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义综述

以上逐一考释了上帝、魔鬼、天堂、地狱这四个核心概念的渊源和含义,从而有助于我们从整体上来了解和把握上帝教教义。

以1848年洪秀全正式确立反清志向为标志,上帝教教义可划分为前后两个发展时期。原始上帝教教义主要由基督教与儒家学说糅合而成,奉上帝为独一真神,视一切异教神为邪神,将阎罗妖、蛇魔、东海龙妖列为魔鬼头子;宣扬富贵浮云、知命安贫等观念,敦促世人淑身淑世、正己正人;声称凡拜上帝者便是上帝子女,生前上帝看顾,死后魂升天堂享永福;反之,凡拜邪神、行邪事之人则是妖徒鬼卒,生前被鬼缠捉,死后沉沦地狱受永苦。

洪秀全蓄志反清后,上帝教教义从此便被赋予鲜明的政治色彩,并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充实、修订的过程,新添了太平天国的政治理念和中国传统的法家思想、中国民间宗教等内容,将太平天国与清政府之间的政治对立敷衍成上帝与阎罗妖之间的神妖对立,宣称洪秀全是上帝次子、耶稣胞弟,负有下凡作主光复上帝故国(中国)的神圣使命;以天父、天兄降托杨秀清、萧朝贵下凡所发布的圣旨作为裁决一切事务的最高指示,倡导斩邪留正,推崇严刑峻法,呼吁世人脱鬼成人;宣扬天下一家、人皆兄弟的社会伦理,同时又严判上下尊卑;声称拜上帝者在世(上帝小天堂)荣耀无比,在天(上帝大天堂)享福无穷,否则将被罚落地狱受永苦。

洪秀全起初要人们谦卑忍耐、安贫乐命,幻想通过人人道德自律的方式来实现一个清平世界。这种思想只能引导人们做顺民,不可能成为反清斗争的理论基础。后来,在广西社会阶级斗争白热化的背景下,洪秀全修正了这一思想,明确提出“斩邪留正”的战斗口号,并对起义群众的物质利益做出明确承诺,这才掀起一场波澜壮阔的农民运动。这充分说明,太平天国的兴起不是神的意志的体现或《圣经》感化的结果,而是现实社会阶级斗争的必然产物。

上帝教是一种独树一帜的新式宗教。它内容庞杂,以兼收并蓄的方式吸纳了中西文化中的许多因素,但又很难将它划归某一具体的门派。此外,上帝教又具有政教结合注206的鲜明特征:洪秀全集上帝教教主与太平天国君主的身份于一身;上帝教是太平天国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是太平天国的官方意识形态。作为现实社会政治斗争的伴生物,上帝教完全服务于世俗的政治目标,以推翻清朝统治、改造中国社会为宗旨,而不是追求个人的灵魂不朽、精神超脱或实现无区分的人类博爱。中西合璧、政教合一,这使得上帝教别具一格,自成教派。

上帝教的源头虽然来自西方基督教,但两者在宗教经典、宗教仪式、宗教节日等方面迥然不同,在教义上更是大相径庭。相比之下,上帝教与犹太教相对比较接近。注207从严格意义上讲,如果说洪秀全是“借用”外来宗教的话,那么,他所借用的实际上并不是基督教,而是犹太教。因此,上帝教并不等同于基督教,也不属于基督教某种变异的教派。就太平天国来说,他们虽然承认上帝教与基督教同宗同源,但一直奉自己的教义为正统,拒绝承认基督教的权威。针对西方人欲将上帝教纳入正统基督教轨道的企图,太平天国始终针锋相对,毫不妥协。

前已说明,从洪秀全等人创建上帝教的过程,到上帝教的宗教仪式和教义,均带有浓厚的中国民间宗教色彩;民间宗教因素是上帝教的主流,天父、天兄下凡等核心教义便直接脱胎于民间的降僮巫术。因此,从本质上讲,上帝教与中国民间宗教很有几分神似,但又具有与之相异的一些新特点。首先,上帝教是一个中西合璧的宗教,融会了不少基督教的成分。这是土生土长的民间宗教通常所不具备的特征。其次,上帝教有着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宗教教义、宗教经典和宗教礼仪,是太平天国立国、治国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其成熟程度和功能是其他任何民间教门所无法比拟的。

与清代民间教门和秘密会党相比,上帝教所推出的独一真神信仰无疑是一种历史的进步。由于盛行多神崇拜等原因,白莲教教派繁多,天地会山堂林立,因此,它们所发起的反清斗争往往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而旋起旋蹶,难成气候。相反,正是借助于独一真神的信仰,洪秀全才得以有效地统一号令,汇聚力量,整肃军纪,从而使金田起义的星星之火迅速形成燎原之势。此外,洪秀全还对上帝形象进行了中国化改造。基督教中原先纯灵的上帝不仅拥有妻室儿女,还不时现身下凡,对信徒们关怀呵护,指点迷津,赏善罚恶,并许下了在人间营建“小天堂”的诺言。这些均迎合了中国农民务实的性格,激起人们对未来的热切向往,成为太平军将士征伐江山的巨大精神源泉。因此,就发动和组织起义而言,洪秀全对基督教的利用和改造是成功的。太平天国的迅速崛起与初期的蓬勃发展正说明了这一点。

然而,对太平天国来说,宗教是一柄双刃剑。当太平天国占据东南半壁、面临如何实施统治这一问题时,上帝教便逐渐暴露出其先天不足的一面。上帝教教义中有不少内容难以自圆其说,存在着明显的破绽,已见前述。最为关键的是,基督教的独一真神信仰与儒家的纲常伦理观念相结合,再加上中国民间宗教中人神沟媾的巫术,使得上帝教成为一种缺乏内在平衡机制和生命力的意识形态。注208例如,洪秀全借神权来烘托君权,将自己打扮成绝对权力与绝对真理的化身,但他的权威却又受到代天父下凡传言的杨秀清的严重挑战,双方的权力摩擦不断升级,最终酿成一场血淋淋的内讧,致使太平天国元气大伤。再如,太平天国一面强调天下一家、人皆兄弟,一面又严判上下尊卑,导致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进而动摇了人们的信仰。而后期的洪秀全除一味强化自己作为真命天子的权威外,其宗教思想已变得十分苍白,很难寻觅到足以真正振奋人心的内容。归根到底,洪秀全所推出的独一真神信仰依旧是在造神,带有浓厚的非理性色彩。这就注定了由此所孕育出的宗教激情最终仅是泡沫现象。

另外,上帝教是一神教,具有强烈的排他性。为了确立独尊上帝的局面,太平天国在其境内采取了不少过激政策,包括大规模毁灭偶像、排斥一切古人古书(一度大举焚书)、严禁祖先崇拜等,结果反而加剧了民众的排斥心理,导致上帝信仰迟迟不能在民间立足。


注释

注102See K.S.Latourette,A History of Christian Missions in China,p.261.按:该《圣经》译本于1852年出版,习称“委办译本”。

注103文中统计数字引自卢瑞钟:《太平天国的神权思想》,162页,台北,三民书局,1985。

注104E.P.Boardman,Christian Influence upon the Ideology of the Taiping Rebellion,1851-1864,p.44.按:郭士立主持“汉会”时期,罗孝全一度是郭氏的主要助手。在判断罗孝全所采用的《圣经》译本时,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线索。

注105《旧遗诏书》,又称《旧遗诏圣书》,即《旧约》;《新遗诏圣书》即《新约》。太平天国《圣经》各卷篇名的译称也与今版《圣经》相异。详参本书附录一《太平天国版〈圣经〉与白话本〈圣经〉篇名对照表》。

注106时称江宁(今南京),太平天国在此建都后改称天京,民间以及西方人通常仍沿用南京、金陵等旧称。为避免南京、天京两种称谓交替使用带来表述上的混乱,除“天京事变”这一特定称谓和所摘录的引文不加更改外,拙著统一采用“南京”来指太平天国都城。

注107E.G.Fishbourne,Impressions of China,pp.32、182、224.

注108A Letter from E.C.Bridgman,Western Reports on the Taiping,p.149.

注109摩西(Mosheh)是《圣经》故事中古代以色列人的领袖。所谓“摩西十诫”,指以色列人出埃及后走到西乃山时,上帝向摩西传授的十条诫命。参见本书第六章第二节“上帝教与《摩西五经》”部分。

注110See E.P.Boardman,Christian Influence upon the Ideology of the Taiping Rebellion,1851-1864,pp.55-56、62-65、73-75、81-83.

注111该文收入罗尔纲:《太平天国史料考释集》,61~78页,北京,三联书店,1985。

注112文中“郭士腊”即郭士立,“马利逊”即马礼逊。

注113汉会在华南十分活跃,1846年时已建立13个活动点,两年后单在广西设立的点就有6处,分别是桂林、柳州、梧州、浔州、南宁、太平。据费熙邦等人记载,太平天国重要将领罗大纲、吴如孝等人都曾经受洗加入汉会。有些报道甚至说冯云山也是汉会成员,但这一说法缺乏有力的证据,不太可信。

注1141853年12月26日,洪秀全将“圣神风”称号赏给了杨秀清。“圣神风”是马礼逊译本对“Holy Spirit”(圣灵)一词的译称。这说明太平天国在拥有郭士立译本的同时,也熟悉甚或拥有马礼逊译本。

注115洪秀全在初读《劝世良言》时,显然并不存在有意将这两个概念加以附会的主客观需要。

注116王庆成先生认为,洪秀全的“上帝”观可能也受到墨家的影响。他分析指出,墨子的“天”是一位有人格、有意志、主宰一切、赏善罚恶的至上神,与基督教的God十分相似;洪秀全虽然没有直接称引过《墨子》,但他关于当时社会弊病的分析和解救的办法,同《墨子》的“兼爱”理论在思想和用语上似乎都有继承的痕迹。参见王庆成:《儒家、墨家和洪秀全的上帝》,见《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281~285页。

注117《天父下凡诏书》第一部,见《太平天国印书》,97页。

注118法国学者谢和耐在《中国文化与基督教的冲撞》(中译本)一书中就此评述道:“相形之下,中国人的天是一个融俗世与宗教为一体的概念。而对基督徒来说,‘天’字纯粹是对上帝与天使,以及天国及其选民的隐喻,不像中国人那样含有多重意思,既是神圣的又是自然的,既是社会的又是宇宙的……它是一个宗教与政治,天文与数学,以及人与世界的概念凑集其间的中心点。”(232页,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

注119《贬妖穴为罪隶论》秦子诒一文,见《太平天国印书》,448页。

注120参见《顶天侯秦日纲等颂赞》,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10页;《天兄圣旨》卷一,见王庆成编注:《天父天兄圣旨》,5页;洪秀全对《钦定前遗诏圣书》卷一《马太传福音书》第24章第29节的批注,见《太平天国续编》第1册,142~143页;T.T.Meadows,The Chinese and Their Rebellions,p.441。按:秦日纲、胡以晃封王后,分别为霜、露。

注121该书有云:“有人以天地指上帝……天地乃受造之物,所造之者,上帝也。可见天地与上帝不同,故以天地称上帝又大错也。皇天后土以称上帝,亦未尽善。因皇及后指男女双辰,然上帝独一真神,无数目之算,无男女之分,所以此名切不可用也。”(《太平天国印书》,501页)按:该书作者为英国传教士麦都思;太平天国节录出版时,已对原书进行了删改。参见本书第三章第一节。

注122关于儒家学说是不是一种宗教,学术界存有争议,但“儒教”在历史上的确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宋人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六有云:“帝问三教九流及汉朝旧事,了如眼前。”文中“三教九流”是一成语,“三教”即指儒教、道教、佛教。清咸同年间的中西人士也大多采用“儒教”概念。拙著在谈到宗教层面时,姑且沿用这一概念。

注123E.P.Boardman,Christian Influence upon the Ideology of the Taiping Rebellion,1851-1864,p.96.

注124Theodore Hamberg,op.cit.,p.43.按:太平天国手写本《天条书》文字与此稍异,作:“遵天条,拜真神,分手时天堂易上;泥地俗,信魔鬼,尽头处地狱难逃。”见《太平天国续编》第1册,6页。又,手写本约编写于金田起义前后,1852年正式刊行,次年推出重刻本。

注125《天条书》(太平天国手写本),见《太平天国续编》第1册,5页。

注126《永安封五王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5~36页。

注127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七,见《太平天国》第3册,191页。按:“云中雪”系太平天国隐语,指刀、剑。

注128天历辛酉十一年二月十九日天王诏旨,见《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注129《天兄圣旨》卷一,见王庆成编注:《天父天兄圣旨》,10页。

注130[德]费尔巴哈著,荣震华译:《基督教的本质》,87页,北京,三联书店,1984。

注131上帝教的一帝论存在着明显破绽。按照上帝教的说法,上帝无生无死,无初无终,是太平天国乃至整个世界永恒的最高统治者、惟一的皇帝,因此,太平天国称洪秀全为“万岁”“君”,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实际上违背了一帝论。另一方面,按照该教义推理,世间除太平天国外,其余一切政权(包括清政府)都是非法的,或者说太平天国在世界上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有利于鼓动人们起来推翻清王朝,但却招致西方人的指责,认为太平天国有统治世界的野心。后来,太平天国改以平等的态度来与西方办理外交,这无疑是国际观念上的一种进步,但又与一帝论的教义相冲突。

注132洪仁玕亦云:“乾,吾父也;坤,吾母也。故称天父。”(《洪仁玕在江西巡抚衙门口供》,见王庆成编著:《稀见清世史料并考释》,491页)从文字到思想,都流露出承续传统的痕迹。

注133萧一山:《近代秘密社会史料》卷二,7页,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

注134“蓼莪”系篇名,据云该诗是孝子为追念父母而作,后世遂以“蓼莪”指对亡亲的悼念。

注135《太平诏书·原道觉世训》,见《太平天国印书》,18页。

注136《太平救世歌》,见《太平天国印书》,143页。

注137洪秀全在《原道觉世训》中强调:“天地之中人为贵,万物之中人为灵。人何贵?人何灵?皇上帝子女也。”(《太平天国印书》,21页)洪仁玕《钦定军次实录》亦云:“若夫人为天地间之一类耳,大不过于牛象,力不过于虎狮,而与至大之天地参为三才,且名为万物之灵者,何也?以其有宝贝灵魂,内怀有仁义礼智信,犹肉身之怀有心肝肠肺肾也。故人之贵于万物,灵于万物,能制万物,用万物,食万物,器使万物,皆天父恩赐宝贝灵魂所能然也。”(《太平天国印书》,794页)

注138《颁行诏书·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见《太平天国印书》,108~109页。

注139不可否认的是,“天下一家”理论明显带有不成熟性。按照这一理论,“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姐妹之群”,即世人无论年龄大小都是兄弟姐妹,上帝是这个大家庭惟一的家长。这便在理论上否认了世人之间有长幼之分。太平天国在实践中也推行这一理念,乃至出现了母女之间“姐妹相呼骇听闻”(《山曲寄人题壁》,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386页)的场面,使人们普遍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但令人诧异的是,太平天国同时又沿袭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强调“人伦有五,孝弟为先”(《太平救世歌》,见《太平天国印书》,144页),并将“孝顺父母”列为第五天条的内容。1851年刊行的《太平礼制》还按照齿序,分别就首义诸王家属、亲戚的称谓作了详细规定。正因为没有把握好宗教与世俗、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界限,“天下一家”理论尽管有积极的一面,但过于牵强混乱,且空想色彩太浓,在实践中难以操作,从而导致太平天国的理论与实践自相矛盾、严重脱节。详参本书第八章第一节。

注140西方人对此大加指责,并因此而把怨气撒在代天父下凡的杨秀清身上(萧朝贵已在定都前阵亡),认为东王是玷污“太平基督教”纯洁性的罪魁祸首和推行多妻制的始作俑者。英国驻华外交官密迪乐还加以分析,认为太平基督教划分为两派,洪秀全是儒教或理性成分的代表,杨秀清则是佛教或狂热成分的代表;预言两派的角逐将极有可能以前者获胜告终,从而使《圣经》得以成为太平基督教的信仰准绳(T.T.Meadows,The Chinese and Their Rebellions,p.440)。其实,自杨秀清代天父下凡的身份被确认后,在上帝具有人的属性这一点上,洪杨的态度和看法是完全一致的。

注1411853年末,一位广西老兄弟在与来访的法国神父交谈时,便流露出这种意识。参见本书第六章第一节。

注142洪秀全对《钦定前遗诏圣书·圣人约翰天启之传》第12章第1~5节的批注,见《太平天国续编》第1册,358~359页。按:婴儿是从母亲子宫出生的,“肚肠生出”一说不确。

注143洪秀全对《钦定前遗诏圣书·约翰上书》第5章的批注曰:“东王是上帝爱子,与太兄暨朕同一老妈所生。”(《太平天国续编》第1册,345页)按:天父下凡时,杨秀清以上帝的身份出现,但他同时又是上帝的亲生子。这种关系的倒错实在是匪夷所思。又,除杨秀清外,萧朝贵“帝婿”的身份后来也被确认。

注144See E.P.Boardman,Christian Influence upon the Ideology of the Taiping Rebellion,1851-1864,p.83.

注145《颁行诏书·救一切天生天养中国人民谕》,见《太平天国印书》,111页。

注146《天父下凡诏书》第一部,见《太平天国印书》,99页。

注147参见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722页。

注148按照基督教教义,名为撒但的魔鬼(Devil)只有一个,只能写作单数;鬼魔(Demons)与魔鬼有别,指邪恶的灵体,因为数众多而写作复数。洪秀全显然并不了解这一区别,乃至尽情发挥,推出了一个由大大小小魔鬼组成的妖魔体系。

注149《三字经》:“红眼睛,即阎罗,最作怪,此蛇魔。”(《太平天国印书》,137页)《天父诗》第76首:“尔们何故咁逆旨?总是红眼睛迷缠。”(《太平天国印书》,584页)按:“咁”系广东方言,作“这样”“如此”解。

注150据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记载,杨秀清出行时,其仪仗队中有两条龙灯,皆长四五丈,“龙目插小箭,谓龙是妖,插箭以降之也”(《太平天国》第4册,715页)。《山曲寄人题壁》也提到这一细节。

注151《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见《太平天国印书》,481页。

注152这些称谓均见诸洪秀全诏旨,参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44、54、55、60页。

注153事实上,作为一种中西合璧的宗教,上帝教仍然吸收了本土宗教中的一些因素。例如,上帝教的天堂、地狱概念有时又被称作“三十三天”“十八重地狱”,均为佛教用语。天父、天兄下凡是上帝教的核心教义,则直接脱胎于广西浔州地区所流行的降僮巫术,已见前述。

注154《天情道理书》《钦定军次实录》,见《太平天国印书》,518~519、794页。按:“该杀”是西江流域方言,意为该死、罪有应得。太平天国以此作为“菩萨”的代称。

注155《原道觉世训》有云:“尔凡人却另立各偶像,另求保佑有得食有得穿,曰‘我菩萨灵’。”由杨秀清、萧朝贵联衔颁布的一道檄文亦云:“魔鬼者何?就是尔等所拜祭各菩萨偶像也。各菩萨偶像者何?就是蛇魔红眼睛阎罗妖之妖徒鬼卒也。”(《太平天国印书》,111页)

注156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八,见《太平天国》第3册,229页。

注157据《天兄圣旨》卷一记载,戊申年冬,天兄(萧)在与洪秀全的一次对话中谈到了观音,说观音是“好人”,现今与孔子一样在高天享福,不准下凡;并说他自己与洪秀全都称呼观音为“妹”(参见《天父天兄圣旨》,7~8页)。观音是“观世音”的略称,佛教菩萨名。考《天兄圣旨》一书由洪秀全亲自审订,刊行于天历庚申十年(1860年)八月至十月间。与早期文献斥观音菩萨为“妖鬼”以及太平军从未间断的狂扫偶像的做法相比,这段文字显得很不协调。不过,据同书记载,天兄在与洪秀全谈完观音后,随即叮嘱黄权政父子“毁除家中各邪神”“尔回去毁除各邪神”。余一鳌《见闻录》亦云,洪秀全后期曾颁布一道“禁诏”,其中包括“土、木、石、金、纸、瓦像,死妖该杀约六样”(《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132页),即明令由这六种材料制成的神像均在毁禁之列。这说明洪秀全关于观音的表态仅是象征性的,其排斥偶像崇拜的实际心态和政策并没有发生变化。

注158余一鳌:《见闻录》,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132页。笔者对标点做了改动。按:洪秀全对“生妖”的划分过于笼统,有些内容互相重叠,如粉色、娼与奸,聃、佛与邪教,戏与优。

注159《天父诗》第73首,见《太平天国印书》,583页。

注160《原道救世歌》称“道之大原出于天”;《天父诗》第385首也有“朕妻朕儿行真道,真道出自爷教导”一说。参见《太平天国印书》,10、631页。

注161《原道救世歌》《三字经》及《天父诗》第15、381、445首,见《太平天国印书》,11、138、574、631、640页。

注162《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见《太平天国印书》,714页。

注163《太平天日》,见《太平天国印书》,37页。按:《天父诗》将被魔鬼缠捉的人称为“鬼边人”(参见下文),承认其仍然是“人”,不是魔鬼。这与“生妖”的定义是有区别的。

注164《太平天日》,见《太平天国印书》,40~41页。

注165参见《三字经》,《天父诗》第329、330、452、453、466首,见《太平天国印书》,63、623、641、643页。按:在太平天国文献中,“化心”“化恶心”“心醒”“修好炼[练]正”等字眼十分常见,都是劝人弃邪从正。

注166《天父诗》第15首,见《太平天国印书》,574页。

注167洪秀全后将《十救诗》以幼主名义刊行,冠名为《幼主诏书》。参见《太平天国印书》,798~799页。

注168《贬妖穴为罪隶论》,见《太平天国印书》,442、443、448页。按:该书是一部短论汇编,其中徐雨叔一文的表述与众稍有不同,内云:“上帝为天下大共之父,人人是其所生所养。苟不认得生我养我之天父,而反拜邪神、行邪事,虽是天生天养之人,已变妖矣,已有罪矣,而况本出自胡地者乎?”即承认清朝统治者原先也是“天生天养之人”,不是生就的魔鬼,属于“变妖”。与一味诋毁丑化对方的文字相比,这种表述显得较有理性和逻辑。

注169《颁行诏书·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见《太平天国印书》,109~110页。

注170洪秀全等人强烈的反满意识与其客民出身的背景有很大关系。客家历史上共有五次大迁移,前三次都是由于边疆部族的入侵而引起的。在迭遭兵燹颠沛流离的南迁过程中,客家先民历尽磨难,付出了惨痛代价,其劫后幸存者每当回首起这些往事时,总有旧恨难消之感,种族意识遂世代相传,历久不释。因此,对于外族的侵扰,客家人比一般的汉人更为敏感和痛切。满人入主中原后,客家义士纷纷在南方起兵,其中明朝诸生练复宁、吴万雄两人自惠州入花山(清朝后来在此设置花县),招众屯垦,据险抗清。一说洪秀全、冯云山的先祖正是应招自嘉应州等地迁居花县的。

注171《贬妖穴为罪隶论》,见《太平天国印书》,440、450、445~446页。按:在19世纪中叶,留发易服、兴汉灭满的思想虽有抬头,但远未形成气候,故民间反响寥落,不及谴责清政府“以贪官污吏剥民脂膏”(《太平天国印书》,446页)之类的宣传富有鼓动力。孙中山先生奉洪秀全为反清革命的先驱,矢志“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但后来又审时度势,倡议“五族共和”,从而推动了中华民族的融合和发展。

注172《诛妖檄文》,见《太平天国印书》,734页。

注173《贬直隶省为罪隶省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41页。

注174《颁行诏书·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见《太平天国印书》,108页。

注175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破皇城”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28页。按:“皇城”指南京明皇城,毗邻朝阳门(今中山门)。清代在明皇城午门前修筑八旗兵驻防城,俗称“满城”。太平军经过两昼夜血战后攻克满城,城中八旗兵及家眷2万多人(一说有3万或4万人)仅有400余人侥幸逃脱。

注176《钦定英杰归真》,见《太平天国印书》,759页。按:洪仁玕的种族意识同样十分强烈,兵败被俘后写有数首绝命诗,表示自己平生“志在攘夷”,慨叹今之汉人浑然不知“春秋大义别华夷”,并抱定杀身成仁的信念,为壮志未酬而嘘唏不已。参见拙著《从塾师、基督徒到王爷:洪仁玕》,295~299页,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

注177《颁行诏书·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见《太平天国印书》,108页。

注178《同天同日享永活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57页。按:原文将“即”误作“既”。

注179《颁行诏书·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见《太平天国印书》,110页。

注180《钦定敬避字样》,见《太平天国印书》,804页。

注181洪秀全对《钦定旧遗诏圣书·创世传》第3章第1~7节批注,见《太平天国续编》第2册,4页。

注182《颁行诏书·奉天诛妖救世安民谕》,见《太平天国印书》,108页。

注183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敬天父”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6页。

注184参见《天父下凡诏书》第一部、《天情道理书》,见《太平天国印书》,102、526页。

注185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九,见《太平天国》第3册,264页。按:后期主政的洪仁玕试图改变刑罚太酷的现象,在《资政新篇》中建议以西方的绞刑取代其他死刑。

注186中国古代的“法”实际上是“刑”。从隋朝开始,刑部一直是历朝的最高法律机构,直到清末推行新政时才改为法部。中国法律自隋唐时期完成儒家化过程后,便完全为儒家的伦理思想和礼教所支配,其成文法以刑法为中心,旨在维护根据礼教而确立的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即以刑辅教。参见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270~346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注187《天父诗》第271、490首,见《太平天国印书》,614~615、647页。按:“草”指“心”。

注188《开朝精忠军师干王洪宝制》,见《太平天国印书》,706页。

注189《颁行诏书·救一切天生天养中国人民谕》,见《太平天国印书》,112页。

注190《天父诗》第446首,见《太平天国印书》,640页。

注191《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见《太平天国印书》,712页。

注192须弥山是梵文Sumeru的音译,印度神话中的山名,为佛教所借用。许多佛教造像和绘画均以须弥山来展示天上的景观。又,“由旬”为古印度计算距离的单位,帝王行军一日的路程为一由旬。

注193《东王杨秀清答复英人31条并质问英人50条诰谕》及附录I之附件5,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22、36~37页。

注194《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见《太平天国印书》,714页。

注195《利玛窦中国札记》(中译本,全2册),10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

注196《颁行诏书·救一切天生天养中国人民谕》,见《太平天国印书》,112页。

注197罗尔纲:《增补本李秀成自述原稿注》,117页。

注198谭熙龄:《紫荆事略》,见《太平天国续编》第5册,1页。按:太平天国礼拜仪式的程序之一是念《赞美经》,其末句为“魂得升天”,定都后被某官改作“功成名就”(参见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61页)。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在此问题上的真实心态。又,太平军无论尊卑长幼,均以兄弟相称,按入伍时间的先后有“老兄弟”“新兄弟”之分。

注199《永安破围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7页。

注200《天父诗》第277首,见《太平天国印书》,615~616页。按:王庆成先生指出,洪秀全“对属灵的天堂作了形而下的物质性解释,这是符合中国农民的务实性格和愿望的”(《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317页)。美国学者施友忠也认为,太平天国的天堂、地狱概念是模糊的,既是精神的,又是物质的,兼有来世和现世善恶回报的双重含义(Y.C.Shih,The Taiping Ideology,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67,p.17)。又,洪秀全的这种理解可能受到了《劝世良言》的暗示。该书卷八声称,善人死后,其灵魂将在天堂“享嗣无穷无尽之福,永无忧患,无病无灾,时时极乐,世世无迁,没有休息,乐之至也”(《近代史资料》总39号,115页)。

注201《太平天日》,见《太平天国印书》,34~40页。按:洪秀全在高天不仅有求知欲、食欲,而且还有性欲(娶妻生子)。照此推断,洪秀全是以肉身升天的。洪秀全后来在批注《圣经》时也持这种说法。但这与他早先“予魂曾获升天堂”一说不免自相矛盾。

注202《天兄圣旨》卷二,见王庆成编注:《天父天兄圣旨》,89页。

注203《天命诏旨书》,见《太平天国印书》,120页。

注204同上书,121页。

注205洪秀全对《钦定前遗诏圣书·圣差保罗寄哥林多人上书》第15章第80节的批注,见《太平天国续编》第1册,274页。按:在太平天国,“天朝”一词有两层含义,一是太平天国的自称,二指“天朝宫殿”,即天王府。

注206德国学者孔汉思(Hans Küng)认为,中国宗教的特征之一即“缺少西方式的政教分离和贵族与教士分离”。参见[加]秦家懿、[德]孔汉思:《中国宗教与基督教》(中译本),4~5页,北京,三联书店,1990。

注207详参本书第六章第二节“上帝教与《摩西五经》”部分。

注208任何一种指导人们思想的意识形态,若想能够立足并且流传下去,至少不能存在明显的破绽或硬伤,并且要有顺应时代发展的可塑性。西方基督教与中国儒学在这方面便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基督教持性恶论和原罪说,宣称人只有虔敬上帝和基督,知罪悔改,恪守人神契约,才能获得赎罪和拯救。照此推理,因为人生来就有罪,所以世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罪人;因为人类堕落,所以有必要对权力进行监督。基督教尽管以神权压制人权,但客观上借助神的权威为世人构筑了一个超验世界,使人因为神的存在而有所忌惮,这在一定程度上有益于约束人的行为。同时,基督徒通过信奉至上神获得了精神支柱,并由此伴生出天赋人权、权力制约等观念。因此,当西方国家在近代以人权否定神权之后,便较为顺利地建立起相应的民主制度。相比之下,儒学排斥神灵,故以“三纲五常”观念来确立礼治秩序,强化外在权威,同时持性善论,推崇个人通过修身养性来实现道德自律,从而达到所谓“内圣外王”的境界。尽管儒学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认同及其严判上下尊卑的思想并不可取,但它闪烁着人本主义的光辉,充满睿智,崇尚理性,讲求和谐,所以千百年来一直为不同阶层、不同文化背景的中国人所接受,并且时至今日仍然发挥着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