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制度
当前美国的期货市场是由联邦政府级机构,即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CFTC,www.cftc.org)来监管。这一委员会成立于1974年。
CFTC要维护的是大众利益,该组织的职责是确保有关价格的信息会传递给公众,当期货交易者的头寸超出某一水平时,他们必须报告其所持有的未平仓期货头寸。CFTC也向所有为大众提供期货服务的个人颁发执照,并且调查这些提供服务的个人的背景,同时对这些个人做出最低资本金的要求。CFTC处理公众投诉,如果投诉确实正当,CFTC将采用某些惩罚措施,CFTC有权要求交易所对违反规则的成员进行惩罚。
自从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NFA,www.nfa.futures.org)在1982年成立以来,CFTC的一部分职责转移给了期货行业本身。NFA是期货从业人员的自发性组织,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欺诈并确保市场运作有利于大众利益。NFA有权监测交易并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惩罚措施,这一机构建立了一套裁决个人以及会员之间纠纷的有效制度。
在2010年,奥巴马总统签署了《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该法案扩大了CFTC的权利。CFTC最近宣布了一项规定,要求所有的标准场外衍生品必须通过互换执行设施(swap execution facility)来完成,并要通过中央交易对手来结算。
违规交易
在大多数情况下,期货市场都是在有效地运作,并且与公众的利益保持一致,但有时也确实发生一些违规交易。当某个投资集团企图“操纵市场”时,就会出现违规交易行为。[1]例如,某投资集团持有大量期货的多头,并试图对标的商品的供应进行某种控制。随着期货期限的临近,该投资集团并没有对其头寸进行平仓,因此未平仓的期货数量可能会超出能够用于交割的商品数量。空头方的持有者意识到他们难以交割,从而为了平仓而变得绝望。这样的结果是期货价格和即期价格急剧上升。监管当局处理市场上这类违规事件的方法通常是增加保证金、设定更严格的头寸限额、禁止投机者增加未平仓头寸的交易以及强迫市场参与者平仓等。
其他种类的违规交易可能会涉及交易所大厅里的交易员。FBI利用密探在芝加哥交易所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进行了两年调查,并在1989年年初披露了这些违规行为。调查起因于一家大型农业公司的投诉,投诉内容包括向客户收取过高的费用、不向客户完全支付卖出商品的全部收益以及交易员在已知客户信息的基础上为自己提前交易的行为(这一行为被称为抢跑交易(front running))。
[1] 这种违规最著名的案例为1979~1980年亨特(Hunt)兄弟操纵白银市场的交易行为。在1979年年中至1980年年初,他们的交易行为使得白银价格从每盎司6美元上升到50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