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12月1日 全国各界联合会发表《宣告各友邦文》。以中国国民名义提出希望四项:“一、取消欧战发生以后中日间一切不平之条约;二、直接收回德国在山东占有之一切权利;三、德约除一五六至一五八条三条,其余一概承认;四、我国合法国会未能完全行使职权以前,请各友邦勿供给军械、金钱于南北政府,并停付关税、盐税余款。”要求各“友邦”对上述各项“予以善意有力之赞助”。
△ 全国学生联合会就福州惨案电各地学生联合会,请每日多派学生游行演说,抵制日货,并将解决闽案八条件急电北京政府,促其与日本政府严重交涉。
△ 徐世昌令徐树铮以西北筹边使督办外蒙善后一切事宜,所有原设办事大员暨佐理员各职一律裁撤,驻库伦办事大员公署归并西北筹边使署。
△ 《闽星》半周刊于福建漳州创刊。主办者为援闽粤军总司令陈炯明。陈秋霖主编。《闽星》编辑及主要撰稿人多为无政府主义者。陈炯明亲撰发刊词,主张破除国家主义。《闽星》共刊行三月,后因陈炯明率部开赴广东,即告停刊。
△ “中日合办”上海工商株式会社在上海成立,制造珐琅器皿并承揽运输业务。资本定额50万日元。主要出资者为日人松本茂。董事五人中,华人只占一名。开设期限30年。
12月2日 长沙各校学生因福州事件举行焚毁日货大会,到各界近万人。张敬尧派军警千余人包围会场,禁阻焚货,驱散与会群众,并逮捕五人,殴伤数十人。
△ 上海75校万余名学生集会,声讨日本帝国主义残害福州人民的暴行,一致议决不用日货。会后游行,沿途四处搜寻日货,集中至公共体育场烧毁。
△ 苏州20余校学生万余人为福州事件举行游行,沿途高呼“救我福建”、“抵制日货”等口号,散发传单20余种,并举代表分赴省、军署及省议会递交请愿书,提出六项条件,要求转致北京政府与日本政府严重交涉。
△ 北京政府外交部派王鸿年、沈觐扆,教育部派徐鸿宝同赴福州,会同日方人员调查闽案真相,是日离京赴闽。
△ 徐世昌特派徐树铮为加封外蒙古翊善辅化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之册封专使。
12月3日 北京政府靳云鹏内阁改组。徐世昌令外交、陆军、海军、司法兼署内务、农商各总长陆徵祥、靳云鹏、刘冠雄、朱深、田文烈准免本职;特任陆徵祥、田文烈、李思浩、靳云鹏(兼)、萨镇冰、朱深、曾毓隽分任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司法、交通各部总长,田文烈兼署农商总长;傅岳棻为教育次长,仍代理部务。
△ 徐世昌任周自齐为币制局总裁。9日,令财政总长李思浩兼币制局督办。
△ 山东济南中等以上16校全体学生游行演讲,声讨日本帝国主义在福州之暴行。中午,各界复于省议会开国民大会,到数千人,议决再电北京政府与日本政府严重交涉。
△ 英公使朱尔典往访北京政府外交部代理部务次长陈箓,就西藏问题发表英国无侵略野心等五点声明。
12月4日 徐世昌令外交总长陆徵祥未到任以前,仍着外交次长陈箓代理部务。
△ 徐世昌准教育部呈请,令仿照《新唐书》、《新五代史》前例,将柯劭忞著《新元史》列入正史。
△ 北京新国会参众两院电谢美国参议院于上月15日通过对德和约山东问题之保留案。
△ 少年中国学会发起人之一王光祈在北京《晨报》发表《城市中的新生活》一文,倡议知识青年组织工读互助团,实行半工半读之集体生活,以此作为理想社会雏型,通过广泛发展与联合,达到改造社会之目的。
12月5日 广州国会电北京政府,就解决福州事件提出四项条件,要求惩凶、赔偿及撤退登陆之日本水兵,保证以后旅华日人不得滋事;如日方不全照办,应即提交公使团“秉公裁断”。
△ 日公使小幡酉吉向北京政府外交部就福州事件提出书面反抗议,指责此次事件皆因中国地方官不善取缔学生排日行动有以致之,并捏造事实,强诬“责任全在中国”。
△ 陈炯明自福建漳州上书孙中山,报告在闽南“拟实施劳动教育,使劳动界皆识字,思想自可变迁,然后进图社会主义之实现,亦不难事”。
△ 安庆省署卫兵于市间购物,与警察发生冲突。省长吕调元闻讯,即令其子率队前往弹压。安庆警察厅长刘道章在安徽督军倪嗣冲暗中授意下,借口警察受辱,提出辞职。9日,全城警察一律罢岗,市面呈不稳之象。吕调元无奈,被迫电北京政府辞职。倪嗣冲旋将此事电达北京政府。
12月6日 湖南长沙学生联合会为抗议张敬尧禁阻焚日货并逮捕殴伤学生,是日宣布罢课,至8日各校一律停课,举出代表分赴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请愿,进行驱张(敬尧)活动。当日晚,毛泽东率赴京代表团一行40人乘车北上。
△ 河南开封各界数万人召开国民大会,工、农、兵、学、商及乞丐等均登台演说。大会声明拥护各地一致赞同之解决闽案八条件,并议定坚决抵制日货,限各商店于29日前将所存日货一律肃清。
△ 留美归国学生及国内部分学者于上海创办《民心》杂志。该刊为大型综合性周刊,又名《民心周报》。宗旨有六:“一、提倡及研究所以发展国家自卫力之道;二、注意国民外交;三、发展吾国固有文化;四、提供健实主义及讨论做人方法;五、输入及批评欧美新思想与学说;六、陈献工商业计划及办法。”《民心》发行量甚大,每期约三万数千份。
12月7日 北京各界10万人在天安门前集会,声讨日本帝国主义残害福州人民的暴行。大会通过各地一致赞同之解决闽案八条件,并议决力争山东一切权利,防止补签对德和约,反对山东问题中日直接交涉,要求政府外交公开,不承认中日间一切密约,不用日货、日币,不准米粮出口,与日本断绝一切经济关系。旋将上述决议通电全国,并函告徐世昌,要求顺从民意,与日方严重交涉。
△ 山西太原各校学生2000余人组织演讲团游行演讲,揭露日本帝国主义在福州之暴行。
12月8日 南京各界三万余人为福州事件召开国民大会,议决撤退日领、日舰、道歉、赔偿、审凶等六项条件,要求北京政府与日方严重交涉,当场并焚毁日货多起。
△ 江苏如皋60余校学生万余人为福州事件举行示威游行。沿途散发传单,高呼:“热心救国,抵制日货”口号,并将查获日货携至公园焚毁。
△ 全国各界联合会开第十七次评议会,施洋主席,议决将张敬尧祸湘、倪嗣冲祸皖、陈树藩祸陕种种罪状通告全国,请一致声讨。
12月9日 巴黎和会中国首席代表陆徵祥自马赛启程返国。
△ 广州60余校学生9000余人举行示威游行,声讨日本帝国主义在福州之暴行。
△ 上海学生联合会召开国民军筹备会,通过草章,规定组织上海学生联合会国民军,每校至少须编步兵一个排。
△ 江西督军陈光远因南昌学生反对江西米谷开禁,派戒严司令及警务处长率士兵三连将南昌学生联合会强行封闭。次日,南昌各校学生罢课以示抗议。学生联合会并发表《赣学生罢课宣言书》,揭露陈光远及省长戚扬擅开米禁,镇压学生等罪行。
△ 留法勤工俭学学生聂荣臻等158人,乘法邮船自上海放洋。
12月10日 日公使小幡酉吉遣使馆书记官深泽至北京政府外交部,捏造北京学生殴辱日侨学童,抗议7日北京国民大会抵制日货、日币之决定,要求北京政府“严加取缔,并饬岗警实力保护”。次日,靳云鹏“严重训令”警察总监、步军统领即行设法取缔。
△ 武汉各校校长及学生代表在汉口举行联席会议,会间学生代表提出依北京国民大会通过之解决闽案八条与日本政府严重交涉及允许学生联合会检查日货等四项条件,请各校长转致省长认可。省长何佩瑢声言绝对否认。14日,因武汉学生4900余人前往省署请愿,何被迫接受学生四项条件。
△ 北京政府外交部就外蒙撤治事复照俄使库达摄夫,指出取消自治,实由于外蒙自愿,并于同日将此照会分发英、美、法、意、日、葡、比各国使馆。
12月11日 广州军政府政务会议议决,设立滇、黔、川、陕、粤、桂、湘、闽八省铁道事务统一机关,任命政务总裁岑春煊为督办。
12月12日 张敬尧密令湖南矿务局与美商在北京签订借款140万美元草约,以湖南水口山铅矿作抵。28日,湖南赴京请愿团毛泽东分函北京政府财政、农商二部,声明湖南人民对此草约“万难承认”。
△ 午前9时,杭州各界二万余人为福州事件于公共运动场开国民大会。省议会议员90人亦旷会前往参加。会间通过决议10条,其内容除各地一致赞同之解决闽案各条件外,尚要求誓死力争山东主权、禁止衣食原料出口、惩办倪嗣冲等。旋举各界代表16人组成国民大会委员会进行一切。会后各校学生并当场焚毁日货。
12月13日 全国各界联合会向各省各团体发出通告,历数湖南督军兼省长张敬尧祸湘八大罪状,呼吁全国各界一致声讨,“以解湘人倒悬”。
△ 苏州各界联合会开成立大会,10万人参加,一致议决自救救国,抵制日货,奋起援闽。
△ 徐世昌令交通部署路政司长黄赞熙兼川汉铁路督办。
12月14日 长辛店铁路工人为声讨日本帝国主义残害福州人民暴行,特邀集各界开国民大会,工、商、学、妇女等各救国十人团及市民千余人到会。大会重申各地一致赞同之解决闽案八条件,议商永久抵制日货办法并拟定致北京政府书。
△ 江苏南通七校学生千余人为福州事件于县公共体育场集会。会后举行示威游行。沿途高呼“力救福建”、“提倡国货”、“毋忘国耻”等口号并散发传单。观者甚众。
12月15日 奉天省城各校学生代表于是日及16日集会,商讨抵制日货办法,议决:一、学生不用日货;二、劝说商人不卖日货,各界不购日货。
△ 北京政府外交部就日方于安东(今丹东)擅设兵工厂,向日公使小幡酉吉提出抗议。
△ 北京公立大中小各校教职员因反对当局发放贬值纸币,要求以银元付薪,未得满意答复,是日起全体罢课。
12月16日 武汉三镇各界万余人冲破军警禁阻,在汉口开国民大会,议商力争闽事办法,议决赞同闽案八条,并议决于商会内设立国民大会委员会事务所,以策励此后之进行。
△ 日本内阁会议决定向北京政府提出正式照会,要求“取缔各地排日活动”。次日,外务省训令小幡酉吉向北京政府递交该项正式照会。
12月17日 北京国务总理靳云鹏电广州军政府七总裁,表示希望协力提携,速促和议,“以互让之精神,谋简单之解决”。
△ 全国各界联合会电各地团体,提出上街演说、游行,积极抵制日货,赶办学生军、商团、民团三项“自卫之方”。
△ 成都学商两界代表联合召开成都商学联合会成立会,宣布“以抵制日货,提倡国货,实力救国,商学联络,一致进行为宗旨”。
△ 路透社北京电:美国各大学中国学生联合会电致各报,谓:“闽案不堪忍受,宜力争赔偿。止内讧,共御外侮。”
△ 北京政府教育、财政两部与中法实业银行签订借款15万法郎合同,以期票为担保。此款用于垫付留欧学费。
12月18日 午后,镇江各界5000余人为福州事件于城中公共体育场开国民大会。与会多人相继演说,一致主张抵制日货,提倡国货。商会协理并当场签约,声明“以后如再有商人购进日货,该日货当立即检送公共体育场焚毁”。会后举行示威游行。次日商会即通告各商家:“自即日起各业一概不准再进日货。”数百名码头工人亦开会议决:“此后如遇大阪等船装货来镇,概不代为起驳抬运”;有当焚之日货,即义务搬运,不索分文。
△ 东三省巡阅使张作霖以西伯利亚境内华侨生命财产迭遭抢劫与暗杀,是日电北京政府请准率兵保护俄境华侨。
△ 日公使小幡酉吉照会北京政府外交部,再次胁迫北京政府“严重取缔”各地反日爱国活动。
12月19日 徐世昌公布《特别区契税规则》及《特种财产契税规则》。
△ 徐树铮所部驻洛阳西北军士兵一名,因往城西七里河村强奸妇女,被村民击毙。午后1时,该军2000余人竟蜂拥至七里河大肆淫掠。该村400余户妇女,不分老、幼、孕妇,无一得免,并枪杀婴儿八人。钱财衣物抢劫一空。与该村毗邻之兴隆寨,200余户妇女亦遍遭蹂躏。兽军围奸三日始去。
12月20日 天津各界10余万人为福州事件、山东问题及抵制日货三事召开国民大会,随即焚烧日货,会后举行示威游行。
△ 北京政府内务部电告各省省长,禁止各省议会举派代表开省议会联合会,如有此项情事,即转饬该管警官厅严加取缔。
△ 中国与玻利维亚两国驻日本公使分别代表本国签订《中玻通商条约》。
△ 上海天马画会自是日至29日于江苏省教育会举办第一届绘画展览会。举吴昌硕等为国画审查员,刘海粟等为西画审查员。展品为国画、西画、图案画、折衷画四部。
12月21日 徐州各界开国民大会,与会24团体共万余人。会间,农、工及各界代表相继演说,一致呼吁抵制日货,奋起救国。大会并电北京政府,要求与日本政府严重交涉,勿稍迁就。会后举行示威游行。
△ 呼伦贝尔护理副都统贵福等电北京政府请求撤销自治,并请废除1915年沙俄政府胁迫北京政府所订呼伦贝尔条约。
12月23日 清华学校学生激于福州事件,是晚开全体大会,成立学生会。校长张昶云闻讯,竟暗召驻北京海甸军队及地方武装小锣会入校进行监视,学生闻讯遂开临时紧急大会,议决自24日起全体罢课以示抗议,后因有关当局允“公平查办”,29日学生复课。
△ 徐世昌令各省行政长官整理行政诉讼。
12月24日 济南各校学生一律罢课,并拟游行演说,山东督军张树元闻讯,即派武装军警禁止学生外出,学生坚欲出校,被军警击伤10余人,捕去四人。
△ 旅美旧金山华商邝忠(译音)于华侨寓所界内焚毁价值数千元之日本丝织品及其他器物以为抵制日货者倡。华侨围观者数千人,且有留学生当众演说。
12月25日 云南昆明各界二万余人为福州事件召开第三次国民大会,议决电请各省力争实现闽案各条件,电北京政府撤惩闽督李厚基,本省应力行抵制日货。
△ 午后1时,第九批留法勤工俭学生向警予、蔡和森、蔡畅及蔡母葛健豪等50人,乘法邮船“鸯特莱蓬号”,自上海启程赴法。
△ 日本为掠夺内蒙巴林旗资源,与内蒙王公“合资开办”蒙古产业公司。公司总行设东京。经营项目包括采矿、农业、畜牧、森林、酿造及贸易等方面。资本总额150万元。其中巴林王等三王公出资45万元,日方南满铁道株式会社等四个会社出资50万元,日人茂木惣兵卫10万元,荒井泰治10万元。以荒井泰治为该公司代表。开设期限30年。
12月26日 徐世昌令免张树元山东督军职,调察哈尔都统田中玉继任。同日,调长江巡阅副使王廷桢继任察哈尔都统,并通令裁撤长江巡阅副使一职。
△ 北京政府慑于日本政府一再胁迫,是日电令各省速禁抵制日货。
12月28日 徐世昌公布民国八年度预算及同年度路电邮航四政特别会计预算。
△ 前代理总统冯国璋在北京病逝。
12月29日 旅京湖南同乡千余人开公民大会,议决电南政府请促北政府速撤张敬尧,电全国宣布张罪状,求国民公判,呈北政府即日罢张,并设旅京湖南各界委员会为去张机关,执行大会议决各事。
12月30日 日本政府声明撤退在闽军舰,并在东京、北京、福州三处发表声明为福州事件派军舰辩护。
12月31日 徐世昌令免安徽省长吕调元职,以聂宪藩继任。
△ 广东地方实业银行以南海、番禺两县田赋收入及县衙全部建筑物为担保,向台湾银行借款23万日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