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无限样态和有限样态

整个样态系统(或被自然产生的自然)在斯宾诺莎体系里包括两类样态,即无限样态(一般样态)和有限样态(个别事物)。所谓无限样态,按照斯宾诺莎的定义,是指直接出于神的属性或神的属性的分殊的样态,而有限样态则不是直接出于神的属性,而是出于上述无限样态的个别事物。斯宾诺莎说:“我们把被自然产生的自然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的,一类是特殊的。一般的被自然产生的自然是由直接依赖于神的全部样态组成的……而特殊的被自然产生的自然是由一般的样态所产生的全部特殊事物组成的。”注567这里,显然从神到无限样态,由无限样态再到个别事物,有一个从一般到特殊再到个别的逻辑推演过程,而无限样态似乎就构成实体和个别事物之间的中间环节。

无限样态作为神与个别事物之间的中介

从神过渡到个别事物(即有限样态),这在斯宾诺莎哲学里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又棘手的问题。它既是神与世界之间关系的实质性问题,又是一与多、一般和个别之间的逻辑关系问题。按照传统的哲学观点,神是无限的和永恒的,而个别事物则是有限的和短暂的;神是一,而个别事物则是多;神是静止不变的,而个别事物则是变动不居的。那么,如何从无限的永恒的静止不变的单一的神中产生出众多有限的变灭无常的个别事物呢?这在传统哲学和宗教哲学里一直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虽然斯宾诺莎曾经说过因为神是世界万物的内因,神与世界是一个东西,所以这些问题本身就不是问题,然而他毕竟还需要做出一些具体的解释。譬如在《神、人及其幸福简论》一书中,他就曾经借伊拉斯摩斯的口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既然神是自然万物的内因,而内因与其结果又是始终结合在一起的,只要神存在,其结果就不能被毁灭,那么为什么由神产生的万物却是变灭无常的呢?注568他在《伦理学》里也同样肯定这一点:“有限的且有一定的存在的东西不能为神的任何属性的绝对本性所产生,因为凡是出于神的任何属性的绝对本性的东西,都是无限的和永恒的。”注569既然是这样,那么我们怎么能说神是万物——当然也包括这些有限的且有一定的存在的东西——的内因呢?因此他需要对无限的永恒的神过渡到有限的变灭无常的个别事物这一问题做出具体的解释,也就是说,需要找出神与个别事物之间的某种过渡桥梁或中介环节。

在斯宾诺莎早期著作《神、人及其幸福简论》里,斯宾诺莎曾经把对象分为三类:一类对象本身是变灭无常的,另一类对象由于它们的原因而是非变灭无常的,而第三类对象是仅仅由于它自身的力量和威力而是永恒的、非变灭无常的。他说:“变灭无常的东西是所有并非任何时候都存在的个别的事物,或者是所有有一个开端的个别事物。而另一类东西(指由于它们的原因而非变灭无常的对象),像我们所说过的,是所有那些作为个别样态原因的一般样态。但是第三类对象就是神,或者就是我们认为是和神一样的东西,即真理。”注570显然这里所谓第二类对象就是他所要寻找的从神过渡到个别事物的中间环节,因为这类对象一方面本身存在的原因是出自神,因而是非变灭无常的;另一方面它们又是变灭无常的个别事物的原因,他把这类东西称为“一般样态”。

这种思想在《伦理学》里得到了更明确的表现。他把全部样态,即由神所产生的全部事物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为神所产生的,即从神的某种属性的绝对本性或某种属性的分殊必然而出的样态,这类样态是无限的和永恒的。他说:“一切必然地无限地存在着的样态,或者是必然出于神的某种属性的绝对本性,或者是出于某种属性的分殊,而这种分殊是必然地无限地存在着。”注571另一类是间接为神所产生的,即不是从神的属性的绝对本性或属性的永恒无限的分殊而出,而是从神的属性的有限的且有一定存在的分殊而出的样态,这类样态是有限的和有一定存在的。他说:“有限的且有一定的存在的东西,不能为神的任何属性的绝对本性所产生,因为凡是出于神的任何属性的绝对本性的东西,都是无限的和永恒的。所以任何有限之物,不是自神而出,必是自神的某种属性而出,就这种属性被看成处于某种样态的状态而言……但是有限之物不能从出于神或神的一个属性之永恒无限的分殊产生出来,所以凡有限之物能够存在、能够动作,必定是被出于神或神的属性的有限的且有一定存在的分殊所决定。”注572由此可见,斯宾诺莎之所以要在实体和有限样态之间插入无限样态,就是为了给予有限样态一个近因的解释。无限样态的使命就是沟通神与世界万物之间的联系,说明实体的单一性和自然万物的多样性、实体的静态和自然万物的动态之间的关系。因此,无限样态在斯宾诺莎哲学体系里发挥着从实体过渡到有限样态的桥梁或中间环节的作用,斯宾诺莎试图通过无限样态来解释整个自然界的错综复杂现象及其统一性。

这里我们首先应当弄清一个问题。按上述的讲法,神既是万物的内因,又是万物(至少是有限之物)的远因,神怎么能是这两者的统一呢?因为远因是一种与结果联系较疏远的原因。在《神、人及其幸福简论》里,斯宾诺莎曾借伊拉斯摩斯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既然神是万物的一个内因,那么你怎么能把它称为一个远因呢?因为那对于一个内因是不可能的。”注573按照这里的解释,我们一方面要把远因理解为间接由神产生的,另一方面也要把远因不看成绝对的,它只是在某方面的,也就是说,它也可能是由神直接产生的。斯宾诺莎说:“的确,由神所直接创造的事物(其存在除了神的属性外不需要任何其他东西)是永恒地被创造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使一个事物可以存在,虽然需要一个特殊的样态以及某种在神的属性之外的东西,但是神并不因此就不能够直接地产生一个事物。因为,在那些对于事物的存在是必需的东西中,某些是应当产生事物的,而另一些是能够产生事物的。”注574,但并不能因此就说光不能直接产生亮堂的结果。这里存在着必然的原因和偶然的原因的区别,说神是万物的内因,是指神是万物的必然原因,而说神是有些事物的远因,是指神通过一些偶然的原因产生该事物。既然某事物是神通过一些偶然的原因产生的,那么神当然也可以不通过这些偶然的原因而直接地产生该事物。因此斯宾诺莎一方面坚持神既是有限事物的内因又是远因,以说明有限事物的变灭无常,另一方面又坚持远因不是绝对的,而是就某方面说的。在《伦理学》里,我们同样可以看到斯宾诺莎这种解释,例如斯宾诺莎在谈到有些事物是神直接产生的,而这些神的直接产物又是那些没有神就不能存在也不能理解的事物的间接原因之后,立即说:“由此推知,第一,神是它的直接产物的绝对的最近因,而不是自类中的最近因,如人们所说的那样。因为神所产生的结果是没有神就不能存在也不能被理解的。由此又推知,第二,严格说来,神不能认作个别事物的远因,除非是为了分辨神的间接产物与神的直接产物或由于神的绝对本性的东西方便起见。因为我们通常总是把远因了解为与结果没有联系的。但是,一切存在都存在于神之内,都依靠神而存在,如果没有神,它们就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被理解。”注575总之,近因和远因的区分,在斯宾诺莎的体系里,只是在区分神的直接产物和间接产物时才有意义,我们绝不能因为神是有限事物的远因,而认为神就不是有限事物的内因,或认为有限事物可以离开神而独立存在。

另外,当我们说无限样态是实体和有限事物之间的中介环节,或是有限事物的近因时,绝不意味着无限样态是有限事物的直接原因。因为按照斯宾诺莎的观点,凡是从永恒无限的样态直接产生的东西也必是永恒的和无限的,因此有限的且有一定的存在的事物需经另一个有限的且有一定的存在的原因决定它的存在和动作,他说:“有限之物不能从出于神或神的一个属性之永恒无限的分殊产生出来。所以凡有限之物能够存在,能够动作,必定是被出于神或神的属性的有限的且有一定存在的分殊所决定。”注576这里似乎又出现了一个问题,既然有限事物是以另一个有限事物作为其直接的原因,那么怎样解释无限样态作为有限事物的间接原因呢?也就是说,怎样理解无限样态是神或实体和有限事物之间的中介环节呢?为此我们需要对斯宾诺莎所谓的无限样态做进一步解释。

直接的无限样态和间接的无限样态

关于无限样态,在《神、人及其幸福简论》中,斯宾诺莎只列举了物质中的运动和思维中的理智这两种样态。他说:“关于一般的被自然产生的自然,或者关于一般的样态,关于直接依赖于神的或为神所直接创造的创造物,我们所知道的无非只有两类,即物质中的运动和在能思事物中的理智,因此我们说,这两种东西是永恒地存在的,并且将永恒地保持不变。”注577至于除了这两种直接的无限样态之外,是否还有间接的无限样态,斯宾诺莎在这本书里似乎再没有说明。但在《伦理学》里,斯宾诺莎却将无限样态明确区分了两类,一类是直接的无限样态,即所谓出于神的属性的绝对本性的样态,一类是间接的无限样态,即所谓出于依神的属性之绝对性而存在的分殊的样态。他说:“一切必然地无限地存在着的样态,或者是必然出于神的某种属性的绝对本性,或者是出于某种属性的分殊,而这种分殊是必然地无限地存在着。……所以,一个必然地无限地存在着的样态必定是出于神的某一属性的绝对本性,或者直接出于神的属性之绝对性,或者间接出于依神的属性之绝对性而存在的分殊,这就是说,间接出于必然地无限地存在着的分殊。”注578遗憾的是,虽然他做了这种直接和间接的区分,却未具体加以解释,因而在《伦理学》里,究竟什么是直接出于神的属性的无限样态,什么是间接出于神的属性的分殊的无限样态,似乎是不清楚的。幸喜他的《书信集》和《神学政治论》里提供了两份材料,我们可以用来理解这两种无限样态。当时他的一些朋友在读了《伦理学》草稿后,曾经向他提出了这一问题(参见《书信集》第63封信),想要他举出一些直接由神的属性所产生的东西和间接由神的属性的分殊所产生的东西,斯宾诺莎对此在第64封信里答复说:“第一类例子,在思想方面是绝对无限的理智,在广延方面是运动和静止;第二类例子是宇宙的全貌(facies totius universi注579),虽然宇宙的全貌以无限的方式在发生变化,但却永远保持同一。”注580他要他的朋友参阅《伦理学》第二部分命题十三的附释到补则七。在《伦理学》该部分补则七的附释里,斯宾诺莎在分析了各种复合体后说道:“我们不难理解整个自然界是一个个体,它的各个部分,换言之,即一切物体,虽有极其多样的转化,但整个个体可以不致有什么改变。”注581另外,在《神学政治论》里,斯宾诺莎也对无限样态做了一个说明,他说:“在研究自然现象时,我们须先探讨自然中那最普遍共同的,如运动静止之类,以及探讨自然永久遵循的规律,借此规律自然得以连续运行。”注582根据上述两段材料,我们可以看出,斯宾诺莎所谓直接出于神的属性的无限样态,是指自然界所有个别事物所普遍共同具有的本质的东西,如物质中的运动和静止,思维方面的理智;所谓间接出于神的属性的分殊的无限样态,是指支配整个自然界运动变化的一些固定不易的自然规律,如运动静止比例守恒定律。在斯宾诺莎看来,自然界里的所有个别事物虽然千变万化,但都依存于普遍永恒的共同本质和固定不易的自然规律,没有这些本质和规律,个别事物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被理解。他在《知性改进论》里曾经这样说过:“自然界中变灭无常的个别事物的内在本质只可以在固定的永恒的事物中去寻求,在那些好像深深印在事物里面,并为一切个别事物的发生和秩序所必遵循的规律中去寻求。是的,我们还可以说,所有变灭无常的个别事物都密切地本质地依存于固定永恒的东西,没有固定永恒的东西,则个别事物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被认识。所以这些固定的永恒的东西虽是个别的,但因为它们无所不在,并且具有弥漫一切的力量,在我们看来,既是变灭无常的个别事物的界说的类或共相,也是万物的最近因。”注583这里话虽然多,但意思是清楚的,即个别事物的存在必依赖于它们自身中的固定永恒的普遍本质,以及依赖于它们发生变化所必遵循的普遍规律。普遍本质(即共相)和普遍规律就是事物存在的两大根本条件,前者即直接的无限样态,后者则是间接的无限样态。

由此我们可以推知,斯宾诺莎之所以要在实体和个别事物之间提出无限样态,一方面是为了给予自然界个别事物一个近因的解释。因为在他看来,个别事物依赖于神,但不是直接依赖于神,而是通过共同本质和普遍规律这些无限样态间接与神发生联系。神只能是个别事物的远因,而不是近因,它们的近因应当是无限样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予自然事物的生长和变化一个必然因的解释。因为在他看来,个别事物的存在和变化,虽然需要另一个有限的个别事物为其直接的原因,但由于它们具有共同的本质并服从普遍的规律,所以都有其所以存在和变化的必然原因。例如,一池塘里的鱼死了,其直接的原因可能是水偶然遭到了污染,由污染了的水引起了鱼的死亡,但如果我们从根本上来看,这就是违背鱼自然生长的生态平衡规律造成的结果,直接的原因只是偶然的导火线,而根本的原因在于违背自然界的普遍规律。由此可见,无限样态在斯宾诺莎体系里除发挥有限事物的近因的作用外,还发挥了说明自然事物的本质和运动变化的必然因的作用。

至此,我们可以把斯宾诺莎对自然的解释划分为如下三个层次:神是直接的无限样态即运动静止和理智的绝对的最近因,而不是间接的无限样态即事物普遍关系和规律性的自类的最近因;直接的无限样态是间接的无限样态的最近因,而不是有限的个别事物的自类的最近因;间接的无限样态是有限的个别事物的最近因,而它们的直接原因则是另一些有限的个别事物。斯宾诺莎试图用这种方式来完成他对整个自然系统的逻辑解释。

广延属性的无限样态系统和思想属性的无限样态系统

在斯宾诺莎的整个自然系统里,我们所知道的神的属性有两种,即广延属性和思想属性,因此无限样态系统也有两个,即广延属性方面的无限样态系统和思想属性方面的无限样态系统。下面我们简单地考察一下这两个无限样态系统。

按照上述有关资料,斯宾诺莎的广延属性的无限样态系统包括:(1)直接的无限永恒的样态——运动和静止。斯宾诺莎之所以把运动和静止看成广延属性的无限永恒样态,他在《神、人及其幸福简论》一书里有个解释:“所有存在着的个别事物,均是通过运动与静止才成为这样的事物的,并且这对‘实体的’广延的全部样态亦即我们称为物体的东西亦是适用的。这些个别事物之间的区别,仅是由运动和静止各种不同的比例所造成。由于这种比例,这个事物是这样而不是那样,是这个事物而不是那个事物。”注584很清楚,在斯宾诺莎看来,自然界的各种物体之所以千差万别,就是由于运动和静止的比例不同,一物体之所以发生变化,也在于它的运动和静止的比例在发生变化。因此可以说,一切物体的质的差别都是由运动和静止这些直接的无限永恒样态所造成,而运动和静止是直接与神的广延属性相关,它们的概念包含广延,所以斯宾诺莎说这样一种样态是“直接出于神的属性的绝对性”的直接的无限永恒样态。(2)间接的无限永恒样态,用斯宾诺莎的术语来说就是“宇宙的全貌”。所谓宇宙的全貌,按照上述解释,就是指支配宇宙内全部物体相互关系和运动变化的一些物理规律,以及整个自然界的固定不易的秩序。在斯宾诺莎看来,每一物体的运动和静止的比例并不是直接地从直接的无限永恒样态而来,而是间接地通过它们自身的相互作用而形成。譬如,一物体的动静比例变化,必然引起与它相邻近的另一物体的动静比例的变化,而这另一物体的动静比例变化又必然引起它邻近的另一物体的动静比例的变化,这样无限传递下去,整个宇宙内的所有物体都可以发生动静比例的变化。但是,宇宙内万物虽然是这样永恒不断地发生动静比例的变化,然而它们的总和,即整个宇宙的运动和静止却保持同一的比例关系,这也就是说,必然为运动静止比例守恒定律所支配。他说:“须知所有物体都被其他物体所围绕,它们都以一种严格确定的方式相互被规定存在和动作,并且在它们的全部总和中,也就是在整个宇宙中,运动和静止之间总保持同一比例关系。由此可见,每一物体就它经受一定的变化而言,总被认为是整个宇宙的一部分,总是同它的整体相一致,并且同其他部分处于紧密的联系中。”注585整个宇宙,在斯宾诺莎看来,就是由相互联结在一起的元素构成的一个和谐的系统,为齐一的规律所统治,因此自然呈现统一的固定不易的秩序。显然,这种思想是同当时的原子论和自然科学特别是力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事实上很清楚,把运动和静止规定为广延属性的直接的无限永恒样态,就是把运动和静止看成自然事物的普遍的共同本质,自然界的变化都可还原为量的变化,而这正是近代物理学的根本观念。斯宾诺莎这种思想无论在当时还是在现代都有很重要的意义。就当时来说,把运动和静止规定为广延属性的直接的无限样态,就是把运动看成自然内部的必然活动。过去笛卡尔认为运动是上帝灌输到自然里去的,即把运动解释为造物主的意志的结果,与此相反,斯宾诺莎把被笛卡尔说成上帝的意志所命令的东西当做自然本身的必然性质,并以此来说明有限事物对自然的依赖。如果我们用现代的“能”(Energy)来翻译斯宾诺莎的运动和静止,那就会更加清楚。一方面广延系统是一个独立自足和无所不包的相互作用的系统,其中能的总量恒久不变;另一方面系统内各个物体的变化和运动都是能量的转移和交换。斯宾诺莎否认一个外在的造物主做创造的活动,实际上就是否认能量能够从外面输入该系统里去。这预示了一种对宇宙的动态或量的解释——即数学物理学的解释。世界万物的质都是一样的,唯有速度和构型上有差别,因而宇宙的变化就可以用纯粹数学的语词来描述,如日常生活所见的颜色变化,可以用光线和振动来描述,而光线和振动又可以解释为基本粒子之间的能量交换。现代物理学正是斯宾诺莎这一思想的发展。

与广延属性的无限样态系统相平行的,是思想属性的无限样态系统。这个系统的直接的无限永恒的样态是理智(Intellectus,这里是指无限理智,而不是指人的理智)。斯宾诺莎为什么要把理智算作一种直接的无限样态呢?他在《伦理学》中有过一种解释:“因为这里所谓理智并不是指绝对的思想(这是自明的),不过只是指思想的一种样态,以示有别于其他各种样态,如欲望、爱情等。所以必须凭借绝对思想才能得到理解;这就是说,理智必须凭借神的一种属性,而这种属性能表示思想的永恒无限的本质,才能得到理解;没有这种属性,理智就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被理解,所以理智只能算作被自然产生的自然。”注586这里一方面说明理智并不是神的思想属性,而是神的思想属性的一种样态,另一方面又说明理智这种样态不同于思想属性的其他各种样态如欲望、爱情等。在斯宾诺莎看来,正如所有广延样态都是以运动和静止为基础一样,所有思想样态也都是以理智作为基础,其他的思想样态如意愿、情感和欲望等皆依赖于理智,因为意愿或欲望的行为皆以被意愿或被欲望的对象的观念为前提。他说:“思想的各个样态,如爱情、欲望以及其他情感,除非具有这种情感的个人有了所爱、所欲的对象的观念,便不能存在。但是,即使没有思想的其他样态,却仍然可以有观念。”(第二部分公则三)因此,“在所有的思想样态中,就本性来说,观念总是在先的,例如一个人有了一个观念,则必将随之具有其余的样态(对于这些样态,就本性说来,观念是在先的)。所以观念是构成人的心灵的存在的最初成分”注587。以后我们还可以看到,观念在斯宾诺莎的体系里不仅只是一种判断行为,而且还具有一种支配身体活动和激情的能动作用,正确观念永远同身体活动力量的增强相联系,相反,不正确观念永远同身体活动力量的减弱相联系;正确观念引起心灵的主动,相反,不正确观念引起心灵的激情。关于这个问题的进一步讨论,属于他的伦理学。可见,理智是思想属性方面无限样态系统内的直接的无限永恒样态。所谓直接的,就是直接得自神的思想属性;所谓无限的,就是先于其他一切思想样态,并且普遍包含在其他一切思想样态之中。理智就像广延属性方面的直接无限样态即运动和静止一样。正如没有运动和静止就不存在广延事物一样,没有理智也不可能存在精神或思想行为。至于这个系统内的间接的无限永恒样态,例如类似于广延系统的“宇宙的全貌”的东西,斯宾诺莎没有具体谈,但我们也可以类推为支配各种思想样态相互关系的齐一规律(例如某种逻辑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的固定不易的无限因果联系。注588因为斯宾诺莎主张观念和事物一样,也有固定不变的必然因果联系和次序,他说:“观念自思想的属性而出,与观念的对象自其所隶属的属性而出或推演而出,其方式是相同的,而且具有同样的必然性。”注589因此,我们可以把斯宾诺莎思想系统里的间接无限永恒样态暂称为宇宙的全貌的观念。

思想属性的直接的无限永恒样态,在斯宾诺莎的体系里,除了“理智”这一词外,还有其他几个词,如“绝对无限的理智”(Intellectus absolute infinitus,见《斯宾诺莎书信集》,第64封),“无限的思想力”(potentia infinita cogitandi,见《斯宾诺莎书信集》,第32封),以及“神的观念”(idea Dei,见《伦理学》第一部分命题二十一,第二部分命题三、四、八)。这几个词的意思是一样的,它们都是指神的思想属性的直接的无限永恒样态。在斯宾诺莎看来,人的心灵或思想就是这些无限的理智的一部分,他试图用这种无限的理智来解释人的知性的本质。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就是对于斯宾诺莎的神的“无限理智”,我们应当做何理解。有些斯宾诺莎研究者认为,斯宾诺莎在这里假定了宇宙中有一个独立自存的超时空无人身的精神主宰,从而得出斯宾诺莎哲学有客观唯心主义成分。我们认为,这种看法并不完全符合斯宾诺莎的实际,因为这种看法的基本点就是认为斯宾诺莎的无限理智是精神实体,而这正是斯宾诺莎所反对的。正如我们前面所述,“思想”在斯宾诺莎体系里只是实体的一个属性,而思想属性的直接的无限永恒样态——无限理智,只是凭神的思想属性才能存在和被理解的被自然产生的自然,因此它绝不是在自身内通过自身而被理解的独立自存的实体,而只能是实体思想属性的一种无限样态。无限理智与人的知性的关系只是类或共相与个别的关系、全体或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斯宾诺莎曾经明确说道:“显然我们的心灵,就其能理解来说,是思想的一个永恒的样态或形态,这一个思想的永恒的样态是为另一个思想的永恒的样态所决定,而这另一个样态又为另外一个样态所决定,如此递推,以至无穷。所以,思想的永恒样态的全体便构成神的无限理智。”注590这里说得很清楚,神的无限理智只是思想的永恒样态的全体总称,只是可能知识的总体,用现代数理逻辑的语言来说,这是一个全称函项,离开了个别的思想样态或观念,无限理智是不存在的,正如离开了具体的个别的人,“人”这个总称也就没有意义一样。无限理智只有在作为样态的人的思想那里才是现实的,它表示一种类或共相,或者说是一种潜在的自然倾向的东西。斯宾诺莎还曾经这样说过:“理智和意志与这个观念和那个观念,或这个意愿和那个意愿的关系,就好像石性与这块石头或那块石头,又好像人与彼得和保罗的关系一样。……现在我们既然已经证明这些能力是些普遍的概念,与我们由之形成这些普遍概念的个体事物并不能分开。”注591由此可见,无限理智在斯宾诺莎体系里绝不是离开个别人的思想、观念而独立自存的精神实体,我们只能从类或共相方面对它加以理解。斯宾诺莎之所以提出无限理智,就是为了对个别思想或观念做出逻辑解释。

有限样态系统

所谓有限样态,在斯宾诺莎体系里,就是指宇宙内的特殊具体事物,既包括自然界的个别物体,又包括个别观念、个别情感和个别欲望等。这些东西在斯宾诺莎看来,既是有限的,又是具有一定存在的。他说:“个体事物我理解为有限的且有一种确定的存在的事物。”注592所谓具有一种确定的存在,就是指它们不是永恒的存在,而是一种暂时的存在。有限样态正如无限样态一样,也是在某种一定的形式下表示神的本性的样态。斯宾诺莎说:“特殊的事物只不过是神的属性的分殊,也就是以某种一定的方式表示神的属性的样态。”注593因此,只有借神的属性,它们才能存在和被理解。斯宾诺莎说:“个别事物除非包括在神的属性之内,是不存在的,除非神的无限观念存在,个别事物的客观存在或它们的观念也是不存在的。”注594斯宾诺莎曾举几何学例子来说明有限样态这种依赖于神的存在,一个圆形内可以有无数直线相交成直角,因而这个圆形内可以包含无限数目相等的直角,但是除了这个圆形存在外,其中没有一个直角可以称为存在,其中任何一个直角的观念,除了包括在这个圆形的观念之内,也不能称为存在。注595

但是,斯宾诺莎认为,有限样态依赖于神,以神为因,非就神之为无限而言,而是就神分化为另一个实际存在的个别事物而言,拿个别观念来说:“一个实际存在的个别事物的观念,以神为因,非就神之为无限而言,但就神之被分化为另一个实际存在的个别事物的另一观念的分殊而言,而此另一观念,也以神为因,但就神之分化为第三观念的分殊而言,如此类推,以至无穷。”注596这里的意思,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这样解释:有限样态虽然依赖于神,但它们不是从神直接产生的,而是从有限的原因直接产生的,这些有限的原因在数目上是无限的,它们形成一个无限的因果系列,而这个无限的因果系列是从神的属性的间接的无限永恒样态而来。因为间接的无限永恒样态就是它们的整体和规律性,而神的属性的间接的无限永恒样态是从神的属性的直接的无限永恒样态而来,神的属性的直接的无限永恒样态则是直接从神而来,通过这一系列中间环节,有限样态与神联结起来。因此,虽然有限样态不是神直接产生的,但从根本上来说,神则是有限样态存在和本质的内因或第一因。斯宾诺莎说:“严格说来,神不能认作个别事物的远因,除非是为了分辨神的间接产物和神的直接产物,或出于神的绝对本性的东西方便起见。因为我们通常总是把远因了解为与结果没有联系的。但是一切存在都存在于神之内,都依靠神而存在。如果没有神,它们就既不能存在,也不能被理解。”注597这也就是说,个别事物离开了它们的整体(系统)和规律是不能存在的。斯宾诺莎哲学的根本观念就是强调整体(系统)的重要性。

但是,有限样态虽然最终都是依靠于神才能存在,却并不等于说它们没有真实的存在。在斯宾诺莎的体系里,有限样态和神同样是真实的,而且如我们前面分析的,乃是同一种存在的两个方面。实体的实在性和有限样态的实在性的差别只在于主动和被动、无限和有限、必然和偶然,因为实体的实在性是出于自身的本性,而有限样态的实在性则是出于实体的存在。同样,在斯宾诺莎看来,有限样态和无限样态也具有同样的真实性,因为无限样态无非是有限样态的共同本质和普遍规律,或者说类或共相,离开了无限样态,有限样态就不能存在也不能被理解,相反,脱离了有限样态,无限样态也不能存在且不能被理解。

在斯宾诺莎看来,有限样态的现实本质是一种自我保存的冲力(conatus)。他说:“一物竭力保持其存在的冲力不是别的,即是那物的现实本质。”注598斯宾诺莎认为,在被自然产生的自然内,每一个事物绝不能由于自身的本性而去寻求自身的毁灭,它们都有一种力求保存自己存在的自然趋向,他把这种自然趋向称为冲力。在《神、人及其幸福简论》一书中,他又把这种冲力称为“天道”或“自然之爱”。他说:“天道无非是我们在自然整体和个体中所看到的维护和保存它们自身存在的那种冲力。”注599。例如,人体的各种肢体,就其为人体的部分而被保护和注意,则是普遍的天道,而特殊的天道则是每一个个别的肢体自身作为一个整体而维护和保存其自身。

在斯宾诺莎看来,所有有限样态,无论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都具有这种维护和保存自己存在的冲力,这种冲力得自于神的力量。他说:“因为个体事物是由某种一定的形式来表示神的属性的样态,这就是说,个体事物乃是由某种一定的形式来表示神之所以为神的力量的事物。……因此凡物只要它能够,并且只要它是自在的,便莫不努力保持其存在。”注600但是,各个个体事物具有或表现神的力量各有大小的不同,因而其具有的冲力或现实本质也各有程度上的不同。有些事物具有或表现神的力量大,其具有的冲力或现实本质就大,相反,有些事物具有或表现神的力量小,其具有的冲力或现实本质就小。冲力或现实本质的大小就是圆满性和实在性的大小,因此全部有限样态构成一个实在性和圆满性从高级到低级的等级系统。斯宾诺莎说:“虽然老鼠像天使一样依赖于神,疯狂像快乐一样依赖于神,然而并不因此老鼠就能与天使同类,疯狂就能与快乐等同。”注601“犯人是按照他们的方式来表现神的意志,正如好人以他自己的方式来表现神的意志一样,但犯人并不因此就能同好人相媲美。一个事物具有圆满性愈多,它分享神性也就愈多,它表现神的圆满性也就愈多。善良的人比起邪恶的人来说有着不可计数的圆满性,因此他们的‘德行’与恶人的‘德行’绝不可相比较。”注602这种圆满性和实在性的等级秩序在斯宾诺莎的体系里,不是时间的秩序,而是逻辑的秩序,在神与样态之间不存在任何时间的关系,而是逻辑的关系。斯宾诺莎说:“凡是直接从神产生出来的结果才是最圆满的,而那须有多数间接原因才能产生出来的东西则是最不圆满的。”注603

在斯宾诺莎的体系里,有限样态系统至少具有下述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有限样态虽然其存在和动作是由神决定的,但这种决定是间接的,而直接决定其存在和动作的乃是另外一个有限的样态,而这另外一个有限样态又是为另外一个有限的样态所决定,因而有限样态构成一个无限的因果系列。斯宾诺莎说:“每个个体事物或者有限的且有一定存在的事物,非经另一个有限的且有一定存在的原因决定它存在和动作,便不能存在,也不能有所动作。而且这一个原因也非经另一个有限的且有一定存在的原因决定它存在和动作,便不能存在,也不能有所动作。如此递推,以至无穷。”注604例如A物由B物决定,B物由C物决定,C物由D物决定……整个有限样态呈现一无限的必然的因果系列。不仅广延样态(自然物体)有这种无限因果系列,而且思想样态(个别观念)也有这种无限因果系列。这两种因果系列构成了自然的两大解释系统,即物理(广延)的解释系统和心理(思想)的解释系统。

第二,由于思想和广延是神的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自类无限的属性,因而这两个解释系统各有其自己的职权范围,即广延样态需用广延解释系统解释,而思想样态需用思想解释系统解释。斯宾诺莎说:“神的各种属性的观念以及个别事物的观念都不承认观念的对象或被知的事物为其致动因,而只承认作为能思想者的神本身为其致动因。”注605“当事物被认作思想的样态时,我们必须单用思想这一属性来解释整个自然界的次序或因果联系;当事物被认作广延的样态时,则整个自然界的次序必须单用广延这一属性来解释。其他的属性亦同此例。”注606或者用斯宾诺莎有名的话来说,就是“观念的次序和联系与事物的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注607

综上所述,斯宾诺莎的样态系统包括两类样态,即无限样态(一般样态)和有限样态(事物),而无限样态又分为直接的无限样态和间接的无限样态。无限样态和有限样态的关系就是固定不变的东西(本质和规律性)和变灭无常的事物的关系。正如实体和样态、一般和个别、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一样,无限样态也不是独立于有限样态之外的另一种东西,而是有限样态的最一般的本质和规律,没有无限样态不是表现在有限样态中的无限样态,没有有限样态不是表现无限样态的有限样态;没有无限样态,有限样态既不能存在,又不能被理解,反之,没有有限样态,无限样态也不能存在,且不能被理解。无限样态是实体和有限样态之间的过渡桥梁和中间环节,也就是相当于后来黑格尔所谓普遍、特殊和个别三分法里的“特殊”这一环节。当然,斯宾诺莎的哲学体系里是没有时间性概念的,从实体到无限样态再到有限样态,并不表现为一时间的过程。斯宾诺莎的世界是逻辑上一次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