本外务省就汪伪政权成立经过向内阁的报告》,见《文史资料选辑》第39卷,文史资料出版社1963年版,第179页。
(227) 罗君强:《伪廷幽影录》,见《伪廷幽影录》,第16页。
(228) 陈璧君:《与日本谋和平我是现在仅存的罪魁祸首》,见《汪精卫集团投敌》,第447页。
(229) 陈恭澍:《河内汪案始末》,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96页。
(230) 汪精卫:《举一个例》,《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78页。
(231) 汪精卫:《举一个例》,《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三),第82页。
(232) 陈恭澍:《河内汪案始末》,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63页。
(233) 汪伪宣传部编:《和平反共建国文献》第1辑《中国之部》,第21—28页。
(234) [日]犬养健:《扬子江还在流》,文艺春秋社1960年版,第135—13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