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斯宾诺莎的生平

1656年7月26日,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的犹太教堂里吹响了一种名叫“沼法”的山羊角,人们带着紧张而沉重的心情聚集到教堂周围,惶恐不安地等待一桩可怕的事件发生。终于这个时刻到来了,身着黑色法衣的威严不可一世的犹太拉比们来到了大庭中央的讲台,以他们那种阴森可怖的语言,宣判将一位摩西律法的轻蔑者永远逐出教门。当时谁能预料,他们这种残酷而愚昧的判决将在人类历史上永远留下可耻的一页,而他们所宣判驱逐的离经叛道者将是全世界人民永远怀念和尊敬的伟大哲学家、战斗无神论者和杰出的自由思想战士!

“希伯来之光”(1632—1645)

巴鲁赫·德·斯宾诺莎(Baruch de Spinoza),或更熟悉的名字,别涅狄克特·德·斯宾诺莎(Benedict de Spinoza)注12,1632年11月24日生于荷兰阿姆斯特丹的一个犹太商人家庭。他的祖先原是居住在西班牙的犹太人,1492年由于西班牙宗教法庭的迫害逃亡到葡萄牙,后又于1592年迁至当时以信仰自由、容忍异族著称的阿姆斯特丹。他的祖父阿伯拉罕·德·斯宾诺莎是一位很受人尊敬的犹太商人,曾在阿姆斯特丹犹太人公会担任重要的职务。他的父亲迈克尔·德·斯宾诺莎继承了其父的事业,曾多次担任犹太人公会的会长,而且是阿姆斯特丹犹太教会学校的校长之一。从当时银行的档案材料可知,斯宾诺莎的父亲曾经经营海运贸易,一年之内经营的进出口商品达48种之多,仅据1651年8月到1652年1月这半年的统计,他的经营利润就达61883荷兰盾之多注13,因此我们可以说,他的父亲是当时阿姆斯特丹犹太人区一个很有地位并颇有资产的商人。

1638年,斯宾诺莎刚满6岁,他的母亲,也就是迈克尔的第二个妻子,不幸去世。为了照顾小斯宾诺莎和其他两个异母兄妹的生活,不久他父亲娶了一个从里斯本逃亡出来的犹太女人,这位继母对孩子还比较温顺,她早年接受的天主教使她感到有一种宗教的义务来培养孩子,并且她的宗教信仰使她并不竭力鼓舞年幼的斯宾诺莎过早地以炽热的感情皈依犹太教,这对斯宾诺莎今后的人生道路无疑是有一定影响的。但我们应当说,斯宾诺莎的童年主要是沉浸在他父亲的犹太传统教育中,每逢犹太人的重大节日,如朝圣节、逾越节、五旬节以及每星期的安息日,他父亲总是按照犹太人的惯例,把全家人聚集在一起,由他讲授犹太人苦难的历史,从雅各的后裔在埃及受苦一直讲到新近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犹太人所遭受的迫害。这些犹太人先辈可歌可泣的与苦难斗争的历史不能不在斯宾诺莎幼小的心灵里留下深刻的影响,特别是那些先烈们为了保持信仰自由,不畏强暴和视死如归的英雄事迹给了他极大的感染,直至多年后,斯宾诺莎在书信中还回忆说他少年时就听到过“一个犹大,一个堪称为信仰坚定的人,他被投入熊熊燃烧的烈火中,当他知道他必死无疑时,他开始吟唱圣歌:‘啊!上帝,我把我的灵魂献给了您!’并且唱着这歌至死”注14

斯宾诺莎的早年教育是在阿姆斯特丹一所七年制的犹太教会学校里接受的。这所学校的任务是培养拉比,课程主要是希伯来文、《旧约全书》和犹太典籍。在这所学校里,斯宾诺莎结识了他生平两位得力的老师骚尔·摩台勒拉比(saul Morteria)和马纳塞·本·伊色拉尔拉比(Manassch ben Israel)。前者是当时犹太人集团中维持正统礼教的权威,他指导斯宾诺莎研读希伯来文《圣经》法典。后者是一位学识渊博、交游广泛的颇有异教徒倾向的人物,他热情地帮助他的学生阅读中古犹太哲学家阿本·以斯拉(Ibn Ezra, 1092—1167)、摩西·麦蒙尼德(Moses Maimonides, 1135—1204)和卡斯达·克雷斯卡(Chasdai Crescas, 1340—1410)的著作,并介绍他与许多开明的基督教徒认识。据说斯宾诺莎就是在他家与荷兰大画家伦勃朗相见的,伦勃朗曾为伊色拉尔作过一幅金属版的肖像画。

这时期斯宾诺莎完全沉浸在犹太人的神学教育中,他完完全全按照传统的方式学习和研究希伯来《圣经》、犹太圣法经传以及犹太拉比们对这些经典的注释,犹太神学和哲学里的深奥问题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这种强烈的犹太教育在心灵里变成了一种永久的沉淀物,这在斯宾诺莎哲学思想的发展中无疑打下了第一个主要基础。犹太哲学和神学里以上帝为最高存在的观念——年幼的斯宾诺莎在私下的默念或公开的祷告中不止一次地背诵说:“听啊!以色列人,主是我们的上帝,主是一个,你们应当以你们全部的心灵和身体爱吾主上帝。”——使我们的哲学家最早确立了宇宙应当从一个最高统一的存在来进行解释的一元论观点。这种观点在他思想里是这样根深蒂固,以致在他后来成熟的著作中,用来表述这个最高存在的范畴也用了“上帝”(“神”)一词:

神是唯一的;神只是由它的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和动作;神是万物的自由因,以及神在什么方式下是万物的自由因;万物都在神之内,都依靠神,因而没有神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被理解;最后,我又说明了,万物都预先为神所决定——并不是为神的自由意志或绝对任性所决定,而是为神的绝对本性或无限力量所决定。注15

斯宾诺莎在学校里表现了突出的理解才能,他不仅熟读经典,而且勇于提问,他提出的那些令人困惑的问题曾经使得学校的老师感到惊异。由于他的聪明好学和忠诚正直,当地犹太教会的领导人曾把年轻的斯宾诺莎看成是犹太教的希望——“希伯来之光”,期望犹太的教义在这个未来的拉比手中得到发扬光大。但是,斯宾诺莎不久就辜负了他们的期望,犹太的圣法经传并不使他感到满足,犹太拉比的解释更使他疑惑。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开始并且愈来愈多地对犹太教义,特别是摩西律法表示怀疑。不过,严重的对抗乃是在他从犹太学校毕业以后的事情。

新世界漫游(1645—1654)

按照斯宾诺莎父亲的本来打算,斯宾诺莎从学校毕业后应当从事商业。当他13岁那年,他父亲就让他到自己商行里料理一些财经事务。1649年他哥哥去世,他就接替其兄的工作,正式到商界服务。这时期正值荷兰商业蓬勃发展和繁荣之际,各方人士云集阿姆斯特丹。斯宾诺莎由于经常出入商界,因而结识了许多富有自由思想的年轻商人,如西班牙贸易商代理人彼得·巴林(Peter Balling)、阿姆斯特丹香料商人雅里希·耶勒斯(Jarig Jelles)、开业医生路德维希·梅耶尔(Ludwig Meyer)、商人西蒙·约斯登·德·福里(Simon Joosten de Vries)和书商詹·利乌魏特茨(Jan Rieuwertsz)等。这些人大多数是门诺教派或社友会教徒,有些人以后就参加了以斯宾诺莎为中心的哲学小组,与斯宾诺莎保持了终身的友谊。商界经营扩大了斯宾诺莎的眼界,使他接触到一个与他从小所受的传统教育完全不同的新世界。这里的一切对于他来说都是陌生的,陌生的人际关系、陌生的道德情感、陌生的世界观,因此他感到需要扩大他的知识领域,他孜孜不倦地学习各种世俗学问和科学知识。

正在这时,他结识了一位对他一生产生最大影响的老师范·丹·恩德(van den Ende, 1600—1674)。范·丹·恩德是一位自由思想家和人文主义者,是1619年被火刑处死的意大利无神论者梵尼尼的崇拜者,曾做过外交官、书商、医生和教师,他当时在阿姆斯特丹开办了一所拉丁文学校。斯宾诺莎最初是跟他学习拉丁文,但是,正如斯宾诺莎的早期传记作家柯勒鲁斯所说的,斯宾诺莎在这所学校里“除了拉丁语外,还学习了许多别的学问”,因为拉丁文在当时正如古代“希腊人的智慧”一样,乃是一种“世俗智慧的媒介”,通过拉丁文的学习,可以进一步涉猎许多其他非宗教性的世俗科学。斯宾诺莎在这所学校里研究了许多自然科学,如数学、物理学、医学以及当时先进的哲学。毋庸置疑,这种学习在他心智里注入了新的契机,我们完全可以有把握地说,斯宾诺莎在范·丹·恩德学校里的学习正是他摆脱犹太神学走向新哲学的转折点。正是通过范·丹·恩德,斯宾诺莎才接触了文艺复兴时期自然哲学家的著作和笛卡尔的新哲学。

此时,斯宾诺莎已对商业财经事务失去兴趣,加之1654年他家经营的海运生意由于船只遭海盗抢劫,损失颇大,父亲不久郁郁病逝,斯宾诺莎索性就搬进范·丹·恩德学校,一方面帮助范·丹·恩德料理教务,另一方面专门研究哲学。范·丹·恩德学校在当时无疑会以无神论嫌疑受到当地基督教会和犹太教会的谴责,柯勒鲁斯曾说,这所学校的学生“每天都祈求上帝让他们的父母记住,及时让他们离开由这样一个有害的和不虔敬的人当校长的学校”。后来学生家长终于说服了市政当局关闭了这所学校。以后范·丹·恩德去了法国,在巴黎一次旨在反对路易十四的革命行动中不幸被捕,不久就被送上了断头台。斯宾诺莎目睹了他这位可敬老师一生的苦难经历,这位老师的自由思想和革命行动不能不对斯宾诺莎一生产生重大影响。正如他在幼年时从犹太殉难者故事里听到的,真理的追求总是与献身的精神联系在一起,有时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据说斯宾诺莎曾经为自己画了一张肖像画,他身着托马斯·安尼鲁斯式的服装,而托马斯·安尼鲁斯就是1647年领导那不勒斯人民反抗西班牙统治而不幸牺牲的起义领袖。

据说斯宾诺莎正是在范·丹·恩德家里谈过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恋爱。范·丹·恩德有一个女儿名叫克莱拉·玛丽,年轻美貌,由于斯宾诺莎长期借住他家,不免与她有所亲近。但是不久他就有了情敌,与斯宾诺莎同时在范·丹·恩德学校里的狄克·柯克林克,由于年轻、漂亮和善于奉承,迅速取得克莱拉·玛丽的好感,并且不久后就与她结婚。可能正是第一次失恋所带来的痛苦,我们的哲学家以后就再也没有谈过恋爱,终生过着独身主义的生活。

这个时期斯宾诺莎的哲学思想受到了两个学说的有力影响,这就是布鲁诺的自然哲学和笛卡尔的新哲学。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斯宾诺莎在犹太神学里所获得的最重要的哲学概念就是那无限存在的唯一的上帝观念,而这种观念在布鲁诺的自然哲学里正表现为自然这个概念,自然在布鲁诺看来,是无限的和神圣的,自然和上帝乃是同一的。斯宾诺莎完全接受了布鲁诺的这一思想,虽然斯宾诺莎在其著作里从来没有提到过布鲁诺,然而在斯宾诺莎第一部哲学著作《神、人及其幸福简论》一书的第一篇对话里很明显地使我们想起了布鲁诺。布鲁诺的新思想使斯宾诺莎想到,他原先从犹太神学里接受的神的观念,可以同样用自然这一概念来表达,他说:

自然是一个永恒的统一体,它是通过其自身而存在的、无限的、万能的等等,这就是说,自然是无限的并且在其中统摄了一切,而它的否定我们称为无。注16

自然既然被断定为具有一切的一切,因而自然是由无限多个属性构成的,其中每一种属性在其自类中皆是圆满的。这正好是与我们通常给神所做的界说相符合的。注17

除了布鲁诺的自然哲学外,促使斯宾诺莎哲学思想形成的,可能最主要的要数笛卡尔的新哲学了。笛卡尔虽然出生于法国,但其主要哲学活动是在荷兰进行的,特别是他在1650年去世,这事一定重新唤起了人们对他的著作的注意。笛卡尔要求一切观念都应当是清楚而且明晰的,一切知识都应当是从清楚而且明晰的观念按照严密的逻辑程序推演出来,这种思想引起了斯宾诺莎的注意。他认真地学习了笛卡尔的所有哲学著作和物理学著作,特别是对笛卡尔的实体学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他不满意笛卡尔将实体分为心灵和物体两类实体的说法,他固有的一元论倾向使他需要一种统一的解释。这种统一解释当然不是笛卡尔那种以一个在心灵和物体之外的上帝作为最终的绝对无限的实体的观点,因为这种观点非但未减少实体,反而增加了一个实体。在斯宾诺莎看来,只能有一个实体,这个实体是绝对的和无限的,广延和思想乃是这唯一的实体的两种属性,心灵只是这一实体在思想属性方面的样态,物体只是这一实体在广延方面的样态,但无论是心灵还是物体,它们都是同一个样态,只是从不同的属性去看罢了。因此,斯宾诺莎把他原先从犹太神学里接受的神的概念和从布鲁诺自然哲学里接受的自然概念同笛卡尔的实体概念结合起来,认为神、自然和实体这三个概念并非表述三个不同的东西,而只是表达同一个最高的存在。从这个最高的存在出发,斯宾诺莎建立起他自己的哲学体系,不过这是若干年以后的事了。但是即使这样,在斯宾诺莎的早期著作中,我们也很难看到斯宾诺莎是笛卡尔派的忠实信徒,他的哲学是在继承、批判和改造笛卡尔实体学说基础上形成的。斯宾诺莎的天才首先应在于他能兼容并蓄地接受各种哲学思想于自己的体系中,而又能站在更高的水平上对它们加以综合,从而完成了自己哲学体系的创造。

被犹太教放逐(1654—1656)

新思想的侵入必然与从小受熏陶的犹太传统发生冲突。在长期深入研究《摩西五经》和希伯来法典的过程中,斯宾诺莎愈来愈发现犹太教神学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这样一种思想也是非常自然的,因为早在10世纪,犹太神学里就开始出现了一种理性主义精神,试图用理性来解释和克服犹太《圣经》中那些明显前后矛盾的章节,例如,被誉为“《圣经》高等批评之父”的阿本·以斯拉关于《圣经》的评注就曾经充分地引导人们去注意在被称为《摩西五经》中的《后摩西》的某几节的原来作者究竟是谁,或注意《以赛亚书》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可能是由不同的作者所撰成。摩西·麦蒙尼德在其《迷途指津》里甚至更大胆地断言,在《圣经》中,无论哪一节,只要表明它与理性相冲突,那么就必须重新予以解释,以便使它与理性相一致。特别是格桑尼德(Gersonides,1288—1344)公然宣称“凡是我们的理性使我们信以为真的东西”,《圣经》“不能妨碍我们去坚持它们”。斯宾诺莎从少年时代开始就熟悉这些人的著作,这些人所传导的理性主义精神早已为他后来对犹太教的叛逆准备了合宜的土壤,现在再加上笛卡尔的理性主义哲学和“清楚而且明晰”的真理标准,势必酿成一场大风暴。

显然,斯宾诺莎的思想愈来愈和犹太教的教义格格不入了,他漠视犹太教的教规仪式,拒不执行犹太教的繁文缛节的饮食戒律,不参加犹太教的礼拜活动。更有甚者,据说他公开对人说他不相信灵魂不灭,否认天使存在,主张上帝是具有广延的存在。斯宾诺莎早期传记作家鲁卡斯(Lucas)在其《已故斯宾诺莎先生传》里记述了这样一段话:

有两个年轻人问他:“上帝有形体吗?天使存在吗?灵魂是不死的吗?”斯宾诺莎答复说:“我相信,既然在《圣经》中找不出任何有关非物质或形体的东西,那么相信上帝是一个被创造出来的物体,也未尝不可,尤其是因为先知说过,上帝是伟大的,而没有广延的伟大是不可理解的,因此没有形体的伟大也是不可设想的。至于精灵,《圣经》中确实没有说它们是实在的永存的实体,仅是幻影而已,因为上帝用它们来宣示他的意志,所以叫做天使;天使和其他所有精灵之所以属于不可见的种类,仅是因为它们的质地是非常细净和透明的,所以人们看到它们,只能像在镜子中、在梦中或在晚上看到幻影一样,正如雅各一样,在睡梦中看到它们在梯子上飞上飞下。这也是我们为什么不理解犹太人要把不相信天使的撒都该教徒开除出教门的理由。撒都该教徒之所以不相信天使,是因为关于天使的创造在《圣经》中还丝毫没有提到。说到灵魂,凡是《圣经》中讲到它的地方,灵魂这个词仅仅是用来表示生命,或者任何有生命的东西。要在《圣经》中找到任何支持灵魂不死的章节是徒劳无益的。至于相反的观点,从中可以找到上百处,要证明它,那是最容易不过的了。”注18

犹太教集团的首领视斯宾诺莎的言论为异端邪说,正如他们以前不能容忍对犹太教真实性表示过怀疑的犹太自由思想家乌利艾尔·达科斯塔和冯·德·普拉东一样,他们现在更不能容忍斯宾诺莎这些在他们看来简直是离经叛道的渎神言论。他们首先企图用金钱收买他,答应每年供给他一笔津贴,条件是他必须绝对恪守犹太教,但斯宾诺莎愤怒地拒绝了。随后他们对他采取了小开除的惩罚手段,即暂时开除他的教籍,在一个月内禁止人们同他发生任何往来,然而这种办法对未来的哲学家并没有发生作用,他更和犹太人公会和犹太教疏远了。最后在谋害斯宾诺莎的企图失败后,1656年7月27日,也就是斯宾诺莎24岁的时候,他们就对他采取了最极端的大开除惩罚,即将斯宾诺莎永远开除教籍并对之施以诅咒。处分的措辞相当严厉而残酷:

遵照天使和圣徒们的审判,并征得神圣上帝和本圣公会全体的同意,在这些神圣的摩西律法之前,并根据它所载的六百一十三条训诫,我们咒逐、孤立、憎恨和咒骂巴鲁赫·德·斯宾诺莎,按照约书亚诅咒耶利哥那样诅咒他,按照以利亚咒骂少年人那样咒骂他,并且按照摩西律法所载的所有诅咒来诅咒他:白天他被诅咒,夜里他也被诅咒;当他出去时被诅咒,在他回来时也被诅咒;当他睡下时被诅咒,在他起身时也被诅咒;主将永不饶恕他;主将对这个人表示愤怒和给予惩罚,并使他领受摩西律法所载诅咒的所有灾祸;主要在普天之下毁他的名;并且对于他的堕落,主将按照载入摩西律法中的苍天之下的所有诅咒把他逐出以色列人的十二支族;但是对于依恋于主的你们,上帝将与你们同在!

我们命令:任何人都不得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与他交往,不得对他表示任何好感,不得与他同住一屋,不得与他同在两米的距离之内,不得读他著述和书写的任何东西。注19

据说当时斯宾诺莎表现很从容,他来到拉比法庭前,对于这一惩处做了这样的答复:

很好,这样他们就不能强迫我去做我本不愿做的任何事情了,假如我不担心诽谤的话。既然他们要这样干,我将愉快地走我自己的路,我带着宽慰的心情离去,比早年离开埃及的希伯来人更为无辜。虽然我的生活不比他们更有保障,但我不拿任何人一点东西,并且,无论将有什么样的不公正落在我的身上,人们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对我指责的,我可以以此而自豪。注20

历史是这样嘲弄人,主持这次审讯大会的首席拉比正是昔日称赞斯宾诺莎品学兼优的老师骚尔·摩台勒拉比。据说斯宾诺莎在被逐出教会后,还向犹太教公会提交了一份用西班牙文写的《自辩书》,可是这个文件一直没有找到,虽然它的某些内容被人认为后来合并在他的《神学政治论》之中了。

精神与世俗的冲突(1656—1660)

犹太拉比们不仅把斯宾诺莎开除教籍,而且还向阿姆斯特丹市政当局控告斯宾诺莎,说他是危险的无神论者,要求把他从该城市驱逐出去。结果这位年轻的哲学家不得不离开阿姆斯特丹,暂时在附近的奥微尔开克乡下避居数月,后见风浪稍平静,他仍回阿姆斯特丹悄无声息地住下,直至1660年才迁到莱茵斯堡。这时斯宾诺莎几乎没有任何生活的资料,家里的财产也在他父亲死后被他异母姐姐全部拿去,斯宾诺莎生性淡泊,不求于人,他以磨制光学镜片维持生活,这是他从犹太人学校里学来的一种手艺,因为每个年轻的犹太人都要学习一种手艺以为将来谋生的手段。

虽然这几年的情况我们知道得很少,但是毫无疑问,这几年在斯宾诺莎的思想历程中是充满风暴和重压的几年,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知性改进论》开篇的自白看出来:

当我亲受经验的教训之后,我才深悟到日常生活中所习见的一切东西,乃是虚幻的、无谓的,因为我的确见到,凡是令我担忧或眩骇的东西,本身既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只不过觉得心灵为它所动罢了。因此最后我就决意探究世界上是否有人人都可以分享的真正的善,可以摈绝其他的东西而单独地支配心灵。这就是说,我要探究世界上究竟有没有一种东西,一经发现和获得之后,我便可以永远享受连续无上的快乐。我说“最后我就决意”这样做,是因为初看起来,放弃确定可靠的东西,去追求那还不确定的东西,未免太不明智了。我明知道荣誉和财富的利益,倘若我要认真地去从事别的新的探讨,我就必须放弃对于这些利益的寻求。假如真正的最高幸福在于荣誉和财富,那么我岂不是交臂失之;但是,假如真正的最高幸福不在于荣誉和财富,而我用全副精力去寻求它们,那么我也同样得不到最高的幸福。……当我仔细思考之后,我才确切地知道,如果我放弃世俗所企求的事物,来从事新生活指针的探求,则我所放弃的就是本性无常的善,犹如上面所指出的,而我所追求的却不是本性无常的善,而是常住不变的善,不过获得这种至善的可能性却不很确定罢了。经过深长的思索,使我确切地见到,如果我彻底下决心,放弃迷乱人心的财富、荣誉、感官快乐这三种东西,则我所放弃的必定是真正的恶,而我所获得的必定是真正的善。……我上面所用“如果我彻底下决心”等字,并不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即使我所要追求的东西已经明白地呈现在我心上,我仍然还不能立刻就把一切贪婪、肉欲和虚荣扫除净尽。但是有一层我却体验到了,就是当我的心正在默念上述的道理时,心灵便不为欲念所占据,而从事于认真考虑新生活的目标。这种体验给我很大的安慰。……虽说这种私欲消散、心安理得的境界起初是很稀少而短促的,但我愈加明确地见到真正的善的所在,这种境界显现在我的心上也就愈加经常,愈加持久。注21

这段自白很可能就是斯宾诺莎在1656年遭到犹太教公会“永远革出教门”的诅咒后,直到1660年的几年内心冲突的写照。这是一场世俗的诱惑和精神的召唤在灵魂深处的斗争。斯宾诺莎在阿姆斯特丹的最后几年,当他首次对真正的生活和生存斗争有所了解的时候,一定曾多次思考过尘世财产的舒适和贫穷孤独的艰辛。毕竟他是人,他总不能避免人所共有的命运——寓于人的思想深处的两种灵魂之间的冲突。但是,正如这段自白所表明的,斯宾诺莎追求真善的固有精神终于战胜了“梅菲斯特”的诱惑,他深深地认识到唯有放弃财富、荣誉和感官欲望这些虚幻无谓的东西,而全力追求人人都可以分享的真善和至善,才是他的新的生活目标。尽管最初对何为真善和至善,他还有所怀疑,但现实的体验却使他发现人的忧愁和苦恼皆起于贪爱“变幻无常的东西”,而“爱好永恒无限的东西却可以培养我们的心灵,使得它们经常欢欣愉快,不会受到苦恼的侵袭”注22。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他的哲学之所以表现出那样强烈的伦理倾向,这正是他从亲身痛苦经验中深悟出来的真理。海涅说得对:“把他(指斯宾诺莎)教育成人的不仅是学校,而且还有生活,这点使他和一切其他哲学家有所区别。”注23

幸喜在这暴风恶浪的时期,斯宾诺莎并没有缺少真诚的朋友,朋友给他带来了勇气、信心和力量。正如我们前面所讲过的,早在被放逐之前,斯宾诺莎就有一批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都是一些对自然科学、哲学和神学感兴趣的医生、商人和自由职业者,他们大多是门诺教派和社友会成员,对社会抱有一种朦胧的乌托邦理想。当斯宾诺莎被迫离开阿姆斯特丹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因为斯宾诺莎被诅咒而与他疏远,他们反而经常同他来往,并把他磨制的镜片拿到市里去卖,其中有一个名叫西蒙·约斯登·德·福里的商人,甚至想要给斯宾诺莎一笔两千佛罗林的馈赠,以补斯诺宾莎生活之用,但被斯宾诺莎拒绝了。此时他们似乎建立了一个以斯宾诺莎为中心的哲学小组,经常集中在一起和斯宾诺莎讨论哲学和神学问题。斯宾诺莎第一部哲学著作《神、人及其幸福简论》可能就是在这一时期为他们撰写的,书中最后告诫他们说:

不要为这里所阐发的新观点感到惊讶,因为你们完全知道,事物并不因为它没有为许多人所接受就不是真理,并且你们也不会不知道我们生活的时代的特征,因此我极其真诚地恳求你们,把这些观点告诉他人时,务必要十分谨慎。注24

看来,斯宾诺莎这时已经预感到他的哲学与当时正统观念的对立。他撰写这部著作并不是为了公开出版,而是把他多年思索的哲学结论提交朋友们讨论。可能正是由于斯宾诺莎的告诫,他的朋友后来在他死后汇编的《遗著》里没有刊行这部著作,以致我们直到1860年,也就是二百年之后才发现了这部著作的手抄本。

莱茵斯堡时期(1660—1663)

1660年,斯宾诺莎终于离开了汲汲于名利的嘈杂商业城市阿姆斯特丹,迁居莱茵斯堡,这是位于莱登西北约六七公里处的一个小村庄。它的优雅的农舍、狭窄的小径、静谧的水道,以及古雅的中世纪教堂正好与阿姆斯特丹相反,呈现出一派古老世界的风貌。

在17世纪,莱茵斯堡是社友会教徒的大本营。我们已经知道,斯宾诺莎的朋友大多是社友会教徒,他来到莱茵斯堡很可能就是根据他的某位社友会朋友的建议。无论如何,在1660年初他似乎就在那里有自己的寓所了,可能是从一个名叫赫尔曼·霍曼的外科医生那里租的。这个寓所在一条狭隘的小巷里,是幢新建的小房子,不过室内阴暗潮湿,特别是那间存放磨制镜片机器的工作间。现在这条小巷以“斯宾诺莎巷”、这个寓所以“斯宾诺莎之寓”(Spinoza-huis)或斯宾诺莎博物馆而闻名,成为纪念这位哲学家的圣地。

促使斯宾诺莎去寻找一个幽静的隐避之地的一个理由,可能是他在心灵经过冲突而渐趋于平静之时想以某种系统的方式记下他自己的思想。这样一种想法,正如我们上面所说的,实际上在他来莱茵斯堡之前就已经产生了,《神、人及其幸福简论》就是这种尝试的第一个产物,只不过这部书在嘈杂的阿姆斯特丹还没有最后定稿。因此他来到莱茵斯堡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完成《神、人及其幸福简论》。从1661—1662年初他给友人的几封信看来,在此期间,他不仅完成了《神、人及其幸福简论》的拉丁文稿,而且似乎还应不懂拉丁文的朋友的要求将该书翻译成了荷兰文。这部著作可以说是斯宾诺莎未来哲学体系最初的大纲。

在完成《神、人及其幸福简论》之后,斯宾诺莎感到他涉及的都是宗教和哲学上的大问题,而对于哲学研究方法的必要条件尚没有做出任何初步的说明,对于他自己论述的方法也没有给以任何恰当的证明,于是下一步他把他的注意力转向了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开始写作他的《知性改进论》。这本书大约是在1661年冬至1662年春写就的,因为他在1662年4月写给奥尔登堡的一封信里提到过这篇著作的手稿。全书共分五章,第一章论哲学的目的尤为重要,它突出地表现了斯宾诺莎哲学的伦理指向,一般可以看做是斯宾诺莎全部哲学的导言。可惜现存的《知性改进论》只是一个残篇。但值得注意的是,《知性改进论》告诉我们这位伟大的哲学家在这时也正思考和计划撰写他的哲学代表作《伦理学》,书中屡次谈到“我将于我的哲学中加以说明”,这里所说的“我的哲学”无疑就是指当时他计划要写的《伦理学》一书。

当时斯宾诺莎不仅在莱茵斯堡为人所知,甚至在莱登大学的一些教授和学生中间似乎也享有某种声誉,这可能是由于他参加了社友会教徒在菜茵斯堡举行的讨论会的缘故。这些讨论宗教问题的会议,只要愿意,任何人都可以参加,附近的莱登大学的学生经常出席这类会议并参加辩论。大约在1662年,莱登大学神学系有一个名叫约翰尼斯·卡则阿留斯的学生来到莱茵斯堡,向斯宾诺莎求教哲学。这个学生当时大约19岁,思想并未成熟,性情也未定,甚至“贪爱新奇胜于追求真理”,为此斯宾诺莎不愿向他公开讲解自己的哲学观点,而改授笛卡尔的《哲学原理》。在讲授过程中,斯宾诺莎用几何学方法撰写了《笛卡尔哲学原理》第二章和第三章一部分。当他把撰写的这部分拿到阿姆斯特丹给他的朋友们看时,他们立即说服他以同样的方法阐释笛卡尔《哲学原理》第一章。斯宾诺莎花了两个星期就完成了这项工作。他的朋友又恳求他让此书出版,这样,此书连同他平日关于形而上学重要问题的讨论和思索的《形而上学思想》作为附录,在友人梅耶尔替该书作了序言,声明这并不是阐发斯宾诺莎自己的观点之后,拉丁文原本于1663年在阿姆斯特丹问世,一年之后,荷兰文译本出版。这是斯宾诺莎生前以他自己真名发表的唯一的一本著作。

莱茵斯堡时期是斯宾诺莎一生学术活动最丰富的时期。他在这里虽然只住了三年,但完成了几部重要哲学著作,并着手构思他的代表作《伦理学》,这几年无疑是他多产的几年。而且更重要的,这几年也是他思想趋于成熟、与笛卡尔彻底分道扬镳的几年。如果说在1662年以前,斯宾诺莎还没有明确区分实体和属性,只承认神与自然的等同,而没有承认神与实体的等同,从而他的哲学还保留了某些笛卡尔哲学的影响,那么在1662年底或1663年初,斯宾诺莎完全明确地区分了实体和属性,他不仅承认神与自然的等同,而且也承认神与实体的等同,因而从单纯的“神或自然”过渡到“神或自然或实体”,最终完成了与笛卡尔哲学根本不同的斯宾诺莎自己的哲学体系的创造。这几年无论如何都是斯宾诺莎哲学生命最重要的时期。

从这时期斯宾诺莎的通信可以看出,他的朋友交往范围也远远超出了那个哲学小团体之外,他和当时英国皇家学会的首任秘书亨利·奥尔登堡(Henry Oldenburg, 1615?—1677)建立了友谊,并通过奥尔登堡和著名的英国科学家波义耳(Robert Boyle,1627—1691)进行了学术讨论。奥尔登堡本是德国不来梅人,英荷战争期间,他作为外交使臣派往英国,以后就留居英国。由于他学识渊博,在1660年被聘任为新成立的英国皇家学会(其前身是葛雷贤学会)秘书,负责国际学术交流。1661年,奥尔登堡途经荷兰访问莱登大学时,从神学教授约翰尼斯·考克西琼斯(Johannes Coccejus)那里得知斯宾诺莎的学术成就,从而在1661年7月到莱茵斯堡拜访了斯宾诺莎。奥尔登堡当时要比斯宾诺莎大17岁,但他对斯宾诺莎相当尊敬,称他为“颖敏好学之士”,盛赞他禀赋了大自然和勤奋给他的一切仁慈和美德,并热切地希望同他保持永久的友谊。由于奥尔登堡的中介,波义耳不久把他的《物理学论文集》转寄给斯宾诺莎,请求斯宾诺莎给予批评,从而引起了他们两人关于经验和实验方法的讨论。当然,一个经验主义的科学家和一个理性主义的哲学家最终是很难取得一致见解的。不过,此时斯宾诺莎确已声名鹊起,一些大科学家如惠根斯、胡德和莱布尼兹等人都对他有所耳闻,不久之后就和他进行了通信。

伏尔堡时期(1663—1670)

1663年夏,斯宾诺莎迁居伏尔堡,居住在一个名叫但尼尔·铁德曼的油漆匠家里。此人在海牙还有一个兄弟,斯宾诺莎有时从伏尔堡到海牙去,一般都住在他兄弟家里。

斯宾诺莎到伏尔堡的第一桩事就是集中精力撰写他的《伦理学》一书。从他的书信可以看出,此时期斯宾诺莎用力颇勤,除维持生计外,他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研究和著述上,常常是好几天不出家门,把自己关在寝室里埋头写作。因此,第二年,也就是1664年,他就将《伦理学》第一章初稿写成,至1665年已将第四章写成。正如《笛卡尔哲学原理》一样,《伦理学》也是用几何学形式陈述的。斯宾诺莎为什么要用几何学方法来写他的哲学著作呢?他说:“因为数学不研究目的,仅研究形相的本质和特点,可提供我们以另一种真理的典型”注25,“我将要考察人类的行为和欲望,如同我考察线、面和体积一样”注26。据他的朋友梅耶尔说,此书原名不叫《伦理学》,而叫《论神、理性灵魂和最高幸福》,这种说法看来是有根据的,因为斯宾诺莎第一部作为他未来体系大纲的哲学著作的书名就是《神、人及其幸福简论》。可见,神、人和人的幸福乃是萦绕斯宾诺莎一生思想的三个根本问题。现存的《伦理学》五章实际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即第一部分,是论神的一般性质;第二章即第二部分,是论人的心灵的性质和起源;第三、四、五章合为第三部分,是论人的幸福和自由。这三部分分别构成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三大主体,即本体论、认识论和伦理学。

斯宾诺莎本来可以在伏尔堡将《伦理学》一书一气呵成,但是1665年秋,他似乎已不再继续完成这部著作了,奥尔登堡在1665年9月写给他的一封信里曾经诙谐地谈到:“我觉得,假如我可以这么说的话,与其说您是在进行哲学家的思考,还不如说您是在做神学家的工作,因为您现在正在撰写您关于天使、预言和奇迹的想法。”注27斯宾诺莎此时为什么放弃《伦理学》的写作而转向神学研究呢?这要从当时荷兰政治斗争的形势来理解。正如我们在第一章“斯宾诺莎的时代”中说过的,当时荷兰围绕着政体问题存在着相当严重的两派斗争,一派是以奥伦治皇族为代表的君主派,他们利用荷兰农民和水手对皇室的感恩情绪和加尔文教,鼓吹建立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国家;一派是以德·维特兄弟为代表的共和派,其主要成员是城市市民和商人阶级,他们主张最大限度的地方自治,加强贸易和反对战争,在宗教信仰方面执行开明宽容政策。1664年正值英荷第二次战争,战争中由于奥伦治不能担任陆海军统帅的所谓“除名条例”而更加深了荷兰内部这两派的斗争。斯宾诺莎和他的那些志同道合的朋友都是赞成共和派的,而斯宾诺莎此时与共和派的领导人德·维特还有更深一层的友谊关系。

正如前面所述,斯宾诺莎在莱茵斯堡时就已声名鹊起了,许多大科学家都已与他进行了学术交往,其中最有名的一个人就是土星环的发现者、摆钟的制造者和光的波动学说的创立者克里斯蒂安·惠根斯。在1664—1666年间,惠根斯就住在斯宾诺莎近处,由于对制作和改进透镜怀有共同的兴趣,他们两人当时来往甚密。通过惠根斯的介绍,斯宾诺莎结识了阿姆斯特丹市长约翰·胡德(Johan Hudde, 1628—1704)。胡德虽然是市政官员,但对科学特别是透镜技术很感兴趣。胡德很可能把斯宾诺莎介绍给了他政界方面的一些朋友。毫无疑问,对于斯宾诺莎当时的处境来说,获得这种政治上层人物的保护和支持是很有帮助的,正如他在1663年7月下旬致奥尔登堡的一封信中明确说到的,他之所以想让不代表他自己观点的《笛卡尔哲学原理》一书问世,是“想趁此机会,使得那些在我们国家身居要职的大人物中,有人可能极想看到我的其他著作,而这些著作我承认确实是表达了我自己的见解的,那时他们将会使我出版它们而不致有触犯国家法律的任何危险”注28

可能正是通过胡德,斯宾诺莎认识了共和派领导人荷兰州州长德·维特。德·维特是位开明的政治家,同时对于哲学也很感兴趣。他们一经认识,就成了莫逆之交。为了支持斯宾诺莎的哲学研究,德·维特给他提供了一笔二百佛罗林的年金,这笔年金甚至在德·维特死后仍继续支付。德·维特主张政权和教权分离,提倡思想自由和信仰自由,他的主张无疑会遭到以奥伦治为首的君主派和加尔文教的反对,特别是在1665年战争期间,他们更是变本加厉地攻击德·维特的政治主张和宗教政策,造谣说荷兰所面临的困难乃是上天对这个国家的统治者不信神的行为进行的惩罚。为了反驳反对派的攻击和造谣,德·维特除了自己撰写文章发表政见外,还鼓励斯宾诺莎著书讨论政教问题,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这危急的时刻,作为“杰出的共和主义者”的斯宾诺莎深感有必要在反对宗教偏执和不容异说的战斗中尽到他应尽的责任,并向公众公开表明自己的宗教立场。因此,他暂把《伦理学》停顿下来,而集中全力著述《神学政治论》一书。

斯宾诺莎在给奥尔登堡的复信中曾经讲了促使他写作这部论著的三条理由:第一,他需要驳斥普通神学家的偏见,使宗教信仰无碍于哲学的探讨;第二,他需要洗刷连续不断地加在他头上的无神论的罪名;第三,他要用他力所能及的一切办法保护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以免遭受专制者和牧师们的肆无忌惮的损害。注29据说斯宾诺莎被开除教籍时,曾经为自己写了一篇《自辩书》,他也把这个内容写进了《神学政治论》。由于奥伦治支持的加尔文教在反对共和派的宣传中经常援引《圣经》,因此斯宾诺莎在《神学政治论》中以对《圣经》作科学的历史的解释来阐述他的宗教政治观点。这部书的难度是可想而知了,直至1670年才完成。为了避嫌,此书匿名在阿姆斯特丹出版,随后短期内先后出了五种版本。

《神学政治论》不仅是无神论者的圣经,而且也是自由和民主的宣言书,斯宾诺莎大胆地写道:

自由比任何事物都为珍贵。我有鉴于此,欲证明容纳自由,不但于社会的治安没有妨害,而且,若无此自由,则敬神之心无由而兴,社会治安也不巩固。注30

让人人自由思想,说他心中的话,这是统治者保留这种权利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最好的办法。注31

斯宾诺莎接着还论证说,如果国家强迫人民按照统治者的意思规定他的生活,按照统治者的命令来评定一件事的真或假、好或坏,公正或不公正,按照统治者的命令来接受某种信仰、崇拜上帝等等,这都是误用统治权与篡夺人民之权:

政府最终的目的不是用恐怖来统治或约束,也不是强制使人服从,恰恰相反,而是使人免于恐惧,这样他的生活才能极有保障……政治的目的绝不是把人从有理性的动物变成畜生或傀儡,而是使人有保障地发展他们的心身,没有拘束地运用他们的理智,既不表示憎恨、愤怒或欺骗,也不用嫉妒、不公正的眼加以监视。实在说来,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注32

斯宾诺莎在伏尔堡一直住了七年,由于德·维特的邀请,1670年他从伏尔堡迁至海牙。

海牙时期(1670—1677)

斯宾诺莎在海牙的第一个寓所位于凡克特街,由一个名叫凡·维伦的寡妇供他膳宿。三层楼上的一个单间既是他的卧室、工作室,又是他的会客室。不过,他在这里只住了一年,第二年搬到了一个邻近巴维罗恩斯洛雷特的地方,在一个名叫韩德立克·凡·杜·斯毕克的油漆匠家里租了两个不大的房间,斯宾诺莎在这里一直住到他去世为止。

海牙之所以对斯宾诺莎有吸引力,可能是这城市可以使他得到市政当权人士特别是德·维特的更有力的支持和保护,而这种政治上的支持和保护在当时对于斯宾诺莎尤为必要。因为,虽然在德·维特的支持下,《神学政治论》于1670年出版了,但立即遭到了政治上的守旧派和神学家的恶毒诽谤和猛烈攻击。他们到处攻击此书乃是“一个叛逆的犹太人和魔鬼在地狱里炼就而成”,各个教会纷纷要求政府立即取缔此书,有的还扬言要处死斯宾诺莎。鉴于此种恶境,斯宾诺莎感到有必要迁居海牙,借重政治领导人物的力量保护自己的安全。

谁知事态的发展事与愿违。当反对派的神学家发现这本书是经德·维特的默许而出版时,他们纷纷把矛头转向德·维特,认为德·维特乃是这桩邪恶事件的罪魁祸首。此时正值英法两国对荷宣战,一支12万人的法军入侵毫无戒备的联省共和国,反动派和加尔文教派利用这一时机立刻展开了一场支持年轻的奥伦治公爵反对德·维特的斗争,他们在1672年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闯入海牙一所监狱,把当时正在那里探视兄长的德·维特连同其兄长一起杀死。斯宾诺莎闻知这一暴行,义愤填膺,置生死于不顾,立即写了一张“野蛮透顶”的标语,欲张贴街头,伸张正义。不过由于房东及时发现,恐他遭到暗算,将他锁在家里不让外出,才免一死。德·维特死后,反动派和神学家就对斯宾诺莎肆无忌惮地污蔑和攻击,幸喜此时斯宾诺莎还有一些像阿姆斯特丹市长胡德这样的保护人,才使他本人未受到人身伤害。不过即使这样,过了两年,即1674年,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连同其友梅耶尔的《哲学是〈圣经〉的解释者》以及霍布斯的《利维坦》仍一道被认为是包含了“许多不敬神的、侮辱宗教的和无神论的学说”,以荷兰总督奥伦治三世的名义正式禁止发售和传播。

但是,斯宾诺莎的声誉并不因为这种恶劣的攻击而降低,反而由于他的《神学政治论》而威望大增。斯宾诺莎早期传记作者鲁卡斯说,斯宾诺莎当时在海牙如同名胜古迹一样,凡游历海牙的人,无不以瞻仰斯宾诺莎风采而为荣幸。当时荷兰和法国正发生战争,法军兵临荷兰,其统帅恭德亲王对于艺术、科学和哲学有特殊爱好,早已闻知斯宾诺莎之名,故派人召斯宾诺莎到法国军营会晤。斯宾诺莎也想借此机会促成法国与荷兰两国达成和议,在征得当时海牙市政当局的同意后,于1673年5月前往乌特勒支,可惜恭德亲王此时应召返回法国,斯宾诺莎在法国军营等了数星期不见恭德亲王回来,他就返回海牙。临行时法人告诉他,假如他愿意写一本书献给法王路易十四,他就可获得一项年金,但是斯宾诺莎坚决地谢绝了。谁知斯宾诺莎这次造访法军的行为引起海牙不了解内情的群众的极大愤怒,他们怀疑斯宾诺莎犯有叛国间谍罪,欲以投掷石子来伤害他,但斯宾诺莎问心无愧,挺胸而过。房东害怕暴民闯入家中,斯宾诺莎镇静地说道:“我是无罪的。我们的一些主要政治家是了解我为什么去乌特勒支的。一旦有人来骚闹,我将出去找他们去,即使他们会用对待善良的德·维特那样的办法对待我。我是一个道道地地的共和主义者,我的愿望是为共和国谋福利。”注33

1673年2月,普鲁士帕拉廷选帝侯卡尔·路德维希亲王,正如他的姐姐伊丽莎白公主眷恋笛卡尔一样,也敬佩斯宾诺莎的哲学天才,曾命他的参议员海德堡大学教授法布里齐乌斯给斯宾诺莎写了一封信,聘请他到海德堡大学任哲学教授。斯宾诺莎对这一邀请最初非常感兴趣,认为这是他能公开讲学的好机会,但后来一想到邀请书中说“你将有充分的自由讲授哲学,深信你将不会滥用此种自由以动摇公共信仰的宗教”,他犹豫了六个星期,最后他以“我不知道为了避免动摇公共信仰的宗教的一切嫌疑,我的哲学讲授的自由将被限制于何种范围”的答复,婉言拒绝了这一邀请。注34

斯宾诺莎在海牙无疑有不少新朋友,虽然正统派的权势和他所遭受的罪名迫使人们对于知道他和赞美他的事情都不得不绝对审慎地保守秘密。其中最忠实的朋友之一是J.M.鲁卡斯,他是一位内科医生,由于对斯宾诺莎的深情,他在斯宾诺莎死后曾经写了现存最早的一部斯宾诺莎传记,一开篇就感叹地写道:

我们的时代是很文明的,但并非因此对待伟大人物就比较公正。虽然我们时代的最可贵的文明都归功于这些伟大人物,并从而幸运地获得了好处,但是或来自妒忌,或来自无知,我们这个时代竟不容许任何人来赞美他们。使人更惊异的是,一个人为了给这些伟人作传,他自己不得不躲藏起来,好像他在从事一桩犯罪活动似的。……但是,无论要在这么一条坎坷的道路上冒多大的风险,我仍毅然决然地要写他的生平和格言。注35

另一个忠实的朋友是席勒(G.H.Schuller),他也是内科医生,据说斯宾诺莎最后就是在席勒身边与世长辞的。由于席勒的介绍,斯宾诺莎认识了后来也是哲学家的谢恩豪斯(E.W.V.Tschirnhaus,1651—1708)。谢恩豪斯当时是一位年轻的德国伯爵,由于研究笛卡尔,他在1674年便与斯宾诺莎通信了,接着又拜访了斯宾诺莎。1675年他到巴黎结识了莱布尼兹,从而使斯宾诺莎与莱布尼兹相接触。莱布尼兹其实很早就知道斯宾诺莎,曾经读过他的《笛卡尔哲学原理》一书,并且在1671年曾把自己的光学论文送给他,斯宾诺莎也曾经回送了一册《神学政治论》以表答谢。不过自那以后,可能由于避嫌,莱布尼兹未与斯宾诺莎再接触。1675年,莱布尼兹在巴黎会见了谢恩豪斯,得知斯宾诺莎正在撰写《伦理学》,于是在1676年专程到荷兰拜访斯宾诺莎,与他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并在走时还得到了一册斯宾诺莎《伦理学》手抄本。

在海牙,斯宾诺莎最主要的工作当然是把他搁置了五六年之久的《伦理学》尽快写完,而直到1675年该书才完成。如果从1661年着手算起,这本书前后断断续续共写作了14年。在这本书里,他以最系统的形式阐述了他的整个哲学思想,构造了他的整个哲学体系。相对于这部著作,他的其他一些著作只能够看成是它的补充和导言。我们的哲学家本想在他生前将这部著作公之于世,但当时斯宾诺莎的敌人在神学家阵营中放出谣言,说他又写了一部比《神学政治论》还更渎神的书,在这种情况下,斯宾诺莎不得不延缓《伦理学》的出版,而着手撰写《政治论》。《政治论》与《神学政治论》不同,几乎完全没有引用《圣经》,而是带有霍布斯遗风的纯粹政治理论。鉴于当时荷兰实行君主制已是不可避免的事,斯宾诺莎在书中着重探讨了如何建立一个好的君主制国家。按照斯宾诺莎的意见,这种君主制应当有着最低限度的专制制度的特点,而保持最大限度的共和制度的优越性和自由,斯宾诺莎实际上是君主立宪制的第一个理论家。不过,斯宾诺莎的政治理想仍是共和制,而不是君主制,他是在贵族政体的形式下来设想共和国。这本《政治论》既是纪念杰出的政治家德·维特的最好礼物,又是斯宾诺莎为他的国家留下的一份“伦理的遗嘱”。随同《政治论》,斯宾诺莎还写作了《希伯来简明语法》一书。据说斯宾诺莎还用荷兰文翻译过《圣经》,只是在他死前被他烧毁了。正当《政治论》写到第十一章时,斯宾诺莎不幸被病魔缠住了,这是他长期磨制镜片吸入尘灰导致的恶果。1677年2月21日,斯宾诺莎终因肺病而过早逝世,终年45岁。四天后,斯宾诺莎被安葬在斯波耶新教堂,邻近不远处就是德·维特的墓地。二百年后,人们为了纪念他,在海牙他最后居住的房子附近建造了一座铜像,至今成为世界各国学者和游客到荷兰参观的名胜之一。

斯宾诺莎死后遗留下来的世俗财产很少,主要是大约160本书,这些书以及他留下的一些透镜所得的价款正好够支付他应当偿还的所有债务和丧葬的费用,至于他的墓地,仅是一块租用的墓地,在他死后若干年还要再续租。

斯宾诺莎一生是为真理和自由而奋斗的一生。他为人公正、善良、满腔热情,终生为人类进步和正义事业而斗争。德国哲学史家文德尔班(W.Windelband)在纪念斯宾诺莎逝世200周年时说过:“为真理而死难,为真理而生更难。”注36在斯宾诺莎身上,真能体现我国古代“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道德美誉。他的一生正是他的哲学理想的体现,我们既可以说“哲学如其人”,又可以说“人如其哲学”,哲学理想和哲学实践达到了最高的统一。斯宾诺莎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位“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