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12月1日 郭松龄致电驻京日使芳泽声明对日外交态度,略谓:“凡两国条约上之权利,一律尊重。一切贵国私人对于省政府经济契约或与敝国人民合办实业等项合法事业,一律照前继续有效。至贵国人士受政府及各机关雇佣者,亦均继续任用。”指出:“惟在本军举事以后抵奉以前军事期间东省政府或张氏个人与外人所订新契约,均不能承认为有效。”要求“通饬所部官吏,严守中立,不得有供给金钱军械及一切便利军事之行为”。
△ 国民政府令免邹鲁国立广东大学校长本职,以顾孟馀继任,并着陈公博暂行兼代;任命宋子文兼广东广州各属行政委员;古应芬兼广东西江各属行政委员;彭泽民为国民政府参事。
△ 吴佩孚之“讨贼联军总司令部”在汉口成立军需汇兑总局,委李葆元为局长,强行发行军需券一元、五元、十元三种,总额2000万元,并发布告称:“倘敢拒绝行使及有意破坏本券信用者,定按军法从严惩治。”
△ 段祺瑞令准免陆军总长吴光新本兼各职,特任贾德耀为陆军总长。
△ 苏联大使加拉罕由莫斯科抵北京返任。
△ 上海妇女问题研究会主办之《新女性》月刊出版。
12月2日 西山会议发出通电,宣布取消共产派中央委员的党籍,称:“查中央执行委员会谭平山、李大钊、于树德、林祖涵,候补执行委员毛泽东、瞿秋白、韩麟符、于方舟、张国焘,皆属共产党人,应依议决开除。”
△ 广东中华全国孙文主义青年会广东分会通电拥护西山会议,反对在广州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电文并攻击共产党,声言与共产党“脱离关系”,“永不合作”。
△ 李景林释放郭松龄解津拘禁之奉军师、旅长,并与张宗昌组织直鲁联军,李任总司令,张任副司令。是日,通电声明:“职在守土,倘有扰害直隶和平者,惟率健儿保卫疆土。”
△ 宋哲元率部向热河进发,越三日抵隆化,7日就热河都统职。
△ 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发表通电,主张由国民军及革命军领袖组织临时国民革命政府,对内肃清一切反动之军阀势力,解除其武装,给予国民以一切自由,各职业团体派代表组织国民会议产生正式国民政府;对外宣布解散关税会议,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以脱离帝国主义之羁绊。
△ 郭松龄致电北京外交团,声明:“保护外人生命财产,尊重中外条约,希各国取中立态度”,“毋以军械及一切便利军事之行为,资助任何方面。”
△ 段祺瑞特派龚心湛为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委员。
△ 美国以中国时局紧张,自马尼拉派军舰三艘载美兵300名赴上海。
12月3日 郭松龄军占领兴城,张作相军向锦州退却。
△ 段祺瑞令准免财政总长李思浩本职,以陈锦涛继任;特派莫德惠考察欧美日本实业事宜。
△ 邓如琢以孙传芳特任王普为安徽省长,陈调元为皖军总司令,是日自安庆通电宣布率师回赣。
12月4日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自广州宣言:“查冯自由、邹鲁攻本党政府曰共产,曰联俄,此帝国主义军阀用以离间一种策略,望同志勿为异说所惑。”
△ 西山会议通电宣布下列议决案:一、取消政治委员会;二、解除鲍罗廷顾问职;三、修正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法;四、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日期定于明年3月29日在上海或北京、广州举行。
△ 李宗仁派龙州镇南善后处长胡宗铎及第一纵队黄旭初部进攻钦州。是日,在洞利(钦州属)与申保藩部接战数小时,申部不支,向钦州溃退。越二日,胡部进驻钦州,申保藩部改编为广西陆军第十三旅及十四旅,宋庆积、崔经贤为该二旅旅长。
△ 李景林决定对国民军作战,是日通电声讨冯玉祥,次日又通电声明:“在北京冯逆恶党未肃清以前,所有北京发布命令绝不承认。”
△ 郑州各界市民举行声讨奉张大会,议决四项:一、要求国民军领袖速在北京组织临时革命政府,并继续努力扫清一切万恶势力;二、在最近期内,依照孙中山之主张召集国民会议,产生正式国民政府;三、对外宣布关税自主,废除不平等条约,停止现正进行之关税会议;四、对内给人民以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罢工、信仰之自由。
△ 段祺瑞令准免兼署京师警察总监卫兴武兼职,特任鹿钟麟兼署;热河都统阚朝玺免职,以宋哲元继任;又令:苏省江北各属灾祸迭乘,着财政部发给帑银一万元,交该省长遴委妥员散放。
△ 段祺瑞批准公布《简化税关则例国际公约》。按:该约系国际联盟于1923年10月在日内瓦召集税关章程会议由35国议订,我国派驻瑞士使馆秘书肖继荣及税务司卢立基参与。
△ 段祺瑞于吉兆胡同本宅内约许世英、汤漪、邓汉祥、陈宧、龚心湛等会商改组事,段首先欲龚心湛出任组阁,龚以才力不胜,坚辞。段继又命许世英组阁,并谓:此次组阁为环境之要求,请许勿固执己见。在席诸人亦请许勉任其职,许要求组织联合内阁,俾各方对于中央有共同负责之机会,段及在席诸人表示同意,许允担任。
12月5日 西山会议议决:“开除汪精卫党籍六个月,并不得在本党执政地方之政府机关服务。”
△ 《政治周刊》在广州创刊。该刊系在国共合作情况下出版的刊物,毛泽东主编。《政治周报发刊理由》指出:“向反革命派宣传反攻,以打破反革命宣传,便是《政治周报》的责任。”至1926年6月5日,该刊共出了14期。
△ 段祺瑞致电冯玉祥、岳维峻、孙岳、萧耀南、孙传芳、方本仁、邓如琢、郭松龄等,请派遣代表来京参与解决时局会议,讨论法统、内阁、东三省及直鲁等问题。
△ 山东省议会、省教育会、济南总商会等五团体以北京临时政府已不能行使职权为由,通电宣布保境安民,实行自治,不承认中央政令,拒绝任何客军入境,并推张宗昌为山东保安总司令。
△ 郭松龄军攻占锦州,张作相部放弃大凌河战线,郭军前锋到达沟帮子。张作霖于6日召集军事会议,宣布下野意见。
△ 南京市万名民众举行市民大会,并游行示威,高呼“武装民众”、“关税自立”、“打倒军阀”、“推翻段政府”、“建立国民政府”、“打倒帝国主义”等口号。旋分电郭松龄、冯玉祥,主张推倒卖国段政府,速组国民政府。
△ 湖北全省商会联合会、汉口总商会、武昌商务总会、汉阳商会等五团体在汉口开联席会议,讨论应付军需券办法,到110余人。一致议决反对军需券在鄂发行,并约定如汉口方面起而反对军需券,武昌首先罢市以为后盾。次日,省各界代表300余人赴省署请愿,萧耀南接见,表示:“此项军需券,系在军前使用,如军事不急,决不轻易发行。”8日,萧以布告宣布:“现承联军吴总司令函示,该券不在汉市行使。”
12月6日 省港罢工委员会为调解罢工发表宣言,指出:“这次罢工系为求国家独立及民族生存之光明热烈运动。这次罢工之解决,当视港政府能否觉悟为定,我们始终严阵而待。”
△ 察哈尔都统张之江率部由张家口抵京,当即赴杨村前线督师。其察哈尔都统职委察东镇守使高振龙代理。
△ 冯玉祥派张之江为第一军正司令,郑金声为副司令,担任天津北路作战;邓宝珊为第二军正司令,徐永昌为副司令,担任天津南路作战。次日,邓宝珊部进攻马厂李景林军,激战竟日,未能得手。
△ 上海孙文主义学会开成立大会,到会会员600余人,孙科等出席大会并发表演说。大会通过宣言,声称马克思主义学说“不合国情”。越二日,该会发出紧急声明,宣称:“对信仰马克思主义、意在篡党之共产派,均不得不拒绝其参加。”
△ 段祺瑞令准免兼署督办京都市政事宜朱深兼职,以鹿钟麟兼署。
△ 包头数千人举行市民大会,通过10项提案,要旨为:组织一在民众指挥下的革命政府,速与南方政府联合,召集真正国民会议;无条件关税自主;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责成国民军与革命民众联合;服从民众议决案等。
△ 上海总工会、学生会等发起召开市民反段大会,到工、学、妇女各界万余人。大会分别通过致国民政府、北京民众、冯玉祥、孙传芳电及大会宣言。宣言提出“打倒段政府和一切卖国军阀的势力”、“由民主组织临时国民政府”、“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无条件关税自主”、“废除厘金等苛捐杂税”、“颁布劳动法”等主张。吁请全国民众一致奋起,“团结自己,武装自己,使倒段运动成为民众夺取政权的运动,使反奉战争成为人民夺自由的战争;使中断的五卅运动成为更有力的民族解放运动”。
△ 安庆数万人开皖民大会,以孙传芳擅委皖军总司令、省长,实行征服政策,宰割安徽,蹂躏皖人,讨论对付办法。议决:一、致电忠告孙传芳;二、电请旅外皖人一致援助;三、电告陈调元、王普请勿轻率从事等五项议案。
△ 上海总工会应上海市民之请,是日自动启封。13日,上海总工会招待各界团体讨论“五卅”案失业工人救济款项募捐办法。议决由与会单位组织“五卅”爱国失业工人募捐团。17日,总工会派代表向孙传芳请愿工会公开,遭拒。
△ 刘湘召集四川军民代表在成都开善后会议,到代表131人,袁祖铭、赖心辉、刘文辉、邓锡侯等均到会。
12月7日 张作霖取消辞职下野之意,决定集兵辽河左岸与郭松龄作最后决战。吉(吉林)、黑(黑龙江)等省部队亦奉命援奉。
△ 孙传芳在南京召集江苏政务会议,并发表宣言:一、请省长历行考绩,肃清吏治;二、统一财政,三、警务、司法、教育、实业关系民生,应从扫除旧弊入手;四、保卫团必须寓兵于农;五、道尹职司监察,至为重要,防止省侵道权。次日,孙传芳回抵杭州。
△ 国民党南京市党部在上海《民国日报》上刊载“开除江苏省党部共产派党籍”启事。该启事要求西山会议明令将苏省党部“共产分子”朱季恂等10人“永远开除其党籍,余则分别处办”,并解散省党部,另组“合法”机关。
△ 国民党临时浙江省执行委员会,按照西山会议决议,以党部执行委员俞秀松、宣中华、安体诚,候补委员倪忧天、唐公宪等皆属共产党员,议决取消其党籍。
△ 长沙五六万市民举行时局大示威,通过对于时局之七条意见,要旨为:一、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二、解散关税会议,宣布关税自主;三、反对“沪案”重查;四、打倒一切军阀,建设人民的委员制政府;五、要求省政府释放被捕学生曾三等,启封铅印活版工会,严惩平江县庇护英商、枪杀市民之驻军团长,收回大金码头等。旋结队往省署请愿,赵恒惕被迫出见,群众高呼“打倒赵恒惕”而去。
△ 国民政府令:设国营实业管理委员会,隶于财政部,所有士敏土厂、皮革厂等皆归管理;任命李录超为国营实业管理委员会委员长;又令准免林翔特别刑事审判所长兼职,特派卢兴原继任。
△ 广东陈炯明部副总指挥洪兆麟于乘外轮由港赴沪途中,被该轮中国船员韦德开枪击伤,经抢救无效,于9日上午毙命;韦德亦开枪自杀。
12月8日 蒋介石召集黄埔军校政治部人员与党代表开会,讨论对付共产党之办法。蒋在会上公然勒令:“校内共产党员活动公开”,并声称:凡军校国民党员“愿加入共产党者,须向校特别党部声明并请准”。
孙殿英部攻占皖北亳县,大肆抢掠,26日,省军三面围攻,孙军窜逃,县城克复。孙军据城19天,全县损失达数千万元之巨。
△ 吴佩孚委靳云鹗为联军第一军总司令。是日,靳在浦口发表就职通电,称“即日驰赴山东前敌督战”。越二日,靳抵徐州。
12月9日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自广州致电上海执行部恽代英,略谓:“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定于十五年一月一日在广州开会,请转苏、浙、皖、赣、川、湘各省二届会议代表早日启程来粤。”
△ 北路张之江部国民军对杨村李景林部奉军阵地发动攻击,李军负险防守运河南岸,张部迭次冲锋未能得手。次日晨,用猛烈炮火掩护步兵涉水登岸,李军不支,向汉沟、北仓退却,张军遂占杨村。
△ 驻京首席公使荷使欧登科照会北京临时政府外交部,略谓:“天津战事违反1905年条约。按《辛丑条约》规定,天津二十里内不得驻兵。现津埠风云紧急,应请中政府注意,并饬双方军队切实遵守。”同日,天津领事团组织各国联军分布华、租交界地方。
△ 日本关东军司令白川向张作霖、郭松龄两军提出警告,宣称:“日本对中国动乱严守不干涉态度。但帝国在满洲之权利和利益不能损害,对扰及南满铁路附属地及日军守备区域者,帝国不能默视。”是日,由菊池上校送达张作霖,并于次日派专使赴锦州面交郭松龄。
△ 辽宁日本驻屯军第十师团司令部移至奉天,驻公主岭骑兵一部开赴奉天担任警备任务。
△ 司法总长杨庶堪因整顿司法,经费无着,提出辞职,段祺瑞指令慰留,并着财政部对其所需经费迅为筹拨。
△ 冯玉祥致电段祺瑞,陈述兴革事宜及政治主张。要旨为:一、应改革者,实行平民政治,撤销王公制度,削除苛政,肃清积弊;二、应整理者:举贤才,明是非;三、应提倡者:崇节俭,重道德,注重人道,政治公开;四、应促进者:强迫教育,废除不平等条约,实行关税自主;五、提倡实业,恤养无告贫民;六、统一之道宜以良心感化,不可恃武力解决。
12月10日 广东大学离校教授周佛海、曾济宽、萧鸣籁、杨宙康、程璟、冯友兰、刘光华、任中敏、郭冠杰、费鸿年、黄季陆等38人抵沪后,是日发表反共宣言,诬指:“鲍罗廷阴谋破坏广大”,“共产派占据广大”,宣称辞职原因在于“反对赤化教育”。
△ 上海孙文主义学会执行委员会致电汪精卫,指责其将“一切政权、军权拱手交与俄人”,“为策之失,无以过此”;并指责汪被共产党包围,“甘为该党张目”,“欲驱我党,尽入彼党”。
△ 国民军第九师唐之道部占领唐山。次日占芦台,由东路直逼天津。
△ 关税会议第二委员会开第五次会议。蔡廷幹提出《预定修改税则章程》及《编订货价引言》。王正廷发表两项宣言:一、中国政府向旅华外侨推行各项税捐;二、中国政府关于不出洋之土货,抛弃出口税及复进口半税。各国代表均以“税率过高,中国现状不安”为借口,主暂缓讨论。
△ 徐树铮考察欧美日本各国后,是日返抵上海。次日徐即奉段祺瑞命,赴杭会晤孙传芳,接洽关于整理政治及收束军事两项问题。
12月11日 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暨各部部长在广州举行第一二六次联席会议,通过召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重申孙中山于第一次代表大会确定之联俄、容共、扶助农工之根本方针;回顾党内反革命、假革命、不革命种种分子,与孙中山及其革命派之间摇撼与坚持根本方针之斗争经过,要求全党同志识破谢持、邹鲁企图破坏孙中山根本方针之反动计划。
△ 国民军天津南路邓宝珊部攻克马厂。14日,占流河。北路国民军三面包围北仓。李景林军依仗坚固战壕对峙,国民军虽投重大兵力,激战数日,未有进展。
△ 驻京日使芳泽发表对中国时局宣言,称:“内政不干涉主义,为日本之根本主义。此项主义,不因南满地方此次之时局而受何等之影响。”又称:“日本为保护在满洲之重大权利利益起见,日本官宪除在职责上不得已而谋适当之处置外,不复越出范围一步。”
12月12日 维持京津交通之国际专车,因车后随有冯军铁甲炮车,受李军炮击,不能前进,京津交通完全断绝。使团向北京临时政府外交部及两军提出严重警告。
△ 北京孙文主义学会成立,到2000余人。沈定一、邹鲁等在会上发表演说。
△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自广州发出通电,以邹鲁在京召集违法会议,议决给予查办;并谓其余列名北京会议诸人,“俟调查清楚,即报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议处”。
△ 绥远都统李鸣钟率部进驻丰台。同日,以李景林“北拒郭军义师,南联张匪余孽,包藏祸心,近窥京畿”,通电声罪致讨。
△ 北京临时政府国务会议讨论欧登科之照会,决定电令战区内各军事长官尊重《辛丑条约》,勿在距天津20里内驻兵,并切实保护国际列车之通行及沿途外侨之安全。
△ 郭松龄军主力渡大凌河进占沟帮子。越二日,郭军抵打虎山(今大虎山)。15日,右侧郭军先锋队占牛庄。
△ 段祺瑞指令准予加入国际交换出版品公约两种,并予公布。按:国际交换出版品公约两种,系指《国际交换公牍科学文艺出版品公约》及《国际快捷交换官报与议院记录及文牍公约》,均为美、比等国1886年3月15日订于北京。
12月13日 西山会议决议,是日通告接管上海执行部,并将中央执行部移至上海。次日上海执行部通告宣布“遵照办理”。
△ 建国豫军总司令樊钟秀率部二万余人,乘虚进占山西辽州(今左权县)。阎锡山委第一师师长商震为前敌总指挥率军反攻。18日,樊军被晋军击退。
△ 国民军第一军将领邓宝珊、史宗法通电主张召集真正代表民众之国民会议,组织国民政府,“对内谋全国统一,对外谋国际和平”。
△ 孙传芳任命周凤歧为南京卫戍总司令。是日,周到职视事。
△ 郭松龄右侧马恭诚旅占领营口河北车站,日本驻营口守备队阻止郭军进入市区,并提出警告谓:郭军不得侵入距南满铁路附属地20里。郭松龄为此向驻京日使芳泽提出抗议。
△ 邢台各界3000余人开市民大会,通过议决案及通电,要求解除奉系军阀余孽之武装,召集人民代表的国民会议,组织委员制的国民政府,以解决一切国是,并要求无条件地收回关税自主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
△ 萧耀南通电全国,以鄂省旱荒,地遍57县,人口达1200余万,为60年所未有之奇灾,现已成立湖北急赈会、华洋义赈会联合办事处,自任名誉会长,吁请各省协助。
12月14日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自广州通电全国各省党部及海外各地党部,略谓:“上海《民国日报》近为反动分子所盘据,议论荒谬,大悖党义”,宣布已派员查办。
△ 国民党南京市第三次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宣言拥护西山会议决议案。声称:西山会议之“中央执行委员会”是“本党最高权力机关”,其一切决议“惟有绝对服从”;如有违反者,“即系本党孙文主义之叛徒”,“本党唯有本‘先除内奸,后攘外敌’之精神,以横扫‘反革命’之挞伐对付之”。
△ 驻京荷使欧登科照会北京临时政府外交部,声明本月18日在京召集之法权调查会,因交通阻塞,各国代表不能及时来京,请予展期。
△ 直隶省议会致电冯玉祥,力劝其迅即调回围攻天津之国民军,以息战祸,以维和平。17日,冯玉祥电复天津直隶省议会,说明出兵缘由,并表示:“贵会既以人民痛苦为由,当饬令本军前方暂缓攻击,藉以报命。”
△ 唐之道部进占塘沽。19日,又克新河。23日,进占军粮城。
△ 国民政府公布《修正统一广东军民财政及惩办匪盗奸宄特别刑事条例》。
△ 国民政府任命潘震亚、卢文澜为国民政府惩吏院委员;派朱赤霓、邓召荫、陈中孚、唐海安为国营实业管理委员会委员。
12月15日 国民党江苏省党部发表公告,宣布:本党之上海执行部本年12月13日为反动之西山会议派所占据,并自称为本党中央。本党各党部已有宣言誓不承认。为此本省部特郑重公告:所有该处自称为中央之言论,本省党部均不承认。
△ 上海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西山会议派)发表宣言,声明:“此后凡汪精卫在广州用中央执行委员会名义所发布之文字,皆不足以代表本党。”
△ 驻京领袖公使荷使欧登科晤段祺瑞,就本月10日杨村直军炮击国际列车一事,提出严重抗议,并请饬各方军事长官保护国际列车通行及履行任何军队不得接近天津租界附近20里之规定。段当面应允照办。
△ 日本关东军司令官白川第二次向张、郭两军提出警告,称:“离南满铁路附属地两侧及该铁路终止点约20华里以内,不得为直接战斗动作,自不待言,且恐扰乱我附属地之治安,一概禁止军事行动,嗣后对本警告若有交涉,由贵国政府直接与日本政府交涉。”
△ 日本政府决定增兵中国东北,陆军省从驻朝鲜龙山二十师团及久留米之十二师团派步兵六个大队及炮兵、骑兵等部队约4000人充实满洲独立守备队。次日,龙山日本部队出发赴奉。18日,久留米部队开拔。
△ 孙传芳由杭州乘专车抵沪。越二日,偕徐树铮由沪乘轮赴南通晤张謇。
△ 国民政府令:现政府厉行廉洁,整饬官常,如司法官吏有违法舞弊情事,准人民控告,严予查办。
△ 蒋介石向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提出整顿军政建议书,其大要为:一、军长职衔应即撤废;二、全省军制应速确定;三、军需独立应即实行;四、军事教育应谋统一;五、兵工厂应积极整顿;六、改编军队应加限制。24日,由国民政府政治委员会通过。27日,军事委员会对于该建议书除第一项之外,余皆通过。
12月16日 段祺瑞令财政总长陈锦涛未到任以前,着张训钦暂行代理部务。
△ 段祺瑞令财政部发给帑银一万元,赈济安徽旱、涝、兵灾。
△ 国民政府令:省港罢工工人3456名,编作运输队随同大军出发东江服务宣劳,良堪嘉许,应由本府制定奖章,各给一枚,以示奖励。
△ 张作霖发表东三省今后施政方针通电,声称承认偏靠武力之非,应视民治为重,保境安民为主,缩减军备,紧缩财政,开发地方,维持金融,防止赤化,加强文化设施。
12月17日 上海总工会代委员长刘华被上海驻军秘密处死,上海学生总会、上海总工会等团体电孙传芳要求宣布罪状。2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通知,号召全国工人声讨军阀孙传芳及上海总商会杀死刘华的罪行。
△ 热河都统宋哲元部奉命率部来京。越二日抵京,当即转天津前线参战。
12月18日 国民党军事委员会特别党部党员大会自广州通电要求对在京开会之违法党员,予以相当之惩戒。
△ 国民党上海执行部组织部秘书张廷灏、宣传部秘书恽代英、宣传部干事刘钟鸣、妇女部干事陈比难联名在上海《申报》上刊载启事,反对西山会议擅将“中央委员会”移设上海之非法决议,宣布不承认“一班从未在本部登记报到之人马超俊、刘芦隐等自称奉所谓中央委员会之命令接收本部党务”。并谓:“鄙人等已将一切情形报告广州中央委员会,听候解决。”
△ 国民党黄埔军校特别党部通电反对西山会议。
12月19日 绕阳河附近之郭松龄军主力通过白旗堡(今大红旗),次日向新民府奉军前哨阵地展开攻击。
△ 孙传芳委王普为安徽省长。31日,王通电就职。
△ 张宗昌委毕庶澄为胶东护军使。是日,毕在青岛宣誓就职。
△ 中华民国制糖有限公司在上海吴淞蕴藻浜泗塘河制造厂举行开幕典礼。唐绍仪、方椒伯等来宾数百人参加。该厂占地200亩,工人200余人,每日出糖300吨,经理为马玉山。
△ 日本增派满洲之部队全部到达。总司令斋藤少将是日抵奉。
12月20日 上海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西山会议派)在《民国日报》刊载启事,声明开除“共产派分子”恽代英、张廷灏、刘重民、陈比难党籍。
△ 段祺瑞特任财政总长陈锦涛兼盐务署督办。
△ 湖南省财政司胡燮元与日本摄津信托公司、松记公司签订280万元(银行)借款合同,作开办湖南兴业银行资金,月息1.2%,期限25个月。
△ 广州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港罢工委员会、工人代表会、省农民协会、青年军人联合会、革命青年联合会、广州学生联合会、新学生总社、香港学生联合会、广州市商会等各人民团体为支持北方反段运动,联请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于是日上午12时半,召集工、农、兵、学、商各界10万群众举行反段大会。大会通过五项决议案,主张联合全国民众,“打倒段政府及一切反革命势力,并建立一保障人民自由,与帝国主义奋斗之全国统一的国民政府”。会后举行示威大巡行。
△ 孙传芳在南京召开苏省善后会议,原拟讨论整理全省财政及协商年内财政过渡办法,惟因县士绅及公团反对增赋,要求军费公开,遂改开谈话会。
△ 郭松龄发出通电,历数奉系摧残教育,摧残自治,害农扰民,祸省殃民,增兵害民共五大罪状;并声述事定后即着手实行省自治,保护劳工,免除苛税,淘汰匪兵,整理金融,实行强迫教育,振兴实业,整顿交通,整顿警察等10项治奉方针。
△ 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日本出兵干涉中国告全国民众,指出:“日本出兵奉天,已经不是利用张作霖间接的和中国人作战,而是直接的和中国人作战了。”又指出:“是中国人民反奉运动胜利呢?还是日本帝国主义者援奉运动胜利,这是中国全民族目前的一个生死问题。全中国人,任何阶级的中国人,都应该起来参加此次由反奉而反日的运动,以保全中国国家的领土与民族自由。”
12月21日 郭松龄军主力击退新民奉军,是日占领新民府。奉军向巨流河一线退却。郭军指挥部移日旗堡。
△ 段祺瑞令财政次长兼盐务署署长、稽核总所总办钟世铭辞本兼各职,以过之翰继任。
△ 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总董费信惇致函驻沪领团,告以工部局议决总巡麦高云及老闸捕房主管人员捕头爱活生辞职照准。函中并附上支票7.5万元一纸,作为“五卅”案受伤者及死难者家属之抚恤费,要求转达江苏特派交涉员。
△ 上海商务印书馆印刷所、发行所二部职工因反对公司无故开除工人,宣布二次罢工。经淞沪戒严司令部出面调解,劳资双方达成协议,于26日复工。
12月22日 上海总商会致电段祺瑞反对日本出兵东北,要求“迅与日使交涉,并电我驻日使向日本外部迅提抗议,限令撤回,恢复原状,以保国体,而平民愤”。
△ 国民政府特派何应钦为惠、潮、梅绥靖委员。
△ 上海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西山会议派)擅委定陶同杰、陈白、孙镜、蒋子英、吴公干、周树棠、陈葆元、黄燕、葛建时等九人为上海特别区市党部筹备委员,筹备组织上海特别区市党部。
△ 国民军四路包围天津,北路张之江部占领北仓。李景林部奉军全线瓦解,向天津市区溃退。
12月23日 郭松龄军与奉军决战于巨流河,奉军右翼张作相部占高台子,张学良部由正面猛攻,左翼吴俊陞率黑龙江骑兵迂回袭击郭松龄背后,又有日籍顾问林大儿和荒木等帮助部署军队和指挥日本炮手轰击郭军,郭军顿时失利,全线溃退,不能成军。郭松龄偕夫人韩淑秀乔装匿逃。
△ 关税会议附加税分委员会开会。蔡廷幹提出《乙种奢侈品摘要修订表》,由各国委员携回研究。
△ 驻京领袖荷使欧登科为宣布英、美、日三国司法调查“沪案”报告,发表宣言。称:“该三国法官未能搜集完全与充足之证据,且不能拟有一致之决议案,各法官只得分别报告北京各外交代表而已。因无一致之报告,致各关系国未便以司法调查之结果为解决沪案之根据。”宣言末谓:对上海工部局理事会解决“五卅”沪案所采取之手续(即本月21日工部局总董费信惇致驻沪领团函),表示赞同。
△ 上海《民国日报》刊载上海“中央执行委员会”(西山会议派)对于广州国民政府之“训令”,以西山会议业已通过取消党籍及开除党籍诸人不得在本政府所属各机关服务之议决案,令其执行。
12月24日 段祺瑞特派陈锦涛为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委员。27日,复又任命为全权代表。
△ 段祺瑞特派李纪才前往山东查办事件。
△ 段祺瑞令国立女子大学及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均着继续兴办,并着财政、教育两部迅即妥筹办法,呈候核办。
△ 赵恒惕通电全国,声称国势险危,“补救之术,莫如省自制宪,历行自治,联省自治……苟能切实实行,自可成效立著”。
△ 郭松龄夫妇在新民屯附近为张作霖之骑兵所俘,张作霖电令将郭解回奉天审讯,旋由杨宇霆矫命改为就地枪决,28日,郭松龄尸体解奉天示众。
△ 郭松龄之幕僚殷汝耕等八人投新民屯日本领事馆分馆避难,张学良向日本领事馆要求引渡,遭拒。越二日,又提出交涉,日本总领事吉田断然拒之。
△ 国民政府通令设立财政处,统一广东财政。令曰:“军事现已平靖,财政亟须统一,所有广东省内各属征收事宜,已由财政部分别派员前往接管,设立财政处,统收统支。嗣后凡政府所辖军队及一切军事机关所有应取军费均归财政部按照预算数目核发,不得再有截留,各属征收机关非有财政部特别命令亦不得擅行支拨。……各军再有擅自截留情事,即作违抗政府论。”
△ 国民政府任命陈芝昌署理广州地方检察厅检察长。
△ 上海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西山会议派)在《民国日报》上刊载启事,声明:上海国民党第一区党部执行委员朱义权、沈雁冰、于晓光、杨贤理,第二区党部执行委员李士林、蔡鸿干、沈资田、余昌时,第六区党部执行委员何镜海、杨幼炯,第九区党部执行委员张永和、徐恒耀,第三区第四分部执行委员刘绍先,第十分部洪鼎,第二十一分部魏邦杰,第二十二分部文翮健等,“均属共产派分子,应一律开除党籍”。
△ 国民军完全占领天津,李景林匿避英租界。其军队除被冯军缴械遣散外,大部退向直南,转赴山东与张宗昌军联合。是日,国民军布告安民,并通知各租界当局决以整严之纪律,维持全埠治安。
△ 冯玉祥致电段祺瑞,告以国民军已占领天津,请速任命孙岳为直隶军务督办兼省长。
12月25日 蒋介石发表《告海内外各党部同志书》,指责西山会议派“自布议案,快其驱除异己、发舒私愤之偏心,而不惜阻挠国民革命之大业,迹其言动,无一不悖于本党之纪律与总理之意旨”。
△ 段祺瑞令准免督办直隶军务善后事宜兼署省长李景林本兼各职,特任孙岳督办直隶军务善后事宜兼署省长;任命邓瑜帮办直隶军务。
△ 南征军陈铭枢部由安铺进攻雷州(今海康),桂军俞作柏部由化州会攻,雷州守军黄大伟率队乘舰向琼州逃走。次日,陈部占雷州。
△ 浙江杭州召开国民大会,反对日本出兵满洲,并电段祺瑞,要求“速饬外部严重抗议,限令日本军队、兵舰克日退出中国国境”。
12月26日 段祺瑞公布《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凡七条。其中规定:临时政府设国务院及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司法、教育、农商、交通各部(第六条);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为国务员(第四条);“国务会议由国务员组织之,以国务总理为主席”(第五条)。
△ 李景林乘日轮逃出天津。越二日,经烟台抵济南。
△ 段祺瑞令设国务院。略谓:“嗣后凡百设施,以及改革建设诸大政,均由国务会议审量全国之趋向,博稽人民之公意,迅速筹议,共策进行。”同日,并特任许世英为国务总理。
△ 徐树铮到京。越二日,向段祺瑞正式复命。
△ 港侨恳亲团一行262人,于下午4时抵广州。次日,汪精卫接见恳亲团代表,解释“共产”嫌疑,略谓:“省港隔离,港多疑政府行共产,各位将政府设施详加考察,即可明了本党政府之主义。”
△ 国民政府宣布阴历九月十九日为广东省光复纪念日,所属机关学校准放假一天,以表庆祝。惟应照武昌起义纪念日之例,查明是年阴历九月十九日系阳历何月何日,即定每年阳历是日举行。按:经查辛亥年之阴历九月十九日为阳历11月9日,故每年11月9日为广东省光复纪念日。
△ 南京市民召开反对日本出兵满洲示威运动大会,到40余团体,人数达数万名。宋镇仑主席。会后游行,游行群众手执“反对日本强占满洲”、“打倒东方帝国主义”、“打倒反动军阀”等小旗,高呼“驱逐张作霖”、“组织国民政府”等口号。
12月27日 冯玉祥致电张之江、李鸣钟、鹿钟麟、宋哲元、熊斌表示辞职下野,略谓:“兹值竞争风尚未转变之时,我以至诚无私之心,若大权独揽,何以服人?……故先行下野,以示诚意牺牲。国事整理,千头万绪,非可计较近功。祥下野之后,当从事学问,涵养性情,将来报效国家,为日方长,不可专顾目前,以免贻误。”
△ 上海市民召开反对日本出兵满洲大会。到200余团体,六万余人,推费哲民为总主席,杨剑虹为总指挥。大会通过致日本国民电,致全世界人民书,致广州国民政府电,致国民军冯玉祥电。会后游行。沿途散发传单,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打倒张作霖、段祺瑞”、“废除不平等条约”等口号。
△ 段祺瑞令准免京师宪兵司令柴兰芬署职,以刘文翰继任。
△ 孙岳到京。越二日,在天津通电就直隶军务督办职。
12月28日 段祺瑞任命汪守珍为国务院秘书长。
△ 上海中华艺术大学发表成立宣言。该校以行政委员治校,陈望道为行政委员会主席。
12月29日 徐树铮在廊坊被枪杀。徐由京赴津,车抵廊坊站国民军一军防地,师长张之江派参谋长张钺率卫队至车站迎徐,徐甫下车,即被卫兵枪击身死。次日,陆建章之子陆承武发出通电,供认“行凶”,“借报杀父之仇”。
△ 日本派往满洲增防之部队一部分撤回原防。同日,驻屯军第十师团司令部由奉天移沈阳。
△ 上海邮差拒绝投递日本驻沪使馆传单——《日本出兵满洲之理由》。是日,邮务公会致函各报馆,揭露该传单“希图蒙蔽国人,以遂其蚕食之野心”,请勿予登载。
△ 北京临时政府外交部因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以7.5万元作为“五卅”案死难抚恤金,纯系单方面之意见,未经我国承认,电令上海交涉员许沅予以退还,以便依正式外交方式解决。
△ 北京临时政府国务会议讨论结束办法。内长龚心湛主席,内、外、财、陆四总长到,余均次长到。许世英以私人资格列席。议决全体阁员总辞。
△ 上海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西山会议派)发表声明,公然否认广州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之议决案。
12月30日 北京特别国务会议开会,财政总长陈锦涛出席报告年关政费筹措情形,说明已筹款103万,大约各机关可发月薪三四成。次日,银行通知陈氏,告以即日仅能凑付40万,余60万须以一个月后期款充数。各机关闻讯大起恐慌,各派主管会计往财部坐索。财部负责官员避不到部。
△ 香港华商代表李石泉、李星衢、罗文锦、马叙朝、江贻荪、李耀堂、蔡少垣、谢树堂八人抵广州,磋商解决罢工条件。
△ 日本增防满洲军队,因张、郭战事了结,已将其一部分陆续撤回原防,前移入奉天省城之辽阳师团司令部亦同时撤去。是日,驻京日使芳泽发表撤兵声明书,解释出兵理由,并声明未撤部分亦将于明年归国。
△ 国民党东京支部执行委员会在上海《民国日报》上刊载启事,追随西山会议,宣布将王树声、黄光潜、宗贤俭、陈日新、李人一(国琛)、马念一、李兆龙、何恐等九名“共产分子”开除党籍。
12月31日 段祺瑞明令改组国务院,外交总长沈瑞麟、内务总长兼署交通总长龚心湛、财政总长陈锦涛、陆军总长贾德耀、海军总长林建章、司法总长杨庶堪、教育总长章士钊辞职,均予照准;特任王正廷为外交总长,于右任为内务总长,陈锦涛为财政总长,贾德耀为陆军总长,杜锡珪为海军总长,马君武为司法总长,易培基为教育总长,寇遐为农商总长,龚心湛为交通总长。
△ 北京市民在天安门召开“反日国民大会”,到国民党北京执行部及北京市党部、北京学生总会、北京大学、全国妇联、北京总工会等200余团体,五万余人。由徐谦宣布开会宗旨,于右任、陈启修、雷殷等相继发表演说。议决联合全国民众,实现国民革命,打倒帝国主义。会后游行示威。
△ 蒋介石由汕返抵黄埔。是晚黄埔军校党员召开欢迎会,蒋发表演说,声称:左派、右派都是“我们的同志”,反对党内有左派、右派之分。
△ 吴佩孚在汉通电各省军民长官、各党派领袖,息兵尊法。称:“定乱以武,安民以政,尊法虽我素志,用法听诸国人。”宣布结束“讨贼”事宜。按:此电系用以探各方之趋向,意在易讨贼标帜为尊法标帜,而取得政治上之地位。
△ 北京临时政府财政部公债司统计,截至本日,共负内外债计银元16.1525亿余元。
△ 北京《政府公报》发表10月1日解决之中意金法郎案文件。
△ 上海《民国日报》刊载《蒙古全体公民宣言》,揭露蒙古王公制度使蒙古公民“一无民权,二无法律,三无人格”之罪恶,要求取消王公制度,并吁请全国一致援助,使蒙民“脱出专制,恢复人权”。同日,又刊载内蒙各盟旗代表忠告北京临时政府勿再宠用蒙古王公,贻害蒙众宣言书。
是年 日商在大连创办昌光硝子株式会社,资金300万元。
△ 日商满洲福纱株式会社在大连创立,资金300万元。
△ 吉林省办哈尔滨电厂成立,投资250万元,发电容量5000千瓦。
△ 倪克在天津创办倪克纱毛厂,资金100万元。
△ 夏柏士在天津创办美古绅纱毛厂,资金40万元。
△ 上海天章造纸东厂创立,资金40万元。
△ 吉林中国人民毛织公司创立,资金40万元。
△ 广信公司在哈尔滨创立广信昌榨油厂,投资30万元。
△ 日商内外棉株式会社金州支店第一厂、第二厂在辽宁金州创立,拥有纱锭1.32万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