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识中的效率与非效率因素
在人的认识中,有各种因素参与并相互作用。就其是否具有效率意义而言,可区分为效率因素与非效率因素。所谓效率因素,是指其增减导致效率变化的因素;而非效率因素,则是其增减不导致效率变化的因素。实际上,这是认识中具有有效性与不具有有效性的两类因素的区别。
鲁迅在讲自己的写作经验时说:“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1)所谓文章中“可有可无”的成分,其实就是无效成分,无疑应当删掉。去掉那些非效率因素,同时也就突出和强化了效率因素。虽然写完后再读两遍,区分文章中有效与无效成分,对无效成分加以删除,增加了写作过程的投入,却在写作结果中获得了更为精粹和隽永的作品。经过认真修改的文章在质上提高的幅度,远远高于这种追加投入的活动量,其效率意义是十分明显的。
必须首先区分认识活动中的效率与非效率两类因素。这样才能通过认识主体的自觉努力,保持或提高认识效率,包括认识表达的效率。某一认识只要包含有效成分,在整体上就可能是有效的,尽管它同时会存在无效成分。如果认识仅仅有效即可,无须再改进、优化,它就不会再向前发展,人类认识可能至今还停留在原始思维水平上。
事实上,人们并不满足于认识在整体上有效,还要力求使认识中每个部分都有效,即增强其效率因素,减少非效率因素。在有效的前提下存在的思维,包括这种思维的表达,其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于提高有效性的程度。
在系统因素的相互作用中,效率与非效率两类因素的区分又是相对的。从辩证的观点来看待认识活动中的效率与非效率因素,不能不注意到二者关系的复杂性。对于这种复杂性,可从几个侧面来透视:
第一,非直接的效率因素可能是间接的效率因素,直接的效率因素可能是间接的非效率因素。认识中某种因素的加入,就其直接作用而言,可能不具有效率意义,似乎是可有可无的成分,但在认识的深化中又可能逐渐显示其作用而具有效率的意义。相反,有些因素就其直接意义而言是效率因素,但其间接结果却可能是非效率的。
在人们的动机和效果之间,常常存在着不一致之处:不以效率为直接目的的认识因素不一定是非效率因素,而以效率为直接目的的因素也不一定是效率因素。所谓“欲速则不达”或“过犹不及”,说明在看似效率因素上的努力,由于其潜在的非效率作用而发生结果中的逆转。
第二,短期认识中的非效率因素可能是长期认识中的效率因素,短期认识中的效率因素可能是长期认识中的非效率因素。这是上述第一种情况在时间中的表现。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某种因素在人的认识活动中的效用,实际上是在时间持续中展开的过程。
有的因素开始时未起作用而后来才显现其作用,有的因素开始时起作用而后来这种作用渐渐丧失,也可能在其他因素制约下有时起作用有时不起作用。只注意眼前的需要,追求“立竿见影”,固然会获得短期认识的效率,却可能无助于长期认识效率的提高或稳定。特定认识因素的有效性不是永恒的,对此应当在其与时间的关系中加以把握。
第三,小范围认识中的非效率因素可能是大范围认识中的效率因素,小范围认识中的效率因素也可能是大范围认识中的非效率因素。这是前述第一种情况在空间中的表现。人的认识有其空间范围,它是由认识主体的思维空间和认识客体的实在空间来确定的;在运用中介手段的认识活动中,它还受到人所使用的认识工具的制约。
一定的认识因素总有相应的适用范围。在小范围内不起作用的认识因素,有可能在较大的范围内起作用;反之,在小范围内起作用的认识因素,在较大范围内也可能减弱乃至失去作用。
总而言之,在人的认识活动中,效率因素与非效率因素的区别是相对的、可变的。随着认识活动的展开,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认识中的效率因素和非效率因素可能向自己的相反方面转化。因此,在区分人的认识中的效率因素与非效率因素时,应全面、长远、整体地考虑问题,避免片面、狭隘和短视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