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思维操作的一般过程
人类思维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思维的操作方式无疑也会有所不同。原始人或“自然民族”的思维是原逻辑即原始逻辑的思维。这种思维首先和主要服从的是“互渗律”。在原始思维中,“思维与客体交融,它不仅在意识形态的意义上而且也在物质的和神秘的意义上与客体互渗。这个思维不仅想象着客体,而且还体验着它”(5)。这种思维不关心矛盾律,它所使用的概念是不确定的,并且由于与客体的互渗而带有神秘的性质。就其特点来说,原始思维是一种具体的、不分化的综合思维。这种原始思维用不确定的互渗的方式,对不确定的互渗的表象、记号、概念等组块加以操作。
随着社会生活和实践的发展,支配人们的互渗作用减弱,表象逐渐纯化,神秘的前关联为客观关系所取代。思维所操作的概念的明确性和限定性增长了,具有某种确定性的逻辑思维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近现代人类思维操作的主导方面是逻辑思维,但这绝不是唯一的思维操作。逻辑思维不完全排除原逻辑思维,人的智力活动既是理性的又是非理性的。列维-布留尔的《原始思维》一书,从对原逻辑思维与逻辑思维的纵向历史发展联系的研究开始,达到了对原逻辑思维与逻辑思维的横向现实并存关系的结论。
思维操作是有内容、有方法、有结果的过程。对这种动态过程的要素分析,首先应当是一种结构分析。美国心理学家吉尔福特提出过智力三维结构的模型,他认为,智力的结构应从内容、操作和成果三个维度去考虑。如果我们仅从思维操作上去理解这个三维结构,这三个维度就是操作内容、操作办法和操作成果。就思维操作的一般过程而言,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搜集、提取和确定思维操作的内容,(2)依一定的规则或方法对内容加以原逻辑的或逻辑的操作,(3)从各个方面得出思维操作的结果。
在严格的确切的意义上,只有上述第二个阶段,才是思维的实际操作。但在广泛的意义上,思维操作开始的准备阶段和结束的收尾阶段的思维活动也应视为一种操作,即为正式操作过程所作的起点上的操作和终点上的操作。这样,就应将思维操作的一般过程分为起点操作、过程操作和终点操作。从思维操作起点和终点的因果关系看,思维过程操作具有中介的性质,于是又有思维操作的“起点——中介(过程)——终点”的一般关系。
在这里,中介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也不仅仅是辅助性的环节。因为从严格的确切的意义上讲,思维操作的中介过程实质就是思维操作过程本身。离开这一关键的实质性的中介环节,思维操作的起点只能是待操作的内容的堆积,而终点则不过是空幻的可望不可即的目标。
从信息组块操作的意义上来理解,思维操作的起点是确定思维的目的和方式,收集、积累和提取有关的信息组块,准备组块操作所需要的工具、手段,逐步形成进行积极思维活动的心理状态。思维操作的起点是正式的思维操作的准备阶段,在这里进行的是为正式的思维操作所做的准备性的思维操作,并在这一阶段完成时开始正式的思维操作。
当然,人的思维不是竞赛场上的运动员,要一声号令才出发。当思维操作在整体上仍处于准备阶段时,某些局部的属于正式过程的思维操作可能已经开始了,尽管还不是全面的总体上的操作。这就是说,思维操作的起点不仅仅是准备,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开始,是从准备操作向正式操作的过渡。处于思维操作起点阶段的信息组块,并非沉睡着的待加工材料。它们像高温中不断振动着的物体分子,正在趋向由固态向液态转化的关节点。一旦达到并超过这个“度”,这些组块就会迅速流动起来,循着某种程序进行思维操作。
思维过程操作是主体以一定的目的、方向、顺序、规则和方法对已有信息组块的组合、分解、再组合。在这中间如果缺少某个必要的组块,主体就会随时搜寻、提取合用的组块,或者将别的组块赋予特定的意义来代用,有时也可将原有组块分解、组合,造成新的组块。新的形象、记号、概念等通常都是在思维操作的迫切需要中应运而生的。
思维操作的中介过程因其内容和结果的不同而不同。一般说来,简单的思维操作内容和结果相应有简单的中介过程操作,复杂的思维操作内容和结果必然伴之以复杂的中介过程操作。在复杂的思维过程操作中,逻辑规则等对于操作之有条理而不紊乱是至关重要的。遵守逻辑的同一律,即意味着在思维操作中,某个组块或组块组合的意义始终保持一致。概念在思维的历史发展中是变化着的,具有确定和不确定的二重性。但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的思维操作中,概念以及其他信息组块的含义应是相对确定的,不能随意变动。随意变动的概念不仅不能体现,而且恰恰违背了概念发展之历史的和逻辑的性质。
经过反复的思维操作产生思维结果,进入思维终点操作阶段。对于复杂的思维过程来说,终点是耕耘后的收获,是对起点所提出的并在中介过程中贯彻的思维操作及其合目的性的总结和验收。复杂的思维操作会导致多样的思维结果。在终点上,主体须对中介过程操作的结果加以再操作,从中确定合乎目的性要求的思维结论。
思维终点操作是思维起点和过程操作的必要延续和最终完成。就组块操作的意义而言,思维成果的实质是:通过对原有信息组块或组块关系的分解和重组,发现或创造新的能够有助于把握客体的有意义的组块或组块关系,并以确定的形式将它表达出来。思维终点操作应当是前面思维操作的结晶或升华,是思维运动中更高的发展阶段。在终点达到新的认识的同时,往往伴有新的问题产生,其中包括怎样检验和实践已有的认识,怎样认识那些新出现的问题等等。所以,对于特定思维过程而言的思维操作的终点,又成为新的思维操作的起点。
上述思维操作过程只是极为一般化的描述,实际的思维操作无疑复杂得多。现代心理科学、思维科学从不同角度对思维操作进行实验和研究,提出了许多模型、设想、理论,推动了人类对自己思维操作过程的深入了解。这些也都从其共同性上证实了对思维操作“起点——中介——终点”一般过程概括的普遍意义。
例如,美国心理学家拉塞尔认为,在横向方面,思维的整体性由思维的材料、过程、能力和动机四个因素构成;在纵向方面,各种思维活动都经历类似的六个步骤:(1)环境刺激引起心理活动阶段,(2)建立思维的走向或指导阶段,(3)寻找有关材料阶段,(4)提出假设或尝试性方案阶段,(5)检验审查假设阶段,(6)决策阶段。(6)他所说的第1至第3个步骤属于思维起点操作阶段,第4至第5个步骤属于思维过程(中介)操作阶段,最后一个步骤即思维终点操作阶段。
以较具体的心理科学、思维科学为背景的哲学认识论对思维操作的考察,也应该具有一定的具体性。这种具体性丰富而不是排斥了关于思维操作一般过程的认识。在这方面,美国哲学家、教育家约翰·杜威对认识的过程、材料和工具的研究可作参考。他在《我们怎样思考》一书中提出解决问题的五步程序:
(1)经验过程的间断、不和谐、“对差异或困难的感受”,迫使人们去追求认识;(2)探究总是针对某一具体问题,集中考察与困难有关的有意义的问题;(3)进行积极的灵活的思考,包括以过去经验为根据的推理和思维中的某种跳跃,在科学研究中表现为提出假说;(4)对已提示的解答所具有的蕴涵进行“合理的加工”或演绎,以便依据以它为基础的预测来检验已提示的解答;(5)最后是证实,即根据某一观念或假说的需要安排种种条件,了解在理论上所指明的结果是否实际发生。(7)
一个问题的解决又引起新的问题,并为其他探究提供材料。解决问题是人类思维操作的最重要的内容,任何思维操作归根到底都是要解决认识上的问题,进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在上述五步程序中,也可以就解决问题作出“起点——中介(过程)——终点(新的起点)”三段式的划分。
对于复杂的思维操作过程的阶段性,依据不同的标准或要求,还能够作出其他类型的划分。譬如,从思维操作的表现方式来区分,可以分为渐进式思维操作和跳跃式思维操作。这两种操作方式交替进行,构成思维之“渐进——跳跃——渐进”的一般过程。这种发展模式是由量变到质变再到量变的辩证法规律在思维操作中的体现。
在通常情况下,人的思维是平缓的渐进式的过程。它遵循某种原逻辑或逻辑的程序进行,力图逐步把握客体及其外部和内部联系,这是一种规范性的思维操作。渐进式思维过程中的信息组块依其意义自然而然地连接起来,合乎逻辑地实现组块或组块关系的过渡、转换、分解和组合。人的自觉思维大部分时间处于这种渐进的状态,进行着规范性的思维操作。
规范性思维进行到一定程度,不可遏制的思维会像潮水那样冲出原有规范的河道,于是,渐进过程中断了,思维仿佛跨过了难以走出的迷宫,跳跃着达到思维的结果。如果说思维的跳跃也是一种操作,那么就是一种非规范的操作。思维运动中的跳跃式操作,主要表现为下列几类情况:(1)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2)通过直觉和灵感达到创造性思维的顿悟,(3)将一般性理论直接转化为具体实践方法,等等。
我们要求跳跃式的思维过程所达到的结果应当是合乎逻辑的,但它采取的却是非规范的似乎抛开逻辑的操作方法。怎样看待这个矛盾呢?其实,只要跳跃式思维的结果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从理论上讲就能够同样以规范的逻辑操作完成这一思维过程,即用渐进式的操作由思维跳跃的起点达到跳跃的终点,只是这种规范式的思维操作可能非常繁琐费时。
这种跳跃式的思维操作不是违背了渐进式的逻辑,而是略去了漫长的规范逻辑操作的中间环节。就感觉来说,类似的过程被称为“直感”或“直觉”;就思维来说,也许应该称之为“直思”,即略去中间环节的直接思考。思维的正常顺序是“个别——特殊——一般”,或者“一般——特殊——个别”。跳跃式思维操作可以由个别直接上升到一般,或者由一般直接下达到个别,都是略去了中间的特殊这个环节。
跳跃式的思维对于迅速达到理性的、创造性的认识和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无疑有重要意义。但是,并非任何跳跃式的思维都能达到正确的、合逻辑的或有意义、有价值的结果。相比而言,不成功的跳跃远远多于成功的跳跃。这种思维结果的真理性和价值,需要通过实践的检验和逻辑的证明来确定。实践的检验是要确定这种跳跃式思维的结果是否合乎实际,是否达到了对客体本质的认识。
而对跳跃式思维结果的论证,则是力图把在跳跃时略去的中间环节逻辑地再现出来,证实这种思维是否合乎逻辑。要将跳跃式思维的结果完善化和表述出来,必须采取规范性的渐进式的逻辑操作。这样,跳跃式思维就成了两个渐进式思维过程之间的中介环节。当然,也不妨把渐进式思维看作是两个跳跃式思维过程之间的中介环节。思维渐进和跳跃两种操作交替的过程,同时也是感性和理性、具体和抽象两种操作的交替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