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效能:实践能力的发挥程度

当着某个实践过程展开时,我们首先看到的是实践的状态。实践状态是客观的,又是外在的。正如黑格尔指出的,“目的概念是指事物的内在;而现实则是指事物的外在而言;并且两者构成这样的规定:外在是内在的表现”(5)。实践状态是实践主体能力及其发挥程度的外在表现。而实践能力则是实践作为客观物质运动的内在规定性,这种能力本身又是实践活动的社会的、历史的产物。马克思说:“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6)

实践既要根据需要,又要根据可能。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实践能力。一定的实践能力是包括体力、智力、物力等等在内的综合统一体。我们常说的国力,就是一个国家所能调动的人和物的资源以及科学技术、管理水平等等因素的综合能力,由此构成一定历史时期的实践能力。实践能力不是固定的,而是发展着的。

实践能力在未发挥出来时是潜在的非现实的力量,即所谓潜力。亚里士多德把潜力称作“潜能”,并指出“潜能”与“无能”相反,“潜能与实现有别”(7)。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是具有潜力的。人的感觉能力和体力也有相当多的潜力,人们经过训练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殊能力,以及在紧急状态下超常体力的激发,证实了这类潜力的存在。实践工具和实践对象也存在着潜力。电子计算机能不能思维?至今未有定论。但在承认这种工具的潜力极大这一点上并无分歧。从生产中的“三废”处理、综合利用,也可以看到实践对象所具有的潜力。

实践潜力不只存在于作为实践之实体要素的人或物中,还存在于人与人、人与物以及物与物的关系里。在实践中,人与物诸因素的关系即实践关系的改变,会造成不同的实践状态。实践的潜在能力既是无限的,又是有限的。就其无限发展序列的一般的、抽象的可能性而言,实践能力是无限的,不能给人类的实践能力规定最终的界限。然而就个别的、现实的可能性而言,具体实践的潜力又是有限的,不能超出一定的界限。

潜在的力量并不就是现实的力量。潜力或潜能只有通过实践过程,才转变为实践的现实力量:潜力转化为效力,潜能转化为效能。实践效能作为实践之潜在能力的发挥程度,是这种潜能的直接现实。由于实践的内部与外部因素的限制和作用,实践潜力或潜能向现实效能的具体转化,同可能达到的最大限度势必有一定的差额。这种差额就是实践能力发挥程度的差别。

实践效能来源于潜能并受潜能的制约,但是实践的效能与潜能并非机械的、直接的同一。与某一实践潜能相对应的不是特定的某一具体实践效能,而是在一定幅度内可变的一系列效能。所以,具体的实践效能即实践能力由潜在形式向现实形式的转化程度,会随条件的变化而表现为波动的曲线。

实践效能是实践作为物质运动过程的展开,是实践中诸因素相互作用的总和。“效能”是一个表示事物运动状态的概念。例如,某一机械在工作时其能力的发挥程度,即为该机械的实际效能。自然界各种形式的物质运动,在其现实性上,各自表现为一定的效能。生物在进化中形成了进行化学反应、能量转换、物质输送和信息传递的高效能的能力。绿色植物转化光能的效能、沙漠中植物利用水的效能、鸟类飞行的效能、动物冬眠利用能量的效能、微生物固氮的效能等等,都是很高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生物的进化是争取特定方面高效能的过程。在社会生活领域,效能问题与人类的实践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从有人类社会起,人们始终关注自己实践能力的提高和发挥,追求较高的实践效能。

在人类历史上,战争问题时常成为一个国家或民族最紧迫的问题,因而实践效能的特殊表现即战争能力的发挥程度问题的研究尤其受到重视,并首先得到发展。中国古代的《孙子兵法》被誉为世界上最早的涉及管理问题的文献之一。(8)利用有限的军事力量和自然、社会、心理等条件,采取合理的组织和行动,谋求战争的最佳结果,是军事理论的核心。军事史上许多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战例,其成功都在于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战斗力,尽可能地限制对方战斗力的发挥,使这种军事实践达到较高的效能。

但是,军事力量作为有组织的暴力并非社会发展的基础。正如恩格斯所言:“暴力的胜利是以武器的生产为基础的,而武器的生产又是以整个生产为基础。”(9)社会生产力才是全部社会历史的基础,因此,生产效能便成为全部实践效能的基础。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以生产力为基础发展的历史,亦即不断争取更高的生产效能的过程。

物质的运动形式呈现出从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到生物运动、社会运动的由低级向高级的多个层次。随着运动形式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运动效能有某种特化和综合的趋势:特化效能和综合效能有所提高,而其他效能则有所降低,在整体的进化中包含着部分的退化。

大体说来,生物运动的综合效能和特化效能,高于其他自然物运动的效能,但在某些方面的效能又低于其他自然物。微生物、植物和动物的个体,在某些特化功能方面,具有个体的人无法比拟的高效能。然而人的长处在于手和脑,这两个重要器官的特化效能以及人的综合效能,使所有其他生物望尘莫及。进一步说,人的长处主要还不在于单个人的智力和体力,而在于社会的组织,在于社会的结合力。

人们的有组织、有秩序的社会分工和协作,可以发挥实践关系中的潜力,从而使人们的实践活动具有更高的效能。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说过,自然赋予人类实现自己欲望的手段是极其薄弱的,人只有依赖社会,才能弥补自己的缺陷。“借着协作,我们的能力提高了;借着分工,我们的才能增长了;借着互助,我们就较少遭到意外和偶然事件的袭击。社会就借这种附加的力量、能力和安全,才对人类成为有利的。”(10)显然,人们的有组织、有秩序的社会分工和合作,可以发挥实践关系中的潜力,使人们的实践活动具有更高的效能。

实践效能是一个社会的、历史的范畴。对于实践效能的考察正像对实践本身的考察一样,不能停留在抽象的了解上。只有把实践效能置于具体的社会条件和历史阶段中,才能把握它的内在规定性,揭示决定实践效能的诸因素,确定实践效能上下波动的界限。实践的主体是社会的、历史的人,人的认识能力、管理水平、劳动技能,以及人的实践在其中进行的实践关系等等,都是社会的、历史的产物。人所创造和使用的实践手段,如生产工具和通讯工具以至实践对象,也都具有历史的性质。

因此,应该研究实践的具体条件,探讨在特定历史阶段所提供的科学技术手段、社会组织和文化教育等条件下,如何达到这种条件所能容许的最高的实践效能。“一个最优系统,包括人和机器,应当保证在操作时(不超出装置条件和人的生理条件的限制)最好地发挥这两种元件的潜力和优点,以达到最大的效能。”(11)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则需要在承认我们与发达国家差距的基础上认清中国具体的历史条件,探索在现实条件下发挥实践潜力即提高实践效能的切实可行的方法。

实践效能是重要的,但效能并非实践的最终目标。实践的目的在于以较高的效能达到最佳的效果。实践效果是实践目的的现实化,而实践效能也只有在实践效果中才获得具体的、明确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