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民国元年)

1月

1月1日 中华民国诞生。孙中山自沪抵宁,当晚10时,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誓曰:“倾覆满洲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此国民之公意,文实遵之,以忠于国,为众服务。至专制政府既倒,国内无变乱,民国卓立于世界,为列邦公认,斯时文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谨以此誓于国民。”同日并发表《中华民国大总统孙文宣言书》,宣布内外施政方针。

△ 唐绍仪再电袁世凯辞议和代表职,并通知伍廷芳“停止开议”。

△ 中华书局在上海开业,创办人为陆费逵等,资本2.5万元,各地设分局30余处。

1月2日 孙中山通告各省,宣告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即辛亥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旦。

△ 孙中山任命胡汉民为总统府秘书长。

△ 孙中山电复袁世凯,澄清误会。谓“倘由君之力,不劳战争,达国民之志愿”,则总统一职,“推功让能,自是公论”。并表示“文承各省推举,誓词具在,区区此心,天日鉴之”。

△ 孙中山电伍廷芳,“请每日将议和事详细电知”。

△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决,临时参议院成立前,由该会代行职权,并举赵士北、马君武为临时正副议长。

△ 袁世凯电伍廷芳否认唐绍仪签订各条,并告已准唐辞代表职,嗣后应商事件直接电商。

△ 袁世凯电伍廷芳,停战期限展延15天,自上月31日上午8点钟起至1月15日止。

△ 清军姜桂题、冯国璋、张勋、曹锟、张作霖等15名将领电内阁,誓以死战反对共和,并请旨饬亲贵大臣将银行所存现银三四千万两提充军费。

△ 清河南省谘议局电袁世凯,人民切望共和,如和议变动,“河南人民誓与朝廷断绝关系”。

△ 上海英文《字林西报》发表社论,攻击孙中山“独裁”,实行“寡头政治”,即将建立的南京临时政府“远非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1月3日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是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通过孙中山所提各部总次长名单:“陆军总长黄兴,次长蒋作宾;海军总长黄钟瑛,次长汤芗铭;外交总长王宠惠,次长魏宸组;内务总长程德全,次长居正;财政总长陈锦涛,次长王鸿猷;司法总长伍廷芳,次长吕志伊;交通总长汤寿潜,次长于右任;实业总长张謇,次长马君武;教育总长蔡元培,次长景耀月。”同日,孙中山颁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中央行政各部及其权限》,凡五条。

△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举黎元洪为中华民国临时副总统。

△ 孙中山任命徐绍桢为南京卫戍司令。11日,改任南京卫戍总督。

△ 孙中山任命钮永建(兼)、温宗尧(兼)、汪精卫、王正廷、胡瑛为议和参赞。

△ 孙中山聘章宗祥及日人寺尾亨、副岛义一为法制顾问,犬养毅为政治顾问。

△ 孙中山任命蓝天蔚为关外都督兼北伐军第二军总司令。

△ 直隶滦州新军起义,成立北方革命军政府,举王金铭为大都督,施从云为总司令。

△ 伍廷芳电袁世凯,声明唐绍仪签约有效,并请履行所订退兵办法,饬各军队于五日内退出驻地百里以外。

△ 章太炎联络江浙清季预备立宪公会人士张謇、程德全、汤寿潜、汤化龙等在上海开“中华民国联合会”成立大会,章、程被举为正、副会长。

△ 陕西民军攻占河南灵宝,赵倜所部清军退陕州,据守渑池。

△ 北京外交团开会,谋置中国盐税于海关控制之下,议定由英、日、俄、奥等国公使组成委员会研究处理。12日,该委员会就此事以备忘录送清外务部。

△ 乌里雅苏台扎萨克汗宣布“独立”,要求清廷驻乌里雅苏台将军奎苏于五日内离境。

1月4日 孙中山电广东代理都督陈炯明,指出“和议无论如何,北伐断不可懈”,令速出兵北伐。

△ 孙中山电伍廷芳,盼将国民会议地点、时期及退兵办法电告。

△ 袁世凯电伍廷芳质问各省代表“选举总统是何用意”?“设国会议决为君主立宪,该政府暨总统是否立即取消”?并称“孙文受任总统之日,宣示驱逐满清政府,是显与前议国会解决问题相背”。

△ 滦州起义军乘火车扑天津,次晨与清军战于雷庄,因寡不敌众失败,王金铭、施从云等死难。

△ 清署邮传部大臣杨士琦请解职,清廷以梁士诒署该职。

△ 上海南汇地区大团等处沿海“沙民”千余人抗租,沪军都督府派陆军及水师前往镇压。

△ 英、美、德、法、日等国驻华军队司令官开会,借口滦州新军起义,决议向京奉铁路京榆段沿线派驻军队:北京—杨村驻英军366名;杨村—北塘驻法军44名;北塘—唐山驻德军94名;唐山—滦州驻美军200名;滦州—山海关驻日军599名。

△ 法外交部照会驻法俄使,表示法支持俄在中国北部之特权利益扩张至北满,并至蒙古、新疆。

1月5日 孙中山举行临时政府各部委任礼,各部总次长黄兴等出席。

△ 孙中山发表《对外宣言书》,声明:凡革命前清廷与各国所订条约、所借外债、所认赔款及让与各国或个人之种种权利,民国均予承认、保护。

1月6日 孙中山咨复参议院征询和战问题,内称:现在用兵方略,当以鄂湘为第一军,由京汉铁路前进;宁皖为第二军,向河南前进;淮阳为第三军,烟台为第四军,向山东前进;秦皇岛合关外之军为第五军,山陕为第六军,向北京前进。表示:“和议一破,本总统当亲督江、皖之师……饷源一事,业令由财政、陆军两部会同筹划。”

△ 伍廷芳电促袁世凯早开国民会议议决国体,会议地点宜在上海。

△ 临淮总司令林述庆谒见孙中山,面陈北伐计划。

△ 清甘肃省谘议局议长张林焱等以陕、甘、新三省绅民名义电袁世凯,坚主立宪,否认共和。

1月7日 黎元洪整编在鄂民军为北伐三军,以吴兆麟、李烈钧、赵恒惕分任第一、第二、第三军总司令官。

△ 伊犁新军起义,杀将军志锐,焚将军都统署。次日组织军政府,举卸任伊犁将军广福为大都督,并进军迪化,与新疆巡抚袁大化所调之清军相持于精河、西湖间,至4月始休战。

1月8日 南京临时政府发行《中华民国军需公债》,定额一亿元,实发737.115万元。

△ 孙中山通令各省:产盐运盐,统归盐政总理督率办理。

△ 伍廷芳电复袁世凯,同意自12月31日早8时起,至1月15日早8时止,各战场继续停战15日,是为第五次停战。

△ 伍廷芳电袁世凯,议和之事,请亲来或另派全权代表到沪,勿再电商。

△ 唐绍仪电清内阁,告以内外情势紧迫,和议勿再不决。

△ 康有为撰《共和政体论》一文,鼓吹“虚君共和”,是日起在北京《正宗爱国报》连载。

△ 日本友人犬养毅在南京访晤孙中山,转达日本政府要求南京临时政府推进君主立宪政体之方针,同时建议联合岑春煊及康有为等人共同对抗袁世凯,遭孙中山拒绝。

1月9日 孙中山任命黄兴兼临时政府参谋总长。

△ 孙中山派黄复生、熊克武到沪接收川路股款,筹办蜀军。

△ 陕西民军克渑池,次日与清军战于英豪、观音堂间,失利后退灵宝、函谷关一带。

△ 袁世凯电伍廷芳,勿再坚执唐绍仪所签条款;不必另派代表;北京为国会开会地点,万无更易。

△ 清廷任命朱益濬署湖南巡抚。

1月10日 临时参议院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取红、黄、蓝、白、黑五色,代表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之意。12日,孙中山以五色旗为国旗取义不确,咨请临时参议院暂勿颁定施行,俟民选国会成立后讨论。

△ 马君武在临时参议院报告,陆军部作战计划已定,拟分五路进兵,如和局破裂,即行宣战。

△ 伍廷芳电复袁世凯,唐绍仪所签之约为不可移动之条件,上海为国会开会地点亦万无可易。

△ 谭延闿电孙中山,请即与袁世凯严重交涉,如停战期满而国体问题尚未解决,即令各路开战。

△ 张謇密电袁世凯,谓“现以纱厂事需亲赴鄂,拟藉与段芝泉密商”,以南北军人名义提议召开国民会议,决定政体。张抵鄂再密电袁,请其就商北洋将领通电拥护共和,迫清帝退位;并谓“非有可使宫廷逊位出居之声势,无以为公之助,去公之障”。25日,袁电复张,告以“连日协商,渐有头绪”。

△ 成都民军克雅安,清护理川滇边务大臣傅华封被俘。

1月11日 孙中山照会各国政府,声明已建立临时政府,选举临时总统,组织内阁,要求承认中华民国政府。

△ 浙江都督汤寿潜调任南京临时政府交通总长,浙省各府代表改举蒋尊簋继任。

△ 袁世凯再电伍廷芳,国会地点在北京,万难更易。

1月12日 孙中山命北伐沪军及“海容”、“海琛”、“南琛”三舰统归关外都督蓝天蔚节制。

△ 梁士诒会见英公使朱尔典,探询列强对袁世凯于清帝退位后组织临时政府之态度,英使表示“袁世凯拥有列强之信任”。

△ 清署察哈尔都统何宗莲电内阁,表示“察防臣民全体不承认共和”。

△ 清王公宗室良弼、载涛等为维护清廷、反对共和,在北京秘密组织复辟团体“宗社党”。该党活动范围遍及奉、吉、直、鄂、鲁、豫、陕、甘、苏、浙、皖、闽等10余省。

1月13日 伍廷芳就袁世凯以土匪之名加诸北方诸省民党,及置十一月初一日(阳历12月20日)之条约于不顾,攻击陕西民军两事电袁质问。

△ 山东同盟会会员邱丕振攻占登州(今蓬莱市),俘清军统领王步清,组设军政府,公举连绍先为鲁军司令,邱丕振为北伐军司令。

△ 美国务卿诺克斯电示驻汉口美总领事顾临,可与当地民军领袖保持非正式关系,但此种关系不得认为美已承认民军政府。16日,复电示美公使通知各地美领事均照上述办法执行。

1月14日 孙中山电复直、豫两省谘议局,告以所开议和条件,早经临时政府宣布,不必置疑。并谓:“须知民国以专制为敌,而权位非所争,南北既可调和,则生灵免于涂炭,不分畛域,自是平等之本怀;清廷以退让而释干戈,皇室报酬,应示优异。”

△ 孙中山通电各省都督禁止滥捕嫌疑犯,略谓:“嗣后各地如有嫌疑告密之事,应先令查根凭实,再交审判厅确实查核,庶刑当其罪,法允于平。”

△ 袁世凯、伍廷芳经电商决定,自15日早8时起,至29日早8时止,各战场继续停战14日。是为第六次停战。

△ 伍廷芳电内外蒙古各王公,申明民国成立,汉、满、蒙、回、藏各族一律平等,确无疑义,毋惑浮言,自相疑贰。

△ 唐绍仪通知伍廷芳,清廷正筹商退处之方,探询清帝退位后举袁世凯为总统事。次日,孙中山电告伍廷芳:“如清帝实行退位,宣布共和,则临时政府绝不食言,文即可正式宣布解职;以功以能,首推袁氏。”

△ 陈其美指使蒋介石暗杀光复会领袖陶成章于上海广慈医院。次日,孙中山电令陈其美严缉刺陶凶手。

1月15日 大连民军抵登州,清吏迎降。次日,民军派队赴黄县,宣告和平光复。

△ 北方革命协会通州革命党人密谋举事。事泄,蔡德辰、王丕承等七人被捕,17日遇害。

△ 成都军政府发行军用银票,定额300万元。至年底,发行逾千万。

△ 黑龙江呼伦贝尔地区额鲁特、陈巴尔虎两蒙总管胜福、车和扎等,受俄国唆使、暗助,占海拉尔,宣布“独立”。清呼伦道尹黄仕福率队避入东清铁路界内。

△ 开缺两广总督袁树勋及唐文治等五人电请清廷明降谕旨,早定共和政体,特授袁世凯以全权,与民军代表组合相当政府,一面速开国会,选举总统,宁息战祸。

△ 日外务大臣内田康哉于是日及17日两次电驻汉口总领事松村,令速派海军陆战队开赴大冶铁矿,以阻民军进驻,并配备内河炮舰一艘就近“警备”。

1月16日 京津同盟会会员张先培、杨禹昌、黄之萌于北京东华门投弹谋炸袁世凯,不中,三人被捕死难。

△ 南京临时参议院据孙中山交议拟向华俄道胜银行借款案,议决此为中央政府借款,数额100万镑,签约事由中央财政部会同鄂军办理。

△ 袁世凯与内阁诸大臣联衔密奏清廷,谓大局危迫已极,民军坚持共和,别无可议,望宣布共和,请开皇族会议速定方案。同日,隆裕太后召见袁世凯,袁再次请辞内阁总理职。

△ 袁世凯就民军自武昌、上海北上,且占登州事电诘伍廷芳,并要求立即撤回各军。

△ 蓝天蔚率北伐沪军分乘“海容”、“海琛”、“南琛”三舰自上海抵烟台。

△ 清军陷灵宝、函谷关,陕西民军退据潼关。20日,张钫率民军再弃潼关,退驻华州。

1月17日 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总长王宠惠于是日及19日两次要求美国承认中华民国,均未得复。

△ 清隆裕太后召近支王公开御前会议,奕劻、溥伦主接受共和,其他王公亲贵咸表反对,争论甚烈。次日再议,仍无结果。

△ 清军陷大同。嗣大同复遭清军围困,民军据守40余日,因弹尽援绝,是日弃城转移。

1月18日 孙中山召开内阁会议,集议清帝退位条件,议决致电袁世凯提出四条要求,其中言明:清帝逊位并弃让所有大权;临时都城不得设在北京;袁世凯非俟列强承认共和政府及民国建设完全之后,不得预闻临时政府政务。

△ 孙中山两电伍廷芳,告以清帝退位及皇室优待条件,请转告唐绍仪。

△ 孙中山电复上海商务总会等团体,陈其美督苏应由省议会正式选举。

△ 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颁布《暂定维持治安临时军律》,凡12条。

△ 清廷谕民政部、步军统领、顺天府、军统冯国璋、提督姜桂题,饬设法保护京师地面平安秩序,勿稍疏忽。

△ 清廷命直省将军、督抚暨顺天府府尹、各路军队统将,凡外人生命财产,一律妥为保护。

1月19日 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咨请大总统立即进兵救援山陕案。

△ 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凡14条,规定各学堂改称学校,监督、堂长均改称校长;教科书务合乎共和民国宗旨,清学部颁行之教科书一律禁用。

△ 山东文登县同盟会会员丛绾珠率众举事,光复县城。2月9日,遭地主武装镇压,50余人死难。

△ 清隆裕太后召近支王公开御前会议,国务大臣胡惟德、赵秉钧、梁士诒列席。赵提出袁世凯拟设临时政府于天津,并同时取消北京、南京两政府,遭王公亲贵反对,会议无结果。22日再议,仍无结果。

△ 宗社党举行秘密会议,决定在各王公贵族中开展赞成君主立宪签名运动。

△ 清出使俄国大臣陆徵祥再次电外务部代奏请清帝逊位,明降谕旨,慨允共和。嗣后,出使意、日、美、德、奥等国大臣亦就此事迭电奏请。

△ 美兵600名自马尼拉抵秦皇岛,并分调200余名开赴京榆铁路唐山、滦州一带。

1月20日 孙中山复电伍廷芳两电,重申五条件,坚持以各国承认中华民国为举袁世凯为大总统条件;并提出民国未举袁之先,袁不得接受清朝统治权以自重。

△ 孙中山将清帝退位后优待条件六项电黎元洪,并谓:“若清廷仍不肯就范,则再战有词,请仍照前电准备。”

△ 伍廷芳代表南京临时政府电袁世凯正式提出清帝退位优待条件。

△ 民社于是日及次日分别在上海《民立报》公布“缘起”及“规约”,申明以卢梭《民约论》为宗旨。此系武汉人士拥黎元洪为中心之政团。

1月21日 孙中山主持临时政府第一次内阁会议,议决大事三项:一、议行政方针,主张中央集权;二、筹措军饷,拟将招商局抵押1000万;三、和议大定,清帝退位,袁世凯来南京,以就此间政府。

△ 徐企文等在上海组织中华民国工党,是日开成立会。推定朱志尧为正党长,徐企文、钟衡臧为副党长。嗣后于南京、芜湖、苏州、杭州、唐山、长沙等地设支部,并发行《觉民报》。

1月22日 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孙中山提交之议和五项条件:一、清帝退位;二、袁世凯宣布政见赞成共和;三、俟接获退位布告,大总统即行辞职;四、参议院另举袁世凯为大总统;五、袁须誓守参议院所定宪法,乃能接受事权。

△ 中国同盟会在南京举行会员大会,到18省会员2000余人。胡汉民代表孙中山正式提议修正誓词为:“颠覆满清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实行民生主义。”获一致通过。

△ 清隆裕太后谕饬内阁诸大臣胡惟德等,仍按召集正式国会与革军接议。

△ 袁世凯致电伍廷芳,重提召集临时国会公决国体。次日,伍廷芳复电袁世凯,谓:临时国会,“应俟清帝退位后统一全国之共和政府议定选举法,再行召开”。

△ “东三省陆防全体军人”闻朝廷将有退位之举,电清内阁称:“东三省勤王军队业经组织,预备开拔,赴汤蹈火,惟听钧命。”

△ 出使意大利公使吴宗濂、出使日本公使汪大燮,分电清内阁,请代奏速宣布共和。

1月23日 孙中山电伍廷芳,嘱电清内阁请实践停战条约,派得力专员星夜驰赴山、陕战地,宣令停战。

△ 清廷以会办江防事宜、江南提督张勋护理两江总督。

△ 清廷以署山东巡抚胡建枢因事解职,实授山东布政使张广建兼署山东巡抚;赏协统领吴鼎元陆军副都统衔,会办山东防务。

△ 宗社党上书清内阁,意谓欲将我朝断送汉人,我辈决不容忍,愿与阁下同归澌灭。

△ 中、德、美、法、英、意、日、荷、波斯、葡、俄、暹罗12国,在海牙签订鸦片公约,凡六章25条。

1月24日 孙中山同上海《大陆报》记者谈话,指出:“袁世凯如实行共和政体,则余亦退让之;若袁世凯仍为满人效力,则余未便轻让。”

△ 南京临时政府批准将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任命吴鼎昌为监督。2月5日,该行在上海正式开业。

△ 清廷谕内阁告戒军民勿得轻信浮言,转相煽惑,以维秩序。

△ 江西公布省临时宪法。

△ 日本黑龙会干事长内田良平受陈其美委托,以“沪军都督代表”名义与日商三井洋行签订借款30万日元合同,旋以此款在日购置军械。

1月25日 黄兴、陈锦涛、蔡元培、马君武、王宠惠、魏宸组等出席内阁会议,议决推行公债票、发行军用钞票、征收地方租税问题。

△ 袁世凯奏请修改国会选举法,开会地点及国会会员人数酌予变通办理,并谓优待皇室条件似亦应由国会议定。

△ 日本驻奉天总领事落合谦太郎访晤东三省总督赵尔巽,赵表示:“为维护清国国家之尊严与安全,除保存君主外别无它策;共和制度不但不能维持国家安宁,反而会迅速造成瓦解之局。”

1月26日 京津同盟会会员彭家珍在北京红罗厂宗社党首领、清军谘使良弼私宅投掷炸弹,彭当场以身殉。良弼重伤,越二日死。清王公贵族闻风丧胆,纷纷出京,潜赴青岛、天津、大连等地。

△ 孙中山电陈炯明并广东省会及铁路公司,告以“和议难恃,战端将开,胜负之机,操于借款”。目前政府急需用款,拟以广东铁路为抵押,订立合同,务望赞同借款。

△ 黎元洪电孙中山,若清帝不退位,请通告各国停战不再展期,所议优待条件一律取消,并表示鄂中全体军士预备作战。

△ 云南都督蔡锷电孙中山及各省都督,表示“此时直无和议可言,惟有诉诸兵力”,愿亲率精兵,结合湘鄂,会师中原。

△ 清廷诏封袁世凯一等侯爵,袁奏请收回封爵成命。

△ 清廷准资政院议长李家驹解职,以许鼎霖继任。

△ 段祺瑞率领湖北前线北洋军将领42人电奏清廷,要求明降谕旨,宣示中外,立定共和政体。

1月27日 孙中山以停战期届,咨商临时参议院解决主战抑主展期,乃派胡汉民到院陈述意见。是日参议院议决主战。同日,孙中山电告伍廷芳,“和局至此,万无展期之理,民国将士决意开战”。并谓:“此番开战,其曲在彼之真相,对于内外正式发表。”

△ 孙中山致电各国公使揭露袁世凯在议和中之种种反覆失信。谓:袁“既知民国必欲其实行赞助共和而决不肯贸然相让,坠其诡计,则袁氏又复变态矣!盖袁氏之意,实欲使北京政府、民国政府并行解散,俾得以一人而独揽大权也”。

△ 伍廷芳电清内阁,谓:“若停战期满(按:指29日),尚未得清廷退位确报,则前此所订优待条件,即全行作废。”

△ 南京临时政府由江苏铁路公司出面,以上海至枫泾间铁路为担保,与日本大仓组签订借款300万日元合同。

△ 山东即墨革命党人班麟书率民军举事,光复即墨。31日,驻青岛德军胁迫民军撤退。经交涉无效,2月3日,孙中山令该处民军退出即墨。

△ 山东高密革命党人率众举事,驱逐县令,举王麟阁为临时司令。旋张树元所部清军来攻,起义人员向诸城一带转移。

△ 北伐民军光复安徽固镇。

△ 卢永祥所部清军自太原南下陷霍州(今霍县)。30日陷赵城,直趋平阳(今临汾),围攻该城,民军退平陆。

1月28日 南京临时参议院正式成立,出席议员计17省38人。孙中山率同各行政官员莅会,亲致祝词。次日举林森为议长。

△ 孙中山电陈炯明并各省都督,嘱勿仇杀康、梁保皇党人。略谓:“法令所加,只问其现在有无违犯,不得执既往之名称以为罪罚。至于挟私复怨,借是为名,擅行仇杀者,本法之所不恕。”

△ 孙中山致电陈炯明及中国同盟会,调和岭东之同盟会、光复会两会会员歧见。略谓:“今兹民国新立,建虏未平,正宜协力同心,以达共同目的,岂有猜贰而生阋墙。为此驰电传知,应随时由贵都督解释调处。”

△ 孙中山电蒙古王公贡桑诺尔布、那彦图等人,解释推翻清朝之目的是“欲合全国人民,无分汉满蒙回藏,相与共享人类之自由。……俄人野心勃勃,乘机待发,蒙古情形,尤为艰险。……祈将区区之意,遍告蒙古同胞,戮力一心,共图大计”。

△ 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颁布《保护财产令》,凡五条,规定“所有私产均应由人民享有”;清廷官吏财产除坚决敌视民国者须予查抄外,余均保护。

△ 袁世凯密调嫡系部队曹锟第三镇抵京,驻扎天坛等处。在此前后,袁曾由二、四、六等镇调兵入京。

△ 云南都督蔡锷应贵州立宪党人之请,借名北伐,派兵入黔。是日先遣队离昆明出发,次日唐继尧率大队启程。

△ 清山西巡抚张锡銮率军政大员奏陈解决时局办法10条,主张隆裕太后退居颐和园或“北狩”热河;速在天津组织临时政府。

△ 段祺瑞前以“巡警”名义留驻汉阳、未依停战协议撤退之千余清军全部反正。

1月29日 孙中山电北军将领王占元、姜桂题等10人,请效法段祺瑞,转敌为友,宣布赞同共和。

△ 南京《临时政府公报》创刊。4月5日停刊。

△ 南京临时政府所辖各军在清江浦开军事会议,举孙岳为浦、镇、扬联军总司令,即日部署各军北伐。

△ 盛宣怀与日商代表在日本签订《汉冶萍公司中日合办草合同》,股本3000万日元,中、日各半,合办期30年,并规定须经中国政府同意及汉冶萍公司股东半数以上赞同,始签定正约。

△ 清度支部以救济京、津市面为由,自德商瑞记洋行两次借款75万英镑,约定以崇文门商税为担保。后以半数向德、奥购置军火,余款由度支部移作别用。

△ 杨度等14人在北京组织共和促进会,并发表“宣言书”,谓目前主君主立宪为时已晚,国家危亡在即,为“保全皇室”、“保全国家”计,应速实行共和。

△ 日本浪人川岛浪速与内蒙古喀喇沁王贡桑诺尔布在北京签订协定10条,规定内蒙古联合组成一强固团体,以保障蒙古利益及援护大清皇位的存在为目的;喀喇沁王以川岛为总顾问,参划商量一切文武事宜;内蒙古团体成立后,倘受他国侵略难以自卫时,须首先请求日本援护。

1月30日 孙中山咨请临时参议院审议《中华民国临时组织法草案》,凡七章55条。次日,临时参议院议决改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推定马君武等四人另行起草。

△ 清隆裕太后召开御前会议,奕劻、载沣主张逊位全终,亲贵全体唯唯其词,皇太后决定自行颁布共和。

△ 中华民国实业协会在南京开成立大会,宣布以“振兴实业、扩充国民生计、挽回利权”为宗旨,举李四光、万葆元为正副会长,马君武为名誉会长。

△ 清廷以督办边防大臣张怀芝为安徽巡抚,未到任以前,仍由河南巡抚齐耀琳兼辖。

△ 北京外交团为攫取中国海关税款所拟之《管理税收联合委员会办法》八条,经清外务部同意,是日开始执行。其中规定:各海关净存税款每周汇解上海,由总税务司分存汇丰、德华、华俄道胜三银行,并依委员会所列次序按期偿还外债。至此,关税实权遂全部为外人所操纵。

1月31日 南京临时政府外交部电请各省保护外侨。

△ 浙江石门县(今崇德)鸽子浜乡民因地主逼租并扣押佃户,聚众千余反抗。县署派军警镇压,开枪打伤乡民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