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 能源生产商如何对冲风险

    能源生产商面临两类风险:一类是与能源市场价格有关的风险(价格风险),另一类是与能源被购买数量有关的风险(数量风险)。虽然价格会随着数量变化进行调节,但两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完美。在构造对冲决策时,能源生产商必须将这两种风险都考虑在内。价格风险可以利用本章所讨论的能源衍生产品进行对冲,而数量风险则可以用气候衍生产品进行对冲。定义:

    Y:1个月的盈利;

    P:1个月的平均能源价格;

    T:1个月的相关气温变量(HDD或CDD)。

    能源生产商可利用历史数据来得到一个最佳拟合线性回归方程

    空标题文档 - 图1

    其中ε为误差项。能源生产商因此可以签订数量为-b的能源远期合约或期货合约以及数量为-c的气候远期合约或期货合约来对冲风险。以上的关系式也可以用于分析其他期权策略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