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刘宗周的诚意慎独之学

刘宗周是明代最后一位大儒。他的思想以天人、理气、性命、已发未发、功夫本体一而不二为根本,以诚意慎独为中心,上承阳明、东林,下开黄宗羲,代表了明清鼎革时期第一流的思想家对明代理学的总结,并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清代义理之学的发展方向。

刘宗周(1578—1645),字起东,号念台,浙江山阴人,因讲学蕺山,学者称蕺山先生。万历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后任礼部主事,光禄寺丞,尚宝少卿,太仆少卿,通政司右通政,数次上书辞官,上批“矫情厌世”,革职为民。崇祯初任顺天府尹,上书言事忤权臣意,又革职为民。起吏部左侍郎,升左都御史,因上书忤上意,再度革职为民。明室南渡后,起原官,不为权臣所容,告归回籍。清兵南下,浙江陷落,看到明室兴复无望,绝食二十日而死。

刘宗周少时受学于外祖父章颖,进士后执贽许孚远,与东林刘永澄、高攀龙砥砺问学。后在乡间主证人学社,《证人社约》表明了他的教育宗旨。他的学说统合程朱陆王及张载、王廷相,又有独创性,开发出了一条独特的理路,这一理路是理学发展到总结期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