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伪满洲国的建立和东北人民的抗日斗争" class="reference-link">第七节 伪满洲国的建立和东北人民的抗日斗争
淞沪战争一结束,日本即按照它原来挑起战争是为了转移列强对它侵略中国东北的视线,以便建立伪满洲国的旨意,加紧策划成立伪满洲国的步伐。
一 关东军的“建国运动”" class="reference-link">一 关东军的“建国运动”
“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军部就已提出了对中国东北地区怎样实行殖民统治的问题。1931年4月,日本参谋本部制订的《昭和六年度形势判断》中提出三个阶段的方案:一、组织亲日政权;二、建立“独立国”:三、吞并东北划入日本版图(304)。事变发生后的第二天即9月19日,关东军参谋板垣征四郎、石原莞尔、花谷正与参谋本部作战部长建川美次少将,就如何统治东北激烈争论了一夜。关东军方面主张,吞并东三省把它变为日本的领土;建川则提出,以清朝末代皇帝溥仪为“盟主”,建立一个“受日本支持的政权”。经过激烈争论,关东军方面考虑到客观局势,放弃了直接吞并满蒙的主张,赞同建川的方案。9月22日,关东军确定了组织傀儡政权的第一个方案,即《满洲问题解决方案》。方案规定:(一)在日本支持下,“建立以宣统帝为元首的领有东北四省包括蒙古的新政权,使之成为满蒙各民族的乐园”。(二)国防、外交由“新政权”委日本帝国掌握,并管理主要交通、通讯;有关内政及其他由“新政权”自行统治。(三)为维持地方治安,决定起用熙洽、张海鹏、汤玉麟、张景惠为吉林、洮南、东边道、哈尔滨等地的镇守使。(四)地方行政由省政府任命新政权的县长管理(305)。
这个方案是日本帝国主义统治中国东北的一个基本方案,也是后来建立伪满洲国的一个草图。于是,关东军根据陆军省军务局长小矶国昭的推荐,起用日本满铁调查科松木侠为国际顾问,又起用日本外务省特别顾问驹井德三为财政顾问,共同研究和制订建立“新政权”的具体方案和各项殖民政策。1931年10月21日,松木侠与关东军参谋板垣、石原等制订《满蒙共和国统治大纲草案》,10月23日满洲青年联盟理事长金井章次提出《满蒙自由国建设纲领》,以及1932年1月6日日本陆军省、海军省、外务省根据板垣的汇报,共同制订的所谓《中国问题处理方针纲要》等,都是为《满洲问题解决方案》作具体补充。这些方案的基本点表现为三项根本原则:“一、使满蒙完全脱离中国本土;二、一手统一满蒙;三、表面上由中国人统治,但实质上要掌握在日方手里,至少要掌握军事、外交和交通的实权。”(306)此后,关东军依据日本政府的旨意,进一步加速建立傀儡政权的步伐。如前所述,为了转移国际视听,板垣致电日本驻上海公使馆陆军辅助武官田中隆吉少校,让他制造事端,“使列强目光转向上海”,遂酿成上海“一二八”事变。
根据这个方案,板垣、石原分头活动,策动各地的“独立运动”,假造民意,以掩盖其侵略活动。日军占领沈阳后,便推出汉奸赵欣伯、袁金铠、于冲汉等于9月24日成立“奉天地方自治维持会”,不久又改称“辽宁省地方维持委员会”。11月20日,改辽宁省为奉天省。12月16日,关东军解散了袁金铠为首的辽宁省地方维持委员会,拉出被日军软禁的前辽宁省政府主席臧式毅出任伪奉天省长,伪奉天省政权正式成立。
关东军侵占吉林后,即策动原吉林东北边防军副司令长官公署参谋长熙洽于9月26日宣布成立伪吉林省长官公署,熙洽自任长官,名义上总揽吉林省军政大权。9月28日,熙洽发表声明:脱离南京政府,宣告吉林省独立。伪吉林省长官公署成立后,委任一批汉奸为各厅官员,并“聘请”一批日本顾问,掌管吉林省军政实权。
黑龙江省由于黑龙江省代理主席马占山奋起抗战,延缓了关东军侵占进度,伪政权成立较晚。直至11月19日,关东军占领齐齐哈尔之后,先操纵当地劣绅成立伪地方维持会,接着又策动原哈尔滨东省特区长官张景惠组织伪黑龙江省政府,并让张于1932年1月1日在哈尔滨发表“独立宣言”。关东军在攻占锦州、哈尔滨后,马占山所部因嫩江桥抗战受挫,退海伦后又腹背受敌,马占山一度动摇,答应与张景惠合作。1月7日,张景惠在齐齐哈尔宣布就任“黑龙江省长”之职。至此,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伪政权便全部建立起来。
关东军在拼凑各省伪政权的同时,又在策动溥仪到东北任伪满政权的“盟主”。溥仪是清朝末代皇帝,三岁登基,辛亥革命后于1912年被迫退位时才六岁。退位后,他继续在紫禁城里当“皇帝”。1924年11月5日,溥仪被冯玉祥的国民军赶出北京皇宫,以后逃入日本公使馆。1925年2月,溥仪被送到天津日租界居住。溥仪在天津一直住到1931年底,他除了积极“拉拢军阀、收买政客、任用客卿”(307),进行复辟活动外,又受到日本领事馆和日本天津中国驻屯军的亲日、崇日、恐日的教育,使他“一天比一天更相信,日本人是我将来复辟的第一个外援力量”(308)。“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他“从一听见事变的消息时起,每分钟都在想到东北去”(309)。9月30日,关东军派罗振玉和日人上角利一到天津,向溥仪转达了板垣的意见,并递交熙洽的“劝驾信”。信中说,期待了二十年的机会,今天终于来到了,请他“勿失时机,立即到‘祖宗发祥地’主持大计”,还说可以在日本人的支持下,“先据有满洲,再图关内”(310)。这次会见是由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官香椎浩平安排在他的海光寺司令部进行的,香椎见溥仪“犹豫不定”,也借口“天津的治安情形不好”,希望溥仪能“动身到东北去”(311)。
正当溥仪举棋不定之时,关东军又派奉天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秘密到天津策动溥仪去东北。11月3日夜,土肥原以关东军代表的身份与溥仪在静园相见,用欺骗的手法,引诱溥仪上钩。他以“诚恳的语调,恭顺的笑容”向溥仪表示:“关东军对满洲绝无领土野心”,只是“诚心诚意地要帮助满洲人民建立自己的新国家”,希望溥仪“不要错过这个时机”,很快回到祖先发祥地,“亲自领导这个国家”,并声称溥仪作为这个国家的元首,“一切可以自主”(312)。溥仪以为,“这是恢复满清唯一的机会”,“便答应了他的要求”(313)。土肥原诱骗溥仪去东北的阴谋活动第二天被报纸揭露出来后,许多人对溥仪提出了忠告、警告,也有人劝他“不要认贼作父,要顾惜中国人的尊严”(314)。土肥原恐溥仪变卦,为了达到目的,即向关东军司令官请求,允许他采取特殊手段胁迫溥仪出走(315)。他利用特务,以给溥仪送礼的名义送去两枚炸弹,并接连不断给溥仪打黑电话,写恐吓信“警告”溥仪,如不离开天津,将有生命危险。接着又于11月8日夜策动了天津暴乱。日本驻军则乘机宣布戒严,断绝了日本租界与华界的交通,同时还把装甲车开到静园门外,名谓“保护”。在一片混乱的烟幕中,11月10日晚,日本人将溥仪私藏在一个敞篷汽车的后备厢里,偷偷地开出静园,到一家日本人开设的敷岛料理店,然后给溥仪换上日本军装,改乘日军司令部的军车,开到英租界码头,登上一只没有灯光的小汽艇。溥宅总管郑孝胥父子俩如约等候在里面,还有吉田忠太郎、上角利一、工藤忠、大谷猛等。在十多名日本兵的护送下,偷渡海河到达大沽口,然后换乘日本“淡路丸”商船,渡过渤海,于13日到达营口市的满铁码头。关东军派来的甘粕正彦把溥仪接到汤岗子温泉疗养区的对翠阁旅馆暂往。当时,由于东北各界抗日斗争十分激烈,国际舆论也对日本非常不利,因而日本内阁令陆军大臣电告关东军:“关于拥立溥仪之事,操之过急会徒然刺激列国,望与中央联系后处理”(316)。于是,关东军借口汤岗子附近有匪,于11月18日将溥仪等人移居旅顺的大和旅馆,严加封锁,仍由甘粕正彦和上角利一等负责“照顾”,实处于被软禁的状态。
就在溥仪被挟持到东北不久,1931年12月10日,国联理事会通过决议,组织调查团到中国东北进行实地调查。日本政府与关东军准备抢在国联调查团到东北之前成立伪满洲国,造成既成事实。1932年1月22日,关东军参谋长三宅光治主持召开所谓“建国幕僚会议”,参加者除了参谋板垣征四郎、石原莞尔、松井源之助、和知鹰二、片仓衷以外,还有土肥原贤二、花谷正等,讨论满铁调查科松木侠起草的所谓“新国家”最高机关的问题、“人权保护条例”、交换备忘录等,进一步策划建立伪满洲国事宜。此后,又自2月5日起先后召开了十次所谓“建国幕僚会议”(317),策划如何建立伪政权,如何控制东北的铁路、矿山、森林、海关、税收、财政,以及用日本人充任伪满官吏、移民、警察制度等问题。
与此同时,关东军指使张景惠出面,于2月16日召集臧式毅、熙洽、马占山在沈阳大和旅馆举行伪“建国会议”,又称“四巨头会议”。会议由板垣主持,本庄、三宅、石原、驹井、土肥原等出席,老牌汉奸于冲汉、袁金铠、赵欣伯等参加。在这次会议上,板垣拒绝臧式毅、马占山的“联省自治”主张。赵欣伯、于冲汉按照板垣的授意提出关东军的“建国”意见,决定成立伪“东北行政委员会”,指定张景惠为委员长,臧式毅、熙洽、马占山,以及内蒙古哲里木盟齐王(齐默特色木丕勒)、呼伦贝尔盟凌升和热河汤玉麟为委员;由该委员会就建立伪满洲国的国体、政体、元首、宣言等诸项问题提出初步意见。17日,伪东北行政委员会成立。18日,关东军以伪东北行政委员会的名义发表宣言,宣布“东北四省和一个特别行政区及蒙古各王公组织一个机关,名曰东北行政委员会。本会成立的同时,通电内外,从此与国民政府脱离关系,东北省区完全独立”(318)。这个宣言的署名者中,汤玉麟、齐王、凌升并未参加会议;马占山托病返回海伦,也未签字。从2月18日至2月25日,伪“建国会议”继续讨论“建国大纲”的具体内容,对国体、政体仍有意见分歧。2月25日,板垣拿出关东军制定并经日本军部和政府批准的方案,以“东北行政委员会”的名义发表。这个方案具体规定:国名为“满洲国”;元首称号为“执政”;国旗为“红兰白黑满地黄的五色旗”;年号为“大同”;首都定于长春,改称“新京”;“新国家”的政治为“民本主义”(319)。
关东军除指使汉奸连续召开伪“建国会议”之外,还以伪“自治指导部”为中心,自2月15日起,普遍开展“促进建国运动”,千方百计地从事伪造“民意”的宣传。此项所谓“促进建国运动”,每五天一期,分三期展开。第一期为宣传、准备时期,由各省城团体发表通电,主张“脱离国民政府”,建设“新国家”,“推戴”溥仪,各县复电表示“赞成”;第二期为地方运动时期,由省、市、县等各地以“民众名义”,组织拥护建立伪满洲国的游行示威;第三期是组织全省的游行,最后在沈阳组织各省、区代表的所谓“总游行”。以当时沈阳为例,关东军司令部指令伪省市政府、伪“自治指导部”及伪市商会等机构联合组成所谓“民众促进建国大会筹备委员会”,制作了六万多面伪国旗,强令市民悬挂,并用汽车在街巷散发传单。自2月27日至29日,连续三天举行促进建立伪国的“市民大会”、“全省联合大会”、“全满联合大会”。为了增加会议人数,事先预告到会者可领一包点心,白看半日戏,甚至把辽西请赈的灾民二百余人也强迫充作辽西八县“代表”参加大会。会议中假造民意,通过所谓“独立宣言”与“决议”,并选出十一名代表去旅顺迎接溥仪。会后又由数十辆汽车组成游行队伍,以图壮大建立伪国的声势。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各地的“促进建国运动”也都如法炮制,丑态毕露。
二 伪满洲国的成立" class="reference-link">二 伪满洲国的成立
溥仪到达旅顺以后,受着甘粕正彦和上角利一的严密监视,不准接见其他人。关东军在制定《满蒙自由国建设顺序》后,于1932年1月29日派板垣到旅顺去探询溥仪的态度;溥仪则表示愿当元首,但须复辟帝制,保留皇帝称号。这与关东军的想法完全相反,板垣不予理睬,仍按照关东军司令部的决定,操纵伪东北行政委员会通过一项决议,要在东北成立一个“共和国”。溥仪听到这个消息,感到失望和愤慨,立刻写了十二条必须恢复帝制的“理由”(320),令郑孝胥、罗振玉去沈阳交给板垣。2月21日,郑、罗二人在沈阳同板垣进行了会谈,恢复帝制的主张未被采纳。当郑、罗二人将日本人让溥仪出任伪满“执政”的消息带回旅顺后,溥仪暴跳如雷。2月23日,板垣不得不再次跑到旅顺面会溥仪。当溥仪情不自禁地询问“国体”时,板垣答称:“自然这不是大清帝国的复辟,这是一个新国家,东北行政委员会通过决议,一致推戴阁下为新国家的元首,就是‘执政’。”这样折冲三小时未获结果,于是,板垣冷冷地说:“阁下再考虑考虑,明天再谈。”第二天,板垣把郑孝胥、罗振玉找到旅馆,令他们向溥仪传达:“军部的要求再不能有所更改。如果不接受,只能被看做是敌对态度,只有用对待敌人的手段做答复。这是军部最后的话!”溥仪听了这个回答,便怔住了。最后,只好以罗振玉提出的“暂定一年为期,如逾期仍不实行帝制,到时即行退位”为条件,同意就任“执政”(321)。溥仪就这样抱着未来“复位登极”妄想,充当了日本帝国主义统治中国东北的帮凶。
2月29日,伪自治指导部在沈阳召开“全满促进建国运动大会”,按关东军旨意通过决议,拥护溥仪出任“新国家执政”,并派“代表”去旅顺向溥仪“劝进”。3月1日,日本侵略者假借伪满洲国政府的名义发表宣言,宣布“满洲国”正式成立;并于同一天,“敦请”溥仪出任元首的“代表”张燕卿、赵仲仁、葆康、冯涵青、凌升、苏宝麟等九人到达旅顺,进行第一次“恳请”。溥仪按照上角利一和郑孝胥的安排,先叫郑孝胥代表自己接见,然后亲自出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第一套答词,表示“推让”,予以“婉辞”。3月4日,“代表”人数增至29人,向溥仪进行第二次“恳请”,溥仪又念了事先准备好的答词,表示暂任执政一年。3月5日,又由张景惠、赵欣伯、谢介石等十人进行第三次“恳请”,溥仪才表示应诺。
经过三次“请驾”之后,溥仪、郑孝胥等人在日本特务的严密监护下,于3月6日从旅顺乘车到汤岗子。此时,板垣和片仓衷等也来到汤岗子。当晚,板垣与郑孝胥、郑垂父子会谈,讨论溥仪与日本关东军司令官缔结密约的事。3月8日,溥仪在一群日本侵略者和汉奸的簇拥下乘火车到达长春。车还未停,站台上迎驾队伍便响起军乐声和欢呼声。溥仪下车后,“看见到处是日本宪兵队和各色服装队列,在队列里,有袍子马褂,有西服和日本和服,人人手中都有一面小旗”。当他看到夹在太阳旗之间的黄龙旗,不禁激动起来,又觉得他的复辟“是大有希望的”(322)。溥仪坐上汽车,被送到从前是道尹衙门的“执政府”。
3月9日,在执政府举行溥仪的“就职典礼”,溥仪身着西式大礼服就任执政。参加典礼的有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满铁总裁内田康哉、关东军参谋长三宅光治、参谋板垣征四郎与汉奸郑孝胥、张景惠、熙洽、臧式毅、罗振玉、张海鹏,以及蒙古王公贵福、齐王、凌升等,共有130人。仪式开始,众“元勋”向溥仪行了三鞠躬,溥仪以一躬答之。臧式毅和张景惠二人代表“满洲民众”献上用黄绫包裹着的伪满洲国国玺和伪执政玺,接着由郑孝胥代溥仪宣读“执政宣言”。典礼完毕接见“外宾”时,内田康哉致了“祝词”,罗振玉代读“答词”,然后到院子里升旗、照相,仅用25分钟就完成了由十五项内容构成的会议程序。
第二天,溥仪召集第一次伪国务会议,板垣在会上宣布伪官吏名单:伪国务总理兼文教部总长郑孝胥,民政部总长兼奉天省长臧式毅,军政部总长兼黑龙江省长马占山(未到任),财政部总长兼吉林省长熙洽,外交部总长谢介石,司法部总长冯涵清,实业部总长张燕卿,交通部总长丁鉴修,兴安总局长齐默特色木丕勒,总务厅长驹井德三,此外还有立法院长赵欣伯,监察院长于冲汉,最高法院长林棨,最高检查厅长李槃,参议府议长兼北满特区长官张景惠。
这些官吏都是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指定的,事前并未同溥仪和四巨头通报。四巨头之一的熙洽,当即以关东军事先未向溥仪执政报告为理由提出质问。关东军统治部长、伪总务厅长驹井德三回答说:“这是日本军司令官本庄繁的指定,现在是责任内阁,为什么要向执政报告。满洲是日本在日俄战时,以十万头颅和多少亿的金钱大牺牲换来的,日本人就是满洲人。这个办法是既定方针,你们要反对是不行的。”(323)未出三日,关东军司令官命令把总务厅长改为总务长官(324),负责签署伪国务院文件,掌握一切行政大权。各省仍设日本顾问部,请示事项须经过顾问部批准才能实行。4月,各省设立总务厅,日本首席顾问改任厅长。这样,从上到下形成关东军司令官及其统治部——伪满洲国总务厅长——各省总务厅长操纵一切权力的日军统治体系。中国人充任的执政、总理、总长、省长等官职都是徒有其名的傀儡。
当日,根据板垣的事先安排,溥仪同日本帝国主义签订了一个卖国条约。这项条约是3月6日板垣与郑孝胥在汤岗子秘密达成的,并以溥仪写给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的问候信的形式予以确认的。其主要内容有:(一)“满洲国”日后之国防及维持治安委诸日本,而经费由“满洲国”负担;(二)铁路、港湾、水路、航空线等之管理并新路之布施,均委请日本及日本指定之机关;(三)日本军队认为必要之各种设施,“满洲国”竭力援助;(四)日本人可任“参议”和其他中央及地方各官署之官吏,关东军司令官有保荐权、解职权;(五)以上各项在将来两国缔结正式条约时为“立约之根本”(325)。后来,日本与伪满于9月15日签订的《日满议定书》以及其他许多条约、协定,都是以这个密约为基础而进一步具体化的。这个密约实质上是一张地地道道的变中国东北为日本殖民地的卖身契,也充分表现了伪满洲国的傀儡性质。
伪满洲国成立后,日本犬养毅内阁决定,为求“对外关系尽可能不发生障碍”,对满洲国暂不给予国际上的承认,而尽量以非正式的方法,与满洲国之间结成事实上的关系,以此来“努力实现并扩充帝国之权益,造成既成事实”(326)。后来只是日本法西斯军人发动“五一五”武装暴动后成立的斋藤实内阁,鉴于国际上对日本侵略采取绥靖政策,才于9月15日,即伪满洲国成立后半年,宣布正式承认伪满洲国。
伪满洲国成立后两年,即1934年3月1日,日本帝国主义出于政治需要,把它改名为“满洲帝国”。溥仪由“执政”改称“皇帝”,年号由“大同”改为“康德”。溥仪登上宝座时没穿龙袍,而是身着特别陆军大礼服接受臣下的叩拜,这是日本方面的特别安排,其意义在于溥仪之即位并非恢复满清。溥仪当了皇帝,不论其名称如何改变,一切都得听命于日本帝国主义的摆布。伪满洲国的成立,是日本帝国主义一手制造的。伪满洲国建立之后,以关东军为代表的日本侵略势力,按照其“表面上由中国人统治,实权掌握在日本人手里”的如意算盘,利用这个傀儡政权,展开了疯狂的经济掠夺。
三 日本对东北经济的统制与掠夺" class="reference-link">三 日本对东北经济的统制与掠夺
日本帝国主义在策划建立伪满洲国后,便开始公开的、有计划的、大规模的进行对我国东北的掠夺和控制活动。为了把东北变成它扩大侵略的战略基地,输出资本、倾销商品、掠夺资源的重要场所,从一开始便着手拟定殖民地经济政策。1931年12月8日,关东军制定《满蒙开发方策案》,明确了开发满蒙,以利日本经济发展;运用行政手段实行国家统制的基本方针。为达此目的,1933年3月1日,由关东军策划制定的《满洲经济建设纲要》,以伪满洲国的名义予以公布。它提出伪满经济的“国家统制”政策(327)。所谓统制,实际上就是日本帝国主义用暴力强制维持其既得的经济权益,把伪满经济完全置于关东军的武力控制之下,实行所谓国家垄断,使伪满经济为其侵略战争服务。为此,1934年6月28日,伪满政府又发表《对一般企业的声明》,提出对国防上的重要产业、公共公益事业和一般产业的基础产业要实行特别统制,同时提出划分统制与非统制企业的界限,初步确定伪满经济的统制形式、范围和内容。“所谓国防重要产业或公共公益性重要产业,几乎全部由特殊会社或准特殊会社经营,置于强大的国家权力统制之下。”(328)这种统制形式并在1937年5月发布的《重要产业统制法》中予以确立。特殊会社和准特殊会社是从运营机制上完善日本对伪满经济统制体制的一种特殊经济实体,又是构成伪满产业的核心力量,是日本利用伪政权干预经济的一种垄断资本主义的统治方式。它采取的是一业一会社方式,控制了这些会社的投资和经营,实际上就是控制了整个伪满经济。正是在这种经济统制方针下,日本有计划有步骤地垄断和控制了东北金融、交通运输、工矿企业、农业等经济命脉。
(一)设立伪中央银行,控制金融
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东北的金融侵略由来已久。早在1899年,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就在营口设立支行,1909年日本的朝鲜银行也开始在安东设立支行。到1931年,日本在东北的银行,总行、支行、办事处共有58家,名义资本3.1亿元,实缴资本1.3亿元(329)。此外,还有俄国的道胜银行,英国的汇丰银行,美国的花旗银行,法国的中法实业银行等。东北的外资银行中,日本投资最多,占72%强,其他国家只占28%(330)。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为了操纵东北的经济命脉,自然要首先夺取中国的主要金融机构。9月19日,关东军于一天内在沈阳占领了东三省官银号和中国、交通、边业三银行,在长春占领了吉林永衡官银号和东三省银号、边业银行等的分支机构。21日,占领吉林省城永衡官银号,11月19日占领齐齐哈尔黑龙江省官银号。在东三省官银号、吉林永衡官银号、黑龙江省官银号和边业银行等所谓四行号抢去的金银和财产,据1932年7月1日伪满中央银行所编的合并四行号的总借贷对照表,计有证券一千六百余万元,金、银四百一十万元,财产项目二千余万元,现金三千余万元,合计约为七千余万元(331)。而对我国东北金融机关的抢劫远远超过这个数目。
日本帝国主义吞并四行号、垄断金融、控制国民经济后,便积极筹划设立伪满中央银行。1932年3月15日,在关东军的策划下,召开了伪满中央银行筹备会议,关东军统治部长兼伪满总务长官驹井德三宣布,合并各官银号和边业银行,成立伪中央银行。6月11日,伪满颁布《满洲中央银行法》、《满洲中央银行组织办法》。6月15日伪满中央银行成立,7月1日伪满中央银行总行、分支行共一百二十八个单位同时正式开业,原有的四行号被撤销。总裁为荣厚(原吉林省财政厅长),副总裁日人山成乔六掌握全权,各课课长及分支行经理,多半由日本的朝鲜、正金两行和满铁的人员充任。
伪满中央银行是伪满洲国的“国家银行”,是依附于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银行,是完全受控于关东军翼下的为日本资本输出和掠夺东北资源服务的工具。它按照日本银行的模式进行货币、信用管理,它发行的货币,从本位、币值,到汇率都是按照“日满货币一体化”进行,实际上是日本银行在华的特种分支机构。
伪满中央银行一开张,首项业务是统一东北货币,即用伪满钞票取代当时流通的一切通货。伪满币采用银本位,定纯银23.91公分为1元,但不铸硬币,只发行不兑现的纸币。1935年1月,伪满币因与银元产生差价,币值动荡,而放弃银值。同年11月,在“日满货币一元化”的原则下,伪满币以1∶1固定比价依附于日元。伪满币初发行时为15,187万元,到1935年底发行额达19894万元,四年间增长了31%。而到1937年底发行额又增到32,991万元,比初发行额增加了117%(332)。由此造成物价日趋上涨,人民收入下降。
其次,利用收回原有货币,肆意盘剥人民。通过强制贬值原货币和限期兑换的办法,极力压低原货币和伪满币的兑价。奉天票五六十元才能兑换1元。尤其官帖比价定得更低,吉林官帖500吊兑换1元。当时,吉林官帖的流通额是103.1亿吊,仅此一项,东北人民即被盘剥伪满币八百多万元(333)。伪满中央银行用了三年多的时间,完成了所谓的币制统一,到1935年8月收回原货币13821万元,回收率达到97.2%(334),便停止兑换;余下的近四百万元原货币,多半在僻居乡间的农民手里,他们在无形中又遭到一次劫夺。
伪满中央银行实行货币统一的同时,还通过金融统制,强占四行号的附属企业,并兼并、改组东北原有的行庄。从1933年11月9日公布《银行法》起,到1934年12月末止,对原有行庄进行“整顿”,提出申请的有169家,但批准并发给营业执照的只有88家(335)。1935年10月5日,伪满政府又要求资本较小的银行,在一年内实行改组和增资,即改组为股份公司,资本须在10万元以上。到1936年末,改组为股份公司并实行增资的有19家,个人办的银行乃完全绝迹(336)。此外,还通过强制储蓄、生命保险、发行公债等手段,大量搜刮资金。正是由于日本对东北金融业的垄断和掠夺,使东北原有的民族金融业被彻底摧残,同时确立了日本殖民地金融体制,从中国人民手中掠取亿万财富,给东北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
(二)攫取路权,垄断交通运输
日本帝国主义垄断东北交通运输业所依靠的主要机构是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掠夺的重点是铁路。“九一八”事变前,满铁所霸占和经营的铁路有:长春至旅顺的南满铁路和安东至沈阳、大石桥至营口、沈阳至抚顺等支线。海运方面,主要霸占着大连港。对吉林至长春、吉林至敦化、四平至洮南、洮南至昂昂溪等铁路,满铁通过贷款、包工、供应材料等形式进行侵略、渗透,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攫取了经营实权,但尚未能彻底霸占。
“九一八”事变后,满铁在日本关东军支持下,乘机攫取全东北铁路经营权。1931年10月10日,关东军司令官就指示满铁总裁内田康哉,应利用“九一八”事变的绝好机会,通过“委托经营”的办法,夺取东北原有一切铁路的路权,并按照原来计划和军部的要求,建设一批新铁路。满铁首先拼凑了“沈海铁路保安维持会”,夺取了中国人集资修建的沈海路权。接着于10月23日,由关东军和满铁策划成立伪东北交通委员会,作为日本夺取路权的工具,控制着东北铁路的统治权。
伪满政权建立后,伪执政溥仪于1932年3月10日致函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称:“敝国承认贵国军队凡为国防上所必要,将已修铁路、港湾、水路、航空等管理并新路之布设,委诸贵国或贵国所指定的机关”,从而将路权拱手出卖。同年8月7日,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与伪满国务总理郑孝胥签订《满洲国铁路、港湾、航路、航空及新线修建管理协定》,规定:“满洲国将铁道、港湾、水路及航空线路等管理委托于关东军,关东军将被委托之铁路、港湾、水路经营及敷设委托于满铁。”(337)1933年2月9日,伪满国务总理与满铁总裁签订《满洲国铁道借款及委托经营细目契约》、《松花江水运事业委托经营细目契约》、《敦化、图们江铁道外二铁道建造借款及委托经营契约》等。这样,满铁就“名正言顺”地夺取了除中苏合办的中东(满洲里至绥芬河)铁路以外的东北所有铁路的经营权。
对于中东铁路,日本侵略者当然也是急不可待地要夺取到手。日本侵略者通过制造事端、扰乱铁路沿线秩序、禁止国际直通货运、割断中东铁路与苏联铁路的联系、迫害与逮捕苏联籍铁路职工等手段,迫使苏联自1933年6月与日伪举行谈判,至1935年3月23日,不顾中国政府的严重抗议,苏联与伪满正式签订让售中东铁路的协定。按照协定,日伪以1.7亿元的代价,从苏联手中购买了全长1700公里的中东铁路及附属财产(338)。当年末,满铁派出2135人接管了中东铁路的全部业务。至此,满铁垄断了全东北的铁路交通。这时,伪满沈阳铁路总局所管国有铁路已达6857.3公里(339)。
此后,满铁紧密配合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计划,以铁路运输为先行,积极协助日本在伪满的所谓经济开发、大幅度地压缩民用货物运输量、无限制地扩大军事运输和战略物资的输送等方面,充分地发挥着交通运输的军事战略作用,强化了殖民地交通运输的军事机能,同时也为日本掠夺东北资源提供了方便。仅1936年东北物产的输出额就比1935年增加了43%(340)。至于其他交通运输事业、港湾、航空通讯等各主要经济命脉,也伴随着东北地区的沦陷相继被日本侵略者所控制垄断。
(三)夺取矿权,统制重要产业
首先,煤炭工业。由于日本国内资源贫乏,对中国东北的矿藏垂涎已久,早在日俄战争以后,日本凭借武力占领了抚顺煤矿,由满铁经办。以后又陆续把持了辽宁省瓦房店煤矿、辽阳烟台煤矿、吉林宽城子煤矿的经营权。“九一八”事变前,抚顺、本溪湖、烟台、新邱等较大煤矿大部分属于日本人经营。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在东北迅速建立起由满铁与日本财阀资本控制的、以基本原料为核心的军事工业体系,在“九一八”事变期间借助于军事力量占领并侵吞了中国官营和官僚资本经营的企业。接着,又通过与伪满政权签订协定,全面攫取矿业权。1932年9月9日,关东军司令官武藤信义与伪满国务总理郑孝胥签订《关于规定国防上必需的矿业权的协定》,其中第二条规定:“满洲国政府将另表所列各矿山的矿业权许给日满两国政府协商指定的日满合办的法人。”根据这个协定,日本夺取了东北及内蒙古计三十八处地方重要矿产(包括煤、铁、石油、铅、锡、镍、水银、白金等)的开采权。1935年8月1日,伪满公布《矿业法》,规定未经开采之矿物为国有,凡欲经营矿业者应呈请产业部大臣批准,从而实行了矿业垄断,为日本垄断资本在东北开发矿产提供了条件。
东北煤炭资源丰富,“九一八”事变后,日本通过各种手段,把东北的所有煤炭开采权控制在满铁、满炭(满洲炭矿会社)手中。满铁系统的煤矿中,以抚顺煤矿规模最大。以1936年为例,当年满铁系统的煤矿产量超过1000万吨,而抚顺煤矿即达到950万吨。抚顺煤在日本煤炭市场上也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1933年至1936年,每年运往日本的抚顺煤都在200万吨以上(341)。日本国内的重要军事、冶炼工业都必须用抚顺煤,并把它视作日本的标准煤。满铁还在1933年控制了原由中国民族资本家开设的奶子山煤矿,改称蛟河煤矿,又控制了原由中日私人资本合营的老头沟煤矿。1934年,满铁又“接管”了瓦房店煤矿,强行“收买”了兴安煤矿和富锦煤矿。据统计,满铁系统的煤产量由1932年的700万吨,到1936年增加到1000万吨以上(342)。满炭成立于1934年5月,初资本仅1600万元,伪满洲国和满铁各出资一半。满炭通过各种手段,先后以“敌产”为名,强占复州、八道壕、尾明山、孙家湾四矿,又以“入股”名义控制鹤岗、北票、西安三矿,满铁又将新邱煤矿移交满炭,将它和孙家湾矿合并为阜新矿务所,并着手开发高征、太平、五龙和平安各矿。满炭系煤矿,由1934年开始出煤到1936年,从72万吨增加到193万吨,占当时东北煤产量的1296万吨的14.8%,比重虽不大,但增长速度很快(343)。
其次是钢铁冶金工业。“九一八”事变前,日本资本掌握的有鞍山制铁所和本溪湖制铁所。这两家企业生产的生铁,几乎占当时全中国生铁产量的97.3%。日本侵占东北后,积极建立基础产业以满足其军事需要,由满铁投资在鞍山建立昭和制钢所,原鞍山制铁所并入,实行钢铁连续作业。不久,昭和制钢所通过“合营”、“租矿”等办法,先后控制了鞍山的铁矿和辽阳弓长岭铁矿,成为昭和制钢所的主要矿石来源。1933年6月和1934年12月,昭和制钢所相继推行第一期和第二期增产计划。增产建设项目投产后,到1937年,生铁生产能力从原来的28万吨增加到70万吨;钢的生产能力,从无到有,达到58万吨(344)。本溪湖煤铁公司是东北另一冶金基地,主要生产低磷铁,为日本生产军火的重要原料。在向日本运送生铁方面保持上升势头,1932年至1936年,从7.4万吨增长到12.3万吨(345)。在日本侵略掠夺政策指导下,钢铁冶金业竭力扩充生产规模,除上述两家大型企业外,还有鞍山钢材会社、日满钢材工业会社、满洲住友金属工业会社、满洲大谷重工业会社、满洲久保田铸铁管会社、满洲电线会社、满洲进和钉兵会社等,均由日本人投资,日本资本完全垄断了东北的钢铁冶金工业。
第三,石油工业。日本石油资源十分贫乏,需求量却非常巨大,仅海军每年就需用重油100万吨。日本国内石油只能满足需要量的十分之一,其余全部要从国外获得。所以,在日本“一滴油比一滴血还要贵”。这样,对东北石油资源的掠夺就更加迫切了。东北虽隐藏有丰富的石油资源,而日本人组织庞大的力量勘探未经发现,遂转向抚顺的油页岩的开发,并探明抚顺油页岩总储藏量约55亿吨,可炼3亿吨石油,足够日本海军使用三百年。这对日本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石油来源。此项炼油工程早已为满铁垄断。满铁经过20年的持续试验,于1928年建立了年产5.5万吨的炼油厂。该厂1929年正式投产,1930年生产石油5.7万吨(346)。“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对东北的石油资源全面掠夺。1933年6月5日,伪满设立“满洲石油炼式会社”,资本2000万元,由伪满政府、满铁和日本其他财阀出资。该会社设立后,在大连建立炼油厂,1935年建成并开始生产,但仍然以抚顺油页岩开发为重点。根据日本军部和政府的要求,满铁在1934年对抚顺炼油厂进行扩建,并增加新的设备。1935年抚顺炼油厂产原油15万吨,紧接着在1936年又进行第二次扩张,预计年产石油30万吨,超过了全日本年产石油25万吨的产量(347)。不久,伪满制订第一次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仍然把掠夺石油列为重点。另外,日本还在抚顺进行煤炭液化提取石油的研究,并建立抚顺煤炭液化厂,由于提取过程复杂,产量有限。
第四,电力工业。日俄战争后,日本帝国主义开始在东北建立电力工业,至1930年,在东北有日资关系的电力企业达31家,资本总计5311.8万日元(348)。“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大力开展电力工业建设。1934年11月,伪满成立日满合办的满洲电业株式会社,总部设在长春,统一经营满铁以外的火力发电厂。该企业不仅合并一些日资电力企业,如满洲电气会社、营口水道电气会社、北满洲电气会社等,而且吞并了不少中国人经办的企业,如奉天电灯厂、长春电灯厂、哈尔滨电业局、吉林电灯厂、齐齐哈尔电灯厂、安东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等。至1936年,该会社资本达9000万日元。翌年又增资为1.6亿日元,扩建旧厂和在阜新、甘井子等地兴建新厂。该会社在东北电力工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的发电容量约占整个东北的40%(349)。另外,日本还在东北先后建立两座大型水力发电站。在日伪的竭力推动下,东北电力工业发展特别迅速,这是日本在东北军需产业片面膨胀的结果。
综上所述,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以后,不仅原在东北的满铁垄断资本急剧扩张,而且新投入的日本资本大量涌入。它们迅速地垄断了东北的军需工业、重工业和其他基础工业。但是,这些工矿业多半是满足日本工业需要的原料工业,已完全纳入了日本殖民体系,是为日本的侵略与经济服务的。
(四)强占海关,控制对外经济贸易
海关是国家的经济门户,直接控制着对外贸易,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和对外经济关系,关税又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后,也千方百计地夺取海关。“九一八”事变前,中国海关受上海总税务司管辖。上海总税务司管辖下的东北海关有大连、安东、营口、沈阳、滨江、延吉、瑷珲七个关及下属七个分关、十个分卡。同时,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关务署又在安东、营口、滨江、延吉、瑷珲五个海关设立监督公署,但不掌握实权。日本侵略者为霸占海关,先占领东北各海关公署,接着于1932年2月17日组织伪东北行政委员会之后,通知东北各海关监督,由该委员会管辖东北各省海关,“训令”各海关监督及税务司照常服务,并称各关已派有日本顾问一名,驻关监视各关一切政务(350)。3月下旬,伪满财政部又通过各海关日本顾问通告各海关及其往来银行,停止向上海总税务司解款,改向伪满财政部缴纳其海关收入。
伪满政权强取海关的行动,遭到了国民政府及东北各海关税务司、中国银行东北各分支行的抗议与拒绝,但伪满政权却在日本支持下,以武力劫夺各海关。从6月26日至30日,伪满政权连续将大连、滨江、营口、安东、珲春、延吉等六个海关夺取到手,驱逐各该关税务司及关员,重建以日人为主的各关,并开始办公。8月,又强行接收奉天海关,10月将东北海关一律改称税关。1933年1月,再强行接收绥芬河海关,至此东北海关全部被日本帝国主义劫夺。此外,伪满政权还在承德、图们和山海关设立本关,并新设分关、分卡有十四处,以便利日本对东北的贸易。
日本帝国主义强行劫夺海关,利用海关,通过关税政策,控制东北的对外贸易,以保证日本商品的倾销和对东北资源的掠夺。“九一八”事变前,东北的对外贸易是中国唯一出超地区,1927年—1931年平均每年出超1亿关两,1931年达1.69亿关两。日本占领东北后,1932年尚有1.2亿日元(近1亿关两)的出超(351)。后由于日本垄断东北的贸易和伪满政权实行优惠日本商品的政策,所以从1933年开始输出大量减少,而输入则不断增加,从出超变为入超。据统计:1933年为0.616亿日元,1934年为1.855亿日元,1935年为1.857亿日元,1936年为0.879亿日元,1937年为2.419亿日元(352)。
伪满贸易的大量入超,实际是对日本、朝鲜、台湾贸易的结果,而对其他国家贸易都是出超,对中国关内的贸易也是出超。在东北的进出口贸易中,日本在“九一八”事变前已居首位,“九一八”事变后更占据了最大份额。东北对日输出,1932年为2.35亿元,占输出总额的38%,到1936年则为2.85亿元,占输出总额的47%,即在东北向外输出总额中,有将近一半是输往日本。在输入贸易中,1932年日本输入为1.97亿元,占输入总额的58%,1936年则为5.34亿元,占输入总额的77%。在东北对日本贸易总额1932年为4.33亿元,比率为45%,1936年为8.2亿元,比率增为63%(353)。
在进出口货物方面,东北输入的工业品中大部分是消费品,如纺织品、食品和日用百货等,1932年输入的消费工业品占总输入额的77.7%,以后虽稍有降低,但在1937年以前,一直不低于60%。输入的机器设备基本上都是供给日本在东北的各种工矿交通企事业。东北输出的商品中,农产品、各种工业原料和矿产品占了绝大的比例。农产品和化学工业原料1931年占输出总额的75%,1936年达79%(354)。供应日本军备的铁矿和生铁是日本掠夺的重点,出口量有很大增长。这些情况充分表明东北对外贸易的殖民地性质。
(五)强占耕地,掠夺农产品
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东北以后,对东北的农业同样采取了殖民主义的统制政策。首先利用政治、军事的力量,垄断和掠夺东北的土地。“九一八”事变时,关东军所到之处,对大量土地加以“敌产”、“逆产”名目,予以没收,侵占了东北大量土地。接着又授意满铁在东满、北满一带强制收买农田,到1935年满铁在东北侵占的土地达100万公顷之多(355)。伪满政权成立后,除接收这些“敌产”、“逆产”土地作为“官产”外,又通过地籍的整理,将旧有官地(包括清室保留地、吉林旗属官地和驿站官地、吉林官仓仓田、辽宁省官地、东省特别区官有地、国有荒地和林地)“处理”成为国有。其中除相当大量土地被划作军事用地外,余下拨作日本移民用地。伪满政权还于1932年4月公布《外人租用土地章程》,规定外国人在东北能获得永久的承佃权,并成立日满土地开拓会社,攫夺东北土地。1933年6月,伪满更公布《商租权登记法》,规定日人在东北从事农工商各业所需用之土地,得自由商租,期限30年,期满可以延长,这实际上就是从法律上承认日人对商租土地的永久占有。
在掠夺土地与公布所谓租用土地“立法”的同时,日本帝国主义组织了向东北的大量移民活动。1932年初,日本拓务省拟定《满洲移民计划大纲》,确定了移民侵略方针。同年6月,日本议会通过《移住适用地调查费》等法案,8月又通过《第一次五百名满洲移民费追加预算》,拨出了用于移民的经费。由日本退役军人组成的第一批武装移民团429人,于1933年3月到达佳木斯附近的永丰镇。这种武装移民到1936年7月为止,共移来五次,2900户计7296人(356)。这五次武装移民带有试验性质和准备性质,真正大规模的移民侵略开始于1936年的“百万户移民计划”,企图在二十年内向我国东北移民100万户500万人。由于日本移民大量侵占东北土地,致使广大东北农民失去了大量土地,被迫流落他乡,沦为日本移民或移民会社的佃户,受其奴役和剥削。
日本对东北农业的掠夺除了移民霸占土地外,还大量掠夺农产品。东北是中国著名的产粮区,农产品丰富,特别是大豆等特产品和玉米等,向来是日本所竭力获取的物资。“九一八”事变前五年,平均每年向日本输出大豆三品(大豆、豆饼、豆油)达163万吨,占大豆三品总输出量的40%(357)。“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为了解决国内的粮食问题和战争物资动员的需要,积极推行将东北变为其粮食供应基地的政策。在农业生产上,强令农民种植水稻、棉花、烟草以及鸦片等,增加杂粮生产,剥夺了农民的种植自由。在农产品流通上,日本垄断了东北农产品的收购,以极其低廉的官定价格迫使农民出售它所需要的农产品。如大豆平均价格,“九一八”事变前吉黑两省,每斗价1.3元上下,辽宁则为1.7元左右;而“九一八”事变后的1934年,沈阳豆价每斗0.6元,外县0.55元左右,吉黑两省每斗0.5元(358)。这表明农产品被日本以极其低廉的价格搜刮去了。东北农产品被收购后大量输往日本。1934年,输往日本的玉米价值达290多万元,占当时主要农产品输出总额的58%(359)。从1932年—1936年,每年输往日本的高粱、小米各占总产量的40%和90%以上(360),从而使东北粮食生产完全服从于日本的需要。
此外,日本还在东北诱骗农民种植鸦片,毒害广大民众。“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在东北推行鸦片专卖政策。1932年9月16日,伪满政权公布《鸦片收买法》,同年11月30日公布《鸦片法》。1933年成立鸦片专卖公署,下设专卖署和分署32处,遍布东北主要城市和地区。在日伪鸦片专卖制度的诱发、包庇下,东北各地鸦片种植成风,如黑龙江的密山、虎林、饶河、马鞍等地,种五谷者绝少,除去烟苗,别无他物。据统计,1934年东北境内种植鸦片的县达35个,烟田面积达35万亩,仅热河一省烟田面积即达17万亩。据伪满政权年报统计,1933年至1937年鸦片栽种遍及伪满七省三十县一旗,总面积达68.5万亩。这还不包括秘密栽种面积(361)。鸦片大量种植给日伪统治者带来高额利润。据伪满政权官方公布的统计,鸦片的收买量逐年增加,从开始时的每年250万两,到1937年增至800多万两;鸦片专卖利润1933年是700万元,到1937年达到5000多万元。然而,实际数字远远超过官方统计。据当时任伪专卖总署署长卢元善供称,1937年鸦片销售量是1200多万两,获纯利润约9232万元(362)。
鸦片专卖造成了烟毒泛滥,吸食鸦片者日益增多。仅伪满登记的吸食鸦片者,1933年为56804人,1937年增加到811,005人,五年间吸食者增加了十四倍(363)。日本推行的鸦片毒化政策,不仅掠夺了东北人民的大量财富,而且使东北人民蒙受了巨大的身心危害。
总之,“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对东北经济的统制与掠夺,将东北经济纳入日本帝国主义的经济体系中,使东北经济沦为殖民地经济。
四 日本在东北的文化统治与奴化教育" class="reference-link">四 日本在东北的文化统治与奴化教育
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推行“剑与火”的政治统治、经济掠夺的同时,也把殖民地思想文化统治的锁链强加给东北人民,极力摧残中国民族文化与教育,推行愚民与奴化政策,实行殖民地文化统治。
(一)建立并加强殖民地文化统治
1932年伪满洲国刚成立时,日本殖民主义者便在伪政府统治机构中建立了思想文化统治的中枢——资政局弘法处。它是由积极从事侵华的日本法西斯分子笠木良明策划和领导的,其任务有三项:一、“宣传建国并施政之精神”;二、“涵养民力,善导民心”;三、“普及自治思想”。实际上,它围绕建设伪满洲国所谓的“独立的新国家”,进行分割中国的反动宣传,向人民灌输东北独立的思想,打击和镇压东北人民的抗日力量。1933年,日本殖民者为了强化统治机构,废资政局,在伪满国务院总务厅下设立情报处。它成了伪满言论文化的中心统治机关,一元化地管辖新闻、出版、通讯、广播等事业。
在新闻通讯方面,日本侵略者于1932年12月1日建立伪“满洲国通讯社”,着手垄断东北新闻通讯机构与事业,排斥和取消中国人民的新闻、通信自由。1933年9月,又建立“满洲电信电话株式会社”,把持了伪满的广播事业。1936年9月,日本殖民者又以“一个国家一个通讯社”的垄断政策,建立了为其严格管辖东北新闻、通讯机构的“满洲弘报协会”,把报道、言论、经营三方面统一起来,实行严格的“官制统治”
在出版方面,1932年10月,伪满公布《出版法》,规定凡是危及伪国存在、“惑乱民心”的读物,一律禁止出版;同时对带有民族意识的书刊,一律查禁或销毁。据伪满文教部记载,1932年3月至7月,就在东北焚书650余万册。在禁止出版的同时,还禁止关内报刊书籍输入。1934年6月29日,伪民政部一次就通令禁止三十六种报刊输入东北。其中主要是我国关内的报刊,计有:《大公报》、《申报》、《时报》、《新闻报》、《北平晨报》、《华北日报》、《京报》、《平报》、《世界日报》、《社会日报》、《北京日报》、《上海民报》、《广东市民日报》、《豫北日报》、《徽州日报》、《益世报》和《良友》、《循环》杂志等十八种,占禁止输入报刊的一半。此后查禁书刊种类年年增加。据《满洲年鉴》记载,1935年至1938年四年间,伪满禁止发行的报纸为7445份,扣押56,091份,禁止发行的杂志为2315份,扣押13,664份,禁止普通出版物3508册,扣押924,852册(364)。相反地,日本国内宣扬军事法西斯思想的出版物却源源不断输入,年年增加。1936年,日本向伪满出口书籍58.7万余册,1937年就增至380万册(365)。
日伪打击中国民族出版事业、禁止关内书刊输入的同时,还加紧建立殖民垄断的出版机构。1937年2月,建立了伪满洲图书株式会社垄断出版事业,专门出版、发行与销售伪满的学生课本和宣传伪满“建国精神”与政策的书籍。
在电影方面,日伪于1933年8月成立伪满洲国电影国策研究会,控制东北的电影。凡日伪认为有损于日本帝国主义和伪满政权、有损于日本侵略军、有损于所谓“皇室”、有损于日伪官吏统治的,特别是有关反战思想的和有关共产主义思想的影片,一律禁演。仅1936年一年就禁演影片178部。有些影片虽未禁演,却遭随意剪截,1936年剪截影片达二千八百余米,1937年增至二万余米。但是,宣扬武士道精神的日本电影却充斥伪满影院,可以说,伪满的影坛是日本电影的天下。据统计,1936年日本输入东北的影片是154部,1937年升至232部(366)。
此外,对小说、戏剧、音乐、美术等方面也进行统制,利用汉奸文人美化日本侵略,鼓吹战争狂热,丑化我国各族人民,咒骂中国人民的抗日斗争,以此来腐蚀、奴化在伪满统治下的中国人民的思想。
(二)实行殖民主义的奴化教育
东北的教育事业也遭到日本侵略者毁灭性的摧残。关东军侵占东北后,以“排日”的罪名,下令所有学校一律停办,关闭了各级各类的学校。直到1932年伪满洲国建立后,才开始对各级学校进行所谓的整顿、恢复,但进展缓慢,质量低下,以至迟迟达不到“九一八”事变前的水平。
“九一八”事变前,东北有小学1.36万余所,小学生74.71万人,教职员2.44万余人。至1933年恢复的小学仅有九千一百余所,学生50.21万余人,教师1.63万余人。儿童的入学率在1935年末仅占23%。中学:“九一八”事变前有194所,学生3.85万余人,教职员二千四百余人。伪满政权建立后恢复很慢,到1937年开学的仅有173所,学生3.36万余人,教师(职员除外)一千六百余人。大专院校:“九一八”前有三十所,1933年开课的只有两所,1935年只有五所,1937年也只有十所(367)。
日本侵略者在对东北教育进行破坏的同时,竭力建立以愚民奴化为核心的殖民主义教育体系。1932年3月伪满洲国建立后,在伪国务院设文教部,作为掌管教育的最高行政机构。先后担任伪文教部总长的有郑孝胥等人,但实权都操在日本人手中。伪文教部设立后,于1932年7月在长春召开教育厅长会议,具体规定伪满洲国教育以重仁义,尚礼让,发扬王道精神,及于人民生活方面以期共享和平之幸福,于友谊方面尚节义自重,对世界民族讲亲仁亲邻,共存共荣,达到大同为方针。只要除去其中“重仁义”、“尚礼让”、“尚节义”、“大同”等欺骗性的词句,其反动实质是很清楚的。它是一条典型的殖民主义教育方针,是根据日本帝国主义实行法西斯统治,进行经济掠夺,扩大侵略战争的需要而制定的,是把教育限制在为宗主国服务和培养廉价劳动力之上的。
按照这个殖民统治的教育方针,日伪教育政策的着重点是,废除中国原有的教学秩序、内容和教材,代之以日伪的课程设置和教材,并竭力散布殖民主义的教育思想。首先,日本侵略者在各级各类学校里废除了中国原有的大部分教材,甚至连一张中国地图也不准挂,不让看。然后,组织力量编写、出版大量的进行奴化教育的新教材。在所谓新教材出版之前,小学讲授“修身”、《孝经》、《论语》,宣扬忠、孝、节、义等封建道德。中学也以宣扬“建国精神”为主,讲授“国民道德”,并且把日语和“东洋史”列为重要的课程。大学讲授“国体本义”,宣扬日本立国精神“唯神之道”。到1934年及1935年,日伪陆续新出版的“暂行国定教科书”达二十七种,四十七册。通过这些教材,歪曲与篡改中国历史,改变中国的疆域,宣扬所谓“建国精神”、“王道政治”、“日满亲善”等谬论,用以毒害与腐蚀东北青少年的思想和民族意识。同时在课程设置上,日语被列为小学、中学、大学的主课。各类学校一律开设日语课,而且课时远远超过语文、数学等主科。日语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开设,初小和中学每周六课时,高小七至八课时;而汉语,小学每周不过六课时,中学仅有三课时。1936年,日伪又在社会上实行日语检定考试制度,规定经考试日语合格者可以分别取得特等、一等、二等、三等的资格。一些国民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考试,合格者发给一定的“语学津贴”,毕业后可以优先录用,用以引诱青少年重视日语并接受其奴化教育。日本帝国主义为推行其奴化教育,对各级教师进行残暴的“整肃”,把大批籍贯属于关内各省的教师排挤出学校,并对爱国师生实施疯狂的镇压和迫害,甚至捏造“莫须有”罪名,把大批正直、富有爱国心的知识分子投入监狱,施以重刑,乃至枪杀,妄图震慑爱国师生的反日情绪,维持反动的殖民地教育秩序。1933年,日军宪兵队对沈阳市第三中学突下毒手,一次捕杀爱国师生35人。同年5月至7月,吉林市学生因散发抗日传单,先后被逮捕、杀害六七十人。1934年5月,长春市二中及其他学校教员,一次被日伪特务机关逮捕了九名,其中四名被杀害,其余的下落不明。1935年,日伪当局在安东教育界大逮捕、大屠杀更是令人发指。日伪宪警以组织“保国会”为名,将安东省教育厅和安东市、凤城、庄河、宽甸、辑安、桓仁、通化、临江、岫岩等县的教育局长、职员及中、小学校校长,一律逮捕。然后把他们分别押进各地宪兵队,上大挂、灌凉水、烙铁烧、坐老虎凳等,无所不用其极,追索抗日救国会组织。据事后统计,这次大逮捕共抓捕安东地区教育界知名人士、中小学校长、教师及部分商、财界人士五百余人,被判死刑和在狱中被折磨致死者达到二十余人,另有八十余人被判无期以下徒刑,其中一半以上后来瘐死狱中(368)。由于日本侵略者对东北广大爱国中小学教师的迫害,到1935年末,中小学教师人数陡然减少了九千余人。
五 东北人民的抗日斗争" class="reference-link">五 东北人民的抗日斗争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日本关东军对我国领土的疯狂侵略,激起东北爱国军民的愤怒与反抗。从日本关东军的铁蹄踏入沈阳之日起,东北军民就向日本侵略者展开不屈不挠的反抗斗争。随着日本的侵略范围的迅速扩大,反抗的烽火也很快燃遍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以东北军官兵为主体,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地方民团、保安队、警察、民间秘密结社、绿林武装等各阶层群众参加组成的义勇军、救国军、自卫军等抗日武装蜂拥而起,在白山黑水之间燃起了民族自卫的抗日烽火,从城镇到乡村到处发出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的怒吼。
(一)东北军爱国官兵奋起抗日
“九一八”事变后,一部分东北军爱国官兵出于民族义愤,拒绝执行当时国民政府绝对不抵抗的命令,奋起抗战。马占山领导的“江桥抗战”是“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军队给日本侵略者的第一次回击。
日本占领辽宁、吉林两省主要城市后,开始向黑龙江省进犯。在这紧急时刻,黑河警备司令兼步兵第三旅旅长马占山奉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张学良命令,统帅黑龙江部队,并代理省主席职务,奋起领导江桥抗战。
江桥抗战从11月4日开始到19日结束,历时十六天,分为江桥第一线战斗和三间房战斗两个阶段。11月4日中午,关东军一个中队在飞机支援下,向江桥中国守军阵地左翼猛攻,并将大兴车站炸毁。守军奋起自卫,将敌击退。18时,关东军一个大队在七架飞机、四列铁甲车和数门火炮掩护下,向守军卫队团阵地正面发起猛攻,双方展开激烈战斗。5日,日军调整部署,把张海鹏伪军调到第一线。守军以步兵正面迎击,骑兵两翼包抄,激战至晚,将敌击退。6日凌晨,敌增援部队到达又大举进犯,上面飞机,下面大炮,晚间有探照灯指示炮兵射击。江桥守军浴血奋战,关东军第十六联队几乎被全歼,骑兵第二旅团也伤亡惨重。守军终因装备低劣、兵力单薄,6日晚马占山下令将守桥部队主力后撤至三间房阵地,继续阻击敌人。
从7日开始,江桥抗战进入三间房阻击战阶段。关东军一面调集在东北的日本精锐部队向前线集结,一面以强硬态度要求马占山下野,并撤至齐齐哈尔以北,被马占山严辞拒绝。关东军见威胁无效,遂向三间房阵地进攻。12日,关东军以七千余人在飞机和火炮掩护下,向三间房阵地发起猛攻。我守军各部官兵奋勇还击,马占山亲到阵地指挥作战,血战至下午,敌不支,被迫退却。16日,关东军以步、骑、炮兵四千余人在飞机和坦克掩护下发起全线攻击,守军勇猛抵抗,两军陷入混战状态。后关东军增援部队陆续到达,18日晨,关东军以三个联队的兵力向三间房主阵地实施猛攻,并形成包围态势。守军经过浴血苦战,终因伤亡过重,无力支持,当日下午6时,马占山令各部撤出阵地,晚间退至齐齐哈尔。19日,又率全军二万余人退到海伦。至此,历时十六天的江桥抗战结束。
除江桥抗战外,东北军爱国官兵还在锦州、哈尔滨等地抗击日本侵略军。辽宁省警务处长黄显声和沈阳市警察局监察长熊飞(熊正平),在锦州重新改编三个公安骑兵总队,1931年10月消灭了汉奸凌印清和日本特务仓冈繁太郎等组织的“东北民众自卫军”,11月又消灭了张学成在日本关东军扶植下组织起来的“东三省自治军”。接着,又与张树森的骑兵第三旅、常经武的步兵第二十旅及张廷枢的步兵第十二旅,一起沿大凌河布防。12月22日,日军出动三个旅团的精锐部队向辽西和锦州进犯,中国守军和公安骑兵总队在营(口)沟(帮子)线田庄台、北宁线白旗堡、大(虎山)通(辽)线白山等处,多次与敌人展开激战,在一定程度上阻挡了日军的进攻,延缓了锦州沦陷的时间。
在哈尔滨,日本侵略军遭到了东北军李杜、丁超等部的抗击。日本关东军为占领东三省特区哈尔滨,命令于琛澄伪军进攻哈尔滨。1932年1月27日,于琛澄部伪军在日军飞机掩护下,向哈尔滨上号、南岗、三棵树发起进攻。东北军李杜的第二十四旅、丁超的第二十旅和冯占海的吉林卫队团等部展开猛烈反击,打退了敌人的进攻。于琛澄伪军进犯哈尔滨失败后,1月28日,本庄繁令长谷部照俉指挥步兵第四联队、野炮兵第八联队一个大队向哈尔滨附近进犯。1月30日,东北军第二十二旅旅长赵毅率部在哈尔滨附近的双城,击溃伪军刘宝麟旅,俘敌七百多人,当晚又在双城车站设伏,正值长谷部旅团军列开进双城车站,日军整队下车卸掉枪械、拢火取暖之时,设伏的第二十二旅抓住这绝好的战机,突然从三面向日军发起攻击,日军措手不及,乱作一团,被击毙击伤四十八人。
东北军爱国官兵自发的抗战行动,打击了日军侵略的气焰,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鼓舞了全国人民的抗日斗志。
(二)风起云涌的义勇军抗日斗争
“九一八”事变后,以部分东北爱国官兵和警察为骨干,会同各地自发组织起来的抗日民众,形成了遍及东北城乡的抗日义勇军队伍。他们发表通电,痛陈“吾人泥首呼天,求生无路,惟不肯延颈就戮,始起而自卫。我中华裔胄决不甘作亡国之奴,宁可杀贼以致死,不委曲以求全”(369)。表达了誓死抗击日本侵略者的决心。东北义勇军的兴起和抗日斗争,发展很不平衡,没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系统,番号不一,而且不断变换。按地区分,可分为辽宁抗日义勇军、吉林抗日义勇军、黑龙江抗日义勇军等。
辽宁抗日义勇军兴起最早,规模大,斗争也相当活跃。主要有辽西的东北民众自卫义勇军。这支抗日武装系由原辽宁省警务处长黄显声和沈阳市警察局监察长熊飞在阻敌侵锦过程中,以新编公安骑兵总队为基础组成的,初名“辽宁抗日义勇军”,后改名“东北民众自卫义勇军”,总指挥部设于北票。到1931年末,已有义勇军二十二路,每路多者万余,少者一二千,共约六万余人,转战于黑山、营口、盘山、海城、台安、新民、辽中、沈阳、本溪一带,到处英勇地打击日本侵略者。
辽西义勇军的壮大,使日本侵略军惶惶不安。1932年1月3日,关东军侵占锦州后即命令:已进入辽西的第二十师团主要用于对辽西各地义勇军作战,并负责对热河及关内的警戒。关东军第二十师团命令所部混成第三十八旅团骑兵第二十七联队,进驻锦西城“扫荡”辽西义勇军。1月9日,第二十七联队联队长古贺传太郎率队到城西一带“扫荡”,遭辽西义勇军刘纯启等部伏击,联队长古贺传太郎以下数十名日军被击毙。日本侵略者惊呼这是“九一八”事变以来“最大的悲惨事件”(370)。古贺联队被歼,极大地鼓舞了辽西广大人民群众和各路义勇军士气,抗日武装斗争的规模更加扩大。到4月,经过整顿,东北民众抗日义勇军改为军区制,按其活动地区划分为五大军区。原辽西大部地区及沈阳一带的各路义勇军划归第一军区指挥。辽西地区因距北平较近,得到各方接济,发展快,战绩好。他们之中以郑桂林的第四十八路战绩较好,支持较久,但到1933年5月,关东军侵占热河和长城各口以后,各部相继溃散。
在辽西义勇军兴起的同时,邓铁梅在辽南举义,创建了一支以农民为主体的义勇军武装,人数较多,战斗力较强。1931年10月初,原凤城县公安局长、牡丹江警察分署署长邓铁梅,在黄显声的赞同和支持下,在凤城县联络近二百名抗日志士,成立东北民众自卫军,被推举为司令。12月26日夜,邓铁梅率东北民众自卫军袭击凤凰城,捣毁伪县公署、警察局,砸开监狱,救出百余名爱国志士,并全歼守城日伪军,缴获步枪三百二十余支、轻机枪两挺、迫击炮两门以及其他军用物资(371)。凤城大捷后,自卫军乘胜远征庄河县城,守城伪军闻风而逃。1932年春,苗可秀作为救国会代表,与邓铁梅取得联系,并担任东北民众自卫军总参议。在邓铁梅、苗可秀的领导下,东北民众自卫军在安东、凤城、岫岩三角地区打了许多胜仗,给日本侵略军和伪政权以沉重打击,到1932年8月队伍已发展到1.5万人。1932年冬,日伪军向邓部大规模“讨伐”,邓铁梅、苗可秀等率部与敌周旋,一直坚持到1935年6月,邓、苗被俘壮烈牺牲。
在辽南组建的另一支义勇军,是原东北军军官李纯华于1931年12月在海城县成立的辽南义勇军。1932年6月,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将辽南义勇军改编为东北民众抗日救国军第二军区,委任李纯华为司令。11月下旬,又改为东北义勇军第二军团,王化一为军团长,李纯华为代理军团长,队伍发展到万余人。这支抗日武装以海城为中心,东至岫岩、凤城,西至台安、盘山,南至营口、大石桥,北至辽阳、辽中,控制这一带的交通要道和广大农村,并不断袭击敌人的火车、兵站、机场,给日伪军以沉重打击。
在辽东地区兴起的义勇军,主要有唐聚五领导的“辽宁民众自卫军”。“九一八”事变后,原东边道镇守使于芷山叛变投敌,该部第一团团长唐聚五等起而抗日。1932年4月21日,唐聚五在桓仁县组成“辽宁民众自卫军”,唐被推为总司令,下辖十九路军,计有十余万人。他们活动于通化、新宾、柳河、临江、宽甸、辑安等地区,同日伪作战数百次,威震整个辽东地区。
在辽北蒙边地区也活跃着一支由蒙汉各族民众组成的抗日武装。1931年10月,原东北军少将高文彬衔张学良之命,在通辽成立辽北蒙边宣抚专员行署,并先后争取了蒙古族武装统领刘振玉、李胜、包善一、韩色旺参加抗日,组成辽北蒙边义勇军骑兵队,任命包善一、韩色旺为正副司令。随着辽北蒙边行署和骑兵队的成立,蒙边二十余县的蒙、汉民众武装也日趋壮大。1932年5月,救国会将辽北蒙边地区的义勇军改编为“东北义勇军第五军团”,高文彬任总指挥,下辖七个梯队,共万余人。1932年春,在开鲁县一次伏击战中,击溃一支五百余人的日伪军,击毙关东军松井大佐。同年6月高文彬率部攻打通辽,7月收复康平,从此声威大振。直到12月,关东军大举来犯,才转移开鲁。后高文彬被俘,队伍逐渐溃散。
继辽宁抗日义勇军兴起后,以吉林省境内的东北军为主体组成的吉林自卫军、吉林国民救国军等抗日武装相继创建。吉林自卫军是1932年1月31日在哈尔滨成立,以依兰镇守使李杜为总司令,总兵力约1.5万余人。在保卫哈尔滨的战斗中,自卫军奋力抵抗,与优势之敌血肉相搏,阻滞关东军攻占哈尔滨。哈尔滨保卫战后,自卫军分为两路,一路由李杜、丁超、邢占清率领,仍称自卫军,退守以依兰为中心的吉东一带;一路由冯占海统率,于1932年6月改名“吉林省抗日义勇军”,推冯占海为总指挥,宫长海为副总指挥,并将所部改编为十二个旅及四个支队、三个团、一个营,共五万余人,活动于阿城、方正、五常等地。两支义勇军机动灵活地作战,不断打击敌人。6月,救国军攻占哈市南面重镇阿城,7月占领舒兰县城,9月攻打吉林,终因守敌顽抗,无法攻入市区,后西去热河,转入开鲁,经国民政府北平军分会收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六十三军。
李杜率自卫军总部退到依兰后,不久即遭到日伪军的猛烈进攻。李杜指挥部队迎击,终因敌我力量悬殊,伤亡惨重,撤出依兰,向梨树镇一带转移。吉林自卫军撤到梨树镇后,经过整编,形成以梨树镇为中心的抗日基地,控制了穆棱、宁安、密山、勃利等八个县的全境,力量虽有很大削弱,但仍然威胁着日伪对吉林的统治。同年秋后,日伪军集结重兵“讨伐”自卫军。9月下旬,日伪军首先攻击驻勃利县的抗日自卫军徐国光旅。12月下旬,敌又增调兵力分三路向松花江下游地区的自卫军发起总攻。自卫军奋力抵抗,但无力长期坚守,李杜遂率部向密山转移。1933年1月5日,敌攻占梨树镇,6日夜侵占密山县城。9日,进抵宝清县城,利诱丁超投降。同日,李杜率部三千余人,在虎林地区过乌苏里江,退入苏联境内。自卫军余部则转移到牡丹江西岸,潜伏在苇河、延寿等地区活动。
吉林省境内的抗日义勇军,除李杜、冯占海部外,还有王德林在吉东一带组织的“吉林国民救国军”。王德林原为东北军第二十七旅第六七六团第三营营长,“九一八”事变后愤于关东军入侵与熙洽、吉兴投敌,开始酝酿抗日,于1932年2月8日宣布起义,成立“吉林国民救国军”,王德林任总指挥,中共党员李延禄、周保中先后担任救国军将领。不到半年时间,救国军发展到数万之众,以宁安为中心,在吉东地区坚持反日斗争。11月后,屡遭打击的关东军陆续增派兵力,对救国军发动大规模“进剿”,王德林率部分队伍转入苏联境内。余部经周保中、李延禄的整顿与改编,组成东北抗日救国游击军,继续坚持抗日斗争。
黑龙江抗日义勇军的兴起晚于辽、吉两省,但在整个东北的义勇军抗日历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黑龙江,首揭抗日义旗的是守卫嫩江桥的东北军官兵。1931年11月嫩江桥大战时,马占山下令黑龙江省各县编组民团,以支持长期抗日。马占山率部退守克山以后,“拜泉、青岗、绥化等十余县的民团纷起援马,其他各县亦民团纷起,胡匪亦多揭义旗,请马收编”(372)。1932年5月,黑龙江省东部地区民团、义勇军共约七万人,共推马占山为总司令。其后马占山带领义勇军继续转战黑省各地,成为黑省义勇军的主要力量。
继马占山抗日之后,黑龙江省还爆发了苏炳文率部起兵抗日。1932年10月1日,原黑龙江省呼伦贝尔地区警备司令兼哈满路护路军司令、步兵第二旅旅长苏炳文在海拉尔宣布成立“东北民众救国军”,自任总司令,兵力约1.2万余人,主要活动于海拉尔、扎兰屯、呼兰等地,多次同日伪军作战,引起了敌人重视。10月3日,关东军第十四师团中山支队二千余人向位于富拉尔基的民众救国军进攻。苏炳文部与敌激战亘日,敌死伤甚众,向磨姑溪退却,救国军因损伤严重退守二线朱家坎阵地。11月中旬,关东军向朱家坎阵地发起总攻,救国军寡不敌众,撤往碾子山第三道防线。11月29日,关东军分四路向救国军发动全面进攻,12月1日占领碾子山,2日进入扎兰屯。苏炳文见无力挽回败局,遂于4日率部进入苏联境内。
此外,黑龙江境内的一些“绿林好汉”,面对日本入侵,仇恨满腔,民族气节和爱国思想驱使他们走上了抗日救国的道路。如李海清,当日本入侵黑龙江省时,他正在狱中服刑,为了抗日,多次要求释放出狱。出狱后,他联络各地“绿林好汉”,招集三四千人,于1932年2月在肇州举义,成立东北民众自卫军,活动在哈(尔滨)长(春)路以西地带。同年3月以后,该部一度南下,15日攻克扶余,28日攻占农安,兵临长春近郊,致使伪都的日伪统治者惊恐异常。后复活动在肇州、安达、青冈等地,经常与马占山部联合抗敌。1932年4月,又被改编为马部步兵第四团和骑兵第二团,兵力达二万人以上。5月下旬,关东军松平支队开往肇东进攻李海青部主力,两军发生激战,李亲临前线指挥,腰部被炸伤。26日,李率部退出肇东,至丰乐镇一带休整。
东北抗日义勇军是保卫民族独立而战的民众抗日武装,它从1931年10月兴起,经过1932年的全盛时期,曾发展到三十万人以上,到1933年初大部分失败瓦解。东北义勇军的受挫,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原因是敌我军事力量对比悬殊,国民党蒋介石坚持推行不抵抗政策,对东北人民的抗日斗争,不仅不援助反而千方百计加以阻挠,使抗日义勇军孤军无援,陷入困境。其主观原因是东北抗日义勇军缺乏正确的政治领导和统一的军事指挥,未能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东北抗日义勇军虽然遭受到挫折和失败,但在中国抗日战争中的历史作用和积极意义是不能低估的,它以自己的英勇斗争谱写了抗战史上震撼中外的重要篇章。
(三)东北抗日游击战争
在东北抗日义勇军奋起抗日的同时,中国共产党在东北进行了创建游击队的艰苦斗争。
“九一八”事变后,中共满洲省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东北游击战争”的指示,在支持与援助东北抗日义勇军武装反日斗争的同时,还通过深入农村发动农民和改造整顿义勇军武装,创建中共直接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自1932年起,中共满洲省委先后在南满、东满、吉东、北满等地建立了十余支抗日游击队。到1933年初,根据中共中央给满洲各级党部及全体党员的信中提出的坚持抗日统一战线,坚持广泛的游击战争的指示精神,这些抗日武装又进一步发展,逐渐成为东北人民抗日武装斗争的核心力量。
南满地区建立最早的抗日游击队是磐石游击队,亦称南满游击队。1932年春,中共满洲省委先后派张振国、杨君武、杨林到磐石,帮助磐石中心县委筹建游击队。6月,磐石中心县委在原有的小规模武装“特务队”的基础上,正式成立“磐石义勇军”,队长张振国,政委杨君武;全队三十余人。11月,中共满洲省委派军委代理书记杨靖宇到南满一带指导工作,将“磐石义勇军”改编为“南满游击队”,任命孟木民为总队长,王兆兰为副总队长,初向臣为政委,李红光为参谋长。后孟木民、初向臣牺牲,改由杨靖宇任政委,袁德胜为代理总队长。1933年1月至5月,这支游击队与敌人作战三十余次,粉碎了敌人四次围攻,打死打伤日伪军一百三十余人,缴获许多武器弹药。游击队由建队时不足百人,扩大到二百五十余人,创建了以玻璃河套为中心的游击根据地。此后,与海龙游击队汇合,人数迅速增加到二千余人,活动于磐石、永吉、桦甸、辉南、通化、柳河、海龙、东丰、西丰、伊通、双阳等县,成为南满地区抗日武装的骨干。
东满地区在中共东满特委的领导下,1932年先后建立了延吉、汪清、安图、珲春、和龙等数支游击队。在此基础上,1933年1月,东满特委书记童长荣将这些游击队合编为东满游击队,王德泰任大队长,共二百多人,八十多支枪。面对日伪军的多次“讨伐”,东满游击队紧紧依靠群众,同敌人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粉碎敌人的进攻,使自己不断发展壮大,1934年初,东满游击队已增至九百余人,武器装备也有较大改善。
吉东地区武装抗日斗争开展较早,是吉林自卫军李杜和吉林救国军王德林部义勇军活动的重要地区。满洲省委和吉东地区党组织非常重视这一地区的斗争,派出大批党团员加入自卫军、救国军,宣传中共的抗日救国主张,掌握和改造已有的抗日武装。在此基础上,先后创建了密山、饶河游击队等抗日武装。
1932年,在中共密山县委领导下,富振声等将勃利、林口、密山等群众武装合并组成密山游击队。1933年初,王德林领导的救国军溃散时,该军参谋长共产党员李延禄以中共秘密掌握的补充团为基础,改编为抗日救国游击军,李延禄为总司令,孟泾清为政委,下辖三个团共约九百人。1933年上半年在宁安、汪清一带开展游击战争,与日伪进行大小战斗十余次,均获胜利,给当地人民群众以极大的鼓舞。随后,救国游击军奉命开辟新的游击区,率部向密山转移。
吉东地区中共组织创建的另一支游击队是饶河游击队。1932年七八月间,饶河中心县委在饶河民众反日斗争的基础上,为创建游击队在宝清县小城子沟开办军政讲习所,以培养反日骨干。讲习所由崔石泉(崔庸健)负责,郑文任教员,宝清、饶河、抚远、虎林等县的三十名优秀青年参加学习。10月,中共党员崔石泉、金文亨、金东天、崔龙锡、许成在、朴英根等六人,以仅有的一支手枪为武器组成反日特务队。经过几个月的艰苦斗争,特务队从六人发展到四十余人,1933年4月21日在大叶子沟正式成立饶河农工义勇军,由崔石泉任队长,金文亨任政委,下辖三个小队,进行抗日游击战争。该队一方面配合高禹山救国自卫军的统一行动,另一方面积极独立地在乌苏里江沿岸开展活动。6月,高禹山救国军瓦解后,饶河义勇军正式独立出来,在李学福、崔石泉、张文偕等人领导下,队伍越战越强,打退了敌人多次“讨伐”,创建了饶河、虎林一带广大的游击区。为粉碎日伪军的冬季“围剿”,饶河游击队经过刻苦训练,成为一支快速行动的滑雪队,活跃在完达山脉东麓的雪原上,是这一地区唯一的一支抗日中坚力量。
在北满地区,中共北满特委在巴彦、珠河、汤原等地先后创建反日游击队。1932年春,中共党员原北平清华大学学生张甲洲,发动在北平就学的东北籍同学张文藻、郑炳文、于九公、张清林等人回东北进行抗日活动。5月16日,张甲洲在巴彦县成立“东北工农义勇军江北骑兵独立师”,张甲洲任总指挥,王家善任副总指挥,孔庆尧任参谋长,下设两个中队,约有二百余人。中共满洲省委很重视这支抗日武装,6月末,先后派省委军委书记赵尚志及夏尚志等人到队进行工作。经过整顿,张甲洲任师长,赵尚志任参谋长,下辖三个大队及模范队。巴彦游击队主要活动于巴彦、呼兰、绥化、庆城、铁力、东兴一带,曾在呼兰附近切断滨北铁路,收复过巴彦、东兴等县城。同年底,因在东兴战斗中受挫,游击队随即溃散。巴彦游击队失败后,赵尚志于1933年春到哈尔滨一带孙朝阳部义勇军任参谋长。当年9月孙部溃散后,赵尚志等七人携枪到达珠河县六道河子。10月,中共珠河县委以他们和珠河县地方自卫队武装为基础,建立珠河反日游击队,赵尚志任队长,全队共十三人。游击队活动于哈尔滨东部一带山地,常常出奇制胜,使敌闻风丧胆。1934年夏,队伍发展到400人,改编为东北反日游击队哈东支队,赵尚志任支队司令,李兆麟任政委,活动范围扩展到松花江下游,成为一支坚强的抗日力量。
与此同时,中共汤原中心县委也在努力创建游击队。汤原中心县委首先在满洲省委巡视员冯仲云的帮助指导下,加紧发展中共组织,培养和吸收一批先进工农分子入党。到1932年夏秋之际,已建立六个区委、两个特支,拥有党员208名,为游击队的建立培养了骨干力量。10月,汤原县委在汤原城北半截河子村成立了一支抗日队伍,因土匪破坏而失败。接着,第二次建立汤原游击队,因警惕性不高发生了兵变。汤原县委总结了两次失败的教训,1933年冬在县委书记夏云杰的领导下,第三次建立“汤原反日游击队”,戴洪宾任队长,夏云杰任政委。游击队以汤原为基地,不断向萝北的鸭蛋河、葛金河一带进攻,并联合汤原义勇军冯志刚部和张传福部,大破汤原城,声势越来越大,到1934年夏,队伍发展到约六百人。汤原反日游击队已经成为汤原地区各种抗日队伍的核心和领导力量。
东北各地抗日游击队相继改编为东北人民革命军,自1933年9月至1936年2月,先后建立了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一军至第六军,共六千多人,把东北人民抗日游击战争推向一个新阶段。在这两年半时间里,东北人民革命军实行游击战争的战略战术,歼灭了不少日伪军,粉碎了敌人的频繁“讨伐”。抗日游击区也扩展到南满、东满、吉林和北满的四十余县。1936年2月,东北人民革命军及其他抗日武装根据抗日斗争形势的需要,改编成东北抗日联军。到1937年秋,东北抗日联军已发展到十一个军,共三万余人,开辟了东南满、吉东、北满三大游击区,扩展到七十余县。东北抗日联军在北起小兴安岭山麓,南至长白山,鸭绿江畔,西起辽河,东到乌苏里江的广大地区内,纵横驰骋,到处打击敌人,动摇着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的殖民统治。后来,尽管它在斗争中出现过许多波折,遭受了重大损失,但它始终没有被敌人消灭,一直坚持到抗战胜利,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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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蔡廷锴、蒋光鼐、戴戟:《淞沪战斗详报》,中华书局1933年版,第7页。
(2) 战地新闻社编印:《十九路军抗日战史》,战地新闻社1932年版,第1页。
(3) [日]关宽治、岛田俊彦:《满洲事变》,王振锁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366页。
(4) 《民国日报》1931年10月6日社论:《反来严重抗议——暴日对东南十数省进攻之先兆》。
(5) 《异哉日反向我抗议》,《民国日报》,1931年10月6日。
(6) 天津市政协编译委员会编译:《重光葵外交回忆录》,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第78页。
(7) 《满洲事变》,第367页。
(8) 天津市政协编译委员会编译:《重光葵外交回忆录》,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第78页。
(9) 天津市政协编译委员会编译:《重光葵外交回忆录》,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第78页。
(10) 天津市政协编译委员会编译:《重光葵外交回忆录》,第79—80页。
(11) 《在引翔港焚烧三友工厂》,《民国日报》,1932年1月21日。
(12) [日]古屋奎二:《蒋总统秘录》第8册,台北“中央日报社”1976年译印,第134页。
(13) [美]戴维·贝尔加米尼:《日本天皇的阴谋》上册,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585页。
(14) 川岛芳子原名金璧辉,清肃亲王善耆之女,自幼为日本浪人川岛浪速收为养女,女扮男装,充当日本帝国主义间谍,抗战胜利后被处决。
(15) [美]戴维·贝尔加米尼:《日本天皇的阴谋》上册,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579页。
(16) [美]戴维·贝尔加米尼:《日本天皇的阴谋》上册,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08页。
(17) 《淞沪战斗详报》,第7—8页。
(18) 复旦大学历史系编:《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0页。
(19) 《重光葵外交回忆录》,第81页。
(20) 《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第50页。
(21) [日]参谋部:《满洲事变作战经过概要》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34页。
(22) 《满洲事变》,第369页。
(23) 《蒋总统秘录》第8册,第139—140页。
(24) 中央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529—530页。
(25) 《国新社22日东京电》,《民国日报》,1932年1月23日。
(26)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531页。
(27) 华振中、朱伯康编:《十九路军抗日血战史》,神州国光社1947年版,第72—73页。
(28) 《日海军陆战队突向本报提出四项要求》,《民国日报》,1932年1月23日。
(29) 《蒋总统秘录》第8册,第142页。
(30) 日本历史学研究会编,金锋等译:《太平洋战争史》第1卷《九一八事变》,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23页。
(31) 《十九路军抗日血战史》,第71页。
(32) 《满洲事变》,第376页。
(33) 《日联社22日东京电》,《民国日报》,1932年1月23日。
(34)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529页。
(35) 《十九路军抗日血战史》,第65页。
(36) 《十九路军抗日血战史》,第73页。
(37) 《满洲事变》,第375—376页。
(38) 《日本天皇的阴谋》上册,第612页。
(39) 《抗日战史·“一二八”淞沪作战》,台北“国防部”史政编译局1970年版,第6页。
(40) 《满洲事变》,第373页。
(41) 《满洲事变》,第375页。
(42) 《汪精卫报告·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速记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43) 《革命文献》第35辑,第1228页。
(44) 《汪精卫在沪接见首都各校代表》,《申报》,1931年12月7日。
(45) 蒋介石:《东北问题与对日方针》,《时事新报》,1932年1月21—23日。
(46) 《蒋总统秘录》第8册,第132页。
(47) 《民众三日刊》第1卷第28期,1932年1月24日。
(48) 《蒋主席讲对日方针》,《中央日报》,1932年1月23日。
(49) 戴季陶:《特种外交委员会对日政策报告书》,1931年11月,李云汉编:《九一八事变史料》,台北正中书局1977年版,第325页。
(50) 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以下简称《绪编》(一)],台北1981年版,第285、286页。
(51) 《蒋主席致张群市长指示上海防务电》,《绪编》(一),第290页。
(52) 《上海市长吴铁城对日交涉经过之谈话》,《革命文献》第36辑,第1428页。
(53) 《汪精卫谈为自卫当然抵抗》,《中央日报》,1932年1月26日。
(54) 《国闻周报》第9卷第6期。
(55) 邱国珍:《十九路军兴亡史》,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本,第30—31页。
(56)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531页。
(57) 《上海市政府呈中央当局电》,《革命文献》第36辑,第1430—1431页。
(58) 《何应钦1932年1月28日致上海市政府电》,国民政府军事机关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59) 《蔡廷锴自传》(上),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73—274页。
(60) 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87页。
(61) 《革命文献》第36辑,第1430页。
(62) 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187页、第192页。
(63) 翁照垣:《淞沪血战回忆录》,申报馆1933年印,第13页。
(64) 《蔡廷锴自传》(上)第275页。
(65)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194页。
(66) 韦息予编著《沪战纪实》,开明书店1932年印行,第9页。
(67) 《淞沪战斗详报》,第25—26页。
(68) 《淞沪血战回忆录》,第20页。
(69) 《绪编》(一),第422页。
(70) 《淞沪血战回忆录》,第16页。
(71) 《淞沪战斗详报》,第39—40页。
(72) 《十九路军抗日血战史》,第133页。
(73) 《淞沪血战回忆录》,第56页。
(74) 《重光葵外交回忆录》,第84页。
(75) 《淞沪血战回忆录》,第72—73页。
(76) 中国史事研究社编:《淞沪抗日画史》,中国科学公司1933年印,第12页。
(77) 《十九路军抗日血战史》,第197页。
(78) 《绪编》(一),第467—470页。
(79) 《淞沪战斗详报》,第142页。
(80) 《淞沪抗日画史》,第13页。
(81)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27页。
(82)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32页。
(83) 《淞沪战斗详报》,第220—221页。
(84) 《绪编》(一),第466页。
(85) 《绪编》(一),第494页。
(86)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48、249页。
(87) 《淞沪战斗详报》第一号附表。
(88) 《绪编》(一),第431页。
(89) 《绪编》(一),第430页。
(90) 《绪编》(一),第432页。
(91) 竟迟:《政府迁洛誓与暴日决斗》,《国闻周报》第9卷第7期。
(92) 《绪编》(一),第433页。
(93) 《绪编》(一),第505页。
(94) 《中央日报》1932年1月31日。
(95) 《张治中回忆录》(上),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年版,第97页。
(96) 《绪编》(一),第445页。
(97) 《何应钦、朱培德致蒋光鼐、蔡廷锴、戴戟电》,1932年1月29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98) 《绪编》(一),第445页。
(99) 《绪编》(一),第438页。
(100) 《蒋总统秘录》第8册,第155页。
(101) 苏高中电讯社编:《沪案真相二编》,苏州小说林书社1932年版,第43页。
(102) 《淞沪战斗详报》,第45页。
(103) 《绪编》(一),第446页。
(104) 《绪编》(一),第447页。
(105) 《绪编》(一),第446页。
(106) 《绪编》(一),第508—509页。
(107) 《淞沪战斗详报》,第64页。
(108) 《绪编》(一),第450—451页。
(109) 《绪编》(一),第451页。
(110) 《汪精卫之演说词》,《申报》1932年2月14日。
(111) 《淞沪抗日战役第十九路军战斗简报》,《绪编》(一)第514—515页。
(112) 张发奎:《第四军纪实》,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49辑,台北文海出版社印行,第404页。
(113) 《绪编》(一),第453页。
(114) 《淞沪抗日战役第五军战斗要报》,《绪编》(一),第472页。
(115)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25页。
(116) 《何应钦致朱培德、熊式辉电》,1932年2月15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17) 《绪编》(一),第460页。
(118) 《绪编》(一),第461页。
(119) 《绪编》(一),第461页。
(120) 《蒋总统秘录》第8册,第167页。
(121) 《绪编》(一),第463页。
(122) 《绪编》(一),第464页。
(123) 《淞沪战斗详报》,第204—205页。
(124) 《蒋委员冬亥电》,《淞沪战斗详报》,第215—216页。
(125) 《绪编》(一),第516—517页。
(126)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594、595页。
(127)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69页。
(128)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71页。
(129) 《蔡廷锴自传》(上),第279页。
(130) 《何应钦1932年2月3日对时局发表谈话》,国民政府军事机关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31) 《蒋总统秘录》第8册,第156—157页。
(132)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74页。
(133)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73页。
(134) 《汪精卫对记者谈话》,北平《晨报》,1932年2月8日。
(135)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75页。
(136) 《绪编》(一),第451页。
(137)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76页。
(138)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78页。
(139) 《淞沪抗日战役第十九路军战斗简报》,《绪编》(一),第514页。
(140) 《何应钦致蒋光鼐等电》,1932年2月1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41) 《革命文献》第36辑,第1669页。
(142)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76—277页。
(143) 《何应钦致蒋光鼐等电》,《历史档案》1984年第4期。
(144)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78页。
(145)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78—279页。
(146) 《汪精卫之演说词》,《申报》1932年2月14日。
(147)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80页。
(148)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80页。
(149) 汪精卫:《政府对日方针》,《革命文献》第36辑,第1570页。
(150) 《汪在徐开外委会》,《申报》,1932年2月20日。
(151) 何应钦:《关于日本军备之报告》(1931年11月21日),《革命文献》第35辑,第1255页。
(152) 《邓参谋世增梗未电》(1932年2月23日),《淞沪战斗详报》,第162页。
(153) 《绪编》(一),第462页。
(154) 《十九路军抗日血战史》,第309页。
(155) 《十九路军抗日血战史》,第316页。
(156) 《绪编》(一),第519—520页。
(157) 《二中全会电孔祥熙说明援沪经过》,《大公报》,1932年3月8日。
(158) 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8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90页。
(159)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61页。
(160)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8册,第105—106页。
(161) 《中国共产党中央为上海事变第二次宣言》(1932年1月31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8册,第56页。
(162) 洛甫:《上海事变与中国的统治阶级》,《斗争》第3期,1932年2月9日。
(163) 洛甫:《士兵的反日战争与我们的策略》,《斗争》第2期,1932年1月31日。
(164) 《蔡军长对官兵训话》,《大公报》1932年5月5日。
(165)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64页。
(166)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8册,第105—106页。
(167) 陈铭枢:《十九路军抗日血战史·序》,第2页。
(168) 《淞沪血战回忆录》,第6页。
(169) 《淞沪抗日画史》,第20页。
(170) 《十九路军兴亡史》,第77页。
(171) 《斯诺文集》第3集,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364页。
(172) 铁:《沪战与英美态度》,《清华周刊》第37卷第2期,1932年3月5日。
(173) U.S.Department of State: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Diplomatic Papers,1932,Vol.3(以下简称FRUS,1932,Vol.3),Washington,1948,pp.120-121.
(174) U.S.Department of State: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Diplomatic Papers,Papers Relating to Japan:1931-1941,Vol.1(以下简称FRUS,1931-1941,Vol.1),Washington,1943,pp.162-163.
(175) FRUS,1931-1941,Vol.1,p.165.
(176) FRUS,1931-1941,Vol.1,p.167.
(177) FRUS,1931-1941,Vol.1,p.172.
(178) 日本防卫厅研究所战史室:《日本海军在中国的作战》,天津市政协编译委员会译,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20页。
(179)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10页。
(180)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599页。
(181) 《申报》,1932年2月6日。
(182) FRUS,1931-1941,Vol.1,p.180.
(183) Butler,Rohan ed.:Documents on British Foreign Policy,1919-1939(以下简称DBFP),Series 2,Vol.9,London,1965,p.570.
(184) FRUS,1931-1941,Vol.1,P.191.
(185) 《汪兆铭就对日政策发表谈话》,1932年2月7日,《国闻周报》第9卷第7期。
(186) 《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罗文幹对于日本侵略上海发表谈话》,《国闻周报》第9卷第7期。
(187) 《满洲事变》,第395页。
(188) 《顾维钧致罗文幹电》(1932年2月12日),《革命文献》第36辑,第1537页。
(189) 《上海市政府致何应钦等电》,《历史档案》198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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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DBFP,Series 2,Vol.9,p.575.
(192)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6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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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中央国府扩大纪念周》,《申报》,193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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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FRUS,1931-1941,Vol.1,p.202.
(197) 《淞沪抗日画史》,第14页。
(198) 《淞沪抗日画史》,第14页。
(199) 3〗《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602页。
(200) 《日本复文内容》,《申报》,1932年3月4日。
(201) 《中央日报》,1932年3月6日。
(202) FRUS,1931-1941,Vol.1,p.206.
(203) FRUS,1932,Vol.3,pp.584-585.
(204)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628页。
(205) 《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第55—56页。
(206) 《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第610—611页。
(207)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612页。
(208)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612—613页。
(209) 《重光葵外交回忆录》,第96—97页。
(210)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615页。
(211)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615页。
(212) 《停战协定要点待商》,《申报》1932年3月27日。
(213)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616页。
(214) 《“一二八”战役中日停战谈判纪录(上)》,《民国档案》1991年第1期。
(215) 《淞沪抗日画史》,第15页。
(216) 《郭泰祺之谈话》,《申报》,1932年4月2日。
(217) 《“一二八”战役中日停战谈判纪录(上)》,《民国档案》1991年第1期。
(218) 《日代表之请训》,《申报》,1932年4月2日。
(219) FRUS,1932,Vol.3,p.673.
(220) 《停战会议昨开小组会》,《申报》,1932年4月7日。
(221) 《英使折中办法》,《申报》,1932年4月8日。
(222) 《撤兵期限》,《申报》,1932年4月10日。
(223) 《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第62页。
(224) 《中央日报》,1932年4月21日。
(225) 《满洲事变》,第400页。
(226) 《“一二八”战役中日停战谈判纪录(下)》,《民国档案》1991年第2期。
(227) FRUS,1932,Vol.3,p.720.
(228) DBFP,Series 2,Vol.10,London,1969,p.399.
(229)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631—632页。
(230) 蒋介石:《第二期抵抗作战方案》,1932年3月10日,《绪编》(一),第516页。
(231) 《绪编》(一),第434页。
(232) 《“九一八”——“一二八”上海军民抗日运动史料》,第271页。
(233) 《国府暂不迁回》,《申报》,1932年5月15日。
(234) 《国都迁回有待》,《申报》,1932年6月5日。
(235) 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编:《国难会议纪录》,第5页。
(236) 《社评:国难会议》,《大公报》,1932年1月24日。
(237) 《一中全会决定》,《民国日报》,1931年12月29日。
(238) 《平津国难会员拟提重要议案》,《申报》,1932年3月18日。
(239) 《江苏国难救济会对于国难会议之表示》,《申报》,1932年2月26日。
(240) 《全国救国会招待国难会议会员提出意见》,《申报》,1932年2月3日。
(241) 《国难会议组织大纲公布》,《申报》,1932年3月12日。
(242) 《时评:召集国难会议平议(上)》,《申报》,1932年1月28日。
(243) 沈云龙:《国难会议之回顾(上)》,台北《传记文学》第30卷第6期。
(244) 《汪精卫在中央纪念周报告》(1932年4月25日),《中央日报》,1932年4月27日。
(245) 李璜:《学钝室回忆录》,台北传记文学丛刊,第180页。
(246) 《国难会议沪会员不赴洛》,《申报》,1932年4月6日。
(247) 《大事述评》,《国闻周报》第9卷第14期。
(248) 《国难会议会员》,《申报》,1932年4月6日增刊。
(249) 《社评:国难会议与当局态度》,《大公报》,1932年4月13日。
(250) 《汪精卫致开会词》,《申报》,1932年4月9日。
(251) 《大事述评》,《国闻周报》第9卷第15期。
(252) 《汪院长宴国难会议会员演说词》,《国难会议纪录》,第26页。
(253) 《大事述评》,《国闻周报》第9卷第15期。
(254) 《国难会议纪录》,第56、57页。
(255) 《汪院长昨日抵京过徐谈国难会议经过情形》,《中央日报》,1932年4月15日。
(256) 沈云龙:《国难会议之回顾(下)》,台北《传记文学》第31卷第1期。
(257) 《国难会议纪录》,第69—70页。
(258) 《汪精卫在中央纪念周报告》(1932年4月25日),《中央日报》1932年4月27日。
(259) 《国难会议议决设立民意机关》,《申报》,1932年4月13日。
(260) 《国难会议电国联调查团》,《申报》,1932年4月13日。
(261) 《主席臧启芳致词》,《国难会议纪录》,第29页。
(262) 《国难会议宣言》,《国难会议纪录》,第2—3页。
(263) 沈云龙:《国难会议之回顾(下)》,台北《传记文学》第31卷第1期。
(264) 沈云龙:《国难会议之回顾(下)》,台北《传记文学》第31卷第1期。
(265) 《社评:国难会议与当局态度》,《大公报》1932年4月13日。
(266) 《国难会议纪录》,第29页。
(267) 《国难会议与名人会议(下)》,《申报》,1932年1月29日。
(268) 《攘外应先安内,去腐乃能防虫》,《大公报》,1931年7月27日。
(269) 吴相湘:《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上册,台湾综合月刊社1973年版,第84页。
(270) 《中央发表对粤和平经过》,《申报》,1931年10月31日。
(271) 《四全大会昨开预备会议》,《申报》,1931年11月14日。
(272) 蒋介石:《团结内部抵御外侮》,《革命文献》第72辑,第26页。
(273) 《京沪学生昨日齐集国府请愿》,《申报》,1931年11月27日。
(274) 《蒋介石讲话》,《申报》,1931年12月1日。
(275) 《四届一中全会宣言》,《申报》,1931年12月29日。
(276) 《绪编》(一),第439页。
(277) 《绪编》(一),第440页。
(278) 《绪编》(三),第34页。
(279) 《何应钦谈剿匪新计划》,《中央日报》,1932年4月25日。
(280) 《抗日必须剿共》,《大公报》,1932年6月12日。
(281) 《汪精卫解释长期抵抗意义》,《申报》1932年6月29日。
(282) 《汪精卫等乘飞机赴浔与蒋会商军事财政外交》,《申报》1932年6月15日。
(283) 《蒋决心肃清五省匪共》,《大公报》1932年6月22日。
(284) 《蒋召各师旅长指示剿匪机宜》,《申报》1932年7月1日。
(285) 《申报》1932年7月20日。
(286) 《御侮与剿匪》,《申报》1932年7月27日。
(287) 《蒋求贤手谕》,《申报》1932年8月14日。
(288) 《中执会九一八告国人书》,《申报》1932年9月18日。
(289) 《蒋总统秘录》第9册,第21页。
(290) 《先总统蒋公全集》第1册,台湾文化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685页。
(291) 《第二次中日战争史》,第270页。
(292) 《御侮与剿匪》,《申报》1932年7月27日。
(293) 《蒋勖各将领安内始能攘外》,《申报》1933年4月12日。
(294) 《汪精卫先生关于中日问题之重要谈话》,《南华评论》第4卷第14期,1933年4月22日
(295) 鲁迅:《文章与题目》,《鲁迅全集》第5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21页。
(296) 《申报》1932年6月30日。
(297) 《华北风云紧急之谣传》,《申报》1932年7月5日。
(298) 《汪精卫先生论抵抗》,《南华评论》第4卷第3期,1932年2月4日。
(299) 《蒋汪入京》,《大公报》1932年1月21日。
(300) 《社评:剿匪要义》,《大公报》1932年6月19日。
(301) 王造时:《荒谬集》,自由言论社1935年版,第115、118页。
(302) 《斋夫自由谈》,《申报》1932年1月8日。按:“斋夫”系陶行知的笔名。
(303) 丁文江:《所谓“剿匪”问题》,《独立评论》第6号,1932年6月26日。
(304) [日]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第7卷,美铃书房1985年,第161页。
(305) [日]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第7卷,第189页。
(306) [日]关宽治、岛田俊彦:《满洲事变》,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418页。
(307) 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群众出版社1964年版,第235页。
(308) 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第234页。
(309) 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第265页。
(310) 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第666页。
(311) 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第268页。
(312) 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第280页。
(313)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369页。
(314) 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第284页。
(315) 土肥原贤二刊行会编,天津市政协编译组译:《土肥原秘录》,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3页。
(316) [日]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第7卷,第267页。
(317) [日]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第378—392页。
(318) [日]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第7卷,第385页。
(319) [日]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第7卷,第391—392页。
(320) 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第301页。
(321) 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第304—308页。
(322) 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第312页。
(323)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392页。
(324) 参见辽宁省档案馆藏十四全宗档。
(325) [日]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第7卷,第408—409页。
(326) [日]小林龙夫等编:《现代史资料》第7卷,第495页。
(327) 解学诗:《伪满洲国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9页。
(328) [日]满洲国史编纂刊行会:《满洲国史》,东京谦光社1973年版,第400页。
(329) [日]枥仓正一:《满洲中央银行十年史》,长春满洲中央银行1942年版,第18、19页。
(330) [日]横滨银行调查部:《满洲特殊会社制度问题》,1942年版,第11—13页。
(331) 清庆瑞:《抗战时期的经济》,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第166页。
(332) 孔经纬:《新编中国东北地区经济史》,吉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378页。
(333) 滕利贵:《伪满经济统治》,吉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215—216页。
(334) 孔经纬:《新编中国东北地区经济史》,第379页。
(335) 孔经纬:《新编中国东北地区经济史》第379页。
(336) 孔经纬:《新编中国东北地区经济史》,第378页。
(337) [日]满洲国史编纂刊行会:《满洲国史》,第363页。
(338) 满铁史资料编辑组:《满铁史资料》第2卷第4分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333—1337页。
(339) 孔经纬:《新编中国东北地区经济史》,第372页。
(340) 吉林省金融研究所:《伪满中央银行史料》,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12页。
(341) 解学诗:《伪满洲国史新编》,第321页。
(342) 陆仰渊等:《民国社会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第667页。
(343) 解学诗:《伪满洲国史新编》,第321页。
(344) 解学诗:《伪满洲国史新编》,第322页。
(345) 《昭和制钢所调查月报》,1940年4月号,第28—33页。
(346) 滕利贵:《伪满经济统治》,第140—141页。
(347) 滕利贵:《伪满经济统治》,第324页。
(348) 杜恂诚:《日本在旧中国的投资》,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年版,第306页。
(349) 王承礼:《中国东北沦陷十四年史纲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版,第118页。
(350) 贾德怀:《民国财政简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第85页。
(351) 许涤新等:《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86—387页。
(352) 许涤新等:《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387页。
(353) 王承礼:《中国东北沦陷十四年史纲要》,第121页。
(354) 杜恂诚:《日本在旧中国的投资》,第382页。
(355) 孙健:《中国经济史——近代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25页。
(356) 姜念东等:《伪满洲国史》,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40—341页。
(357) 姜念东等:《伪满洲国史》,第370页。
(358) 桑润生:《日本军国主义对我国东北农业的掠夺》,《社会科学战线》,1987年第2期。
(359) 姜念东等:《伪满洲国史》,第370页。
(360) 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538页。
(361) 姜念东等:《伪满洲国史》,第423页。
(362) 滕利贵:《伪满经济统治》,第234页。
(363) 陈本善等:《日本侵略中国东北史》,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35页。
(364) [日]福富八郎:《满洲年鉴》,满洲日日新闻社1941年版,第442页。
(365) 姜念东等:《伪满洲国史》,第436页。
(366) 陈本善:《日本侵略中国东北史》,第418页。
(367) 陈本善:《日本侵略中国东北史》,第418—419页。
(368) 王希亮:《日本对中国东北的政治统治》,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78—179页。
(369) 辽宁省档案馆藏:《日本侵华专题档》。
(370) 《协和》,1932年第2期。
(371) 潘喜廷等:《东北抗日义勇军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46—247页。
(372) 陈清晨:《东北义勇军之考察》,载《申报月刊》第1卷第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