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12月1日 程潜据汪精卫上月28日电,咨达鄂党务整委会停止活动,由原有各党部维持现状。是日整委会咨文驳复,谓附唐分子以不足法定人数所把持之省、市两党部,自应随唐而覆灭,“敝会奉特委会命令而来,亦当奉特委会命令而去”,纵环境如何险恶,亦不易其初衷,并指责程“以军治党”。
△ 国民党湖北省党部改委会、汉口特别市党部改委会联衔电汪精卫、谭延闿,称湖北党务整委会收买流氓地痞捣毁省党部,用暴力占据市党部、民国日报社、楚光日报社,任意拘捕党员,请明示办法,以解党危。4日,汪、谭电汉口程潜等查核办理。
△ 广州开“护党”运动大会,张发奎、黄琪翔、陈公博均出席,通过请中执监委到粤开四中全会等提案。
△ 国民政府参事谢荫粹、陈扬镳奉派办理南京惨案,是日赴惨案后援会调查。后援会要求:一、逮捕并严惩凶手;二、抚恤死伤;三、组织特别法庭公开审判;四、保障民众集会自由。
△ 国民政府颁布《特种刑事临时法庭组织条例》,规定特种刑事法庭分地方、中央两级,专司审判关于“反革命”之诉讼及上诉案件。
△ 冯玉祥电沪劝蒋介石“东山再起,主持一切”。同日,又电汪精卫,盼“出山主持,团结内部”。
△ 上海特别市市长张定璠电国民政府辞职。
△ 蒋介石与宋美龄在沪结婚,蔡元培证婚。蒋撰文《我们的今日》,称“余二人今日之结婚,实为建筑余二人革命事业之基础”。
△ 杨宇霆对记者发表谈话,声明山本条太郎来北京对满蒙修路等事,仅口头上略有陈述,张大元帅谓将来自有协商之日,现非其时。山本非日本政府外交特派员或外交当局,自无投递觉书义务。并称渠前之谈片中,言日将以摩根借款充政治用途,仅感想或将如此耳,渠为日相田中之好友,无意抨击之。
△ 国民政府外交部长伍朝枢电美国国务卿凯洛格阻止南满铁路在美借款,内称南满铁路并非仅一实业企业,乃外人统治中国之武器与象征。5日,伍就此事向中央社记者发表谈话称,南满铁路乃日本在政治上、军事上及行政上管理满蒙之工具,美国政府贷款不啻积极赞助日本在满蒙之政治经济侵略,甚望阻止其成立。
△ 驻汉口英领事波特函交涉员甘介侯,否认欲以军队恢复英租界之传说,称:“迩来敝国以值此多事之秋,在汉口及其他口岸派有军舰,尽保护之责,一旦秩序恢复,敝国必撤退所派军舰。”
△ 国民政府外交部令江苏交涉员郭泰祺,函沪英、丹领事转北京该两国公使,对北京电政当局向英、丹两公司秘密商借巨款,延长电信合同事提出抗议,声明以后电信事宜只可与国民政府外交部商榷,其他任何方面所订条约概不承认。
△ 驻国际联盟代表陈箓致电北京军政府外交部称,中国任行政院主席事,英国《泰晤士报》攻击甚烈,国联正副秘书长态度冷淡,表示不合作,鉴此拟援例推延下届,免生枝节。旋北京外交部电复陈箓,称波兰与立陶宛两国问题关系欧洲和平,此次行政院主席能推延至下届,可免负重责。5日,国联行政院主席仍归中国,由陈篆正式就职。
△ 东省特区教育厅与苏联成立《学务协定》五条,规定路立教育苏联子弟各校之管理及教授,应照中国现行学制及地方法令办理,中东路局学务处裁撤,中国收回该路教育权。
△ 鲁商民反对当局强征煤炭军事特别捐,煤矿煤炭业者及商民间已成立三角同盟,博山、淄川地方进而成立中日双方不载运煤炭同盟,煤矿主亦组不开采同盟,截至是日止,华矿十分之七停止开采,日矿亦即日停工。
12月2日 国民政府下令讨伐张发奎、黄琪翔,令称张、黄在粤谋变,罪应褫职拿办,即由军委会迅派军队分道进剿。
△ 国民党粤方中委王法勤、甘乃光、陈树人、王乐平、潘云超到沪参加四中全会预备会,是日对《时事新报》记者谈,坚决主张取消中央特别委员会,否则不出席四中全会,并辩明张发奎非共产党,此次粤变系因对南京特委会见解不同,致生冲突。
△ 国民党广州政治分会通过讨伐陈济棠令。
△ 《新闻报》记者访问陈树人,询及粤变原因,陈称有二:一由于张发奎之反对特别委员会,一由于黄绍竑之压迫张发奎军队。
△ 西江桂军黄旭初师在悦城(位于广东德庆县东)、禄步间与粤军缪培南师激战。粤军因有军舰掩护,前锋已入德庆,黄旭初师向封川、梧州急退。同日,四会方面范石生部经俞作柏师猛击,大部退广宁。
△ 陇海路冯玉祥军第六军韩复榘部进占黄口,郑大章骑兵军进占徐州城西之卧牛山。3日,第六军直薄徐州城下,占领徐州北站,围攻城垣;鹿钟麟部克萧县,向徐州挺进。4日,直鲁军调集援军猛烈反攻,西北军第五、第六两军及鹿钟麟部撤退至李庄、黄口之线扼守。5日,冯玉祥又增大军围攻徐州,血战两昼夜,直鲁军得孙传芳军由皖回援,至7日将冯军击退,直鲁军、孙军师、旅、团、营长共伤亡50余名。
△ 湘鄂临时政委会于汉口成立,以程潜、张知本、甘介侯、白志鲲、赵世瑄为委员,程潜为主席,自是鄂省政权移于湘鄂临时政委会之手。3日,武汉卫戍司令胡宗铎电宁,力保张知本为鄂省政府主席兼民政厅长,党务亦请责成张负责。
△ 程潜据汪精卫俭(28日)电意旨,分令武汉卫戍司令部、公安局保护省、市党部改委会。同日,汉口市党部改委会接收市党部、总工会及《民国日报》、《楚光日报》。次日,两报照常出版,《民国日报》刊登启事,声明“在反动派占据本报数日中所发言论,自三六四号起至三六六号止,本报一概否认”。
△ 冯玉祥致电阎锡山,约其联名通电拥蒋介石出任总司令,愿听其指挥以完成“北伐”。
12月3日 宁、粤两方国民党中执监委在沪开谈话会,到蒋介石、汪精卫、谭延闿、蔡元培、李济深、何香凝、李宗仁、张静江等29人,以已足法定人数,临时改开四中全会第一次预备会议。蔡元培主席。会议对特别委员会之存废及处置粤变方针均有辩论。何香凝对南京对粤下讨伐令甚为不满,希望不用干戈,由四中全会解决。李济深对粤主战。汪精卫以张发奎、黄琪翔已有函表示服从四中全会,主张不用武力尽可解决。讨论良久,一致主张在四中全会解决。各委对取消中央特别委员会一节,皆无异议。会议议决南京惨案组织特别法庭审判,对该案被指控之谢持、邹鲁、居正、傅汝霖、王昆仑、高方、葛建时、潘宜之、覃振、任西萍10人即行停职监视。
△ 午后,有自称“民众”者多人拥入汉口市党部,驱逐改组委员会人员,并拘捕数人,欢迎整理党务委员进驻党部恢复工作,同时并接收总工会。惟《民国》、《楚光》两报截至是晚止,尚在改委会手中。
△ 晚,武汉卫戍司令胡宗铎宣布全市戒严,禁止游行集会。5日,复奉南京军委会电令禁止党部及人民团体活动,并令《民国日报》暂行停刊,静候四次执监会议解决。
△ 湘鄂临时政务委员会直辖之武汉临时财政整理委员会成立,推白志鲲、甘介侯、黄肇基为常委,负责接管鄂境内中央及地方各项财政事宜。
△ 前唐生智之第三十军彭振国部驻花园、孝感第一、第三两师由方振武收编,驻刘家庙第二师由叶开鑫收编,军官给资遣散。
△ 国民政府令照陆军上将阵亡例优恤新委第八军故军长张国威,宣称张“去逆效顺,尽瘁党国,此次西征之役,牵制逆军,因以被害”。
△ 国民政府令任魏道明为司法部次长。
12月4日 国民党四中全会预备会开第二次会议,汪精卫主席,议决四项:一、特委会在中央全体会议开会之日取消,在开预备会议时,军政重要事项应由国府军委随时先与预备会议协商;二、中执会常务委员会应照党章组织,常委九人在全体会议中全部改选;三、中央党部各部组织案交审查,推李石曾、甘乃光、戴季陶、陈果夫组织审查委员会;四、湖北党务纠纷案电程潜等核办。
△ 上海举行援助南京惨案市民大会,到各级党部等200余团体5000余人,由南京各界惨案后援会代表谷正纲报告惨案经过,大会通过拥护中央全体会议、根本取消特别委员会、粤事应由中央全体会议解决、严办惨案首从各犯、制止徐谦活动、请中央开除徐谦党籍等提案。
△ 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广州起义总指挥张太雷召集第四军教导团200多名共产党员和积极分子秘密开会,宣布广州武装起义的决定。
△ 孙传芳以第十五师师长宋福田在蚌埠战役中,“作战不力,擅自退却,并煽惑全师逃亡”,是日在济南将宋枪决。
12月5日 四中全会三次预备会因不足法定人数流会,宁派、桂派委员谭延闿、李济深、蔡元培、李石曾、李宗仁、何应钦、孙科、张静江、伍朝枢、吴铁城相约不出席,在南园李济深寓会商对粤。6日,谭延闿等10中委续开谈话会,决对粤讨伐,并拟迫与粤变有关之何香凝等九委退出预备会,交监察委员会查办。三次预备会再延期一天。时隐寓在沪之徐谦,致函预备会议质问不使参加之理由,并攻讦汪历来袒共之事实。
△ 国民政府常务委员蔡元培、谭延闿、李烈钧三人发表《一一二二惨案宣言》,自称为“待罪委员”,表示对惨案之牺牲者,比“五卅”与“三一八”两案的牺牲者加倍的悲痛,要负责办理此案,对将来保障人权的手续要严密规定。
△ 谢持、邹鲁、居正等向国民政府会议提出对南京惨案之提案。略谓“一一二二”惨案,曾于23日、25日两次提请政府讨论究办,迄今未得主使与应负责任者,而别有用心者遂“诬指邹鲁、覃振、居正、谢持四人等为主使,其他同志某某等为实施,奔走呼号,传单标语应有尽有,大有造成积非成是之势,推彼辈用心,无非志在扩大范围,破坏党国大计”,要求即付讨论,令催办理此案各机关迅速办理。
△ 国民政府公布《中国与日斯巴尼亚国未订新约前临时办法》七条,要点为保护在华西侨,西侨须服从中国法律,讼事照无约国办理,西货按无约国税率纳税等。
△ 国民政府公布《财政部有奖公债条例》,定额500万元,用作补助国库,指拨教育、储蓄银行基金及兴办实业。此项公债前两年定为月息一分,即以两年利息全数拨充奖金,两年以后每三个月抽签偿还本金一次,两年内分八次偿还,不另给息。
△ 第十一军由闽回粤讨伐张(发奎)、黄(琪翔),李济深任第十一军军长,陈铭枢为东路总指挥,节制钱大钧、陈济棠两部,会同西路黄绍竑、南路徐景棠,合攻广州。
△ 厦门国民党市党部暨民众团体联席会议电国民政府,请通缉参预粤变之顾孟馀、陈公博等。
△ 第三十七军军长陈调元奉令调第一师岳盛宣部、第三师谈经国部及第二师第五团往当涂、宣城、芜湖一带,堵截入皖之王天培旧部第十军;第二路总指挥白崇禧亦派大队在浙边防堵,以防该军自皖入赣去粤。次日,第十军被陈调元部包围于芜湖、当涂之间。11日,第十军表示服从,军委会令杨胜治所率一部归何应钦指挥,调津浦路前线。
△ 第十二军任应岐部一个师袭击黄安县城,工农革命军鄂东军总指挥潘忠汝、中共黄安县委书记王志仁等牺牲,鄂东军撤出黄安城,29日转移至黄陂县木兰山地区,改番号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七军,吴光浩任军长,戴克敏任党代表,汪奠川任参谋长。
△ 四川省立各校因经费无着,全体罢课。省署政务厅是日召集各校长、教职员会议,教育厅长万克明因拒绝学联会代表列席被殴。
△ 上海中外纱厂,计华商25家,英商四家,日商32家,为统一对付工人罢工,于是日成立上海纱厂业联合委员会。
△ 奉军将领张学良、韩麟春自保定急电北京国务院总理潘复请免奢侈品特捐,谓此捐众怨沸腾,“倘竟因此而酿成市变,非惟贻讥笑于友邦,抑亦留污点于史册”。
△ 直隶省钞停止兑现,各征收机关一律征收现洋,省署政务厅决定市面流通可由总商会或银钱业自由规定行市,互相授受。6日,省署因总商会副会长王君直等与省署政务厅长交涉结果,准搭放省钞二成,完纳捐税,收回省钞即行销废,不再发行。
△ 美商信济银行在哈尔滨成立,资本美金10万元,专营商业银行业务。
12月6日 国民党广州政治分会致电四中全会预备会,谓政治分会已命张发奎、黄琪翔等停止军事行动,惟广西桂军纷纷东下,陈济棠、徐景唐两师据地截留税款;并谓第十一军由闽向东江移动,如为个人行动,政分会只有命临时军委会移师讨伐。
△ 国民党广州政治分会议决:胪列李济深罪状,呈四次执监会议处分,执监会未开前,先免李职;改组广东省政府,实业厅归并建设厅,裁撤土地厅;任何香凝、朱兆莘、李朗如、陈公博、李章达、许崇清、陈树人、谢婴白、邹敏初、朱晖日、余湛恺为广东省府委员,以李章达兼民政厅长;准张发奎辞政治分会委员职。
△ 谢持、许崇智、居正、邹鲁、傅汝霖联名发表《再告同志书》,详述中央特别委员会成立之经过,尤注重汪精卫等与特别委员会之关系,声称:“中央特别委员会之成立,虽由沪、宁、汉三方之合并,但南京及武汉清党,乃由汉沪合作之议进为宁汉合作之议,清党之后,最初只有宁沪合作之议,终至于逼宁汉成立中央特别委员会。”
△ 王昆仑以宁案被控10人中列有其名,特致电吴敬恒、胡汉民、蒋介石、李济深等辩诬,略称:“仑任职中央组织部委员,甚少与南京任何民众团体接触,当场军警,亦迄未知是何部属,仑更以何资格能指挥军警,不知指控者何所据而指仑为主使”,要求彻底查究。
△ 广东省党部、广州市党部电汪精卫、蒋介石,反对南京下令讨伐张发奎、黄琪翔。同日,李福林、张发奎、黄琪翔等电汪蒋,表示服从四次执监会及中央党部,反对特委会及该会所产生之机关。
△ 李品仙、何键、刘兴、周斓等在长沙举行军事会议,决定:一、第四集团军对外态度一致,分为两路,第一路属李品仙指挥,第二路归何键节制;二、联络程潜及鄂省改进会派(主要负责人为孔庚、李书城、邓希禹等)实行湘鄂联防;三、结合粤军,拒绝桂军假道;四、长沙以南,常德以东,决不许他军侵入。
12月7日 四中全会预备会议是日复延会。宁方委员谭延闿等邀非粤派委员21人在沪南园晚餐,蒋介石、胡汉民、张静江、戴季陶未到。席间吴敬恒发言,主张中央特别委员会自动宣布取消。次由谭延闿报告连日南园会议经过。孙科提出停止粤派委员出席案。李济深、李宗仁认为粤变与共党有关,主张竭全力解决,词甚激烈。于右任、柏文蔚意主调停,劝勿分裂。多数意见主张:一、粤方委员应自动退出中央执监会议议席;二、执监会议开会地点须在南京;三、粤事决以武力解决;四、粤方委员退出议席后,应请胡汉民、程潜、陈嘉祐、萧佛成迅速出席。
△ 朝鲜亲日分子借口吉林取缔鲜人煽动排华,居住朝鲜南部华侨陆续撤退,经由仁川归国,其数达三四千人。14日,仁川突有十二三人一团之朝鲜人十余团,随处殴打卖菜之华人,受伤者数十人,日警并未制止。15日,暴徒啸聚数达千人,进击仁川外里华人住所,无一家不受其害,华侨受重伤者六七十名,轻伤者百数十名。16日,中国驻仁川领事分馆与商务总会商妥,将华侨集中收容避难。
△ 广州秘密举行工农兵代表会议,到代表80余人,选出工农兵代表执行委员会名单,决定12月13日举行武装起义。后因事泄,张发奎有解除教导团武装之说,乃决定将起义日期提前至11日。
△ 国民政府明令组织“一一二二”惨案特别法庭,以党部代表二人、江宁法院院长、军委会军法处长、江苏省府代表一人、南京市府代表一人、工农商学妇五团体代表各一人,共11人组成。
△ 湖北党务整理委员会通告,派柴晓泉等接收鄂省党部,郭英等接收武昌市党部,周济之等接收省农协会,李鹧升等接收省商协会,田逸生等接收省店员总会,毛道生等接收汉口市店员总会,王承绪等接收汉口市学联会,各接收人员限是午到会接收。
△ 何应钦离沪赴津浦路前线指挥攻徐军事。12日,何令津浦路各军向徐州总攻。
△ 奉方派代表周望瑛等入涿州,与傅作义洽和。9日,傅作义正式提出开城条件,较重要者有三:一、围城奉军于谈判条件签字后六小时内退至距城十里以外;二、准许城内晋军携带武器退往山西境内,沿途奉军不得阻滞及袭击;三、奉军入城签字代表,须为师长以上军官,保证履行条件。万福麟以条件过苛,未予答复。11日,奉方决定武力解决。
△ 奉天全省商工外交后援会通电反对日本以“满铁”名义向美国举债经营吉会各路,内称:日本侵略满蒙,“近者复由满铁会社以整理铁路为名,向美国举行六千万元借款,冀以日美经济之协作,促进满蒙政策之实现,斯种借款果得成立,非特华会之精神扫地,即满蒙之覆亡亦立至矣。”
△ 北京外交团会议,以华北战事延长,决合力防卫天津租界。
12月8日 四中全会预备会开第三次会议,粤方各委员仍出席,蒋介石主席,议决:一、《改组国民政府案》,以戴季陶、陈果夫、周启刚、陈树人、甘乃光组织审查委员会讨论之;二、《政治委员会组织案》,以丁惟汾、戴季陶、谭延闿、于右任、经亨颐组织审查委员会讨论之;三、《召集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案》,大会日期须由四次全体会议决定,特委会所定十七年元旦之召集期无效,会议地点在南京。中央监察委员会吴敬恒、张静江等五委联名提出对陈公博、汪精卫、顾孟馀弹劾案,请停止其出席正式会议。汪表示监委会业经特委会取消,此举系宁方对认为敌人者之应付,彼无所惧。李济深提案,要求令汪以外之在粤中委退出议席,提交监察委员会查办严惩。何香凝等致书预备会称李提案“显欲藉此破坏会议”。蒋发表《致中央执监委员诸同志书》,劝宁、粤各委息争,两方尽蠲前嫌,勿互相猜忌。
△ 奉、直、鲁、豫、苏、皖、浙、闽、粤、桂、湘、鄂、赣13省国民党员朱济武等1381人具呈各中委提出13项要求,主要有:一、恢复党的正统,当以武汉之中央为中央,西山会议派已开除党籍,在党内无参预之资格,一律驱逐,蒋介石在南京私立中央,要以党的纪律制裁,四次会议之中央委员要负二次代表大会所交付之责任;二、履行第二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以维党纪;三、恢复二次代表大会后之正式的各省区党部,凡有以武力摧残各省区党部者,即处以叛党之制裁;四、严重处分屠杀民众的叛党新军阀蒋介石、李济深及现在南京之西山会议派;五、立即取消特委会所产生之党政军机关,并将列名供职于特委会之中委,一律停职一年,留党察看,西山派永远不准入党;六、收回本党势力所到地方之租界;七、对俄履行孙中山遗嘱及《致苏俄书》之友谊等。
△ 返任之驻华美使马瑞慕晤北京军政府外交部长王荫泰,会谈中美无线电台案。马瑞慕称美国政府甚愿与中国再开交涉,外传美、日已协定办法,并非事实。至美银团贷款“满铁”事,美政府并未核准。美国政府对华亲善政策,毫不变更。
△ 中比订立比退庚款用途第二次协定,规定以40%拨陇海路,35%拨其他国有铁路,作向比购买材料之用;25%交由中比庚款委员会作为中比教育慈善之用。
△ 浙江省政府令绍兴等县解放浙江堕民,要求通过设立独立的完全小学,津贴贫寒子弟升学,与普通平民同受中等或高等教育,使之增进知识、学问、技能,自拔于“卑贱”职业(指从事鼓乐、唱戏、抬轿、剃头、制糖、买破布古董等)之中,改善其生活,提高其身份,而达到解放压迫、消除这一特殊阶级之目的。按:堕民亦称丐户,相传为宋罪俘之遗,分置江、浙。
12月9日 汪精卫、陈树人、陈璧君、顾孟馀、王法勤、甘乃光、王乐平、潘云超联名电广州陈公博、张发奎等实行“清共”。略称:“同人以反对特别委员会,主张开第四次中央全体会议,主张相同,一致努力。对于反共,既经中央决议于前,全体同志自应一致努力,无有异趋。……所部凡有纵容共党者,立即严加惩办,决勿稍存宽恕,贻误无穷。并饬军警严拿匿迹苏俄领事署内之共党,如苏俄领事有包庇情事,应即勒令出境。”并称贺、叶近在海丰、陆丰、五华、紫金、惠来等处建立苏维埃,请即派兵“合剿”。
△ 汪精卫电张发奎解除教导团武装,驱逐赤卫队,搜查职工会。10日,广州宣布特别戒严,日夜搜查户口,张令离广州部队向市区移动。
△ 汪精卫密电广州陈公博、张发奎、朱晖日,称黄琪翔之容共,已为不可讳之事实,要求黄暂时退休,认真“肃清”共党。
△ 汪精卫密电陈公博、张发奎、李福林称:“苏俄领事署为共产党活动机关,请派兵围捕,将俄领驱逐,共党一律拘拿,此为目前要着。”
△ 四中全会预备会议因汪精卫要求而延会,汪派与李济深派各开小组会议,互谋对付之策。
△ 国民政府第二十二次会议议决,特任赵戴文、张之江为国民政府委员。
△ 冯玉祥、阎锡山先后电促蒋介石复任总司令,何应钦、贺耀组等亦联名通电拥蒋出山,主持军事。11日,冯、阎联名电请国民党中央及国民政府起用蒋介石主持军政,并电促蒋复职。次日,冯又另致蒋电,谓此时军事非有统一枢纽,决难完成革命,非蒋出山,不能当此重任。
△ 湖北党务整理委员会通电声讨黄琪翔;同日又电请南京特委会、军委等明令通缉汪精卫、顾孟馀、陈公博、甘乃光等,并请速出兵歼灭张发奎、黄琪翔。
△ 石家庄奉军向正太线进攻,在获鹿附近北楼村李家庄与晋军接触。包头奉军被晋军击退,是日退回绥远以东。
△ 驻南京第五军第十六师是日奉军委会令改编为独立第六师,以副师长王若周升任师长。
△ 上午,驻九江英国军舰水兵乘码头工友上船运货,借口检查,肆行搜抢,发生冲突,水兵鸣枪向徒手工人射击,当场伤多人。
12月10日 四中全会预备会开第四次会议,于右任主席,有力之反粤派李济深、李宗仁、吴敬恒等未出席。汪精卫等11名粤委突提议请蒋介石续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职案,即通过。汪并声明,如对其不能谅解,个人“尽可引退”。随即议决十七年(1928)1月1日至15日在南京召集四中全会,由蒋负责筹备。关于军事、党务各案,分别并案交付审查。至是预备会议结束。
△ 汪精卫密电广州陈公博、张发奎、李福林、朱晖日,略称:“今日预备会议议决,催促蒋介石继续执行国民革命军职务,并议决密令兄等围捕苏俄领署内共产党员。弟因黄琪翔掩护共党,例如著名共党廖尚果竟为四军政治部主任,灯塔第三、四期容共有据,已决引退。”汪并嘱陈等坚决反共,“如见之事实,则各方谅解”。
△ 张太雷、周文雍、杨殷、聂荣臻、黄锦辉等在广州分头召开有第四军军官教导团、警卫团革命官兵代表和广州工人赤卫队指挥员参加的军事会议,部署武装起义计划。工人赤卫队改编为七个联队和一个敢死队,分区集中待命。四军军官教导团、警卫团按原建制和部署不变动。叶挺由香港赶回广州,担任起义的军事总指挥。
△ 晚8时,湘省共产党领导工农及学生数千人在长沙暴动,突袭湖南电灯公司、光华电灯公司及火车站,旋被李品仙、何键、刘兴、周斓分令军警击退,中共长沙市委书记涂振楚等百余人被捕后牺牲。
△ 国民党南京特别市党部电促胡汉民回宁主政,并通电江、浙、皖、赣、川等省各级党部,请一致敦促。
△ 直鲁军第三军程国瑞部、第六军徐源泉部联合第二军张敬尧部向砀山冯玉祥军猛攻,上午8时,冯军向西退却,直鲁军占领砀山。
△ 上海交涉员郭泰祺奉国民政府外交部令,就比将庚款120万借与北京当局事向比领事范豪特抗议,要求此后对北京借款之请求一概拒绝,以全邦交。
△ 北京军政府财政部拟征之奢侈品税,因各方纷起反对,决暂缓办。是日,北京外交部通知外商,谓在奢移品目未经修改完竣以前,暂不征收。同日,北京日人商工会决议,凡属该会会员一体不纳此税,声称中国政府于输入之际,已按奢侈税加课五厘,近因筹措军费起见,复发布苛酷之奢侈品税条例,对外侨一律适用,诚属不法。
12月11日 共产党人张太雷、黄平、叶挺、周文雍等在广州领导工人、士兵和农民二万余人举行武装起义。凌晨,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军官教导团处决张发奎所派监视该团行动之代理团长朱逸芳和15名反动军官。3时30分起义爆发,以教导团为主力,联合警卫团、工人赤卫队、农团,向指定目标进攻,激战二小时,至拂晓,除第四军军部等少数据点外,市内绝大部分地区及国民党党、政、军、警机关均被起义部队及工人赤卫队占领,并解除武装。6时,广州苏维埃政府在公安局旧址正式成立,选出苏维埃政府领导人如下:政府主席苏兆征(未到任前由张太雷代)、政府秘书长恽代英、工农红军总司令叶挺、工农红军总参谋徐光英、人民内务兼外交委员黄平、人民肃反委员杨殷、人民劳动委员周文雍、人民土地委员彭湃(由赵自选暂代)、人民司法委员陈郁、人民经济委员何来。并发布工农民主政府政纲,主要内容有:一切政权归苏维埃(工农兵代表会议);打倒各式军阀及一切反革命派;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一切工人都增加工资;工人监督生产;银行、铁路、矿山、大工厂、大轮船均收归国有;承认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全国工会的惟一最高组织;解散一切反动工会组织;一切土地收归国有,完全归农民耕种;镇压地主豪绅;各村各区立即成立工农民主政权;组织工农革命军,改善兵士生活;没收资产阶级的房屋给劳动人民居住;没收大资本家的财产救济贫民;取消劳动者的一切捐税、债务和息金;对外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收回租界,联合苏联,反对帝国主义。
△ 共产国际代表德国人纽曼(一译诺依曼)参加广州起义的领导。15日,共产国际发表《关于广州公社告全体工人、一切被压迫者、资本主义军队的全体士兵书》。
△ 陈公博、张发奎、黄琪翔、朱晖日等逃广州河南第五军军部,与李福林策划镇压广州起义,商定由李负责调驻韶关之陆满、周定宽两团,江门潘枝团,佛山林营、李营回省;黄琪翔负责调回西江前线军队,并利用英轮往接江门、黄埔、虎门驻军。英、日、法驻广州领事亦在沙面举行紧急会议,决定帮助张发奎等运输军队,并直接对广州起义军作战。同日,国民党海军“江大”舰,以英、日军舰作掩护,炮击长堤。晚,日海军陆战队数百人在长堤登陆,向起义部队进攻,被起义军击退赶回军舰。河南李福林军两个团在炮舰掩护下渡河向广州市区进攻,起义部队在长堤阻击,激战至半夜,将李部击退。
△ 国民政府外交部令交涉员郭泰祺向驻北京美、日两国公使声明,否认无线电案交涉中北京政府与美、日所订合同之效力,国民政府一概不受拘束。
12月12日 拂晓,李福林第五军两个团,由“江大”、“宝璧”两舰掩护分两路渡河,向广州起义部队进攻,教导团伤亡过半,赤卫队伤亡较重,李部多次冲锋未能登岸。黄埔黄慕松团,虎门许志锐团,江门潘枝团,韶关周定宽、陆满两团,佛山林营、李营先后迫近广州,进行反攻。沙面帝国主义调军助战,英兵增至2000名,法水兵400名,日水兵300余名,并派炮舰不断向市区轰击。起义部队内外受敌,入夜,陷入敌人包围之中,教导团大部和警卫团、赤卫队一部突围,连夜向花县转移,未及撤出之部分逐街逐巷逐屋与敌争夺。
△ 中午,广州工农兵各界群众在西瓜园广场举行庆祝广州苏维埃政府成立大会,苏维埃政府代理主席张太雷到会讲话,宣布1927年12月11日上午6时,广州苏维埃政府成立。时敌从东、西、北三面合围。散会后,张在驱车返回指挥部途中,遭敌机器工会体育队袭击,中弹殉难。
△ 蒋介石致电张发奎,称两次“粤变”,前则事后未能裁处,后则事先未能防范,应负其责,望张“戴罪立功”。
△ 宁派中委在上海南园会议,讨论对付“粤变”办法,李宗仁、吴敬恒痛陈汪精卫危害两粤,主张速由政府下令逮捕何香凝、甘乃光等,宣布汪精卫罪状。
△ 白崇禧因广州共产党起义,特于是晚赴宁商议“讨共”。
△ 驻华日使芳泽在北京向日记者团谈,满蒙交涉已回复至杨字霆议论事件发生以前之状态,谬称“满铁向美募集公债属于满铁财政上之内部情形,若批评其可否,直与干涉满铁内政无异,自应力于趋避”。关于中、日、美无线电台问题,“颇冀由中、日、美三国间作圆满之解决,未闻由其中两国间予以解决之计划”。
△ 英国陆军部代表向下院报告,宣称英军步兵12个团,业经准备常川驻扎中国;并称前此常川驻华英军只三个团,但自中国时局不靖后,已改以六个团常驻上海,六个团分驻香港及天津各地。
12月13日 第四军新编第二师薛岳部自西江回师广州,与第五军李福林部会合,进击广州市区,反共最力之机器工会工人约千人亦组敢死队应援李军,在广州市内与起义部队短兵相接,巷战甚烈。起义军伤亡过重,势不能支,仅千余人于下午由东北方向突围,向花县转移,守卫苏维埃政府的起义部队全部牺牲。4时,广州被国民党军重新占领,张发奎入城大肆捕杀,一时市民及共产党人被屠戮者枕藉于道,不下数千人。这次起义中,朝鲜革命者100多人牺牲,越南革命者胡松茂等24人被捕,苏联驻粤副领事哈西斯以下馆员十余人,以及在馆工作的中国工人龙狄邦等十余人亦被杀害,正领事波吉伐林斯基被捕。
△ 蒋介石在沪对记者发表对时局之重要谈话,说明时局主张:广东问题,决定责成张发奎务于最短期间消灭共产党;“汪蒋合作”,尊重前辈同志及监委会的意见;对俄绝交,待至革命成功后,再来设法恢复邦交。蒋并主张暂时停止一切民众运动,等到政府确定办法和方针之后,重新再办;对复任总司令事,表示非到要消灭共产党、继续“北伐”时不出任事。
△ 中央监察委员邓泽如致函国民党中央执委会,请拿办“粤变主谋”汪精卫、顾孟馀、何香凝、陈公博、甘乃光、王法勤、陈树人、潘云超、王乐平,并请国民政府克日出兵,“戡平粤乱”。
△ 汪精卫因广州起义陷入窘境,反汪派借以对汪及张发奎竭力攻击,指其为共产党。汪为剖白其确非共产党,特于是日在上海报纸公布其致陈公博等反共密电数件:一、请黄琪翔暂时退休认真清共之青(9日)电;二、致李福林请驱逐俄领之佳(9日)电;三、致陈公博等请派兵会剿海陆丰等处共产党之青(9日)电;四、致陈公博令围捕苏俄领署内之共产党员之蒸(10日)电。
△ 李济深对东方社记者谈称:广州事变不可轻视,汪精卫等与此事有关。李宗仁亦称汪等与此次事件有关,故中央全体大会应拒绝汪等出席。
△ 粤方中央执监委员汪精卫、甘乃光、顾孟馀、何香凝、陈璧君、陈树人、王法勤、潘云超、王乐平联名发表宣言,略谓:“就昨今两日关于广州事变之各种电报看来,张发奎正和共产党作殊死战,那些以勾结共产党诬张发奎等,并以诬我们的是绝对的不确”;“有些人似乎主张张发奎等如果是共产党固然要讨伐,不是也一样要讨伐,这无异帮共产党来打张发奎,希望不至于有此事实”,望蒋介石悉心筹划广东各军力量,合力消灭共产党。
△ 军委会临时紧急会议,决令李济深统率黄绍竑、陈铭枢、陈济棠各部迅即“讨伐”广州共产党。
△ 蒋介石电令张发奎戴罪立功自赎,听从李济深指挥,即率所部,会同陈铭枢等友军,于最短期间歼灭共产党。同日,蒋通电黄绍竑、陈铭枢、陈济棠等,声称:“此番变乱,足征向华(张发奎)实非共党,望毅然捐弃小嫌,誓死共维大局,即与向华协同一致,迅平共产党。”
△ 汪精卫电嘱粤第五军军长李福林等服从蒋令,协力讨共,切勿再有其他顾虑,致分兵力。
△ 张发奎、李福林、黄琪翔、陈公博急电汪精卫、蒋介石等,报告广州事件经过,并宣称是日拂晓已将广州共产党肃清,“仍望本党各同志益加奋勉,务将共产党徒一网杀绝,并与苏俄断绝邦交,此后我国只有惟一三民主义的中国国民党”。次日,汪精卫复电张发奎等,嘱将共党“去之务尽”,“即浮薄少年好为偏激之论者,亦宜痛斥,不可录用,民众运动在中央未确定方针以前,宜停止进行;农工运动中尤易杂入莠民,不可不防”。
△ 国民政府令各省政府及军事长官整饬纲纪,内称:“完成统一,计日可期,根本之图,在端趋向,风声所树,咸应率从,断非旷涣之心,能起衰颓之象,尤非补苴之术,可策长久之安。”
△ 津浦路直鲁军、孙军反攻,第一路军总指挥何应钦勒兵进击,大破之。15日,何令各军继续向徐州之敌进攻,西北军韩复榘等部复自其侧背加以威胁,直鲁军、孙军不支向鲁境韩庄一带溃退,次日,何应钦军再克徐州,与沿陇海路东进攻徐之冯玉祥第二集团军会合。
△ 奉军顾问町野武马在东京往访田中首相及白川陆相,陈述华方对于满蒙交涉之意见,借求谅解。日政府已谅其意,决于日内再度开始关于解决满蒙各种悬案交涉。
12月14日 国民政府发布对苏联断绝邦交令,宣称:本月11日广东事变,共产党占领省垣,“究厥原因,皆由共党藉苏俄领事馆及其国营商业机关为操纵指示之地”,其他各省地方,亦不无暴发之虑,为“维持治安,预防滋蔓”起见,应即将驻在各省之苏联领事馆一律撤销,所有各省之苏联国营商业机关,应一并勒令停止营业。
△ 中央特别委员会开会,以出席委员不足法定人数,改开谈话会,议决党务继续维持,俟第四次全体会议正式开会,即停止职权。
△ 国民党广州政治分会下令,略谓广州事件在粤军事长官事后虽能“敉平暴乱”,惟事前不能“防患未然”,临时军委会主席团张发奎、陈公博,第四军军长黄琪翔,公安局长朱晖日,着免本兼各职,听候查办。所遗第四军军长一职,由副军长缪培南升任。公安局长一职,由李朗如充任。
△ 浙江省党部致电蔡元培,历数汪精卫之罪状,称汪之逆迹已彰明昭著,请不准其参加四中全会。同日,旅宁粤人2000余开“讨共救粤”大会,向国民政府请愿,要求缉办汪精卫、甘乃光、顾孟馀、张发奎、黄琪翔、陈公博、王乐平、陈树人、何香凝、潘云超等人。
△ 东三省当局下令驱逐未入华籍之朝鲜侨民出境。令称部分在满鲜侨扰乱秩序,参加政治活动;其有职业者,多以垦荒耕作为生,有碍中国之土地主权,故对未入华籍之鲜民不得不予以取缔。是日,驻奉日总领事吉田茂向华方当局提出严重抗议。
12月15日 国民政府外交部长伍朝枢及江苏交涉员郭泰祺赴驻沪苏联总领事馆,面交断绝国交通牒,并限苏领事一星期内出境。同日,外交部拟定中苏绝交办法四项:一、由交涉员向苏领事声明,自即日起,对于该领事撤销承认,并嘱该领事及领馆人员离境;二、所有苏联国营商业机关,如银行及轮船公司等,一律勒令即日停止营业,并派警严密监视;三、详查辖境内苏籍侨民总数,无正当职业而形迹可疑者,随时侦查拘禁,驱逐出境;四、凡苏籍侨民,均应领外侨执照。
△ 广州连日屠杀共产党人,除被公安局枪杀者外,军队方面是日枪杀600余人,17日枪杀400余人,19日又在北校场枪杀100余人。又据香港路透社17日电讯,广州共产党被杀者约2000人,街市尸骸累累,景象凄惨。
△ 共产党武装数百人夜袭长沙电灯厂,旋为警备军击散。
△ 中央监察委员邓泽如、古应芬通电全党,宣布武汉召开之中央执委第三次会议不能承认,该会开除蒋介石等党籍之决议案为非法。
△ 李宗仁通电“护党”,声称:“宗仁护国护党,无役不从”,“对党之观念自信与金石同坚,有与党为敌者,死生以之。”
△ 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工农部慑于广州暴动,是日通令所属各工会禁止罢工。略称:在此严重时期内,不得罢工,已经罢工者赶即结束,若抗不遵令,即以“反革命”论。
△ 第十三军副军长熊式辉奉军长白崇禧命,在宁组织第十三军军部。军部乃由上海淞沪卫戍司令部所改组。该军共三个师,第三十七师师长熊式辉兼,第三十八师师长张定璠,第三十九师师长吕焕炎。第三十七师由十四军驻锡部队改编,第三十八、第三十九两师由第二路总指挥部五个补充团改编。
12月16日 国民政府下令查办与广州事变有关之汪精卫、顾孟馀、陈公博、甘乃光、王法勤、王乐平、潘云超、陈树人、何香凝,略称:汪等于事变后,或列席会议参与逆谋,或发表言论公然袒护,舆论哗然,嫌疑难释,特派邓泽如、古应芬迅往查办呈复。在查办时期,汪等居住所在,应责成当地军警注意监视。同日,江苏省党部、旅宁粤人等各界请愿团代表数百人向国民政府请愿,认为查办令过轻,力求改为通缉,经国民政府常委李烈钧解释,众始散去。
△ 汪精卫因受南京制裁,在国内无法立足,被迫于是日深夜登轮离沪,出国去马赛。濒行前向中央执监各委员发出引退通电,称其以参加反特委运动之故,备受特委方面之仇视,愿个人引去以息纠纷,并为张发奎等无共党嫌疑力辩。通电仍主张“第四次中央全体会议不可不开,中央执行、监察两委员会不可不恢复,特别委员会不可不取消”。20日,汪过港未登陆,召黄琪翔随同赴法。
△ 苏联政府外交人民委员契切林复照国民政府,称该政府驱逐苏联领事、终止承认苏联领署令为非法,此举为南京僭权军人在帝国主义压迫下之行动。苏联从未承认该政府,苏联政府在中国所设之各领署,系1924年在北京所订中苏条约之结果,所派各领俱系北京政府所承认,苏联领署及商务机关,并无赤化宣传及指示广东工人农民等之革命运动。凡孰先与苏联政府取仇视政策者,其人必将首受其害。23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伍朝枢在沪对记者发表对契切林复照之意见,声称:“苏俄设领显然得到国民政府承认,俄领署宣传赤化已得文据证明,此次取缔俄领纯出自卫。”
△ 黄绍竑等在梧州誓师讨粤,誓师通电略称:真日(11日)广州事件,实肇端于筱日(17日)之变,而参预逆谋之中央委员陈公博等,实为主要负责之人,望一致讨伐。
△ 鄂省政府及各厅由湘鄂临时政委会接收。
△ 武汉卫戍司令部奉国民政府令大捕共产党人,是日在市内捕获60余名,法租界捕获约70名,特一区一元路截获48名,总共100余名,内有苏联人数十名。驻汉苏联领事馆被搜查,总领事普历澈夫妇、副领事美宁夫妇及馆员共十余人被拘押于交涉署,并于是晚“护送”出境,于21日由上海乘“长崎丸”取道日本回国。
△ 何应钦所部陈焯第二十六军赵观涛师再克宿迁城,直鲁军皮华清、褚锦坤两旅弃城向皂河溃退。
△ 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师在花县正式成立,由广州撤至该县之起义军及新参加之农民武装共约一千四五百人所组成。全师辖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等三个团,以叶镛为师长,王侃予为党代表,袁裕(袁国平)为参谋长。
△ 北京军政府外交部因越南华侨一再请求在越设领,而法政府迄未答允,是日电令陈箓向法外交部提议,于中法陆路商约未成立前,先在越南设一办理领事事务之委员,以便保护侨民。
12月17日 陈铭枢在汕头与陈济棠、钱大钧、徐景唐等商议讨伐张发奎军,决联合闽、粤、桂各军进攻广州,由陈铭枢任总指挥,令黄绍竑、黄旭初军自西路,徐景唐、邓世增军自南路,范石生、方鼎英军自北路,与潮汕各军呼应,同向广州进发。
△ 第八军军长李品仙命令所部搜查长沙共产党机关,捕获数百人。长沙城内苏联远东贸易公司被封闭,苏领事馆亦被包围。
△ 上海是日起禁止苏联轮船进口。
△ 张发奎被迫致电蒋介石表示服从,声称广州政治分会已将其免去本兼各职,“戴罪勉维善后”,愿以党员资格,随从补过于将来,并宣称与共产党“义不共存”,一息尚存,亦以歼灭共产党为职志。
△ 下午7时,湖北省前财政厅长詹大悲、前教育厅长李汉俊在汉口日租界被卫戍司令部协同日巡捕逮捕,当晚9时在济生二马路被枪杀。18日,武汉卫戍司令部布告宣布“罪状”,指詹、李为湖北共产党首领。夜,该省前民政厅长孔庚、前建设厅长李书城在法租界亚洲旅馆被捕。
△ 曹万顺第十七军以独立第一师及该军第一师分由盐河两岸向灌云追击西撤之孙传芳军,是日午前占灌云,晚克海州,19日进克青口、赣榆,至此陇海路东段已无敌踪。
△ 各省商会联合会在上海总商会开幕,主席冯少山致开会词称:“本会所负之任务,一在解除商人之苦痛,一在积极努力国民革命之工作,兼营并进,决无轩轾。”“本会今后之任务,一方当力谋商人苦痛之解除,一方又当力谋各阶级间利益之融和,期以符合全民政治之党纲,而化除阶级斗争之惨剧。”蒋介石出席致训词,希望各省商会注意两点:一、商业不能脱离政治;二、商业之进展,须与农工各界联合。
12月18日 宋庆龄就国民政府对苏联绝交事,自莫斯科致电蒋介石,内称:“对俄绝交,驱逐俄领,此举如果实行,非惟自杀,实使党国孤立无援,后世历史上将以君等为误党误国之罪人,望静心三思,翻然觉悟,缓行前议。”同日,蒋复电力言对苏联绝交出于不得已,请回国考察事实后,再发表主张。
△ 李济深令东路军、北路军、西路军分由东江、北江、西江三路会攻广州,讨伐张发奎。张以地方指责严厉,补给困难,而第八路军又由东西两路渐次进迫,遂宣言下野,以所部交缪培南指挥。
△ 第五军军长李福林致电上海各中央委员,略称东西两路进兵相迫,谓粤为共,请主持正义,消弭兵争,静候中央会议解决,勿自相煎迫,并称一俟共产党完全消灭,即当弃职归农。
△ 冯玉祥电国民政府表示尊重中央,“嗣后交通回复,所有豫、陕、甘一切行政事宜,自应禀命中枢,呵成一气”。
△ 李石曾通启谢客养病,称从事反共之政治工作即告结束,自下月起当专事社会文化,不复参加实际政治。
△ 汉口震寰纱厂案被捕学生马红、梅玉科、陈梦兰、纪李华、许白池、许蕴达、田常、李子芳以“受向忠发指使纠众暴乱罪”,被武汉卫戍司令部杀害。
△ 上海茶商20余家,年售苏联茶叶达1400万两,以中苏绝交,营业大受影响,百余万恃茶为生之人将有失业之虞,是日特推代表陈兆焘向外交部请愿,请示维持营业办法。22日,处理苏俄在沪商业委员会决定,全俄中央合组协助会社、中东铁路经理处、俄商茶叶行、纺织公司、远东木材公司等得继续营业,称该协助会社等“乃个人商业公司,完全与政府无关”。
△ 无锡鱼商300余人因稽征所非法征税,擅扣鲜鱼,于是日聚众持香至该所请愿,所长朱焕霞避匿不理,致引起全体罢市,捣毁稽征所。20日,又聚众持香至县府请愿,该县俞县长允布告暂停征鱼税,并将扣留鲜鱼发还,鱼商认为满意,于次日全体复业。
12月19日 李福林就任国民党广州政治分会临时主席,薛岳为广州戒备司令,缪培南为第四军军长,朱晖日仍任公安局长。
△ 上海汪宅是日接宋庆龄致汪精卫电,竭力反对与苏联绝交,内称:“闻尔有与苏俄断绝关系及撤销苏俄领事署之提议,此事果成,实属自杀,而使中国孤立,且迟其进步,则历史上尔当负其责也。”
△ 国民政府明令改组湖北省政府,任命张知本、熊斌、张难先、杨在春、石瑛、王世杰、胡宗铎、严重、李隆建、孙绳、张九维、王恒、李世光为湖北省政府委员,张知本为主席,杨、张(难先)、王(世杰)、石分别兼任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各厅厅长。原任省府委员孔庚(兼民政厅长)、李书城(兼建设厅长)、李品仙、朱霁青、叶琪(兼军事厅长)、詹大悲(兼财政厅长)、李汉俊(兼教育厅长)、喻毓西、王祺(兼农工厅长)、袁家普、郝绳祖免职。
△ 白崇禧奉令赴汉慰劳西征军,并代李宗仁兼第三路总指挥职务,必要时统兵解决湘、粤,因电辞所兼淞沪卫戍司令职。
△ 冯玉祥电国民政府,决先出兵五万,由京汉路渡黄河北上援晋。
△ 北京军政府外交部照会日使芳泽,内称:据仁川吴领事电,16日晚,鲜人聚众袭击领事馆及中国街,幸华侨力御,未被侵入,现华商避居领事馆及商会者共千余,尚未脱险,特提抗议,请负责保护中国领事馆及华侨生命财产之安全。24日,日使馆复照北京外交部,称仁川领事言之过甚,朝鲜总督府对于鲜人暴动,自始即严厉取缔,且归咎于东省官厅之压迫鲜农。晚,北京外交部又照会芳泽,再提抗议,并附华侨损失表,要求赔偿。
12月20日 国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会议决,重新编定各路军总指挥名称,并任命各路军总指挥:第一路何应钦,第二路白崇禧,第三路李宗仁,第四路程潜,第五路朱培德,第六路刘湘,第七路邓锡侯,第八路李济深,第九路周西成,第十一路方振武,第十二路徐永昌。第二路军前敌总指挥陈调元,第七路军前敌总指挥田颂尧。
△ 津浦路前敌将领31人由何应钦领衔通电条陈“救国大计”五项:一、促开中央全体会议,树立党权;二、各省酌留少数军队维持省防,其余参加“北伐”;三、敦促蒋介石东山复起,总领师干,统一军事;四、各级政府注意整饬,造成廉洁,以孚民望;五、“肃清”共产党,以求彻底建设。
△ 黄绍竑电复蒋介石元(13日)电,力主讨伐第四军,声称:“日言清党而党不清,日言讨共而共乱不已,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故今日若言讨共,则应先讨掩护共党之军政要人。”
△ 黄绍竑亲赴西江前方督师,率黄旭初、伍廷飏、吕焕炎三部1.5万人,三路直攻肇庆,第四军向三水方面退却,黄部旋占肇庆。
12月21日 国民政府议决,授予李济深返粤整顿粤局全权。李旋即回到广东,亲自指挥对张发奎部的攻击。
△ 上海处理苏俄在沪商业临时委员会决定处理在沪苏联各商业机关,监视清理之机关计五处:远东银行、苏联义勇舰队公司、苏联驻沪商务代表处、乌苏里铁路运输处、苏维埃政府保险管理处。
△ 武汉卫戍司令胡宗铎下令解散讨唐救鄂团及各业店员工会,声称各业店员工会“违反党义,为共派操纵”,成为一年来惹起武汉劳资纠纷之策源地,特将各该工会完全封闭;并将不服制止之店员工会会员加以拘捕,以共产党看待,予以最严厉之处分。
△ 武汉卫戍司令部通告,声称为防止共产党活动,令湖北党务整理委员会及省市改组委员会一律停止活动。
△ 国民党广州市党部电促蒋介石复职。
△ 国民党江苏省党部通令所属各市县党部,严密检查邮件,防止共产党活动。
△ 南京飞机队一、二队进驻徐州。
12月22日 国民政府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通电严拿吴佩孚;令浙、皖两省政府对财政机关用人须尊重中央;司法审判制度决用四级三审制;实行教育经费独立等项议案。
△ 广州政治分会免去张发奎、陈公博之军事委员会主席团职,以方鼎英、缪培南继任。
△ 国民政府任王若周为独立第六师师长,朱锡麒为独立第一师副师长,贺国光为军事委员会主席团办公厅高级参谋。
△ 驻华德使博邺致函北京军政府外交部,称奉柏林训令,苏联政府请德国政府代理保护苏联在中国南方之人民及其利益,德政府按照国际公法规例保护,已电令驻沪、汉、粤德领就领事权限范围内,代理苏联利益,但决不干预中国内政及苏联人民在中国一切政治活动,请中国政府谅解。
12月23日 湘鄂政委会派张有桐、周星棠等接收武汉市政府。
△ 苏联莫斯科、列宁格勒及新西伯利亚等城市举行群众大会,抗议广州杀害苏联人事件。外交人民委员契切林发表抗议声明书,谓鉴于中国南部因反苏而演出之流血罪恶,苏联政府保留采取认为必要的步骤之权利,此种野蛮行为,不能轻轻放过,必有以惩罚之。
△ 上海苏联领署下旗。晚,领署职员自总领事柯兹罗夫斯基起共18人分两批登上苏轮“西山号”回国。苏联领署由驻沪德总领事蒂尔接管。
△ 国民政府派往莫斯科中山大学留学之学生因广东事件被苏联政府限令出境,是日有17人由海参崴抵日本,转道归国。
△ 日本以护侨为由,特派“长良号”巡洋舰载陆战队200名,于是日下午2时半驶抵青岛。同日,日白川陆相在阁议中声称,此后济南地方之日侨,若有陷于危险状态之形势时,得随时命令熊本第六师团出动。
△ 龙云军击败滇军胡若愚、张汝骥部,是日龙军右翼第一、第四两师攻入黔境普安一带。
△ 前北京政府教育总长范源濂于天津病逝。
12月24日 蒋介石、何香凝自沪电粤促陈公博、甘乃光、陈树人赴南京出席四中全会,称“四次全体会议定可如期开成,一切党内问题,在会内公平解决”。
△ 白崇禧奉命到汉口劳军,是晚在总指挥部欢宴海陆军将领席间演说称:目前最厉害的敌人是内部敌人,内部敌人这样猖獗,汪精卫应负最大责任;唐生智的叛变,大半是因汪代他撑腰,广州张、黄叛变,尤为汪所主使。
△ 各省商会联合会通电反对日本出兵山东,称日此举“阳为保护侨民,阴实阻挠义师”,如彼方始终不顾公理,全国商人为保卫国权起见,自当本其决心,亟起对付。
△ 据北京《晨报》讯,今春以来,直鲁人民移往北满者,数达50万人。
△ 天津美孚油公司是日失火,延烧数日,中、美、法、英、意各国消防队均出救护,焚毁蜡烛仓库一座,煤油仓库六座,损失约数百万元,为天津稀有之大火。
12月25日 上海各报载称:外交部长伍朝枢最近在上海对国民新闻社记者发表谈话,对外交、政务、党务表示悲观,称“数月之间,政局飘摇,大变四五次,小变六七次,影响外交”;又称第二次代表大会所选举之执监委员已经满任,十七年(1928)元旦后开全体会议,“不过是一群前任之委员开会,以严格的法律论之,亦不合法”;并称特委会即使不合法律手续,但使三分之党合而为一,以巩固革命势力起见,是否可以原谅。
△ 国民党在沪中央执监委员多人发表谈话,指责伍朝枢谈话中有关中央全体会议之批评,“足以危害国民党之生命”,伍以非法相诘责,则“此后党权更何从行使”,岂欲以“一言亡党”;伍为特委会辩护,意欲破坏全体会议,“延长特委会之生命”。
△ 甘肃省政府电国民政府,报告已严查苏联在甘经商机关,勒令停止营业。
△ 桂军黄绍竑部向三水总攻击,防军李福林部向广州撤退。东江方面防备惠州之张发奎军约二师与钱大钧部发生冲突。27日,桂军先头部队占三水车站,28日,沿广三铁路搜索前进,便衣队抵广州市郊。
12月26日 第四军新任军长缪培南、副军长薛岳通电率部离开广州,服从蒋介石,电称张发奎、陈公博等已引咎离粤,彼等不忍再起干戈,决定离开广州,东集潮梅,候令北发。是日起第四军全部出发东江,集中惠州、河源,缪培南、薛岳亦同时离省,广州治安由李福林之第五军维持。
△ 国民政府据大学院院长蔡元培、财政部部长孙科提议,通令财政部、各省市政府切实施行整理学制,并保障教育经费独立。
△ 国民政府常委李烈钧在南京接见记者称:“中央特委会准备结束;北伐兵力与敌接触者逾四十万,意再增二十万,陈调元、方振武均准备动员,白崇禧来电称,愿率师直捣燕京,政府已去电促之。”
△ 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召集各界代表500余人举行促蒋(介石)复职大会,通电全国一致敦促。各地纷电响应。
△ 中华职业教育社在沪欢宴各省商联会代表,主席王正廷致欢迎词称:中国学校所学不切社会应用,人才普通者实多,专门者太少,欲救中国,非从职业教育入手不为功。次由办事主任杨卫玉报告该社设立旨趣及所办事业,称该社主旨,在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十年来极力沟通职业界与教育界,以救中国之社会,如办试验学校、上海职业指导所、南京职业指导所,发刊《教育与职业》月刊、《生活周刊》,提倡农村事业、补习教育等。
12月27日 国民政府第二十七次会议,讨论财政部部长孙科、次长郑洪年辞职案。伍朝枢主张,孙既感办事困难,不必强留;李烈钧、谭延闿表示所有困难均应共同负责。讨论结果,决定明令慰留。
△ 程潜、白崇禧、鲁涤平等联名由汉致电南京,反对粤委员出席四中全会,电中列举汪精卫、顾孟馀、陈公博、陈树人、甘乃光、王法勤、王乐平、潘云超、何香凝九人“破坏党国”罪行,要求中央开除汪等党籍,通缉拿办。
△ 冯玉祥及所部将领鹿钟麟、刘郁芬、宋哲元等20人通电,一致赞成何应钦等于20日发表之五项“救国主张”,盛赞“确系洞见症结,解决时局之不二法门”,应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
△ 浙江省党部发布《共产党自首条例》,规定“共产分子如有确被诱惑而无破坏本党之事实者,准其自首,予以自新”;“自首应备下列手续:一、自首状;二、悔过书;三、最近四寸半身照片;四、声明此后行径;五、亲属保证;六、殷实商铺具保;七、详细住址;八、罚誓”。
△ 东江陈济棠师因陈铭枢第十一军应援,于占领紫金后,联络钱大钧第二十师直迫惠州。是日陈部3000人在惠州北部与李汉魂第二十五师接触,陈亲督一师兵力猛攻,李师退守博罗,陈师占惠州。同日,第四军缪培南、薛岳统率所部二万人抵增城,联络许志锐师,向惠州反攻。
△ 最近北京、天津发现出售山东聊城杨氏海源阁藏书不少,且多有为外人购去者,是日,北京军政府内阁总理潘复特电请鲁省长林宪祖设法保护,并主张给价归公保存,或订给一种优越权利,为其世掌,以免散失。
12月28日 南京国民党中央党部结束,中央特别委员会亦于同日正式解散。南京各团体欢迎蒋介石前往筹备四中全会。
△ 国民政府特任徐永昌、刘骥、傅作义为军事委员会委员。
△ 国民政府令:司法部长王宠惠因赴海牙国际法庭,未返以前,部务由次长魏道明代理。
△ 甘肃等15省区回民代表赖家铎等到南京,声明拥护国民政府。
△ 汉口交涉员甘介侯与英领事波特对第三特区问题交涉告一段落,是日,英籍董事亦因英领事命令出席市政局董事会,此案圆满解决。
△ 广州总商会与李福林军议妥,以商会名义通电陈铭枢、徐景唐、陈章甫、钱大钧、黄绍竑,欢迎各军回省,到时李军定先移防。同日,商会代表胡颂棠等赴三水,迎西江各军返省。次晨桂军黄旭初师开入广州市,李福林军退驻河南。
△ 各省商会联合会闭幕。冯少山(上海总商会)、张棫泉(汉口总商会)、苏民生(南京总商会)当选为该会总事务所执监委员会常务委员。大会宣言声称,该会“谋商人真正团结,谋各阶级利益调和,谋全国和平建设,望商人真切了解政治”。
△ 皖省教育厅长雷啸岑通令各县教育局及各省立学校,提倡平民识字运动。令称:“据北京平民教育总会之统计,吾国不识字之民,几占全国百分之七十有余,聚无数群盲以为国家,民治精神,何能发达。”并定本年寒假起,举行全省平民识字运动,以简单之工作,少数之经费,使全省未识字之人,得有识字机会。
△ 据上海《新闻报》讯:赈济会所传鲁省有400万人将成饿殍之说,已由鲁省外人证实,鲁省107县,有35县收成不足10%,另有30县收成自10%—40%不等,人民多以树皮草根充饥。当局以灾荒诿诸亢旱蝗患,外人则称乃由内战及匪患苛捐所致,中国现无力筹此巨款以办赈济,急需外助。
12月29日 李福林通电引咎辞职,第五军军长由第十六师师长邓彦华代理。邓就职后即电李济深、冯祝万、陈铭枢到广州主持。
△ 国民政府外交部长伍朝枢因国民党内部纠纷,呈国民政府辞职。同日,孙科、郑洪年二次呈请辞职。孙并声明自十七年(1928)元旦起,所有财部事务不能负责。
△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任命陶钧为第十八军军长,张义纯为副军长,林逸圣为第十八军第一师师长,严敬为第二师师长,李石樵为第三师师长,是日在武汉分别就职。
△ 江西省政府通令81县严捕共产党,“准就地枪决,事后呈报”。
△ 南京戒严司令部查出国民政府参事陈海澄以军政秘密私通奉鲁,经国府常委批准,定30日枪决示众。旋因有人代陈申明冤屈,未即定谳。
△ 汉口交涉署布告,饬居留武汉苏侨,自明年1月3日起至10日止,亲去该署注册,领取外侨执照,违则处刑。
△ 广州苏联领事波吉伐林斯基夫妇及随员等七人为第四军退走时释放,经香港回国。
△ 北京军政府外交部复照英、日、法三国驻华公使,通知鲁省截留盐款事决停止进行。
12月30日 国民政府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外交部长伍朝枢、财政部长孙科、财政次长郑洪年呈辞,议决慰留,并特派谭延闿赴沪,挽伍、孙回京。
△ 国民政府常务委员会议决,陈海澄通敌案,为慎重起见,移送法院审讯,严密搜查党羽。
△ 黄绍竑令西路军出发东江,与陈铭枢之东路军夹击在惠州、河源之第四军。
△ 张难先电南京,辞鄂省政务委员兼财政厅长职。
△ 涿州围城事件和平解决,傅作义、万福麟各发通电停止军事行动。傅电略称:守涿两月余,因慈善团体等之请,于本日停止军事行动,所部改为国防军,不再参加内乱,惟遇国际战争、地方剿匪,当听中央命令竭力应付。
12月31日 伍朝枢在沪发表谈话,对“在沪中央执监委多人”对彼谈话之纠正有所辩护,称:“如果根据党章及正义来评论党务,即谓之亡党,那么如有重要党员提倡一说,大家随风而靡,作应声虫,方算作兴党吗?”并称:“我讲的话,可以当作代被屈的特委会作辩护词,亦可以当作代垂死的特委会作墓志铭。”
△ 邓泽如、古应芬向国民政府呈复查办汪精卫等九人之结果,称汪及其党徒对于11月17日之乱,不独参预逆谋,实为发纵指示;对于12月11日广州事件,则为“养奸成祸,害国殃民”,彼等身为中委,竟敢肆意作乱,危害民国,破坏革命,罪证确凿,请明令通缉归案,依律严办。
△ 上海公共租界纳税华人会发表宣言,宣布调停纳税华人拒付工部局增捐事,已与工部局协商顾全之办法:一、秋季巡捕捐,为顾全工部局预算案起见,除原数一成四应照付外,其所加二厘在抗议之下交付之;二、华董席数,应照工部局备忘录所述捐税比例分配,其权限须中外一律;三、市政捐所举办之公共场所等,应中外一律享受。
△ 驻华日使芳泽照会北京军政府外交部,谓朝鲜各地排华风潮已平静,仁川等处华侨均回原处继续营业,仍请中国政府停止取缔鲜农,敦睦邻谊。
是月 湖南唐生智旧部仍用第四集团军名义从事扩充,经过整顿,决自十七年(1928)1月起实行新编制,下分第一、三、四方面军。第一方面军:总指挥李品仙,第八军军长及第一师师长由李兼,第二师师长吴尚,第三师师长李云杰,教导团团长王戈,独立第一师师长熊震。第三方面军:总指挥何键,第三十五军军长由何兼,第一师师长周磐,第二师师长刘建绪,第三师师长陶广,教导团团长王东原;第十八军军长叶琪,第一师师长门炳岳,第二师师长何宣,第三师师长危宿钟,独立第十师师长戴斗垣,独立团团长唐生明。第四方面军:总指挥刘兴,第三十六军军长由刘兼,第一师师长廖磊,第二师师长唐明哲,第三师师长周维寅;第十七军军长周斓,第一师师长王锡焘,独立第五师师长陈汉章,步一旅旅长周荣光,步二旅旅长罗霖,警卫第一团团长周宗濂。
△ 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就广州事变发表对外宣言,略称此次广州事变,华南国民党将领以苏联为其敌人,苏联副领事惨遭屠戮,苏联人民伤亡枕藉,不仅张发奎、李福林等为此案之罪魁,即李济深、蒋介石、白崇禧等亦与有过焉。教唆之者,实尚有人,即欲施行在华殖民政策之英伦,立于背后而指之导之。特郑重声明,于必要时,苏联得采取任何步骤,以报此次华南排苏之仇,此等野蛮举动决不能无以惩之。
△ 中共中央派贺龙、周逸群等到湘鄂西组织湘鄂边前敌委员会,发动监利、华容、石首、南县等地的年关斗争,农民革命武装扩大至1000余人。
△ 南昌起义军余部为暂时隐蔽目标,由朱德利用驻汝城第十六军范石生的过去同学关系,到韶关西北之犁步头休整,改番号为第十六军第四十七师第一四〇团,朱化名王楷担任团长,由范石生补充装备和供给军饷。
△ 据国际联盟卫生监督罗琪门医生之在华调查报告,称中国染疫死亡率,岁约530余万人。
是年 我国对外贸易总额30.09357亿元,其中进口15.78148亿元,出口14.31209亿元,入超1.46939亿元。
△ 我国本年关税收入共关平银6868.7万两,较上年减少943.5万两。增收之主要口岸有:天津92万两,大连43.1万两,哈尔滨28.8万两,汕头25.5万两,安东10.5万两。减收之主要口岸有:上海702.5万两,汉口226.3万两,广州153.8万两。
△ 全国共有铁路总长1.304048万公里,其中自主铁路1043.94公里,占8%;帝国主义控制下的铁路为1.199654万公里,占92%,内由帝国主义直接经营者为4330.25公里,控制经营者为7666.29公里。
△ 我国石油年产量共1.3401万桶(每桶24加伦);铁矿矿石产量171.0135万吨;生铁产量25.7945万吨;钢产量三万吨。
△ 我国民营工业,共纱厂73家,纱锭209.9058万枚;丝厂93家,丝车2.2168万部;卷烟厂182家。外厂纱锭149.7294万枚,布机1.1973万部,占全国布机总数的49.7%。
△ 据国民党中央农民部估计:一、全国农户总数共5600万户(地主包括在内),平均每户以六人计算,共3.36亿人,其中:有土地的(一亩起至大地主)1.2亿至1.5亿人;无地雇农3000万人;游民、土匪、兵士、无固定职业之乡村小商人共约2000万人;佃农1.36亿人。二、无地农民占55%,土地极少的贫农(一亩至十亩的)占20%,两者共占75%,均是要求土地的;有地10亩至30亩的中农占11%,他们不须为土地而斗争,亦不反对贫农取得土地,反倒帮助贫农;有地30亩以上的富农、中小地主及大地主占14%。
△ 日本在我国东北的企业投资迅速增加,从1917年到本年十年间,纯日资企业的资本增加214%;而在中日合资的企业中,日资则增加655%。
△ 在日人盛倡“韩民移满、日民移韩”之口号下,至是年朝鲜人移殖我国东北各省累计达9.7594万户,54.2869万人,种植水田面积4.3263万町步,收获量达70.5893万日石。
△ 据内政部统计,全国出版报纸总计有628家。
△ 春,暨南学校设商科大学部,定名为国立暨南商科大学。
△ 夏,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议决,江苏省国立各大学及各专门学校(计河海工程大学、东南大学、上海商业专门学校、南京工业专门学校、江苏法政大学、上海商科大学、江苏医科大学、南京农业学校、苏州工业专门学校等九校)合并改设国立第四中山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