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段祺瑞的卖国与独裁
    • 第一节 日皖勾结" level="2">第一节 日皖勾结
      • 一 日本寺内内阁的对华政策" level="3">一 日本寺内内阁的对华政策
      • 二 “西原借款”与日皖勾结" level="3">二 “西原借款”与日皖勾结
      • 三 日美的争夺与勾结——《蓝辛—石井协定》" level="3">三 日美的争夺与勾结——《蓝辛—石井协定》
      • 四 中日军事协定的签订" level="3">四 中日军事协定的签订

    第五章 段祺瑞的卖国与独裁

    第一节 日皖勾结" class="reference-link">第一节 日皖勾结

    一 日本寺内内阁的对华政策" class="reference-link">一 日本寺内内阁的对华政策

    在袁世凯统治时期,日本帝国主义虽攫取了种种侵略利益,但始终认为袁世凯是依靠英美抵制日本的,因此当袁因推行帝制而声名狼藉时,便决心“倒袁”。日本陆军参谋本部与外务省曾直接策划,以巨额金钱支持东北地区宗社党组织复辟武装,进行暴乱(1),并援助南方反袁势力和革命党人(2),企图搞垮袁的统治,扶植一个更便于操纵的亲日政权。

    袁世凯统治覆灭后,日本“倒袁”目的已经达到,遂把注意的重点转向在华组成一个稳定的亲日政府这个目标上。1916年6月1日副总统黎元洪继任大总统,日本政府便立刻表示支持。日本政府这时的判断是:黎元洪既是根据《临时约法》继任的,南方反袁各省不会反对,南北可以统一;以北洋派合作(主要是段祺瑞、冯国璋)为基础,吸收进步党、国民党及南方各派势力,组成亲日政府。故日本外务省在袁世凯死后的第二天即6月7日,便以急电命令驻华公使日置益向黎元洪转达如下意见:“今后相信黎氏必将首先努力协调统一国内政见分歧者,对南方的主张加以慎重考虑,相互协力,为根除全国动乱之祸根,实现国内和平而尽力。当前之急务,首先任命一个不至重复执行袁世凯时代造成日中两国关系乖离之政策的新政府。黎氏亲自任命的新政府,若真正诚意努力于恢复国内秩序,并确立日中友好,帝国政府将尽可能予以直接或间接的援助。对帝国政府,尽可信赖,无论何事,均可提出商谈。”(3)与此同时,它又通知日本驻南京、广东、云南、上海等地领事,将日本政府的上述方针,分别转达给冯国璋、岑春煊、唐继尧、唐绍仪、张继等南北要人,要求他们支持黎元洪,与黎和衷共济,解决当前时局问题(4)。6月29日,黎元洪任命段祺瑞为国务总理,暂时结束了南北分裂的局面。

    但此时日本统治集团内部,鉴于大隈内阁所执行的露骨的侵华政策遭到中国人民强烈反对,在国际上也加深了与各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受到国际舆论的谴责,国内各方人士也不赞成政府这种过分冒险的做法,因此多主张趁袁氏覆亡之际,修正对华政策。1916年10月,日本大隈内阁倒台,寺内正毅(1852—1919)继任总理大臣。10月9日,即寺内内阁成立的当天,日本元老松方正义拟定了一份《对华政策意见书》(5)。《意见书》对日本自中国辛亥革命以来的对华政策进行了回顾,特别是对大隈内阁的对华方针提出批评,强调中国作为日本对付西方所起到的屏障作用的重要性,主张“日华亲善”,协力合作,对华政策要坚持与各国协调一致的方针,等等。松方的《意见书》,并不是要改变日本帝国主义传统的对华侵略的“大陆政策”,而是要求改变日本军阀、政客所经常采取的那种赤裸裸的军事威胁的愚蠢做法。松方的意见得到元老山县有朋的支持。另外,日本政友会总裁原敬于11月11日会见山县有朋后,在日记中有如下一段记述:据山县说,关于对华问题,“‘寺内必须设法改善’。余深以为然。此问题已成为国家当前突出的急务。如何确立方针,亟待研究”(6)。这些都反映了日本统治集团内部对大隈内阁所执行的对华政策的不满。这也是大隈内阁倒台的重要原因。

    寺内正毅系山县有朋为首的长州军阀的重要人物,曾多次出任陆军大臣,在组阁前任朝鲜总督。寺内内阁的智囊人物胜田主计(任大藏大臣)、西原龟三都是他在朝鲜总督任内的心腹。

    胜田主计(1869—1948)在此以前任朝鲜银行总裁,是日本“大陆政策”的鼓吹者。胜田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一旦结束,“国际间的经济战争必将十分激烈,已毋庸置疑”,日本国土狭小,人口众多,资源有限,如欲参加竞争,“必须从国外输入许多原料,并将其加工制成商品进行商品贸易。若不如此,可以推想十数年后,我国国民将难以维持经济独立。是故,欲谋求我国经济独立的基础,当求诸地大物博的中国”(7)。“我国国民经济及执行国防计划所需的原料及一切物资,几乎完全可以从中国求得。从这方面来说,经常保持日华间经济上充分的联系,也是帝国独立方面最为迫切的事。我对中国问题最重要的考虑之点,即在于此”(8)。胜田出任大藏大臣后所拟定的《对华借款方针》,其指导思想就是:“对华借款避免过去那种以获取利权为主,赤裸裸地强迫中国接受的做法,先以稳妥条件提供贷款,在增进邦交的同时,采取促其主动向我提供有利权益的手段。”(9)这就是说,对华侵略应以经济渗透为主要手段,以取代过去那种军事讹诈、武力压迫的做法,由“强夺”变为“巧取”,先诱之以利,然后谋取特权利益。

    西原龟三(1873—1954)在寺内内阁并无正式职务,但在寺内内阁对华政策的制订和贯彻执行上,却是一个起着关键作用的积极的参与者。他早年结识日本政治活动家神鞭知常(1848—1905),后参加神鞭组织的对俄同志会。当时日本与沙俄为争夺中国东北地区,竞争十分激烈,该会主张对俄采取强硬政策。在神鞭影响下,西原受到日本军国主义扩张思想的熏陶。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后,西原随神鞭来到朝鲜,游说朝鲜当局助日对俄,并提出在朝鲜应以“王道主义”发展殖民事业。西原自称是“王道主义”的信徒(10),“东亚和平”的使者。1905年神鞭死后,西原在朝鲜从事棉布商业活动,与朝鲜商界和金融界有着广泛的联系。1911年西原通过其同乡朝鲜总督府总务长官有吉忠一的介绍,结识了当时任朝鲜总督的寺内正毅。他由于通晓朝鲜殖民事务,受到寺内的信任和赏识。1915年,西原向寺内推荐胜田主计出任朝鲜银行总裁。于是寺内、西原、胜田之间的关系,随着他们共同在朝鲜的殖民活动而日益密切。

    寺内在未组阁前曾于1916年6月派西原来华“考察”中国的政治情况。在此期间,西原就日本对华侵略政策,广泛征求日本在华各方面人员的意见。同时他了解到大隈内阁和日本陆军参谋本部,为搞垮袁世凯的统治,曾暗中派遣日本军人并网罗日本浪人在我东北地区操纵肃亲王等宗社党人,成立所谓“勤王军”进行武装暴乱,企图搞“满蒙独立”,并支持革命党人在山东的反袁军事活动。西原根据这些事实,于回国后起草了三个文件,即《满蒙的革命军、宗社党与日本军人及日本人的关系》、《山东省的革命党和日本人》、《山东省的革命军以及套购铜元的过去与现在》,并把这些文件誊印出来,交由后藤新平(寺内内阁任内务大臣,后又转任外务大臣)在日本贵族院广为散发。这些文件在日本政界引起极大的轰动,大隈内阁的对华政策因此而遭到各方人士的抨击,成为当时有名的所谓“秘密出版物事件”。大隈内阁的倒台和寺内新内阁的成立,都与西原这些活动有关(11)。西原与寺内的关系之密切,也由此可见。

    西原此次中国之行,主要是为寺内上台组阁制定对华政策搜集情报的,所以在他回国后,即向寺内提出一份名曰《在目前时局下对华经济措施纲要》的文件。文件内容的重点是:一、组织对华实业投资团,确保日本在华的经济基础;二、为解决中国目前财政的紧急需要,上述对华实业投资团应提供2000万日元借款;三、稳定中国财政,其办法是由日本提供资金建立省立银行,而由中国政府公布法令,发行一种金本位纸币,其形状名称应与日本现行金币划一,并规定可以相互兑换。西原认为:“确保在华经济优势,其唯一途径,实为日华货币之并用流通,并辅以王道主义之贯彻实行。此举得以实现,则日本在华经济势力当可日益发展,以至百世不衰。”(12)他一再强调说:“目前形势已迫使我们必须拟订一个妥当准确的对华方案。就目前日中关系看来,两国之间连一个小小的经济基础都没有。恰如建筑房屋必须打好地基一样,目前首先打下一个经济基础,实为当务之急。”(13)

    胜田的《对华借款方针》和西原的《对华经济措施纲要》,实际上成为日本寺内内阁对华政策的蓝本。寺内上台后,即在1917年1月9日内阁会议上通过了五点对华方针,表面上提出“尊重并拥护中国独立和领土完整”,“对中国的任何政党或派系,均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但涉及日本在华侵略利益时,则露骨地提出:“在南满洲和内蒙古东部,帝国政府将按既定方针逐步扩大、增进帝国的特殊利益;在福建根据明治三十一年(1901年)和大正四年(1915年)两次换文精神,确保中国所承认的帝国与该地区之特殊关系,并逐步努力培植我国势力;至山东问题,应俟和平恢复后再求其最后解决。当前的问题,是设法使德国战前在该省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归于帝国所有。”这个对华方针还指出,除上述地区外,“帝国对中国的政策”,是“努力使列强逐步承认帝国在中国的优越地位”(14)

    日本外务大臣本野一郎向内阁提出的《对华方针意见书》,对日本对华政策的修正,作了如下的解释:对华方针应该是根据中国局势的发展,随机应变地采取措施,以建立日本在华的优越地位,抵制英、美势力的扩张。日本对华方针首要之点,“必须采取手段使中国不陷于任何人手中”,故在此意义上日本必须把“维护中国独立与领土完整作为帝国对华方针之基础”(15)。大藏大臣胜田主计更是赤裸裸地说:“今日几乎帝国朝野一致的议论,均认为中国决不可被瓜分,不仅为中国,盖为东亚之和平或日本之利益,亦不可使其瓜分。置中国于列强共同管理之下,对帝国亦利少弊多,应使中国在其本国主权之下达于统一。”(16)上述这些有关对华政策的说明,充分暴露出日本妄图乘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有利时机,力求独霸中国的侵略野心。寺内内阁标榜不干涉主义,以示其所执行的是与大隈内阁截然不同的对华政策。正因为如此,它最初对皖系军阀段祺瑞的扶植和勾结还是比较隐蔽的。但当1917年7月张勋复辟失败,段祺瑞再次出任国务总理控制北京政府后,日本即抛弃了所谓不干涉中国内政的骗人幌子,公开支持皖系军阀的政权。

    1917年7月20日,日本内阁通过决议,宣称:“现鉴于各国既已对中国现政府成立的合法性表示承认,并表示同情,因此,帝国政府认为,给予段政府以相当友好援助,以期中国时局的稳定,同时设法解决日中两国间的若干悬案,方为得策”;同时决定给予段政府以财政援助并供给武器军需品,拒绝南方所提出的有关这类要求(17)。这说明日本已认定段祺瑞皖系军阀是其理想的侵华工具,决心全力支持段祺瑞北京政府。

    寺内内阁确定援段方针后,便以各种名目给予段祺瑞政府以大量借款,支持段的武力统一政策,以便假皖系军阀之手,向长江流域及南方各省扩张其侵略势力,并迫使欧美列强承认日本“帝国在中国的优越地位”。

    二 “西原借款”与日皖勾结" class="reference-link">二 “西原借款”与日皖勾结

    “西原借款”是指寺内内阁时期西原所经手的借款,但这仅是日本当时对华借款的一部分。据日本大藏省档案资料记载:在寺内内阁执政期间(1916年10月9日—1918年9月28日),日本与中国新签订的借款总额达386,450,000日元,“与寺内内阁成立前当时的对华借款总额120,000,000日元相比,仅仅两年之间,就增加到三倍”;这其中,“对中央政府借款279,860,000日元,对地方政府借款18,570,000日元,对公司及私人借款88,020,000日元”(18),对中央政府的借款即占借款总额的70%以上。上述借款中,由西原直接经手或参与交涉签订的有八项,共145,000,000日元,其名目如下(19)

    借款项目 借款数目 订约日期
    第一次交通银行借款 5,000,000 1917年1月20日
    第二次交通银行借款 20,000,000 1917年9月28日
    有线电信借款 20,000,000 1918年4月30日
    吉会铁路借款 10,000,000 1918年6月18日
    吉黑两省林矿借款 30,000,000 1918年8月2日
    满蒙四铁路借款 20,000,000 1918年9月28日
    山东二铁路借款 20,000,000 1918年9月28日
    参战借款 20,000,000 1918年9月28日

    除上列西原所经手者外,其他大宗借款有:善后借款三次垫款30,000,000日元、京畿水灾借款5,000,000日元、军械借款32,081,548日元等。

    西原龟三往往秉承寺内和胜田的意图,不通过日本驻华公使而径自与段祺瑞北京政府直接进行交涉,谈判借款合同,并决定两国间很多重大问题,从而引起日本政府内部一部分人的不满。特别是日本驻华公使林权助曾多次致电日本外务省,反对和攻击西原的在华活动。为此,寺内致函外务大臣后藤新平说:“如所周知,迄今为止,西原向中国政府当局提出的各项问题,决非西原个人向中国当局进行的交涉,其主旨都是我国政府所同意并想要实行的。”(20)由此可见,“西原借款”及其活动,集中反映并体现了寺内内阁对华的侵略方针和政策,其所经手的借款是直接为寺内侵华政策服务的。

    寺内内阁能以资本输出的形式向段祺瑞北京政府提供各种名目的贷款,主要是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世界政治形势的变化,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日本经济的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日本对外贸易连年入超,1913年,它的对外债权与对外债务两项相抵,是总数达122,400万日元的负债国家(21)。与欧美列强相比,它的经济实力薄弱,无力对华提供大宗借款。大战爆发后,由于欧洲各参战国忙于相互厮杀,民用工业生产瘫痪,国际航运停顿,而日本则因远离欧洲战场,成为军需物资的供应地。因此,日本商品几乎未遇到竞争即进入国际市场,从而刺激了日本国内工业的发展。自1915年至1918年间,日本出口贸易急速增长,国际贸易顺差达28亿日元,一跃而成为拥有137,000万日元的债权国家(22)。日本银行的现金储备,1918年增至158,000万日元(23)。这是日本寺内内阁能够对华提供大量借款的经济背景。

    帝国主义各国历来是把对旧中国的借款作为在政治上、经济上控制和掠夺中国的一种重要手段。寺内内阁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给日本造成的有利时机,企图迅速而有效地控制中国的财政、金融、交通等要害部门,掠夺中国的矿产资源,变中国为日本的原料供给地及商品市场。这是它对华政策的指导思想之一。因此,它力图以大量财政资金输出的形式,加强其在华政治上、经济上的优势地位,准备战后与欧美各国在华进行激烈的争夺。但是,由于四国银行团垄断了对华政治借款的优先权利,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又是四国银行团的成员之一,日本若以政治借款的名义对华借款,势必要与英、法、俄等国协商一致,从而妨碍其自由行动。为在短时间内达到上述目的,大藏大臣胜田主计主张采取经济借款形式,以避免与欧美各国在华势力产生矛盾和对抗。因此,日本政府于1917年1月20日批准由兴业、台湾、朝鲜三家银行组成特别银行团,规定对华政治借款由“横滨正金银行主负其责”,“日本兴业银行、台湾银行及朝鲜银行共同应承中国经济借款”(24)。西原经手由三银行提供的总数为14,500万日元的八项借款,其中除第一次交通银行500万日元借款是三银行自己的资金,第二次交通银行借款及参战借款是用大藏省储蓄部资金外,其余五项借款均由日本议会批准,政府保证支付本利,由三家银行发行1亿日元债券支付(25),亦即以日本财政资金为后盾,由三银行出面对华借款。其名目虽标为银行、电信、铁路等经济性借款,实际上大多充作当时北京政府的军政开支,成为段祺瑞推行武力统一政策,对南方发动战争所需的军费,是名符其实的政治借款。

    支持段祺瑞和皖系军阀,加强日皖之间的勾结,是寺内内阁推行其侵华政策的重要手段。西原龟三的各项借款活动,也正是围绕着这一中心展开的。西原不仅参与寺内内阁对华外交和侵略方针的制定,而且先后六次来华,代表寺内进行活动,与段祺瑞、徐树铮、靳云鹏、傅良佐、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等皖系军政要人和亲日派官僚关系密切,并干涉和操纵中国的内政。他是日皖之间的直接牵线人物,而“西原借款”就是日皖勾结的产物。下面是西原通过各项借款活动与皖系进行勾结的具体过程和内容。

    1916年10月间,西原与胜田密议,“深悉此时中国如能特派一适当的人前来日本表示敬意,并进一步磋商改善日中关系的具体办法,实在是最适机宜的事”,并表明以曹汝霖为特使最为适宜(26)。他们将此意透露给中国驻日公使章宗祥。章宗祥立即电告段祺瑞:“近日晤后藤(时任内务大臣),谓两国亲善,宜从经济联合入手,为疏通意见起见,最好由中国政界素有名望之人来日一游。”(27)以段祺瑞为首的皖系军阀,虽然控制了北京政府,但深感自己的政权还是不稳固的。他们不仅要对付南方的反对势力,还要提防北洋系内部各实力派的相互倾轧。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他们急需寻求帝国主义的支持。由于当时西方国家正忙于世界大战,无暇东顾,日本遂成为可以左右中国政治的帝国主义势力,北洋军阀内部的亲日派官僚政客,便竭力鼓吹亲日外交路线。这对段祺瑞来说,自然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所以,他出任北京政府国务总理后,当即将赴日的新任中国驻日公使章宗祥向他请示对日外交方针时,他即表示:“中国对于各国宜取一律看待主义,彼以诚意来,我亦以诚意往。至远交近攻之策,自不适于今日,现阁方针如是,幸君善为之。”(28)其言外之意,显然是决心要改变袁世凯原来执行的亲英、美的外交路线。

    因此,当日本示意要改善日中关系时,段祺瑞立即予以响应。段以赠予“日本大皇帝大勋章”名义,拟派曹汝霖为赴日专使。其目的,段祺瑞曾直言不讳地说,“他(曹汝霖)曾条陈中日亲善,不是空言。我们应该将中国关于农工商矿有价值的开列出来,同日本商量,何者中国自办,何者中日合办,何者让日本人办。一方面日本帮助中国,一方面日本亦获得利益,不必枝枝节节,遇事麻烦,以达中日亲善之目的。”(29)后因总统黎元洪及国会的反对,曹汝霖的赴日之行未能实现。

    于是,寺内便于1916年12月中旬派西原龟三秘密前来北京,与段祺瑞政府直接洽谈。12月22日西原到达北京,23日就与曹汝霖、陆宗舆会谈。西原认为:“此次会谈,接触到日中两国密切合作的根本问题,双方充分地交换了意见。”(30)随后,西原又会见了段祺瑞及中国政界各要人和在华日人,积极进行活动。为了表示日本支持段祺瑞皖系军阀的诚意,12月28日,由西原经手与曹汝霖、陆宗舆草签了第一次交通银行五百万日元借款合同。这就是“西原借款”的开端。

    交通银行是前清政府邮传部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作为发展它所管理的铁路、轮船、邮电事业的金融机关而成立的。1914年该行又拥有发行纸币和管理交通通信事业特别会计国库金的特权。袁世凯复辟帝制时,由该行提取了大量现金作为军政费,并滥发纸币,以致币值猛烈下跌,市民纷纷拥向银行挤兑现金。1916年5月12日,北京政府被迫宣布暂时停止兑现。交通银行与中国银行同为中国最大的发行兑换纸币的银行,停止兑现对北京政府的财政金融影响很大。日本同意给予交通银行借款,这对于处于财政危机的北京政府,当然是一种有力的支持。

    西原在华的活动,产生了预期的效果,促使段祺瑞皖系军阀加快向日本靠拢的步伐。西原回国后,段祺瑞急忙派他的亲信吴光新(段的妻弟,曾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1914年任陆军第二十师师长),拜访日驻华公使林权助及日本天津驻屯军司令官石光真臣等人,申述段祺瑞希望投靠日本的迫切愿望。1917年1月14日,吴光新在与林权助密谈时说,“段曾拟认真与日本合作”,“关于特派曹汝霖赴日,其实际目的即就有关中日亲善的方法,与日本有关当局会谈”(31)。1月15日吴拜会石光真臣时又说:“(段)深知中日两国的亲善为当务之急”,希望日方谅解其苦衷,并予以相当帮助。石光据此向日本陆军参谋本部次长田中义一报告说:“吴一心为段谋与帝国接近,正向各方积极努力。”(32)日本与皖系军阀之间,一方积极引诱拉拢,一方急欲卖身投靠,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试探,双方终于勾结在一起了。

    1917年2月至7月这一段时间里,如前所述,在中国政治舞台上发生了两起重大政治事件:一是由于对德参战问题而引起的所谓“府院之争”,二是张勋复辟,段祺瑞组织讨逆军打败张勋,第二次出任内阁总理,重执北京政府大权。在此期间,寺内内阁为怂恿中国对德参战和支持段祺瑞,曾两次派西原龟三来华进行活动,使日皖勾结得到进一步发展。

    段祺瑞再度出任国务总理后,拒绝恢复《临时约法》和被张勋解散的国会。孙中山举起“护法”的旗帜,在广州成立军政府。西南各省军阀即利用孙中山的威望,以“护法”为招牌,与段祺瑞北京政府相对抗,中国政局出现南北分裂的形势。此时,日本政府决定公开支持段祺瑞北京政府。7月20日,寺内内阁通过援段的对华方针,自此以后,就以各种方式援助段祺瑞大力推行他的武力统一政策,形成日皖全面勾结。在此期间,日本以“西原借款”为中心,给予段祺瑞北京政府以各种名目的借款。除西原所经手者外,还有1917年8月28日签订的善后续借款第一次垫款1000万日元(33);1918年1月6日和7月5日又签订了第二次、第三次善后续借款各1,000万日元(前后三次共3000万日元);中国以地租和盐税剩余金作为借款担保。同时日本应段祺瑞的要求,同意给予军械援助,1917年12月30日,北京政府陆军部与日本泰平公司签订1800余万日元军械借款合同,加上1918年7月31日签订的第二次2242万余日元的军械借款合同,两次共购买日本军械计有:步枪125,000支,子弹7550万粒,山炮316门,野炮228门等以及各种炮弹、武器附件、配件等(34)。(最后结算为32,081,548日元)1918年8月初,西原龟三又与曹汝霖商定,由日本供给2000万日元,作为编练“参战军”的经费(35),此后即于9月28日正式签订参战借款。借款合同附约规定:“本借款金应交付直接主管国防军队机关所属之经理主任”,按月由日本朝鲜银行委托中日合办中华汇业银行代办拨付,“每次由参战军训练处督练及军需课长会同署名盖印,始得领取”(36)。参战军均系日本军械装备,并由日本派出教官训练,以坂西利八郎主持其事,受参战处管辖,从而使这支新编练的军队,直接由皖系军阀和日本所控制。参战军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改称边防军,共三师四混成旅。

    段祺瑞皖系军阀所以能连年对南方发动战争,正是由于有着日本帝国主义这个靠山源源不断地给它输送金钱和军火武器。如果没有日本帝国主义的大力支持,皖系军阀根本无力支持这样一场旷日持久的南北战争。

    北京政府财政部所经手的电信、吉黑两省林矿、吉会铁路、满蒙四铁路、山东二铁路五笔为数共1亿日元的借款,其开支明细账表明:其中直接用于军费开支和购买军械之款,即占借款总数的35.3%;支付内债本利占34%(内债系指北京政府临时挪用或借用交通银行等用作军政开支之款),实际上这笔钱也多用作军费。上述两项合计即占借款总数的69.3%(37)。至于归陆军部、参战军训练处直接掌管的军械借款和参战借款,则全部用于内战军费开支。曾任段祺瑞北京政府财政总长的曹汝霖,在他写的《民初外交回忆录》一文中说:当时军政开支“每月约需2000万元,而财政部可靠之收入,每月只余关余、盐余(海关、盐税抵押外债,每月付本息所余者)、烟酒税、印花税、所得税等等,合计不足1200万元,尚短800万元,则藉借款为弥补”(38)。上述有关档案资料和当事人的记述,均说明若无日本的支持,皖系军阀是无力向南方用兵的;而日本之所以如此积极支持段祺瑞打内战,则是为了向英、美势力比较集中的长江流域南方各省扩张侵略势力,妄图利用皖系军阀的“武力统一”,来达到它独占中国的侵略目的。

    段祺瑞的皖系,冯国璋的直系,是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中的两大实力派。段祺瑞控制着北京政府;冯国璋的直系则盘据长江流域的江苏、湖北、江西等省,与西南地方军阀有着一定的联系。段主张武力统一,对西南各省用兵;冯则主张和平统一(这一主张得到英、美等国的支持)。双方明争暗斗,不时出现矛盾和摩擦。1917年11月间,湖南前线直系将领通电主和,致使皖系进攻湖南的计划破产,11月22日段祺瑞被迫辞职。从此在和战问题上,直皖矛盾表面化,并随着政局的发展而日趋尖锐。

    在直皖两派的矛盾和斗争中,日本始终支持皖系,压制和打击直系。1918年2月皖系为反对直系,准备发动政变,迫使冯国璋下野。为实行上述计划,皖系拉拢奉系张作霖,将奉军陆续调进关内。日本虽然对直系的活动和段祺瑞下台深为不满,但也不赞成皖系的政变计划,因为日本考虑北洋派发生内讧,势将引起北方政局的混乱,这对于日本侵华政策的实施极为不利,且易引起英、美的干涉。所以,正当皖系积极策划政变之际,日本外务大臣本野于2月21日致电驻华代理公使芳泽谦吉说:“本大臣于2月20日邀章公使前来,作为私人谈话,对他说:‘据各方面的情报,似有使冯总统和王总理退隐,使徐世昌与段祺瑞等掌握政权的计划。其根本目的虽系树立举国一致的中央政府,以谋求中国的统一,但北京政界将因此而更加混乱。鉴于世界政局的现状,并鉴于中国目前对外关系,相信此计划决非适当措置,而且中国政界的动摇不安定,将对实现中日提携的两国方针形成莫大障碍。希望此时在冯国璋、徐世昌、段祺瑞之间,充分疏通意见,取得同心协力,以谋求解决目前时局的办法,尚希章公使对此有所尽力。’其次,对于冯国璋,预定由青木(宣纯)中将(39),对于段祺瑞,预定由坂西(利八郎)少将(40),根据上述意旨予以劝告。希阁下即与二人协商,为完成此任务而采取适当措施。”(41)

    与此同时,曹汝霖、陆宗舆通过驻日公使章宗祥邀请西原龟三尽快来华。寺内、胜田认为西原应“立刻前往”。3月18日,西原抵北京,20日见段祺瑞,极力怂恿段再次复任国务总理,不要计较冯国璋有无诚意。西原说:“当前中国的现状不容许吾人斤斤于此类问题,只要能灵活运用政权、兵力和财力,天下事何不可为?阁下既已握有兵力,只需掌握权力,倘若财力不足,本人可以设法资助。如欲为日中友好奠基,舍今日又待何时,切勿失此千载难遇之良机,毅然拟定计划,出任总理。”(42)日本既不希望直皖兵戎相见,又不愿自己苦心扶植的代理人失势,故而一面制止皖系军阀轻举妄动,一面向冯国璋直系施加压力,促其同意段祺瑞再次出任总理。

    由于日本出面干预,直皖双方终于妥协。3月23日,冯国璋重新任命段祺瑞出任国务总理。段一上台,即于26日召集国务会议,决定再次向南方用兵,声言要在三四个月内打下广东和四川。对于段再次向南方发动战争,日本予以积极支持。4月12日,日驻华公使林权助将段祺瑞的战争计划报告给日本政府(43)。4月20日,外务大臣本野转达寺内的指示说:不管是对南方的“讨伐方针”,还是促进南北妥协,总之,要使中国政局迅速得以解决(44)。4月21日,林权助遂向外务大臣本野提出有关解决中国时局的方案,认为“目前的(中国)政局,不仅是段内阁对西南政策的危机,而且就帝国的立场来说,也是非常严重的危机”;当前段祺瑞应“进一步南征,有必要向南方施加压力”,段政府在夺回广东和肃清四川以后,“再提出南北议和较妥”。“在讨伐经费方面,如果我方不予相当援助,也显然难以成功。”林权助估计。需要“8000万元乃至1亿元的外债”始能维持下去(45)。西原龟三在5月31日给大藏大臣胜田的电报中,也提出据他与曹汝霖会商,“为维持现在政局”,本年内“至少希望达成7000万日元的借款”(46)。为了支持皖系军阀段祺瑞对南方的战争,日本于1918年4月30日,由西原经手以电信借款名义,给予段政府2000万日元借款。对于这笔借款,“彼此心照,不用于电信方面”(47)。全部拨充皖系军阀发动内战的军费。以后于6月至9月间,日本又以各种名目给予段政府如前所举的大宗借款。

    此时的日皖关系,正如徐树铮所说的那样:“我北军(实际上指皖系军阀)权势消长,与日本寺内内阁利害相通。”(48)而林权助也认为段内阁的危机,“就帝国的立场来说,也是非常严重的危机”。显然,双方的勾结已发展到同休戚、共命运的程度了。

    日本寺内内阁,一方面通过“西原借款”逐步将段祺瑞皖系军阀变为它侵华的驯服工具,另一方面具体贯彻推行所谓中日“经济合作”,通过各种名目的借款,在华攫取大量的政治特权和经济利益。1918年5月22日,寺内亲笔拟定题为《借款问题及其他》的文件,“其中列记了对华交涉的各项经济案件,以及解决山东问题的重点”(49)。这份文件是在西原龟三和陆宗舆于1918年4月13日在北京所交换的备忘录(50)的基础上,寺内与外务大臣后藤新平、大藏大臣胜田主计共同商定后起草的。据西原记载,当陆宗舆签署备忘录时,因为“害怕被骂作卖国贼战战兢兢地签字的”(51)。寺内在这份文件中提出的借款项目有:一、以黑龙江、吉林两省金矿及森林为担保的借款;二、吉会铁路借款;三、以烟酒专卖利润为担保的借款;四、为设置国营炼铁厂的借款;五、交通银行发行与日本货币相同的金纸币;六、退还庚子赔款发展棉花栽培、繁殖绵羊、地质调查三项事业;七、延长山东有关铁路路线及解决山东问题的方案等。文件所列各项,其目的是为了掠夺中国的铁矿、棉花、羊毛及其他矿产资源,变中国为日本的原料供给地及商品倾销的市场;而吉会铁路和山东铁路的修建,是为了巩固和扩大日本在华势力范围的战略地位,并企图组织由日本控制的中国铁路投资团,以排斥阻止英、美以修建铁路划分势力范围的侵华格局;发行金本位纸币,则是为了使之与日本货币联系起来,以便于控制中国的财政金融,而最突出的是企图将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利益据为己有。这些都反映了日本要以大量资本输出的形式,加强它在华经济上政治上的优势和垄断地位,为战后与欧美各国在华进行激烈竞争作准备。

    1918年5月29日,西原携带着寺内的指示,第六次来到北京,与交通总长兼署财政总长曹汝霖会谈。6月18日,签订吉会铁路1000万日元借款合同;8月2日,签订吉林、黑龙江森林金矿3000万日元借款合同。8月6日,交换了下列各项文件:一、国营制铁厂借款合同,制铁及铁矿砂供给合同及其附属文件;二、退还庚子赔款及产业开发议定书;三、关于中国铁路资本团的议定书。上列几个文件,俱作为曹汝霖、西原协定,拟成备忘录互换,言明俟征得日本政府同意后,另行缔订正式合同。同时,双方还就整理税制和改革币制等问题,具体交换了意见(52)。关于山东问题,段祺瑞北京政府同意日在青岛和济南驻军,中日合办胶济铁路等;而且在9月24日双方互换照会时,驻日公使章宗祥竟在复照中说:“中国政府对日本上列之提议,欣然同意。”(53)此项照会遂成为日后日本在巴黎和会上坚持侵占山东的借口。日本提出的各项侵略要求,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大部分如愿以偿。西原为此非常得意,他在日后回忆时说:“到燕以来,以七十天的时间,为日中经济合作结成纽带,为东亚永久和平打下基础。前年访华时值袁世凯去世不久,回忆当时日中关系的情况,实有隔世之感。”(54)

    1918年9月28日,中日双方正式签署吉林黑龙江森林金矿、满蒙四铁路、山东济顺高徐二铁路、参战等四项借款合同。至于制铁厂一亿日元借款,则由于日本国内政治危机,寺内内阁倒台,而被搁置起来。

    段祺瑞皖系军阀对日本所提出的种种侵略要求,有求必应。只要日本给钱,给军火武器,支持他们扩张地盘,什么国家主权、民族利益都可以拍卖。段祺瑞的卖国行为,已远远超过其前辈袁世凯。寺内正毅下台时曾自夸其侵略中国的功绩说:“本人在任期间,借与中国之款,三倍于从前之数,实际扶植日本在中国之权利,何止什倍于二十一条。”(55)

    三 日美的争夺与勾结——《蓝辛—石井协定》" class="reference-link">三 日美的争夺与勾结——《蓝辛—石井协定》

    1917年11月2日,美国国务卿蓝辛和日本特使石井菊次郎就有关中国问题签署了《日本和美国关于中国的换文》,一般称作《蓝辛—石井协定》。在换文中,“美国政府承认日本在中国,特别在中国之与日本属地接壤的部分,有特殊利益”。日本承认美国提出的对华“门户开放”和“在华工商业机会均等的原则”(56)。《蓝辛—石井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是日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双方在华经过激烈争夺之后暂时妥协的产物,是日美为掠夺和宰割中国所进行的一笔幕后政治交易。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乘机在华大肆扩张殖民特权。它以恪守英日同盟为名,对德宣战,囊括了德国在中国山东省的全部侵略利益和特权;一年后,又向袁世凯北京政府提出酝酿已久的“二十一条”侵略要求。由于欧洲列强各国正忙于战争,无暇东顾,故而使日本在远东成为唯一拥有实力的帝国主义国家。只有美国因参战最迟(1917年4月始参战),是在远东有力量和日本对抗的大国。美国对华贸易,1913年为35,427,198海关两,至1917年即达60,960,777海关两,增长近一倍(57)。自1914年至1918年,欧洲列强各国对华输出普遍下降,而日美两国却迅速上升。在中国输入总额中,日本所占比例由20.7%猛增至38.9%;美国由8.8%上升至13%(58)。双方都力求在华加强自己的垄断地位,排斥和打击对方,结果使已有的矛盾日益尖锐。如1914年当日本对德宣战之际,美国立即于8月21日照会日本政府说:“若在中国内地发生骚乱,为恢复其秩序,日本或其他诸国采取必要的措施时,希望日本政府在考虑此问题时,务必于其决定行动之前,和美国政府协商。”(59)1915年日本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并以武力胁迫袁世凯接受时,美国又于5月13日照会日本政府,声明:“美国对于中日两国政府间已经缔结或行将缔结的任何协定或约定,凡有损美国及其在华公民的条约权利,或中华民国之政治或领土完整,或通称为门户开放政策的国际对华政策,一概不能承认。”(60)这些均说明美国密切地注视着日本在华的一举一动,力图阻止或牵制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取得独占的特权,以维护美国在华的侵略利益。正如列宁1916年所指出的那样:“瓜分中国才刚刚开始,日美等国争夺中国的斗争,一天比一天激烈。”(61)这一斗争,在袁世凯死后,日趋激化。

    袁世凯为筹备帝制和发动对西南护国军的战争,大量军政费用的开支,使北京政府本已拮据的财政濒于崩溃的处境,急需外国贷款。在此期间,美国对华借款空前活跃。以1916年为例,4月7日北京政府与美国李希金逊公司签订五百万美元借款合同(62);同年4、5月间,又以整理山东、江苏境内运河为名,与美国广益公司签订600万美元借款合同(63);5月17日,交通部与美国裕中公司签订1000万美元借款合同(64);10月16日,美国芝加哥大陆商业信托储蓄银行供给北京政府500万美元借款,以中国烟酒公卖为抵押,按合同规定,可再续借2500万美元(65)。1916年美国对华借款的大量增加和积极活动,显然对抱有极大侵华野心的日本是一个严重的威胁。日本利用它在华所拥有的实力地位以及与皖系军阀的密切关系,竭力抵制和破坏美国在华的活动。如日本对中美签订的600万美元运河借款合同,即以侵犯日本在山东的权益为借口,向北京政府提出抗议,使借款难以兑现。1916年12月,美国广益公司向正在美国访问的日本兴业银行副总裁永野提议,由日美合作承担这笔借款,以换取日本的支持。日本表示同意。经过谈判,日美双方于1917年3月9日正式签订合作契约,规定运河借款(包括以后的续借款)由两国分别承担(66)。又如美国芝加哥大陆商业信托储蓄银行与北京政府签订借款合同后,日本即向中国提出:如停止与美国的借款交涉,它将立刻给予1000万日元借款(67),结果使中美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续借美金2500万元”的计划为日本所破坏。日美两国在华相互排斥相互竞争之激烈程度,由此可见一斑。1917年上半年日美两国围绕中国参战问题的矛盾和斗争,更是双方在华激烈争夺的一种反映。由于日本勾结皖系军阀段祺瑞,将亲美势力驱逐出北京政府,美国遭到失败。1917年4月,美国宣布对德参战卷入欧洲大战,一时无力在华与日本继续对抗,因此谋求与日本达成暂时妥协的办法。这就是《蓝辛—石井协定》产生的历史背景。

    1917年5月12日,美国国务卿蓝辛向日本驻美大使佐藤爱麿表示,希望日本派遣特使来美,就当时的国际形势及远东问题进行会商(68)。日本为了缓和双方的关系,也想就中国问题与美国达成某些谅解,故对美国提议表示赞同。5月22日,日本内阁议决派遣特使赴美谈判,随即于6月13日派前外务大臣石井菊次郎为特使,随员中包括有海军中将竹下勇、陆军中将须贺野、外务省秘书永井松三等人(69)。按日本政府的指示,双方将就关于日本人在美国的地位问题和协调日美两国在中国的行动问题进行商讨。6月15日,日驻美大使根据日本外务省的指示,要求美国政府就1915年美国国务卿布赖安承认日本对中国有着特殊密切关系的声明(70),以适当方式重新加以确认,以便消除日本人民对美国在华活动所产生的疑虑(71)。日本的意图,显然是试探美国现政府对1915年布赖安声明的态度。7月6日,蓝辛在复照中指出:布赖安声明虽承认日本在与中国毗连地区有着特殊的密切关系,但绝不意味着美国同意日本对中国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来扩充其在华的政治影响(72)。从日美之间的这些来往照会,可以看出谈判前双方各自的主张,以及日本希望美国承认它在中国享有特殊的侵略地位的迫切要求。

    8月23日石井抵达华盛顿,9月6日与美国国务卿蓝辛开始进行谈判。双方谈判的重点,很快转到中国问题上。蓝辛提议日、美就废除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和保全中国领土完整以及机会均等诸问题发表宣言,企图借此排除日本在中国的独占优势。石井原打算以同意废除势力范围作为代价,以换取美国承认日本在中国的特殊地位。他认为如果各国也仿此废除势力范围,日本就可凭借地理邻近和大战期间发展起来的经济力量,使在华的经济竞争处于有利的地位(73)。石井将这一方案请示日本政府。日本政府因在上年7月与俄国签订了互相确认两国在中国东三省和内蒙古地区的势力范围的第四次密约,因此不赞成石井的方案,并指示石井说:放弃势力范围,影响甚大,所以不要涉及这个问题,而要致力于“不拘形式如何”,“只谋求其承认我之特殊地位”(74)。美日双方经过往返磋商,最后于1917年11月2日完成换文,并分别于11月6日、7日在华盛顿、东京同时公布。日本政界普遍把这一协定的签署看作是日本外交的一大胜利(75)。美国也宣称这一协定“获得的主要成果是:两国政府关于对中国政策的指导原则,达成了相互间的谅解”(76),并极力向中国宣传说:“这不仅对门户开放政策是一个重新的肯定,而且加进了不干涉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原则。这个原则,如果一般地予以施行,正是威尔逊总统所公开宣布的永久国际和平的精髓。”(77)但当蓝辛将换文内容通知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时,芮恩施一语道破地说:“照会声明美国承认日本在华的特殊利益……这一行动会深刻影响他们(指中国)的利益,而且一看就是美国对华政策的一个转变。”(78)英国驻日公使格林评论说,他“担心‘特殊利益’这一词,将会引起日后麻烦”(79)。两个帝国主义强盗,背着中国,以中国的领土主权作为相互交易的筹码,任意宰割,相互承认在华侵略的所谓“原则”,还说什么这个“原则”是“国际和平的精髓”,这真是十足的强盗逻辑。

    《协定》一经公布,中国舆论为之哗然,众口同声地谴责日、美帝国主义对中国领土主权这一可耻的侵略行为。北京政府被迫于11月8日、12日分别向日、美两国政府提出照会,声明:“中国仍保持向来之主义,中国政府不因他国文书互认有所拘束。”(80)但这种做做样子的表态,对日、美帝国主义者来说,根本起不到任何效用,更何况段祺瑞皖系军阀控制下的北京政府,本来就是俯首听命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一个卖国政府。然而《协定》本身,却是一篇难得的反面教材,使中国人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帝国主义者在中国是多么的横行霸道,为所欲为!

    《协定》既然是美国因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无力在华与日本继续进行对抗情况下的妥协产物,因此,随着大战的结束,美国卷土重来,日、美两国遂以更加激烈的争夺,取代了战时的妥协。1920年新四国银行团的成立,1921年华盛顿会议的召开,都是美国联合英、法,抑制日本在华扩张,并迫使日本让步的几着棋。双方在华的矛盾和斗争日益加深。1922年2月,日本修改“帝国国防方针”,已把美国列为第一个假想敌国(81)。1923年4月14日,日美换文废除了《蓝辛—石井协定》。

    四 中日军事协定的签订" class="reference-link">四 中日军事协定的签订

    1917年俄国爆发十月革命,诞生了世界上的第一个苏维埃国家。沙皇俄国势力的瓦解,使世界列强之间的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日本帝国主义的注意力立刻转向中国东三省北部和俄国的西伯利亚地区。俄国势力的极大削弱,无疑是日本扩大势力范围,推行其“大陆政策”的大好时机。因此,它迅速地作出了侵略性的反应。1917年6月,日本外务省委托满铁理事川上俊彦开始对俄国进行了四个月的考察。11月中旬,川上向外务大臣本野一郎提出一件《俄国视查报告书》,在结语中建议:如果俄国苏维埃政府单独对德讲和,日本“至少要占领满洲北部及直至贝加尔湖沿岸的俄国远东领土”(82)。1918年1月29日,日本参谋本部和陆军省联合成立军事共同委员会,由参谋次长田中义一主持,负责研究出兵西伯利亚的各种方案及出兵的准备工作。

    为配合这一侵略计划,日本必须取得出兵进驻中国东三省北部的合法依据。为此,缔结中日军事协定成为这一时期日本侵华政策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正如日本外务省在《日中同盟缔结之意义》文件中所说的:“帝国外交之中枢为对华政策,对华政策之要谛,其归结点即是日中在政治上及经济上的紧密联盟。……若以同盟的形式明白确立日中两国间的关系,帝国将根据盟约所规定的权利或义务,无须顾忌列国及中国产生的疑虑,得以公开的推行我之对华政策。……根据日中同盟,帝国将取得绝大利益,即在军事上以协同作战为理由,可在中国领土内之必要方面,自由出动帝国的军队,而且在军事上当然以相互支援之名义,参与编练中国军队;尤为重要的是有利于我控制掌握军火制造的原料。在政治上,基于同盟关系,积极参与其内政,以便于从各方面扶植帝国的政治势力。在经济上,以同盟协作之名,开发其丰富的资源,努力开拓市场,以利于帝国经济的发展。”(83)在这份内部文件中,日本帝国主义者对缔结所谓中日军事协定的侵略目的,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它是企图利用中日结盟的关系,将中国在政治上、军事上、经济上完全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这是日本帝国主义在华多年孜孜以求的侵略目标,现在却利用所谓防止德奥势力经由西伯利亚东侵为借口“给予实现日中军事协同问题,以绝好的机会”(84)

    1917年11月14日,段祺瑞的亲信靳云鹏、曲同丰前往日本参观日本陆军特别大演习,日本陆军参谋本部参谋总长上原勇作、参谋次长田中义一和西原龟三,乘机相继向靳、曲极力渲染俄国爆发革命后德军有侵入东方的危险,暗示有必要加强中日军事合作,以防止德国势力的东侵(85)。日本参谋本部密令时任北京政府军事研究员的坂西利八郎(当时正陪同靳、曲等在日参观军事演习)向中国军政各界要人进行游说,以促成协定的缔结。1918年2月1日,田中义一致电坂西利八郎,指示他采取措施,立即诱使冯国璋、王士珍(时任国务总理)同意并主动向日本提出中日建立军事同盟事,以免“万一由我方建议而冯、王不同意时,极有损我国的体面”,并要坂西与段祺瑞接洽(86)。次日,坂西复电报告说:“本职已和参战督办段祺瑞、陆军总长段芝贵正在制定大体计划”,并建议由田中本人非正式向中国驻日公使章宗祥提出,由章向北京政府报告(87)。2月5日,田中向章宗祥提出:鉴于德国势力东渐,“从军事上着想,两国国防实非迅谋共同行动不可”。章立即报告北京政府(88)

    国务总理王士珍就此事征询段祺瑞的意见,段立即表示:“日本政府关于此问题好意热心的表示欲与我合作,我亦宜以热诚相待,与其达成完满之协定”(89)。段又向外交总长陆徵祥说:“此问题紧急,不可有片刻耽搁,此事系外交总长专管事项,望阁下迅速主持其事,热切希望尽全力促其成功。”(90)与此同时,日本军事顾问青木宣纯及坂西利八郎连续对冯国璋、王士珍进行工作,强使他们承认中日军事协定的重要性(91)。日本频繁地活动于外,段祺瑞皖系军阀积极响应配合于内,冯国璋迫于内外的压力,终于接受了日本提出的军事合作的建议。2月22日,北京政府电示驻日公使章宗祥:“近日馆迭派员探询对于俄边紧急情形,中国是否愿与日本提携,共同干涉;青木中将并谒见主座。经面告以华境内事,中国自行处理,华境外事,宜可与日本共同处理。该中将要请先向日政府用正式声明,然后由两国陆军当局规定办法。……复经国务会议公决,与日本协商进行。”(92)冯国璋确定的这一中日军事合作,仅限于中国国境之外,中国境内防务则由中国军队自己承担的方针,很明显是针对日本企图侵占北满而提出的,当然不合日本侵略者的胃口。故在章宗祥与日本外务大臣本野洽谈时,本野表示:两国军事共同行动,没有必要分境内境外,“现事机实已迫切,尤望中国勿事游移”(93)。2月26日,田中义一又向章宗祥提出两项办法:“一、先由两国外交当局结共同行动之协约,其余军事布置由两国军事当局再商;二、先由军事当局商定军事布置,外交当局但予认可,俟时机再订。”(94)这两项办法显然是想绕开直系的反对,直接与皖系军阀交涉,以便顺利签署军事协定。在此期间,直皖矛盾激化,皖系勾结奉系军阀张作霖将奉军调入山海关内,迫近京畿,拟发动军事政变,驱冯下台。在此日皖勾结步步紧逼的形势下,冯国璋被迫妥协让步,将中日军事协定具体交涉事,交由参战督办段祺瑞主持。3月2日,北京政府同意按田中的第二项办法,“由两国军事当局各委专员共同规划”(95)。同日,段任命其亲信靳云鹏为中国方面协商中日军事协定的委员长。这样,有关与日本商订军事协定的交涉,完全为段祺瑞所控制。日本通过皖系军阀的积极配合,终于把所谓中日军事合作的侵略计划纳入它们所希望的预定轨道。

    段祺瑞一接手总理参战事务全权,即对日本表示,不论境内境外,均可提供一切方便。他对坂西利八郎说:“请放心吧!我所担负的互相协作的军事行动,一经开始,事实上不至使日军有任何不便。例如贵国军队对西伯利亚作战而使用北满,乃理之当然,在外交上无任何障碍。”(96)段祺瑞这种甘为奴仆的媚态,深得日本主子的欢心和信赖。坂西在其致田中的电报中说:“(参战处)负责人段祺瑞的意图既然如此,相信在实行中日同盟上不至有何障碍。”(97)3月23日,段祺瑞重新出任国务总理。他一上任,首先处理的问题,就是中日军事协定。3月25日,北京政府驻日公使章宗祥致函日本外务大臣本野一郎,按照日方所定的调子,提出:“因敌国实力之日见蔓延于我国境内”,威胁远东和平,两国政府应就共同防敌之战略范围进行协商(98)。本野立即复函表示同意。此即所谓中日共同防敌换文。至此,这一出完全由日本帝国主义者自编自导的侵华丑剧,终于拉开了序幕。

    双方换文后,“共同防敌”的具体条款细项即交由两国任命的军事委员进行协商。中国方面由靳云鹏、沈寿堃,日本方面由斋藤季次郎(日驻华公使馆武官)、吉田增次郎(日本海军少将)分别担任陆军和海军的协商委员长,并各有军事委员若干人。谈判开始,日本首先提出共同防敌协定草案。经过短时间的磋商,在日本的不断催促之下,稍加修正后,双方即于1918年5月16日签订《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十二条;5月19日又签订《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九条。以后又于9月6日议定《关于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实施上必要之详细协定》七条(99)。这些协定的主要内容为:在军事行动区域的中国当局,须与日军合作,相互提供武器和军需品;中国军队参与日本在西伯利亚的军事行动,则“应入日本军司令指挥之下”;中国军队及军需品经南满铁路运输者,交由日方负责,而日军须经中东路运输者,“中日应设协同机关”负责等。这些规定意味着日本可以借口防敌,任意进入中国领土领海和占用中国各项设施,而中国当局必须与“日军合作”,提供一切方便条件。这就为日本帝国主义出兵侵占东三省北部及中东铁路路权,提供了合法的条约依据。

    军事协定一经签订,日本立即将其策划已久的侵占中国东北的阴谋付诸实施。1918年8月2日,日本宣布对俄出兵,13日即往黑龙江省调兵;16日未与中国政府协商,即单方宣布出兵北满,17日日军陆续侵入哈尔滨、博克图、满洲里、齐齐哈尔等地,并强占满洲里驻军营房,勒令中国在满洲里的驻军“退驻后方”。黑龙江驻军急电北京政府告急称:“此次日军举动,志在乘机侵吞北满,其借口满站我兵单薄,迫令退出,已事在必行。将来沿线驻军,恐亦在排斥之列,即明不为排斥,而路权若归日人主持,交通难免受制。”(100)同时,在黑龙江各地,日军公然行使军用票,俨然如占领军。10月18日,新疆督军杨增新致电北京报告说:日本调查员九人已来新疆,分赴塔城、伊犁、喀什等地进行调查,并“拟在兰州、肃州(今酒泉市)一带屯驻四师团之重兵,又酌分一、二师团集中于迪化(今乌鲁木齐)”,“名义上仍托为防俄防德云云”(101)。上述日军的种种侵略行径,充分说明了中日军事协定给中国带来的严重后果。日本凭借这个协定,肆意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即使按协定规定应由两国共同商定的重大事项,日本亦可任意单独行动。当英美等国询问北京政府,日本出兵北满是否事先征得中国同意时,日本竟蛮横无理地胁迫中方出面“澄清”,声明双方事先已有所协商云云(102)。中日军事协定中所谓的双方“互相尊重其平等”的漂亮辞令,完全是欺骗世人的谎言,军事协定实质上为日本侵略中国打开了方便之门。皖系军阀这种赤裸裸的卖国罪行,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反对。

    中日军事协定的谈判和签订,根据日本的要求,双方是在绝对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但在交涉过程中,其部分内幕仍不时为中外报纸所探知。3月22日《京津泰晤士报》以《日本的对华劝告》为题透露了中日共同防敌换文的内容(103);4月17日北京《晨钟报》以及在此前后的上海中外报纸又揭载了有关中日正在秘密谈判军事协定的消息。这些新闻报道引起人们的注意。4月23日,上海三十七商民团体联合致电北京政府,反对中日军事密约。4月27日,广东护法军政府伍廷芳、陆荣廷、唐继尧等联合致电冯国璋,质问是否有中日密约事,并声称“若果有此事,应请严行拒绝;若确无之,则请明白宣布,以祛群疑”(104)。消息传到日本后,各省留日学生于5月4日、5日先后分别召开大会,坚决反对中日密约。后又由各省各校留学生代表召开联合大会,组成“大中华民国救国团”,号召集体分批回国请愿,同时散发《警告大中华民国留日学生全体文》,揭露日本借口联合防敌,欲吞并中国的侵略野心,呼吁留日学生即刻回国,组织团体,拒绝密约,为救亡图存竭尽全力(105)。各省留日学生纷纷响应,结伴回国,进行活动。据日方统计,当时留日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学生,均参加了罢课抗议的斗争;响应号召回国者约有一千二百余人(106)。留日学生回国后,在国内特别是在北京、天津、上海起到了有力的宣传鼓动作用,全国各地反对签订中日军事协定的抗议活动日益高涨。5月18日,全国商界联合会通电反对中日密约(107)。5月19日北京《大中华日报》将中日军事协定全文刊出;20日,北京各报纷纷转载。同日,北京大学全体学生紧急集会,声讨北京政府亲日卖国。21日,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工业专门学较、法政专门学校等学生二千余人,齐集总统府请愿,要求废除中日军事协定(108)。22日,天津千余学生到直隶省公署请愿,要求在中日军事协定上“勿盖印”(109)。上海、福州等地学生也起而响应,请愿要求废除军事协定(110)。皖系军阀的卖国行径,遭到全国各界的同声声讨。

    中国人民反对日皖勾结的爱国正义斗争,使日本侵略者、段祺瑞等惶恐不安。日本担心协定谈判若迁延时日,将愈加遭到中国国内和国际舆论的谴责,于己不利。5月3日,田中义一走访驻日公使章宗祥,表示:“在协定签订之前,不能指望日本方面提供贷款和武器。”(111)由于日本不断施加压力,段祺瑞北京政府不仅加速协定的谈判和签订,并为迅速使协定合法生效,与日本议定以双方换文形式代替批准手续,协定自交换之日起立即生效。5月29日,双方在北京完成交换手续,5月30日同时公布《共同防敌换文》(即3月25日双方之换文),但对协定内容却秘而不宣。

    段祺瑞自恃外有日本帝国主义作为后台,内有皖系各省大小军阀的实力支持,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悍然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日军事协定。他自以为得计,但实际上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一卖国行径不仅在全国人民面前彻底暴露了皖系一伙卖国贼的嘴脸,从反面教育了人民,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直皖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