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弗雷格的反心理主义
在弗雷格之前,哲学处于其“认识论转向”中,心理学是主导性范式,其概念和方法向哲学的各个领域渗透,也向逻辑学领域渗透,导致了逻辑学研究的“心理学化”,其典型代表是《波尔·罗亚尔逻辑》,也包括密尔的《逻辑体系》。
为了捍卫逻辑的客观性,弗雷格提出了著名的反心理主义原则:“始终要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严格区别开来。”(2)其具体做法是:在外部世界和内心世界之外,他弄出一个“第三域”,即由“思想”组成的世界。
在弗雷格看来,思想与外部事物不同:后者是物质的和可以感知的,但思想本身是非物质的和不可感知的,尽管“思想”依赖物质性的东西,即“句子”:思想是某些句子(直陈句或命题式问题)的涵义。思想也与观念或主观印象不同:后者是不可感知的,是被人拥有的,且只能为单个人所拥有;思想也是不可感知的,但它并不为单个人所拥有,可以为许多人所分享。思想的存在不依赖于我们,就像星星的存在不依赖于我们一样。思想本身不是外部事物,但思想的对象可以是外部事物;思想本事也不属于内在领域,但思想的对象可以属于内心世界。思想有真假:“是真的完全不同于被认为是真的”;真不是思想的属性,也不是思想与其他事物的关系,因而不是所谓的“符合”;“真”是不可定义的。人们可以认识到和断定思想的真假:思想的真在直陈句的断定力之中;说一个句子为真并没有给该句子增加什么。弗雷格断言,逻辑学是研究真的规律的科学。他的潜台词是:逻辑学是研究思想以及思想结构的科学,他试图由此来保证逻辑的客观性、分析性和先验性。(3)
但弗雷格的反心理主义引出的问题比它所解决的问题还要多!在我看来,弗雷格似乎混淆了“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和“客观性”(objectivity)这两个概念。具有主体间性的东西不依赖于个别人,但依赖于整个人类,例如,思想由语句表达,语句是语言的一部分,但语言是人类的语言,没有人类就没有语言;因此,某个思想可以不依赖个别人,但不能独立于人类。但纯客观的东西是不依赖于整个人类的所思所想的,例如日月山川在人类之前就存在,在人类消失之后也可能仍然存在,最多改变其存在方式。假若思想是独立于人类而存在的,并且又与外部世界不同,是完全不可感知的,由此会产生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人类究竟如何去“把握”(grasp)思想?曾有外国学者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如何去把握一个思想,弗雷格先生?》(4)。并且,弗雷格似乎把“心理的”一词等同于“主观的”、“私人的”、“不可捉摸的”等,几乎完全对其做贬义的使用。实际上,即使对心理现象和心理过程也可以做客观的研究,心理学是自然科学的一种,心理学规律也是客观规律的一种,例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庶几近之。所以,很有必要去重新审视弗雷格的反心理主义的效力和影响,我一直想写一篇大文章《逻辑学中的心理主义和反心理主义》,但迄今仍未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