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历史地位和影响

朱熹是“道学”的集大成者。宋明理学发展到朱熹,便已趋成就阶段。与之同时的还有陆九渊的“心学”、张栻的湖湘学、陈亮的永康之学、叶适的永嘉之学及吕祖谦的婺学等等。他们之间,学术有同有异,由于能平等地、自由地相互切磋,因而形成了一个很好的学术氛围,促进了南宋理学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

南宋时期,对于朱熹的思想,就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监察御史沈继祖说:

剽张载、程颐之余论,寓以吃菜事魔之妖术,以簧鼓后进。(232)

以朱熹的学说是剽窃张载、程颐的余论,这是不公允、不正确的。朱熹的“道学”,继承、吸收了张、二程的学说,这是事实,但朱熹发展了程颐的“道学”,改造了张载的“气”一元论,从而建立了“道学”哲学逻辑结构,成为“理学”的集大成者。以剽窃之论简单否定朱熹思想,是不能为人类认知世界提供有益的思维经验教训的,至于“妖术”之说,与摩尼教相提并论,这便是谩骂和政治诬陷,就不需评说了。

嘉定四年(公元1211年)著作郎李道传上奏说:

孔、孟既没,正学不明。……至于本朝,河、洛之间,大儒并出,于是孔、孟之学复明于世。……近世儒者又得其说而推明之,择益精,语益详,凡学者修己接物,事君临民之道,本末精粗,殆无余蕴。诚使此学益行,则人才众多,朝廷正而天下治矣。往者权臣顾以此学为禁,十数年间,士气日衰,士论日卑,士风日坏,识者忧之。(233)

朱熹得到充分肯定,并将士气、士论、士风的日衰、日坏,归之于禁道学的结果。嘉定五年(公元1212年)国子司业刘爚“请以朱熹《论语集注》、《孟子集注》立学,从之”(234)。朱熹门人黄榦说:

道之正统待人而后传,自周以来,任传道之责者不过数人,而能使斯道章章较著者,一二人而止耳。由孔子而后,曾子、子思继其微,至孟子而始著。由孟子而后,周、程、张子继其绝,至熹而始著。(235)

他们站在道学家的立场,以朱熹为传孔、孟道统的闻人,并以“道学”为正朝廷、治天下的正学,而不是什么伪邪之学。宋以后,元、明、清三朝统治集团都倡导“道学”,“理学”成为官方哲学,朱熹注的《四书章句集注》成为学宫的教科书和科举考试的标准答案,朱熹的牌位也被抬进孔庙,成为从祀者。尽管从王廷相、李贽到王夫之、戴震等,对于朱熹的“道学”哲学均有所批评,但朱熹“道学”在思想界的意识形态地位,一直未被动摇。而元、明、清时期的统治者,无不取法于朱熹。清圣祖玄烨说:

惟宋之朱子注明经史……皆明确有据,而得中正之理,今五百余年,其一句一字莫有论其可更正者,观此则孔、孟之后,可谓有益于斯文,厥功伟矣。朕既深知之而不言其谁,言之朱子,宜如何表章崇奉……(236)

康熙以朱熹的“一句一字”为真理,因朱熹得中正之理,所以以朱子的是非为是非,以至非朱子之传义弗敢言,非朱子之家礼弗敢行。在明清时期,如果有人非议朱熹的言行,就被目为离经叛道。

五四运动,人们在打倒孔家店、批判专制主义的运动中,逐渐剥去了朱熹神圣的外衣,而把他还原为一个人,一个历史上有伟大成就的思想家。后来虽有人企图恢复对朱熹的崇拜,恢复“道统”,不过,历史是按自己的法则向前发展的,这种努力只能是有限度的。

朱熹的哲学思想,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他“综罗百代”,吸收儒家、道家、道教、佛教及当时自然科学思想,并解构了佛、道二教,而和合为理学,把中国哲学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他在中国哲学史上,既是中国古代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道学”的集大成者。尽管朱熹以后,理学家辈出,但无论从思想的深度还是广度来看,超过朱熹者并不多。

朱熹对于中国宗法社会后期思想影响之深,是需要做出应有的历史评价的。他的“道学”哲学逻辑结构,在南宋和元、明、清还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其理学的哲学思辨提高了中华民族的理论思维水平,启迪以后哲学家从各个层面的思考,开拓了理论思维的路向。但随着中国宗法社会向后期推移和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朱熹的“道学”哲学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消极作用凸显出来。不过,五四运动以后,对朱熹思想持一概否定的态度,也是不科学的。朱熹的思想是中国哲学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朱熹本人是一个渊博的大学者,他精通经史,重视自然科学,熟稔佛、道;他开办书院,讲学授徒,培养许多学者。这些历史事实,是永远值得铭记的。

朱子学的特殊贡献早已超越国界,成为东亚、东南亚的重要思想。高丽末安珦(1243—1306)引进程朱道学,他从元大都得到新刊《朱子全书》,并在国子监讲授程朱道学。郑道传倡明孔孟程朱之道,斥异端(佛),息邪学,明天理而正人心,是性理学理论探究的大家。作为“朝鲜之朱子”的李退溪(1502—1571)及李栗谷等朱子学群体的发展,使朱子学成为朝鲜王朝的官方意识形态。

朱子学于镰仓时期(1185—1333)传入日本,“五山”禅僧们在讲授佛典同时,研讨宋学、朱子学。当后醍醐天皇的宫廷开设宋学讲筵,日本史所说的“建武中兴”,就是以宋学作为其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17世纪初江户幕府把朱子学作为其意识形态,便不无原因了。这时期朱子学家有藤原惺窝(1561—1619)及门人林罗山,其后形成众多学派,大体可分为客体经验理派,以贝原益轩(1630—1714)为代表,主体道德理派以山崎暗斋(1618—1682)为代表。山崎门下人才辈出,日本朱子学发展成熟。

越南陈太宗在1249年设国子监,讲授《五经》、《四书》,朱子学得以传播,后黎太祖在各府、路置学宫,讲授《四书》、《五经》,到黎圣宗(1460—1497)时朱子学鼎盛。

中、日、朝、韩、越的朱子学,虽有其共性,但由于在传播国的生根、发展过程中,必然同传播所在国的传统文化、思维方式、风俗习惯以及社会需要相融合,因而出现各具特色的朱子学,即日本、韩国、朝鲜、越南各有自己的朱子学,它们体现了不同国家、民族自己的文化血脉和生命智慧。

————————————————————

(1) 《晦翁学案》,《宋元学案》卷四十八。

(2) 《晦翁学案》,《宋元学案》卷四十八。

(3) 《秦桧主和》,《宋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二。

(4) 《朱熹传》,《宋史》卷四二九。

(5) 王懋竑:《朱子年谱》卷一上。

(6) 《朱子语类》卷一〇四。

(7) 《朱子语类》曾有一段相似的记载:“一日在病翁所会一僧,与之语,其僧只相应和了说,也不说是不是,却与刘说,某也理会得个昭昭灵灵底禅。刘后说与某,某遂疑此僧更有要妙处在,遂去扣问他,见他说得也煞好。及去赴试时,便用他意思去胡说。……试官为某说动了,遂得举(时年十九)。”(《朱子语类》卷一〇四)

(8) 《朱子年谱》卷一上。

(9) 《朱子语类》卷一〇六。

(10) 《申严婚礼状》,《朱文公文集》卷二十。下称《文集》。

(11) 参见《泉州同安县学官书后记》,《文集》卷七十七,《经史阁上梁告先圣人》卷八十六。

(12) 《朱子年谱》卷一上。

(13) 《重刊罗先生文集序》,《罗豫章先生文集》。

(14) 《宋史·李侗传》。

(15) 《朱子语类》卷一〇四。

(16) 《朱子年谱》卷一上。

(17) 《虞允文神道碑》,《杨诚斋集》卷一二〇。

(18) 《壬午应诏封事》,《文集》卷十一。

(19) 《癸未垂拱奏札二》,《文集》卷十三。

(20) 《朱熹传》,《宋史》卷四二九。

(21) 《建宁府崇安县五夫社仓记》,《文集》卷七十七。

(22) 《建宁府崇安县五夫社仓记》,《文集》卷七十七。

(23) 《建宁府崇安县五夫社仓记》,《文集》卷七十七。

(24) 《婺州金华县社仓记》,《文集》卷七十九。

(25) 《文集》中阙第一状。

(26) 《乞蠲减星子县税钱第二状》,《文集》卷十六。

(27) 《乞支钱米修筑石堤札子》,《文集》卷二十。

(28) 《乞支钱米修筑石堤札子》,《文集》卷二十。

(29) 《乞催修石堤札子》,《文集》卷二十。

(30) 《文集》卷七十四。

(31) 《朱熹传》,《宋史》卷四二九。

(32) 《辛丑延和奏札二》,《文集》卷十三。

(33) 《朱熹传》,《宋史》卷四二九。

(34) 《朱子年谱》卷二下。

(35) 《奏绍兴府指使密克勤偷盗官米状》,《文集》卷十六。

(36) 《奏上户朱熙绩不伏赈粜状》,《文集》卷十六。

(37) 《朱熹传》,《宋史》卷四二九。

(38) 《朱熹传》,《宋史》卷四二九。

(39) 《经界申诸司状》,《文集》卷二十一。

(40) 《条奏经界状》,《文集》卷十九。

(41) 《文集》卷二十三。

(42) 《朱子年谱》卷四上。

(43) 《文集》卷十四。

(44) 另参见《庆元党》,《四朝闻见录》丁集。

(45) 《甲寅行宫便殿奏札一》,《文集》卷十四。

(46) 《行宫便殿奏札二》,《文集》卷十四。

(47) 以上见《经筵留身面陈四事札子》,《文集》卷十四。

(48) 《续资治通鉴》卷一五三。

(49) 《宋纪》卷一五四,4125页。

(50) 《黄勉斋先生文集》卷八,《丛书集成》初编本。

(51) 李方子把朱熹的言行,按时间先后编成《年谱》三卷,交高安洪友成刊刻,简称李洪本。

(52) 《朱子年谱考异》卷四。

(53) 《朱子实纪序》。

(54) 《朱子实纪序》。

(55) 《朱子年谱》卷四下。

(56) 参见《朱子学入门》,《朱子学大系》第一卷,61页,明德出版社[日],昭和四十九年版。

(57)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别集》卷一,四部丛刊初编缩本,1884页。

(58)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续集》卷五,四部丛刊初编缩本,1835页。

(59) 《遯》,《周易本义》卷二。

(60) 《家人》,《周易本义》卷二。

(61) 《同人》,《周易本义》卷一。

(62) 《甲寅行宫便殿奏札一》,《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十四。

(63) 《朱子语类》卷六十八。

(64) 《遯》,《周易本义》卷二。

(65) 《遯》,《周易本义》卷二。

(66) 《家人》,《周易本义》卷二。

(67) 《朱子年谱》卷四。

(68) 《项羽本纪》,《史记》卷七。

(69) 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

(70) 1981年12月13日,美国陈荣捷教授询问我对《家人》与《同人》之抉择的看法,我曾于该年12月底回复。

(71) 《续资治通鉴》卷一五四,4137页。

(72) 《续资治通鉴》卷一五四,4137页。

(73) 《续资治通鉴》卷一五四,4137页。

(74) 参见《庆元党》,《四朝闻见录》丁集。

(75) 《朱熹传》,《宋史》卷四二九。

(76) 《朱熹传》,《宋史》卷四二九。

(77) 《朱熹传》,《宋史》卷四二九。

(78) 《续资治通鉴》卷一五五,4176页。

(79)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80) 《读大纪》,《文集》卷七十。

(81) 《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82)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83) 《朱子语类》卷六十五。

(84) 《朱子语类》卷一。

(85) 《朱子语类》卷一。

(86) 《朱子语类》卷一二六。

(87) 《朱子语类》卷一二六。

(88) 《朱子语类》卷一。

(89) 《朱子语类》卷一。

(90) 《朱子语类》卷一二六。

(91) 《朱子语类》卷一二六。

(92) 《答杨志仁》,《文集》卷五十八。

(93) 《朱子语类》卷一。

(94) 《朱子语类》卷一。

(95) 《朱子语类》卷一。

(96) 《朱子语类》卷一。

(97) 《朱子语类》卷七十四。

(98) 《朱子语类》卷一。

(99) 《朱子语类》卷一。

(100)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101) 《物势》,《论衡》,47页。

(102) 《答黄道夫》,《文集》卷五十八。

(103)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104) 《朱子语类》卷一。

(105) 《朱子语类》卷一。

(106) 《朱子语类》卷一。

(107) 《孟子或问》卷三。

(108) 《朱子语类》卷一。

(109) 《朱子语类》卷一。

(110) 《朱子语类》卷一。

(111) 《周子全书,太极图说》注引。

(112) 《答杨志仁》,《文集》卷五十八。

(113)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114)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115) 《朱子语类》卷一。

(116) 《答王子合》,《文集》卷四十九。

(117) 《朱子语类》卷四。

(118) 《答刘叔文》,《文集》卷四十六。

(119) 韩元震(公元1682年—1751年)朝鲜朱子学家,著有《经义记开录》六卷,《儒道》一卷,《易学记见》一卷,《朱子言论同异考》六卷。

(120) 《理气》,《朱子言论同异考》卷一。

(121) 《二程全书·遗书》卷十一。

(122) 《朱子语类》卷六。

(123) 《朱子语类》卷六十七。

(124) 《朱子语类》卷六。

(125) 《朱子语类》卷六。

(126) 《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127) 《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128) 《朱子语类》卷六十二。

(129)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130) 《正蒙·参两篇注》,《张子全书》卷二。

(131) 《正蒙·参两篇注》,《张子全书》卷二。

(132) 《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133)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134)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135) 《文集》卷四十五。

(136) 《理气》,《朱子言论同异考》卷一。

(137)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138)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139)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140)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141) 《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142) 《太极图注》,《周子全书》卷一。

(143) 《阴符经考异》附,《朱子遗书》二刻。

(144) 《阴符经考异》附,《朱子遗书》二刻。

(145) 《周易注·系辞上传》卷三。

(146) 《朱子语类》卷六十七。

(147) 《朱子语类》卷二十四。

(148) 《朱子语类》卷六十八。

(149) 《朱子语类》卷六十八。

(150) 《答汪尚书》,《文集》卷三十。

(151) 《朱子语类》卷十五。

(152) 《朱子语类》卷十五。

(153) 《朱子语类》卷十五。

(154) 《朱子语类》卷十五。

(155) 《答陈齐仲》,《文集》卷三十九。

(156) 《朱子语类》卷十四。

(157) 《大学章句》第一章。

(158) 《朱子语类》卷十五。

(159) 《大学或问》卷二,《朱子四书或问》。

(160) 《大学或问》卷二,《朱子四书或问》。

(161) 《朱子语类》卷十五。

(162) 《系辞上传》第十一章,《周易本义》卷三。

(163) 《天问》,《楚辞集注》卷三,50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164) 《原卦画第二》,《易学启蒙》卷二。

(165) 《记林黄中辨易西铭》,《文集》卷七十一。

(166) 《朱子语类》卷七十五。

(167) 《答陆子静》,《文集》卷三十六。

(168) 《原卦画第二》,《易学启蒙》卷二。

(169) 《系辞上传》第五章,《周易本义》卷三。

(170) 《原卦画第二》,《易学启蒙》卷二。

(171) 《原卦画第二》,《易学启蒙》卷二。

(172) 《周易上经·坤》,《周易本义》卷一。

(173) 《周易上经·坤》,《周易本义》卷一。

(174) 《原卦画第二》,《易学启蒙》卷二。

(175) 《乾文言传》,《周易本义》卷一。

(176) 《明蓍策第三》,《易学启蒙》卷三。

(177) 《朱子语类》卷六十五。

(178) 《朱子语类》卷七十四。

(179) 《周易上经·坤》,《周易本义》卷一。

(180) 《本图书第一》,《易学启蒙》卷一。

(181) 《原卦画第二》,《易学启蒙》卷二。

(182) 《朱子语类》卷六十五。

(183) 《朱子语类》卷七十四。

(184) 《系辞上传》,《周易本义》卷三。

(185) 《朱子语类》卷六十五。

(186) 《朱子语类》卷六十五。

(187) 《系辞上传》第九章,《周易本义》卷三。

(188) 《本图书第一》,《易学启蒙》卷一。

(189) 《本图书第一》,《易学启蒙》卷一。

(190) 《本图书第一》,《易学启蒙》卷一。

(191) 《系辞上传》第九章,《周易本义》卷三。

(192) 《本图书第一》,《易学启蒙》卷一。

(193) 《本图书第一》,《易学启蒙》卷一。

(194) 《朱子语类》卷七十四。

(195) 《朱子语类》卷七十一。

(196) 《朱子语类》卷七十四。

(197) 《朱子语类》卷七十四。

(198) 《朱子语类》卷七十五。

(199) 《朱子语类》卷七十四。

(200) 《朱子语类》卷七十四。

(201) 《朱子语类》卷七十四。

(202) 《朱子语类》卷七十五。

(203) 《朱子语类》卷七十五。

(204) 《朱子语类》卷七十五。

(205) 《乾·彖传》,《周易本义》卷一。

(206) 《系辞上传》第二章,《周易本义》卷三。

(207) 《朱子语类》卷七十四。

(208) 《朱子语类》卷六十六。

(209) 黄宗羲:《易学象数论》卷五。

(210) 黄宗炎:《周易寻门余论》。

(211) 《晦翁学案》,《宋元学案》卷四十八。

(212) 《朱子语类》卷五。

(213) 《朱子语类》卷四。

(214) 《朱子语类》卷四。

(215) 《朱子语类》卷四。

(216) 《朱子语类》卷四。

(217) 《朱子语类》卷四。

(218) 《朱子语类》卷四。

(219) 《答张钦夫》,《文集》卷三十二。

(220) 《尽心上》,《孟子集注》卷十三。

(221) 《朱子语类》卷五。

(222) 《中庸章句序》,《文集》卷七十六。

(223) 《朱子语类》卷六十一。

(224) 《道学崇黜》,《宋史纪事本末》卷八十。

(225) 《续资治通鉴》卷一五四。

(226) 据明郎瑛:《七修类稿》卷十六;另参见《续资治通鉴》卷一五四。

(227) 《庆元党》,《四朝闻见录》丁集。

(228) 《续资治通鉴》卷一五八。

(229) 《续资治通鉴》卷一五八。

(230) 《续资治通鉴》卷一六四。

(231) 《续资治通鉴》卷一六四。

(232) 《庆元党》,《四朝闻见录》丁集。

(233) 《道学崇黜》,《宋史纪事本末》卷八十。

(234) 《续资治通鉴》卷一五九。

(235) 《朱熹传》,《宋史》卷四二九。

(236) 《清康熙壬辰年升祀朱子奏议》,《婺源县志》卷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