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临时政府的根本弱点和北伐的夭折" class="reference-link">第六节 临时政府的根本弱点和北伐的夭折
南京临时政府在短暂的三个月中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由于领导革命的政党——同盟会,存在着不能适应当时形势的根本弱点:政治上纷歧,组织上涣散,使革命缺乏坚强的领导;不敢解决农村土地问题,又使革命缺乏依靠的力量;酝酿北伐又半途而废,革命势力未能胜利发展;加以帝国主义的干涉、国内反动势力的压迫和革命内部敌人的捣乱,这样就使南京临时政府最后不能不归于失败。
一 同盟会的涣散" class="reference-link">一 同盟会的涣散
革命形势的迅速到来,要求革命政党加强统一领导,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复杂局面。同盟会却恰恰相反,在革命紧要关头反而更加涣散了。
1911年武昌起义后不久,同盟会本部发表宣言,虽然指出了“元凶尚在,中夏未清”,应“长驱河朔”,以“建立民国”,但却表白革命党人将于“功成事遂”之后引退,“散处朝市或悠悠林野”(145)。同年12月,同盟会本部在上海召开临时会议,旅沪各省份会部分负责人也参加。这次会议改订了同盟会暂行章程,并再次发表宣言。宣言虽然指出了在同盟会内部“意见不相统属,议论歧为万途”,并强调了“当临时政府组织之际,其祸乃大著”,号召革命党人“必先自结合,以成坚固不破之群”(146)。但是,事实上并没有能阻止“议论歧为万途”的现象继续发展,相反,却更加严重了。
武昌起义后,同盟会与光复会的矛盾日益激化。同盟会的陈其美和光复会的李燮和同在上海策动起义。上海光复后,陈自称都督,李初拟率部攻陈,后据吴淞,自称吴淞都督。1912年1月3日,南京临时政府刚成立,章炳麟即正式脱离同盟会,而与立宪派、旧官僚联合,在上海组织中华民国联合会。章自任会长,以程德全为副会长,接着又推张謇为“特务干事”(147)。章在联合会第一次大会讲演说:“中国本因旧之国,非新辟之国,其良法美俗,应保存者,则存留之,不能事事更张也。”(148)1月4日,他创办《大共和日报》,在发刊辞中公然说:“专制非无良规,共和非无秕政。”(149)其攻击的矛头显然指向刚刚诞生的南京临时政府。南京临时政府公布自1912年起改用阳历,章炳麟却在《大共和日报》第2号上以“本社社长”的名义,发表《宣言》说:“今日南北未一,观听互殊,岂容遽改正朔。况此次参事会,大半即各省都督府代表之变名,既非国民公选,何有决议改历之权。故在议员未选,历书未颁,对于此等少数空言,断难遵行,愿全国人民审思之,愿各代表反省之。”
浙江独立后,光复会领袖陶成章自南洋返国,担任浙江都督府总参议。他公开在上海设立光复义勇军练兵筹饷沪局,招兵买马。沪军都督陈其美不能容许禁脔之内出现一支异己的军队。于是,就指使蒋介石于1月14日暗杀陶成章于上海法租界广慈医院。陶成章被刺是民国成立后第一件轰动一时的政治暗杀事件。陈其美用这种卑劣的手段来解决政争,不仅无补于同盟会和光复会的分歧,反而给向往革命的人们的心中投下了阴影,由此,光复会和同盟会的矛盾更形扩大。章炳麟断然拒绝担任南京临时政府枢密顾问。
3月,章炳麟又将中华民国联合会改名为统一党,他在改党大会的演说辞中说:“本党宗旨,不取急躁,不重保守,惟以稳健为第一要义。”(150)接着,统一党又发表《宣言书》,声称:“本党本集革命、宪政、中立诸党而成,无故无新,惟善是与。只求主义不涉危险,立论不近偏枯,行事不趋狂暴,在官不闻贪佞者,皆愿相互提携。”
总之,章炳麟在辛亥革命后已经明显右倾,不论联合会或统一党,都不过是一种官僚、政客、立宪派的大杂烩。因此,它对南京临时政府的许多改革措施,无不加以反对。例如,孙中山主张建都南京以牵制袁世凯,章极力反对,公然为袁张目说:“逊位以后,组织新政府者,当为袁氏,若迫令南来,则北方失所观望。”(151)3月下旬,在南京的四川籍革命党人召开四川革命烈士追悼会,孙中山亲往参加,而章炳麟却送来了这样一副对联:“群盗鼠窃狗偷,死者不瞑目;此地龙蟠虎踞,古人之虚言。”对于章的这种态度,四川革命党人吴玉章在后来曾加以评论说:“他骂南京鼠窃狗偷,但当时鼠窃狗偷的大半还是立宪党人,而章太炎不正是和他们沆瀣一气吗?他反对建都南京,认为南京并非龙蟠虎踞,难道北京果真就是龙蟠虎踞的地方吗?很明显,章太炎为了反对孙中山先生,已经实际上站到袁世凯那方面去了。”(152)
对于同盟会员与光复会员之间的争端,孙中山主张尽力调解。如,广东汕头民军司令、光复会员许雪湫、陈芸生“与同盟会员之领军不合,势成水火”。孙中山致电陈炯明,要他“解释调处”,并强调指出:“同盟、光复二会,在昔同为革命之团体”;“两会欣戴宗国,同仇建虏,非只良友,有如弟昆”。“今兹民国新立,建虏未平,正宜协力同心,以达共和之目的,岂有猜贰,而生阋墙”(153)。但是,实际上并没有解决什么问题,双方仍然纷争不已。
与此同时,湖北革命党人孙武等由于未能取得南京临时政府中的部长席位,也愤然脱离了同盟会,而联合湖北的立宪派另组“民社”,拥戴黎元洪为领袖。因此,同盟会的力量被进一步削弱。
黄兴是同盟会的军事领袖。他虽然在1907年因旗帜设计问题和孙中山发生过严重的争执,但在南京临时政府期间,他和孙中山配合得不错,在许多重大问题上,他都支持了孙中山。但是,这样一个重要领导人,在民国建立之初却有了功成隐退的思想。他在一个致袁世凯的电文中说:“吾辈十余年兢兢业业以求者,真正之和平,圆满之幸福。今目的已达,掉臂林泉,所得多矣。”(154)
在黄兴看来,只要把满人统治换成汉人统治,革命就算达到目的,就可以“大风歌罢不如归”了(155)。这样,当然就失去了对袁世凯的戒备。在孙中山主持南京临时政府期间,他仍是力主和袁世凯妥协。
综上所述,同盟会在辛亥革命后已处于思想混乱、四分五裂的状态,这样的政党当然不能领导南京临时政府走向胜利。孙中山在后来解释这一段历史时,曾沉痛地说:“局外人不察,多怪弟退让。然弟不退让,则求今日假共和,犹未可得也。盖当时党人,已大有争权夺利之思想,其势将不可压。弟恐生出自相残杀战争,是以退让,以期风化当时,而听国民之自然进化也。”(156)
二 错误地对待农民问题" class="reference-link">二 错误地对待农民问题
土地问题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根本问题。土地问题的解决,使广大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中解放出来,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一个主要内容,又是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没有广大农民的参加,要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是不可能的。
同盟会为了实现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其纲领中提出了解决土地制度的主张,即“平均地权”,并把这一主张作为同盟会的三大纲领之一。可是,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方针、宣言和一系列法令、规章中,却一个字都没有提到反对封建土地制度的问题。这种情况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它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密切相关。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与封建土地所有制有矛盾,又同封建的地租剥削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即使在革命时,他们虽然在理论上敢于承认有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必要,但在实践上却没有触及封建势力根基的勇气。
当武昌起义和各省响应之时,农民群众自发的反抗斗争极为广泛。在南京临时政府管辖的地区,也到处发生农民的抗租斗争。仅1912年1月间便有多起:江苏昆山、青浦交界地区一百三十余村农民,“宰牲结社,齐心抗租”。上海南汇地区大团等处人民抗租,“聚众千余人,打伤政府收租委员,抢走当地驻军枪支”。江苏奉贤蔡家桥乡民,“闻南汇抗租,遂遍发传单,抗纳租粮,影响遍及全县”。浙江海盐县“澉浦乡民因抗租聚众千余抢夺民团枪械”(157)。浙江嘉兴府石门湾鸽子滨一地主因催收租米、扣押佃户,结果被乡民一二千人围殴。其中,以江苏青浦县的抗租斗争,最为典型。现将当时关于这一斗争经过的原委报导,节录如下:“青浦县光复后,民政部酌定业户租籽收取八成,乡民借口松城仅收六成,共结团体,饮齐心酒,力图霸抗。民政部以租务攸关赋税,传知地保,谕各地乡民依限还租,地保不善处置,语多压制,致乡民激怒,麕集县城,与民团抵抗。该乡民受伤数人,遂将民政长徐彭龄之子劫去,大起风潮。当经徐君请松军政分府派兵弹压。”(158)
这些自发的反抗斗争,反映出广大农民渴望解决土地问题的要求,不仅没有得到革命党人支持,相反,差不多都遭到各省都督包括革命党人的都督派兵镇压。江苏都督多次出示,严禁抗租,竟说:如抗租不还,“准由各业户禀经该管衙门,按户提案押追以凭照例严办,如聚众抗租或竟持械横行,即属有意破坏治安……惟有按军法从事。”(159)
由于革命党对农民的自发斗争采取敌视的态度,南京临时政府建立之后,广阔的农村依然如故,一方面封建土地所有制没有丝毫触动,封建政治势力没有受到打击;另一方面革命党人也就不可能真正组织农民群众来参加革命斗争,因而,在强大的反革命势力面前使自己处于孤立无援的软弱地位。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160)
三 不敢明确坚决地反对帝国主义" class="reference-link">三 不敢明确坚决地反对帝国主义
清政府是帝国主义的走狗,辛亥革命是革清政府的命,因而也是对帝国主义的打击。武昌起义后不久,英国的《字林西报》就直截了当地承认:“就某种意义说,这一事件是反对我们自己的。”
辛亥革命及中华民国的建立,在反帝方面所起的客观效果是显著的。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第一次感到了自己国家的独立。下述事件就是显明的例证:
2月19日,荷属爪哇岛泗水市的华侨集会,升旗、鸣爆,庆祝中华民国的成立,遭到荷兰警察的武装干涉,华侨三人被打死,十多人被打伤,百余人被逮捕,书报社被封,外埠来电被截(161)。华侨全体罢市,以示抗议,荷兰政府出动军队强迫开市,继续逮捕了四百多人,最后的逮捕数目,竟达一两千人(162)。
事件发生后,泗水华侨分别向南京临时政府、北京政府、上海华侨联合会发电,请求保护。南京临时政府接电后,立即连电袁世凯要其必须和驻北京的荷兰公使交涉,并同时要驻荷兰中国公使直接和荷兰政府进行交涉。上海《民立报》曾以《讨荷兰之辱我民国》为题,发表社论说:“当满清窃国,献媚外人,弃我数百万华侨于海外,不与保护,致备受强敌凌辱,可惨可痛之事,不止一端。……今日之民国,非昔日专制时代可比也。外人对我,胡犹若是之野蛮残暴也。呜呼!荷兰人竟辱我民国矣,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吾以是裂眦愤书,而为泗水华侨请命。”(163)在群众的愤怒声援下,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总长王宠惠于2月26日“电荷外部,要求赔偿损失,辞极激昂”(164)。2月28日,临时政府拟令沿海都督禁止华工赴荷属地(165)。
交涉结果,荷兰政府不得不接受了下面的条件:(1)惩办杀害华侨的荷兰人;(2)对被害华侨,由荷兰政府优礼埋葬,并抚恤其家属;(3)受伤华侨,由荷兰政府负责治疗;(4)赔偿华侨财产损失;(5)对华侨应和荷兰人同等待遇。
从鸦片战争以来,清政府对外一向是屈辱忍让,卖国残民,而这次中荷交涉,却创造了中国历史上的最新纪录,使国外华侨扬眉吐气,一新耳目,这不能不说是中华民国开国的重大结果。
但是,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在主观上并没有提出反帝的目标和纲领,同盟会成立时没有,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也没有。如果说在同盟会成立前还出现过《警世钟》、《猛回头》那样痛快淋漓、激动人心的反帝文字,可是在同盟会成立后,特别是越接近辛亥革命前夕,这样的文字反而少见了。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在其《宣告友邦书》中,明确地宣布愿与各国建立友好关系,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宣言书中又说:“凡革命以前所有满政府与各国缔结之条约,民国均认有效”;“革命以前,满政府所借之外债及所承认之赔款,民国亦承认偿还之责,不变更其条件”;“凡革命以前满政府所让与各国国家,或各国个人种种之权利,民国政府亦照旧尊重之。”(166)
要想在一个早晨就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那是不现实的。革命也允许权宜之计。但是,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对一切都加以“照旧”、“承认”,那么中国就无法摆脱半殖民地的地位了。正是由于这种无区别的“承认”,在临时政府的军事行动中,立即呈现了它的恶果。下述事件就是一个显明的例证:
1912年1月下旬,山东青岛附近地区的即墨县为同盟会所光复。但是根据1898年的《中德条约》,德国租借了青岛,并且规定在青岛周围约五十八公里的面积,划为由德国监视的不设防地区。而即墨县就在这个不设防地区的范围内。因此,德国派遣一百三十名骑兵前往即墨,以条约为借口,要求革命党撤退武装;同时自青岛发电给山东巡抚胡廷枢,告知即墨情况。清政府闻讯后,立即派兵四百余人突袭即墨,杀死革命党人三十多名,并将附近村庄烧光。当地革命军请求南京临时政府与德国政府交涉。而临时政府拘于旧约之“承认”,也就无能为力,最后不得不由孙中山于2月10日下令革命军自即墨撤退(167)。
南京临时政府的这种态度,是和同盟会领导人对帝国主义缺乏本质认识分不开的。在他们看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是先进的文明国家,中国革命是向它们学来的,学生向先生学习,先生自然会对学生进行帮助。孙中山长期旅游海外,就是为了取得这种帮助。南京临时政府发表种种“睦邻”、“保护外人”、“承认”一切旧约的宣言和法令,也是为了取得这种帮助。
但是,这只能是一种幻想。帝国主义时代的反革命“先生”并不帮助半殖民地中的革命“学生”。它们绝对不允许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建立独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南京临时政府于1月11日、17日、19日接连三次要求列强承认,均无一字答复,就是证明。
四 北伐的夭折" class="reference-link">四 北伐的夭折
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前,起义各省的革命群众团体和都督府就酝酿进行北伐。最早倡议北伐的是群众革命团体。广东独立不久,一个名叫光汉社的团体,在11月15日致广东都督胡汉民书中就要求“即日召集各府州县各团体代表,开大会决议筹兵筹饷平胡之大计”(168)。表达了广东人民北伐的决心并愿为天下倡。
稍后,江浙一带也出现了许多主张北伐的团体。上海旅沪各省人士纷纷发起组织北伐队,青年学生尤为积极,一时出现了“学生北伐队”、“中华民国学生军团”、“学生军”、“学生北伐团”、“国民军北伐团”、“学生守卫团”等组织。特别应指出的是,妇女们也组织了“女子北伐队”、“女子军事团”、“同盟女子经武练习队”、“女子后援会北伐军救济队”、“中华女子竞进会”、“女子劝捐会”等团体,积极支援北伐。“女子后援会北伐军救济队”在简章中指出:“本会专为北伐军而设,随赴战地医救受伤士兵。”(169)
与此同时,陈其美以沪军都督名义建议组织北伐联军。他在致各省都督要求派代表到沪组织临时政府的电中说:“北京未下,大局难平,拟组织联军,共谋北伐。现定蜀湘楚为第一军,由京汉路进行。宁苏皖浙为第二军,由京(津)浦路进行。闽粤为第三军,由海道进行。”(170)
当时,孙中山既未回国,临时政府也未成立,北伐活动还只是民间的倡议和各省都督间的自愿结合。12月5日,北伐联合会在上海成立,推程德全为会长,章驾时为副会长,朱芸为司令。11日,北伐联合会设立“军机统一总汇处”,并发布该处章程说:“本处为民立战时机关”,“以联合各省都督,会同北伐,招集兵队,统合军机,以期一致进行,共谋光复为宗旨。”北伐联合会一面在上海招募士兵,一面致电各省都督,要求各省将北伐之师电告,以便划一军制。
南京方面,12月20日“江浙联军在谘议局开军事大会,提议北伐,并推举北伐总司令,当用投票互选法。到会各军将校一百余人,当举定徐绍桢为北伐总司令官,随即电各省都督”(171)。
广东北伐军是最早见诸行动的。其第一军于1911年12月抵沪,约一混成协,组织甚完备。并准备在当月再发广东第二期北伐军约一混成协。1912年一二月再发第三期北伐军约一镇。由于广东北伐军有华侨支援,所以兵精饷足,战斗力较强。
当时的北伐,是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机关。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忙于南北议和,加以财政又非常困难,革命党的领导人对北伐有各种具体不同的态度:如宋教仁等“认为攻取北京之类,只能做为鼓舞士气的一种策略,实际上难于实行”(172)。孙中山则是坚决支持北伐的,他在1912年1月4日令广东都督陈炯明速出兵北伐的电文中说:“中央政府成立,士气百倍,和议无论如何,北伐断不可懈!广东民军,勇敢素著,情愿北伐者甚多,宜速进发。”(173)孙中山本人并表示:“拟俟和议决裂后,亲统大兵北伐。”(174)
1月9日,黄兴领导的陆军部正式成立,不久即确定了北伐计划;以湘鄂为第一军,由京汉路前进;在宁之各省北伐军为第二军,沿津浦路前进,与第一军会合于开封、郑州间;淮扬为第三军,烟台为第四军,向山东前进,会于济南、秦皇岛;合关外之兵为第五军,山陕为第六军,向北京进军。第一、二、三、四军既达第一目标后,再与五、六军会合,攻占北京。
但是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初,即已经是以议和为主了。北伐军虽然组织起来,并表示一旦“和局破裂,即行宣战”(175)。但仍不能摆脱下面的困境:“各军名目众多,编制歧异,且统帅指挥,既不统一,后方接济,又无专责。”(176)
北伐也受到帝国主义的阻挠和破坏。孙中山就任大总统后,任命蓝天蔚为关外大都督,率军北伐。蓝军乘海容号等三艘军舰先到达山东烟台,后又进军满洲,拟在辽东半岛登陆,支援东北人民的斗争。1月20日,日本“音羽”舰将校访蓝天蔚,谈到在满洲中立地带登陆问题,日本将校即一再强调,不但中立地带绝对拒绝利用,即在其他满洲沿岸地域登陆,“亦将使满洲之安宁秩序发生紊乱……为避免将来发生紊乱,应该请贵军放弃登陆计划”(177)。最后,北伐军主力不得不驶向大孤山、安东方面登陆。
孙中山组织的六路北伐军,在实际上,除宁皖、淮扬二路于1月下旬北进,烟台、关外二路有所行动外,其他二路并无进展。
南方是以北伐配合议和,逼清帝退位,而北方则以议和破坏南方的北伐。这一点无论是伍廷芳或唐绍仪,都看得很清楚。伍曾对唐说:“宜速谏君让国,自保安全。则北伐之师,无名可借。”(178)议和果然破坏了北伐。如担任淮扬一路北伐司令的林述庆便认为南北议和行将达成协议,此后,决无战斗,随即“电请交卸……并遣散本部各员”(179)。
谭人凤在谈到南京临时政府成立时的形势和对北伐的评价时,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分析:“时南军援鄂者,有沈秉堃统率之湘桂联军,马毓宝移驻九江之赣军,南京派遣黎天才之镇军,唐牺支、王政雅光复荆襄,重庆四川亦已光复,鄂固无虞矣。南京方面,柏文蔚率领滇粤军驻临淮,扼由徐入皖之路;扬州徐分府合皖军屯宿迁,扼由京入浦之路;正阳六合等处亦有军扼守,以防由豫入皖之路。其集合于南京城者,有浙军、沪军、光复军、铁血军、卫戍军,以及固有之军队与新编之各军,合计不下十万余众。而广东、闽、浙尚议继续出军,兵力不可谓不厚。加之长安、太原早已光复,烟台有刘基炎等独立,河南有王天纵举兵,直隶有滦州兵变之一事,东省自牛庄发难后,关外都督蓝天蔚尚谋大举。使南政府毅然攻击,以援鄂各军出武胜关,直趋河南,与山、陕义军合;以南京集合各军分配前敌,三路夹攻徐州,分一支捣开封与鄂军合,一支由京(津)浦取济南与齐鲁义军合。行见北方健儿群起响应,袁且将为瓮中之鳖矣,岂能操必胜之算哉!乃袁奸险狡猾,一方断行组织内阁,胁迫皇室军费数百万,着着准备进行,而于休战期间,使倪嗣冲攻下颍州,为安徽进攻南京之计划;一方与伍代表用电报谈话之创举,再请延期十五日,冀使民党师疲饷匮,易就范围。民党堕其术中,号令各军不许进击,决与议和,则大错特错者也。”(180)
谭的这段论述,具体地描绘了北伐的形势,特别指出了以议和阻止北伐的重大错误,是比较中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