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宇宙便是吾心”的哲学思想

陆九渊向以继孟子之传统自诩。他说:“孟子云:‘尽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则知天矣。’心只是一个心……心之体甚大,若能尽我之心,便与天同。”(74)孟子“心”的内涵,主要是指仁、义、礼、智四端,而陆之“心”亦然。虽然,孟子的“心”有宇宙本体的意思,但表述得不太明确。陆九渊则明确以“心”为宇宙本体。并直接继承和发挥了程颢“心是理”的命题。而建立了以“心即理”为核心的“心学”哲学体系。

然而,陆九渊受佛教禅宗思想影响很深。唐大照和尚曾说:“心是理,则是心外无理,理外无心。”(75)因此,朱熹曾经指出:“陆子静之学,自是胸中无奈许多禅何,看是甚文字,不过假借以说其胸中所见者耳。据其所见,本不须圣人文字得,他却须要圣人文字说者。此正如贩盐者,上面须得数片鲞鱼遮盖,方过得关津,不被人捉了耳。”(76)朱熹的这个揭示,是就其陆九渊与禅学之间的关系说的,但其思想体系中孟子的所谓“圣人文字”与禅宗思想的关系,并不是如朱熹所说的私贩者盐担中的盐与鲞鱼片的关系,而是先秦思孟学派的心性之学和禅宗明心见性思想的融合,这两者构成了“心学”哲学逻辑结构。

(一)“心即理”说

根据杨简《象山先生行状》记载,陆九渊13岁时,读到人们对“宇宙”二字的解释“四方上下曰宇,往古来今曰宙”时,便忽然“大省”,“宇宙内事,是己分内事。己分内事,是宇宙内事”(77)。意思是说,宇宙内的事,就是自己分内的事;自己分内的事,就是宇宙内的事。他由此得出结论说:

东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西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南海、北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千百世之上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千百世之下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78)

东、西、南、北海,即“宇”,是指四方空间;千百世之上、之下,即“宙”,是指古今时间。宇宙之内,“此心”、“此理”是相同的。近世有学者认为,“此心”、“此理”为客体实存的东西,而非主体“心”。对此,陆九渊曾明确地说,“有圣人出焉,此心此理同也”。“此心”、“此理”虽同,但是,不能离开“圣人”的主体“心”而存在。《年谱》记述了同样的话,并说他在猛省之下,援笔书曰:“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79)这句话《行状》不见,可能是《年谱》抄自《杂说》,是有资料依据的。从“圣人之心”到“吾心”,宇与宙的此心、此理也就圆融了。

“理”是当时朱熹等道学家关于宇宙本体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形而上学范畴。陆九渊在与朱熹等的辩论中,并没有否定“理”;相反,他袭用了朱熹等人关于“理”的一些说法。他说:

看晦翁书,但见糊涂,没理会。观吾书,坦然明白。吾所明之理,乃天下之正理、实理、常理、公理,所谓“本诸身,证诸庶民,考诸三王而不谬,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也”。学者正要穷此理,明此理。

天下正理,不容有二。若明此理,天地不能异此,鬼神不能异此,千古圣贤不能异此。若不明此理,私有端绪,即是异端,何止佛、老哉?(80)

尽管陆九渊说他的书“明白”,而朱熹书“糊涂”,这显然是从“易简”和“支离”立论的。但究其“理”所包含的内涵,即所谓“正理”、“实理”、“公理”、“常理”,则是指先在的自然物理和仁、义、礼、智等宗法伦理道德的法则。他说:

天复地载,春生夏长,秋敛冬肃,俱此理。(81)

此理塞宇宙,谁能逃之?顺之则吉,违之则凶。(82)

塞宇宙一理耳,学者之所以学,欲明此理耳。此理之大,岂有限量?程明道所谓有憾于天地,则大于天地者矣,谓此理也。(83)

这就是说,“理”既是“春生夏长”的自然法则,也是“顺之则吉,违之则凶”的绝对道德律。在这里,陆九渊对于“理”的规定与朱熹有相同之处,因为他们都把宗法伦理道德和自然万物之理概括、提升为普遍的“理”,使它成为凌驾于自然与社会之上的精神实体。朱熹哲学中“理”化生“气”,理便成为支配自然的东西。陆九渊的哲学并没有到此停步,这仅是在寻求世界精神价值本体过程中的一个中介。如果说朱熹在解决形上学本体理与主体心性的关系时,认为主体(“心”)是与本体(“理”)不离不杂的,“心”(主体)具有“理”,但“心”本身并不等于“理”,那么,陆九渊则是强调本体与主体的合而为一,“至当归一,精义无二”的和合结构,把“理”安置在主体(“心”)之中,主体即本体。由此出发,陆九渊提出与朱熹“性即理”、而“心”非“理”相对的“心即理”的哲学命题。他说:

盖心,一心也;理,一理也。至当归一,精义无二,此心此理,实不容有二。故夫子曰:“吾道一以贯之。”孟子曰:“夫道一而已矣。”又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如是则为仁,反是则为不仁。仁即此心也,此理也。……此吾之本心也。(84)

陆九渊以朱熹有析“心”与“理”为二之弊,而强调“心”与“理”的合一、一致。在“心”与“理”的“精义无二”、不可二分的过程中,来消除“理”的超越主体的性质。“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85)心与理的关系是“心”能感而遂通,充塞宇宙,于是心具是理,与理相合。在这里,此心为主,以“心”统摄“理”,“心外无理”。他说:“心,只是一个心。某之心,吾友之心,上而千百载圣贤之心,下而千百载复有一圣贤,其心亦只如此。心之体甚大,若能尽我之心,便与天同。”(86)他的“心”,朋友的“心”,千百世之前圣贤的“心”和千百年以后圣贤的“心”,都是这个“心”,“心”便是超越个体主体的“心”,而成为一个普遍的、永恒的“心”。陆九渊把“心”外化为精神实体,他紧接着说:“尽我之心,便与天同。”又把这个“心”,拉回到我的“心”中,不过这个“我”是大我,而非个体小我。在陆氏哲学逻辑结构中,大我与小我亦是归一无二的。

陆九渊改造了孟子“万物皆备于我”的观点。他说:“此心此理,我固有之,所谓‘万物皆备于我’。昔之圣贤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耳。”(87)把“心”与“理”,说成我所固有,而不是外物给的,就为“心”的独一无二性、至上性作了论证。同时,他在阐述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的观点时,尽管对这个“我”存在种种解释,但陆氏把“我”直接解释为“我心”或“吾之本心”。他说:

孟子曰:“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此天之所与我者,我固有之,非由外铄我也。”故曰:“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此吾之本心也。(88)

孟子是说,万事万物的道理我都掌握了,反身省悟这些道理,这是最大的快乐,并非说整个宇宙万物都在“我心”之中。此“我”,作“我心”解,亦有作“我之身”解,“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89),即我的身体。陆九渊则明确地作“我心”来解释。为了体验“万物皆备于我”,还要其学生徐仲诚依据他的思想进行体验。《语录上》是这样记载的:

仲诚处槐堂一月。一日问之云:“仲诚思得《孟子》如何?”仲诚答曰:“如镜中观花。”答云:“见得仲诚也是如此。”顾左右曰:“仲诚真善自述者。”因说与云:“此事不在他求,只在仲诚身上。”既又微笑而言曰:“已是分明说了也。”少间,仲诚因问《中庸》以何为要语?答曰:“我与汝说内,汝只管说外。”(90)

“如镜中观花”,这是徐仲诚在槐堂一月苦思冥想“万物皆备于我”的心得,从而得到陆九渊的极力赞扬,称其为“善自述者”。这段对话,生动地说明了陆九渊的哲学逻辑结构。在这个逻辑结构里,“心”和“物”的关系是“物”浮现在“心”中。当他把“万物”与“我心”,即客体事物与主体精神的关系比做“镜中观花”的时候,这时“镜”,即被确定为“吾心”,“花”即被确定为“万物”。人们在“镜”中所看到的“花”,却是“花”的幻象或影子,而不是客体实在的花;然而,世界万物的幻象便完整无缺地印到“吾心”之中。“吾心”犹如“明镜”,从“明镜”(“吾心”)中便可看到“花”(“万物”),即“花”(“万物”)通过“镜”(“吾心”)而显现出来,否则,“花”(“万物”)如何呈现?因而,对于“花”的体认,便不是向“镜外”求,而在镜内求,“在仲诚身上”求,即求之于“吾心”。若问《中庸》何为要语?《中庸》要语在《中庸》,这就“说外”了,而应该在我心上求,这才是“说内”,这就是“说内”不“说外”的意思。

既然万物都包罗在我的“心”中,陆九渊便逻辑地推导出“万物森然于方寸之间”(91)的论断。“方寸”是形容“心”的。在这里,陆九渊似乎对于徐仲诚的“镜中观花”的命题有所损益,这个损益其实就是对神秀“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92)的微辞。如果徐仲诚用禅宗的思辨,把“镜”中的“花”作为幻象,那么,陆九渊则把这种幻象当作是存在于“方寸”之间的“万物”。因此,陆九渊接着说:“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此理。”(93)“吾心”的发育、扩张,便能充塞宇宙。这样一来,“心”就变成宇宙万物的根据。他说:“心之所为,犹之能生之物,得黄钟大吕之气,能养之至于必达。使瓦石有所不能压,重屋有所不能蔽,则自有诸己至于大而化者,敬其本也。”(94)在这里,陆九渊终于赋予“心”以有作为、能化生万物的特性。这样,陆九渊在解决“心”与“物”关系问题时,以心智之“心”为形而上学的本体。

如果我们探究一下陆九渊的“心”所包含的内容和特征,就不难发现:

第一,“心”是一种知觉能力。他说:

来教谓:“容心立异,不若平心任理。”其说固美矣。然“容心”二字不经见,独《列子》有“吾何容心哉”之言;“平心”二字,亦不经见,其原出于《庄子》……

“吾何容心”之说,即无心之说也,故“无心”二字,亦不经见。人非木石,安得无心?心于五官最尊大。《洪范》曰:“思曰睿,睿作圣。”《孟子》曰:“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95)

“容心”、“平心”、“无心”之说,不见于儒家经典,而出于《列子》和《庄子》,是不足为据的。即使假托孔子,也实非其言。从儒家经典《洪范》、《孟子》来看,是承认有“心”的——“人非木石,安得无心”。把有否意识(“心”)活动作为区分人和木石的标志,是对的。因为意识活动是人“心”的特有功能。但他把“心”看成是五官中“最尊大”,这也是一个较普遍的主张,其实是想推崇意识(“心”)的作用。

第二,“心”是主体道德精神,是一切伦理道德规范的终极根源。他说: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去之者,去此心也。故曰:“此之谓失其本心。”存之者,存此心也。故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四端者,即此心也;天之所以与我者,即此心也。(96)

良心正性,人所均有。不失其心,不乖其性,谁非正人,纵有乖失,思而复之,何远之有?(97)

他把“心”的“去”与“存”视为衡量“庶民”与“君子”的标准。在陆九渊看来,“庶民”或“小人”由于被“利欲”所蒙蔽,失掉了“本心”,这就是“去”;“君子”保有此“心”,即不失赤子之“心”,这就是“存”。因此,“心”的“去”与“存”便带有宗法社会的等级差别,也具有伦理道德的价值导向。他之所谓“四端者,即此心也”,就是指恻隐、羞恶、是非、辞让的四端。这是一种先天的道德价值原则。

第三,“心”是一种无形无体的主体精神。他说:

《书》云:“人心惟危,道心惟微。”解者多指人心为人欲,道心为天理,此说非是。心,一也,人安有二心?自人而言,则曰惟危;自道而言,则曰惟微。罔念作狂,克念作圣,非危乎?无声无臭,无形无体,非微乎<sup class="calibre7">(98)</sup>

陆九渊不同意朱熹依照“十六字心传”把“心”区分为“人心”与“道心”。但他不否认“心”在道德层次上的差别,无论是“一人之心”与“天地之心”,抑或“人己之心”与道德心,都只是一个心,而非两个心,“心”在不同的时间、空间、人身,都是相同的。这个超时间、超空间的“心”既“无声无臭”,也“无形无体”,它是一个超越于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之上,而又不脱离“吾心”的主体精神。

陆九渊从心与木石、禽兽的比较中,得出了心为主体意志、思维活动和道德形上学等的内涵,如果说孟子所说的“心之官则思”,此“官”字若作器官来讲的话,那么,“心”是指思维器官。当然,思维器官本身不是意识、思想。陆氏对孟子“心”的解读,便是主体精神意志,是“吾心”。

陆氏心学形上学意境是“艮背行庭之旨”。他的学生傅子渊初来请教,“乞简省一语”,陆氏回答说:“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99)陆氏所回答的实是引《周易·艮卦·卦辞》的话。然却使傅子渊用了13年的体验,始悟得“艮背行庭,无我无物之说”(100)。比如说:“先生(陆九渊)与晦翁辩论,或谏其不必辩者。先生曰:‘女(汝)曾知否?建安亦无朱晦翁,青田亦无陆子静。’”(101)这两“无”即指无物(朱熹)、无我(子静)。《年谱》根据《语录》卷三十四,还有这样一段记述:

复斋(陆九龄)尝于窗下读《程易》(即《周易程氏传》)至“艮其背”四句,反复诵读不已。先生(陆九渊)偶过其前。复斋问曰:“汝看程正叔此段如何?”先生曰:“终是不直截明白。‘艮其背,不获其身’,无我;‘行其庭,不见其人’,无物。”复斋大喜。(102)

“无我”、“无物”,与佛教“诸法无我”的两个义项,即“人无我”、“法无我”及禅宗不我执、不他执相似。陆氏把易学艮止之道与佛教定慧二学融突和合而成为“归一无二”的境界。这是宋明理学和儒、佛、道三教学说和合而达到的意境,从周敦颐的“无欲”,程颢的“无心”到陆九渊的“艮背行庭,无我无物”,再到王阳明的“心外无理,心外无物”说,都得益于佛道之学。

陆氏“艮背行庭”、“无我无物”说,是“此心”止于至善的道德修养工夫,是“此理”至于诚明的事业践履次序(103),是“此道”内外合、体用备,是道德意境与诚明气象的圆融无碍。就此而言,陆氏走向心学之路是从伦理实践论走向道德价值论,从道德主体论走向价值本体论。

陆九渊虽然“无物”、“无我”,但作为其哲学的形上学本体“心”却在,他说:“千古圣贤若同堂合席,必无尽合之理。然此心此理,万世一揆也。”(104)“心”是一个不分时代、不分地区、不分人身,超时空、超人物的囊括“宇宙”、“万物”的惟一形上学本体。“无物”、“无我”,惟“心”万世一揆,亘古亘今,永远在。

陆九渊艮背行庭,无我无物之说,为他的学生杨简进一步发展成“心”外无“理”,“心”外无“道”的学说:

天地,我之天地,变化,我之变化。非他物也。(105)

天地人物之变化,皆吾性之变化。(106)

这就是说,天地万物以及天地万物的变化,都是我性的变化。离我性则无天地、无变化。我性,若承诺我在,却与“无我”有违。进而,杨简论证说:

天者,吾性中之象,地者,吾性中之形,故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皆我之所为也。(107)

天地与我是合内外的天人合一的道德形上学。

(二)“切己自反”论

陆九渊的体认论是建立在“吾心即是宇宙”的心学道德形上学基础上的。他以为人们体认的对象不是心外之物,而是“本心”。因为一切知识和真理都在我的“此心”中,是“此心”所固有的。他说:

仁,即此心也,此理也。求则得之,得此理也;先知者,知此理也;先觉者,觉此理也;爱其亲者,此理也;敬其兄者,此理也;见孺子将入井而有怵惕恻隐之心者,此理也;可羞之事则羞之,可恶之事则恶之者,此理也;是知其为是,非知其为非,此理也;宜辞而辞,宜逊而逊者,此理也;敬此理也,义亦此理也;内此理也,外亦此理也。……《孟子》曰:“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此天之所与我者,我固有之,非由外铄我也。”故曰:“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此吾之本心也。(108)

这是说,第一,一切知识和真理,包括伦理道德的知识,先知、先觉者的知识以及是非的标准,都具在我“本心”之中。第二,这些知识和真理以及法则,是先天就具有的,不是由体认心外之事获得的。它是一种“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良知”和“良能”。第三,如果进一步探求知识从哪里来,陆九渊只得归之于“天”,是“天”给予的:“此天之所以予我者,非由外铄我也。思则得之,得此者也;先立乎其大者,立此者也;积善者,积此者也;集义者,集此者也;知德者,知此者也;进德者,进此者也。”(109)“得此”、“立此”、“集此”、“知此”、“进此”,这里所说的“此”,就是指“此心”,即“此吾之本心”。思得、立大、积善、集义、知德、进德的求知修德的工夫,都是“此吾之本心”的分内事。这是陆九渊“宇宙便是吾心”的心智哲学在知识论上的贯彻。

陆九渊在这里所谈“此理”,是指“本心”所具有的伦理道德原则和真理,它不在“本心”之外。这是与其“心即理”哲学相一致的。朱熹则不同,他以“理”为形而上本体,因此,体认“理”的方法不是专求“心”,而是通过“格物”以达到“穷理”;陆九渊以“心”为形而上本体,就毋需通过“格物”的途径去体认“心”,而只需反省内求,就可以自己体认“吾心”。如果说陆九渊也讲“格物”的话,那就是“格心”。他在解释“格物”时,有一段与学生的对话:

伯敏云:“无个下手处?”先生(陆九渊)云:“……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是下手处。”伯敏云:“如何样格物?”先生云:“研究物理。”伯敏云:“天下万物不胜其繁,如何尽研究得?”先生云:“万物皆备于我,只要明理。然理不解自明,须是隆师亲友。”(110)

如果以“格物”的“下手处”,是“研究物理”的话,那么,就是循着程朱的路子走。其实,伯敏的质疑,也正是陆氏在鹅湖会上批评朱熹为支离的问题。但对格物这一儒家心性的重要问题,陆氏也不能回避,其“下手处”可不同。虽然陆氏从“研究物理”出发,在其哲学逻辑结构中谈了一些“见闻之知”的问题,即所谓“格物之方”。他说:“《中庸》言博学、审问、慎思、明辨,是格物之方。”(111)“博学”、“审问”属于感性经验范围;“慎思”、“明辨”则属于理性知识范围。所谓“博学”,便是多闻博识。“君子虽多闻博识,不以此自负。”(112)多闻博识,只有依赖耳目等感觉器官,与外在世界相接触,而获得感性知识。“耳目之所接,念虑之所及,虽万变不穷,然观其经营,要其归宿,则举系于其初之所向。”(113)耳目作为感觉器官来说,具有感觉的功能,但其本身也是器官,从这个意义上说,耳目感觉器官之所接事物,便属于“物”交“物”的状态。“然人之生也,不能皆上智不惑。……物交物,则引之而已。”(114)讲“物交物”和见闻之知,就与知识的先在性和“我所固有”性有冲突,因为这种主张必须承认知识的获得靠后天“传习”。陆氏认为“传习”要谨慎,以免“传习”坏了。可见,其“所习”是讲后天的闻见之知。

所谓“审问”,便是请教师友,依赖他人的帮助,才能使自己获得知识,有所进步。陆九渊说:“自古圣人亦因往哲之言,师友之言,乃能有进。况非圣人,岂有自任私知而能进学者?然往哲之言,因时乘理,其指不一。……欲取其一而从之,则又安知非私意偏说?”(115)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古代圣人亦因听取往哲之言和老师、朋友的话,乃能有所进步,何况不是圣人,岂有不听取往哲和师友之言,而有所进步吗?二是,书上所记载的往哲之言,因有正伪之别,而需要选择。师友之言,也因有是非、当否的问题,而需要审察。既肯定书本知识和师友的传授,通过看书听课而获得感性知识,又要辨别真伪是非,而不能乱看盲从。

作为“格物之方”的“博学”、“审问”,陆九渊是讲感性体认的方法。他很强调知识过程的最初环节——“学”的重要。他认为,“学”是“开人之蔽”的妙术。“学所以开人之蔽,而致其知。学而不知其方,所反以滋其蔽。诸子百家往往以仁义道德为说,然而卒为异端,而畔于皇极者,以其不能无蔽焉耳。”(116)“学”不仅使人避免蔽于一曲,而且可推致其“知”。然而,学习方法的不对,反会滋长其蔽。同时,“学”也是“不背于道”的妙术。“人未知学,其精神心术之运,皆与此道背驰。”(117)学而知是非,则能正精神“心术”的活动。

如果依着“博学”、“审问”的“格物之方”而行的话,那么,必然否定“吾心”所固有的“良知良能”说。这是陆九渊哲学逻辑结构的矛盾。然而,陆九渊“格物论”并不止于此。他从事“博学”、“审问”等感性知识活动的目的,在于“明理”、“求放心”。他说:

学者之为学,固所以明是理也。(118)

宇宙间自有实理,所贵乎学者,为能明此理耳。此理苟明,则自有实行,有实事。(119)

为学“明理”,才是“知学”。在陆九渊看来,学问之道,孜孜以求者,是“求放心”。

陆九渊的“格物论”兜了这样一个圈子以后,又回到了它的起点“吾之本心”。“格物”不是一物一事的去“穷格”,而是体认“心”中已有之“理”。因为“万物皆备于我”,自然毋需在我“心”之外去“格物”,而只要体认“本心”,万物之“理”便“不解自明”了。

既然“格物致知是下手处”(120),“博学”、“审问”又是“格物之方”,那么,格物的内涵是什么?陆九渊这样说:

圣人之言自明白,且如弟子入则孝,出则弟,是分明说与你入便孝,出便弟,何须得传注。学者疲精神于此,是以担子越重。到某这里,只是与他减担,只此便是格物。(121)

“格物”不是被传注之书疲精神、所牵累,而是教人要实行“孝悌”等宗法伦理道德。通过“格物”可以加强伦理道德,朱、陆并无显著差别,因朱熹自谓“格物之论”是“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122)。自觉遵守宗法伦理纲常,讲习圣人之言,精通人情世故,而能穷尽“天理”。但朱熹主张一物一物、一件一件的“格”。他说:“愚按伊川先生尝言,凡一物上有一理,物之微者亦有理。……然后积习贯通,驯致其极,岂以为直存心于一草木器用之间。”(123)“格物”是一个由逐渐积累而至贯通的过程,这就是被陆九渊反对的所谓“积累有渐”的“支离”派。陆九渊认为体认的过程不是由部分的积累而至整体的贯通。整体并不是部分的综合,譬如计量,“石称丈量,径而寡失,铢铢而称,至石必谬,寸寸而度,至丈必差”(124)。尽管“寸寸而度”,逐渐积累,但“至丈必差”,部分的总和不完全等于整体,就是一木一草的“格”,也不能“穷理”。因此说:“急于辨析,是学者大病,虽若详明,不知其累我多矣。”(125)急于辨析枝叶,是“疲精神”或累我“本心”的。

陆九渊批评朱熹为“支离”,朱熹则批评陆九渊为“务约”。他说:“务约者,又谓反身而诚,则天下之物无不在我者,皆不是。”(126)在体认路线上注重“反身而诚”,在治学上就重视“务约”,而讲直指“本心”的“顿悟”。朱熹认为,只有在积累基础上,才能豁然贯通。“惟今日而格一物焉,明日又格一物焉,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耳。”(127)因此,朱熹袭陆九渊“铢称”之例,辩驳说:“必铢铢而较之,至于钧而必合;寸寸而度之,至于丈而不差,然后而得也。……世之有志于为己之学而未知其方者,其病每如此也。”(128)即以“至钧必合”和“至丈不差”驳陆九渊的“至石必谬”和“至丈必差”。

朱、陆“格物”宗旨不同,是与他们哲学逻辑结构的不同相联系的。

关于致知论,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认为,“致知”就是推致我所固有的知识。它与“格物”的区别在于“致知是自我而言,格物是就物而言”,“格物以理言也,致知以心言也”(129)。“致知”就“自我”而言,即从“心之所知”来说的;“格物”就“物”而言,即从“穷理”来说的。尽管在承认知识为我所固有这一点上,朱、陆是相通的,但在所体认的形而上本体和工夫上却是不同的。如果说朱熹的“致知”是“理”的自我体认的话,那么,陆九渊的“致知”便是“心”的自我融合。陆九渊写道:

所谓格物致知者,格此物致此知也,故能明明德于天下。《易》之穷理,穷此理也,故能尽性至命。《孟子》之尽心,尽此心也,故能知性知天。(130)

“格此”、“致此”,都是指“此吾之本心”而言。所谓“知所先后”,就是“先穷理”、“尽心”,而后“尽性至命”、“知性知天”,这便是先本后末。只有先立本,即先立乎其大,体认“本心”,犹如木有根,水有源,才能有枝叶、有水流,否则便是本末颠倒,不是“去蔽”,而是“为蔽”,不是“致明”而是“累明”。只有先“穷理”、“明心”,本有所立,才能踏得实处。

陆九渊否认外在世界的现象是知识的泉源,认为吾所固有,而非外铄。但认知是怎样产生的?知识从何而来?对于这样的问题,他可以借助于“本心”,因为“本心”本身是先在的、本在的,它的外现就是相对于“本心”即知识对象。作为知识的“物”,只不过是被“致知”的对象。如何“致知”?在陆九渊看来,没有知识对象,既不可能“格物”,也不可能“致知”。而“致知”又必以“格物”为基础。他说:

盖学之不讲,物未格,知未至,则其于圣贤之言,必未能昭晰如辨苍素、数奇耦之审也。(131)

“格物”而后“知至”,自然“物未格”,“知”也未至。“格物”为先,“致知”继之。

尽管“物”是由“本心”所造起而供“本心”所体认,但“物”的化生自能给“本心”以影响,这便是“本心”与“物”交。他说:

是心之稂莠,萌于交物之初,有滋而无芟,根固于怠忽,末蔓于驰骛,深蒙密覆,良苗为之不殖。实著者易拔,形潜者难察,从事于敬者尤不可不致其辨,公其谨之。(132)

“心”之好坏,萌芽于物交之初。如果任凭坏的东西滋长而不除去,那么,怠忽和驰骛,坏根就会扎下来,枝叶就会蔓长,良苗不能繁殖。在这里,“物”对“心”的影响是很重要的。

如何“致知”?陆九渊认为,“学”是“致知”的一种方法。他说:“人之不可以不学,犹鱼之不可以无水。”(133)只有“学”,才能改变人的“气质”,“学能变化气质”(134)。如果为“学”不得法,或未掌握其法则,也不能解心之蔽,甚至不自知为蔽,只有得道,才能知其蔽。

在陆九渊看来,“学”的主要内容是读书。他说:“若有事役未得读书,未得亲师,亦可随处自家用力检点,见善则迁,有过则改,所谓心诚求之,不中不远。……所读书亦可随意自择,亦可商量程度,无不有益者。”(135)如果有事不能读书,未能拜师,自己也可以用力检点,改过迁善。当然,有暇而读书,那是有益的。因为“圣哲之言,布在方册,何所不备”(136)。然而,陆九渊所谓的读书致知,似有体认外在世界物理的味道。“所谓读书,须当明物理,揣事情,论事势。”(137)但其目的,仍是为了体认“本心”。正因为他强调要“先立乎其大”,而使朱门弟子或未入陆氏之门的弟子以为他只讲悟彻“本心”,而不主张读书为学。朱熹曾批评陆九渊:“子寿兄弟,气象甚好,其病却是尽废讲学,而专务践履。”(138)又说:“如今都教坏了后生,个个不肯去读书,一味颠蹷没理会处,可惜可惜。”(139)视陆专务“践履”,自是不对,以其尽废讲学,也与事实不符。后来朱熹弟子陈淳说:“象山之学,不读书不穷理,专做打坐工夫。”(140)所谓“专做打坐工夫”,便是朱熹所说的“专务践履”,在道学家眼里,就是宗教式的修养打坐工夫。

陆九渊不接受这个批评,他辩白说:

人谓某不教人读书,如敏求前日来问某下手处,某教他读《旅獒》、《太甲》、《告子》“牛山之木以下”,何尝不读书来?只是比他人读得别些子。(141)

朱、陆的分歧不在于教不教人读书,而在于“比他人读得别些子”。此“别些子”,是指“今之论学者,只务添人底,自家只是减他底,此所以不同”(142)。一为“添人底”,一为“减他底”。这就是陆九渊与朱熹的“别些子”的所在。在陆九渊看来,“添人底”,是指朱熹的“支离”事业,即“彼学不至道,其心不能无蔽,故其言支离”(143);“减他底”,是指“易简”工夫,即“然则学无二事,无二道,根本苟立,保养不替,自然日新,所谓可久可大者,不出简易而已”(144)。“易简”而“理”得,这便是陆九渊认为“易简”所以胜“支离”的原因所在。

然而,强调“致知”以“格物”为基础,无疑与“心”——“物”——“心”的逻辑结构相矛盾,破坏其逻辑结构的完整性。因此,他又主张“道不外索”,只在“心”上求。他说:“诸公上殿,多好说格物,且如人主在上,便可就他身上理会,何必别言格物。”(145)既然“格物”可就“他身上理会”,“致知”也可以就自身上理会了。所以,如果从其哲学逻辑结构出发,知识则是不待与外物接触就有的。若与外物接触,不仅不能获得知识,相反是对固有良知的损害。《语录》这样记载:

先生举《公都子问钧是人也》一章云:“人有五官,官有其职。某因思是便收此心,然惟有照物而已。”他日侍坐无所问。先生谓曰:“学者能常闭目亦佳。”某因此无事则安坐瞑目,用力操存,夜以继日,如此者半月,一日下楼,忽觉此心已复澄莹中立,窃异之,遂见先生。先生目逆而视之曰:“此理已显也。”某问先生:“何以知之?”曰:“占之眸子而已。”(146)

只要闭目塞听,终日静坐,冥思苦想,收拢此心,五官不去接触外物,便能达到“此心澄莹中立”的理想境界,获得对万物之理的体认。在这里,陆九渊又排拒了感性知识的必要,而宣扬直觉方法。

陆九渊主张“安坐瞑目”,注重理性的直觉。他说:“学苟知本,六经皆我注脚。”(147)所谓“本”,就是“本心”。“知本”就是“知本心”,这是为学的根本。《语录上》记载:“或问先生何不著书?对曰:‘六经注我,我注六经。’”(148)既然《六经》都是我“本心”的注脚,我“本心”又何必注《六经》?注释《六经》为发挥注释者的思想,才于思想有所发展。甚至他认为,书读得多,知识学问愈多,罪过愈多,犹如“假寇兵,资盗粮”(149)一样,帮助敌人做坏事。

如此,陆九渊所谓的“致知”,就是彻悟“本心”。当“本心”所外现的“物”返回到“本心”时,“致知”就是一种“一是即皆是,一明即皆明”(150)的顿悟工夫。它是脱胎于佛教禅宗的“若识自性,一悟即至佛地。……智慧观照,内外明彻,识自本心。若识本心,即本解脱”(151)。陆九渊认为,“致知”彻悟到了内外无所牵累的境界,则“无事时,只似一个全无知无能的人,及事至方出来,又却似个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之人”。达到了“本心”与“物”的彻骨彻髓,相互圆通境界。

陆九渊主张先讲明,后践履来,他说:

《大学》言明明德之序,先于致知;孟子言诚身之道,在于明善。今善之未明,知之未至,而循诵习传,阴储密积,廑身以从事,喻诸登山而陷谷,愈入而愈深,适越而北辕,愈骛而愈远。(152)

如果“心之善未明”,“知之理”未到极至,就去从事、践行,那就好比登山而陷谷,愈陷愈深,要到南方反而往北走,愈走愈远,与原来的欲望适得其反。只有先“心明”、“知理”再去践履,才不会犯“适越而北辕”的错误。即知之在先、行之在后,这就是陆九渊所说的为学的本末次第。《语录上》这样记载道:

先生常言之云:“吾知此理即《乾》;行此理即《坤》。知之在先,故曰:《乾》知太始;行之在后,故曰:《坤》作成物。”(153)

先生与学者说及智圣始终条理一章,忽问松云:“智、圣是如何?”松曰:“知此之谓智,尽此之谓圣。”先生曰:“智、圣有优劣否?”松曰:“无优劣。”……松又曰:“智、圣虽无优劣,却有先后,毕竟致知在先,力行在后,故曰始终。”先生曰:“是。”(154)

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博学在先,力行在后。吾友学未博,焉知所行者是当为,是不当为?(155)

“知之在先,行之在后”,“致知在先,力行在后”,“学”、“问”、“思”、“辨”在先,“笃行”在后,“知先行后”,这就有把“知”与“行”分作两截之弊。尽管陆九渊反对朱熹析“心”与“理”为二,而主张“心即理”,合“心”与“理”为一,可是他并没有把这个思想贯彻到底,而在“知”与“行”的问题上,却采用了程朱的“先知后行”说,沿袭朱熹的思想路数。

自以为补陆九渊“知先行后”之弊,坚持“心即理”观点,而使勿有“纤毫之杂”的是王守仁。虽然王守仁直接继承陆九渊的“心学”,并以恢复陆学为职志,但他在这一点上却对陆九渊有所批评。他说:“象山之学,简易直截,孟子之后一人。其学问思辨,致知格物之说,虽亦未免沿袭之累。然其大本大原,断非余子所及也。”(156)又说:“致知格物,自来儒者皆相沿如此说,故象山亦遂相沿得来,不复致疑耳,然此毕竟亦是象山见得未精之处,不可掩也。”(157)王守仁在赞扬象山为“孟子之后一人”之余,仍然指出其学未免于“沿袭”和“未精之处”。这个“沿袭”,就是陆九渊重复了“知之在先,行之在后”的旧说,而为王守仁所不取,这就是王守仁继承陆九渊而超越陆九渊之所在。那种认为陆、王既为一个学派,而把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挂到陆九渊名下的说法,恐怕与事实不符。曾与王守仁过往甚密的黄绾就指出这一点,他说:

象山常与门人言曰:“吾知此理即《乾》,行此理即《坤》,知之在先,故曰:‘乾知大始。’行之在后,故曰:‘坤作成物。’”近日朋友有为象山之言者,以为知即是行,行即是知,以知行为一事而无先后,则失象山宗旨矣<sup class="calibre7">(158)</sup>

黄绾看到了陆九渊与王守仁在“知行”学说上的差异,并加以辩白,是有必要的。当然,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是以“知”“行”不二,有混“行”为“知”之弊。

陆九渊讲“知”、讲“行”,“知”是“明心”,“行”是践履。这个践履是指实行宗法伦理纲常所要求的伦理道德、行为规范。他说:“起居食息,酬酢接对,辞气、容貌、颜色之间,当有日明日充之功。”(159)按照宗法制“礼”的规定,待人接物,酬酢应用,容貌颜色,都不能有所违背。因此,这种对于宗法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的践履,是当时社会所需要的。

陆九渊从“心即理”出发,以为知识就是体认“吾心”,那么,为什么有人“心明”而有人“心”不明?这就是要保有吾心中“固有良知”,而不为物欲所牵累。他说:

将以保吾心之良,必有以去吾心之害。何者?吾心之良,吾所固有也。吾所固有,而不能以自保者,以其有以害之也。

夫所以害吾心者,何也?欲也。欲之多,则心之存者必寡;欲之寡,则心之存者必多。故君子不患夫心之不存,而患夫欲之不寡,欲去,则心自存矣。(160)

由于“外物”的引诱,使人们产生“物欲”,从而损害和蒙蔽了固有的“良知”,只有去欲,才能“存心”。如果说朱熹提倡“存天理,去人欲”的话,那么,陆九渊在这里便是“存心去欲”,“天理”在陆九渊这里便是“本心”。陆九渊沿袭朱熹“人欲”多,则“天理”少,减得一分“人欲”,则增一分“天理”的话头,而说“欲”之多,则存“心”寡;“欲”之寡,则存“心”必多。于是“欲”之寡和不寡,是“存心”与否的关键。这样,陆九渊由“宇宙即是吾心”的本体哲学进入了“存心去欲”的道德价值本体哲学。

怎样才能“存心”、“去欲”,不为“外物”所移,而使“本心”不污染“尘埃”呢?其工夫就在于“切己自反”,“改过迁善”。就是反省内求、格除物欲。在陆九渊看来,“切己自反”的工夫,就是“剥落”的工夫。他说:

人心有病,须是剥落。剥落得一番,即一番清明。后随起来,又剥落,又清明,须是剥落得净尽,方是。(161)

这个不断“剥落”的工夫,就是不断去“物欲”的工夫。“剥落”净尽,才能恢复“本心”的清明。这实是佛教禅宗“时时勤拂拭,勿使染尘埃”(162)的工夫。如果达到“本心”完全清明之时,便达到“真能为主,则外物不能移,邪说不能惑”(163)的境界。

陆九渊“存心去欲”的道德学说是与其“切己自反”的体认相联系的。《语录上》记载:

先生居象山,多告学者云:“汝耳自聪,目自明,事父自能孝,事兄自能弟,本无少缺,不必他求,在乎自立而已。”学者于此亦多兴起。(164)

是说“孝”、“悌”等伦理道德,已丝毫不欠缺地、先验地存在于“本心”之中,不必外求。如果存得“本心”,那么,“从事”、“接对”都会合乎伦理道德的要求。“若能保有是心,即为保极,宜得其寿,宜得其福,宜得康宁,是谓攸好德,是谓考终命。”(165)如果保有“本心”而去做,则“寿”、“福”、“康宁”都能恰到好处。因此,人们只要做到“存心”、“正心”,便能行为得宜,变祸得福。他说:

凡尔庶民,知有君臣,知有上下,知有中国夷狄,知有善恶,知有是非,父知慈,子知孝,兄知友,弟知恭,夫义妇顺,朋友有信,即惟皇上帝所降之衷,今圣天子所赐之福也。身或不寿,此心实寿;家或不富,此心实富;纵有患难,心实康宁;或为国死事,杀身成仁,亦为考终命。

实论五福,但当论人一心。此心若正,无不是福,此心若邪,无不是祸。(166)

这就是说,一般老百姓都要知道君臣、上下宗法社会的等级差别,知道善恶、是非等伦理道德标准,履行慈、孝、友、恭、义、信等宗法伦理纲常。如果按照这些伦理道德去做,那么,人是能够得到“寿”、“富”、“康宁”的;倘若“不寿”、“不富”、“患难”,但其“心”实际上还是“寿”、“富”、“康宁”的。陆九渊把宗法伦理道德说成是普遍性的原则,是人人所共同具有的普遍道德,而得到“吾之本心”的形上学的支撑。

(三)朱熹与陆九渊的论争

朱熹与陆九渊同为理学家,因其一以“天理”为道德形上学,一以“本心”为道德形上学而有分歧。在孝宗淳熙二年(公元1175年),吕祖谦邀请陆九龄、陆九渊来上饶鹅湖寺相会。(167)在鹅湖会上,陆九龄作诗说明他的观点,诗说:

孩提知爱长知钦,古圣相传只此心。

大抵有基方筑室,未闻无址忽成岑。

留情传注翻蓁塞,著意精微转陆沉。

珍重友朋相切琢,须知至乐在于今。(168)

诗念了一半,朱熹就对吕祖谦说:“子寿(九龄字)早已上子静舡了也。”(169)即陆九龄上了陆九渊“心学”的船了。诗罢,便进行辩论。陆九渊和陆九龄诗一首:

墟墓兴哀宗庙钦,斯人千古不磨心。

涓流滴到沧溟水,拳石崇成泰华岑。

易简工夫终久大,支离事业竟浮沉。

欲知自下升高处,真伪先须辨只今。(170)

其实,陆九龄在赴鹅湖会途中,就念此诗与陆九渊听,九渊指出第二句微有“未安”。其所以说“古圣相传只此心”,是因为要传圣人之心,就需读圣人之书,既传心要读圣贤书,就不免需“留情传注”,而陷支离之弊。陆九渊改为“斯人千古不磨心”,千古圣人心与今人的心,以及千百之后的心,都是同的,毋需“留情传注”,直从己心体认,这便是易简终久大的工夫。朱熹听了陆九渊的诗,大不高兴,讨论了三天,双方不欢而散。三年以后,朱熹和了陆氏兄弟一首诗,诗曰:

德业流风夙所钦(171),别离三载更关心。

偶携藜杖出寒谷(172),又枉篮舆度远岑。

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

只愁说到无言处(173),不信人间有古今。(174)

这次历史上著名的“鹅湖之会”,是一次重要的无官方参与的民间哲学讨论会。辩论的中心是“为学之方”的问题,即如何体认道德形上学的问题。陆九渊以自己为“易简工夫”,讥笑朱熹为“支离事业”。陆氏兄弟认为,人们的体认途径,应该是“先发明人之本心,而后使之博览”(175);朱熹的体认途径,则“欲令人泛观博览,而后归之约”(176),即格物、读书,然后达到对“理”的体认。陆九渊以朱熹“教人为支离”,即太烦琐;朱熹以陆九渊“教人为太简”,即似“禅学”。对这次辩论,黄宗羲在《象山学案》中是这样评论的:

先生(陆九渊)之学,以尊德性为宗,谓“先立乎其大,而后天之所以与我者,不为小者所夺。夫苟本体不明,而徒致功于外索,是无源之水也”。同时紫阳(朱熹)之学,则以道问学为主,谓“格物穷理,乃吾人入圣之阶梯。夫苟信心自是,而惟从事于覃思,是师心之用也”。两家之意见既不同……继先生与兄复斋会紫阳于鹅湖,复斋倡诗,有“留情传注翻榛塞,著意精微转陆沉”之句。先生和诗,亦云“易简功夫终久大,支离事业竟浮沉”。紫阳以为讥己,不怿,而朱陆之异益甚。(177)

尽管黄宗羲在《按语》中颠倒了“鹅湖之会”与朱、陆辩《太极图说》的时间,因此,在讲“朱陆之异”的程度上有不确切处外(178),但其余的评论则是中肯的。

这次辩论“为学之方”,是与他们的本体论和工夫论相联系的。因而,也表现了朱、陆之间的基本分歧点,这就是“先立乎其大”。自古以来圣人相传的“道统”就只是“此心”。“此心”千古不磨,亘古皆同,离开“本心”犹如“无址”而“成岑”,没有地基而构筑房屋。陆九渊认为自己的“心学”终究要长久流传,并能发扬光大;而朱熹的“道学”则是“支离事业”,毕竟要肢解离散,这当然要使朱熹色变。朱熹经过三年的考虑,坚持了自己的学说,“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而且以“无言”之说,讥陆氏兄弟否定古今,而坠于空疏。这次辩论虽然没有涉及更多的哲学形而上学问题,也没有达到吕祖谦“盖虑朱与陆犹有异同,欲令归一”(179)的初衷,但两家都明确了他们之间的分歧,正如黄宗羲所说:“朱陆之异遂显。”这就开后来“无极”与“太极”之辨的端始。

陆九韶、陆九渊和朱熹第二次直接辩论,是关于“无极”与“太极”之争。(180)

淳熙十三至十五年(公元1186—1188年),陆氏兄弟和朱熹就周敦颐的《太极图说》问题而展开的“无极”、“太极”之辨,实质上关系到道德形上学的论争。陆九韶依据《通书·理性命》章文本“二气五行,化生万物,五殊二实,二本则一,曰一曰中,即太极也”(181),而没有在“太极”之上加“无极”二字;又《通书·动静》章文本,讲“五行”、“太极”、“阴阳”,也没有讲“无极”,从而怀疑《太极图说》不出于周敦颐之手,或者是其学未成熟时所作。即令是周敦颐所作,也是他少年时所作。《通书》晚于《太极图说》而不讲“无极”,而可证明周敦颐已经改变了他的观点。在这里,陆九韶是以心智之学反对朱熹性理哲学。据黄宗羲《梭山复斋学案》记载,九韶曾两度与朱熹通信,论争这个问题,但九韶的信已失佚,而不知其详了。据陆九渊在《与陶赞仲》书中说:

《太极图说》,乃梭山兄(陆九韶)辩其是非,大抵言无极而太极,是老氏之学,与周子《通书》不类。(182)

《通书》言太极(183),不言无极;《易大传》亦只言太极,不言无极。若于太极上加无极二字,乃是蔽于老氏之学。……周子《通书》与二程言论,绝不见无极二字,以此知三公盖已皆知无极之说为非矣。梭山曾与晦翁面言,继又以书言之,晦翁大不谓然。(184)

陆九渊认为在“太极”之上加“无极”,不是儒学,而是受老氏之学的影响。朱熹在《答陆子美》书中,论述了周敦颐学说,以为“周先生之意,恐学者错认太极别为一物,故著无极二字以明之”(185),肯定《太极图说》之“无极而太极”是周敦颐的本意。朱熹解释说:“不言无极,则太极同于一物,而不足为万化根;不言太极,则无极沦于空寂,而不能为万化根。”(186)这正好说明了朱熹哲学思想体系。在朱熹看来,不能以“太极”别为一物,“太极”是为“有理”,“无极”即为“无形”,“无极而太极”,即为“无形而有理”,两者实为一物,并非在“太极”之上又有“无极”。陆九韶指出,这不符合周敦颐《太极图说》的原意。陆九韶与朱熹的这次辩论,由于“梭山谓晦翁好胜,不肯与辩”(187),便告一段落了。

但是,陆九渊认为“未可便以好胜绝之,遂尾其说,以与晦翁辩白”(188)。据顾三、“宇宙便是吾心”的哲学思想 - 图3说:“象山则以为道一而已,不可不明于天下后世,故代为梭山辩之。”(189)这次辩论,陆九渊三书,朱熹二书。结果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持己见而终。

陆九渊认为,“太极”之上不能加“无极”。他在《与朱元晦》书中说:

尊兄(指朱熹)向与梭山书云:“不言无极,则太极同于一物,而不足为万化根本;不言太极,则无极沦于空寂,而不能为万化根本。”夫太极者,实有是理,圣人从而发明之耳。非以空言立论,使后人簸弄于颊舌纸笔之间也。……《易大传》曰:“易有太极。”圣人言有,今乃言无,何也?作《大传》时,不言无极,太极何尝同于一物,而不足为万化根本耶?(190)

这就是说,朱熹以“无极”表示“理”是“万化的根本”,具有形而上性;如不讲“太极”,则“无极”就会沦于“空寂”,而与佛老无别。“无极而太极”,就是无形而实有“理”。陆九渊则认为《易大传》就没有讲“无极”,而只讲“易有太极”,圣人讲“有”,而你(朱熹)说“无”,显然违背圣人之言。

朱熹为了论证“理”的形而上的性质,借“无极”以说明“理”的无形,又假“太极”以说明“理”的实有。“理”即是“无形而实有”,它与“阴阳”、“气”、“器”的关系是形而上与形而下关系。陆九渊反对把“理气”、“道器”等关系分为形而上、形而下。他说:“《易》之《大传》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又曰:‘一阴一阳之谓道。’一阴一阳,已是形而上者,况太极乎?”(191)既然“阴阳”(“气”)是形而上者,而何况“太极”?他认为“阴阳”与“太极”都是形而上。这就动摇了朱熹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分别。朱熹写信辩白说:

至于《大传》既曰“形而上者谓之道”矣,而又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此岂真以阴阳为形而上者哉!正所以见一阴一阳虽属形器,然其所以一阴而一阳者,是乃道体之所为也。故语道体之至极,则谓之太极;语太极之流行,则谓之道。虽有二名,初无两体。周子所以谓之无极,正以其无方所、无形状。以为在无物之前,而未尝不立于有物之后;以为在阴阳之外,而未尝不行乎阴阳之中;以为通贯全体,无乎不在,则又初无声臭影响之可言也。(192)

“一阴一阳之谓道”,并不是说“阴阳”是“道”,“阴阳”是形而上,而是“所以阴阳”者,是“道体”所为。“道”和“太极”乃是体一而名二。在这里,朱熹坚持了“道”(“太极”)为形而上,“阴阳”(“气”、“器”)为形而下的观点。如果“直以阴阳为形而上者,则又昧于道器之分矣”(193)。因此,就把“道”(“理”、“太极”)规定为既在“无物之前”、“阴阳之外”、“无乎不在”,而又“立于有物之后”、“行乎阴阳之中”、“无声臭之可言”的既超越又内在的形上学本体。从“道”(“理”、“太极”)在“阴阳之外”来看,“道”是形而上者,“阴阳”(“器”)是形而下者;从“道”(“理”、“太极”)行乎阴阳之中看,“道”(“理”)不等于“阴阳”,而是所以“阴阳”者。

朱熹之所以区分为形而上的“理”(“道”)世界和形而下的“气”(“器”)世界,则是其性理哲学逻辑结构所要求的。陆九渊认为,朱熹的弊病就在于把“道”与“器”、“理”与“气”对待起来,而他以为“道”与“器”、“理”与“气”同为形而上,是融合的。它们统一于一个“本心”世界。其实,朱熹是把“理”(“道”)形上化,使它成为世界万物(“器”)的本体和化生者;陆九渊则把“理”与“本心”融合起来,“心即理”,使“心”成为形而上者。他们的思辨秘密就在于:朱熹重在“性体”的“安顿”,将“理”客体化,构成以形而上的“理”为终极价值;陆九渊重在“心体”与“本体”的冥合,以构成“心体”为宇宙之源。

朱、陆反复辩驳,相当激烈,最后追溯到彼此的思想渊源上去。陆九渊批评朱熹说:“尊兄两下说无说有,不知漏泄得多少。如所谓太极真体,不传之秘,无物之前,阴阳之外,不属有无,不落方体,迥出常情,超过方外等语,莫是曾学禅宗,所得如此。”(194)以朱熹讲“无极”、“太极”是“超出方外”、“不落方体”,是从佛教禅宗那里贩买来的。朱熹回答说:

太极固未尝隐于人,然人之识太极者则少矣。往往只是于禅学中认得个昭昭灵灵,能作用底,便谓此是太极。而不知所谓太极,乃天地万物本然之理,亘古亘今,颠扑不破者也。(195)

所谓“昭昭灵灵,能作用底”,就是指“心体”。朱熹批评陆九渊所说的“太极”,乃是从佛教禅宗那里得来的那个“本心”,而不是天地万物“本然之理”。他们相互指责对方是禅学,这也确实说到了对方的痛处,揭示了对方思想援佛入儒的层面。“于是宗朱(熹)者诋陆为狂禅,宗陆者以朱为俗学,两家之学,各成门户,几如冰炭矣!”(196)后来的朱陆之辩,情感成分多于理性的学术辩论,这是其弊,但在程朱官方意识形态的情境中,仍有朱陆之辩,仍不啻为学术思想僵化状态中的一丝生命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