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
3月1日 袁世凯致电孙中山,报告北京兵变情形,表示已派员妥为照料蔡元培一行,并声称“严惩乱兵”。
△ 迎袁专使蔡元培电孙中山、参议院,报告北京兵变情形,称变兵“专为抢掠起见,与政治无关”。
△ 受北京兵变影响,是日通州兵变。次日,高碑店、长辛店、黄村、三家店等地亦发生兵变。
△ 受北京兵变影响,是日夜保定兵变。变兵抢劫藩库,焚毁各司道衙署,城内各铺户民宅多遭抢掠。乱事延续两昼夜,京保路沿线市镇亦受其害。
△ 内蒙喀喇沁王贡桑诺尔布与日本大仓组天津支行正式签订借款九万日元合同,以卓索图盟所有矿山作抵押。按:此款实系日本陆军参谋本部所提供,由黑龙会重要分子川岛浪速居间撮合,作为支持内蒙王公阴谋独立之用。同日,该行另借予巴林王二万日元,用途相同。
3月2日 孙中山令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通饬所属,严禁买卖人口,并责成该部制定有关暂行条例,违者严惩不贷。
△ 孙中山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所属,今后一概不准使用刑讯,所有刑具悉行焚毁。
△ 孙中山通令严禁鸦片。6日,又令内务部,迅查前清禁烟各令,其可施行者即转饬各省仍旧厉行,勿任废弛。
△ 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致电各省都督,告以高等以上学校规章尚未颁布,应暂照旧章办理;惟“大清会典”、“大清律例”、“皇朝掌故”、“国朝事实”及其他有碍民国精神之课程,须一律废止。
△ 受北京兵变影响,是日天津兵变。变兵四出烧杀掳掠,京奉、津浦铁路局及正金、大清、交通、直隶各银行、造币厂等均遭抢劫,民房铺店被焚毁甚多。
△ 唐继尧所部云南北伐军是日占领贵阳各机关,宪政预备会推唐继尧为贵州都督。
△ 中华民国联合会在上海开会,议决与预备立宪公会合并,更名为统一党,举章太炎、程德全、张謇、熊希龄、宋教仁为理事。
△ 北京公使团开会,借口北京兵变,决定从天津迅调军队“对现存统治当局给予道义上的支持”。次日,英、美、法各从天津调入200名,德国从青岛调入100名,共700名军队在市区列队示威。
3月3日 中国同盟会在南京举行本部全体大会,到数千人。选举孙中山为总理,黄兴、黎元洪为协理。制订《中国同盟会总章》,凡七章34条,其“总则”规定:“本会以巩固中华民国,实行民生主义为宗旨。”“政纲”分列“完成行政统一,促进地方自治”等九条。通过将同盟会由秘密团体改为公开政党。
△ 受天津兵变影响,是日小站兵变。次日,津北蔡村、津西杨柳青、沧州,津东大直沽等地均遭变兵抢劫。
3月4日 蔡元培以北京兵变,“大局之危,直如累卵”,电孙中山,提出准备与袁世凯最后之交涉主旨两条:“一、消灭袁君南行之要求;二、确定临时政府之地点为北京。”并谓“其达此主旨之方法,大略袁君在北京行就职式,而与南京、武昌商定内阁总理,由总理在南京组织统一政府”。
△ 贵州省议会推举云南北伐军总司令唐继尧为临时都督。同日,唐继尧电告云南都督蔡锷被黔人推为贵州临时都督,声称情词恳切,“只得允许暂行担任”。
△ 日本政府借口“保护日侨”,决定再由南满调兵千名至京津地区。是日,日公使伊集院就此事致电外务大臣内田康哉,告知已由南满调日兵二大队至京津地区,继调一大队即可,多则易启各国疑虑。
3月5日 孙中山令内务部通告各省都督,凡未去辫者,限令到之后20天内一律剪除。
△ 孙中山同《字林西报》记者谈话,谓北方兵变不足以阻碍对袁世凯之信任,并表示南京决予袁协助。
△ 蜀军政府以滇军抵渝,索饷40万,并欲驻扎城内,恐滋惊扰,电孙中山请示方略。8日,孙中山电驻川滇军司令长,令该军确遵参谋部电令,由郧阳或襄阳接陕,不可任意索要军饷,致伤邻谊。
△ 日兵1200名由旅顺抵天津。至此,京津地区所驻日兵总计约2400余名。
△ 日驻俄公使本野向俄外交大臣萨沙诺夫提议,日、俄两国参加四国银行团目前对华政治借款,但须以此项借款不涉及两国在满蒙特殊利益为条件。16日,俄照复同意。
3月6日 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决统一政府组织办法六条:一、由参议院电知袁世凯允其在北京受职;二、袁接电后即电参议院宣誓;三、参议院接宣誓电后即电复承认受职,并通告全国;四、袁就职后即将拟派之国务总理及各国务员姓名电达参议院征请同意;五、国务总理及各国务员任定后,即在南京接收临时政府;六、临时总统孙中山于交卸后始行解职。
△ 袁世凯电孙中山、南京临时参议院,请黎元洪副总统代赴南京受职;“内阁总理俟凯与孙大总统、黎副总统商定其人,协行提交参议院请求同意”。
△ 前清甘肃布政使赵惟熙、谘议局长张林焱致电袁世凯承认共和国体。
3月7日 孙中山电告袁世凯,请黎副总统代行一节可以取消,临时参议院议决允袁在北京受职;并请速电报国务总理、国务员名单,俾参议院同意,克日派遣来宁接收交代,早定大局。
△ 张凤翙以各省战争相继告停,是日遣人就商升允罢兵休战。升允认可。越日,甘军退出醴泉。12日,升允率陆洪涛部回甘。至此陕西西路战事息兵。
3月8日 南京临时参议院正式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袁世凯将大总统誓词电达南京临时参议院。次日,孙中山循参议院之请,将誓词通电全国。同日,参议院电袁“认大总统为受职”。
△ 袁世凯告电孙中山,依据南京临时参议院所拟第四条办法,拟派唐绍仪为国务总理。次日,孙中山咨送参议院请开临时会议议决。
△ 江西改举李烈钧为都督,原都督马毓宝辞职。
3月9日 四国银行团致函袁世凯,就北京政府借款事提出四项条件:一、自3月至6月或延至8月,分期给予紧急借款;二、北京政府以盐税担保;三、具体条件待日后签订大借款合同时另行规定;四、此后北京政府所需之垫款及善后大借款应由四国银行团尽先供给。同日,袁世凯就借款事函复四国银行代表,言明“中国政府向银行团等保证,如条件与其它同样有利,银行团等有决定承担大规模改革借款与否之权”。
△ 孙中山为尊重言论自由,并以内务部所订《暂行报律》既未经参议院议决,自无法律之效力,令该部予以取消。
△ 陈炯明解散驻省各部民军,惠州民军统领王和顺起兵反对。因陈事先密为布置,王部被包围缴械。陈随即电南京临时政府,指控王和顺纵兵抢掠,擅自招募兵士,私购军械等五大罪状。是日,孙中山电复令即严行搜捕该部溃兵。
3月10日 袁世凯在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声称:“世凯深愿竭其能力,发扬共和之精神,涤荡专制之瑕秽,谨守宪法,依国民之愿望,蕲达国家于安全强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乐利。”并表示:“俟召集国会,选定第一期大总统,世凯即行解职。”
△ 袁世凯颁布《大赦令》,宣布“除真正人命及强盗外,无论轻罪、重罪,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者,皆除免之”。
△ 袁世凯颁布《豁免钱粮令》,规定凡民国以前完地丁正杂钱粮实欠在民者,均予免除。
△ 袁世凯发布通告,以民国法律尚未议定颁布,前清诸法律除与民国国体抵触之条应失效外,其余一律延用。
△ 袁世凯聘香港高等裁判所所长、英人裴科达为新政府法律顾问。
3月11日 孙中山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凡七章56条,申明正式宪法未产生前,其效力与宪法相等。《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通信、迁徙、信仰等自由,以及选举、被选举等权利。
△ 孙中山电告袁世凯,临时参议院本日常会同意唐绍仪为国务总理,请即行任命。
△ 北京政府外务部电驻外各临时外交代表照会各驻在国政府,中华民国统一临时政府业已成立,袁世凯已就临时总统职;所有前清与各国缔结之条约,中华民国政府均承认继续有效。同日,外务部并将上述各情电达荷兰万国保和会,请予立案。
△ 孙中山令内务部咨行各省都督慎重农事,保护与救济农民。
△ 孙中山令南京临时政府内务、司法二部通饬禁止体罚。
△ 黄兴致电袁世凯,劝止增招新兵,请速发命令移南军填扎北省。
△ 秦州(今天水)宣布独立,成立甘肃临时军政府,举黄钺为都督,向燊为副都督。后该军政府于6月7日被袁世凯以兵力胁迫解散。
△ 上海民生国计会等10余团体致电袁世凯,请取消现行米谷杂粮等项捐税。
3月12日 蔡元培发表向京津同胞告别书,说明北上迎袁之经过及对于未来之希望。13日,蔡元培一行离京返宁。
△ 南京临时参议院制订临时政府各部暂行官制通则,规定临时政府设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司法、教育、农林、工商、交通10部。各部设总长,下设承政厅及各司,司下设科,分掌事务。
△ 袁世凯令禁绝贿赂。令曰:“现民国创兴,必须涤荡秽恶,以正百官而惩乱本,所有苞苴贿赂亟应一体禁绝。”
△ 前清新疆巡抚袁大化致电袁世凯,承认共和国体。
△ 四国银行团代表在伦敦开会,议决给予北京政府6000万英镑借款,并同意日、俄两国银行团参加此项借款之要求。
3月13日 袁世凯任命唐绍仪为国务总理。
△ 袁世凯发布整肃官常通令。谓近岁以来,钻营奔竞之风大开,此等恶习自应痛加湔涤,务绝根株。并谓自今以往,“倘属员对于长官再有钻营奔竞情事,必当重予惩戒,以肃官常”。
△ 孙中山令内务部通饬各省革除缠足恶俗。
△ 南京临时参议院通电敦促各省参议员迅即到院。
3月14日 北京政府国务总理唐绍仪与比国财团签订借款100万英镑合同,以国库券、京张铁路财产及余利担保。19日,英美法德四国银行团在京集议,决定停止预付之款以为抵制。4月18日,四国公使联合照会外交部,正式声明中止借款。北京政府被迫取消与比国财团签订之合同,并于27日由外交部照复四国公使。
△ 袁世凯令开缺凌福彭直隶布政使职。
△ 袁世凯令重申从前禁鸦片办法。
3月15日 袁世凯令各省总督、巡抚均改称都督。
△ 袁世凯任命李盛铎为山西民政长。
△ 南京临时参议院以孙中山于是日咨送袁世凯拟派12部国务员一案,与“各部官制通则”原案所定国务员数不符,电袁仍请按原定10部开明姓名电交本院同意。
△ 南京临时政府陆军总长黄兴通令全军申明军纪,要求军人各革其心,各爱其身,各守区域,各尽责任,勿以无安插而自惊,勿以有勋劳而自足,勿攘夺私利而操同室干戈,勿把持财产而蹙中央之命,勿遗同志之耻,勿动全国之愤。
△ 上海中国共和研究会更名国民公党,举岑春煊、伍廷芳、程德全为名誉总理,王人文为总理,温宗尧为协理。
3月16日 袁世凯任命张锡銮署直隶都督,赵惟熙署甘肃都督,阎锡山署山西都督。
△ 袁世凯令绍英开去度支部首领,委周自齐暂行管理该部首领事务。
△ 上海神州女界共和协济会正式成立,宣布以“普及教育,研究法政,提倡实业,养成共和国高尚纯全之女国民”为宗旨。
△ 美参议院通过祝贺中华民国成立案。
3月17日 孙中山据财政部呈请,通令各省停止发行债券,以统一全国财政。
△ 孙中山颁布开放“疍户”、“惰民”令,规定:凡在历代封建统治残酷压迫下受特殊限制,不得与平民享同等待遇之阶层,如福建、广东之“疍户”、浙江之“惰民”、河南之“丐户”及所谓“义民”、“薙发者”并优娼隶卒等,予以开放,使其享有选举权、参政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信教等自由权利。
△ 孙中山赞同胡汉民、黄兴等请设国史院之议,咨请南京临时参议院审议。
△ 孙中山在南京参加追悼武汉死难诸烈士大会,并致悼词。
3月18日 袁世凯通令各地迅速选派参议员赴会,俾参议院组织完备。
△ 袁世凯通电各省将省谘议局改组为临时省议会,在各省议会组织法及选举法未经公布以前,暂由各省议事机关协商自定简易办法。
△ 拓殖协会在南京正式成立,举黄兴为会长。该会拟自东北入手从事垦殖,继及于新疆各处,以实践民生主义,开发国家资源。
△ 国民协进会在天津正式成立,举范源濂、籍忠寅、黄远庸等18人为常务干事,宣布政纲三项:一、巩固共和政治;二、确定统一主义;三、发达社会实力。
3月19日 袁世凯令各省在官制未公布前,尽力维持现状,勿再纷举都督。
△ 孙中山令外交部严禁奸人拐贩“猪仔”(契约华工),并妥筹杜绝贩卖及保护侨民办法;同日并令广东都督严禁“猪仔”出口。
△ 孙中山以邮政总办帛黎于前清邮票上擅自加盖“中华民国”“临时中立”八字,“实属有碍国体”,急电袁世凯请令取消“临时中立”四字,方许发行。22日,袁电告已将此种邮票停发。
△ 南京临时参议院就湖北省议会召集临时中央议会一事,分电袁世凯及各省都督、议会、谘议局,宣布此举为不正当行动,断然无效。
△ 南京临时政府实业部以安徽都督孙毓筠与日商三井洋行私签《中日合办铜官山铁矿草约》,群起反对,是日电孙即刻取消此约。
△ 直隶谘议局公举驻宁第三军军长即广西副都督王芝祥为直隶都督。
△ 女子参政同盟会会员唐群英等10余人至南京临时参议院,要求女子参政权。23日,唐群英等上书孙中山,要求将女子与男子平等款,明文规定于《临时约法》。
△ 胡敦复在上海创立大同学院。1922年更名大同大学。
3月20日 孙中山令内务部总、次长慎重用人,务当悉心考察,慎重铨选,勿使非才滥竽,贤能远引,各部荐任各员不得兼职,以肃官方而饬吏治。24日,孙中山又将此令发至各部总次长知照。
△ 孙中山复函海外华侨及电国内各法团,解释推荐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之理由,略称:“前日之袁君为世界之一人,今日之袁君为民国之分子,量才而选,彼独贤劳”,望国民“责之以尽瘁,爱之以热忱”。
△ 孙中山电袁世凯,主张各省都督由各省人民公举;直隶谘议局已公举王芝祥为都督,请照案加以委任。
3月21日 袁世凯颁令:民国刑法未布以前,治罪之法除与国体牴牾各条外,暂行适用新刑律。嗣后地方遇有此等犯罪行为,犯罪照新律各本条分则审断。
△ 北京政府与英公使换约,规定开平、滦州两煤矿合办,易名为开滦煤矿局,盈利四六分(开平六、滦州四)。
3月22日 袁世凯电复南京临时参议院,接受参议院否定湖北省临时议会筹组中央临时议会之决定,又电各省依照“临时约法第18条之规定”办理。
△ 汉冶萍公司在上海召开股东大会,讨论盛宣怀与日本所订《汉冶萍中日合办特别合同》,议决反对改为中日合办,即由股东会电盛取消此约。
3月23日 袁世凯将民国借债办法照会各国公使,告以今后借用外债,均以总统签字为凭,其以个人名义私行借债者,概不承认。
△ 袁世凯电孙中山、黄兴、胡瑛,请约束山东民军,勿令进兵济南,并告以将派员前往查办。
△ 孙中山以袁世凯于3月10日颁布大赦令系在约法实施以前,是日咨请南京临时参议院予以追认。29日,参议院通过追认案。
△ 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孙中山咨请设立稽勋局案。
△ 孙中山通令各省都督劝办赈捐,以济灾黎。
△ 黄兴与蔡元培、宋教仁、刘揆一等在南京发起组织中华民族大同会,黄兴被举为总理。
△ 云南都督蔡锷以和局已成,毋庸北伐,是日电告黎元洪,入川滇军开始离渝撤返云南。
△ 台湾南投沙连堡羌仔庄农民因日总督批准竹林与三菱会社,庄民生计受迫,激起民愤。是日,刘乾发动山民起义,袭击顶林派出所,杀警官三人,嗣后刘乾等八人被当局处死。
△ 日本政府继2月21日向俄、英、美等国提出承认中国新政府先决条件后,是日又拟具详细四项条件,包括新政府承担并履行从前所缔结之一切条约,偿还外债,确认治外法权及其他种种特权等内容,令驻外使节照会英、美、俄、法、德、意等国政府,并提议俟承认中国新政府时,各国皆以同文照会分别递交中国政府。
3月24日 孙中山据司法部呈:前清民刑各律及诉讼法除第一次刑律草案关于帝室之罪及关于内乱之罪死刑不能适用外,余皆继续有效,俟民国法律颁布即行废止。是日孙中山将此案咨请参议院审议施行。
△ 孙中山令教育部准佛教会立案。
△ 袁世凯任命周渤署山西民政长,原任李盛铎请假照准。
△ 中华共和宪政会在上海改名为中华民国宪政党,举伍廷芳、李平书为正、副领袖。
3月25日 北京政府新任国务院总理唐绍仪为组织内阁抵南京晋见孙中山,商议向参议院提国务员名单事。孙中山以民国政治体制应以法制为据,即令法制局迅拟国务院官制,咨请参议院审议决定后,再行依法提名。
△ 袁世凯以驻京扎萨克喇嘛等组织“蒙藏统一政治改良会”,“核其宗旨,系为宣布五族平等,伸我蒙藏人权起见,应准其先行立会”,俾使蒙、藏人民一切公权、私权与内地平等。
△ 黄兴电各省都督,谓风闻宗社党人现从北方潜来,往来于南方各处,煽惑军队,颇思扰乱,图谋不轨,凡我军界指挥与军事当局应速设法严加防范。
△ 中华全国军界统一会在北京正式成立,议决会纲,并派员前往南京促成统一政府。
3月26日 袁世凯任命彭英甲补授甘肃布政使。
△ 孙中山以民国统一,战事终结,令参谋部裁撤大本营名目。
△ 孙中山咨请参议院议决财政部拟订之《金库则例》,法制局拟订之《法官考试委员官职令》及《法官考试令草案》,内务部呈《暂行传统病预防法草案》。
3月27日 袁世凯任命张镇芳署理河南都督。
△ 孙中山函复佛教会,阐释约法中信教自由之精神,并对各国政教分离之美风表示赞赏。
△ 自安徽寿州调还苏州之军队,因减饷闹事,是晚哗变,焚掠店铺多处,损失达百余万元。28日,代理江苏都督庄蕴宽派兵镇压,始平。
△ 唐景崇、唐文治、严复在上海创办之神州大学开学。
3月28日 袁世凯令署山东都督张广建来京,任命周自齐为山东都督,未到任前,以余则达署理。
△ 孙中山通令各省都督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务须严饬所属,勿许越法肆行,一面晓喻人民,许其按照临时约法,对越法行为进行控告。一经调查确实,立予尽法惩治,并将罪行宣示天下。
△ 前清隆裕太后以清帝退位后,贵族中有人组织宗社党,反对共和,北京谣传颇盛,特令世续传谕速即解散。
3月29日 唐绍仪出席南京临时参议院发表政见,并提出10部总长名单,经参议院投票表决,除交通总长梁如浩外,余均多数同意。
3月30日 袁世凯任命各部总长:外交陆徵祥(未到任前,由胡惟德署理),内务赵秉钧,财政熊希龄,陆军段祺瑞,海军刘冠雄,教育蔡元培,司法王宠惠,农林宋教仁,工商陈其美,交通唐绍仪(兼)。
△ 袁世凯任命黄兴为参谋总长,统辖布置两江一带军队,黄辞不就。4月1日,袁改任徐绍桢为参谋总长。
△ 唐绍仪由蔡元培、黄兴介绍加入同盟会。孙中山主盟。
△ 袁世凯以北京谣传宗社党谋变,人心不靖,特出示晓谕,并禁止造谣。
3月31日 袁世凯任命黄兴为南京留守,统辖南方各军。
△ 同盟会公饯孙中山,到千人。孙中山于公饯席上演说,阐述民生主义,勉励同志实行。指出:“今日满清退位,中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主义已达到,唯有民生主义尚未着手。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