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历史学派的诠释学思想

19世纪德国历史学派肇始于与黑格尔历史哲学的决裂。我们知道,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是强调哲学对历史的本质作用,唤起历史的能动性,从而使历史完全成为哲学的表现。但是,把历史视为观念的纯粹表现,这将必然否认历史本身的独立存在,因而随着19世纪经验科学的发展而出现的历史学派就试图使历史独立于任何预设的目的论。历史只表现自身,历史的价值只属于历史本身。因此,正如施莱尔马赫把诠释学从独断论的教条中解放出来,使之成为一种解释方法的普遍诠释学一样,19世纪德国历史学派的诠释学努力也被用来使历史研究脱离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使之不成为一种哲学,而成为一门经验科学。或者我们可以简单地说,正如施莱尔马赫使文本解释脱离独断论,使之成为一种解释方法论一样,德国历史学派也力图使历史研究脱离黑格尔,使之成为一门经验科学。

这里我们需谈一下历史理解问题与施莱尔马赫诠释学的联系。从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没有什么联系。施莱尔马赫的诠释学着重理解特殊文本,它在巨大的历史脉络中只为这一目标服务,而历史学家似乎与语文学家不同,历史不是理解个别文本的工具,而是相反,文本是理解整个历史的工具,文本自身并无价值。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地考察的话,会发现在施莱尔马赫的普遍诠释学与历史学派之间也存在一种连续性。个别文本是用来构造历史整体的,因为它是这个整体的部分,正如一个语句是一个文本的部分。所以,正如狄尔泰所看到的,这意味着普遍历史是一种可实现的理想,因为“不仅原始资料是文本,而且历史实在本身也是一种要理解的文本”(如笛卡尔所说的自然是一本大书)。历史学派对黑格尔以目的、顶点或历史完美性来构造的历史目的论的反对也包含这样一个前提,即与黑格尔的思想相反,在历史之外并不存在任何理解历史的立场。历史学派坚持说,历史只能从自身内部来理解,即可以通过历史文本来理解。但是这也是语文学诠释学的前提,即文本只能内在地而不能援引外在于历史的东西加以理解。所以历史学派对黑格尔历史哲学的反抗也促使诠释学紧紧跟随语文学。

如果历史是扩大的文本,那么它具有怎样一种整体性呢?一部小说或一首诗有开端和结尾,但究竟什么是历史的开端和历史的结尾呢?显然,历史要有意义,首先它必须是一个整体,究竟什么标志着历史的统一和完成呢?在以往历史研究中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是黑格尔的以绝对理念最终实现为历史完成的目的论观点,尽管理念不可能完全或完美地实现于历史中,但我们可以认为历史是一种朝向终点的不断进展的过程。例如,伟大的历史人物如拿破仑,我们可以将其看作是绝对理念为实现自身鸣锣开道的工具,现存的战争可以被看作理性为实现自身而必然采取的手段。这是一种乐观的进展的历史观。另一种是温克尔曼的古典主义历史观。温克尔曼以古代经典作品为典范,批判已从古代堕落的现代,从而表述了一种认为历史是从开端完美性倒退和堕落的观点,这是一种悲观的、倒退的历史观。温克尔曼的古典主义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都包含了一个处于历史之外的理解历史的标准,只是这个标准在前者是处于历史之前,而在后者是处于历史之后。对于这两种观点,历史学派显然是不能接受的。按照历史学派学者的看法,历史学是一门经验科学,它开始于事实而不是关于历史目的的思辨假设,因此他们坚持历史必须用自身来理解而不依据先天原则,正如宗教改革派弗拉西乌斯的早期要求,《圣经》可以按自身理解而无须依据天主教原则一样。另外,他们也坚持个别历史时期可以被理解为具有它们自己的内在意义,而这种意义不是从黑格尔的目的论推出的意义,在这里他们也跟随施莱尔马赫对个别表达式的独特性的强调,每一历史时期可以保持它的整体性而不隶属于一般历史哲学。

19世纪历史学派的主要代表是兰克和德罗伊森。

1.兰克的历史观

德国历史学家兰克(Reopold von Ranke)是《世界史》的作者,从1880年至1885年他出版了六卷。在兰克身上表现出了一种历史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矛盾关系:一方面反对黑格尔所假定的历史具有那种哲学系统的统一,否认历史能根据超越它的原则(如理性的唯心的目的论原则)被思考,主张历史遵循一种“自由的场景”(Szenen der Freiheit);另一方面又主张历史具有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一个历史事件必然跟随另一历史事件,并认为历史的这种统一是历史的事实。他说:“每一种真正世界史的行为从来就不只是单纯的消失,而是能在当代匆匆即逝的瞬间去发展某种未来的东西,因此这种行为本身就包含一种对其自身不可毁坏的价值的完全而直接的感觉。”[1]按照前者,没有任何历史事件能预先决定,历史的理解就是澄清个别历史事件的特有的自由性质的工具;但按后者,任何历史事件是从它们之前的历史事件而来的,并把自身联结到一个标志不同历史时期的融贯整体之中,从而历史意义和价值可以从这整体中得到。兰克写道:“让我们承认历史永不能具有一种哲学系统的统一性;但是历史并不是没有一种内在的联系。在我们面前我们看到一系列彼此相继、互为制约的事件,当我们说制约,这当然不是指由于绝对的必然性,最重要的是,在任何地方都需要人的自由。历史学追求自由的场景,这一点就是它的最大魅力。但是,自由是与力甚至与原始的力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没有力,自由就既不出现于世界的事件中,又不出现于观念的领域内……没有任何事物完全是为某种其他事物的缘故而存在的,也没有任何事物完全是由某种其他事物的实在所产生的。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种深层的内在联系,这种联系渗透于任何地方,并且没有任何人能完全独立于这种联系。自由之旁存在着必然性。必然性存在于那种已经被形成而不能又被毁灭的东西之中,这种东西是一切新产生的活动的基础,已经生成的东西构成了与将生成的东西的联系,这种联系同样也是认识的对象。”[2]

这里我们明显看到兰克处于一种矛盾的立场中:一方面他否定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不认为历史是神圣计划的产物或精神返回自身,以使历史学追求自由的场景;另一方面他又认为历史事件之间必然存在着一种内在联系,后一事件依赖于前一事件,并把这种内在联系与历史力加以联系,认为历史中存在一种神秘的力。前者使我们看到“没有任何历史意义的先入之见使历史研究有偏见”,后者又使我们看到“历史研究的自明前提就是历史形成一统一体”[3]。这种力究竟是什么呢?兰克最后只能用上帝来解释历史中这种神秘之力。他说:“我自己对上帝……是这样想的,即上帝——因为在上帝面前不存在时间——是在人类整体里通观整个历史人性并发现任何事物都具有同样价值。”[4]上帝是一个既看历史开端又看历史结尾的观看者,这个观看者能理解每个个别部分在整体意义中所起的作用。这里我们确实看到了施莱尔马赫文本诠释学的直接运用。正如文本有开端和结尾一样,历史也有开端和结尾;正如文本解释方法旨在澄清文本意义(一方面通过把文本置入作者的生活脉络中,另一方面把文本置入它所隶属的文学传统中)一样,历史理解也通过把历史时代置入普遍史中澄清个别历史时代的个别性。对于兰克来说,历史理解的合法性依赖于历史学家能接近上帝全知的程度,这种接近是通过使自己脱离其在历史中所处的位置并综观历史为一统一体而达到的,因此兰克认为历史研究的目的就是“与万物共同感觉、共同知识”(如庄子与万物为一)。

在伽达默尔看来,兰克的方法论的天真性在于他不能把握他自己批判黑格尔的结论。一方面,他反对黑格尔从精神返回自身而达到的思辨终点推出历史的意义;另一方面,他又把历史理解可能性的条件放在一个同样是绝对的观点中,以使历史理解成为一种神学的自我思考。在兰克那里历史知识实际上占据了黑格尔哲学里绝对知识的地位。伽达默尔说:“黑格尔在哲学的绝对知识里所想到的那种存在的完全自我透明性,就是兰克意识自己为历史学家的根据,尽管兰克本人是极力反对思辨哲学要求的。”[5]当黑格尔直接地假定历史的终点的知识时,兰克是用上帝来替代这种知识,并把历史工作的客观性和合法性置入历史学家对这种超历史立场的接近中,尽管他否认了黑格尔对绝对知识的说明,但他的历史意义的结构仍是目的论的。因为按照兰克的看法,历史事件的意义不是一种内在的本质,一种它们自身具有的意义,而是历史事件与在它们之后而来的其他事件的关系和作用,这是一种significance的意义。这种看法正如伽达默尔所说,历史虽然没有在它之外的目的,但历史联系的结构却是一种目的论的结构。伽达默尔写道:“标准就是后果,我们确实看到,先行东西的意义正是由后继的东西所决定……成功的东西或失败的东西,不仅决定这种行为的意义,让它产生一个持久性的结果或让它毫无结果地消失,而且这种成功的东西或失败的东西也使得整个行为和事件的联系成为有意义的或无意义的。所以,历史的本体论结构本身虽然没有目的,但却是目的论的。”[6]

我们可以运用现代学者丹托(Danto)在《分析的历史哲学》一书中的观点来解释。他说:“历史的意义必然是反省的(retrospec‐tive),它产生于关于事件相对于其他事件(这些事件被看作从它们而来或不能从它们而来)所具有的意义的理解。”[7]例如,把事件描述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就是反省的,因为除非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否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定义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同样,把一系列事件、行为描述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也需要把它们置入以后出现的其他事件、行为的关系之中。按照丹托的看法,历史意义包含一种retroactive realignment of the past(对过去的反顾的重编),这是一种从后来事件立场出发赋予事件意义的叙述结构的产物,即用被认为后于它们的事件来看待历史事件意义的观点。[8]

由此我们就可以看到兰克的历史理解的问题。如兰克所说,历史的统一并不是历史的事实,而是对事件得以相互联系的方式进行反省的叙述的(retrospective narrative)产物。第一,这意味着某事件或行为的意义是直接与对它的特殊历史观点相联系的,简言之,事件的意义本身是受历史境遇制约的,它依赖于该事件被观看的立场。第二,事件的意义将随着历史观点的改变而改变。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意义的改变依赖于它被观看的历史“视域”,当在战争之初或之中时,它可以描述为伟大的战争或结束一切战争的战争,但当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就改变了这种意义。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抛弃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就是承认历史理解将反映一种特殊的历史视域,这样,历史理解绝不是无条件的或纯客观的。

2.德罗伊森的历史观

德罗伊森(Johann Gustav Droysen)是德国历史学者和历史理论家,早在柏林大学研读古典语文学时,就深受他的老师博艾克和黑格尔的影响。他于1831年取得博士学位,1833年通过教授资格考试,1835年起任柏林大学教授,以后在基尔大学(1840)和耶拿大学(1851)任教,最后又回到柏林大学(1859)任教。主要著作有《亚历山大大帝史》(1833)、十四卷本《普鲁士政治史:从中世纪到七年战争》(1854—1884)、《史学原理纲要》(1868)以及死后于1937年出版的遗著《历史科学》等。德罗伊森反对兰克派在历史领域的实证的科学的研究方法,认为历史学不同于自然科学,对历史的理解不是所谓客观的因果解释,而是历史学家本人的主观参与。在德罗伊森看来,历史知识与自然研究之间的重要差别在于,在前者那里,知识普遍性只在个别那里才被实现,特殊的历史事件形成普遍的历史。尽管自然科学也是从个别经验推导一般经验,但历史科学却采取不同于自然科学的方式,因为自然科学的实验可以无穷无尽地被重复,它们的科学性是严格与这种可重复性相联系的。反之,历史学则研究那些我们不能按照普遍规律加以解释的特殊事件,这些事件虽然我们不能按照普遍规律加以解释,但我们可以通过不同的历史方法理解它们的个别性。这种理解的目的在于通过过去的知识阐明现在:这目的不仅是理论的,而且是政治的和实践的。

德罗伊森关于历史学方法论反思的第一个重要成果是他认识到某行为或事件的历史意义超出行为者的动机或意图,正如他所说的,这种历史意义“既不是某个人想在某个特殊境遇里完全认识的东西,也不是单从这个人的意志力或理智力的结果发展而来的东西。它既不是这个个性的纯粹表现,也不是这个个性的完全表现”。德罗伊森批判那种对于事件意义的心理学解释,因为历史永不会完全反映人类的计划。德罗伊森这里所批判的观点,我们可以用稍后的英国历史学家科林伍德的观点来解释。按照科林伍德的看法,历史理解就是通过追问行为者以此行为想解决什么问题而发现行为者的意图。例如,我们可以通过描述纳尔森在特拉法尔战争中的意图来理解这次战争的意义。这种把行为的意义与行为者的意图相等同的做法实际上预先假定了行为必以行为者所计划的方式精确地进行,认为历史的进程完全符合它的行为者的意图。但正如德罗伊森所说的,行为常有未意图的结果,它们常以未预见的方式出现,因此把行为的意义等同于行为者的意图,就是从行为中抽出一种可能的意图。用伽达默尔的话说:“当历史解释者把一组前后关系的意义认作行动者和计划者实际所意图的目的时,他们总是冒着使这组关系实在化的危险。”[9]

德罗伊森的第二个重要成果是他强调历史学家本身受制于他得以行动和思想的历史境遇的有限性。德罗伊森认为,历史学家关于历史不能得到全知的观点,他的历史知识总是一种无限的任务,也就是说,永不是完全的。这种不完全性正是德罗伊森区分历史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他认为历史学家绝不能像自然科学家那样利用实验去完全掌握他们的对象。他说:“我们只能探究,除了探究外,不能再做任何别的。”[10]也就是说,历史学家工作的合法性只在于试图不断去理解。

德罗伊森与兰克相反,他不把历史的统一看成一种历史的事实,而是认为历史的发展反映了人类想对那种只是部分在人类所属共同体里得以实现的“道德伦理观念”给予表现的试图。这种试图导致产生新制度和新实践,而这种新制度和新实践本身只是部分地表现“道德伦理观念”,因此它们也会重新遭到批判。从这种观点看,历史知识就是一种实践知识,它不反思关于对象的理论知识,而是反思历史行动者的行动参与,因此历史的统一是一种保存过程和自我认识过程的结果,从而历史被一种审美的诠释学来加以理解。正是基于这一点,德罗伊森认为“历史既是艺术又是科学”。他写道:“历史学家的艺术使读者远远超越了对任何这类次要问题的思考。它给他们的想象填满了表象和观念,这些表象和观念把握的只是广阔、坚固、冗赘缓慢的实在的辉煌光亮的峰顶。它告诫他们,这些峰顶概括了所有具体事件并构成他们并不曾沉思过的实在的真理。它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大众观念产生无限的影响,引导人们按照他们的意图衡量现实,并呼唤现实做相应的变更或改变。”[11]

尽管德罗伊森仍以施莱尔马赫的诠释学为出发点,认为理解就是原来创造过程的重新创造,当这种创造是历史表达式时,理解就需要超出历史学家视域的限制而重新像它当时那样的经验进行描述。但是,当他提出了历史理解必然有境遇限制,历史学家不可能有完全的知识,历史事件的意义常超出它的行动者的意图时,这种施莱尔马赫的普遍诠释学就很难描述历史理解的本质。因为如果历史理解的本质像我们前面所说的是一种反省的知识,即后来事件的理解规定了以前事件被理解的方式,如果历史的意义是与历史视域或视角紧密相连的,如果事件的意义常超出它的行为者的意图,如果历史学家不可能有完全的知识,那么历史学家就永远不会完成正确的历史理解。因为:(1)历史的意义是由它的后果的知识所给予的,对于这种后果只有我们知道而当时的行为者是不知道的;(2)即使我们重构了当时行为者的意图,那也只是我们从历史境域里重新构造的,因此我们对那些意图的描述无非只是表现我们对它们的一种观点;(3)要求历史学有抛弃自己的历史境遇去重构当时的历史过程,实际上就是丢弃该事件从历史学家视域而具有的意义。事实是我们的历史理解受历史境域制约,以致我们从不能观看历史行为如它们的行为者所观看那样。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假如有一个理想的编年史家,能在事物发生的瞬间知道所有发生的事物,而且能及时复制它们,按照德罗伊森的看法,这个编年史家因为对于所发生的事情有全知,因而不会发生错误,即他的说明不会受到通常历史说明由于包含错误陈述所受的修正。但这种说明事实上仍是不完全的,即使假定他与事件发生绝对同时性,理想的编年史家也不能在1618年复制三十年战争的开端,也不能在1642年复制《数学原理》作者的诞生。因为历史理解是反省的,即后来赋予的,因此历史学家就不能不在重新创造事件的原来过程时排除它从历史学家视域而具有的意义。我们的历史理解受历史境域的制约,以致我们从不能观看历史行为如它们的行为者所观看的那样。

从上述两位历史学家的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回避黑格尔把历史还原为一种思辨概念的尝试反而迫使反对黑格尔的历史学家或者进入一种神学的自我思考,或者进入一种美学的自我思考。按照伽达默尔的观点,历史学派试图把文学解释原则转用到历史研究时,忽略了历史理解的时间性度向。因此,尽管他们对黑格尔的目的论进行了批判,而自身却比黑格尔还更可怜地把握历史意义的逻辑。关于历史学派这种失误的原因,我们可以说是由于当时的实证主义观念对精神科学的自我理解的消极影响,精神科学基本上是用自然科学来规定自身的本质的。伽达默尔写道:“随同19世纪精神科学实际发展而出现的精神科学逻辑上的自我思考,是完全受自然科学的模式所支配的……同自然科学相比较,精神科学理解自身是这样明显,以致那种本存在于精神(Geist)概念和精神的科学(die Wissenschaft des Geistes)概念里的唯心主义的意蕴全然消失不见。”[12]一个最明显的事实是:历史学派正如实证主义一样,在考察历史时首先关注的是摆脱任何思辨意图(inxta propria principoia)。历史学派以及以后的狄尔泰考察精神科学的特殊性时,取为出发点的科学概念,与其说是作为哲学认识论的知识学(Wissenschaftle‐hre),不如说是实证主义所发展的科学理论(Wissenschaftstheo‐ rie)。因而其结果必然是历史-精神科学是不可能的。伽达默尔对此写道:“这就构成了精神科学向思维提出的真正问题,即如果我们是以对于规律性不断深化的认识为标准去衡量精神科学,那么我们就不能正确地把握精神科学的本质。社会历史世界的经验是不能以自然科学归纳程序而提升为科学的。无论这里所谓科学有什么意思,并且即使一切历史知识都包含普遍经验对个别研究对象的应用,历史认识也不力求把具体现象看成某个普遍规则的实例。个别事件并不单纯是对那种可以在实践活动中做出预测的规律性进行证明。历史认识的理想其实是在现象的一次性和历史性的具体关系中去理解现象本身。”[13]


注释

[1]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1卷.1986:206.

[2]同[1]208.

[3]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1卷.1986:212.

[4]同[3]214.

[5]同[3]216.

[6]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1卷.1986:207.

[7]乔治娅·沃恩克.伽达默尔——诠释学、传统和理性.洪汉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24.

[8]同[7]24-25.

[9]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1卷.1986:377.

[10]同[9]220.

[11]德罗伊森.艺术与方法//何兆武.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284.

[12]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1卷.1986:9.

[13]同[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