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逻辑真理的性质

有人说:“自古希腊以来,发现逻辑真的定义一直是逻辑学的一个传统的目标。”(1)还有人说:“给逻辑真理以完全一般的说明是极其困难的,这一说法对于解释逻辑真理的必然性问题同样成立……”(2)这是因为,逻辑真理既与一般真理观相关,又与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必然命题和偶然命题、先验命题和后验命题等传统的哲学区分相关。因此,要清楚逻辑真理的性质和特征,就必须顾及到它与一般真理观、分析性、必然性、先验性等的关系,由此将派生出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例如,“真”如何定义?特别是“逻辑真”如何定义?逻辑真理是必然的吗?逻辑真理是分析的吗?逻辑真理是先验的吗?逻辑真理能够被修正吗?如果能,如何修正?而所有这些问题最终又牵涉到逻辑与非逻辑的划界(demarcation),因为什么是逻辑真理的问题,与什么是逻辑、什么是逻辑常项的问题是密不可分的,甚至就是一个问题的不同提法。本章试图通过对上述这些问题的讨论,阐述我自己的一些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