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子论的“真理”概念:真的语句

英文词“truth”的第二个基本含义是:真的语句,真的命题,真的陈述,真的断言,或者真的信念,这取决于人们把什么东西看作是真值载体。由于这些东西是可数的,因此“truth”可以加复数,于是有“truths”。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数学真理”,“语义真理”,“逻辑真理”,“推理真理”和“事实真理”,“分析真理”和“综合真理”,“必然真理”和“偶然真理”,“先天真理”和“后验真理”等概念。就其把真理看作一个个语句或命题而言,这样的真理观是原子论的。兹举数例:

数学真理:指这样的语句、命题或公式,如“2+2=4”,“等量加等量其和仍相等”,“x×(y+z)=(x×y)+(x×z)”。至于这些语句、命题或公式因何为真,数学真理与实在和感觉经验的关系如何等问题,则是数学哲学的研究课题。

语义真理:指这样的语句或命题,例如“单身汉是未婚男子”,“如果张三比李四胖,则李四比张三瘦”等。这些语句或命题为真的根据在于词典,在于人们共同的语言约定或语言习惯。

逻辑真理:指这样的逻辑公式及其例证,如“p∨﹁p”,“﹁二、原子论的“真理”概念:真的语句 - 图1x(Fx∧﹁Fx)”,“如果所有的鸟都会飞,并且鸵鸟是鸟,则鸵鸟会飞。所以,如果鸵鸟不会飞,并且鸵鸟是鸟,那么,并非所有的鸟都会飞”。蒯因在《逻辑哲学》一书中,给出了定义逻辑真理的5种方式:根据结构为真,根据替换为真,根据模型为真,根据证明程序为真,根据语法为真。(10)一般接受“逻辑真理”的下述定义:“一个合式公式是在L中逻辑真的,当且仅当它在L中的所有解释中为真。”(11)

如果这样理解“真理”概念的话,显然有许许多多的真理。这里,有必要简单梳理一下有关“真理”的一些关键术语的脉络及其意蕴。

休谟作为一名经验论者,认为一切知识起源于感性知觉,但他却作出了如下区分:一类是关于观念联系的知识,其代表是几何、代数、算术和逻辑学,它们的命题,例如“三角形弦的平方等于两条边的平方”,“三乘以五等于三十的一半”,与世界中的状况和感觉经验无关,具有直觉和演绎的确定性和明白性。另一类是关于实际事情的知识,它们是建立在因果关系之上的,例如“太阳明天将不从东方升起”,其真假取决于世界中的状况和感觉经验。由此产生了所谓的“休谟之叉”:人类知识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形式科学,其必然性靠直觉和演绎来保证;另一部分是经验科学,靠因果推理而建立,不具有普遍必然性。

莱布尼茨明确指出:“……有两种真理:推理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推理的真理是必然的,它的否定是不可能的;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的,它的否定是可能的。”(12)他又把推理的真理称为必然真理,把事实真理称作偶然真理,并认为必然真理的依据是矛盾原则,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为真;偶然真理的依据是充足理由原则,只在有些可能世界中为真。莱布尼茨所定义的“推理的真理”是比较宽泛的,不仅包括狭义的逻辑真理,而且还包括数学真理和其他必然为真的真理。

康德从两个角度区分了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一是依据主谓式命题:分析命题“通过谓词并未给主词概念增加任何东西,而只是通过分析把主词概念分解为它的分概念,这些分概念在主词中已经(虽然是模糊地)被想到过了”。而综合命题“则在主词概念上增加了一个谓词,这谓词是在主词概念中完全不曾想到过的,是不能由对主词概念的任何分析而抽绎出来的”(13)。二是依据矛盾律:对分析命题的否定将导致逻辑矛盾,而对一个综合命题的否定则不会造成任何逻辑矛盾。康德还认为,一切分析命题都是必然的、先验的,而综合命题都是偶然的、经验的。但他容许有例外存在,这就是先验综合命题,即谓词不是从主词分析出来的但又必定与主词联结着的命题,也就是指既增添新内容又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命题。康德认为,一切科学知识都是由这类命题构成的。康德哲学的中心论题是:先验综合命题是如何可能的?

现代的逻辑经验论者对康德的区分作了两个不算小的修改:(1)重新定义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使这一区分适用于包括主谓式命题在内的一切形式的命题。他们认为:“当一个命题的效准仅依据于它所包括的那些符号的定义,我们称之为分析命题;当一个命题的效准决定于经验事实,我们称之为综合命题。”(14)(2)排斥先验综合命题的存在,认为任何必然命题无例外地都是分析命题。这样,他们就把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区分,与必然命题和偶然命题、先验命题与后验命题的区分完全等同起来了。他们企图凭借上述区分,既坚持彻底的经验论立场,又承认逻辑和数学命题的真理性和必然性。于是,这一区分就成为逻辑经验主义的基石。

应该指出,在文献中,“分析命题”常被叫做“分析真理”,“必然命题”常被叫做“必然真理”。“事实命题”、“偶然命题”等,在它们为真的情况下,也分别被叫做“事实真理”、“偶然真理”等。所有这些区分在认识论上造成的重要后果之一,就是把人类的知识分成了截然有别的两部分:一部分与外部世界和感觉经验无关,不能够对我们的知识形成实质性扩展,具有普遍必然性,例如逻辑学、数学等“形式科学”;另一部分与外部世界和感觉经验有关,对我们的知识有实质性扩展,不具有普遍必然性,例如各种经验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