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性质、关系、命题等的存在性
1.类、性质、关系是否存在?
考虑这样一个最普通的三段论推理:

一个柏拉图主义者可能会这样说到这个推理:
(A)对于所有的类S、M、P,如果所有S是M,并且所有M是P,则所有S是P。
而一个不相信存在着类,但相信存在着语词或语句的唯名论者可能会这样说:
(B)无论用适当类型的什么语词或短语去替换S、M、P,下述形式都会变成真语句:
如果所有S是M,并且所有M是P,则所有S是P。
蒯因早期在本体论上持唯名论立场,因而主张论题(B)。1932—1933年在维也纳和布拉格留学期间,他就主张尽量少地采用类这样的抽象概念。1939年,在《对本体论问题的逻辑探索》一文中,他的唯名论倾向表现得更为明显,认为包括有抽象物的宇宙是一个“超验的宇宙”,唯名论本质上就是“对超验的宇宙的抗议”,它要把“宇宙的超验方面”即抽象的东西通过分析而归结为“虚构”,归结为逻辑的“构造”,如果在这样的“构造”下,经典数学有些部分不得不被“牺牲掉”的话,那么唯名论者就有一个可以凭借的理由,即指出那些部分“对科学是无关紧要的”。1947年,蒯因与古德曼合写了《走向建设性的唯名论的步骤》一文,认真探讨了如何实现唯名论方案。他们在这篇文章中坦率地宣称:“我们不相信抽象实体。没有一个人认为抽象实体——类、关系、属性等等——存在于时空之中;可是,我们更进一步完全抛弃了它们。”(17)
不过,蒯因很快认识到,如果要对数学和自然科学真正加以分析而不是干脆加以否定的话,坚持上述这种“唯名论纲领”是“极端困难的”。具体对象再加上类,“这大概就是一般言谈所需要的全部本体论;它无疑是数学所需要的一切”(18)。在1960年出版的《语词和对象》一书中,蒯因详细地阐释了把类引入本体论的理由。他认为,把类引入本体论,这与把任何理论对象引入本体论没有什么不同。我们之所以假定物理对象,是因为它们简化了我们的日常知识;我们之所以假定分子和原子,是因为它们简化了我们的某些专门科学。同样地,我们之所以假定类,是因为它们作用于其中的那些体系具有说明的能力,而且相对说来也是比较简明的。此外,更重要的是:我们承认类,是因为我们能够提供两个类同一的标准,用公式表示:

意思是说,如果两个类有相同的元素,则这两个类同一。因此,蒯因除了承认物理对象之外,也承认类是数学说明所必需的,承认像类这样的抽象实体是数学真理的本体论基础。
但蒯因不承认属性、关系、函数等的存在,主要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这些东西不满足同一性标准:“属性与类相异之处在于,当类含有相同分子时它们是等同的,而对属性来说,即使是出现在所有的而且仅仅是相同的事物中,属性也可以不同。”(19)例如,所有并且只有有心脏的动物是有肾脏的动物,但是有心脏的属性不同于有肾脏的属性。蒯因指出:“属性的相同所进一步需要的是开语句在某种意思上的同义性,而……要使同义性具有令人满意的意思是无指望的。”(20)另一个原因是:所有这些东西最终都可以还原或化归为类:“如此设定的类是数学所需要的全部共相。如同弗雷格表明的,数可以定义为某些类的类。如所指出的,关系同样可以定义为某些类的类。而函数,如同皮亚诺强调的,都是关系。”(21)因此,属性、关系、数、函项这些概念在理论上就是多余的,以信奉简单性原则、高举奥康剃刀著称的蒯因,自然会毫不留情地一律拒斥它们。
2.命题是否存在?
一些具有柏拉图主义倾向的逻辑学家和哲学家是承认命题存在的,并提出了需要假定命题的种种理由,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点:(1)命题是由两种语言的不同句子所共同表达的、在语言翻译过程中力求保留的东西,或者更明确地说,命题是语言翻译的真正对象。两个不同语言中的句子之所以能够相互翻译,就因为它们表达同一个命题。(2)在哲学分析的过程中,我们要把一个句子精释为另一个句子,释义的基础和前提也是这两个句子同义,即它们表达同样的命题。(3)语句没有真假,只有命题才有真假,因而唯有命题才是真值载体,即能够为真为假的东西。因为同一语句在不同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命题,一语句在某种语境中表达某命题,与事实相符,因而为真;此语句又在另一语境中表达另一命题,与事实不符,因而为假。如果语句有真假,则同一个语句可以既真又假,这是荒谬的,因而语句不可能有真假,仅有命题才有真假。(4)命题是相信、知道、怀疑、断定这类命题态度词的对象。例如,在“哥白尼相信地球围绕太阳转”这个句子中,哥白尼所相信的不是一个句子,而是由该句子所表达的思想即命题。
柏拉图主义者还构造了一个论证,以证明唯名论者不承认命题或陈述之荒谬。在日常语言中,如下的表述是完全自然的并且可以是真的:
* 约翰作出了一个真陈述。
这里有两种可能性:(a)蕴涵着该陈述作为非物理实体而存在;或者(b)并不蕴涵这一点。如果是情形(b),当然毫无问题,不过我们也就可以继续谈论“类”、“数”、“意义”、“可能个体”等,反正在这样谈论时并不蕴涵这些东西作为非物理实体而存在。这样一来,唯名论就是无用的,因为它所力图摆脱的语言形式在哲学上是无害的。如果是情形(a),由于是真的并且蕴涵该陈述存在,于是就可逻辑地推出该陈述确实存在。这样一来,唯名论说陈述或命题不存在就是假的!由此推出,唯名论或者是无用的或者是假的。
蒯因对一切内涵性实体都深恶痛绝,在这一点上表现出鲜明的外延主义和唯名论色彩。他的最主要著作《语词和对象》一书第六章的标题是“flight from intention”(逃避内涵),意思是指要避开像意义、概念、命题这样的内涵性实体,在逻辑和哲学中都不能接纳它们。他在《语词和对象》第六章、《逻辑哲学》第一章等论著中,详细分析和批驳了假定命题的种种理由,认为它们统统不能成立。他论证说:
理由(1)之不能成立,其原因在于翻译是不确定的:“可以用不同的方式编撰一些把一种语言译为另一种语言的翻译手册,所有这些手册都与言语倾向的总体相容,但它们彼此之间却不相容。”(22)这就是说,关于同一语言不存在唯一正确的翻译。在蒯因看来,语言是社会的、主体间公共可观察的活动,语言的意义则是这种语言活动的特性,因此必须根据行为来解释。但是,意义相对于观察证据和言语行为倾向总体是不确定的;并且,具有经验意义的不是单个的观察句,而是一个句子系统或理论体系。在同样的行为证据基础上,关于单一语句可以提供不同的彼此不相容却又同等正确的翻译,因此,作为唯一正确的翻译之对象的命题也是不存在的。蒯因指出:“命题概念似乎有利于精确地谈论翻译,因为它错误地理解了翻译的本性。它培育了一种有害的幻觉,即对于恒久语句有唯一正确的翻译标准。”(23)
理由(2)之不能成立,其原因在于它假定了被分析项(analysanda)和分析项(analysantia)之间的同义关系,即它们表示同一命题。但根据蒯因的行为主义意义论,同义性是一个极其捉摸不定的概念,无论是用定义(其中包括词典定义、精释、约定定义)、保全真值的可互相替换性,还是用人工语言的语义规则等来说明、刻画同义性都是不成功的。由于在行为证据上不足以精确地刻画同义性,因而我们就缺乏将两个语句所表达的命题视为同义的标准。而在蒯因看来,没有同一性就没有实体,命题因此就不能个体化,不能作为内涵实体而存在。这一点是他拒斥命题的主要理由:“导致我们……拒斥命题的原因,归根到底,就是其不足以个体化。”(24)“我反对承认命题主要并不是出于哲学上的俭省,即这样一种愿望:除了必需品之外,从不幻想天地间的任何东西;特别地,也不是出于具体主义(particularism),否定无形或抽象的实体的主张。我的拒斥是更为紧要的。如果有命题的话,它们就会在语句自身中造成一种同义性或等值关系:那些表述同一个命题的语句是等值的。这样的关系在语句这个层次上并无实际意义,这就是我的拒斥之所在。”(25)
理由(3)之不能成立,其原因在于它所谈论的语句只是场合句,而不是恒久句。场合句是与特定的言语情景相关的,同一句子(更确切地说是语句标记),如“这本书是我的”,在不同时间、地点、由不同的人指着不同的书说出来,确实会得到不同的真假结果:在某种语境中为真,在另一语境中为假。但是,如果我们把此类语句的一切指示词如我、你、他,这里、那里,过去、现在、未来,等等,都代之以确定的名称、时间、地点等,使其变成真假与语境无关的恒久句,那么它就可以作为真值承担者了,于是就没有必要再假定命题。蒯因指出:“被视为真与假的最好的东西不是命题,而是语句标记,或是语句,如果它们是恒久性的话。”(26)
蒯因还论证了理由(4)不成立。通常之所以引入命题作为态度动词的对象,是因为按下述方式理解“Tom believes that Cicero denounced Catiline”(汤姆相信西塞罗告发了卡泰琳):汤姆相信的对象是由“that Cicero denounced Catiline”表达的命题。蒯因不愿承认有所谓的态度动词的对象,无论这对象是命题还是其他,因此他把“believes that”看作是科学的形式语言中的一个新的词汇类型,叫做“态度词”(attitudinatives)。态度词后面跟一语句,所形成的不是对象名称即命题,而是形成谓词。于是,在语句“Tom believes that Cicero denounced Catiline”中,单称词项“Tom”被直谓地附加给一普遍词项“believes that Cicero denounced Catiline”形成一个语句;该语句为真,当且仅当,个体Tom事实上包含于谓词“believes that Cicero denounced Catiline”的外延之中。这样一来,相信构造以及其他的态度构造并不指称、命名任何类型的对象,它们只不过是对于某些对象为真,对于另一些对象为假的谓词。
这样,蒯因就驳斥了假定命题这个内涵性实体的种种理由,从而拒斥了命题。为了避免作出像命题、属性、关系这样的本体论承诺,蒯因还对一阶逻辑中的某些符号作了特殊解释,即将p,q,F(x)中的F,G(x,y)中的G不是看作变元,而是看作不可被量词约束的模式或模式字母,也就是代表相应语句中的空位。这样做的好处是:“保持‘p’、‘q’等和‘F’、‘G’等的模式身份,而不是把这些字母当成可约束的变元,其意义在于(a)禁止我们使那些字母受到量化;(b)免得我们把陈述和谓词看成某物的名称。”(27)由此造成的理论后果是:(1)由于量词逻辑中只有个体变元可被量词约束,因此就排除了高阶逻辑存在的可能性;(2)没有对命题、性质、关系、函项等作出本体论承诺,这些东西都不是本体论上可接受的实体。(28)
3.可能个体是否存在?
可能个体是由可能世界语义学引入的,指非现实的可能世界中的个体,例如连任三届美国总统的尼克松就是一可能个体,因为现实世界中的尼克松因水门事件受到国会弹劾,第二届美国总统任期未完就下台了。蒯因、克里普克、亨迪卡、斯托奈克、齐硕姆等人都拒绝承认此类可能个体,不过他们拒绝的原因是各不相同的。
蒯因基于拒斥属性、关系、意义、命题等同样的理由拒斥可能个体,即不能为其提供同一性标准,因而我们无法辨认和区分两个可能个体是同一还是不同。他指出:“例如,考虑在那个门口的可能的胖子;另外,再考虑在那个门口的可能的秃子。他们是同一个可能的人还是两个可能的人呢?我们怎样判定呢?在那个门口有多少可能的人呢?可能的瘦子比可能的胖子多吗?他们中有多少人是相似的?或者他们的相似会使他们变成一个人吗?这样说和说两个事物不可能是相似的,是一回事吗?没有任何两个可能的事物是相似的吗?最后,是否同一性这个概念干脆就不适于未现实化的可能事物呢?但是谈论那些不能够有意义地说它们和自身相同并与彼此相异的东西究竟有什么意义呢?”(29)他因此对可能世界语义学深恶痛绝,曾经在一个哲学电视访谈节目中这样说道:“存在一种关于可能世界的时髦哲学,但它在我的哲学中连梦也算不上。”(30)
克里普克等人不承认有跨越不同可能世界的可能个体,因而也不承认有所谓的跨界同一性和跨界识别问题,其主要理由是:(1)可能世界只是现实世界的各种可能状况,并不是与现实世界并立的另一些世界,不是用望远镜去发现的一些遥远的国家。同样,可能个体也只是现实个体身上所具有的某些可能性,并不是在现实个体之外存在的另一些个体。(2)所谓的可能个体不满足同一关系的传递性和莱布尼茨的同一不可分辨原则。(3)倘若在现实个体之外,承认在不同可能世界中有可能个体存在且各不相同,就会使“对于x来说,事情有可能是另一种样子”这种反事实谈论失去意义。例如,在“倘若不发生文化大革命,中国也许已经是中等发达国家了”这个反事实语句中,我们并不是在谈论中国之外的另外一个国家,我们仍然是在谈论中国,是现实中的这个中国。(31)
此外,蒯因也不承认所谓的事实。这是因为,像性质、关系、命题等一样,事实也没有明确定义的同一性条件。对“扣动扳机与杀人是同一实体吗”这样的问题,是没有答案的。还可以根据其他的理由对事实提出异议,例如“这个事实”这一词组是一种典型的缩写,它代表以前表达过的看法或命题,因此可以用释义的办法来消除或完全避开它。另外一些哲学家则基于在说明“什么是事实”方面的特殊的困难不承认事实,并且还由于无法说清楚“命题”如何“符合”或“对应”于“事实”,因而也不接受关于真理的符合论,而转而主张融贯真理论、实用真理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