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压力、竞争与效率

人的活动的外部自然界和社会环境,既作为实际的客观存在制约并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人的活动,又以这种实际的客观存在给人造成的心理状态影响着人的活动。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环境中的不同的心理状态,对于人的特定活动的影响千差万别,这里只涉及压力、竞争与人的活动及其效率的关系。

外部环境,包括自然界和社会,以其可感受到的实际存在和作用,常常在活动主体的心理上形成一种压力感觉。这种心理压力因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反应方式的不同而结果迥异,并在人的活动中表现出来。外部世界潜伏着的与人利益攸关的危险、危机、困难,环境对人的严峻挑战或迫切要求等等,会使人特别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不同寻常,从而产生明显的危机感或紧迫感。

人本来就有从自己的动物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一种本能,即在危急情境中由常态迅即转向紧张的应激状态的能力;危机感或紧迫感将人的这种本能迅速调动起来,只不过更带有理性的、自觉的色彩罢了。在较为紧张的心理状态下,人们活动的目的更明确,精力更集中,节奏加快而力度加大,并且有较好的灵活性,因而往往会有较高的有效性和活动效率。

环境形成的心理压力达到某种极限状态,时常会把人逼到无处可退的地步,促使人高度振奋,全力拼搏。因为人们知道,继续后退或者消极等待只能失败甚至毁灭,唯有勇敢地作“最后的斗争”,或许还有生存、胜利的希望。结局自然也有悲壮的失败甚至毁灭,但也确有许多次生存、胜利是在胜负存亡的十字路口上夺得的。这个道理,用中国古代兵家的话来说,就是“陷之死地然后生”(18)。如此而获得的成功,作为活动的有效结果具有极高的价值。尽管人们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可能非常之大,但比较起来,取得这样大成果的活动其效率仍然相当高,以至可以看作是一种超效率。

人们有时有意地使自己置于险境中,借以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激发人们奋力活动的力量。这种置之死地须不伤其求生的能力,方可在加上心理因素作用后增强这种能力,充分发挥这种能力并得到成功。据《史记》记载,项羽率军解巨鹿之围,“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不久,“与秦军遇,九战,绝其甬道,大破之”(19)。后来,韩信率兵攻赵,出井陉口,也曾令万人背水列阵,大败赵军。这些都是成功地利用心理压力的积极作用的范例。

三国时,马谡镇守街亭,在远离水源的山顶扎营,自以为置之死地,欲效法项羽、韩信之举,结果败军失地。运用同样的方法,何以导致完全相反的结局?根本原因就在于,项羽破釜沉舟,韩信背水一战,只是在心理上置自己于死地,并未真正损伤自己的实际战斗力。因而当激起求生、求胜的精神力量时,就会使实际的战斗力得到强化,以至锐不可当。相反,马谡屯兵山顶,远离水源,不只在心理上,而且在事实上已置自己于死地。结果是未经直接交锋即已削弱了自己一方的实际战斗力,虽有求生、求胜的愿望,也不能改变实际战斗中的力量对比。

在紧急状态下,奋力拼搏的弱者可能战胜疏忽懈怠的强者,然而这绝不意味着软弱本身的胜利。拼搏的弱者在与懈怠的强者的直接较量中,至少在局部的范围和决定性的时刻里,是以强者压倒弱者的形势取胜的。要想成功,就得成为强者,特别是要在直接较量的局部范围和决定性时刻里做个强者。软弱无力除了有时能使对手疏忽大意以外,不能给人任何帮助。

心理上的压力,作为人对外部环境作用的感受,并不直接就是催人奋进的力量。对于这种来自外部的压力的感觉,人自身的精神世界有一个接纳和转换的过程,仿佛是心理上的一种消化的机能。外来的压力通过人自身的这种机制转化为内在的动力,环境对人的作用因此而转变为人对环境的反作用,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成正比。如果人自身没有这种心理转换机制,或者这种机制很微弱,那么,外部压力就仅仅是外在的压力,并不会自然而然成为内在的动力。

在客观环境所造成的心理压力面前,人首先需要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假若这种能力过低,承受不住较大的心理压力,就会导致精神委靡乃至崩溃。反之,假若走向另一个极端,对任何压力都像古希腊怀疑主义者皮浪那样“不动心”,一概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结果也是一样:不对外来的压力作出任何反应。对于人的活动具有积极意义的是既能经受住外来压力,又能感受到这种压力,并善于化解它,把它变为激励自己的内在力量,成为人的有效活动的推动因素之一。

意志坚强的聪明人总是深谙这种矛盾转化的辩证法,能够把任何外在的压力都转化为内在的动力,保持或者提高自己活动的效率。在他们看来,困难、失败会造成一定的压力,顺利、成功也会形成某种压力;客观环境构成外在的压力,人为自己设立的理想、目标、任务也可以作为一种压力起作用。所有这些,都能够通过健康的心理转换机制转化为人的活动的动力,成为有利于提高活动效率的因素。

但是也应指出,在通常情况下,以适度的心理压力为宜。过大的压力造成过度的紧张,形成沉重的心理负担,不仅不能增强,反倒可能影响人的活动效率。尤其是不能轻易地制造人为的紧急状态,诚如古人所言:“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20)频繁出现的紧急状态引起心理疲劳,将失去其激励人奋进的作用。

社会活动中的竞争具有双重性质。对于人来说,它既是一种外在的压力,也是一种内在的动力。竞争,作为人的活动的特殊的外部环境,使人感受到某种紧迫的压力;作为人的活动的特殊的内部状态,又是推动人积极活动的动力。这种动力是主体对外来压力的反弹。相对于特定的人的活动而言,外部环境指自然界和社会,其中包括人与人的现实关系。

之所以说竞争是特殊的外部环境,是因为并非笼统的整个外部环境,而主要是人与人的现实关系构成竞争的特定环境。一旦人参与或投入竞争,他就不在这种环境之外,而是进入这种环境之中。在这种情境下,作为环境的人与人的关系就变成了人本身的现实关系。活动的人成为人与人的竞争关系中的一个侧面,成为一个竞争者,因而竞争也就成了人的活动的推动力量。

由于人的活动具有多方面、多层级的动力结构,竞争只是诸多动力因素之一,故应将竞争看作是人的活动的一种特殊的动力。在这种特殊的动力发挥作用时,能够激发起一种特殊的活动状态——竞争状态,并可能因此而达到某种活动效率的峰巅。

将上述二重性质统一起来看,人类活动中的竞争是这样的一种社会机制:把人的同类活动相对集中起来,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形成横向对比关系,在动态的活动过程中加以较量、对抗、竞长争高,最后由活动的结果分出胜负高下。

对于每个参与竞争活动的主体来说,全体竞争参与者是其活动的小环境,而对于全体竞争者来说,整个竞争活动又处于一个大环境之内。这是一种社会环境,它对小环境中的竞争者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因此而构成对参与竞争者的压力和动力的双重作用。在这种社会性的活动竞争机制下,能够激起人们从事特定活动的兴趣、热情、勇气和毅力,充分调动人的活动潜能,取得在平时无竞争的环境中达不到的成就。

竞争显然有助于活动效率的提高。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在大多数生产劳动中,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21)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社会生活中处处都有竞争,只是有激烈和缓和、公开和隐蔽的区别而已。人们习惯于把激烈的、公开的竞争叫做竞争,而对于缓和的、隐蔽的竞争则常常忽略。

除了拒绝参与任何竞争的超脱的旁观者以外,公开的激烈竞争对人的活动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而缓和的、隐蔽的竞争则不同,它只能促进能够感受和理解这种竞争的人的活动。总的看来,竞争激烈、公开比缓和、隐蔽更容易提高人活动的效率。当然,人的活动效率不完全由竞争来决定,所以应该说“效率部分地取决于竞争的程度”(22)

竞争,从质上可以分为生存竞争和发展竞争两种类型。众所周知,生物界普遍存在的生存竞争同自然选择一起,构成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的理论支柱。人类社会中的生存竞争,究其最初的自然根源,无疑应当追溯到生物的生存竞争。当某一物种的生存有了保障时,继续展开的竞争即具有谋求发展的性质。

通过生存竞争,生物物种不仅生存和延续下来,而且还得到进化、发展。可见,就连社会的发展竞争的根源,也可以寻觅到人类的动物祖先那里去。也许正因为如此,我们在人类的生存竞争和发展竞争中,时常看到在动物世界里就有的那种竞争场面,甚至有时比动物更像动物。当人像狼那样对待他人时,他确实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动物,并且是作为最凶残的动物来行动的。

然而,就整个物种而言,人类毕竟已经实现了物种的提升,脱离了狭义的动物界,创造了灿烂的人类文化。人在活动的竞争中,虽然还不时出现动物式的野蛮的行为,但从总的趋势上看肯定是越来越文明。社会生活中的生存竞争和发展竞争,是与人类活动的需要和目的的性质相关的两个层次上的竞争。生存竞争涉及活动主体的存亡、温饱、安全等最基本的需要,属于较低层次的竞争。在生存问题基本解决之后,进一步就有发展问题,它涉及人的较高层次的需要和目的,这个层次上的竞争即发展竞争。

在当今世界上,不能说人类的生存问题已经完全解决,但总的说来,人类活动的重心在于发展竞争。可是发展问题又离不开生存问题,人类的发展时时关联着人类的生存。仅仅注意生存问题,不一定能够真正解决生存问题。在求得发展的同时进一步解决生存问题,被认为是一种有远见的积极的态势。而在社会和人的发展中,以竞争促发展,无疑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动力机制。

当然,笼统地赞扬竞争的作用,把竞争理想化,未免显得过于天真。在人类社会的竞争中,人们可能用不同的方式、手段参加角逐:正当的和不正当的,平等的和不平等的,合法的和不合法的,人道的和不人道的,等等。我们反对为了竞争胜利而不择手段,又难以在事实上保证杜绝任何使用不正当手段的行为。但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总是有一定的选择、规范机制,肯定和鼓励正当的、平等的、合法的和人道的竞争方式,否定和摒弃不正当的、不平等的、不合法的和不人道的竞争方式。简而言之,人类社会总是倾向于选择文明的竞争方式,拒斥不文明的竞争方式。

在竞争的方式、手段之间,实际上也存在着某种竞争。凡是采取不文明的方式、手段赢得特定竞争胜利的人,同时在竞争的方式、手段的竞争中却是更为严重的失败者。人毕竟是人,在人类的竞争中不仅有具体活动及其结果的竞争,而且有精神、品质、气质和人格的竞争。所谓文明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一种人道的竞争。文明的、人道的竞争的原则是:自己生存,也让别人生存,在生存中分优劣;自己发展,也让别人发展,在发展中比高下。违背这一原则的竞争或竞争的方式、手段,都是不文明、不人道的。

毫无疑问,正是文明的竞争,以及文明与不文明的竞争,推动着社会活动系统和人的活动能力的发展。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注意到人性的这种差异和矛盾,因而很有分寸地说:“高尚的竞争是一切卓越才能的源泉。”(23)充分利用社会的竞争机制,变压力为动力,是提高人的活动效率的重要途径。要使这条途径畅通,需要有正常的、文明的竞争环境;而这种良性的竞争环境的形成和保持,又需要整个社会及其成员不懈地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