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11月1日 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顾维钧为中比改约交涉事件举行记者招待会,表明三点:一、对解除不平等条约,自己赞同不后于人;二、对比交涉已按既定步骤着着进行,先由国际常轨尽力向和平途径做去,须到山穷水尽时再别谋办法;三、中比关系以商务为重,比不借武力立国,我亦非之武力立国者,取消不平等条约乃为对各国一般之目的,非仅对于比约为然。现今尚候比使答复,待不能就我范围时,始取不得已之办法。

△ 陈仪带一营军队到杭州,正式接任浙江省长。

△ 吉林省议会决议筑造吉(林)海(龙)铁路,全长160英里,是日设立筹备处。

△ 北京全城中小学教员因七八个月未领到薪金实行罢教。翌日,300余人赴国务院索薪,提出三项要求:一、各校已欠薪七八个月,最少须先发三个月;二、各国退还庚款,应拨一部分为京师公立中小学校之基金;三、地方税捐应办地方教育。

△ 张宗昌自是日至12月28日,在山东丁、漕两项中征收“讨赤特捐”1614.7万元。

11月2日 晨7时,国民革命军第七军夏威、胡宗铎两部迫近德安,与孙军第六方面军颜景琮部3000余人激战至午,颜部弃城沿河东岸向东南退去,七军占领德安城。

△ 国民革命军独立第二师贺耀组部与南浔线马回岭附近之孙传芳联军激战,自晨至午不息。下午6时进至马回岭车站,战况更为剧烈。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击溃万家垅之敌后,派十二师张发奎部北上援助夹击,激战至夜。翌晨,第七军派兵一旅北上增援。再激战一昼夜,反复冲杀,孙军始纷向九江方面退去。4日晨,革命军完全占领马回岭。

△ 北京政府外交部照会驻京英使麻克类,驳复英使9月20日关于英舰炮轰万县案之节略。略谓:9月5日之事,乃长江上游英国舰队司令不待谈判解决,陡然从事于武力,迭开排枪、机关炮,击毙官兵百余人,居民死伤约1000人,房屋被毁1000余所,万县繁盛之区悉为灰烬。英舰及太古公司应负责任,不能适用自卫之说。英舰根据特许之权航行内港,乃竟寻衅,与条约规定之文字精神实相违反。节略指杨森扣留两轮为水寇行为,轻出诬言,殊为可憾。特提出正式抗议,保留中国政府一切权利,以备将来另提充分赔偿万县生命财产损失之要求及其他公平解决条件。至于英舰各员炮轰万县是否奉有贵国政府训令,应请查明见复。

△ 奉票贬值,每元仅值日本金票(日本在中国发行之纸币)0.75元。哈尔滨商民拒用,非日本金票不受。商会传知各商号拒用外币。驻奉日领吉田以其意在拒用金票,是日向哈尔滨交涉员提出抗议。吉田并向日外务省建议在满洲设中央银行对付奉票。

11月3日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增任李济深、李烈钧、唐生智、蒋作宾为国民政府委员。

△ 比利时政府外交部向北京政府驻比公使王景岐表示:中比修约问题,比国本拟容纳中国请求,惟列国对比纷纷责难,比政府实无法完全容纳中国主张。若中国坚持,惟有付诸海牙公断。

△ 北京外交团首席公使荷使欧登科,代表12国公使向北京政府外交部递交声明书,对于广东、山东及其他地方官吏对外国货物征收附加税,谓“系直接违反条约之行为,该项附加税不能认为适法之课税”。外交团并训令驻广州、济南领事团分别向该地当局提出抗议。

△ 北京政府与奉方商议中苏会议方针,决定由奉方与苏驻京代使先行试谈中东路及卢布赔偿问题,如苏方不允赔偿现款,则收回中东路,计算彼方所投资本,以卢布结算。

△ 天津银行界反对原存于道胜银行之盐款改存汇丰、汇理、正金三银行。上海总商会通电主张分存国内各银行,不致权利外溢。

11月4日 北京政府外交部照会驻京比使华洛思,对比国政府延未答复10月28日之照会表示“殊觉失望”,并谓:中比条约已于10月27日届满,“急宜从速解决缔结新约期内施行之临时办法问题,时机急迫。中国政府深盼比国政府承认中国政府之提案,不再延迟”,否则中国政府“对于一八六五年十一月二日所订条约之态度将不能不正式宣言,俾两国之各种关系不至常处于一种不定之情状”。

△ 北京政府国务会议讨论对中比条约及税则通商章程之最后办法,多数认为政府前次要求仅为修改,未便变更。议决:对土耳其订约,按对智利先例办理。24日,土驻日代办在京晤见顾维钧,请按相互平等原则早日拟订商约。

△ 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第二十师及第七军之一旅占领马回岭后驱师南下,会合第七军在德安之主力,向驿南站及永修、涂家埠方面攻击前进。第七军第一旅驱逐九仙岭及驿南站附近之敌,翌日抵涂家埠北岸;第六军及第一军经过猛烈战斗,击溃芦坑、乐化、涂家埠之敌,进抵涂家埠。

△ 顾维钧摄行大总统令财政部迅拨二万元赈济陕西灾民。

11月5日 国民革命军独立第二师贺耀组部第一旅自马回岭出发,在晒湖桥与敌激战一昼夜。是日得第三旅之增援,于午后进占九江。

△ 国民革命军独立第二师第二旅4日攻击瑞昌,皖军刘凤图部凭险顽抗。二旅夜袭敌阵,勇猛搏斗,并乘夜追击,是日晨主力攻入瑞昌城。

△ 驻京比使华洛思赴北京政府外交部晤顾维钧,递交备忘录,拒绝北京政府10月28日之建议,谓比已愿共同废止1865年条约,但中国欲限定修约期限,比不得不取消从前之谈判;对于解释条约第四十六条之法律问题,将提交海牙国际常设法庭审理。

△ 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就广州领事团递交否认征收内地税声明书一事发表谈话,指出新规定之内地税税率合理,比各国为轻。中国货物入列国口岸被抽重税,中国未表异议,列国亦应遵从新税率。

△ 北京政府参加中苏会议之专门委员会成立,成员为:周传经(外交部)、蹇先聪(财政部)、吴源(司法部)、秦汾(教育部)、廖炎(农商部)、佘序(交通部)、李诜(蒙藏院)、王诩华(陆军部)、姚亚英(侨务局)。

11月6日 北京政府国务会议,经长时间讨论,决定中比条约及税则通商章程失效。会后发布摄行大总统给外交部的指令,略谓:“前清同治四年九月十四日中比北京条约共四十七款及税则通商章程,业于本年十月二十七日期满,应即宣布自期满日起失效。着该部从速商订平等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之新约,以重邦交。”同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正式照会驻京比使华洛思,略谓:“贵国政府对于本总长十月二十八日送达贵公使提案所予之让步修正,未见容纳,反声明恢复其谈判前之地位,提议将条约解释问题交付国际法庭,中国政府殊深抱憾。”“中国政府以为除宣布一八六五年中比条约终止外,别无他途”“中国政府愿重行声明者,为中国政府之欲以平等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为基础,早日缔结新约。”外交部并发表《终止中比条约宣言》。

△ 国民革命军第七军第一旅沿修水北岸进抵吴城镇,全歼孙传芳联军卢香亭第三方面军第一军刘士林部,俘其军长刘士林及以下官兵千余人。

△ 驻京法使玛太尔致节略于北京政府外交部,谓《中法陆路通商条约》期满,法政府准备两个月内开始谈判,三个月内完成新约。

11月7日 国民革命军于6日向南昌发起总攻击:第二军主力紧逼南昌城郊,第十四军在进贤向东乡方面警戒,第二军第六师、第三军第七、八师围攻牛行、瀛上一带之敌,第一军第一师、第七军第一旅及第六军两个团南下增援抵达芦坑。守敌蒋镇臣、唐福山、张凤岐、岳思寅等部于夜12时渡河,向余干方向溃退。是日晨,国民革命军占瀛上、牛行,即渡赣江进逼南昌城。唐福山等部3000余人闭城困守,未几即竖白旗投降,革命军占领南昌。

△ 国民革命军独立第二师于6日分两路向湖口、武穴跟踪追击,是日,第一旅进占湖口,第二旅进占武穴,敌分向彭泽、黄梅退去。

△ 孙传芳由湖口回南京,宣布浙、闽、苏、皖、赣五省一律戒严,并颁戒严法19条。

△ 驻济南、青岛日本领事与山东省公署交涉征收货物税事,省当局让步,改为日商运青岛制造品出口免税,进口货在青岛纳落地税2%,入内地纳子口税2.5%。

△ 广州工、学、军、政各界举行苏俄十月革命纪念会,晚开中苏联欢会。汉口开庆祝大会,三万余人参加。长沙举行纪念会、游行及提灯庆祝。

11月8日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于短期内迁国民政府及中央党部于武汉。

△ 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十四师冯轶裴部由福建大坪向南靖,独立第四师张贞部由云霄向漳浦,合力追击闽第一军张毅部。闽军节节撤退,主力于10月24日撤往同安,小部扼守江东桥及浦南要点,冯轶裴部7日进占南靖,是日进入漳州。张贞部越漳州向同安进击。

△ 驻京比使馆发表声明,声述数月来谈判经过,指责中国宣布中比条约失效乃片面行为,打击比之合法权利;否认比国虐待华侨及受法、日怂恿;声明比国政府允订临时办法,于六个月满期后继续延长六个月及几个六个月,已为让步;并援引条约第四十六条,声明唯有请国际法庭公断两国间之争执。

△ 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驳复驻粤领事团递交之北京外交团首席公使关于不能承认征收附加税来函,声明国民政府“对于驻在北京代表利益关系国之首席公使不能承认其存在”,北京政府已不能行使其国家权力与法权,“国民的中国之革命及改造势力,业将此项国民的权力及法权已转移于吾政府”。

△ 孙传芳在南京召集军事会议,决定组五个混成旅即日对赣反攻。11日,孙电吴佩孚、齐燮元,请迅饬增援部队南下会师反攻。

△ 北京税务处拨俄国庚款30万元救济北京国立各校。旧女师大与女子学院等校为分配问题引起纠纷,法大俄文系因未得同一分配而停课。

11月9日 蒋介石抵南昌。11日上午出席南昌市民欢迎大会,发表演说,希望各位同胞“共在国民党旗帜之下,同革命军联合在一条战线上,来打倒一切的军阀,来打倒一切的帝国主义,使得中国真正能够独立、自由、平等”。

△ 顾维钧致电张作霖、吴佩孚、孙传芳、阎锡山、张宗昌,表示国务总理一席难以支撑,愿即引退,请各方“共发宏谟,早戡国是”。11日,张作霖电顾“仍望勉为其难,以安庶望”。13日,孙传芳复电称:“拥护之诚,息壤无改。”21日,张宗昌电顾挽留,并促潘复速就财长。

△ 北京政府外交部设立条约研究会,顾维钧为会长,颜惠庆为副会长,会员有罗文幹、刁作谦、戴陈霖、王荫泰、刘崇杰、王继曾。是日举行第一次会议,顾维钧说明该会以研究修改不平等条约为其职责。

11月10日 国民政府特任徐谦为司法部长,孙科为交通部长;并令司法行政委员会俟司法部成立后即行裁撤。

△ 国民政府任命陈树人、宋子文、孙科、许崇清、徐权伯、李济深、陈孚木、李禄超、周佩箴、何香凝、甘乃光为广东省政府委员,陈树人兼民政厅长,宋子文兼财政厅长,孙科兼建设厅长,许崇清兼教育厅长,徐权伯兼司法厅长,李济深兼军事厅长,陈孚木兼农工厅长,李禄超兼实业厅长,周佩箴兼土地厅长。广东各路行政委员裁撤。

△ 国民政府公布《修正省政府组织法》,规定:“省政府于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及省执行委员会指导监督下,受国民政府之命令,管理全省政务”;“省政府职权由国民政府任命省政府委员七人至十一人组织省政府委员会行使之。”

△ 驻京日使芳泽致节略于北京政府外交部,答复10月20日关于修改《中日通商行船条约》之照会,声明日本政府允诺开始商议改订税率及条约中之通商条款,但拒绝对条约作全部根本修正,不承认中国政府于六个月后新约不成时有保留应有权利之表示。翌日,北京政府外交部全文公布10月20日之照会及日使馆之节略。

△ 驻京比使华洛思照会北京政府外交部,反对宣布中比条约失效,认为未经国际法庭判决以前,比利时政府仍认旧约有效。

△ 北京政府外交部照会西班牙驻京使馆:中国与西班牙之条约,明年5月10日满期,希于届满以前修改,依据平等相互原则商订新约。

△ 张宗昌在济南召开军事会议,决定出兵南下援孙,待孙求援电到即发动,令第三军程国瑞、第六军徐源泉、第七军许琨、第八军毕庶澄准备。

△ 上海各路商联会代表30余人举行会议,发表宣言要求:一、划上海为特别市,永不驻兵,并本主权在民之义,由上海市民组织市民会议,管理上海市政;二、召集国民会议解决国是;三、拒绝奉鲁军南下。翌日,上海总工会发表对时局宣言,表示同意上述主张。

△ 北京政府教育部公布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订定之《国音罗马字拼音法式》。

△ 苏驻京代使齐尔内赫在哈尔滨表示:中苏会谈除中东路权限外,还应商谈保障文化机关及劳工团体各问题。奉当局拒绝。18日,苏使离哈,20日抵京。

11月上旬 奉当局收回中东路之工务、地亩、医务、电务、经济调查、电话、电报、教育八项权利。

11月11日 蒋介石自南昌到九江,与唐生智、邓演达开重要会议,刘佐龙、刘骥、柏文蔚等派代表参加,决定赣事委朱培德主持,对浙、皖取急进方针。

△ 国民政府改造司法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徐谦主席,通过改造司法制度案:一、改正法院名称,采二级二审制;二、废法官不党之禁,非有社会名誉之党员,兼有三年以上法律经验者,不得为法官;三、废法院内设行政长官制;四、废止检察厅;五、采参审制及陪审制;六、减收讼费及状纸费,征收执行费。

11月12日 国民党中央党部与国民政府派遣徐谦、宋子文、陈友仁、孙科、顾孟馀五人赴武汉,筹划整理党务,统一各省财政、外交、交通等事。16日徐谦等离广州。

△ 张作霖在天津召集奉系军事长官一百余人会议,提出三议案:一、整顿军队,严肃军纪,恢复课操;二、巩固防务,剿捕土匪,以安闾阎;三、整顿吏治,军不干政,加捐增税应审度民力。对于应付时局之方针,张电邀吴佩孚、阎锡山派负责代表来津面议。

△ 孙传芳之代表杨文恺专车抵津,即赴蔡园谒张作霖,陈述长江军事变化经过及孙传芳“暂取守势”“即行反攻”之现状,表示孙对张合作之诚意。张谓合作当贯彻始终;又云自己对国事尚无成见,须俟各方代表到齐集议再定。

△ 江西临时政治委员会组成,朱培德、白崇禧、程潜、鲁涤平、李宗仁、李富春、朱克靖、林祖涵、熊式辉、张国焘、李仲公、张定璠12人为委员,朱培德为代理主席委员。

△ 广东省政府按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及各省各特别区市党部及海外各总支部代表联席会议决议案改组成立。翌日第一次会议,各委员推孙科、陈树人、宋子文、李济深、甘乃光五人为常务委员,孙科为常务委员会主席。

△ 上海招商局前被孙传芳征发九轮运兵赴赣,其中“江永轮”在九江焚毁,死伤船员近百人。上海海员工会向招商局提出六条要求:一、抚恤“江永轮”死难船员家属每人1000元;二、赔偿“江永轮”遇难而幸得逃还之船员损失费每人300元;三、招商局各轮船员一律加工资二成;四、今后招商局之轮船不得再作运兵之用;五、招商局雇佣船员,必须与海员工会签合同;六、启封海员工会。招商局董事会拒不承认上述六条,亦不接见工会代表。是日,海员工会下令罢工,并呼吁各界援助。

11月13日 张宗昌由济南抵天津谒张作霖,商谈出兵南下援吴佩孚、孙传芳等问题。张作霖先后会见吴佩孚之代表迟云鹏、沈鸿昭、颜世清,孙传芳之代表杨文恺,阎锡山之代表田应璜,商震之代表张汉章,顾维钧之代表孔昭焱。

△ 全国商会联合会就中比条约期满事致电海牙国际法庭,请拒绝比国无理提案,以维持正义;并代表全国商界声称:“若比当局仍固执其主张,惟有与该国经济绝交。”

△ 奉天公债局饬各县每10亩地募公债现洋一元。

11月14日 苏浙皖三省联合会在上海举行成立大会,许世英、沈钧儒、褚辅成、黄炎培等50余人出席,大会通过联合会章程,规定该会“以人民直接负责,速实现民治为目的”。发表通电宣称:一、苏、浙、皖三省为民治区域,一切军政民政应即由人民推举委员组织委员会处理;二、上海应为特别民治市;三、三省以内军事行动应即日停止。

△ 国民党安徽省党部、江苏省党部、浙江省党部、上海特别市党部为苏、浙、皖问题发表联合宣言,提出:“一、本主权在民之义,应将三省及上海军民政权交还当地人民,由人民组织省民或市民会议管理一切;二、拒绝奉鲁军南下;三、保障人民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之自由,废除一切苛捐杂税;四、召集国民会议,解决国是。”

△ 吴佩孚改“讨贼”联军为“讨赤”联军,推戴曹锟为总司令。

△ 奉天当局借日款修筑之吉敦铁路建成三分之一,而原有经费1800万元将罄,奉天交通委员会核准续借日金500万元。

11月15日 蒋介石在九江发出“促各省人民自决”通电,谓北伐革命节节胜利,但距全国统一尚远,“所望各省人士速起自决,驱逐残余军阀,组织各省省政府与国民会议预备会”。

△ 张作霖在天津蔡园召开军事会议,张宗昌、褚玉璞、奉系各将领以及吴佩孚、孙传芳、阎锡山等人之代表均列席,计200余人。会议决定:张宗昌援孙,褚玉璞援吴,奉军担任后防及增援,但孙、吴如不请兵,张、褚决不出动;请阎锡山出兵援刘镇华戡定陕省;请商震切实改编绥西国民军,力如不逮,奉军派骑兵师协助。对于中央政局,决定暂不过问。

△ 上海会审公廨因我国已宣布中比条约失效,停止中比诉讼案件,与比驻沪领事为陪审问题发生纠纷。是日,驻京比使华洛思向北京政府外交部提出抗议,并要求恢复旧约状态。

11月16日 国民政府派宋庆龄、孙科、宋子文、徐谦、陈友仁及鲍罗廷到武汉,对迁都作进一步调查与部署。

△ 北京政府外交部驳复比驻京公使华洛思6日、10日两照会,指出中比改约争执之点在于以平等原则适用于中比关系,纯为政治性质,不能受国际法庭审判。比若将第四十六条解释问题提交国际法庭,不过重申比国维持在华不平等制度,有碍谈判。“中国政府深信此项条件应照该盟约(按:指《国联盟约》)第十一条提出于国际联合大会”。

△ 上海招商局将“广利”轮船员尽行开除,另雇新员赴粤,致在金利源码头发生殴斗事件,伤七人。海员工会发表第二次宣言,坚持罢工。24日,手工业联合总会等23团体召开会议,发表援助海员罢工宣言。29日,广州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致电警告上海招商局:如再迁延不理,“本会惟有出最后手段严厉对付之,以雪此奇冤”。

△ 淞沪苏常镇扬区戒严司令部枪杀在上海自治运动中被捕之工人陶静轩。19日,上海总工会通告各工会于20日下午1时全体静默三分钟哀悼。24日,手工业联合总会等23团体发表为陶静轩雪冤宣言。

11月17日 蒋介石在南昌函复苏浙皖三省联合会吁请“和平救国”事,谓:“如欲救国,应请先一设想我国家与我民族之现状。果求和平统一,果求独立自由,舍革命军与三民主义外,宁有他途?”希望该会“毅然变计,加入革命,合作救国”。

△ 上海学生联合会致函上海苏浙皖三省联合会,指出必须三省农工商学各界人士起来团结一致行动,始有成功之一日。“若仅以责之少数领袖,则匪特名实难符,亦且力所不逮”。并主张“现三省之军事当局,必须将三省军民两政交出”。

△ 北京政府外交部致电出席国际联盟代表朱兆莘,令将中比条约交涉全案提交国际联盟大会,要求各友邦之公平解决。

11月18日 顾维钧以摄行大总统指令批准署司法总长罗文幹所呈《民律案总则编》、《民律案续编》、《商律商行为法案》、《票据法案》、《海船法案》、《破产法案》,着该部刊印颁行,除已有现行法令判例及有显著不同之习惯外,均准暂行参酌采用,仍着修订法律馆迅将该项法案分别妥为厘订,呈候公布,以资遵守。

△ 北京政府国务会议决定:中比条约既宣告失效,内务部应准备收回天津比租界行政权。24日,褚玉璞令庄景珂着手筹备。

△ 孙传芳微服由宁抵津,晤张作霖、张宗昌,商请出兵及接济械弹。

△ 文学研究会上海分会、上海通信图书馆、上海世界语学会、中华农学会、创造社、妇女问题研究会、学术研究会等团体联合发表《拥护人道宣言》,略谓:“对于本国无抵抗的人民,不经法律裁判,任意逮捕虐杀,如最近九江、南昌等地所演的暴行,实为人道上一大污点。”“现在军人反向清白无辜的学生发泄怨愤,任意拘捕监禁,甚至以‘莫须有’的罪名,处青年学子以极刑,这更是文化世界中难以洗刷的奇耻大辱。”“民国约法所赋予人民的出版自由、言论自由,被剥夺净尽”,“这更是民族文化前途的最大的险象。”宣言最后表示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勿以为正义是无实力的,民众是驯伏如绵羊的”。

△ 直隶教育厅下令整顿女校:一、禁止社交公开;二、禁阅不正当书籍;三、禁止袒胸露肘;四、禁止与男生跳舞。

11月19日 蒋介石再电张静江、谭延闿,要求中央党部与国民政府迁都武汉,以提高党政威信。

△ 蒋介石在南昌向外国记者表示:非至治外法权、外人租界及不平等条约一律废除,革命决不终止;革命不仅以推倒中国境内帝国主义为限,且以获取其他国内同样结果为目的;中国京城当在武汉,政府实行委员制;对美表示友谊,列强愿取消旧有条约,归还租界,以友好精神承认中国者,中国定以友邦待之;将完成粤汉铁路,使火车可从广州直达北京。

△ 孙传芳去津后,陈仪、陈调元、白宝山、冯绍闵等赶至南京,与卢香亭、刘宗纪、孟昭月会商时局问题。

△ 北京政府财政部印发旗产税契执照10万张,交奉系“镇威军”筹饷,所得部三军七。

11月20日 张作霖、孙传芳、杜锡珪及奉、直、鲁重要将领在天津开会,议定:一、张宗昌率直鲁军15万南下,进兵江西挡国民革命军之主力;二、孙传芳保守苏、浙,兼抵御福建之国民革命军;三、张学良以第三、四方面军团维持京畿治安;四、渤海舰队、东北舰队南下参加战斗;五、张作霖就北方军队统帅。以上各项,先派员征求吴佩孚、阎锡山同意,再发通电。

△ 湖北政务会议决定将武昌大学、商科大学、法科大学、文科大学、医科大学合并改组为湖北中山大学,实行委员制。

△ 东方文化事业总委员会在日本东京上野帝国学士院会馆开第二次会议,日本政府外相币原、文相冈田以及中国驻日公使汪荣宝等列席。会议决定将535万元建筑设备费,除提出35万元为准备金外,北京、上海各分其半。北京人文科学研究所之事业归总委员会,上海自然科学研究所事业归上海委员会实施。

△ 上海总工会等工人、学生团体发表声明拥护《人道宣言》,号召各界同胞“对于军阀政治更深一层认识,而努力于自治运动”。

11月21日 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到达同安后,独立第四师即向文斗店前进;福建民军第五路叶定国部及第二路一个支队占小盈岭;第十七军第二师向东四桥、五峰前进。闽军第一军张毅部及第二十九混成旅孔昭同部不支,向莆田退去。是日,革命军占泉州城。

△ 商震就国民军联军副总司令,加入国民革命军。翌日,丁惟汾、戴季陶、朱霁青联电称:“闻兄加入革命军,不胜雀跃。当年关外同志属南者惟兄,此次力任扫穴犁庭之责,南方同志闻之,无不勇气百倍。”

△ 吴佩孚在郑州召集会议,靳云鹗、田维勤、魏益三及在汴、郑之高级将领出席,决定:一、服从主帅,拥吴到底;二、省长履行职权,军民分治;三、用人行政公开;四、财政由省长负责;五、前方军事由田维勤负责;六、分区剿匪;七、各军一律交还扣留车辆;八、各地不得就地筹饷或征发。

11月22日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七次扩大全会是日起在莫斯科举行。中国共产党代表谭平山出席会议,两次报告中国革命问题,国民党代表邵力子列席会议。30日,斯大林在全会中国委员会会议上发表《论中国革命的前途》的演说,指出:中国革命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反对帝国主义是中国革命最主要和最基本之点,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是中国革命的特点和优点之一,中国共产党人应当特别注意军队工作,应当把农民卷入革命,满足他们的最迫切要求,应当留在国民党内加紧工作,参加未来的革命政权,实现无产阶级领导。全会通过《中国问题决议案》,指出:“目前形势独有的特点就在于它的过渡性,现时无产阶级在同资产阶级的广泛阶层结成的联盟的前途以及进一步巩固自己同农民结成的联盟的前途之间应当有所选择。如果无产阶级不提出激进的土地纲领,它就不能吸引农民参加革命斗争,并将失去在民族解放运动中的领导权。”

△ 杨宇霆应张作霖之召,晚由奉抵津,孙传芳即往拜访、道歉,表示愿将东南奉还。旋同赴蔡园谒张。杨对出兵南下力主谨慎从事,先问饷项,表示东三省无力协济关内军费。

△ 张宗昌由天津归抵济南,召集军事会议部署出兵援孙。会后,张下动员令:第三军程国瑞部、第七军许琨部向津浦路南下,渤海舰队及第八军由海道赴上海。

△ 上海招商局因孙传芳征用江轮有七艘未放还,“广利”、“新华”、“新昌”三船又在广东被扣,是日分电南京“联军”司令部、广州国民政府并北京政府交通部,要求27日前各将所扣轮船放回,否则全部停航。

11月23日 邓演达与张发奎自武昌飞抵广州,催促中央迅速迁都。

△ 国民军孙良诚部进至兴平、醴泉一线,围攻咸阳,与刘镇华部激战,是日占领咸阳。

△ 苏浙皖三省联合会在上海举行第二次委员会议,推蔡元培主席,议决组成军事、外交、事务等委员会,推王正廷等四人为外交委员,孟森等九人为事务委员。会议决定通电宣布:一、孙传芳既已他往,其所有行动与三省无涉;二、三省已声明划为民治区域,奉、直、鲁首领如对三省有军事行动,誓以民意抵抗;三、三省军队赞护民治者供其给养,否则视为公敌。会议又通电要求三省全体人民及团体速即奋起,为组织三省正式民治政府共作准备。30日下午4时,该会招待中外记者,蔡元培致欢迎词,申述三省民治之必要及促其实现之决心。

△ 中华国民拒毒会函北京政府外交部,对英商太古公司“泸州”轮运鸦片100箱由香港往大连供日本当局转销内地一事,要求提诉国际联盟,并向英国提出严重抗议。

11月24日 北京教联会庚款董事会、中华教育改进社、北京国立九校教职员联席会、私立四大学联合会等团体代表开联席会议,讨论反对东方文化事业总委员会在东京开会及其议决事项,号召教育界群起反对日本利用庚款进行文化侵略活动,并决定联合组织“对日庚款问题委员会”从事经常工作。

11月25日 潘复自津抵京,就北京政府财政总长职,在国务会议上提议发行军用票、巨额新库券或公债,杜锡珪等人反对。

△ 驻京英、美、法、日四公使联衔照会北京政府外交部,谓中国政府拟用关余指借债款,惟关余已无余,且牵动外债基金,特提抗议。

△ 天津英工部局拘捕在英租界活动之国民党人江镇寰等15人,并即引渡于市警察厅。翌日,警厅长丁振之进行审讯。张宗昌急电丁“尽法惩办”。

△ 鲁军发行“南征”新军用票1000万元,北京政府国务会议通过在江苏省内发行。

11月26日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正式决定迁都武汉。

△ 驻闽厦海军警备司令林知渊及其陆战队长林忠在厦门开会,决率部归附国民革命军。计有“海筹”、“海容”、“海瑞”三大舰,“永健”、“永绩”、“四江”、“五楚”等11炮艇,二驱逐艇,八水雷艇,“通济”、“建威”、“建安”三练习舰,六运输舰,以及浅水舰等。翌晨,陆战队入福州。杜锡珪急电厦门通缉林知渊。

△ 蒋介石任命陈可钰为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副党代表,调升张发奎为第四军副军长,仍兼第十二师师长。

△ 国民革命军第一军进驻福建仙游,乘胜前进,连克莆田、永泰。闽军张毅及孔昭同、蒋启凤等残部纷向闽江下游一带溃退。

△ 南下援孙之鲁军第七军许琨部、第一百零七旅常芝英部到达浦口,下午有两团渡江。

11月27日 国民军解西安围。援陕诸路集结直趋西安,与围城之刘镇华军展开激战:左路方振武一部向泾阳东南进展,攻西安城北附近之敌;右路马鸿逵部向鄠县(今户县)东北方面进展,攻西安城南附近之敌;中路孙良诚部由咸阳进攻西安。刘镇华军殊死抵抗,猛力向中路冲击。国民军又调刘汝明部由左翼向敌背后十里铺方面迂回攻击,孙连仲部由右翼向蓝田、临潼方面绕攻。26日拂晓,全线展开总攻击,与刘镇华军激战一昼夜。刘镇华军见后路被抄袭,全线动摇,分向潼关、大荔、武关一带溃退。城内守军李云龙、杨虎城等部奋力出击。是日中午12时,被围七个月之西安城解围,方振武等部入城。

△ 蒋介石任命刘湘、赖心辉、刘成勋、刘文辉为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军军长,陈铭枢为第十一军军长,范石生为第十六军军长,准方本仁辞第十一军军长及江西宣慰使职。

△ 苏联新任驻京代理大使齐尔内赫向顾维钧递交国书。

11月28日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宣布:自下月1日起,在广州的国民政府停收文件,5日停止办公。

△ 顾维钧内阁全体阁员联名通电总辞职。翌日,张作霖电顾维钧等人谓“值此险象环生,所望艰难共济,尚请同支危局,勉维其难”。吴佩孚亦复电“尚希坚忍撑持”。

△ 吴佩孚通电宣布下野,电云:“素以主张恢复武汉,向之所以失败遭挫者,皆因将领团结不固之故,今时势变异,愿各方赓续讨赤决心,佩孚决计退息林下,不复再问政事。”

△ 法权调查会议报告书经美国与关系各国商定,于30日中外同时公布。北京政府外交部因王宠惠声明“署名于本报告书不能认为对于第一第二第三编所载各节悉表赞同”,先于本日公布报告书第四编《委员会之建议》及《中国委员宣言书》。《宣言书》对于调查法权委员会以为按中国现状未便即时建议撤销治外法权表示“殊形失望”,“惟对于条约以外所发生不良之惯例立即取消,及其他中外人民关系之改善办法均有所建议”,则深为谅解关系各国之善意。

△ 驻京英使麻克类抵津访张作霖,表示希望中国有强有力之政府,以防“赤化”,列强当予以援助。

△ 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决定前方主任邓演达直辖鄂、湘、川、黔、赣、闽诸省有关事宜,后方主任孙炳文直辖粤、桂、滇三省有关事宜。

△ 湖南省民会议筹备处召开第一次执行委员会议,选举夏曦、张翼鹏、董维键、左学谦、雷铸寰五人为常务委员,朱剑凡为宣传部长,凌炳为组织部长,张唯一为编纂部长,熊亨瀚为秘书长,推选各委员会主席:民政刘岳峙、财政李希贤、教育熊梦飞、司法吴鸿骞、军事熊震、外交董维轮、农民易礼容、商民王学衡、工人郭亮、实业凌炳、妇女谭国辅、青年刘国富。

△ 上海400余团体在西门公共体育场召开反对奉鲁军南下市民大会,五万余人冒雨参加,决议:一、反对奉鲁军南下,请奉鲁军当局服从人民公意,撤回军队;二、反对发行1000万元军用票,一致拒绝使用;三、督促苏、浙、皖军事当局服从人民公意,保护地方治安,维持和平;四、上海划为特别市,由商、工、学各界组织自治市政府;五、恢复上海工商学联合会,由上海总商会、各马路商号总联合会、闸北商会、南市商会、全国学生总会、上海学生联合会、上海总工会七大团体组织,求市民自治之实现。会后游行。

△ 南京无线电台落成,电力一个千瓦,电机用真空管,天线杆高160尺,多属中国制造,费用二万余元。

11月29日 蒋介石电准唐生智、陈铭枢之请,委冯绍闵为暂编第一军军长。

△ 驻京比使华洛思向北京政府外交部递交备忘录,谓按国际联盟规约第十九条,中国不能以一己权力终止中比条约,惟有提交海牙国际法庭解决;比国承认提交海牙解决之法律争点,与中国提议交国际联盟并不矛盾,可以考虑于提交国际法庭后再在国际联盟提出。

△ 张宗昌到天津谒张作霖,随即电令已出发南下各军暂在津浦路南段驻扎,以浦口为终点,勿越过长江一步;并令第四、五、六各军集中徐州,以待后命。

△ 苏浙皖三省联合会发出三电:一、电三省海陆军将领,敦促表示赞助民治之态度,声明如有观望,即系反对民治;二、电张作霖,劝令鲁军撤回原防,留三省为缓冲地点;三、通电反对英日借款。

11月30日 孙传芳、吴俊陞、张宗昌、阎锡山、商震、寇英杰、陈调元、张作相、卢香亭、韩麟春、高维岳、周荫人、陈仪、褚玉璞、汤玉麟、刘镇华16人联名推举张作霖为“安国军”总司令,发表通电略谓:“赤逆披猖,黔黎困蹙,纪纲失坠,邪说横行,凡有良知,莫不愤激。传芳等仗义讨贼,义不容辞,然成城有志,束箭弭坚,自非有统一指挥之谋,难收提纲挚领之效。……谨愿推戴我公为安国军总司令,统驭群师,同申天讨。”

△ 蒋介石任命吕汉群为四川宣慰使。

△ 上海总工会公开办公,并通告所属工会,于5日内一律公开会所办公。

11月下旬 山东又发行盐税国库善后公债2000万元,向各县摊派。

是月 武汉工人运动蓬勃发展。在湖北总工会领导下,先后成立各业工会60余个,租界外人所雇佣之华工亦设立工会。各业工人纷纷要求加薪,未遂者即罢工。14日起武昌至长沙之粤汉路员工罢工,火车停开数日。印刷业工人、邮务工人、烟厂工人等亦先后罢工。总工会组织经济斗争委员会,刘少奇主任,对各工会所提要求先研究后再负责交涉。29日,湖北省政治委员会组织之劳资仲裁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总工会、省市党部、武汉商会、政治委员会、卫戍司令部各代表为委员,会后通告各项劳资问题不能解决者可交本会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