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同为“兄弟姐妹”的理念与太平天国的妇女政策
一、妇女在太平天国的实际社会地位
妇女地位问题是太平天国史研究中的热点问题之一。20世纪50年代,范文澜先生就如何评价太平天国提出了一个著名论点,认为“太平革命是农民阶级反封建的战争,这个战争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政治、经济、民族、男女四大平等的革命运动”注762。罗尔纲先生也持类似观点,认为太平天国“是一个反封建的革命,男女平等是它的革命政纲之一”,“是妇女解放思想的第一个实行者。这样广大彻底的妇女解放运动,在俄国十月革命以前,世界历史上不曾有过,真是人类最光荣最先进的运动”注763。男女平等一说遂成为评判太平天国妇女地位问题的一个主流观点。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这一观点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但并没有彻底动摇。在1991年出版的《太平天国史》一书中,罗先生仍然强调指出:太平天国的妇女“一洗三千年来中国封建社会束缚妇女而造成的卑怯懦弱以及依赖男子的性格”,“太平天国对妇女的解放,不仅是在中国史上是空前的,就是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世界史上也是最先进的”注764。同年出版的《太平天国通史》一书亦云:“太平天国提倡男女平等,妇女解放,设有女官制度。”“太平天国提倡平等思想,否定封建等级制,主张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平等、经济平等和男女平等,自天王以至全体人民都以兄弟姐妹相称。”注7652000年夏播出的大型电视连续剧《太平天国》更是着力渲染这种观点。该剧塑造了洪宣娇、傅善祥、苏三娘等几个美貌绝伦飒爽英姿的妇女形象,她们不仅富有气节深明大义,而且参与机要共议大事,全剧给人以巾帼不让须眉甚至阴盛阳衰之感。太平天国果真实行了男女平等、实现了妇女解放吗?妇女在太平天国的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
耐人寻味的是,在考察太平天国妇女地位问题时,学者们所依据的史料或史实基本相同,但由于理解不同,所得出的结论也就不尽相同,甚至大相径庭。
《原道醒世训》是洪秀全早年撰写的一篇宗教宣传品,内云“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姐妹之群”。这句话通常被视为太平天国提倡(男女)平等思想的依据。其实,这句话是从世人的灵魂皆来自上帝这一教义引申出来的,有着其特定的含义。按照上帝教的“天下一家”理论,世人虽然各有生身父母,但其灵魂皆禀上帝一元之气以生以出,所以上帝是天下凡间大共之父,世人都是上帝的子女,彼此同为兄弟姐妹,情同一家。从世人灵魂均来自上帝推演出天下男女都是兄弟姐妹的结论,单纯从字面上看,这在当时的确是惊世骇俗之论。太平天国借此来调节内部的人际关系,强调恩和辑睦,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与此同时,太平天国又在理论上承认五伦关系的存在,并在实践中严判上下尊卑,推行了一套森严的等级制度。注766总之,“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姐妹之群”一语并不包含男女平等之类的近代平等思想。仅以女性为例,定都以后,太平天国将不少阵亡将领的女眷封为恩赏官职。这些女官均享有特权,“无不锦衣玉食,出入鸣钲乘马,张黄罗繖盖,女侍从数十人,喧阗于道”注767。既然连女性内部都无法体现平等,又怎么能够奢望太平天国会实行男女平等呢?换句话说,在全体成员的社会地位并不平等的前提下,男女平等又从何谈起呢?
太平天国严判上下尊卑的史实斑斑可考,可以说是尽人皆知。倘若出于为尊者讳的考虑,不予以正视或承认,而是拘泥于历史的表象,有选择地根据片言只字或孤立的事件来进行简单推断,那就难免会得出似是而非的结论。又如,有研究者根据《天朝田亩制度》中“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的规定,认为这说明太平天国明确规定妇女在经济上拥有与男子同等的地位。这种解释忽视了一个细节,即包括洪秀全在内的太平天国核心人物大多为客家人。在客家社会,男子一般外出谋生,女子通常是家庭的支柱,终日劳作不辍。太平天国将妇女列为分田的对象,与客家社会特殊的生活背景不无关系。这种思路固然值得称许,但如果将其初衷理解为确立男女在经济上的平等地位,则不免有些牵强,更何况按照《天朝田亩制度》的规定,全体社会成员的经济地位并不平等。也正因为带有浓厚的空想色彩,该分田方案最终没有也不可能付诸实践。
太平天国曾经在南京推行废止缠足法令,组织妇女从事各种后勤劳作。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封建社会要把妇女关在家庭,太平天国却把她们解放出来,解放缠足,参加社会劳动,使她们也同男子一样都得各尽所能,对社会有所贡献,这一件大事,在中国妇女解放史上,是应该大书特书的。”注768这种说法值得商榷。
定都南京后,太平天国除部署城防外,还对旧衙署与民间峻宇豪宅进行不同程度的扩建或修葺,改为诸王王府等各级官邸;太平军的总兵力也扩充到十二三万人,且战事倥偬。因此,后勤供应和各种劳作繁重而又紧迫。为了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太平天国便征派民女参加劳动。当时,南京实行严别男女、拆散家庭的政策,全城民女按照军事编制,每25人编为一馆,从事削竹签、挖壕沟、抬瓦、运粮、割麦、搓麻绳、劈柴等体力劳动;善女红的女子则被编入绣锦衙,其绣花处曰绣花馆,算是上差。妇女们领不到任何报酬,仅有口粮供应。显然,这种劳动属于战时体制下的徭役性质,与有意识地解放妇女参加社会劳动不能相提并论。
缠足是汉族女子特有的习俗,相传发轫于五代时期,后来逐渐从上层社会流传到民间,被视为女性文雅和身份的象征,是戕害广大妇女身心健康的一大陋俗。当时除满人和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妇女外,汉族女子几乎无不缠足,尤以官绅之家为甚。太平军中的首义女子以客家人和壮、瑶等少数民族为主,均天足健步,且大多跣足。定都后,她们纷纷出任管辖女馆的各级女官,因为赤足泥腿,所以被江南士子讥称为“大脚蛮婆”。太平天国禁止缠足,明显是受客家女子习俗的影响。该法令虽然客观上冲击了缠足陋俗,但其最直接的主观动机并不是为了保护女子的肢体不受摧残,而是为了让民女在抛却弓鞋罗袜后能够立即当差。正因为带有强烈的功利色彩,所以太平天国没有过多考虑民女身心的承受能力,推行该法令的手段较为简单粗暴。曾有士子认为“大者不能小,小亦不能大”,并就民女放足后立刻服役的痛楚状描述道:“……出令戒缠足,违者遇之恚。轻或施以鞭,重且系以械;迁怒小过摘,报怨苦旅派。鞋帮束脚松,鞋底触石坏,十指抵地行,奇痛胜蜂蜇。趑趄又倾跌,此形实狼狈;臃肿又皲瘃,此病非癣疥。”注769另有一则记载亦云:“贼蛮婆皆大脚,驱妇女出城当差,谓江南女子脚小无用……着其放脚。妇女皆去脚带,赤足而行,寸步维艰,足皆浮肿,行迟又被鞭打,呼号之声不绝于道。”注770过去,我们对上述文字所反映的这一幕持回避态度,单纯津津乐道于南京城“一日万家缠足放”注771的所谓盛况,所得出的结论也就难免失之偏颇。
上文提到统辖女馆的各级官员主要由太平军中的首义女子担任。大凡认为太平天国提倡男女平等的学者,通常会列举女官制度作为论据之一。前已说明,太平天国官员的任命与升迁除了受血缘、地缘因素的影响外,主要看军功大小;科甲出身尽管不重要,但也是途径之一。在分析妇女参政的实际情形之前,我们不妨先对女性参与军事、文化活动的情况略作考察。
金田团营期间,鉴于各地会众都是举家举族参加起义,为了打破清军的围剿,适应流动作战的需要,洪秀全等人严别男女,划分男行女行,用军事编制取代了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组织。在开国初期,妇女与男子并肩作战,涌现出苏三娘等能征善战的女将。东王杨秀清曾对众弟妹的表现大加褒奖,说“我们弟妹果然忠,胜比常山赵子龙。起义破关千百万,直到天京最英雄”注772。太平天国定都后,依旧在南京实行严别男女政策,划分男馆女馆。不过,随着时过境迁,此时的女馆虽然亦称“女营”,完全采用军事编制,但其职能以从事后勤劳务为主,成建制的正式女军实际上已不复存在。江南女子盛行缠足习俗,从事户外劳动本已十分勉强,出城作战更是绝无可能。间或仍有部分首义女子参战,也仅属于在建都初期兵力不敷的情况下所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不具有代表性。
科举考试是太平天国延揽人才的一种手段。上元生员吴家桢《金陵纪事杂咏》有云:“棘闱先设女科场,女状元称傅善祥。”附注曰:“贼将识字女子考试,取傅善祥为第一,唤入伪府,令司批答。”注773围绕太平天国是否专为女子开设过科举考试,傅善祥究竟是不是名副其实的女状元,学术界向有争论。傅善祥是金陵人,二十余岁。在太平天国刊行的《天父圣旨》一书中,她的名字被写作“伏善祥”,其职衔为东王府内簿书(相当于今天的文秘)。按照礼制,首义诸王的王府不允许其他男性居住,凡文秘一律由女子担任。因此,太平天国曾于1853年在南京专门组织女子考试,旨在物色到各王府供职的人选。这种考试既没有经过县试之类的层层汰选,也没有年份与科目之分,与正式的女科根本不是一回事。太平天国也从来没有开过女科。注774傅善祥因为考中第一名,所以被约定俗成地称为“女状元”,可谓名不副实。随着次年南京闹起粮荒,大批民女被遣散出城,这种考试便再也没有举行过。
既然女性在太平天国军事等领域影响式微,处于边缘地带,妇女参政的实际情形也就可想而知了。考太平天国的女官主要分为两个系统:一是统领女馆的军中官,二是在天王府、东王府等处供职的朝内官。定都后,女军每军设一名军帅,一军帅统25名卒长,一卒长领4名两司马,一两司马管25人,即每军下辖100个女馆。全城女馆共编为40军,约10万人。注775每军军帅之上,设监军、总制各一人。总理女馆事务的则是男性,即春官又正丞相蒙得恩,“其各营女官及女巡查等,日三至而听令焉”注776。前已说明,女馆尽管实行军事编制,但并不参战,而是承担各种杂役。朝内官人数较多,职衔也相对较高,有军师、丞相、检点、指挥、将军等名目。这与太平天国废弃了宦官制度、一律改用女子执事有很大关系。以天王府为例,除洪秀全父子外,宫城内没有任何别的男性居住;从凿池挖塘、打扫禁苑,到天王的饮食起居、坐朝视事等,主要由各级女官负责打点。朝内女官包括职同、恩赏各职。例如,天王府内掌门、东王府内贵使均职同检点。在绣锦衙任职的女官也是职同官,分设指挥、将军、总制、监军等职,其中女绣锦监军计160人,每名监军统绣工50人,整个绣锦衙共有女绣工8000人,专门制造各式冠服。恩赏各职属于抚恤性质,大多封给阵亡将领的女眷。如某检点殉难后,其妻子或女儿则被封为恩赏检点一职。
据统计,在定都初期,太平天国的女官一度达到6584人。注777其女官人数之多,的确令人咋舌。然而,在太平天国整个职官体系中,女官的地位无足轻重,主要负责管理女馆、承担王府中的各种杂役,而且不少人属于职同、恩赏性质的虚衔,根本不能参与机要或共谋军政大事。另一方面,随着民女的大量逃亡,以及禁止男婚女嫁与夫妻团圆法令的废止,女馆与绣锦衙急遽萎缩,女官的人数也随之锐减。因此,对于太平天国的女官现象,我们不能作过于乐观的评判。
通过以上对具体史实的考辨可以看出,妇女在太平天国的活动空间极为有限。这与洪秀全等人对妇女的定位有着直接关系。1852年刊行的《幼学诗》共收34首五言诗,内有8首诗分别以母道、媳道、姐道、妹道、妻道、嫂道、婶道、女道为题,对女性在扮演不同角色时所必须遵循的伦理准则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妻道”诗云:“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自求家道苦。”注778用形象直白的语言灌输三从四德的思想,并且堂而皇之地将其写进幼儿启蒙读物,洪秀全等人对待女性的心态由此可见一斑。次年春,洪秀全又颁布一道诏旨,严申“男理外事,内非所宜闻;女理内事,外非所宜闻”注779,重弹男主外、女主内的老调。1857年刊行的《天父诗》更是连篇累牍地阐述类似的思想,第458首即云:“后宫各字莫出外,出外母鸡来学啼;后宫职份服事夫,不闻外事是天排。”注780
杨宣娇的遭遇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妇女在太平天国的命运。关于洪秀全等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上帝教别有一番解释,说洪秀全是上帝次子、基督胞弟,冯云山、杨秀清、韦昌辉分别是上帝的第三、第四、第五子,杨宣娇排行第六,其夫萧朝贵是上帝之婿,石达开排行第七。正是基于这层虚拟的血缘关系,洪秀全称杨宣娇为妹,称萧朝贵为妹夫。注781杨宣娇本是广西桂平县紫荆山区的一个农家女,在皈依上帝后异常活跃,成为上帝会中最为著名的女教徒,故各地会众有“男学冯云山,女学杨宣娇”注782一说。她能够与洪秀全等人以兄妹相称,被列为上帝的独生女,其地位与声望不言而喻。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声名显赫的女强人,还没有等到金田起义爆发,便屡遭挫辱,从此风头尽失。太平天国文献尽管对此语焉不详,但仍有一些线索可寻。据载,己酉年十二月十八日(1850年1月30日),萧朝贵因杨宣娇与陈二妹嫂婶关系不和,恐杨宣娇“未能遵正”,特意以天兄下凡名义告诫她要“炼[练]得好好”。数日后,天兄又吩咐洪秀全“教导宣娇”。注783时隔不久,天父(杨秀清)又亲自出面,以“无谨逞高张”“不遵天令乱言题”的罪名,下令将杨宣娇杖责60大板,就连在一旁听她“乱言讲”的人也一同受罚。《天父诗》就此写道:“奉天诏命尽势打,乱言听者不留情。”“若是不遵天命者,任从全清贵杖尔。”注784看来,杨宣娇所受皮肉之苦不轻,免不了臀部鲜血淋漓,而且洪、杨、萧三人似乎都参与了杖责。杨秀清等人之所以在起义前夕毫不手软地处置杨宣娇,除利益冲突的因素外,与他们旧的观念意识日益膨胀也有很大关系,其目的是为了制服杨宣娇,不让她再那么逞能,那么无所顾忌。在现存太平天国文献中,关于杨宣娇在起义后的活动没有任何记载。当年那个风风火火才华出众的女子,已经基本上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
总之,洪秀全等人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因此,起义立国以后,特别是在定都后,曾经为起义做出过巨大牺牲和贡献的广大妇女便逐渐淡出太平天国的政治与军事舞台,其活动空间十分有限。
二、太平天国妇女的婚姻状况与家庭地位
对妇女的婚姻状况与家庭地位进行一番考察,有助于进一步了解妇女在太平天国所处的社会地位。
自称曾在太平军中投效四年的呤唎对太平天国妇女的婚姻状况作了高度评价。他说:“据我看来,太平天国社会制度中最值得称赞的就是妇女地位的改善,她们已经由亚洲国家妇女所处的卑贱地位提高到文明国家妇女所处的地位了。太平天国革除了两千年来妇女所受到的被愚昧和被玩弄的待遇,充分地证明了他们的道德品质的进步性。”“男女从未谋面即行结婚的旧俗,选择吉日的迷信,以及致送聘金等等全被革除净尽……太平天国的妇女摆脱了束缚,享有社会地位,从而他们的结婚也就成了爱情的结合。”注785有学者援引上述文字,赞誉太平天国“废除封建的买卖婚姻”,“在婚姻制度上完成了它的反封建的业绩”注786。事实果真如此吗?
前已说明,呤唎所著一书对太平天国有不少溢美之词,作者所谓的“亲身历险”内容也大多属于向壁虚构。仅就与婚姻相关的内容而论,诸如陈玉成在香港结识洪仁玕,与后者的侄女一见钟情,后来一同投奔南京,以及赞嗣君蒙时雍企图诱拐呤唎的未婚妻玛丽,等等,纯属子虚乌有。更何况呤唎直到后期才与太平军接触,对早期的情况并不了解。因此,对于呤唎的叙述,我们不能不加甄别地信以为真。细加考订不难发现,呤唎对太平天国婚姻状况所作的评述与事实有很大出入。
《天朝田亩制度》刊行于1853年,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否定了买卖婚姻,设想由国库负责每家婚娶时的一切开销;还突出了政治色彩,规定婚礼上必须举行祭告上帝的仪式,“一切旧时歪例尽除”。同期颁布的一份通告还强调“一夫一妇,理所宜然”注787,明确提倡一夫一妻制。但是,当这些文献颁布时,无论在军中还是民间,太平天国都推行隔绝男女、拆散家庭的政策,男婚女嫁一事被无限期地推迟。因此,上述规定与现实严重脱节,仅是一纸空文,而且也是因人而异。
仍以南京为例,该城实际上已变成一座军营,人们各按性别被编入男馆或女馆,实行严格的军事化编制和管理。为了严别男女,太平天国采用严刑峻法,规定只要是和异姓发生了性关系(包括夫妻同居),便一律属于触犯“奸淫”罪,格杀勿论。冬官又正丞相陈宗扬、镇国侯卢贤拔均为身居要职的开国将领,仅因各与妻子私合过几次,分别被斩首示众、削去爵位,事详《天父圣旨》卷三。足见当时处置此类事件的严苛程度。女馆平日戒备森严,男性前来探视自己的家眷也受到严格限制,规定“只宜在门首问答,相离数武之地,声音务要响亮,不得径进姐妹营中,男女混杂”,已见前述。
与普遍推行禁欲主义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洪秀全等人从起义之初就实行多妻制。早在1851年春,洪秀全就已经拥有15名后妃。按照太平天国礼制,天王的后妃总称“娘娘”,东、西、南、北、翼五王的妃子通称“王娘”;各王女眷的人数依次递减。除元配外,起初是在两广随军女子中选妃,后来改为在征伐途中就地从民女中遴选。定都以后,这种选妃方式被固定化,每逢诸王寿诞之日,照例事先在城内女馆中大规模地选美:先由各女军挑出12至15岁的处女,汇齐后再经过层层筛选,最终选定15人左右,每次天王、东王各6人,北王2人,翼王1人,“谓天父怜各人劳心过甚,赐来美女也”注788。凡是备选的少女都要经过一番梳妆打扮,“女衣饰甚美;母随来,蓬首蓝缕如丐,含泪不垂;父则遥立不敢声,形色最惨戚”注789。时人有诗一首描述得更为详细:“今日不幸为女子,尤不幸为女子子。列王传令选王娘,母女相持面如死。巡查勒马立门前,军帅握鞭搜馆里。大者逃出馆外颓垣阴,小者逃入阿母破床底。无论痴与黠,逃之不得脱。面目稍平正,居然中简拔,衣裳罗绮骤装束,脂粉馨香肆涂抹。从之亲戚叨笑言,不从骨肉受鞭挞。女官迫使驴驮去,阿孃肉向心头割,薄送出门忍泪归,吞声哭说掌珠夺。得宠为妃荐床笫,失势为奴埽室闼……”注790于是,继男女分馆后,选美之举再度在居民中引起一片恐慌,搅得全城云愁雾惨,人言籍籍。天官正丞相秦日纲在朝中的地位仅次于翼王石达开,本无家室,癸好三年(1853年)七月被核准成婚,从此也成为少数几个不受严别男女政策约束的特权人物之一。
一边是妻妾成群,美女如云,而另一边却是怨女旷夫,妻离子散,这种上下有别的婚姻政策显然无法让人心悦诚服。为了自圆其说,杨秀清等人将自己的特权归结为上帝的安排,声称“兄弟聘娶妻妾,婚姻天定,多少听天”注791,同时又言不由衷地规劝众人说:“但当创业之初,必先有国而后有家,先公而后及私,况内外贵避嫌疑,男女均当分别……”注792在事实的反衬下,这种说教显得十分苍白无力。一位士子愤愤不平地指出:“夫妻相处亦为奸,惟逆贼逼夺民女则不犯……贪淫贼之本心,但禁人而已。”注793由于物极必反的缘故,太平军中夫妻冒死同居的事件时有发生,鸡奸即同性恋现象也悄然滋蔓,从而加大了太平天国管理军队的难度。民间的局面也日益失控,在甲寅四年(1854年)四月的一道诰谕中,连杨秀清本人也不得不承认,南京民人“以为荡我家资,离我骨肉,财物为之一空,妻孥忽然尽散,嗟怨之声,至今未息”注794。迫于内外的压力,为了安抚人心,太平天国决策层被迫改弦易辙,宣布废弃现行的过激法令,允许人们团聚成家。
然而,所谓允许夫妻团聚和未婚者成家,仅局限于为官者范围。据载,“〈咸丰四年甲寅〉十二月,贼令各伪官每人娶妇数名,许其自择。不从死者甚夥”注795。法国耶稣会葛必达神父1855年初在南京附近活动时,对相关情形也有所耳闻。据他报道:
今年年初,这座京城发生了一件极不寻常的事情。一连几天,人们总是听到一种奇怪的声响,仿佛所有的炸药包、鼓和土炮都已为此运到了南京。原来这是为了庆祝集体婚礼。据说,叛军首领们为了使部下更加紧密地同他们的事业维系在一起,想用结婚和拥有财产的方式将他们拴在这个地方。他们将城里的主要住宅按照功劳大小分配给来自广西和湖广的军人,让他们同所控制的无数年轻姑娘中的一人结婚。这些婚礼无论搞得多么热闹和装模作样,常常无法避免地被由此而引起的绝望场景弄得愁云惨淡。成百的妇女由于不愿与这些冒险家共命运,宁可一死了之,就像南京当初被攻占时那样。她们有的上吊,有的投河,有的放火烧掉房子,把自己埋葬在废墟中。注796
上述记载均谈到一个细节,即这种婚配与诸王选美一样,基本上属于违背女方意愿的强制性婚姻,致使不少民女为此而殉节。
后期,在苏南一带驻防的太平军也沿用了这种择偶方式。以苏州城为例,“女馆点名,其实拣处女及年轻幼女,幼孩六七岁以上亦有拉去者”;“妇女美者,贼目占为己妻;稍有姿色者,驱入女馆中以便拣选”注797。不过也有例外,“贼亦娶民间妇女,民间妇女有饥寒不能度日者,亦愿嫁贼”注798。可见即使是出于自愿,民女也是为生计所迫,与基于爱情的结合远不是一回事。另一方面,这种联姻并没有遵循《天朝田亩制度》中“凡天下婚姻不论财”的规定,而是大体沿袭江南民间托媒人、送聘礼等旧俗。以常熟为例,从咸丰十年末到次年春,当地太平军“婚娶民间甚多,每有乡官熟识人等做媒,聘资柯金丰厚,酬赠不吝”注799。
这些成为各级首领女眷的民女构成太平军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慕维廉牧师在1861年春访问南京期间,惊奇地发现所见到的妇女全都衣着华美,许多妇女骑马外出,不少妇女还停下来听他布道,举止得体,仪态端庄。有论者据此认为,“太平天国妇女由平等、自尊的心态而产生的自由而大方的举止形象,不能不令初见的人刮目相看”。这种解释似乎有些牵强。事实上,慕维廉牧师的判断不乏主观色彩,而且其笔下的妇女以各级首领的女眷(包括部分女官)为主,并不具有代表性。此外,与普通妇女相比,尽管由于夫贵妻荣的缘故,这些女眷享有闲暇和较好的物质待遇,但其心境不尽相同。例如,在浙江平湖县城,女眷们平素“逐队闲行,皆涂脂抹粉,衣服鲜华,或扬扬意得,或郁郁含愁”注800。一言以蔽之,无论这些女眷的自我感觉如何,在这种捆绑式婚姻中,她们的尊严和自由都十分有限,夫妇双方的地位没有什么平等可言。
洪秀全对待自己后宫的态度正说明了这一点。按照洪秀全本人的说法,他与自己的后妃在宗教、人伦意义上是同胞、夫妻关系,但实际情形究竟怎样呢?洪秀全曾经由着性情,击踢、杖责怀有身孕的娘娘,事详《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为了约束其后妃的举止言谈,他还专门订下极为苛刻和霸道的十条规矩:
服事不虔诚,一该打;
硬颈不听教,二该打;
起眼看丈夫,三该打;
问王不虔诚,四该打;
躁气不纯静,五该打;
讲话极大声,六该打;
有喙不应声,七该打;
面情不欢喜,八该打;
眼左望右望,九该打;
讲话不悠然,十该打。注801
这一片“该打”声掀去了罩在洪秀全与其后妃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凸显出一种地道的主仆关系。有学者百般为洪秀全辩解,认为这种言论仅是洪秀全个人的意见,且仅在天朝宫殿内发生作用,并没有影响到太平天国对广大妇女的解放。这种解释没有说服力,也与洪秀全本人的初衷不符。因为早在定都之前,洪秀全便强调“后宫为治化之原,宫城为风俗之本”注802,明确宣布以自己所调教的后宫作为其境内治化的表率。
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之所以如此卑下,除了这种结合大多属于强制性婚姻的因素外,还在于太平天国的婚姻政策严判上下尊卑。根据森严的等级制所衍生出的多妻制,使女子变相成为特权阶层身份与地位的一种陪衬,沦为单纯侍奉、取悦为官者的工具。在1854年6月末写给英国来使的信中,杨秀清一本正经地询问对方是否知道上帝有多少个儿孙。这实际上是杨秀清真实心理的一种流露。在他看来,上帝至尊,当然不会只有一个妻子,理应妻妾成群,人丁兴旺;每个人的地位不同,娶妻也就多少不一,这是天经地义合乎礼制的。正是基于这种逻辑,在太平天国内部,是否为官、官职大小直接决定着一个人能否娶妻和娶妻多少。婚姻解禁后,普通士兵依旧没有资格娶妻;正式实施的龙凤合挥制度仅适用于低级官员,其性质属于一夫一妻制;而中高级官员则实行多妻制。注803约在1860年末,洪秀全特意降诏核定了文武百官娶妻的具体人数,规定东王、西王十一妻,从南王到豫王各六妻,高级官员三妻,中级官员二妻,低级官员与其余人等均为一妻。天王对此进行了解释,强调“爷造亚坦,婚娶夏娃。一夫一妻,起初昭然。爷今又降圣旨曰:妻子应娶多个”,宣布“朕今就婚姻诏明天下,妻子人数依据官职的高低而定,多寡不一”,劝人们“不要忌妒”。注804同样根据等级制,太平天国还对各级官员妻子的称谓作了具体规定,达17种之多,其中丞相至军帅妻一概加称“贞人”。于是,人们约定俗成,将王一级以下官员的妻子统称为“贞人”。因为中高级官员实行多妻制,所以贞人又有大小之分,妻曰“大贞人”,妾曰“小贞人”,江南民间因而流传着“大小贞人共一床,模模糊糊过时光”的民谣。注805女子有时甚至还直接成了赏赐品。1862年初,天王封皖北团练头目苗沛霖为奏王,特意“恩赐王娘数名,不日忠王专员护送前来”注806。总之,在强行婚娶和多妻制的背景下,女子在男性面前连最起码的人格和尊严都没有,哪里谈得上什么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呢?
“贞人”是太平天国特有的一种称谓,除丞相至军帅之妻外,还兼指所有的女官,取“妇人以贞节为贵者也”之意。在洪秀全等人看来,男人(中高级官员)一夫多妻是合法的,但女人必须严守贞操。在严禁夫妻团圆期间,南京某女馆的女官在劝慰民女时说:“既吃天父饭,要替天父办事,不要记罣老公。天王打平了江山,一个人有几多的老公。”注807这番话带有十足的戏谑调侃色彩,不足为据。
那么,太平天国对寡妇改嫁又持何种态度呢?据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记载,太平军首领在南京“讲道理”时,曾表示“夫死自有夫,妻死自有妻”注808。佚名《金陵纪事》也有“寡妇频言与丈夫,柏舟节义笑为迂”注809一说。有学者据此认为,太平天国反对强迫妇女守寡的风气,扫荡了封建礼教;另根据《天朝田亩制度》中关于“凡礼拜日,伍长各率男妇至礼拜堂,分别男行女行,讲听道理,颂赞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矣”的规定,赞誉太平天国将圈在家庭内的妇女解放出来,使男女一同礼拜上帝,享有同等的社会地位。注810
考太平天国从未颁布过涉及妇女守寡的法令,但洪秀全曾经婉转地就此表过态。1853年刊行的《新遗诏圣书》卷一《马太传福音书》第22章第24~26节曰:“摩西昔云:人无子而死,则弟可娶兄嫂为兄生子也。夫在吾中有七兄弟,其长者娶妻无子而故,遗其寡妻与弟矣。第二、三至第七亦然。”后期修订《圣经》时,洪秀全将这段经文改为“凡情也道:人娶妻而死,其妻改嫁他人,未几而改嫁夫又死矣,其妻又改嫁他人,未几而改嫁夫又死矣,其妻又仍改嫁,夫至第七亦然”。在太平天国文献中,“凡情”是“天情”的反义词,泛指不符合上帝真道的旧的观念和行为。太平天国认为“凡情丢却尽,方得上天堂”,反复告诫人们要“修真炼[练]好凡情脱”“凡情脱却显天情”注811。洪秀全视弟娶兄之遗孀为乱伦,所以对这段经文进行了删改,并在文前冠以“凡情”二字,说明他对寡妇改嫁持否定态度。退一步说,假设洪秀全确实反对妇女守寡,这与扫荡封建礼教也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前已说明,太平天国对妇女有着明确的定位,诸如“妻道在三从,无违尔夫主”“女理内事,外非所宜闻”等。《幼学诗》亦云:“女道总宜贞,男人近不应,幽闲端位内,从此兆祥祯。”注812将“幽闲端位内”、与男人保持距离视为女子的理想生活状态。
正因为一味强调女子的贞操,太平天国对已婚妇女的限制十分严格。洪秀全便严申“各人有各人夫妻,不准混杂乱些须[许],些邪该斩单留正,天法不饶后悔迟”注813,即禁止男女在婚姻之外稍有混杂。单从字面上看,前引《天朝田亩制度》中的规定并没有讲明允许男女同处一室一同礼拜上帝。大凡在正式场合,太平天国一律严别男女,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讲道理”一诗便有“男子命退又女子”句,可作佐证。太平天国甚至禁止官兵将衣服送给民妇洗浣缝补,认为“既已私相授受,难免眉目传情,不可不防微杜渐,以儆歪风”,宣布“嗣后如有官兵雇倩民妇洗衣缝纫者,概斩不留;其有奸淫情事者,男女并坐”注814。又如,南京后期在城郊设有七条买卖街,各首领的女眷时常骑马来此购物,“每入茶肆,但男女不得交谈”注815。总之,太平天国不反对寡妇改嫁的说法与史实不符。太平天国将妇女严格限制在家庭或同性范围内,连异性之间正常的接触也采用严刑峻法来加以禁止和防范。这足以说明太平天国根本没有扫荡封建礼教,而是强调过了头。
通过以上对相关史实的考辨不难看出,尽管基于特定的背景或出发点,太平天国曾经就妇女地位问题提出过一些进步思想,采取了个别值得赞许的举措,并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部分妇女的处境,但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格局并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改变。值得注意的是,洪秀全是以宗教语言来阐释妇女的地位和角色的,并且直接将多妻制说成是上帝的旨意,借上帝名义来为极少数人的特权狡辩和遮羞。这样一来,这种陈腐思想便上升成了政策,具有一种不可抗拒、不容置疑的力量。
在现存太平天国文献中,杨宣娇、傅善祥、石汀兰是仅有几个被提到具体姓名的女性人物,其相关记载仅有寥寥数笔,甚或一笔带过。至于其余所有的女性,则按照“天下多女子,尽是姐妹之群”的教义,一律在姓氏后面冠以“大妹”“长妹”或“晚妹”等。这种称谓乍听起来充满了温馨,实际上折射出一种居高临下、视女性为施舍对象的心态,表明这是一个纯粹以男性为中心、妇女完全依附于男子的社会。事实证明,洪秀全等人根本就没有也不可能萌发近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妇女解放意识。倘若认为早在太平天国时代就已经实现了妇女解放、男女平等,那么,我们就无法解释洪秀全和太平天国的历史,也无法解释随后中国妇女解放运动所走过的漫长曲折的历程。
注释
注693[美]丹涅特著,姚曾虞译:《美国人在东亚》,18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按:1850年即位的咸丰皇帝试图保全天朝大国的体面,在对外交涉时态度较强硬,与列强在华扩张的意图相抵触,所以招致洋人的不满。
注694E.G.Fishbourne,Impressions of China,p.141.
注695章克生等译:《法使布尔布隆访问天京记事》,见《太平天国史译丛》第2辑,21、27页。
注696参见汝企和译:《美使麦莲致国务卿马赛函及其天京芜湖之行》,见《太平天国史译丛》第2辑,39、41、42页。
注697See T.T.Meadows,The Chinese and Their Rebellions,pp.257、260、262、269-273.
注698《罗苾芬等致布嘉南札谕》原抄件之复印件,王庆成先生提供。
注699《东王杨秀清答复英人31条并质问英人50条诰谕》附录I之附件4、附件5,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25、26、34~35页。笔者据英文本对译文略有改动。
注700T.T.Meadows,The Chinese and Their Rebellions,p.260.
注701天王在诏旨中只字未提双方的武装冲突,而是大讲了一通上帝教教义,并将额尔金路过南京说成是“兄弟团圆”,劝说对方“同顶爷哥灭臭虫”“替爷替哥杀妖魔”,即希望洋人与太平天国联手对付清政府。这一主动向洋人示好的态度是过去从未有过的,但洪秀全显然对额尔金长江之行的背景缺乏了解,而且其对外观念仍没有改变,故其诏旨中有“西洋番弟朝上帝,爷哥带朕坐山河。朕今实情诏弟等,欢喜来朝报爷哥”一说。参见《天王赐英国全权特使额尔金诏》,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58~60页。
注702An Account by T.F.Wade,Western Reports on the Taiping,pp.215、216-217.
注703A Report by A.Wylie,Western Reports on the Taiping,p.219.
注704参见《资政新篇》,见《太平天国印书》,682~686、692页。
注705由宗教教义和强烈的汉民族意识所决定,太平天国将洋人与满人均视为“夷”,但又作了明确区分,前者是“兄弟”,后者是“盗中国之天下”的“妖魔”。因此,太平天国始终视清政府为死敌,引西方国家为打击清政府的盟友。早在文翰公使来访时,杨秀清便在信中表达了这层意思,希望洋人“助天国杀绝妖魔”(T.T.Meadows,The Chinese and Their Rebellions,p.271)。在1858年写给额尔金特使的御诏中,洪秀全也敦促对方共同“灭臭虫”“杀妖魔”。正是基于这种以夷制夷的思路,太平天国并不认为打击清朝与打击中国是一回事,相反还对列强的侵略行径表示赞许。在写给英国代表的信中,镇江守将罗大纲、吴如孝便谴责满人“盗据宗邦,内毒生灵,外拒与国”,将英国悍然挑起鸦片战争说成是“贵邦创议入境,良有以也”(《文物》,1979(8))。庚申十年二月,12名太平军将领联名致书英法联军统领,盛赞其攻占广州之举,称“久闻麾下已破仙城,革除吏弊,施行仁政,大得民心。弟等曷胜欣幸,意欲刻即统兵前来,大齐斟酌,共展鸿图”(《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11页)。两年后,志天义何文庆照会法国驻宁波领事,将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责任全部归咎于清政府,称其“上年曾欺尊国,欲负经商之约”,“后虽仍归和好,立约通商,奈胡妖反复无常,去岁天津叛议,以致复劳征伐”(《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22页)。洪仁玕的国际观念有别于洪秀全,但在视满人为“夷”、希望与列强结为盟友这一点上,两人的认识是一致的。
注706尽管如此,在天王后期颁布的诏旨中,受诏人包括“西洋同家众弟妹、众使徒、众臣民”,仍然流露出以万国真主自居的意识。另据富礼赐讲述,他在天王府见过一幅《太平天国万岁全图》,图的正中是一块陆地,代表中国;四周是一片汪洋,香港没有标注,日本仅是一小点,西北方的两个小岛分别代表英、法,其他国家则付诸阙如(T.W.Blakiston,Five Months on the Yang-Tsz,p.41)。可见洪秀全的国际观念并没有实质性的转变。
注707在被俘后的供词中,洪仁玕再三提到此事,认为之所以上海未得,皆因忠王一意主战,惹恼了洋人。遵王赖文光也批评忠王“违君命而妄攻上海”,认为“败国亡家,生死皆由此举”(《太平天国文书汇编》,558页)。两说均与事实有较大出入。参见拙著《从塾师、基督徒到王爷:洪仁玕》,185~186页。
注708《同天同日享永活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57页。
注709J.J.O'Meara eds.,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China,Vol.32, Irish University Press,1971,pp.207-210.
注710Ibid.,p.212.
注711当时,仍有密迪乐、富礼赐、理雅各、杨笃信等人力排众议,呼吁英国政府严守中立,但这种声音明显处于下风。
注712J.J.O'Meara eds.,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China,Vol.32,p.301.
注713A.E.Hake,Events in the Taeping Rebellion,London,1891,p.170.
注714在被俘后的亲笔供词中,忠王就此愤愤不平地写道:“攻克苏州等县,非算李鸿章本事,实得洋鬼之能。”(罗尔纲:《增补本李秀成自述原稿注》,328页)
注715《慕王复戈登书》,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25页。
注716罗尔纲:《增补本李秀成自述原稿注》,385~386页。
注717参见《奕GFDB4、桂良、文祥奏统计全局酌拟章程六条呈览请议遵行折》,见《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2674、2675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
注718参见《李鸿章奏常胜军用款片》,见《吴煦档案选编》第1辑,101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
注719李秀成部当时已配备不少洋枪洋炮,但与洋人相比,仍明显处于劣势。据忠王描述,“其炮太利[厉]害,百发百中,打坏我之城池,打平城池,洋枪炮连响,一跃直入”。尽管如此,太平军在1862年间仍然予敌以重创,故忠王有“那时洋鬼并不敢与我见仗,战其即败”一说。参见罗尔纲:《增补本李秀成自述原稿注》,310~311页。
注720See Statement of Patrick Nellis,Western Reports on the Taiping,p.415.
注721参见罗尔纲:《增补本李秀成自述原稿注》,385~387页。
注722《颁行诏书·奉天诛妖救世安民谕》,见《太平天国印书》,108页。
注723佚名:《粤匪犯湖南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1册,67页。
注724《诏书盖玺颁行论》黄再兴文,见《太平天国印书》,464页;《山曲寄人题壁》“焚孔孟书”诗亦云:“敢将孔孟横称妖,经史文章尽日烧。”(《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386页)
注725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焚妖书”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5页。按:“祖龙”指秦始皇,此处借喻秦始皇焚书坑儒一事。
注726罗尔纲:《增补本李秀成自述原稿注》,102页。
注727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二十,见《太平天国》第3册,312页。
注728伍承组:《山中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16页。按:邹衍是战国时期著名的阴阳家。
注729Paul A.Cohen,China and Christianity: The Missionary Movement and the Growth of Chinese Antiforeignism,1860-1870,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3,p.80.
注730《太平天日》,见《太平天国印书》,38页。
注731汪堃:《盾鼻随闻录》卷五,见《太平天国》第4册,391页。
注732Theodore Hamberg,op.cit.,p.56.译文引据简又文:《太平天国起义记》。
注733《三字经》,见《太平天国印书》,137页。按:“狂其身”即“王其身”之意。
注734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二十,见《太平天国》第3册,327页。
注735《天父圣旨》卷三,见王庆成编注:《天父天兄圣旨》,103页。
注736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719页。
注737参见《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国己未九年会试题》《钦定英杰归真》《钦定军次实录》,见《太平天国印书》,697、771、782页。
注738陈庆甲:《金陵纪事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01页。
注739《洪天贵福亲书自述之三》,见王庆成编著:《稀见清世史料并考释》,520页。
注740《天情道理书》,见《太平天国印书》,522页。
注741张汝南:《金陵省南纪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705页。
注742参见汪堃:《盾鼻随闻录》卷五,见《太平天国》第4册,400页。汪士铎《胡文忠公抚鄂记》卷一亦云:“粤西现在名为上帝会……其心既齐,又熟于《三国演义》《杨家将》,用兵颇有纪律,诡计百出。”
注743James Legge,Confucianism in Relation to Christianity,London,1877,p.12.
注744伍承组:《山中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17页。
注745《山曲寄人题壁》,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386页。
注746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81页。
注747陈庆甲《金陵纪事诗》:“谁向阵前呼免免,成衣匠与写书佣。”沧浪钓徒《劫余灰录》:“识字能书,贼颇敬重,均以‘先生’称之,其余皆不足重。”毛隆保《见闻杂记》:“贼营中缺读书人,有从之者,即派七八人服侍云。”
注748参见李圭:《思痛记》,见《太平天国》第4册,484~486页。
注749顾深:《虎穴生还记》,见《太平天国》第6册,739~741、745页。
注750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54页。按:在太平天国刊印书籍中,《颁行诏书》与《建天京于金陵论》《贬妖穴为罪隶论》《诏书盖玺颁行论》中的不少文章系出自新近归顺的士子笔下,故而雅俗共赏;洪仁玕的文笔也不错。相比之下,其余书籍均显得过于俚俗。
注751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二十,见《太平天国》第3册,328页。
注752谢绥之:《燐血丛钞》卷三, 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410页。按:陆筠《海角续编》也记载此事,但称两件事均发生在南京,系一人所为(参见柯悟迟:《漏网喁鱼集》,126页);沧浪钓徒《劫余灰录》则说四字颜额系太平天国的新状元所写(参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142页)。
注753据考,曾国藩的幕僚在鼎盛时超过400人。参见朱东安:《曾国藩幕府研究》,15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注754咸丰十年五月初四日复胡林翼函,见《曾国藩全集·书信》(二),1391页,长沙,岳麓书社,1994。
注755陈徽言:《武昌纪事》,见《太平天国》第4册,600页。
注756罗尔纲:《增补本李秀成自述原稿注》,400页。按:谢兴尧先生对此问题的分析也很有见地。他认为,太平天国“人才太缺,及一般人的文化太低,强悍有余而文治不足。其一切思想和行动,完全不离秘密社会的习俗,不失于幼稚,即流于粗鄙。以建号称王的大业,而其文化与下层社会无殊,则其失败,夫何足异”(《太平天国的社会政治思想》,47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
注757参见知非:《吴江庚辛纪事》,见《近代史资料》总4号,285~286页。按:后期在苏南,虽未出现当年南京自上而下大规模焚书的场面,但由于激进文化政策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所以毁弃古书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据柯悟迟《漏网喁鱼集》描述,苏州城所收藏的书籍字画“可谓罄洗一空,毁损以外,尚可填山塞海”,“最可惜者,字画必遭裂碎,书籍不全。我恐焚书坑儒之后,未有如是之大劫也”(51页)。
注758参见陆筠:《海角续编》,见柯悟迟:《漏网喁鱼集》,128页。
注759林大椿:《粤寇纪事诗》“秽书卷”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56页。按:“计帐”,似为“记账”之误。
注760蓼村遁客:《虎窟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26~27页。
注761欧阳兆熊、金安清:《水窗春呓》卷下,78页。
注762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编第一分册,16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
注763罗尔纲:《太平天国的妇女》,见《太平天国史事考》,318、340页,北京,三联书店,1955。
注764罗尔纲:《太平天国史》,836、837页。
注765茅家琦主编:《太平天国通史》上册,567、586页,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执笔人杜裕根。按:近年仍有学者认为,太平天国“反对封建等级制度,提倡平等思想,提倡财产平均,男女平等”。参见《对太平天国运动的几点看法》一文,收入“纪念太平天国起义150周年暨罗尔纲诞辰10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太平天国史新论》,8页,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
注766关于“天下一家”理论的意义和局限,以及太平天国严判上下尊卑的思想与实践,详参本书第八章第一节。
注767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三,见《太平天国》第3册,110页。
注768罗尔纲:《太平天国史》,835页。
注769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禁裹足”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1~732页。
注770沈雋曦:《金陵癸甲摭谈补》,见《太平天国》第4册,681页。按:此类文字虽然带有感情色彩,不确或夸大之处在所难免,但所叙述之事大体属实,并非凭空捏造。时人笔记中类似的记载俯拾即是,兹不一一罗列。
注771原文完整的表述为“一日万家缠足放,四更百长竭情驱;蛮婆大脚鸣锣过,女伪高官意气殊”(佚名:《金陵纪事》,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53页)。
注772《天情道理书》,见《太平天国印书》,536页。
注773转引自汪堃:《盾鼻随闻录》卷八,见《太平天国》第4册,423页。
注774罗尔纲先生便纠正了“女科”旧说,认为将这种考试称为“女试”较为稳当。参见《太平天国史》,1288~1289页。
注775参见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三,见《太平天国》第3册,110页。按:南京城女馆编为40军、约10万人的说法比较可信。考太平天国在南京实行严格的人口登记制度,每馆设有门牌,按月上报人数。据载,癸丑三年夏,全城男馆为10.44万人,女馆为14.09万人,合计24.53万人;同年冬,全城男馆约为9万人,女馆约为13万人,合计22万人;到甲寅四年六月,全城男馆约为11.4万人,女馆约为4.3万人,合计15.7万人。参见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55、659、665页。又,当时南京有些馆子设在内城之外,故谢介鹤有“凡言人数,皆就金陵城内外论也”一说。
注776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二,见《太平天国》第3册,59页。
注777参见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十一,见《太平天国》第3册,309页。
注778《幼学诗》,见《太平天国印书》,60~62页。
注779《严别男女整肃后宫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8页。
注780《天父诗》第458首,见《太平天国印书》,642页。
注781李秀成起初资历较浅,对这种称谓的由来一头雾水,所以把萧朝贵之妻说成是“天王妹子”。民间稗史则将杨宣娇误传为“洪宣娇”。20世纪80年代初,钟文典教授经过考证,最早揭开了洪宣娇身世的真相,推断洪宣娇并不是洪秀全的胞妹,其原型是萧朝贵的妻子,即广西桂平县紫荆山区的农家女子杨宣娇。数年后,王庆成研究员在英国发现《天兄圣旨》,为彻底破解这一人物之谜提供了直接的文献依据。又,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均谈到西王娘与杨秀清私通一事。民国初年问世的凌善清《太平天国野史》还据此加以演绎,说洪宣娇与傅善祥争风吃醋,而杨秀清却偏袒傅善祥。洪宣娇遂迁怒于杨,有意在洪秀全面前挑拨离间,一手策划了诛杨事件。于是,洪宣娇除红杏出墙外,又多了一条挑起太平天国内讧的罪名。阳翰笙先生在编写话剧《天国春秋》时,部分参考了这一情节。清末民初时期,也有人为洪宣娇正名,将她描写成智勇双全、深明大义的巾帼英雄。1906年刊行的《祖国妇女伟人传·洪宣娇小传》便是一例。不过,以上这些文字大多属于野史或文学创作,不足为训。
注782Theodore Hamberg,op.cit.,p.34.
注783参见《天兄圣旨》卷一,见王庆成编注:《天父天兄圣旨》,27~28、33页。
注784《天父诗》第108~111首,见《太平天国印书》,589页。按:文中“全清贵”分别指洪秀全、杨秀清、萧朝贵三人。
注785A.F.Lindley,Ti-Ping Tien Kwoh,pp.300、317.译文引自王维周译:《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239、253页。
注786罗尔纲:《太平天国史》,831~832页。
注787《国宗韦、石革除污俗诲谕》,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90页。
注788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58页。按:定都初期的频繁选美使各王女眷人数激增。杨秀清1856年死于内讧时,其王娘总数为54人;洪秀全的后妃则最终达88人之多。
注789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721页。
注790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选女孩”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2页。
注791《东王杨秀清答复英人31条并质问英人50条诰谕》,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20页。
注792《天情道理书》,见《太平天国印书》,529页。
注793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53页。
注794《东王杨秀清劝告天京民人诰谕》,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114页。
注795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66页。
注796A Letter from S.Clavelin,Western Reports on the Taiping,pp.176-177.
注797汪德门:《庚申殉难日记》,蓼村遁客:《虎窟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10、16页。
注798蓼村遁客:《虎窟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31页。
注799汤氏:《鳅闻日记》,见《近代史资料》总30号,115页。
注800顾深:《虎穴生还记》,见《太平天国》第6册,736页。
注801《天父诗》第17、18首,见《太平天国印书》,574~575页。
注802《严别男女整肃后宫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8页。
注803详参拙文《太平军中的婚姻状况与两性关系探析》,载《近代史研究》,2003(1)。
注804原件佚,此据英文件回译。参见Franz Michael and Chung-li Chang eds.,The Taiping Rebellion:History and Documents,pp. 984-985。按:东王、西王、南王等人虽已辞世,但其爵位各由其子嗣乘袭。
注805参见李光霁:《劫余杂识》,见《太平天国》第5册,314页。
注806《余定安再上筹天义梁禀申》,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236页。
注807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95页。
注808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讲道理”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6页。
注809佚名:《金陵纪事》,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53页。按:古人称夫死不嫁为“柏舟之节”,语本《诗经·鄘风·柏舟》。
注810参见罗尔纲:《太平天国史》,831、835页。
注811《天条书》《天情道理书》,见《太平天国印书》,33、541页。
注812《幼学诗》“女道”诗,见《太平天国印书》,63页。
注813《天父诗》第291首,见《太平天国印书》,618页。
注814《国宗韦、石革除污俗诲谕》,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90页。
注815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卷十六,见《太平天国续编》第7册,16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