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

4月1日 英使蓝普森邀中日代表及各使举行茶会,向中日双方调停沪战。外交次长郭泰祺表示日军最后撤兵期必须明白规定。日方仍坚持须视以后情形而定。

△ 国民政府急电沪停战会议中国代表郭泰祺,详示对日军撤退问题之方针,对撤退时间及暂驻区域均作规定。

△ 蔡廷锴在京对蒋介石谈,上海系中国领土,日军撤退,应以撤回本国为合理,若撤兵时间不确定,则停战会议之效力等于零。

△ 国民政府将意见书交国联调查团李顿,内容分:一、中日甲午前后之国交;二、中日历年之悬案;三、东北铁道之关系;四、辽案突发之真相;五、上海事变之经过;六、和议谈判之进行;七、我国政府之意见。

△ 三民主义力行社特务处(亦称复兴社特务处)在南京成立。戴笠任处长,设一室二科,唐纵任书记室书记,郑介民任侦察科科长,邱开基任执行科科长。后增设交通科,梁干乔任科长。编制145人。

△ 外交部抗议日政府嗾使伪满强接海关,截留盐税。

△ 第十军军长徐源泉率第四十一、四十四、四十八师,分别从湖北孝感、天门、沙洋出发,三路进攻天门瓦庙红军贺龙等部。

△ 军政部电赣“绥靖”公署,允月拨50万元充反共军费。

△ 北平大学校长沈尹默及各学院院长以经费困难,向教育部总辞职。

△ 卫国阵亡将士遗族抚育会正式成立,选举许世英、史量才、朱庆澜、王晓籁、虞洽卿等41人为执行委员。

4月2日 中日停战会议续开,日仍坚持不确定日军撤退期限。日方利用汉奸组织闸北地方维持会。

△ 日方代表陆军参谋长田代皖一郎在军事小组委员会上讨论撤兵地点时,节外生枝,询问我国军队在苏州河以南与南市、浦东等处之防务情形,我方以此事与停战会议无关,严词拒绝。

△ 上海各团体救国联合会派代表见外交次长郭泰祺,要求对日军撤退地点及时间勿迁就。

△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举行临时会议,讨论外交问题,集中讨论如何应付僵持之中日停战会议。

△ 国民党中执委复电粤中委萧佛成等3月24日电,说明此次上海停战谈判是根据国联决议确定停止敌对行为及撤退日军办法,不涉任何政治问题,表示中央对日方针,“具长期抵抗决心,以不丧权辱国为主旨”。

△ 四川省抗日义勇军敢死队成都第一队队员百余人,由队长陈潜夫率领,是日到达淞沪前线,编入第十九路军翁照垣之第一五六旅。

△ 国民政府改组侨务委员会,免去林森、吴铁城、周启刚等38人侨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吴铁城、周启刚、林文庆、陈嘉庚、胡文虎等53人为侨务委员会委员,指定吴铁城、周启刚、曾养甫、萧吉珊、黄吉寰、戴愧生、陈孚木、曾仲鸣、林柏生为常务委员,吴铁城为委员长,周启刚为副委员长。

△ 国民政府任命洪中为军政部兵工署署长,原兼署长陈仪免职。

△ 西康省防军司令格桑泽仁在康叛逆行动,经蒙藏委员会向行政院请示处理。是日,行政院电令刘文辉勒令格桑泽仁自行取消西康省防军司令及建省委员会委员长等职,听候查办。

△ 张发奎部由醴陵出发入赣“剿匪”。

△ 日伪军总攻吉林农安。3日,李海青自卫军弃农安退扶余。

△ 教育部发表1931年留学生人数,共为730名。留学国别以日本最多,占总数41%强;所习学科以法科最多,几占总数三分之一。

△ 浙江建设厅丝绸救济会决议:一、请国民政府规定茧价;二、旧存丝茧设法推销及补偿损失;三、增加人造丝原料及织物进口税;四、劝民众勿买叶养蚕;五、电国民政府设法代为烘茧,并组织丝绸救济会。

△ 上海《时事新报》馆资方为增加收入,强迫工人代印《大晚报》,工人以未得报界工会命令,拒绝承担。资方诬陷工人“煽动罢工”,将全体工人驱逐出馆,封锁大门,又擅自拘捕工人马德仁等八人,事件遂扩大。《申报》、《新闻报》、《时报》等全体工人均发表宣言,支持《时事新报》工人斗争。

4月3日 上海各团体救国联合会召开紧急代表大会,通过促日撤兵宣言,称上海300万民众誓死反对有条件撤兵,任何外交当局如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承认日本有条件撤兵,即一致认为出卖中华民国的主权与领土的国贼,以最严厉的方法对付之。大会并警告郭泰祺不得接受任何条件,否则“爱国民众决不能为贵代表恕也”。

△ 日机40架飞沪示威。

△ 天津电报局同人首倡救国飞机基金,将月捐354元送《大公报》保存,并通电全国各电报局同人速起进行。

△ 南京中央大学校长任鸿隽以经费困难,再次向教育部辞职。

4月4日 中日停战会议在沪续开,日方提议要中国代表说明苏州河以南及浦东等处驻兵情形。中方据理反驳。日方坚持撤兵时间不能先行决定,当由日方自定。谈判无结果。

△ 汪精卫晨接见郭泰祺商外交事,并将政府最后意旨训示后返京。临行发表谈话,否认国难会议之召集有将和战责任诿诸国民之意。

△ 郭泰祺电国民政府,因停战会议进行困难,坚辞外交次长及中日停战会议代表职。5日,政府复电慰留,郭打消辞意。

△ 汪精卫在沪发表谈话,声称:“国难会议会员为政府所聘任,并不是由人民选举,讨论国家大事是有限制的(按:以御侮、救灾、绥靖为范围),政府绝无以任何责任使所聘任的人负担的道理。”又称:“训政到宪政,须经过时间与条件”,政府的决心是把训政时期缩短,使宪政早日实现。

△ 国联调查团抵汉口,次日赴武昌视察,分别接见各界代表。

△ 行政院训令各部、会,“嗣后一切义勇军及类似之组织,一律禁止”。

△ 潮州旅沪同乡会电军政部反对屈辱条件,称中日停战会议不得有妨害中国领土完整、行政独立之条件。

△ 上海公安局破获公共租界戈登路701号共产党机关,逮捕金味园、谢铭远、柳青及陈仙曦等四人,并搜去大批文件。5日又捕女共产党员一人,均解送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

△ 天津高等商业学校雪耻救国基金储蓄会及天津电报局机器房同人,响应救国飞机捐款,捐257元交大公报社保存,作将来购机之用。

△ 伪满洲国向日本财阀三菱、三井无息、无担保品借款2000万日元。

4月5日 日代表植田发表声明,声称日军来华目的,在保护侨民及商务上权益,决无永占中国领土企图,撤退须视地方情形自主,不得限定撤退日期。同日,前线日军仍继续增援修筑工事。

△ 沪市府通缉闸北维持会长胡立夫、副会长汪度、警务处长常玉清。

△ 国难会议沪会员张耀曾、黄炎培等66人电国民政府,陈述不到洛赴会理由,称政府既定国难会议以御侮、救灾、绥靖为限制,“则实施宪政之案,又无提出会议余地,与其徒劳往返,无补艰危,不如谢绝征车”。

△ 中共中央发表《为以民族的革命战争反对帝国主义进攻苏联与瓜分中国告民众书》。

△ 伪满洲国外交部电外交部拒绝顾维钧随国联调查团入境。

△ 国民政府任命吴忠信、罗良鉴、何其巩、叶元龙、程振钧、光昇、江彤侯、张鼎勋、吴叔仁为安徽省政府委员,吴忠信兼省府主席,罗、何、叶、程分别兼任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各厅厅长;任命贺耀组为参谋本部参谋次长;派胡世泽为出席国际禁烟顾问委员会第十五届常会代表。

△ 夏斗寅电军政部,请辞第二十一路军总指挥、第十三军军长及武汉警备司令各军职。

△ 江海关二五附税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奉令改组为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是日该会正式成立,选举总税务司梅乐和、王晓籁、李铭、虞洽卿、谢韬甫五人为常务委员。

△ 东三省邮务员工通电,反对伪满接收辽宁邮政管理局,宣布不受乱命,并停止东三省一切邮务。

△ 教育部长朱家骅赴平,将晤蒋梦麟、任鸿隽等,商平、津教费维持办法。7日朱抵平,表示平、津教款自3月份起可发五成。

4月6日 中日停战会议军事小组开会,议定日军暂驻地点四区:一、吴淞方面,为吴淞镇蕴藻浜、张华浜,东邻黄浦江;二、江湾方面,东北自殷行镇,西南临万国体育场;三、闸北方面,在横浜桥东,包括六三花园、日本公墓及天通庵车站;四、引翔港方面,东临黄浦江,南接公共租界杨树浦东部,但撤兵仍无日期。前线形势紧张,双方均备战。

△ 国民政府核定全国军费每月1000万元。

△ 戴季陶呈国民政府请辞考试院长职。11日,国民政府复电不准。

△ 中华国民拒毒会发表宣言,反对闽省代主席方声涛实行鸦片公卖。

△ 湖北麻城地震,房屋倒十之七,人畜多死伤。波及汉口、鄂城、浠水等地。

△ 伪满洲国公布土地租借法,承认外人土地租借权,限定租期30年。

4月7日 国难会议在洛阳开幕,到会会员144人,国民党中委12人,各机关团体代表700余人。汪精卫致开幕词,略称:“国难会议应讨论御侮、救灾、绥靖各事宜。”

△ 上海中日停战会议续开,讨论关于日军完全撤退日期问题。日方代表植田再次询问苏州河南及浦东一带我军驻防情形,并表示不同意规定日军撤兵日期。英使蓝普森提出折衷办法三条:一、上海秩序完全恢复可确保日侨安全时,日军希望于六个月内完全撤兵;二、增加中方附带声明,非至日军完全撤退,中国认为本协定尚未履行;三、中方发表单独宣言,非至日军完全撤退至公共租界及虹口区域越界马路,中国认为国联决议案之精神及本协定尚未履行。北平《晨报》对此发表评论,指出此项折衷办法,“空洞无实,效用等于零”。

△ 国联调查团由汉乘轮返南京转车赴北平。

△ 汪精卫在洛阳发表谈话,声称“伪国扣关盐税,政府除发表声明外,并有最后处置办法,现在仅为日军撤退问题,若日撤退,则伪国自消灭”。

△ 实业部开会讨论利用外国资本发展国民经济问题。

△ 浙江建设厅曾养甫向沪金融界商借巨款,救济浙丝绸业。

△ 安徽盱眙县饥民与停泊该地之米船数百艘发生械斗。

△ 天津英商和记洋行女工2000余人因不堪忍受工头剥削全体罢工。8日,经调解每日增加大洋三分,遂复工。

△ 沪《晨报》创刊,社长潘公展,主笔陶百川、何西亚。

4月8日 国难会议开第一次大会,由汪精卫代表国民政府作关于御侮、救灾、绥靖问题的报告。外交、军政、财政部代表分别作外交、军事、财政报告。

△ 四川旅沪同乡会致函全沪各民众团体,为英公使所提折衷办法“公然偏袒日方”,“请我全沪同胞一致起来,监督政府当局及出席代表立即拒绝此项办法”。

△ 陈济棠与朱绍良商定“剿匪”计划:张贞、毛炳文二师负责“围剿”长汀、广昌一带之红军罗炳辉部;李扬敬、黄质文、路孝忱、李韫珩等师负责“围剿”武平、岩前、弋阳、横峰之红军方志敏部;余汉谋、李振球、叶肇、陈诚、周至柔、罗卓英、公秉藩、张英等师负责“围剿”赣南彭德怀、朱德、李明瑞部;陶广、李觉、罗霖、刘夷等师、旅分区负责“围剿”修水一带之红军孔荷宠部。陈济棠派空军第三、四两队飞机20余架抵赣州助战。

△ 平、津各院校因教费无着实行罢教。朱家骅与各方设法疏解。同日,北平师大学生百余人到德国饭店面见朱家骅,请速派校长,并催拨经费。

△ 浙大校长程天放赴京,面请教育部发欠费。

△ 闽省政府撤销鸦片公卖。

△ 伪满洲国公布日货进口无税。

△ 豫南潢川、光化、固始、商县、息县去年水灾,灾民约30万,豫南特区抚绥委员会通电请筹款百万急赈。

4月9日 上海中日停战会议续开,对英使蓝普森所提三项折衷办法之第一条,日撤兵为六个月,中方主张日军限四个月内撤完,双方争执甚烈,几濒破裂。讨论无结果。日方允会后向东京日政府请示。

△ 军事小组委员会继续会议,日方代表要求中方代表说明浦东及苏州河南有无我军驻扎问题。中方代表加以驳复,并称日方此项要求违反国联决议与停战协定,枝节横生,日方应负会议破裂之完全责任。

△ 国联调查团抵北平,张学良等到车站欢迎。

△ 汪精卫在洛宴请国难会议会员,发表演说,说明在洛开会之要义,称“足以振励打破国难之精神,对日作长期之抵抗”。

△ 立法院通过1931年度总预算案,收入共计7.13亿元,支出共计8.93亿元。

△ 马占山7日潜赴黑河。是日电北平张学良、国民政府、国内各报馆,表示继续抗日,称“占山一息尚存,誓本以身许国之初衷,决不负期许之至意”,并称“所有军政各机关,即时成立,照常办公”。

△ 国难会议电慰吉林自卫军。

△ 格桑泽仁在西康巴安独立,刘文辉部进剿。

△ 鄂清乡促进会成立,方本仁等七人为常委。

△ 江西石城县召开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参加革命战争等八项决议案。12日闭幕。

4月10日 国联调查团晨访张学良,晤荣臻,询九一八事变经过。同日,调查团李顿对外报记者发表声明,略称“中国代表顾维钧为国联代表之一员,反对华代表无异反对国联,华代表有赴东北必要”。

△ 伪满洲国电外交部,拒绝顾维钧出关,外交部拒收退回。

△ 上海日军仍在前线积极备战,在吴淞建营房,杨林口日舰炮击太仓。日机29架先后在闸北、浦东等处侦察示威。

△ 旅沪九省同乡会通电国民政府行政院、军事委员会、外交部,称“如日方不自动撤兵,我即当驱逐出境”,“苟政府当局一味避战求和,竟贸然签订丧权辱国条约,置土地人民于不顾,我旅沪各省民众为不愿为亡国之民,惟知誓死反对”。

△ 上海各团体救国联合会致函英使蓝普森,对中日停战会议上所提折衷办法表示反对。

△ 国难会议开二、三次大会,讨论御侮及政制,并电慰东北义勇军。

△ 上海国难会议会员张耀曾等人组织政党“民宪协进会”。

△ 广州《新闻报》刊登涉及日皇小品文字,刘纪文应日领要求勒令该报停版。

△ 中国青年救国会等团体通电全国,反对在上海设立自由市。

△ 粤军余汉谋部入赣“剿匪”。

△ 江西宁都县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13日闭幕。

△ 红军一、五军团占领福建龙岩城,张贞第四十九师第一四五旅杨逢年部逃适中、南靖方向。

4月11日 国联调查团在北平开始调查九一八事变之经过,晚张学良在怀仁堂宴请调查团,力述中国统一之必要。

△ 沪中日停战会议延期。军事小组晨赴引翔港视察,下午开会,讨论浦东及苏州河南之我军驻防问题,我方代表黄强以此系中国主权问题,拒绝讨论。

△ 国难会议电请国联调查团主持公道,“望根据事实,为正确之报告,使日本强暴情形,得以明白昭著于世界,受正义与公理之裁判”。

△ 国难会议决议,宪政未实施前提前设民意机关,定名为国民代表会。

△ 上海公共租界纳税华人会本年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选出工部局华董虞洽卿等五人,华委六人及该会执行委员27人。

△ 河北省民生银行总行在天津成立。

4月12日 国难会议闭幕,通过请政府克日将张学良撤职查办,所部军队着军委会妥为处理,以便收复东北失地等案,并发出四电:一、慰勉颜惠庆;二、嘉慰华侨捐款救国;三、嘉慰上海民众;四、勖勉全国将士。会议闭幕,发出宣言称:“中国在此严重局面之下,非集中全国才力,共作长期抵抗,无以图存。”要求政府接受御侮要求,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及主持正义之友邦,共同排除日本暴力。

△ 国联调查团在北平与张学良、万福麟等原东北军政官吏举行第一次谈话会,对东北问题作详细之恳谈。

△ 沪中日军事小组会续开,日方仍提浦东、南市中国驻军问题,我国代表以其无稽,加以辩驳,争论达二小时无结果。

△ 鲁涤平、熊式辉、吴忠信、顾祝同在南京军校与蒋介石商浙、赣、皖、苏四省政务。

△ 上海国民党市党部举行“四一二”清党五周年纪念会,全市严加戒备。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杨虎、陈群等晚在杜宅大宴宾客。南京国民党中央办事处亦举行纪念会。

△ 上海公共租界纳税华人会根据昨日该会代表大会决议,发表宣言,声明租界安全责任应属中国,自由市之主张为侵略者之迷梦。

△ 马占山自苏境布拉戈维申斯克(海兰泡)通电全国,揭露日本制造和操纵伪满的真相,称伪满洲国之成立,对东北民众“迫勒威胁,无所不用其极,所谓民意,纯出日人制造而已”。同时致电国联调查团(发洛阳国民政府、北平张学良译转),以亲身经历事实揭露日本侵占东三省,炮制伪满真相,要求实地调查。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公布《关于合作社暂行组织条例》,定5月1日生效。

4月13日 沪中日停战会议暂停,郭泰祺已通告各关系国。郭语记者,大会须俟国联解释日本撤兵时期再开。

△ 国联调查团与原东北军政官吏举行第二次谈话会,并接见荣臻、王以哲询问沈变经过。

△ 国民政府特派孔祥熙为考察各国实业特使。

△ 上海各民众团体联合会成立,共有34个团体参加,推举各大学学生抗日救国会等15个团体为执行委员,主张暴日未撤退在华海陆空军以前,反对任何谈判;誓死反对中日问题进行局部解决;反对依赖国联。

△ 上海市民联合会等百余团体发表宣言,主张中西纳税人互相合作,研究解决今后租界之联防。

△ 上海各团体电国联,反对英使蓝普森所提折衷办法。

△ 交通部订定招商局整理计划,取清年终双薪,革除分局包办制度,减裁职员。

△ 日兵车一列在哈尔滨郊区出轨,死伤百余人。

4月14日 沪中日停战会议军事小组会续开,日方仍提浦东、苏州河南我军不驻兵问题。无结果,小组会展延。

△ 国联调查团上午10时在北京饭店接见在平满蒙王公代表。11时接见日代表。李顿等至外交档案处阅1905年铁路条约。下午4时调查团至顺承王府与原东北军政官吏举行第三次谈话会,商谈吉、黑及中东路问题。

△ 外长罗文幹以日方节外生枝,上海停战谈判无从进行,于晚8时往铁部晋见汪精卫,对沪事有极重要之接洽。

△ 蒋光鼐晨抵京,向国民党中央报告沪中日停战会议经过情形,并请示一切。

△ 国民党中常会决定蒋介石为中国童子军总会正会长,戴季陶、何应钦为副会长。

△ 晋绥军事委员会在太原成立,阎锡山兼委员长,徐永昌、傅作义、张荫梧、楚溪春等11人为委员。

△ 蒋介石在南京军校邀中大、金大及金陵女大三校长讨论教育经费问题,各校长请蒋转请政府特别救济,蒋允设法。

△ 刘纪文辞广州市长职。

△ 红军攻占湖北蕲春,县长王道中被俘,黄梅队长胡佐民被击毙。

4月15日 外交部次长郭泰祺入京报告沪中日停战会议经过。

△ 上午国联调查团在北平先后接见东北各法团民众代表、北平各文化机关及学术团体代表、北平各大学教授代表。12时接见平、津新闻记者。

△ 汪精卫到陵园访蒋介石,商谈目前外交问题。

△ 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在沪访孙科,敦促进京共赴国难。林称:孙科对外意见与中央一致。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对日战争宣言》。宣言号召全国人民用民族革命战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并首先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

△ 上海各民众团体救国联合会通电全国,谴责国民政府承认划闸北、吴淞、引翔、江湾诸要区为敌军占据之地,自甘居于战败国之地位,表示“对此甘心屈辱之谬妄外交,誓死反对”。

△ 国民政府令:《惩治绑匪条例》、《惩治土豪劣绅条例》、《暂行特种刑事诬告治罪法》、《贩运人口出国治罪条例》,均着废止。

△ 国难会议会员蒋梦麟等返平。据北平某会员谈:“国难会无拘束政府力量,无法实行,此次集合如许所谓知识阶级于一堂,不能寻出一解决国难切实办法,可见解决国难,决非此百余人聚坐空谈所能解决。”

△ 广东省政府财政厅布告,以频年军事支出浩繁,致财政支绌,不可名状,拟提前于16日发行国防公债3000万元。

△ 广州脑膜炎流行。

△ 《台湾新民报》改周刊为日刊。

4月16日 国联大会所组织之监视远东情形之十九国特别委员会开会,讨论日军从上海撤退问题,各小国代表赞助中国之主张,应将撤兵日期加以限定。

△ 国联调查团接见吉林省主席张作相和前黑龙江省主席万福麟,详谈吉、黑情况。次接见东北大学教授代表宁恩承等,听取对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在东北种种暴行的陈述。

△ 上午行政院开会,讨论对日外交问题,郭泰祺出席报告上海停战会议经过。下午会议决议:一、山西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长苗培成辞职应予照准,请任命冀贡泉继任;二、陕西省府主席兼民政厅长杨虎城辞厅长兼职,应予照准,请以该省财政厅长李志刚调任,任命韩光琦为财政厅长。

△ 上海各大学教授电国民政府主张对日抗战,称:“不为乞和之秦桧,即为死战之岳飞,何去何从,望即早决。”

△ 国民政府侨务委员会成立。

△ 燕京大学教授张君劢与张东荪等联络一些研究系成员在北平秘密召开“国家社会党”筹建会议,建立“再生社”。

△ 中华国民拒毒会函请行政院法办闽省鸦片公卖罪魁闽省代主席方声涛。

△ 上海市商会推代表赴京请愿,要求暂缓实行新糖税。25日,财政部复电不准。

△ 哈尔滨白俄暴徒4000余结队游行示威,冲入中东路办事处捣乱破坏。

4月17日 晨,蒋介石据颜惠庆电陈国联特委会形势,与汪精卫在南京汤山俱乐部召罗文幹、陈铭枢、何应钦等商议对策,包括我国最低限度之让步、伪国拒顾维钧出关对付办法等事项。

△ 章太炎就伪满拒绝顾维钧往东北事致函顾谓:“足下此行,为日人所忌,其极不过一死耳。牺牲一身,而可以彰日人之暴行,启国联之义愤,为利于中国者正大,岂徒口舌折冲所可同比耶。”

△ 朱家骅离平返京,谈平、津教费7月份起,准可按月拨35万元;4月份应拨经费,返京当催财政部速汇。

△ 上海《时事新报》工人斗争仍在坚持中,邮务工会、上海海员工会等大力支援该厂工人。

4月18日 下午5时,外交次长郭泰祺自京赴沪,黄强同行。行前接见记者,称沪会不过停顿,本未决裂,迟早必开;并称:过去因日方枝节横生,致使会议陷于困难,今后续开,亦不抱乐观。

△ 日军第十师团2000人,随师团长广濑寿助中将抵哈尔滨,主力部队1.4万人19日全部到达,与第二师团交接防务。

△ 驻北平日军130余名晨9时在东长安街演习。

△ 马占山电沪各界表示抗日决心,略谓:“山一介武人,只知中国人爱中国,已于月之三日统率文武将官急来黑河,一面向国联调查团揭穿日人阴谋,一面作誓死之抵抗,救我民族。至于成败利钝,非所计也。”

△ 东北民众在北平举行东北沦亡七周月纪念会。东北大学学生200余人在北平师大研究院公祭抗日阵亡将士。

△ 上海各界组织之东北义勇军后援会成立,选史量才等27人为理事。

△ 晨沈阳大火,皇姑屯之关东军粮库被焚,延烧达数小时。

△ 英高地团第二营士兵900人乘“坎特号”旗舰由上海撤至香港。

4月19日 外交部次长郭泰祺由京到沪,沪中日停战会议将续开。我方已定停战会议重开日期须在国联特别委员会通过决议案之后。英使蓝普森电话通知日使重光葵,请与郭泰祺磋商中日停战会议再开事宜。

△ 国联十九国特别委员会通过上海中日问题之决议案,希望最近期内日军完全撤退,上海混合委员会有权决定撤兵期限。

△ 国联调查团离平过津赴秦皇岛转东北,顾维钧同行。

△ 国民政府特任何应钦为赣粤闽边区“剿匪”总司令,陈济棠为副司令;武汉警备司令夏斗寅辞职照准,任命叶蓬为武汉警备司令。

△ 国民政府特派章嘉活佛为蒙旗宣化使。

△ 军政部令派陈调元办理皖省“剿匪”事宜。

△ 沪各界复电慰问马占山,表示“上海已成立规复东北后援之组织,互为策应”。

△ 财政部电各军事机关,对已征统税之各种货物不得再行重征,以免妨碍税收。

4月20日 外交次长郭泰祺赴驻沪英领署,与英使蓝普森交换中日停战会议续开意见。

△ 汪精卫在京宴美使詹森,罗文幹作陪,就中日事件交换意见。詹森21日离京赴沪。

△ 何成濬、刘镇华、张钫等赴信阳与刘峙筹商鄂、豫“剿匪”办法。何行前表示“攘外必先安内”。

△ 中央红军东路军攻占福建漳州,歼国民党守军第四十九师大部,俘敌2000人。福建省府电国民政府及军委会告急,电促粤省派部协助,并加强厦门防务。

△ 粤空军总司令张惠长抵京,谒汪精卫、蒋介石,请示扩充空军。

△ 鄂教育界派代表谒鄂省府主席夏斗寅,要求教育经费独立。

4月21日 外交部训令颜惠庆完全接受国联十九国委员会关于要求日军完全撤退上海的决议案。

△ 国联调查团抵沈阳。

△ 行政院决议:驻英公使施肇基因病请辞应予照准,请任郭泰祺为驻英公使;在中央大学校长任鸿隽未到校以前,派刘光华代理中央大学校务;裁撤编审处,设立编译馆,任辛树帜为国立编译馆馆长。

△ 辽宁民众自卫军在桓仁县成立,唐聚五任总司令。在誓师大会上,唐用手指鲜血写下“杀敌讨逆,救国爱民”八字。

△ 豫省党政军联席会决议,借中原公司15万元,汴商八万元,郑商七万元,共计30万元,作“剿匪”军费。

△ 达赖率藏兵千余占青海南部,马麟调兵抵御。

△ 华北教师联合会发表宣言,主张平、津教款绝对独立,发清一切积欠。

4月22日 美使詹森回沪,与英使蓝普森同邀郭泰祺交换续开上海停战会议意见。

△ 军事委员会开会讨论改进全国军队编制问题,拟定将全国军制实行划一,仍以师为单位,每师改为二旅四团,每连改为135人,全师暂定一万人。

△ 何成濬由信阳抵汉口。何谈:在信阳与刘峙商定两事:一、由刘镇华派一师接防襄樊、光化;二、会剿鄂东“匪共”。

△ 逮捕向忠发的凶手、上海警备部督察员王斌在沪法租界维尔蒙路被人开枪打死。

△ 伪满发表日人驹井德藏任伪国务院总务长官,坂谷喜一任财政部总务司长,大桥忠一任外交部总务司长,三谷清任奉天省警务厅长。

△ 红军攻克福建海澄、石码,23日克同安,25日克漳浦,27日克云霄,至月底,长汀等九县全被占领。

△ 据《申报》讯:邮资加价办法业经邮政总局电令各省于5月1日实行,辽、吉、黑三省情形特殊,暂照旧例,俟东北失地收复后再行加价。22日,立法院讨论邮资加价案,以此案既未经中政会讨论,又未经本院审议,行政院实无权独自决定实行日期,决定推陈长衡起草质问书,送行政院转饬交通部立即停止执行。

4月23日 国联调查团赴驻沈阳日本总领事署会见代理领事森岛守人,征询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情况。

△ 蒋光鼐抵苏州视察防务。同日,汪精卫、罗文幹、陈铭枢由京抵昆山转前线视察。

△ 第十九路军参谋长黄强入京,向蒋介石报告上海中日停战会议经过。

△ 沪日军一部撤退回国,太田少佐率海军陆战队第七大队离沪。重炮大队亦开吴淞,从张华浜登轮回国。

△ 行政院讨论筹设各省、市、县民意机关问题,决定先在京、沪、平、津、穗、汉等大城市筹设参议会。

△ 立法院通过兵役法原则,规定年满18岁至40岁男子,均有服兵役义务。

△ 杨虎城电呈国民政府,报告陕西36个县降黑霜,恳办赈以资救济。

4月24日 英使蓝普森与郭泰祺由沪抵京商沪事解决折衷办法。晚外长罗文幹宴请英使,随即在外交官舍非正式会谈沪事。

△ 孙科在沪对记者谈,已拟定目前抗日救国纲领草案,主张召开三中全会,促成宪政,彻底抗日。

△ 上午,国联调查团在沈阳访日本关东军司令本庄繁,询问目下军事情况。

△ 最高法院在南京《中央日报》发表《牛兰夫妇罪状调查报告》,声称“牛兰夫妇确与湘、赣中国共产党有联系,并与近在上海枪毙之共产党员向忠发有关系”,并称最高法院已训令江苏高等法院依此报告起诉,“如法院证明被告确犯图谋推翻现政府罪,则应处以死刑”。

△ 黄绍竑抵京谒见蒋介石,报告对粤、赣联合防共事。

△ 鄂省政府主席夏斗寅及省府委员欢宴党、政、军、商、学、新闻各界。夏报告施政方针,望各界援助,并望军界领袖切实“剿匪”;商界领袖繁荣市场,提倡国货,协助政府。

△ 日关东军参谋石原莞尔针对马占山揭露日本在东北的阴谋,表明反满抗日态度,拟定对伪满的方针与“满洲平定方略”,拟于5月下旬乃至6月上旬开始对黑龙江讷河、海伦、黑河等地的“平定”行动。

△ 李杜吉林自卫军占领黑龙江省尚志县石头河子;25日又被日军第八旅团村井支队攻陷。

△ 上海《时事新报》被迫离馆工人发表第二次宣言,要求:一、立即恢复4月2日以前之状态;二、反对填写志愿书;三、离馆期内工资照发;四、馆方向报界工会道歉。提出“反对破坏工运的《时事新报》资本家”等口号。

4月25日 罗文幹、郭泰祺偕英使蓝普森晤蒋介石、汪精卫谈沪事。罗文幹告记者,政府对沪中日停战会议抱两原则:一、停战协定内绝对不能含有政治问题之条件;二、必须确定日军撤退地点与日期。

△ 国联调查团第二次访本庄繁,询问九一八事变发生以来的经过。

△ 孙科在沪寓所对报界发表谈话,详细解释由其所拟之抗日救国纲领,征求各记者意见,谓今日中国欲求出路,惟在全国一致抗日;苟非政治易辙,全国团结抗日势无可能;主张速行宪政,开放党禁,联合美、苏共同对日。

△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议:特任居正兼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内政部长冯玉祥辞职不就,特任黄绍竑为内政部长(5月3日国民政府明令公布);特任陈树人为侨务委员会委员长。

△ 赣粤闽“剿匪”总司令部发表贺国光为该部参谋长,下设参谋、副官、军法、交通、军医、军需六处,以杨珏等分别为主任。

△ 湖北财政厅呈财政部,谓月收109万元,支出216万元,计差百万元,请将中央原有补助费50万元继续拨济。

△ 东北义勇军占领安达站,哈尔滨日军一旅团东下谋攻伊兰,李杜率部扼险防堵。

△ 马占山自黑河电溥仪,切劝勿为傀儡,指示“为今之计,欲绝处求生,惟有俟国联调查团到达长春于接见之时,将日人压迫我公及组织政府之非出己意情形,据实详述,并请求调查团保护我公出国”,即使因而牺牲,亦优于身处樊笼因循坐误。同日,并电郑孝胥,责其“以溥仪孤注一掷”。

△ 西安各校学生2000余人在民乐园举行欢迎戴季陶大会,因戴发表反共媚日演说,激怒学生,将戴乘坐之汽车烧毁。晚,公安局封闭学生抗日总会,逮捕总会职员两人。次日,在中共陕西省委领导下,学生举行驱戴游行示威,被省府派兵镇压,伤十余人,被捕100余人。

4月26日 英使蓝普森及郭泰祺返沪。郭答记者称,英使之折衷办法为友邦善意,吾人当然乐于接受,但以不违背前协定之精神为原则。

△ 国联调查团第三次访本庄繁,征询九一八事变当时之满洲方面状况。

△ 蒋光鼐到京谒蒋介石等报告前方情况,并商洽关于日军撤退交涉之应付事宜。

△ 国民党西南执行部、政委会联席会议决:一、唤起西南民众监督政府勿与日妥协;二、由一、四集团派劲旅于最短期内肃清赣、闽“匪”共,并电中央饬邻省友军“会剿”;三、陈济棠、李宗仁表示,在抗日“剿匪”事件未告段落前,暂不就中央所委新职,由陈、李将此情形报告中央。

△ 湖北省府会议议决劝销善后短期公债300万元,充“剿共”经费。

△ 国民政府派刘绍先代理陆军第四十三师师长;任命林秉周为海军陆战队第二独立旅旅长。

△ 湖北“绥靖”公署划京山、天门、潜江、应城、沔阳、汉川、钟祥、宜城等八县为“特别剿匪区”,行政、公安均归徐源泉指挥。

△ 日军三个混成旅开吉东总攻义军,义军已于25日克中东路西之兰西城。

△ 冀、晋、察、绥诸省以财政奇绌,定5月1日实行鸦片公卖,以充军费。

4月27日 中国代表张似旭与日本代表冈崎在沪英领署开会,整理中日上海停战有关协定文字。日使重光葵通知英使,日政府对折衷办法表示接受。

△ 国联调查团第四次访本庄繁,询问九一八事变情况。攻击北大营之平田联队长及岛元大队长说明事变时沈阳城内之状况。

△ 第五军军长张治中、第一师师长胡宗南,由苏州到京向蒋介石报告前方情况。

△ 宋庆龄在上海谈:接欧洲电,请其代表中国出席7月28日在日内瓦召开之国际非战及反对日本对中国之侵略大会,已复电愿任该会中央执委,但是否能代表中国出席,须俟牛兰夫妇之生命安危而定。

△ 行政院会议通过救济江、浙丝业办法:一、减免生丝出口税;二、增加人造丝入口税率;三、发行兑换券1000万元。

△ 李宗仁电吴奇伟回师入闽“剿匪”。

4月28日 沪中日停战会议在英总领事馆举行非正式会议,通过英使蓝普森所提之折衷办法。

△ 国联特委会召开不公开会议,主席希孟报告修正上海停战决议案草案经过。国联秘书厅接日本代表团通知,内称日本已接受英使蓝普森折衷案,拒绝再参加十九国特委会讨论。

△ 国联调查团起草第一次报告书,将于5月1日提交国联。

△ 宋子文以伪满将东北盐余担保向日本银行借债,特呈请国民政府通知国联,在中日事件未解决前,伪国对外借款,中国政府不负偿还责任。

△ 马占山通电声明:“黑龙江从未与日人订有条约。如有伪造占山名义,或任何人出面订立之契约,概不承认,均属无效。”

△ 日军村井支队占黑省尚志东南之海林。

△ 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二十年度国家普通岁入岁出总预算,岁入岁出总额各为8.93305073亿元;公布《中华民国二十年度国家普通岁入岁出总预算施行条例》。

△ 国民政府令准免侨务委员会委员兼常务委员林柏生本兼各职;中华民国驻英国特命全权公使施肇基因病辞职照准。

△ 行政院决议将国难会议决议案分送各部、会施行。

△ 内蒙王公联席会议,决接受章嘉宣化内蒙佛教,但请中央另委熟悉内蒙政情人员领导政治。

△ 蒋梦麟自平赴京向教、财两部接洽平、津教费。

4月29日 驻沪日军在虹口公园庆祝“天长节”,举行阅兵式。韩国独立党员尹奉吉掷弹,上海派遣军司令官白川、公使重光、师团长植田、舰队司令官野村、总领事村井、日居留民会长河端均受伤。尹奉吉当场被捕。晚,外长罗文幹按国际惯例电重光慰问。

△ 驻京日领馆举行庆祝日皇“天长节”,外交次长徐谟、亚洲司长沈觐鼎、警备司令谷正伦及各机关代表均前往祝贺。

△ 国联特委会开秘密会,决定按照3月11日大会决议案草具报告。

△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开谈话会,讨论召集国民代表会方案,各委员认为国民代表会名称须更改,10月10日召集嫌迫促。

△ 鄂省府议决:呈请行政院抚恤李汉俊、詹大悲;拟发之短期公债改发“剿匪”及市政公债各150万元。

△ 留京国民党中委举行谈话会,选任邵元冲为考试院副院长,送洛阳中央执行委员会核行。

△ 粤空军总司令张惠长由宁电粤辞空军总司令职。陈济棠手令空军参谋长黄光锐代理粤空军总司令,任张惠长为第一集团军高等顾问。

△ 粤赣闽三省“剿匪”总司令何应钦赴赣部署三省“剿共”事宜,5月1日抵南昌。

△ 萧佛成、陈济棠、李宗仁联电闽省方声涛、刘和鼎、张贞、卢兴邦、陈国辉等,请派兵夹击共产党军。

△ 山东济南公安局将上月逮捕之共产党人袁兰荣等46人解送“军法会审委员会”裁判。

4月30日 国联大会通过十九国特委会所提中日停战决议案,共14条,主要内容有:停战撤兵谈判应依据国联3月4日、11日之决议案进行;日本政府担任履行将其军队撤至公共租界及虹口越界筑路区域,一如1月28日事变以前;日军撤退应于最近之将来履行;设立共同委员会证明双方撤兵,并协助华警接收日军撤退区域。

△ 国联调查团第五次访本庄繁,询问沈阳市政、东北要人之个人财产及银行公司之处理问题。

△ 汪精卫在京接见《大公报》记者称:“沪事即将了结,只要日本撤兵,事即可了。”又称:“东北问题将公开向日交涉,仍实行一面抵抗一面交涉政策。”

△ 上日被炸伤之日居留民会长河端医治无效死亡。日总领事署派警由法租界当局协助,拘捕韩独立党人安昌浩及其他嫌疑人共17人。同日,汪精卫代表国民政府电慰日使重光葵等。

△ 是日为《申报》创刊六十周年,该报发表纪念刊词《六十年来之国难》,谓:“最近五六年来……军阀政治与官僚政治重新抬头,国成割据,党成分裂,争夺权利,内战迭兴,尤以前年内战相持年余,死兵30万。为充作军费而发行之公债,亦数万万元。凡此战乱,实皆为斫丧我国家元气之斧斤,亦实即致今日国难之恶因。”

△ 国民政府令:陆军第二十八师师长公秉藩另有任用,应免本职,任命王懋德代理该师师长;特派王麟阁、李范一为国际电政会议中华民国全权代表;任命公秉藩为军事参议院参议。

△ 行政院决议:任李建勋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校长;任蒋鼎文、周浑元分别为陆军第九、第五师师长。

△ 南京警备司令部在雨花台杀害共产党人陈三等25人,另有判徒刑者数十人。

是月 监察委员高友唐弹劾禁烟委员会委员长兼卫生署署长刘瑞恒,谓刘“蒙蔽政府,组织禁烟查缉处”,“名曰禁烟,实即利用职权,公开卖烟”,请将其交付惩戒。

△ 东铁护路军总司令丁超、吉林自卫军总司令李杜电致国联调查团,陈述东省日军之暴行,表示自卫军抗日决心。

△ 中国左翼教育工作者联盟在上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