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国民政府的教育和学术研究
第一节 各级各类教育概况" class="reference-link">第一节 各级各类教育概况
一 初级教育" class="reference-link">一 初级教育
初级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基础。国民政府成立后,于1930年4月第二次全国教育会议通过的宣言指出:“全国有百分之八十以上不识字的民众和大多数没有受教育机会的儿童是推行训政和建设的障碍,也就是推进民族文化的大阻力。”(1)朱家骅(1931年12月至1932年10月任教育部长)认为:“在任何国家,如欲谋教育普及,必须推广小学教育使成义务教育。”(2)30年代初,国民政府制订了一系列法令规章,推动初等教育的发展。1932年10月,教育部颁布《幼稚园课程标准》,规定幼稚园招收4—6岁的幼儿,接受音乐、故事、儿歌、游戏、常识等方面的简单教育,以促进儿童快乐、健康发展。这一《标准》初步确立了幼稚教育制度的法律依据。1932年12月,国民政府公布《小学法》。次年3月,教育部依据此法令颁布《小学规程》,初等教育发展步入轨道。
《小学法》规定,小学为施行国民义务教育的场所,小学教育的目标为:“遵照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发展儿童之身心,培养国民之道德基础,及生活所必需之基本知识技能。”(3)《小学规程》规定,“小学分二级,前四年为初级小学,得单独设立;后二年为高级小学,须与初级小学合并设立”(4),初级小学实行义务教育。《规程》明确小学教育八项训练标准:
(一)培养儿童健康体格,(二)陶冶儿童良好品格,(三)发展儿童审美兴趣,(四)增进儿童生活技能,(五)训练儿童劳动习惯,(六)启发儿童科学思想,(七)培养儿童互助团体之精神,(八)养成儿童爱国爱群之观念(5)。为保证儿童能得到国家民族思想的基本教育,《规程》确定:“非中华民国之人民或其所组织之团体,不得在中华民国领土内设立教育中国儿童之小学。”(6)
由于社会残破,民生凋敝,民国时期儿童失学现象极为普遍。《小学法》和《小学规程》特别强调,除六年制完全小学外,各地还可设立简易小学及短期小学,进行速成教育。简易小学招收不能入初级小学之学龄儿童,修业三年,不收学费。短期小学分一年制和二年制两种,不收学费,书籍用品由学校供给,招收8—16岁的年长失学儿童,每班每日授课3—4学时。年授课时间不少于540学时。学校进行基本用字和常识的教育,要求能掌握1400字的读写。在人口稀少、地方贫瘠,无法设立学校的地区还可设立巡回教学班。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使更多儿童接受到最基本的教育。1931年—1936年六年间,全国儿童就学率由22.16%递增到31.09%,学生人数增加56.4%(7)。
早在1922年颁发的壬戌学制中,就规定小学实行四年制义务教育,但当时仅为一纸空文。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规定:“已达学龄之儿童,应一律受义务教育,其详以法律定之。”(8)1932年6月,教育部颁发《第一期实施义务教育办法大纲》,规定1932年8月至1935年7月为第一期,在此期内,各地应设义务教育试验区,大力推行义务教育,实行强迫入学,入学儿童总数至少应达当地失学儿童的十分之一。第一期开始后,由于经费、师资、校舍、观念等原因,收效不大。
义务教育的停滞不前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关注。1935年5月,国民政府教育部遵照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标本兼治”等决议案,制定《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等文件,具体推出推进义务教育的时间表,决定自1935年起,在10年左右时间内,分三期完成四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第一期自1935年8月至1940年7月,全国学龄儿童除入普通小学者外,应要求进一年制短期小学学习,使80%以上学龄儿童受到一年以上义务教育。第二期自1940年8月至1944年7月,开办两年制短期小学,保证80%以上儿童享受两年义务教育。第三期自1944年8月开始,最终完成四年制义务教育期限(9)。8月,教育部成立“全国义务教育委员会”,具体负责义务教育推进工作。
经费问题是制约义务教育正常开展的最大障碍。国民政府相继颁布了《中央义务教育经费支配及拨付办法》、《各省市义务教育经费经管办法大纲》等条例,详细规定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分配和补充办法,确定专款专用的原则。即由省、市自筹和中央补充相结合,省市县新增教育税收,省应提30%,特别市应提50%,作义务及成年补习经费;中央补助义务教育及成年补习教育经费,每年至少应占总金额45%。据统计,1935年至1937年的3年间,中央财政的补助额分别为290万元、438万元、636万元(10)。另外,为解决师资短缺问题,教育部还于1936年颁布《训练义务教育师资办法》,规定由教育部定期举办义务教育干部人员培训班,训练各省市义务教育人才。
30年代,传统私塾小学在农村地区仍占很大比重。1935年,全国私塾达110,144家,学生1,878,351人(11),几乎达全国学生总数的十分之一。为此,教育部要求各地应着力改良私塾,各私塾课目一律依照短期小学或普通小学课程开设,不得擅定课程,私塾办理优良者可改为短期小学。1937年6月,教育部颁布《改良私塾办法》,要求私塾塾师应文理清通,常识丰富,塾舍应宽敞,并有学生运动空地,采用教育部审定之教科书(12)。然而,这些规定在实际执行时是很难到位的。据统计,塾师中受过师范教育的仅占塾师总数的8.55%(13),教学质量仍难真正得到保证。
小学课程设置是初级教育的另一个重点,教育部对此也几经斟酌变更。1928年2月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暂行条例》中规定初级小学科目为:三民主义、公民、国语、算术、历史、地理、卫生、自然、乐歌、党童子军、图画、手工等,高级小学加设职业科目。这一课目叠床架屋,意识形态色彩浓厚。1929年2月,教育部颁布《小学课程暂行标准》,简化、合并了一些科目,简化后的课目主要有党义、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工作、美术、体育、音乐等。1932年10月,教育部根据各地试行的结果,正式颁布《小学课程标准》,确定小学开设课目为:公民训练、卫生、体育、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劳作、美术、音乐等。1936年7月,教育部对此再作调整,进一步将课目简化为公民训练、国语、常识、算术、工作、唱游。经过数次调整、简化,小学课程设置逐渐与小学生身心发展水平较为符合,在民国时代被长期沿用。
在确定课程同时,教育负责部门还采取措施,改变教材零乱的状况。国民政府成立前,各学校均为自由选用教材,各类教材充斥书坊,良莠不齐。1928年,国民政府通令全国各小学必须采用经过审定的教材,并查封了一批质量和政治上被认为有问题的教科书(14)。同时,当时的教育主管机关大学院要求各地小学一律用语体文教学,不准采用文言教科书。1930年,教育部通令全国小学禁止采用文言教科书,除国文可兼用文言语体外,其他各科一律用语体文编辑。1933年4月,教育部决定分期编订统一的教科书,由教育部聘请专家编写或委托国内著名小学代编,至1936年,完成编订的有国语、算术、社会、自然等科。部编教材的推出,统一了教材标准,提高了教材质量,对促进小学教学质量提高有一定意义。显然,教材中也包含着国民党意识形态的宣传。
教育主管部门对初等教育给予较多重视,30年代初、中期,初等教育在所有教育门类中发展速度是最快的。从数量上看,1929年全国小学生只有880多万人,1931年度即增至1172万人,1936年则达1836万多人,八年时间人数翻了一番多(15)。另据统计,1935年全国学龄儿童共49,022,202人,接受义务教育数为10,834,844人,占22.1%左右,上海、山西、威海、青岛等省、市比例更高,达半数或半数以上,上海高达68%,山西接近70%(16)。就教育经费言,1930年全国小学教育经费为5758万元,1936年达11972万元,增长了一倍强(17)。经过多方整顿,教育质量也有了一定的提高。
应该指出,虽然30年代小学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问题也还是很突出的。整个30年代,全国有一半以上儿童仍未取得接受最基本教育的权利。虽然教育部宣称要逐步完成四年制义务教育,但实际进展十分缓慢。据在全国居前列位置的江苏省统计,1931年该省有学龄儿童518万余人,实际入学者仅133万余人,仅占总数的26%(18)。另据统计,1930年广东全省共有失学儿童320多万名,全省完成义务教育,年需经费1亿多元,而同年度全省教育经费总计只有1799万元,倾全省财政所入也不过7000多万元,远远不敷所需(19)。中国教育落后的状况仍没有根本的改变。1936年,教育经费虽然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创纪录的4.8%,但同年儿童入学率只有23.42%,失学儿童仍达76.58%(20),普及小学义务教育终究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美好许诺而已。
二 中级教育" class="reference-link">二 中级教育
和初级教育相比,30年代中级教育发展相对缓慢。中级教育包括普通中学、中等师范和职业技术教育。1922年颁布的壬戌学制中,规定普通中学附设师范、职业各科,江、浙等省甚至将师范与中学合并办理。这种普通中学与职业、师范二种教育合并设置的制度,弊端较多,“使中学教育系统混淆,目的分歧,其结果中学教育固无从发展,而师范与职业教育,亦流于空泛”。“中学生之程度,反日而降低,职业技能,未有充分之培养,师范各科,未有专业之训练,而中学应注重之基本教学,反不能严格,结果谋生任教与求学三者均不能自全”(21)。1932年9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开始整顿全国教育,重点对中级教育实行改制,相继颁布《中学法》、《师范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一系列法令,分别设立三类学校。同时在这三项法令基础上,具体制定了各类中级学校规程。
《中学法》和《中学规程》规定:普通中学分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修业年限各三年,其培养目标是:“继续小学之基础训练,以发展青年身心,培养健全国民,并为研究高深学术及从事各种职业之预备。”(22)确定:“中学为严格训练青年身心,培养健全国民之场所。”(23)具体要求则为:“(一)锻炼强健体格,(二)陶融公民道德,(三)培养民族文化,(四)充实生活技能,(五)培养科学基础,(六)养成劳动习惯,(七)启发艺术兴趣。”(24)这一德、智、体、美和劳动教育五育共同发展的教育目标,和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尚能契合。
中学是青少年思想发育的关键阶段,国民政府成立后,对中学生的意识形态灌输明显加强。教育部要求所有中学必须开设讲授国民党党义的课程,讲义由有关部门严格审定。实行严密的训育管理制度,确定中学训育的目标为:“根据团体化、纪律化、科学化、平民化、社会化的原则,使无处不含有三民主义的精神。”(25)所有公立中学的校长、训育主任、生活指导员、公民课教员均须由国民党党员充任。党义教员和训育人员必须时时与学生接近,调查学生平时所阅刊物及其发表之言论,了解学生的思想活动。训育目标中同时也包括指导青年个性及身心发展,指导青年掌握从事职业所必备的技能(26)。
30年代中期,教育文化界既强调教育要面向世界,也注重弘扬民族精神。在中学课程安排中,1929年、1932年、1936年三年教育部分别颁布了中学课程暂行、正式、修订标准,其中1929年规定高中国文为24学分,外国语为26学分,外国语受重视程度超过国文;1932年修改为两者均为30学分,教学时数相等;1936年再作修订,确定国文为28—30学分,外国语为26—30学分,外国语时数略逊国文。
同时,国民党内也存在守旧复古的倾向。蒋介石多次强调:“必须恢复四维八德,发扬我们民族固有最高尚的精神和道德,以为一切科学之基础。”(27)要求:“我们的教员、学生,大家要相信、要努力研究大学、中庸之道……完满的学到治国平天下的道理。”(28)表现出浓厚的守旧倾向。一些国民党内的大、小官员也纷纷起而响应,给教育当局造成一定的压力。时任教育部长的王世杰参加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后就感到:“全会予多数人以失望与恐惧之感者,为一部分人之‘复古’提案,如何键之中小学校课提案,焦易堂等之设置中医学校皆是。凡此皆不免使负教育行政之责者感觉愤闷【懑】。因此种‘复古’倾向,惟令众多知识分子与青年感觉失望,而共趋于偏激一途。”(29)
这一时期,中小学毕业会考制度引起较大争议。1932年5月,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毕业会考暂行规定》,要求中、小学毕业生经所在学校考查合格后,再统一参加有关教育部门组织的毕业会考,会考合格者方得毕业。会考制度过于强调考试成绩,把学生命运系于一次考试中,使学生创造性和学校教学方向受到很大约束,因此招致不少批评。有人指出:“自从会考的号令下了之后……学校变了会考筹备处。会考所要的必须教,会考所不要的不必教,甚而至于不教。”(30)1935年,教育部公布《修正中学学生毕业会考规程》,放松了会考标准,学校毕业成绩和会考成绩可合并考查,此后又逐渐取消了小学的毕业会考,中小学会考制度名存实亡。
由于国民政府对普通中学主要着力于巩固、整顿、提高,这一时期普通中学从数量上看发展缓慢。1931年—1936年度,普通中学学校数和学生人数均基本保持平衡,只有少量增长,而且还主要是私立中学的扩张(31)。
和普通中学教育相比,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却比较迅速。1931年教育部根据第二次全国教育会议关于多设职业学校的提议,通令各省市限制设立普通中学,县立中学逐渐改办实业学校,新设私立中学应劝令改办职业学校。1932年制订了《职业学校法》,此后又陆续颁布《职业学校规程》、《职业补习学校规程》等法令,将职业学校发展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为进一步促进职业学校的发展,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各省市中等学校设置及经费支配标准办法,规定职业学校经费需占中等学校总经费的35%(普通中学为40%,师范学校为25%),职业学校经费标准直逼规模远为庞大的普通中学(32)。1936年,教育部报请行政院批准,专门设立生产教育费,用于补助各公、私立职业学校教学、实习设备费用,进一步充实职业教育经费。为提高职业学校师生素质,鼓励接受职业教育,教育部规定公立职业学校学生一律不收学费,学校供给膳宿费及生活津贴,职校教师待遇也高于其他中等学校教师。此外,政府还设立了工业、护士、助产等四所国立职业学校,着力培养专门职业人才,此为中等学校由国家设立之仅有者。
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青年生活之知识与生产之技能”(33)。教育主管部门对经由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实用技术人才寄予厚望。职业学校教学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知能、职业道德和劳动习惯为主,课程分为三类:职业学科、普通学科和实习,实习要占总课时的50%左右。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职业教育成为发展最快的教育门类,1928年全国职业学校仅149所,到1936年发展到494所,增长了三倍多,学生数由16641人增加到51822人,增加了311%,经费数由22万多元增加到42万多元,增加了近一倍(34)。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发展更为突出,上海市的职业学校几乎涵盖了上海的各个职业门类,包括金融、通讯、新闻、商业管理、医药卫生等各种新兴职业,“对上海的经济文化建设发挥了直接的促进作用”(35)。
中等师范教育以培养“小学之健全师资”为目标(36),在小学教育备受重视情况下,也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据教育部1929年统计,当年全国学龄儿童数为4144万人,已入学的710万人,失学儿童3432万人。要解决这些失学儿童的入学问题,仅师资一项就短缺90万人,而当年各师范学校毕业生总共只有2.3万人(37),远远不敷所需。因此,要普及小学义务教育,发展师范教育刻不容缓。1932年12月,国民政府颁布《师范学校法》,师范学校脱离普通中学而独立;同时规定:中等师范教育机关,包括师范学校、简易师范学校,主要由政府办理,私人或社会团体未经教育部特许,不得任意创设。师范学校学生免收学费,膳宿、制服由各省市斟酌情形全部或部分供给。1933年3月,教育部公布《师范学校规程》,次年9月又公布《师范学校课程标准》,师范教育步入稳步发展的轨道。
三 高等教育与留学教育" class="reference-link">三 高等教育与留学教育
中国的高等教育在20世纪初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30年代教育主管部门主要着眼点是巩固、充实、提高。国民政府建立后,相继发布《大学组织法》、《大学规程》、《专门学校组织法》、《大学研究院暂行组织规程》等,对大学、独立学院及专科学校、大学研究机关的设立、组织、性质、培养方向等作了详尽的规定,使大学教育有章可循,向制度化、正规化方向发展。
国民政府整顿大学教育的最显著例子是实科教育的发展。民国以来,实科教育一直是教育主管部门提倡的对象,但由于传统读书做官观念的影响,文法类学校一直远远超过实科学校。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明确规定“大学及专门教育,必须注重实用科学”(38),将调整实科和文法科比例失衡现象作为工作重点。1931年全国专科以上学校学生共计41677人,文科学生占近三分之二(39),仍大大超过实科。对此,教育部一方面全力扩充实科学校,压缩超过需要、办理不善的文法科学校;另一方面于1934年起,对大学及独立学院招生规定严格的比率,大学文、法、商、教育等学院招收新生数,不得超过理、工、医、农科,对文科学生数严加限制。这些严厉措施很快见到效果,到1936年,实科类学生即全面超过文科,达到总数的53.3%(40)。
发展实科教育,旨在为技术不断进步、分工日益精密的现代社会提供各种专门人才。因此,在提高实科学生比例的同时,教育部对全国大学实行大规模的结构调整,压缩一些重复设置的文科院系,增加理、工、医、农类院系。清华大学市政工程系(后改为土木工程系)1928年还遭遇到被董事会裁撤的命运(41),1932年却在该系基础上成立清华工学院,设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机工程等三系,成为中国工程人才的重要摇篮。同济大学的理学院,中央大学、交通大学的航空工程学系也在这一时期相继设立。为适应社会不断增长的对专门人才的需要,教育部增设一批专科以上高等实科学校,培养学有专长且具实际工作能力的专门技术人才,修业年限一般为2—4年。1934年,据教育部统计,国立独立学院有上海医学院、北洋工学院、上海商学院、广东法科学院等,省立有河北工业学院等11所院校,私立有湘雅医学院、焦作工学院等,总计学生9951人(42),另有杭州艺术专科学校等大专学校多所,学生4765人(43)。到1937年,全国专科以上实科学校主要有:西北农林专科学校、河南省立水利专科学校、四川工学院、山东省立医学专科学校、四川农学院、湘雅医学院、天津工商学院及上海女子医学院等,涵盖范围较为广泛。数年中,理、工、医、农类实科学校明显增加,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高等教育结构失衡,科学技术人才异常紧缺的状况。
清末以来,高等教育几经整顿,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与指导,各校质量参差不齐,师生素质鱼龙混杂。国民政府成立后,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
首先,从制度上对各学校进行全面规范。教育主管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令规章,在确定高等教育基本原则的同时,对影响教育质量的若干具体问题诸如教师评聘、课程设定、生员来源等方面作了规定:颁布《大学教员资格条例》,规定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评聘资格,并明确以上四种职称仅大学教员可以使用;规定大学必修课,强调基础知识的训练,尽力保障、扩充学校基本的图书及教学设备;明令取缔学校中的宗教宣传,规定宗教团体设立的私立学校,不得以宗教科目为必修课,亦不得在课内作宗教宣传,部分教会学校的宗教宣传受到抑制;加强大学生入学资格审查,1937年,教育部令中央、武汉、浙江三所大学联合招生,为全国统一考试招收新生作准备,以根绝各校自行招生营私舞弊的不良现象;限制滥设大学,规定大学分国立、省立、市立、私立四种,必须具备三个以上学院者,始得称为大学,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为独立学院,开办大学、学院须经教育部核准,并须达到规定的经费限额;大学凡有三个研究所以上者,可设研究院,招收研究生,研究生在校期限原则上初为三年,后改定为两年。1935年公布学位授予标准,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获有硕士学位并在研究院继续研究两年以上,或在高校任教三年者,经审查合格均可申请授予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尚处起步阶段,清华大学自1929年起开始招收研究生,1935年在校研究生只有55人(44),全国研究生总数也仅有数百人。
其次,严格对私立学校的管理,提高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教育水准。国民政府教育部对私立学校实行分别对待的奖惩制度,对办理不善者,实行惩处以至取缔,而办理优良者,则予以奖励。1934年;教育部设置专科以上私立学校专门补助费项目,用于补助办学水平较高而经费困难的私立学校,同时对成绩优良而生活困难的私立学校学生实行救助,经费最初为72万元,1937年度增至122万元,资助面扩大到省立学校,并为理、工、医、农类学校的设备补充、改造提供部分资金(45)。这些措施对刺激私立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有一定作用。
第三,增长高等教育经费。高等教育经费1928年仅有1024万余元,1934年增至1812万余元,到1936年底,增为2295万余元,8年间增加1270余万元,增长一倍以上,增速超过同期学生增长速度。其中,武汉、同济两大学1928年经费分别为287,036元、263,790元,1937年增至997,100元、754,000元,增幅均在3倍以上。1937年各大学经费预算居前两名的中山大学、中央大学,年经费分别达1,936,000元、1,700,000元(46)。更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加上社会资助的增加,对高等教育的健康、稳步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国民政府30年代巩固、调整高等教育的措施收到了一定成效。高等教育管理逐渐严格,教育方向渐趋实际,各类高等教育呈现一定的增长态势,实科教育的发展尤其引人注目。然而,这一时期高等教育的发展仍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是高等教育发展速度仍显缓慢,1931年—1936年全国高校在校学生数仅有微量增长,全国每年大学毕业生人数仅几千人。1931年中国每万人中大学程度者不足一人,在世界上处于十分落后地位(47)。其次,高等教育发展的地理分布不平衡,有限的大学又形成高度集中的状况,大部分集中在上海、北平等大城市及东南沿海地区,上海和北平就占了全国大学院校总数的近40%,而中、西部十二个省仅有30所高等院校,仅占总数的20%左右。地理分布的不平衡,加大了各地教育文化水平的差异,进一步拉开地区间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的距离。再次,教育经费较之20年代虽然有了较大增加,到位率也相对较高,但和需要相比,仍常显不足,加之各地常常克扣经费,经费问题仍是时常困扰大学教育的一个难题。1931年底,北大校长蒋梦麟曾哀叹:“学校的致命伤在经费的积欠,教员的灰心……好多教员,真是穷得没有饭吃。”(48)1934年平津各院校教师联合会致教育部书中也提到:“平津院校经费十九年度、二十年度、二十一年度共短发九个月有奇,以致各院校均向商家借款,积欠教职员之薪俸更巨。”(49)这些问题,在全国各大学中普遍存在。
30年代高等教育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国民党官方意识形态对高校的渗透。高等教育被强加上严密的政治思想灌输,学生除接受国民党党义课、军训教育之外,还必须接受各种训育指导,学生的自由思想和独立判断受到限制,人身安全也不能得到保障。当时担任国民党北平市党部常委的董霖写道:“‘九一八’事变以后,学生激于爱国热潮,大举示威请愿。因为一时感情冲动,偶有逾越常轨,不无责难甚至反对政府的情事。不幸宪警机关认为其中必别有用心的,有时不加细察,采取逮捕的高压手段,而且迹近专断。”(50)“一二九”运动后,军警大肆逮捕学生,以致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不得不出面要求当局“务取缓和处置,以免激起意外”(51)。
在攸关教育成败的教学质量上,这一时期虽然有了很大改进,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由于没有严格的入学考试制度,入学学生素质难以充分保证,不少人把大学当作做官发财的阶梯,入学后对学业没有足够重视,学校考核也不严格。由此造成部分大学生素质低下,基础知识缺乏,以致有些毕业生不知道井田制,不知道张居正(52),把上大学当作换取文凭的手段。这些情况对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都是不利的。
留学教育属于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国民政府成立前,留学教育管理比较松散,留学生质量没有保证。1929年,教育部相继颁布《发给留学证书规程》及《中央派遣留学生管理章程》,详尽规定了留学资格,同时成立中央训练部留学生管理委员会,加强留学教育管理。和大学教育相应,留学教育也强调以实科为主,规定“选派外国留学生,应注重自然科学及应用科学等,以应国内建设之需要”,“每次属于理、农、工(包括建筑)、医药者至少应占全额十分之七”(53)。1933年4月,教育部公布《国外留学规程》,进一步明确了留学标准,再次强调选派公费留学生应注重理、工、农、医等科。经过整顿,留学生质量提高较快,据统计,1929年—1934年间,中国赴美留学生共计934人(54),以学习时间2—4年计,略微错后的1931年—1936年间,即有223人获得博士学位,396人获得硕士学位(55),两组数据虽然不能简单类比,但大致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留美学生中获高学历者已过半数。此外,留学生所学学科比例也逐渐趋于合理,1932年,政府派遣的理工医农类留学生共213人,仅占总数的37%,1936年即增加到526人,占总数的52.5%(56),后来对中国科学发展贡献卓著的科学家如周培源、赵忠尧、谈家桢、钱三强、钱学森、陆学善、张宗燧、黄汲清、华罗庚、苏步青等均是这一时期出国或完成学业回国的。
四 其他各类教育" class="reference-link">四 其他各类教育
民国以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和社会结构日益繁杂,教育的功能也逐渐多样化,教育不再局限于学龄学生,而不断向社会扩展,由此兴起了社会教育的热潮。
二三十年代,社会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民众学校、各类职业学校及民众教育馆等公共文化设施。1929年,教育部发布《民众学校办法大纲》,确定:“凡年在十二岁以上五十岁以下之男女失学者,均应入民众学校。”(57)民众学校修业期限一般为四个月,不收学费及其他费用,所有书籍文具均由学校供给。民众学校注意开展劳工教育,1931年5月成立劳工教育设计委员会,次年教育部和实业部联合发布《劳工教育实施办法大纲》,要求对劳工进行识字训练、公民训练及职业补习训练,各厂矿、公司、商店劳工在50人以上者,均应设劳工学校或劳工班,不满50人者由各机关联合办理,经费由设立机关承担。针对大批失学民众,教育部也先后制订方案,要求各地推行大规模定期强迫教育,首先对16—30岁青年失学男女进行扫盲,并逐渐推及全体民众,争取用六年时间分期分批肃清全国文盲。办理民众教育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自筹,中央政府对边远贫瘠省份酌情予以补助,补助费1936年度为50万元。
民众教育馆是社会教育的另一重要形式。1927年江苏率先开办民众教育馆,此后各地纷纷仿效。1932年教育部公布《民众教育馆暂行规程》,鼓励各地开办民众教育馆,作为实施社会教育的中心机关,此后民众教育馆在各地纷纷涌现。民众学校、民众教育馆及社会职业学校的出现,确实解决了一部分失学者的扫盲问题,一些大城市的社会教育成绩尤为显著。据统计,1934年上海各类社会职业学校达1173所,在学人数164,566人,数量与正规学校不相上下(58)。市立民众教育馆、博物馆、美术馆、公共体育场等社会文化公共设施也初具规模。上海市政府还确定自1935年起两年内完成市区扫盲计划,因抗战爆发,计划未能如期完成。1936年,全国接受社会教育学生达386万多人,年投入经费1600多万元(59),形成较大声势。
不过,国民政府庞大的教育普及计划和当时中国实际社会经济状况是存在很大距离的,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大规模接受扫盲教育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截止1934年,全国曾经或正在民众学校及识字学校接受扫盲教育的为685万人,占全国2亿文盲的3.4%。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指出:“依据教育部的统计,每一个小学生每年要用八元九角钱的教育费,民众学生每年要用一元八角钱的教育费。现在中国有二万万失学成人,七千万失学儿童。这二万万七千万人当然是我们大众教育的对象。照上面的费用算起来就得要十万万元才能普及初步的大众教育。这个数目不但是大众自己办不到,就是教育部,去年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只筹到三百多万元的教育经费,对于这十万万的大众教育经费也一定是筹不出来的。”(60)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在全国范围短时期内消除文盲是不切实际的过高目标。
边疆少数民族教育长期来一直停滞不前,国民政府成立后开始把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纳入议事日程。1930年,国民政府设置蒙藏教育司,负责蒙藏及其他边疆地区地方教育的具体事项。1934年,教育部从中央拨给边远贫瘠省份补助专款内,划出50万元作为推动少数民族教育之用,次年又从各国退还庚款中加拨2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教育,并拟出《推进蒙藏回苗教育计划》付诸实施。边疆民族教育获得发展,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察哈尔、绥远、西康、贵州等地都相继设立了民族学校,到抗战爆发前,全国总计设有民族师范学校十一所又九班,中学三所,小学2374所。
“特种教育”是为配合对苏区的军事“围剿”产生的。1933年3月,鉴于江西、湖北、福建、安徽、河南等省苏区及周围地区革命思想浓厚,国民党中央通过《特种地区暂行社会教育实施方法》,提出要在这些地区实行“特种教育”,肃清革命思想影响。“特种教育”的宗旨是管、教、养、卫,即以开办民众学校的方式,政教合一,“以学校的方式,得到实施特种教育之程序;以政教合一的精神,得到实现农村自治之步骤;以学校为改进社会中心,得到建设农村文化之方案;以全区为农事改进对象,得到复兴农村自卫之办法。”(61)“特种教育”对象包括小学生在内的“特种区域”全体民众,通过开办民众学校方式,进行集中的思想灌输。民众学校以16岁为界,分成人与儿童班两种,成人班教授公民,每天授课两小时,两个月毕业;儿童班学习国文,每天上课四小时,一年毕业。学校均使用单独编印的教材,教材内容要求包括60%以上的政治宣传(62)。
1934年9月,蒋介石主持的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颁发《赣闽皖鄂豫五省推行特种教育计划》,决定成立五省特种教育委员会,具体指导“特种教育”的进行。蒋介石为其在1934年、1935两年每年争得40万以上的庚款补助资金(63)。其中江西每年12万元,福建、安徽、湖北、河南四省每年6万元,其他特种补助费4万元(64)。
“特种教育”以反共教育为主,也兼顾文化教育。由于原苏区大多比较落后闭塞,加上战争频仍,教育文化水平很低,“特种教育”开办民众学校,鼓励人人就学,对形成重视教育风气有一定作用。英国人戴乐仁考察江西“特种教育”后提到:“弋阳一县设立中山民众学校五所,因此风气所及,民众自办学校次第设立者,竟有105所之多。”(65)随着时间的推移,“特种教育”的宣传性也在逐渐淡化,1935年7月,蒋介石批发五省特种教育委员会决议,确定“特种教育”继续进行的四项原则:“一、特种教育应当与当地建设事业发生密切关系;二、应尽量利用已有学校,或就已有学校中增添中山民众学校之课程,或使兼办中山民教事业;三、每县各区应组织教员联合会;四、应兼办职业教育,与当地合作事业机关及领袖人物联络。”(66)1936年3月,“五省特种教育委员会”划归教育部,4月,教育部拟定“特种教育”方案,着重提出改良精神训练,厉行军训,在一定程度上开始向抗日目标转移。
军事常识及童子军教育是和正规教育协同进行的。蒋介石说:“军事教育,可以说就是国民教育的重心。”(67)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军事教育成为教育政策中的一个重点。1928年5月,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通过对高中以上学生实行军训的方案。1929年1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和军事委员会训练总监部公布《修正高中以上学校军事教育方案》,将军事教育列为高中以上学生的必修科目,每周三学时,学习期限两年,每年暑假还需集中训练三个星期。此后,教育部又对《修正高中以上学校军事教育方案》作了数次修订、补充,进一步严格军事教育纪律,基本套用了管理军队的办法。
对于初中和小学,当局组织童子军训练。童子军原为英国退伍军人贝登堡倡导,目的是培养儿童热心服务、勇敢进取及机智果断的精神品质,创立于1908年。清末民初传入中国。国民政府规定的童子军训练目标是:根据儿童生活、生理及心理之状态,为实施训练之准绳,以养成其服务民族、国家及社会所需要之基本能力。童子军在国民政府辖区内初称党童子军,1928年改称童子军,由各地教育主管机关办理。1930年4月,教育部在南京举行童子军第一次全国总检阅,促进童子军在各地的发展。1933年11月,教育部公布《中国童子军总章》,次年成立中国童子军总会,蒋介石、戴季陶、何应钦分任会长、副会长,王世杰为理事长。童子军教育倡导并努力培养儿童的集体意识、劳动观念和独立生活能力,加强对儿童的纪律教育。1936年10月,教育部举行万名童子军露营大检阅,参加的童子军表现出较好的精神面貌。军事教育和童子军教育对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加强纪律观念有一定作用,同时还包含着应付民族战争的意义。“九一八”事变后,教育部发出《高中以上学校加紧军事训练方案的通令》,随后又令各校于每周课外讲演日本侵略中国史(68),激励学生的民族精神。
五 乡村教育运动" class="reference-link">五 乡村教育运动
五四新文化运动后,随着“教育救国”浪潮的掀起,教育改革运动也在全国迅速展开,各类教育团体不断涌现,其中黄炎培的中华职业教育社、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社、晏阳初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及陈鹤琴的儿童教育社等影响较大。随着教育改革运动的深入,不少人认识到,中国问题的关键在农村,而农村又是教育最为薄弱的地区,因此,到乡村开展乡村教育成为很多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他们以西方职业教育、平民教育等理论为基础,开展平民及乡村教育实验,试图由此找到一条振兴民族、挽救国家的道路。1925年—1935年间,各地建立的民众教育实验区共有193处,其中最早提出在农村进行教育改革实验的,是黄炎培领导的中华职业教育社。
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于1917年,是一个以倡导、研究、宣传和推行职业教育为宗旨的民间教育团体。该社成立后,举办了各种类型的职业教育学校,出版《教育与职业》杂志,大力推广职业教育。尤其重视发展农村教育。早在1919年,职业教育社即成立了农村教育研究会,研究普及农村教育。1925年8月,黄炎培在山西太原出席职教社年会期间,提出“划区试办乡村职业教育计划”(69),首次揭示出在乡村举办职业教育的基本思想。1926年4月,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中华教育改进社、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等团体在江苏昆山徐公桥开办农村改进试验区,明确提出:“鉴于近今教育事业大都偏向都市,又其设施限于学校,不获使社会成为教育化,爰拟从农村入手,划定区域,从事实验,期以教育之力改进农村一般生活,以立全社会革新之基。”规定试验区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是:“无旷土,无游民,村民生活状况日趋改善,知识日进,地方生产日增加合格。”(70)
经过两年试点,积累一定经验后,1928年4月,职教社开始独立在徐公桥进行正式试验,试验期为六年,至1934年6月截止。试验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人口三千余人,区内成立乡村改进会负责管理,下设总务、建设、农艺、教育、卫生、娱乐、宣传七部,负责指导包括农业生产、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共二十二项改进事业项目。六年中进行的主要工作有:
生产方面,建立农艺试验场、合作养鱼池、养蜂场等,推广农业新技术;编制指导耕作的农家历,建立测候所,预报天气,传输初步的农业科学知识,使农、副、渔业单产及总产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教育方面,扩大小学规模,推行义务教育;开办夜校,讲授基本文化知识及公民常识;建立阅书室,举办露天识字、露天讲演等,提高全民文化知识水平。
村政建设方面,开展村民普选,在乡村中实行民主管理;组织信用合作社,设立公共仓库,加强农村合作;设立民众公园、民众体育场及婚嫁改良会、儿童幸福会等,移风易俗,改变传统生活观念。
经过六年的精心组织,试验取得了一定成效。1934年截止时,儿童入学率由70.7%增加到82.3%,成人识字者由540人增加到1524人,识字率达40%多,小学由两所增加到六所,另有两个公共流动教室和露天识字班等。试验区内共有合作社社员四百多人,参加兴修水利,建立公共设施,改善当地的生产环境和乡村风貌,提高公共卫生水平。农业技术和农业科学知识的推广普及,提高了生产水平,改进区的小麦单产从每亩8—9斗增加到1.4—1.5石,养鱼由不及千尾增加到2.3万尾,家畜数量也有大幅度提高。
除昆山徐公桥外,中华职教社还创办了江苏镇江黄墟农村改进试验区、江苏吴县善人桥农村改进试验区、沪郊农村改进区等,同时开办有徐公桥乡村改进讲习所、上海漕河泾农村服务专修科、漕河泾农学团及浙江余姚诸家桥农村改进实验学校等。二三十年代,中华职业教育社办理或代办的乡村事业有三十多处。职教社广大同人本着“替受教育者谋出路”(71)的原则,将教育与职业、教育与生产紧密相连,把发展农村教育与开发农村经济、解决农民生计、改变农村风俗结合起来,对推动局部地区的乡村教育与社会发展起了一定作用。
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成立于20年代。初期主要在城市开展平民识字运动,后逐渐把重点转向农村。促进会总干事晏阳初对平民教育的解释是,“冀以最短之时间,最少之经济,使全国10岁以上、40岁以下失学之人民,无分男女,皆能领受人生及共和国民必不可少之基本教育”(72);而且由于“中国人百分之八十住在乡间,中国大多数不识字的,也都是乡下人”(73),因此要发展教育,改造中国,首先要从农村做起。
1926年10月,平教会选择河北定县翟城村作为开展平民教育的试验区,最初参加工作者有十余人,“在村外的一个破庙内办公治学,饮食起居都是在这一点破庙的里面,过的完全是乡间农民生活”(74)。他们以“除文盲、作新民”为宗旨,大力在村民中推行识字教育,扫除文盲。1929年,平教会将总会由北平迁至定县,次年正式成立定县农民教育试验区。
定县农民教育试验区成立后,不再满足于单纯的识字扫盲教育,而是进一步扩及生活思想的改造及乡村社会整体建设。晏阳初提出:“平民教育运动的目标,就是要在生活的基础上,谋全民生活的基础建设,为中国的教育谋一出路,为中国人的生活问题,谋一解决。”(75)为达到这一目标,要对农民进行文艺、生计、卫生、公民四大教育,以医治中国农民愚、贫、弱、私四大病症。即以文艺教育培养“知识力”,治愚;以生计教育培养“生产力”,治贫;以卫生教育培养“强健力”,治弱;以公民教育培养“团结力”,治私。晏阳初认为,这四大教育“实为根据实际生活之要求,逐渐演进而创出之新民教育内容之荦荦大端”(76)。为实践四大教育主张,平教会在定县推行学校式、社会式、家庭式三大教育方式,谋求通过学校、社会、家庭相辅相成的教育,把定县整个社会都变成一个大的教育课堂,以“因时因地分工合作,联锁进行”的不间断教育,“整个的改进国民生活”(77)。
文艺教育是定县平民教育的基本。平教会以县为单位,设实验平民学校,各乡村分别设平民学校,鼓励青少年和儿童到学校就读。对成年人则施以社会教育,举办讲演、展览,并以电影、戏剧、音乐等逐步丰富其知识素养。在普及教育的同时,平教会更注重提高教育效果。他们自编出版了《平民千字课》、《市民千字课》、《农民千字课》及《市民高级文艺读本》、《农民高级文艺读本》等教材及自然、社会、应用科学等各方面的课外读物,到1935年共出版了600册。同时定期出版《农民周报》,在全县范围发行。著名戏剧家熊佛西应邀指导组成了农民剧团,编写农村戏剧,在全县各地巡回演出,深受农民欢迎。
生计教育是四大教育的关键。平教会在定县设立两个实验农场,成立几十处合作社,进行小额抵押贷款,扶植农村经济。编印生计教育书刊资料几十种,传授农业技术,组织农民接受应付农村实际需要的必要训练。
卫生及公民、乡政教育是四大教育的辅助部分。平教会设立县卫生院,联村设保健所,建立医疗卫生保健网,在全县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同时,设立公民教育部,建立“公民服务团”,组织农民进行服务训练。编写《公民读物》发放到各个村、镇,培养、灌输农民的公民和民族意识。
平教会的乡村建设展开后,受到各方重视。美国财团出资资助,名记者埃德加·斯诺实地考察后,称赞其为“在中国所见到的最重要的事业”(78)。1931年蒋介石电邀晏阳初到南京会面,称赞“公民训练”是个好办法,希望把定县教育试验区纳入政府的轨道。1932年,平教会与河北省政府合作,成立定县实验县。次年设立“河北省县政建设研究院”,晏阳初任院长,实验区许多工作逐步纳入县政的轨道。1935年国民政府通令全国实行县政改革,设立实验县,晏阳初及平教会积极参加,大力推广定县的平民教育计划,在全国形成较大影响。
二三十年代,陶行知及其生活教育理论在国内教育界声誉颇著。陶行知早年留学美国,师从实用主义哲学家、教育家杜威,深受其“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观念的影响,回国后积极投身平民教育,与晏阳初等共同创立了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20年代中期,他逐渐认识到乡村教育的重要性,1926年曾与赵叔愚等以中华教育改进社的名义设立乡村师范学院,按照教学做合一原则,培养从事乡村改造的新型人才。1927年2月,他又在南京郊外的晓庄建立晓庄中心小学,3月与赵叔愚等创办南京试验乡村师范学校。在此期间,正式提出其生活教育理论(79)。
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主要包含有“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三方面思想。其中前两者脱胎于杜威“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的理论,但和杜威相比,拓宽了教育的领域和源泉,使教育向生活化、社会化、实际化方向跨越性迈进。他明确表示:“生活教育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80)
晓庄学校开办后,短短几年时间发展成多层次的综合性学校,包括中心小学八所,中心幼稚园四所,另有民众夜校、中心茶园及工场、医院等多项教育、培训设施。学校设有图书馆,出版《乡教丛讯》半月刊。陶行知在教学指导中,根据生活教育理论,强调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生活紧密相连。他为学校毕业生实际上也是为学校提出的目标是:“一年使学校气象生动;二年能使社会信仰教育;三年能使科学农业著效;四年能使荒山成林,废人生利。”(81)崭新的办学方式,一时使学校名闻遐迩,一些知名学者纷纷来校授课,蒋介石、宋美龄曾往晓庄参观,冯玉祥等军政大员也多次予学校以帮助。1930年,晓庄学校师生因举行抗议列强侵略中国主权的示威游行,引起当局不满,学校被南京市教育局强行接收,次年2月始发还。陶行知本人也遭通缉,被迫潜赴日本。
1931年春,陶行知由日本回国,继续从事教育普及工作,与先前晓庄师范部分师生一起,在上海创办“自然学园”,介绍最新的科学知识。次年,他发表《古庙敲钟录》,提出建立工学团的主张,并拟定《乡村工学团试验初步计划说明书》,希望以工学团将工场、学校、社会融为一体。1932年9月,上海工学团正式成立。工学团以“工以养生,学以明生,团以保生”为办学宗旨,培养团员生产、科学、文化、军事及运用民权、节制生育等方面的知识、能力,使之具备现代国民的基本知识。
上海工学团成立后得到教育界的普遍关注。青年、儿童、妇女工学团相继成立,报童、养鱼、棉花等各具体职业的工学团也陆续出现,不少贫苦的失学青少年及妇女儿童得到了入学的机会。根据当时教员不足的实际情况,陶行知提出“小先生制”,主张“即知即传”,强调学生既要立足学习,又要承担以自己所学教会、影响别人的责任,通过以小教大,相互学习,加快知识的普及推广。他编写了通俗教材《老少通千字课》,专供“小先生”使用。在陶行知的倡导下,“小先生制”被全国各省市普遍推广采用,成为普及初级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
梁漱溟的乡农学校实验是乡村教育运动中具有独特风格的部分。梁漱溟是文化哲学家,在他看来,“中国问题并不是旁的问题,就是文化的失调——极严重的文化失调”(82)。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中国社会的基础农村入手,通过学校把乡村组织起来,开展乡村教育,以逐步恢复中国传统的伦理情谊基础,造就一种扎根传统又适合时代的新型的乡村社会组织。
20年代下半叶,梁漱溟着手展开其乡建活动。1927年底,他南下广州,次年在李济深支持下开办乡治讲习所,但反响不大。李济深失势后,他回到北京,主办《村治月刊》,不久应韩复榘之邀,到河南创办村治学院。1930年9月,韩复榘调主鲁政,河南村治学院解散,韩氏随即于次年初邀梁漱溟、梁仲华等到山东邹平建立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正式开始“乡村建设”与“乡村教育”的试验。乡村建设研究院初期由梁仲华任院长,下设乡村建设研究部、乡村服务人员训练部及实施乡村建设的试验县、区等,梁漱溟任研究部主任,1934年梁仲华调任他职后,梁漱溟接任院长。
研究部是研究院的灵魂,负责研究乡村建设的基本理论,设计乡村建设和乡村教育的具体方案。该部招收受过高等教育或有同等学力者,由专门的导师指导训练,梁漱溟为他们主讲“乡村建设理论”。学院开办期间,共招收两期学员计58人,结业后成为开展乡村建设的骨干。
训练部主要培养乡村服务人才,招收具有中等程度学力的学生,每年一期,共招收三期,培养学员千余人。训练内容有乡建理论、精神陶冶、自卫训练、农业常识等,毕业后学员多充实到乡农学校或到实验县、区任职,是当地乡村建设运动的主力。
山东乡村建设实验区最初选定在邹平,1933年扩大到菏泽,1935年又以菏泽为中心,增划济宁等十三个县,成为当时乡村教育活动中范围最广的一个实验区。实验区主要以乡农学校的形式开展活动。“乡农学校由三部分人组成,一是乡村领袖,二是成年农民,三是乡村运动者”(83),这三部分人分别即为校长、学生、教员,原区公所、乡公所的职能由乡学取代。乡学(低一级为村学)的课程主要包括识字扫盲、历史地理、音乐、农业技术及精神讲话等,担负着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的双重职能。
梁漱溟的乡村建设和乡农教育,理论相对完整,计划也较为周密,他主持的乡村建设研究院各部门培养的学员累计达3000人。这些人毕业后深入实验区各地,对促进农村社会文化的发展及社会风气的转变发挥了一定作用。当然,和梁漱溟重建乡村的宏大信心相比,这些成果是有限的,抗战开始后,乡建运动即无形解体。
除上述团体、个人开展的乡村教育运动外,当时在全国影响较大的还有江苏省立教育学院创办的黄巷民众教育实验区,大夏大学举办的金家巷民众教育试验区,燕京大学与中华全国基督教协会在江西黎川创办的基督教(新)农村服务实验区,以及卢作孚在四川合川、江北、巴县、璧山四县进行的乡村教育运动。江西黎川实验区的创办者曾受到蒋介石接见,蒋表示:“这是给你们一个表现基督教怎样能重建中国社会秩序的机会。请你们和我们合作,筹划一个详细的复兴程序。”(84)到1935年,全国各地共有各种农村教育实验区193处,影响民众数百万人,虽然和广大的农村人口相比,这一数字微不足道,但风气所及,对乡村教育的发展仍然发挥了一定作用。乡村教育运动充分注意到中国农村社会落后的现实,认为“只有乡村有办法,中国才算有办法”,“只有乡村一般的文化能提高,才算中国社会有进步”(85),把教育发展乃至社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放在农村,希望以教育为中心,实现对农村社会的整体改造。他们跳出教育论教育,要求教育要深入实际,“深入民间,站在农夫的立场,去研究解决农事的实际问题……不仅是书本之知识与舶来之学说而已”(86)。把发展教育与政治、经济及社会文化、风气习俗的改造紧密相连,大力引进现代政治、经济管理制度及科学文化技术,灌输医学卫生常识,丰富了教育的内涵和功能,对教育与社会的改革、发展都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当然,乡村教育运动的局限也是明显的,当时有人考察定县后提出五点意见:“平民教育的理论,系‘县为自治单位’之一部,深盼勿以办法认为主义,造成社会之畸形风气”;“实验区似应有一定期限,期满即交还人民自办”;“地方舆论与平教会尚多不满”;“以后‘农村建设’应以少数之钱,少数之人,做多量这事,始能从根本将农村救起”;“平教会已经工作,只注意扫除成年文盲,而忽略未来(青年)之文盲,如此愈除愈多,永除不尽”(87)。这些问题在其他实验区也不同程度存在。和庞大的旧势力及根深蒂固的农村旧有结构比,乡村教育运动同仁的力量终究过于微薄,所以黄炎培慨叹:“吾们既没有政权,赤手空拳地来改良农村社会,除掉根据一点热诚所发出的情感,还有什么武器可以利用!”(88)这确实是由衷之言。乡村教育运动虽含有与当时中共领导的农民运动争竞之意,也因其改革终究流于枝节,自然成效甚微。有关详况请读者参阅已有的论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