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上帝教在民间的传播

——以移风易俗政策为主线的考察

在努力确立军队对上帝的绝对信仰的同时,太平天国也十分重视在民间的宣传工作,其方式主要分聚众宣讲和散发书籍两种。

例如,太平军攻克南京后,不时举行“讲道理”活动。时人有诗一首描述得十分传神:

锣敲四声麾令旗,听讲道理鸡鸣时。桌有围,椅有披,五更鹄立拱候之。日午一骑红袍驰,戈矛簇拥箫管吹;从容下马严威仪,升座良久方致辞:“我辈金田起义始,谈何容易乃至斯。寒暑酷烈,山川险峨,千辛万苦成帝基。尔辈生逢太平日,举足便上天堂梯;夫死自有夫,妻死自有妻,无怨无恶无悲啼;妖魔扫尽享天福,自有天父天兄为提携。”听者已倦讲未已,男子命退又女子……注398

这一活动一直延续到后期。如太平军攻占杭州后,“垒土成台作讲堂,堂下万人来听讲”注399。又如,某首领在浙江桐乡县濮院镇以戏台作为讲台,略谓“百姓皆要敬天,所以遭难者皆不敬天所致。镇上贫富逃难之人,此刻既经安民,可以迁回,士农工商各安恒业”注400云云。

此外,太平军还大量散发书籍供百姓阅读。克南京后,“布散伪书,令人诵读”注401。大凡老百姓进贡,也往往以书籍回赠。1853年太平军围攻南昌期间,南昌、新建两邑民人“以豕鸡鹅鸭银米进贡者不知凡几。相见皆呼以兄弟,甚属亲热,即报以《太平诏书》《天条书》《幼学诗》《三字经》数卷”注402。再如,刘悔庵等33人赴安庆进贡时,“翼王五千岁比给诰谕、训谕及旨准颁行共十三部”注403,即把当时业已刊行的13部书一并赠给民人。

不过,要想在民间确立上帝信仰,单靠以上两种方式是很难奏效的。按照太平天国的理解,上帝信仰自秦、汉就已经在中国失传,“天下生民,不知崇拜天父上主皇上帝久矣。拜邪神,行邪事,读邪书,可诛也,亦可悯也”注404。为了确立独尊上帝的局面,并按照其理想中的模式来改造中国社会,使人们与传统的生活方式和观念决裂,太平天国不遗余力地在民间推行移风易俗政策。在此背景下,民间风俗人情经受了一场空前的冲击和涤荡。

一、偶像崇拜

太平天国毁灭偶像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可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从金田起义到定都南京时期,从定都南京到进军苏南时期,从经略苏浙到最终覆亡时期。

自从捣毁象州甘王像后,洪秀全等人类似的举动便一发而不可收,导致与当地士绅的冲突日益升级。紫荆山生员王作新状告冯云山的罪名之一便是“践踏社稷神明”。金田起义后,太平军在摧毁偶像时,还“口念咒语恳祈天父上帝,念‘将妖魔诛灭,大发天威’三句”注405。在挺进湖南期间,太平军“自孔圣不加毁灭外,其余诸神概目为‘邪’,遇神则斩,遇庙则烧”注406。占据武昌后,太平军“遇寺观辄火之,目为‘妖庙’”,“斥阎罗为‘妖’,诸凡百神皆为‘妖魔’,遇庙像辄焚毁”注407。不过,在定都之前,太平军一直处于流动作战状态,沿途虽攻克不少城池,但除了在永安、武昌屯兵休整外,大多旋占旋弃,没有固定的根据地。这使得太平天国不能从容地实施毁灭偶像政策,力度虽大,但波及范围有限。

攻克南京后,太平天国开疆拓土,逐渐拥有以南京为大本营的大片版图,毁灭偶像运动也随之进入一个高潮。

江南地区寺院的兴建源远流长,三国时经东吴孙权的倡导渐成风气,南朝时达到鼎盛,隋唐时期依旧势头不减。该地区有不少名寺古刹,且丛林众多,规模宏大,如南京一带约有五百座寺院,苏州也是寺院林立,杭州素有“佛海”之称。清咸同年间,江南佛教虽已呈现出落日光景,远不可与极盛时期同日而语,但保存下来的梵宇古刹仍然蔚为大观。1854年2月,正值太平天国大举毁灭偶像之际,曾国藩发布《讨粤匪檄》,攻击太平军“无庙不焚,无像不灭”,借神道观念挑动民众与太平天国的对立情绪。张德坚的《贼情汇纂》也说太平军“见庙宇即烧,神像即毁”注408。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

“无像不灭”一说基本属实。以南京为例,举凡泥塑、木雕、石刻、纸画、金属铸造、陶瓷烧制六类神像,均在劫难逃。太平军“以神庙为‘妖庙’,毁神佛,抛于水与厕”注409,这是最为常见的情形。不少木质神像是用檀香木制成,竟被劈成碎木烧锅,故时人有“任教梨枣与旃檀,仇视神灵要毁完”注410一说。金属神像则大多被改铸成兵器,南京高座寺便是一例。该寺位于城南石子岗附近,系为纪念东晋时来此传播佛教密宗的著名西域僧人帛尸梨蜜多罗而建,有五百尊铁罗汉,此时均被太平军销毁铸成兵器,时人遂有“古佛何年铸作兵”注411之叹。除神像首当其冲外,其他性质的偶像也难逃一劫。南京莫愁湖后楼原先立有明代中山王徐达的塑像,太平军“不知何神,斩首毁像,并焚其楼”;江宁学宫中的孔子牌位则被弃掷于地,与马粪搀和在一起。注412

“无庙不焚”一说则明显以偏赅全,流于夸张。定都后,太平天国为修建各府邸衙门而大兴土木,急需大量建材,所以改以拆庙这种一举两得的方式为主,并没有千篇一律地焚毁庙宇,故时人有“拆妖庙,梁柱成山储木料”注413一说。当时,拆庙工作声势浩大,规模空前,就连城内男馆中被划为“牌尾”的耄耋老人也在征派之列。时人就此描述道:“蛮呼神道尽妖魔,胜迹名山拆毁多。鞭扑老人升峻屋,龙钟几辈见阎罗。”注414“乱离高隐南山雾,方外犹为归宿处;无端忿恨到缁黄,殃及木雕与泥塑。不知老人筋力疲,长梯倚楼楼半危;接瓦人立岩墙下,存亡俱在呼吸时。汉唐之碑一时仆,齐梁之树一时锯;纵横榱桷当柴薪,眴[瞬]息庭阶走孤兔……”注415这的确是一幅令人触目惊心的画面,由于覆巢无完卵的缘故,连带古碑、古树也一同被毁。因此,就破坏程度而论,拆庙与焚庙实在伯仲之间。

概括地说,在定都后的七年间,太平天国的毁灭偶像运动以建都初期声势最大,地点以南京为主。天京事变后,太平天国在军事上处于战略退却阶段,除皖北形势尚还乐观外,湖北、江西版图悉数沦陷,南京周围的城池也相继失守。尽管从1858年8月起,太平军发起了局部反攻,但没有能够根本扭转军事上的被动局面。在原有庙宇毁坏殆尽、疆域面积不增反减的背景下,毁灭偶像运动相对比较沉寂。

1860年5月,太平军发兵东征苏南,不久开辟了以苏州为中心的苏福省根据地。到次年年底,又陆续攻占包括省会杭州在内的浙江大部分府县,改设浙江天省。于是,毁灭偶像运动又迅速扩展到苏浙地区,形成一个新的高潮。注416

与前期类似,太平天国对各类神像一概予以毁灭。在苏南常熟,太平军“称寺庙为‘妖庙’,神佛像为‘大死妖’,有见即毁。北门外普仁禅院有铁佛三尊,古亦称铁佛寺,相传明季倭寇乱后以所余大炮铸成,贼毁之,仍以之铸炮用”注417。在无锡,“遇祠庙寺院诸佛神像,称‘死妖魔’,毁铜佛钟磬之类作戒[械]器,及千百年之大树必踞[锯]之。拆寺观庐舍为伪官伪府,征工匠,穷绘事”注418。在浙江嘉兴,“与释道两家仇如水火,所过庙宇祠观,无论土木形骸金碧神像,悉遭残剥,且目之为‘死妖’”注419。在乐清,“毁城内神祠殆甚,仆其像投之水火。乡村诸社庙虽未毁,然像设罕有完者”注420。其他性质的偶像也连带遭殃。以常熟为例,太平军“于圣贤像、神像、佛像及专祠中之有像者,若范公祠、杨公祠、于公祠,皆毁坏无遗。若东周市普善庵内之佛像深藏而完好如故者,不多得也”注421

拆庙依然是太平军处置庙宇的主要手段,故前引文有“拆寺观庐舍为伪官伪府”一说。个别建筑仅仅因为名称独特才侥幸得以保全。在常州,“凡寺院神庙无得免者,文庙神牌亦弃掷,惟城北天王堂独免,以有‘天王’二字云”注422。在苏州,“据云城中所有庙宇被贼尽行拆毁,惟此宫(指‘天后宫’,引者按)该贼尚知畏惧,故未曾损坏”注423

总的来说,后期毁灭偶像的力度更大,覆盖面更广,几乎席卷江南城乡各地。这与太平天国在苏浙地区前后统治达3年左右时间、普遍建立了乡村基层政权有很大关系。

浙江桐乡县濮院镇拆毁梵宫琳宇的过程便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个案。据载,同治二年癸亥(1863年)二月间,坐镇嘉兴的荣王廖发寿通告境内各乡官,下令“拆妖庙,毁妖像”,“乡间有私留妖庙者,每圩罚洋五百元”。不久,太平军开始拆除濮院镇的翔云观三清阁,先后有五六人因登高坠死或被砖木砸死。由于楼上的梁栋均重达数百斤,太平军无从拆卸,便堆积柴薪用火烧烤楼柱,顶楼在楼柱延烧三天折断后终于倒塌。太平军接着征派乡民抬木,运到新桥港后拼装成木排撑走。三清阁共有五间七楹,巍峨壮丽,濮川八景之一的“翔云高眺”因此而得名;往年每逢中元节时,士女云集,百戏骈至,岁以为常。其顶部有五色琉璃铜瓦和四座瓦将军,阴雨之天黝黑无光,在阳光照射下则呈现出五彩龙纹,是稀世之宝。该建筑曾于乾隆年间修缮一新,计费时10年,耗银12万两,至此毁于一旦,“不及一月,无片瓦寸椽矣”。此后,太平军又如法炮制,拆毁了香海寺千佛阁和钟鼓楼,寺内刻有元代书法家赵孟GFDB3题字的正殿两个权梁等名迹均被毁,仅元代银杏树独存。该镇其他寺庙,诸如福寿寺、福清宫、白雀寺、土地庙、水木庵、朝北观音堂、指南庵、化檀庵、梅泾庵、宝华庵、三教堂等,也相继被毁。仅有立关庵被辟为赐粥局,关帝庙为漕粮局,水月庵为过往太平军的营房,才暂时得以保全。数月后,立关庵也被拆毁。注424至此,濮院镇历朝积聚下来的精美建筑和珍贵文物几乎扫地以尽。

在大规模摧毁神像的同时,太平天国还延续前期的做法,严禁民间沿袭与偶像崇拜相关的信仰习俗。在苏州一带,太平军“禁民间供奉家堂、灶神”,“禁人间僧道追荐,不许奉佛敬神,见则以香烛置之厕中”注425。有一则记载说,在浙江会稽,一名老妪因为念阿弥陀佛而被割去双耳。注426此事虽不具有代表性,但从中可以看出太平天国推行禁令的严厉程度。

需要指出的是,该地区推行禁令的情况并不一致。例如,由于荣王廖发寿的态度比较暧昧,嘉兴拆庙工作起初进展迟缓,且旧的宗教活动没有多少收敛。1862年春夏之交,嘉兴、湖州一带亢旱月余,河水日退半尺许,“农人皆仰首而叹”。情急之下,秀水县新塍镇太平军“出告示求雨”,乌程县乌镇驻军干脆“呼僧道求雨”注427。苏南一带则显得有些虎头蛇尾。以常熟为例,一熊姓将领因病到山塘度凡庵求药方,病愈后酬佛檀香一担、鞭炮二千响,施红绫等物。于是信从者日众,使得该庵“香筵极盛”。城里守军患病后也祀神斋佛,各店铺又重新公然出售原先被查禁的纸马。注428

乡官在其中也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由于县以下的各级乡官均由本地人出任,所以乡镇推行毁灭偶像政策的力度总体上不及城市。不少乡官绞尽脑汁,一心保全家乡的庙宇。例如,吴县甪直镇保圣寺有16尊罗汉像,是唐代“塑圣”杨惠的作品,艺术水准极高;赵孟GFDB3为该寺题写的抱柱楹联对此大加赞誉,称“梵宫敕建梁朝推甫里禅林第一,罗汉溯源道子为江南佛像无双”。为了利用陈年墙硝制造火药,曾有十余名太平军专程来到甪直镇,捣毁保圣寺头门和哼哈二将塑像,但在乡官行贿后便离镇而去。注429再以常熟为例,太平军在拆毁普仁寺、清凉寺后,下一个目标便是位于北郊破山之麓的兴福寺。兴福寺又名破山寺,始建于齐,飞泉石梁,修廊复阁,唐代尊胜陀罗经石幢与宋代大书法家米芾书写的《题破山寺后禅院》诗碑闻名遐迩,并称该寺“双绝”。乡官曹和卿抓住太平军急于安抚地方的心理,提议将兴福寺改设留养局,其山田暂时划归难民局,从而借此保住了名刹。注430不过,与大规模被毁的寺院梵宫相比,通过上述途径侥幸保存下来的庙宇祠观只是凤毛麟角。

对于毁除偶像之举,民间普遍怀有抵触情绪。曾有士子愤然表示:“神佛塑像,吴人敬奉如生,偶一触犯,即有疾病灾殃,应验不爽。而贼来处处残毁之,目为‘死妖魔’,玩弄亵渎,无所不至,而神不加怒,未尝显示恶报,何也?”注431这种心态很有代表性。也正因为如此,太平天国败亡后,民间的宗教信仰习俗便迅速恢复了原貌。注432当然,这种恢复仅是相对于昔日遭禁而言。在经历了这场暴风骤雨般的毁灭偶像运动的冲击之后,江南以佛教为主体的宗教文化元气大伤,民间的宗教活动因而减色不少。

太平天国的毁灭偶像政策前后持续十余年,带有很强的破坏性,加上战争所造成的自然毁坏,致使江南的名胜古迹蒙受了一场空前浩劫,其破坏程度与唐武宗灭佛之举相比,实有过之而无不及。以南京为例,“城南四百八十寺,所存尚数十处,而牛首、天阙为最绝,兵燹后无复孑遗。此一劫,千年所罕也”注433。时人历数道:“贼遇庙宇悉谓之‘妖’,无不焚毁。姑就金陵言,城外则白云寺、灵谷寺、蒋侯庙、高座寺、天界寺、雨花台亭、长干塔、吕祖阁、天后宫、静海寺,城内则鹫峰寺、朝天宫、十庙等处。此犹其最著者,至无名寺观则指不胜屈,间遇神像无不斫弃。”注434另有一诗喟叹道:“烧残宫观虐明神,谁保金刚不坏身(贼见神像辄斫)。卧佛(寺名)昨宵感妖梦,朝天(宫名,道士所居)何处泣仙人?荒凉十庙云无影,黯淡三山草不春。一塔长干冠天下,可怜金碧总成尘。”注435的确是一幅令人不忍卒睹的画面。长干塔即报恩寺琉璃塔。报恩寺坐落在南京南门外雨花台下,系明成祖为纪念其生母而建,前后历时19年,共计耗银3000万两。寺中宝塔九层八面,高80米,全部采用五彩琉璃砖构件建成,“巨丽甲海内,每燃塔灯,远望如火焰山”注436。明末清初来华的天主教传教士将该塔与比萨斜塔等并称为“世界七大奇观”,该塔因而在西方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太平军攻克南京后,该塔内部结构已被烧坏,故时人有“琉璃宝塔古长干,镇住金陵一大观。内美烧残空有外,欲穷千里上来难”注437一说。1854年5月美国使团来访时,一些水兵特意慕名前去游览,事后因为未经许可便擅往瞻望“妖塔”,受到太平天国官方的警告。注438在两年后的天京事变中,这座已有四百多年历史的宝塔彻底被毁,沦为一片废墟。如此众多的名胜古迹毁于一旦,令人嘘唏不已。

附带指出的是,同样出于为确立上帝信仰扫除障碍的考虑,太平天国还严禁祖先崇拜和孔子崇拜。在南京,太平军“不准以纸钱、菜饭追敬祖先;如父母故,许穿微孝”注439,“人家冠带影像,目为‘妖’,抛掷满街;祖先木主则毁之”注440。在苏州,“禁民间供奉家堂”,已见前述。至于严禁孔子崇拜的情形,本书第七章第二节将作详细考察,此处从略。

二、烟、酒、赌、娼妓

江南民间所吸之烟包括鸦片和黄烟两种。鸦片俗称“大烟”或“洋烟”,其由来与危害人所周知,无须赘述。烟草原产南美洲,明代中叶从吕宋(今菲律宾)传入我国,民间俗称黄烟,有水、旱烟之分。

当时,吸食鸦片已成为社会一大恶习。清政府雇佣的洋枪队在招募华勇时,洋首领通常先劈胸将应试者拎起,以试探对方的胆量;倘若过了这一关,应试者还要被事先搜身,然后禁闭15天,以查验其有无烟瘾。注441清八旗、绿营兵更是贪吸鸦片成风。时人就江南大营吸鸦片的实情描述道:“小兵草草灯一盏,对眠吐纳语声软;大帅岩岩灯两椀,左左右右免展[辗]转。吸烟未了又熬烟,烟鬼满营烟满天。翻羡贼人法令严,手乍持枪头已悬。”注442

从“手乍持枪头已悬”句,可以看出太平天国禁烟态度之坚决,法令之森严。太平天国将吸鸦片者斥为“生妖”,规定“凡吹洋烟者斩首不留”,“凡吃黄烟者,初犯责打一百,枷一个礼拜;再犯责打一千,枷三个礼拜;三犯斩首不留”注443。在定都初期颁布的一道以“革除恶习,禁遏浇风”为主旨的通告中,太平天国将吸烟的危害分析得鞭辟入里,强调“洋烟为妖夷贻害世人之物,吸食成瘾,病入膏肓,不可救药”,“黄烟有伤唇体,无补饥渴”;严申“洋烟、黄烟不可贩卖吸食”,“倘有贩卖者斩,吸食者斩,知情不禀者一体问罪”,“尔等官兵人民俱要严为禁绝,不可故犯。倘有犯此者,一经察觉,定按天法究治”注444

禁烟在南京搞得最有声势,也较有成效。凡吸鸦片者一律处死;吸黄烟者通常予以枷责,并将烟具搁在犯人的枷上,鸣锣游街示众。时人就禁烟情形描述道:“圣恩宽大不禁烟,烟气喷作卿云天,忽为厉禁犹有说,此物耗血兼损年……闯入人馆用鼻嗅,捉影捕风愁网漏,烟筒酒壶见即夺,缚献巡查法不宥。”注445可见“厉禁”一说并不是虚张声势。后期城外设有七条买卖街,“街内巡查极多,烟、酒之禁最严。间有私卖旱烟者,亦不能明吃。吃水烟、鸦片者,一人俱无”注446

不过,太平军中吸食鸦片的现象并没有完全消失。一些官兵特意使用专门的隐语,称烟筒为“长龙”,旱烟为“红粉”。后期,随着军队急遽扩充,不少瘾君子混迹其中,加上一些前来淘金的外国商人私下倒卖鸦片,遂使此风呈蔓延之势。洪仁玕在《资政新篇》中曾提出禁绝鸦片的具体步骤,主张“先要禁为官者,渐次严禁在下。绝其栽植之源,遏其航来之路;或于外洋入口之烟不准过关,走私者杀无赦”。但积重难返,局面日渐失控。在京外一些地方,军中吸食鸦片甚至已经公开化。据松江人顾深自述,在被掳入营的当天,他便看见一名嘉兴籍士兵懒洋洋地横卧着吸鸦片。次日,他被领去拜见首领,发现两位首领正“对卧吸鸦片”。一刘姓首领问顾深是否吸鸦片、饮酒,顾深均说“不会”;又问喜欢吃什么东西,顾深答:“好吃肉,喜欢吸水烟、黄烟。”刘首领顺手递过一根短竹烟管,顾深一看是鸦片,便连吸了两筒。注447另据遭遇相同的江宁人李圭回忆,在营中担任掌书的陆畴楷1853年入伍,系金陵大中桥人,染有烟瘾。在攻占金坛、处死各衙署家眷数十人后,陆氏疲惫不堪,回馆“取烧酒饮,又大声命水浴身”,“浴毕,吸鸦片十数筒,始复人形”注448。后来叛降清军的归王邓光明也是个瘾君子。据常捷军首领日意格讲,他初次与邓光明照面,就对其没什么好感,认为“他那放荡的外表和写在他脸上的吸食鸦片的恶习丝毫也激不起人们对他的同情”。日意格还补充说,“为了使自己麻木,邓竟然一天要吸12筒鸦片”注449

在民间,太平天国始终推行禁烟政策,“禁人吃一切水、旱、大烟”注450。常熟某乡官因为被查出偷吸鸦片,被“捉去杖责,荷校鸣锣示众”注451。然而,随着烟毒在太平军内部迅速蔓延,禁烟已基本上流于虚应故事。在吴江县同里镇,“鸦片烟灯遍地,有不忍见闻者”注452

鳞次栉比的酒肆是江南城镇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成为人们主要的娱乐和社交场所。清嘉庆年间,仅太仓璜泾这一弹丸小镇便拥有酒肆四五十家。每逢岁时令节、寿诞婚娶或文人雅会,民间动辄酒池肉林,宴饮成风。

洪秀全滴酒不沾,立国后又正式颁布禁酒令。《定营规条十要》第三条明文规定:“要炼[练]好心肠,不得吹烟、饮酒。”注453不过,军中喝酒滋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潮水”一词成为酒的隐语。为了遮人耳目,有些嗜酒者装作喝汤,故意用大碗来代替酒壶盛酒,用勺子舀酒饮服。注4541854年春,杨秀清再次重申禁酒法令,强调“酒之为物,最易乱人性情,一经沉酣,遂致改变本来面目,乘兴胡为”,表示“闻得朝内军中嗜酒滋事者甚属不少,此等行为,殊甚痛恨”,正告“重究严禁以后,如再有饮酒者,定即斩首不留……无论至亲爵位,有犯必究”注455。后期,禁酒法令基本上成为一纸空文。由于在流亡香港期间所养成的生活习惯,干王洪仁玕有些好酒。他在南京常用西餐来招待来访的外国人,并且席间能饮一杯葡萄酒;他甚至表示无酒不能就餐,天王为此特许他不受禁酒法令的约束。注456又如,酧天义李明成(李秀成胞弟)在与派驻南京的英国翻译官富礼赐交往时,欣然收下对方赠送的6瓶美酒;两个月后意犹未尽,又恳切地提出让对方“代买”注457。照此推测,有饮酒嗜好的朝中命官应不在少数。

在京外,凡官场应酬和犒赏军队,几乎都离不开酒。例如,坐镇嘉兴的听王陈炳文在出征之前,大宴将士6日,“演剧饮酒”注458。 在常熟,听说城里的数十名太平军不日下乡查门牌、收钱,黄家桥乡官赶紧“备酒席接候”注459。 更有甚者,秀水县陡门卡某头领娶当地民女为妻,在举办婚礼时“办酒卅余桌”注460,显得十分铺张。

至于民间,大凡暂时没有受到战火惊扰或枪船势力猖獗的乡镇,几乎无不设有酒坊。太平军对民间的饮酒风习也基本上持默认态度。据常熟秀才龚又村讲,某日他偕亲友坐船赴归圩游玩,“酒馆肴香,芦棚茗净,点心亦可口”。当晚看完戏后,众人又上歌舫饮酒。龚又村由一位陈姓女子陪侍,后者“提壶劝酒,举箸送肴,甚属旖旎”。江南士子饮酒时,常以猜拳助兴,习称“拇战”,清人江藩《汉学师承记》中便有“拇战分曹,杂以谐笑”一说。龚又村忸怩作态地说,陈姓女子“强予并坐,拇战连输,幸同坐者替饮”。由于“先饮火酒,旋饮黄娇”,龚氏最终“酩酊至吐”。在品茗解酒后,“三鼓返棹,带盘果娱儿辈,尚是美人之贻”,“醉中作纪兴六章,并填《望江南》六阕”注461。 这是一幅身处乱世的士大夫放浪形骸、颓废萎靡的自画像。龚又村在其日记中记述了不少类似的饮酒情节。据他自述,某日泛舟荡口镇,友人“留予高粱汾酒、白汤馄饨以及糖芋、鲜菱,俱可口”,随后“又办酒点,酣嬉至暮,载月而归”注462

尽管兵荒马乱,但常熟乡间仍有山西高粱汾酒供应,这说明酒在江南依旧较为畅销。不过,在当时特殊的背景下,对酒的消费无疑是一种身份、地位和财富的象征,因此,饮酒主要局限于少数特定的人群。对于绝大多数惊慌失措、艰难度日的寻常百姓来说,酒早已成为一种地道的奢侈品,同时也很难有喝酒的闲情逸致。

赌博之风在江南民间较为盛行,并且呈现出大众化趋势,无论男女童叟、贫富贵贱或从事何种职业,均不乏好赌之人。作为一种社会病态现象,赌博充满诡秘和欺诈,助长了人们侥幸致富、铤而走险的心理,滋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危及社会稳定。明清两代的法律都明令禁止赌博,但由于民间已相沿成习,加上吏治腐败,以及赌博与娱乐的界限较为模糊,赌博的势头一直没有能够得到有效的遏制。

在《原道救世歌》中,洪秀全将赌博划为第六种“不正”的行为,形容赌博是“暗刀杀人心不良”,敦告“无所不为因赌起,英雄何苦陷迷乡。不义之财鸩止渴,士农工商耐久长”。后来,他又正式将赌博定性为触犯第十天条“不好起贪心”。太平天国还明文规定:“凡朝内军中,如有兄弟赌博者斩首。”注463

军中执行禁赌法令的情况在早期比较理想,后期则迅速反弹,某些地方甚至已经处于半公开化状态。与吸食鸦片、饮酒的情形相仿,赌博恶习的滋蔓有着其特殊原因。忠王李秀成率部挺进苏南后,收编了许多被俘或倒戈的清军,以游民为主的社会闲杂人员也纷纷前来投效,一时间鱼龙混杂,导致军纪日渐松弛。江南一带的太平军中主要流行“扛子宝”赌法。聚赌时,挑选两枚乾隆年间的铜钱,旋转后用碗盖上,或字或背,猜中者获胜。通常输赢很大,哄聚彻夜不息,一旦话不投机,便怒目拍案,甚至举刀相向。平时一般禁赌,过年时则弛禁,“故大小街巷,几无一处非赌扛子宝者”注464

相比之下,清军中的赌风刮得更早,势头更猛。清江南大营便流行与前述“扛子宝”相近的“押宝”赌法。时人有诗描述道:“山上旌旗大营驻,山下芦棚莽无数;棚底蜂屯人百千,幺二三四下孤注。开盒相看胜者喜,负者不容拂衣起。迁延纵误点名期,写帖除名而已矣。”注465其赌风之盛令人咋舌。

由于枪船的存在,江南民间更是赌风大作。太平军开进太湖流域后,新辟了大片版图,但由于拱守各中心城市和投入战场牵制了绝大部分兵力,加上江南水乡泽国这一特殊的地理环境,对广大乡村的控制未免兵力不敷,捉襟见肘。这便给穿行于太湖水面和内河的枪船武装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枪船是由江南豪绅、痞棍所纠集的一种地方武装,主要借开设赌场牟利,其船啸聚水面枪炮俱备,因而得名。正是在枪匪的操纵和把持下,太湖流域的一些市镇呈现出畸形的繁荣,在其内河两岸,赌场、烟铺、酒坊、茶馆、妓船、戏棚鳞次栉比,异常喧闹,民间赌风很盛。时人就此描述道:

近时,各镇遭乱,惟菱湖、新市百货凑集,赌博枪船所在而有,然枪船但以守卫为名,半肆劫夺,及闻长毛至,早已扬去……□长毛去后,市肆无恙,赌博、妓船复集……赌博之风,遍地盛行,近无官法,动曰“长毛世界,无所不至”。镇当残破之后,富家巨室流寓异乡,所遗高堂大厦,所据者尽为赌匪。赌匪各有头目,最著名者,枪船以千计,其次为数百、为数十不等……然枪船专恃博局为生,于长毛、官兵皆知避而不知适从,真风俗之大蠹也。

赌风大作必然会对民风带来负面影响,例如,“〈湖州〉练市自壬戌正月起盛开赌博,小船数百停泊市河,大率旗上所标某记者为之首倡。可异者本地儒流旧家,各醵钱作本,招集无赖聚赌抽头;又有教□著名文士呼卢喝采[雉],终日据案,招摇在市。风俗之坏,于斯极矣”注466

当时,枪船所开设的赌场主要流行一种新式押宝赌法,即借鉴猜谜语形式的所谓“字宝”:参赌者根据谜面猜谜底,一旦猜中便按照一比三十的比率赢钱,反之则赌注全归庄家所有。因为这种赌博极富刺激,同时兼有智力竞赛的色彩,不是单纯靠碰运气,所以在民间风靡一时,人人趋之若鹜。沈梓就桐乡濮院镇进行字宝赌博的痴迷场景描述道:

〈咸丰十一年十月〉初一日,朱祥森衣庄空屋本开宪记赌者,新开字宝场,请吾镇知名之士以为宝官,盖至是而不赌皆赌矣。举凡贡监生童、红闺妇女、贩夫卖妇、总角学生,无论识字不识字,群起而打字宝,每日问三宝。于是沿街店口及杂货小菜摊上、茶坊酒肆之人,皆如土木偶,人呼之不应,无不手执一纸,行思坐想,凝神静〈气〉以求一中。举国若狂,日甚一日,而妇女针线箧中及小儿衣裤带上之钱收括净尽云。注467

吴江县同里镇的情形与此相仿,“镇上赌博有押字宝者,分三十四门,其名怪诞,一钱押着赢三十钱,一日三次。合镇哄传,自文人妇孺无不若狂,问卜详梦,昼夜纷扰”注468

苏州官绅子弟蒋寅生在客居吴县横泾镇期间,到城隍庙吃茶、看押宝,一时兴起,试了几次手气。某日,他得知宝上题云“一门三进士,四季生财”,推测谜底是鹿,因为鹿的别名叫周青云,取青云总得路(鹿)之意,便在鹿门押注60文,结果赢了1800文。但在领略到庄家欺诈耍赖的一面后,蒋寅生及时罢手,没有陷溺太深。他揶揄开设赌场的枪船“俱是刮地皮之人,虽未能谓强盗,可以谓之软盗”注469。该镇居民王元榜也有同感,指出枪船“日赢钱数百千”,而“人卒不悟”,并为此撰写一联云:“阵设迷魂,龟鳖蛇虫正当道;人皆说鬼,魑魅魍魉亦显灵。”注470该联亦庄亦谐,刻画得倒也入木三分。

太平天国严禁民间聚众赌博。1855年春,安徽徽州当局便颁布禁赌通告,内称“闻得各镇有此流民,结众开厂聚赌,名号曰‘花灯鼓’。窃思尔等逐日聚赌营生,殊非正道”,敦促聚赌者“弃邪归正,前来报名投营,以图上进”注471。 濮院镇兴起字宝赌博之风后不久,符天福钟良相便“至濮讲道理,出示禁赌博及字宝场。赌场皆停止一天”注472。不过,由于太平军本身便存在着赌博现象,有人甚至暗中与枪船合伙开设赌场注473,这就使得禁赌法令难以切实推行,缺乏查禁力度。另一方面,在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尚未恢复之前,尤其是在枪船武装没有解决之前,单纯依靠法令和教化来实施禁赌,无异于隔靴搔痒。

枪船武装是民间赌风大作的始作俑者。他们除开设赌场外,还附设妓船,搭棚演戏,甚至敲诈勒索,杀人越货,与清军暗中勾结。太湖湖面约有三万六千顷,位于江浙两省之间,烟波浩渺,水路四通八达,十分便于行踪飘忽的枪船藏匿,枪船因此成为太平天国江南地区的一大隐患。忠王李秀成在相继攻克杭州、湖州后,为避免后院起火,以便从容抽身救援京城,随即着手铲除枪船武装。旧历壬戌十二年六月十三日(1862年7月9日),在忠王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驻防苏州、松江、嘉兴、湖州的太平军同时重拳出击,在太湖流域围剿各股枪匪,“卒至以苏、松、嘉、湖遍地之赌局、遍地之枪船而受制于长毛一日之号令,杀者杀,掳者掳,逃者逃,散者散,匿迹销声之不暇”,“赌匪逃匿净尽,各镇各乡无枪船踪迹”。以嘉兴秀水、桐乡一带为例,太平军“凡街上见著花青绵绸短衫袴以及黄黑柿漆绸短衫袴,无不拿获。各处赌场皆散,赌局中人皆逃匿……盖自是赌局豪横之风始息”。沈梓亲眼目睹这一幕,慨叹清江苏巡抚徐有壬昔日“合两浙官员禁除赌匪”,但“穷年累月而不得”,而忠王一声号令,却“一朝灭之而肃清”,认为前者的才智不及后者。他不由得赞叹道:“余生三十余年,目不见赌独有此时,窃叹长毛号令,清时地方官所不逮也。”注474禁赌虽然不是太平天国兜剿枪匪的主旨,但却在客观上起到了禁遏民间赌风的积极作用。在太平军的严厉打击下,枪船武装一蹶不振,公开设场聚赌的现象从此有了很大改观。

取缔娼妓也是太平天国大力推行的法令之一。当时,频繁的战事使大片田地荒芜,乡镇凋敝,无数家庭流离失所,加上瘟疫流行,地震、蝗虫、飓风、水、旱等自然灾害频仍,人们的生存状况空前恶化。不少年轻女子无计营生,被迫靠出卖色相度日。另一方面,一些乡绅富户和新近发迹的暴发户或颓废消沉,或内心空虚,以纵欲行乐来打发时光。在此背景下,民间卖淫嫖娼之风日甚一日。

洪秀全在《原道救世歌》中强调“第一不正淫为首,人变为妖天最瞋”,奉劝人们不可“乱常而败伦”,后又明确地将娼妓划为19种“生妖”之一。定都初期,太平天国正式颁布取缔娼妓法令,将娼妓列为“蛊惑人心败坏风俗者”之一,宣布“娼妓最宜禁绝”,严申“一夫一妇,理所宜然。倘有习于邪行,官兵民人私行宿娼、不遵条规开娼者,合家剿洗;邻右擒送者有赏,知情故纵者一体治罪,明知故犯者斩首不留”注475。 在太平天国实际控制区,尤其是在南京等中心城市,几乎见不到娼妓的踪影,所以时人有“莫道桑间旧染渐,烟花禁令却森严”注476一说。

然而,太平天国控制不力的乡村社会却是另一番情景。特别是在太湖流域,在枪船的操纵下,妓船与赌场、戏棚等连为一体,色情生意十分兴隆。而时局的持续动荡,正常的社会秩序迟迟得不到恢复,以及社会救济和慈善活动的严重滞后,也使得逼良为娼的势头得不到有效遏制。此外,吏治腐败现象的滋长与卖淫嫖娼活动的猖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两者互为因果,形成恶性循环。总之,在上述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之前,单凭严刑峻法或晓以利害,远远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娼妓现象。

秀水县新塍镇色情业的泛滥正说明了这一点。1861年秋,该镇白龙潭东侧停泊着五六百只来自湖州的逃难船,难民“秕糠不继,流离万状,哭泣不敢出声”,“日久粮罄,妇女皆上岸行乞”。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仅咫尺之遥,“白龙潭停妓船二百余艘,琉璃窗,锦绣帐,箫管声细细,厌饫粱肉,长毛、富商出入其中,千金一掷。其上则二里桥花鼓戏场,锣鼓喧天,声闻数里,喝雉呼卢,昼夜不辍”。目睹这一场面的沈梓触景生情,不禁发出“何苦乐不均若是哉”的感喟。注477显然,对于那些流亡的年轻女子来说,身处这种境地,除非她们依旧恪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古训,否则,邻近的妓船已成为其惟一的归宿。

能够光顾新塍镇妓船的太平军无疑都是一些大权在握之人。例如,曾训练一只鹦鹉向天王献媚取宠的忠殿左同检熊万荃在路过该镇时,乡官局“请酒看戏”。熊氏遂纵情声色,事后“赏优伶一百元,又为妓女品兰赎身从良费五百元,共用千元”注478,堪称名副其实的一掷千金。伴随着官场腐败风气的弥漫,权色交易也应运而生。海宁县花溪镇乡官朱芸泉为了升迁,居然向坐镇该县的会王蔡元隆实施性贿赂,特意送来两名女子取悦后者。蔡元隆询知二女一系有夫之妇,另一许姓少女是书香门第出身,均属被胁迫而来,便赠送路费打发其回家,并将朱芸泉斩首示众,以儆效尤。注479

当时,掳绑、拐卖妇女的事件时有发生,从事这种罪恶勾当的主要是清军、枪船等,但也有一些太平军卷入其中。1862年1月中旬,自杭州沿水路回师苏州的太平军途经乌镇,结果从船只中搜出被掳女子。掳人的士兵被“亟行正法”,被掳者“先问明都图籍贯,凡属投诚之地,尽行解缚释放”注480。不过,并非所有被掳的女子都能够如此走运。沈梓在1861年11月27日的日记中写道:“长毛掳两处妇人至新(指新塍镇,引者按),皆面目端好者,为枪船人买去,计卖廿四元。”他还补充说:“又前数日闻有富家女为枪船所掳,其梳头含垢忍辱,辗转入于枪船中。”注481区区新塍镇的色情业之所以如此红火,拥有妓船二百余艘,与枪匪不择手段地逼良为娼有很大关系。

正是由于枪船势力的坐大,新塍镇的妓船才得以无视相关法令,以一种公开化甚至半合法化的方式存在的。太平军大举兜剿枪船武装后,遭受重创的枪匪势穷力竭,所经营的妓船随之一蹶不振,但也有例外。元和县周庄镇的枪船头领费秀元(字玉成)在接受招抚后,派手下枪船数十只开至吴江县同里镇,“大开博场,昼夜演剧”,且有“妓船数十号蚁聚”。由于太平军此次剿匪不波及周庄费氏,同里镇遂在枪船的控制下呈现出一种畸形的繁华,到1862年秋冬,除“赌博数十处”“鸦片烟灯遍地”外,妓船也扩充到百余只,甚或“赁屋居停”注482

如果说太平天国辖区娼妓活跃仅是局部现象的话,那么,在清统治区和清军军营,狎妓嫖娼现象则几乎完全失控。以江南大营为例,统兵将领平日“樗蒲兴磅礴,狎妓醉瞢腾”注483;士兵看春宫画册、狎娈童也成为寻常之事,所谓“旷夫一缕芳情动,聊因图画寻春梦”注484云云。强暴民女事件更是司空见惯。例如,太平军再度攻打上海时,驻防松江的清军乘夜大肆拆卸城中房屋,“公然穴墙而进,搬拆一空,甚且强奸孀妇”注485。海宁失守前夕,“兵勇汹汹入民家”,“掳掠尤甚”,“有少女率据奸之,哭声嗥满城”注486。南京人李圭在随太平军进入金坛后,发现城里尸身填街塞巷,其中有自尽者,“亦有城未破时,遭官军痞棍等奸淫劫夺,抵抗不从,因而被杀者”;儒学署照壁旁有一具仰卧着的女尸,“身受鳞伤,下体复被一箭,审系官军之物,殆拒辱惨死者”注487。 另据曾国藩幕僚赵烈文记述,湘军攻陷南京后,“贪掠夺,颇乱伍”,“摇曳妇女,哀号之声不忍闻”。仅仅一周左右的时间,全城“妇女四十岁以下者一人俱无”,连赵烈文也认为“其乱如此,可为发指”注488

毋庸讳言,随着军纪日渐松弛,强暴民女事件在太平军中也时有发生。李圭讲述了随太平军东征丹阳、金坛时的沿途见闻,据云“妇女貌陋者亦多死,美者至沿路逼淫,力拒惨死者十之六七;或带至贼馆充‘贞人’,少违意,使众贼轮奸,至惫极而后杀之,穷凶极恶,无所不至”。他接着写道:“但如行此类事者,大抵以湘鄂皖赣等籍人,先充官军或流氓地痞,裹附于贼,或战败而降贼军,积资得为老兄弟者居多。其真正粤贼,则反觉慈祥恺悌,转不若是其残忍也。”李圭还补充说:“至官军一面,则溃败后之掳掠,或战胜后之焚杀,尤属耳不忍闻,目不忍睹,其惨毒实较贼又有过之无不及。余不欲言,余也不敢言也。”注489李圭称清军为“官军”,斥太平军为“贼”,反映了他本人的政治立场。尽管如此,李圭仍然据实评判,认为太平军中进行奸淫掳掠者以倒戈、投降的清军和地痞流氓居多,两广开国将士反而给人以慈祥和善的感觉,并认为清军的惨毒程度比太平军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一结论显然比较符合历史真相。

三、戏曲等娱乐时俗

演戏最初是为了奉祀神灵,后来世人自娱自乐的因素越来越突出。中国的戏曲艺术源远流长,最早可以上溯到原始社会的歌舞,历经先秦俳优、汉代百戏、唐代戏弄、宋金杂剧等发展阶段,到12世纪时逐渐成形,融合了舞蹈、说唱、音乐、文学、武术、杂耍、服饰、绘画等多种艺术表现手法。元末明初,昆山腔在昆山一带问世,明嘉靖年间经过改革,形成清柔缠绵、委婉悠扬的独特风格,成为全国影响最大、流传最广的一种戏曲唱腔,被推许为“正声”。清代中叶,各种地方戏也纷纷兴起,包括京腔、秦腔、弋阳腔、梆子腔、罗罗腔、二簧调等,统称“乱弹”,其剧目基本出自民间艺人笔下,大多取材于日常生活、民间传说和历史故事,不仅语言通俗易懂,而且插科打诨,富有喜剧色彩,因而深受民间的喜爱。

基于意识形态的考虑,清政府大力扶植以宣扬忠孝节义为主题的昆山腔、弋阳腔,严禁上演有“诲盗诲淫”之嫌的其他地方戏。太平天国则推行禁戏政策,规定“凡邪歌邪戏一概停止,如有聚人演戏者,全行斩首”注490。洪秀全将19种人划为“生妖”,其中就包括“戏”“优”。这与天王否定一切古人古书的态度是一致的,旨在实现意识形态一元化。

当太平军攻占南京时,苏南、浙东一带尽管已是风声鹤唳,但民间以酬神演戏为主的娱乐活动并未中止。例如,1853年4月下旬,嘉兴府嘉善县由官府和布店、茶业等行业组织先后出资,请来苏州的全福戏班、三吟秀戏班,接连唱了一个月左右的戏,而且剧目不相重复,既有武松醉打蒋门神、时迁偷鸡等武戏,又有戏叔、别兄等以插科打诨为主的喜剧;演出地点主要设在寺庙。注491

太平军挺进这一地区后,民间戏曲演出活动虽然沉寂许多,但仍以一种变异的形式在某些地方延续下来。秀水县新塍镇便是一例。据沈梓记述,咸丰十一年(1861年)九月末,该镇二里桥的花鼓戏场光景依旧,“锣鼓喧天,声闻数里,喝雉呼卢,昼夜不辍,几忘其为长毛世界者”;次年正月二十七日至二月初四日,该镇又“连演昆腔大章班戏,举国若狂,几忘濒塘人家被掳逃难之苦也”注492。 龚又村在常熟乡下教书之余,也时常与友人一同观赏戏曲。据载,同治元年(1862年)四月二十日,他赴相城观看演出,“中央峙舞台,旁环花舫”,两名女优“貌秀音娇,尤悦耳目”;4天后,泛舟到归圩观看《双望郎》;七月二十日,赴顾泾与友人“同听花鼓”;不到两旬,再度来到顾泾看戏,“两班同演《赵先生卖女》,凄楚不堪”。河岸边花舫雁排,“童女唱小曲和以琵琶,绿杨中清风徐来,另有一番境界”;时隔一月,又到吕厍看《李黑心占妇》一戏。注493秀水、常熟两地的戏场大多由枪船开设,与赌场、妓船、茶棚等连为一体,故龚又村有“喜各枪船竖旗帜鸣锣击鼓,回绕其间,贼不敢问”一说。

事实上,随着官场奢靡泄沓之风的蔓延,禁戏政策到后期已成为一纸空文。例如,南京城外设有七条买卖街,“繁盛不亚苏州中市”,“戏班甚兴,唱戏赏号往往多至百金”注494。在溧阳,侍王李世贤还蓄有专门的戏班,“伶多皖人,壮年长发”,不时在城外演戏,供官兵们观赏。注495在苏州,太平军以圆妙观为公馆,将弥罗阁辟为茶室,“搭起高台唱戏,作乐乘凉”,“观中卖茶者、弹唱者依然如故”注496。 在常熟吕厍,武军政杨某以庄稼没有受到蝗虫伤害为由,下令招来戏班酬谢天恩,于当晚上演《双望郎》。注497在有些地方,看戏已成为官场应酬和犒师必不可少的内容,已见前述。

在时局动荡、干戈驰突的背景下,普通百姓欣赏戏曲的机会相对减少,而且有时仍不免要担惊受怕。1862年5月11日晚,桐乡县濮院镇驻军招来戏班在横板桥演戏,“镇人皆放胆看戏,不复提防”。恰逢有太平军千余人过境,悄然开进该镇宿夜,“刀枪旗帜照耀如白日,镇人于是丧胆奔避,幸有骑马领队者喝令不须逃,得于是少安”注498

戏班走乡串镇巡回演出,主要是为生计所迫。战事对戏曲业形成不小的冲击。苏州昆腔戏班在战前建立了梨园公所,设在镇抚司前的老郎庙内,作为同业戏班议事和供奉香火的场所。老郎庙因供奉老郎菩萨而得名,传说此神即唐玄宗,因雅好音律、大兴梨园而被优伶奉为自己的祖师和保护神。凡是以演戏为职业的艺人,都必须先在老郎庙署名,每逢朔望和神诞之期拈香。太平军占领苏州后,“各班分散逃避,在申(指上海,引者按)者尚存百十余名,在夷场分设两班开演,计文乐园、丰乐园,暂为糊口”。战后,老郎庙面目全非,仅存屋椽,直到光绪七年(1881年)才被修葺一新,包括重塑神像、神龛。注499由此可见战争所留下的创痛之深。

战乱时期,江南地区还延续了其他一些娱乐消遣活动。

在桐乡县濮院镇,太平军头领曾于“夜间做影戏”;该镇民人董春圃出任乡官时大摆酒席,“日中用奏演曲,夜以影戏娱宾客”注500。民间具体情形不详。

习武之人行走江湖卖艺是民间常见的一种竞技娱乐形式。某日,一位来自江西的武师在秀水县新塍镇山货行前卖拳,自称拟到宁波、绍兴投靠官兵,所以聊献薄技,以凑路费。他还自报家门说:“此地可有人识我否?我与万藕舲学使同乡,曾随万至禾城(指嘉兴,引者按)。前癸丑年试武场技勇,其日打醉八仙拳法一套、舞梨花灌雪双刀一套者,乃我也。”注501

象棋在民间较为普及。清江南大营便乐此不疲,时人有诗一首描写得十分生动:“椎髻跣足衿见肘,蹲踞帐中两人偶;一生一死在须臾,一子误投怒而吼……”注502蒋寅生在客居吴县横泾镇时,也常借下象棋消遣。某日沿水路赴上海做生意,他在途中下了一盘象棋,不知不觉船已行走60里。某日晚饭后,他又“与三母舅着完象棋一盘”。除了下象棋,蒋寅生还打骨牌。据他自述,在从上海贩运货物回横泾的途中,他曾接连两个晚上与其五母舅等人在船上推牌九。注503龚又村也曾经“借牙牌消闷”注504。此外,清江南大营还流行马吊牌,俗称“打叶子”注505。 不过,以上这些智力游戏主要在一些特定人群中流行,有时还带有赌博性质。

茶坊是江南一带主要的消遣娱乐场所之一。民间嗜茶的习俗,经济的繁荣和市镇的勃兴,均带动了茶馆业的发展。茶馆起初大多设在人流量大的庙宇祠观和衙门附近,后来逐渐向寻常街巷和村镇延伸。受战事牵累,此时的江南茶馆业总体上已趋衰落。不过,在一些战火尚未蔓延到的地区,尤其是在枪船武装较为活跃的市镇,茶馆业仍然十分兴盛。在常熟莘庄,“两岸茗馆、酒坊、博场、烟铺兼有唱书,颇觉热闹”;荡口镇“闹如赛会,杨树港一带舟填不能再容”,“酒馆茗楼均仿苏式,茶食铺有数十家”。龚又村在与友人泛舟荡口镇期间,曾经登迎湖楼啜茶,“红妆毕至,香气时来,唤卖黄梿头、番瓜子者纷绕”,只是茶客大多奉命剃了发,并有太平军杂坐其间。注506南京城外的买卖街也设有茶肆,常有骑马前来购物的太平军头领的女眷光顾,但禁止男女交谈。注507

不少茶馆还兼有赌博场所的性质。赌博原本就是刺激江南茶馆勃兴的一个重要因素,此时更加失控。沈梓因太平军驻扎濮院镇而一度避走乡下,为了打发时光,“日逐诸村夫于茶肆,观其掷樗蒲,得意处呼幺喝六,亦足消遣”注508

除休憩、赌博外,茶馆还是民间的一个信息中心,人们常来此打探时局或亲友的消息。沈梓曾与友人在濮院镇某茶坊进行过类似的叙谈;随后,“茶坊中又遇三人,皆澉浦六里堰人,据云自十二月初八日始过长毛,至今仍为长毛传舍之地,每过一帮人必四五万,必尽一日。长毛就左近地方打先锋,歇一夜而后他往,前后更番迭至,轮流而过。房屋烧已烬尽,妇女糟蹋尽矣,而男丁则掳去挑担摇船。盖避者暂时,而不能避者其狎至也。所剩之人仅十之一二,皆老病不能行者”注509。 这种不无夸张的消息遂通过茶坊迅速扩散。有关太平军大肆杀戮的恐怖性传言之所以在民间辗转流传,使人谈虎色变,茶坊正是其主要传播渠道之一。

四、传统节日

前已说明,为了表示奉天承运,太平天国重定正朔,颁行了天历。天历对社会生活最直接的冲击主要体现在岁时令节上。太平天国仍然保留了春节、中秋节等世俗性的民间传统节日,但由于天历干支纪日误算一天,即比旧历提前一天,加上废止置闰,机械地定大月31日,小月30日,所以天历的岁时令节与清时宪书并不在同一天。太平天国大力推行天历,斥清时宪书为“妖朝历”,严禁民间尊奉清王朝正朔。于是,在太平天国境内,民间传统节日呈现出一幅前所未有的画面。

春节又叫农历新年,是我国最为古老和隆重的一个传统节日,俗称“过年”。太平天国禁止人们按照旧历过年。例如,咸丰四年(1854年)元旦是天历癸好三年(1853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当天南京女馆中的民女共贺新年,结果被女官以变“妖”的罪名拿问,分别受到杖责或枷锁的处罚;男馆中贺年之人也遭到杖责。注510又如,同治元年(1862年)正月初一日,桐乡县濮院镇一位王姓棺材铺老板因为过年而被锁拿。太平军将他鸣锣游街示众,并逼他自己喊话:“有人过年者,与我一体戴械!”注511让此公出尽了洋相。

以往过年时的一些传统习俗也被取缔。咸丰十一年(1861年)腊月廿四日夜,濮院镇居民照例送灶,燃放爆竹,有人因此而被拉去问罪,“谓仍用妖朝历”;廿八、廿九日,该镇又有人因为请土地神而被拿问;三十日晚,太平军巡视街道,以查看是否有人暗中祭祖敬神。注512同治元年除夕,太平军在浙江慈溪先期贴出告示,晓谕民间“不准仍照旧历,不准缨帽拜祖”注513。昔日过年时画门神、贴春联、写“福”字之类的习俗也遭查禁。

然而,春节毕竟是民间第一大传统节日,有着一种神奇的魅力。因此,尽管太平天国禁令森严,但人们仍私下按照传统历法和习俗来辞旧迎新,只是已经迥非昔日光景。据沈梓自述,咸丰十年(1860年)除夕,濮院镇“尚有灯笼火往四栅讨账者”,“里井无炊烟,风景凄然”。沈梓妻、姐新亡,季弟下落不明,故独自与老母吃年夜饭。其母“环顾萧然,非复旧时团圆景象”,遂“哽噎不下咽”。沈梓强打起精神安慰母亲说:“今夕除旧更新,当迓福祥,不宜间以忧泣。自古乱离,弟兄数岁不相见往往有之,我祖父□□不德,弟必无恙。且今夕举镇万家,其得骨肉团聚者恐无一家,等而下之,尚有不如我者,母何不达观之甚耶?”注514同一天,在无锡寺头镇,私塾先生张乃修感到“年节窘迫殊甚”,买了半斤肉、两条鱼,“以泣祭先祖”,自叹“凄凉之况,殊不能堪也”注515。 次日,即咸丰十一年元旦,吴县“不拜贺,不宴客,民间不换衣冠,不贴春联,无一新年景象”注516;常熟“各庙香烟灭,因神佛像非毁坏,即搬去,衣冠肃肃拜贺新年者概免”注517。翌年元旦,常熟依旧十分冷清,“贺岁多不衣冠”,“烧香者寥寥,虽有奉三元斋者而卷不悬灯,拜年者亦不恒遇,声稀爆竹,帖少宜春,迥非昔年光景”,“往年家家画米囤,贴门神,拜年贺寿,一例删除。但见野田鹊噪,雪屋雀巢”注518

不过,即便是在这种特殊背景下,民间过年时仍然是几家欢乐几家愁。以龚又村为例,同治元年过年期间,他依旧过着一种纸醉金迷歌舞升平般的生活:初二,与亲友“拇战尽欢”,“掷元筹”;初三,“门牌掷彩”;初四,两度赴宴,“鸡豚鸭卵俱出糟床”;初五,“赌酒浇寒”;初六,“扫雪烹茶,围炉暖酒”;初八,应邀赴宴,“家鸡、海错、鲁脍、豚蹄均可口”;初十,与友人“肴馔鼎茶”,“终日畅怀”;十一日,再度宴饮,“醴甘肴洁”;十四日,与亲友“飞字、战拇,继以灯谜”;元宵节,偕友人泛舟观灯,“月明若昼,夜光春意,心化若仙”注519。 然而,正是这位秀才,在大年初一曾亲眼目睹了乞丐沿街行乞、声喧话好的场面。两相比较,实有天壤之别。

太平军按天历过年时则是另一番情景。

天历癸好三年,太平军在刚刚攻克的武昌城欢度新年:除夕日,文武百官纷纷向天王献礼,女官则向天王后宫献礼。礼品均为蔬肴饼果,用大碗搁在黄纸铺垫的案上,一路鼓吹,抬着送往天王府邸(前湖北巡抚衙门)。太平军每营(馆)约四五十人,统一分给猪(或者牛羊)一头,钱数贯,作为过年的花销。元旦当天,前来给天王拜年的官员络绎不绝,金鼓阵阵,“俨然一大剧场”,“城内爆竹如雷,街巷地上爆竹纸厚至寸许”注520。 此时天气甚寒,武昌城外的湖水“冰冻坚厚,上可行人”,但一路奏凯势如破竹的太平军的心中却荡漾着无限春意。

次年元旦,太平军首次在都城南京欢度新年。当日漫天大雪,太平军于黎明时分举行拜上帝仪式,“诵赞美声振天地”。官员们互相送名帖表示庆贺,见面不跪不揖,仅说“高升”而已。注521

后期在无锡一带,太平军也穿鲜衣,行贺礼,往来街衢拜年。首领身穿五色衣,头缠红黄绸,骑马而行,马前有两人举着写有官衔的旗帜,另有一人撑着红黄伞,马后还跟着一两个侍童。一行人进门时齐喊“升官发财”,见到该馆头目则上前一跪,对方答跪,官衔较高者答跪时仅略微蹲地。头领的妻子号称“贞人”,窄袖艳装,不挽髻,改用彩线扎辫盘在额上,涂脂抹粉,由一两个侍童牵着马嚼子和缰绳,骑马串门拜年。注522

迎新年时照例要打扫卫生。天历壬戌十二年(1862年)元旦前几天,嘉兴一带天气甚寒,积雪达三尺多厚。濮院镇太平军为此张贴告示说:“三日后为岁朝令节,街道打扫净尽,有不打扫者违令即究。”于是该镇居民纷纷敲冰扫雪。入夜,各店家燃放爆竹,点通宵巨烛,不敢闭门高卧;太平军则各执兵器出巡,维持治安。除夕,太平军按例封刀,百姓奉命通宵开店。毗邻的盛泽镇也是满堂丝竹,灯烛辉煌。正月初一,各店铺一律不准营业。次年的情形大致相同,并免收三天店捐。注523

壬戌新年在嘉兴平湖县城也洋溢着一片喧闹喜庆气氛。除夕前三天,某馆太平军屠宰牲畜,洒扫庭院,糊窗贴画。书手更是忙得不亦乐乎:先是书写春联,字句随意构思,行楷书不限,纸用红黄两色;接着为馆中首领写拜年帖,上书“刘生顺顿首拜贺新禧”。统帅庥天安发给该馆2只鸡,20斤肉,20斤蜡烛,2斤大香,并发给每名新兄弟100文压岁钱。除夕,金鼓喧天,通宵爆竹。全馆聚餐,每桌八簋,旨酒佳肴,彩杯象箸。首领刘生顺还发给每桌10种精致的茶食,另发给每人100文钱。元旦当天,众人鸡鸣时起身,盥漱后齐集天父堂。堂内点巨烛,祭品分别是三牲猪头,八簋大菜,四个海味,八碟糖食。拜上帝时,先打三通锣鼓,点百子高升,接着齐诵《赞美经》,然后再打三遍锣鼓。仪式结束后,众人纷纷向刘生顺称贺,口呼“老大人高升”;刘生顺逊谢,说“大家高升”,随后各散。新年一共放假三天,城门紧闭,每餐八簋,除一早举行拜上帝仪式外,众人都以打锣、赌博自娱。注524

与早期相比,后期贺年时虽然仍举行拜上帝仪式,但已在相当程度上与民俗同化,并且更加注重场面,较为铺张。事实上,有些地方的太平军已经默许老百姓仍按旧历过年。例如,旧历壬戌年除夕,濮院镇最高长官顶天豫张镇邦特意叮嘱部下说:“今日百姓过年,不许出门闹事。”并亲自于夜间督更巡查。当天,一位老太太跑来状告其子不孝,张镇邦劝解说:“今天系尔等除夕,大家欢喜过年,何容告状?”注525

中秋节是民间仅次于春节的第二大传统节日,祭拜月神、吃月饼、家人团圆等,是中秋节沿袭已久的习俗。吴江县芦墟镇人柳兆薰是一个拥有三四千亩土地的大地主。旧历庚申年中秋节,他在日记中写道:“佳节今宵,红巾满地,虽未遭劫,恐惧益深,甚无好怀也。身子疲软,闷闷不已。”次年中秋节亦云:“中秋无月,夜间桂花香甚,寂寂清玩,已是鄙人清福。”注526这便是作漏网喁鱼状的乡间豪绅过节时的心境。一旦战事结束,民间习俗便恢复如初。例如,1853年和1856年,扬州两度陷于兵燹。1858年中秋节时,这座享有“二分明月”之誉的古城又重现昔日光景,“辕门桥观灯者拥簇如盛时”注527

太平军仍按天历过中秋节。因为天历不反映月象的变化,所以当天的月亮并不满盈。天历庚申年中秋节,苏州太平军大摆宴席,笙歌竞作,“见月之不圆也,率众射之”注528

踏青扫墓是清明节的主要活动。太平天国严禁民间沿袭祖先崇拜的习俗,但后期执法相对宽松。以吴江为例,旧历辛酉年清明节时,“乡间补吊甚行,衣冠济济”;次年光景依旧,“补吊者纷纷”。据柳兆薰自述,辛酉年清明节,他祭祀先祠,并在大堂内摆设供品。次日,到位于邻乡的先祖墓前祭奠,事后全族50人聚饮散福酒,“宴饮欢甚”;次年清明节时,柳兆薰依旧扫墓,途经关卡时并不回避,太平军也不盘查,使他自认为“是行极从容”。事后,全族62人团叙饮酒,“兴尽而返”。柳兆薰就此感慨说:“自遭乱后,人家流离颠沛十有八九。吾家幸蒙先沾福庇,人口房屋无恙,犹得举行此典,大非易事。但祈日后仍得阖族团叙,年年祭扫无旷,不胜祷祈冀望。未识能如愿否?”注529

至于端午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现存史料中并没有确切记载。

时人就天历评述道:“彼昏不知天有常,欲废畴人旧时术……不遵时宪乱旧章,小民谁肯相依附。小民不识造物功,但知圣清正朔四裔通,盈虚消息符天象,授时成岁无不同。”注530政治上的偏见,再加上天历自身的缺陷,导致民间普遍拒绝认同天历,“民间田产契卷,但书甲子纪年,悉虑克复之后,不可示人”注531。这成为太平天国变革民间岁时风俗的一个先天性障碍,从而注定了这种尝试会在民间碰壁。于是,在太平天国境内便出现了军民各过各节的怪异现象。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太平天国统治基础的脆弱性。

五、服饰时尚

在强烈的汉民族意识驱策下,太平天国始终以留发易服作为开创新朝的政治象征之一。1852年,杨秀清与萧朝贵联名发布数篇檄文,着力渲染反满思想,号召百姓留发易服,响应起义。《救一切天生天养中国人民谕》便云:“本军师又实情谕尔等,尔等多是中国人民。既是中国人民,何其愚蠢,剃发从妖,胡衣胡服,甘做妖胡奴狗,足上首下,尊卑颠倒。”定都后刊行的《贬妖穴为罪隶论》亦慨叹说:“迄今颓风虽煽,真道犹存,中夏之衣冠,陷于胡虏之涂炭已二百余年矣。” 太平天国还为此写有一对联,曰“留发留须留得本来真面目,改号改王改成昔日旧衣冠”。正是基于这种思想,太平天国大力推行服饰改革,倡导留发易服。

建国初期,由于流动作战,供给困难,太平军的装束远远谈不上统一,囚首垢面鹑衣百结者比比皆是。官服主要借用戏班行头,每克一地,就地取材。注532定都南京后,随着绣锦衙、典角帽衙等手工衙营的建立,太平天国开始形成较完整的服饰制度。朝冠起初为红色黄边的风帽,以黄边宽窄来区分官衔大小,后被角帽所取代。朝服由长袍和马褂组成,以面料、颜色和图案来区分官衔大小。袍服沿袭明代上衣连下裳旧制,特点是窄袖无领,腰不系带。太平军军装也有定式。高级将领均为朝冠朝服。中下级军官一律头扎黄巾,以脑后所垂绸绉(曰“尾”)的长短来区分官衔大小,拖长一寸,官大一级;身穿小袖短衣和大脚裤,以长绸束腰,外面再罩上袍服马褂。士兵一律头扎红巾,太平军因此又被民间称为“红头”;上身穿背心式号衣,前后各缀一块黄布(曰“招”),各用宋体字写有“太平”“圣兵”字样;下身也是大脚裤,颜色以黑色居多。此外,将领穿靴,士兵穿平头薄底鞋,颜色、面料和鞋底厚薄均有区别,但两广老兄弟大多喜欢跣足。注533

清朝以翎顶为朝冠,略呈圆锥状,翎子眼数、顶子材料按品级严格区分。朝服的主要特征为马蹄袖和披领。马蹄袖又名箭袖,满语叫“哇哈”,因为状若马蹄而得名,其作用在于骑射时覆盖手背。为了推动服饰改革,太平天国斥清朝衣冠为“妖装”,遇见必毁,私藏者问罪;视此类装束者为“妖”,一律严惩不贷。有一则记载说,当年从广西开进湖南时,太平军“不甚淫杀,惟与官兵为仇,目之为‘妖’;遇衙门幕丁书役及有顶帽皂靴之人,不问即杀”注534。后期则有一些具体事例可考。吴县木渎镇乡绅黄朗峰捐有六品官衔,被杀后下殓时,太平军不期而至,见尸首戴顶帽,又将头割去;吴江县秀才冯小楼病死后,戴顶帽入殓,结果也被割下头颅。注535生者有时还为此受到死者的牵累。在桐乡县濮院镇,太平军发现某民户所悬挂的亡父遗像系七品补服,当即呵斥道:“此妖朝服装,尔等不遵天令。”准备将主人拉去治罪,在对方认罚后方才作罢。注536

除查禁清朝服饰外,太平天国还晓谕民间,严禁女子穿裙和男子戴毡帽。裙是汉族传统服装,最初并没有性别之分,后来逐渐成为女子特有的下裳。汉代女子都是上衣下裙,并且一直沿用到清代。两广首义妇女基本上是客家人和少数民族,其服装款式为上衣下袴,一般不穿裙。为了便于组织女子从事后勤劳务,太平天国将这一特定的习俗推向整个社会,命令民女仿效。毡帽沿自明代,俗称“六合帽”或“瓜皮帽”,其外形酷似顶戴,而且在清朝衙役中较为流行,所以也遭查禁。

在南京,太平军“初破城,即下教,女子去裙男去帽”注537。相关禁令一直延续到后期。在吴江盛泽镇,太平军颁布易服令,规定“男子皆扎红巾,不许戴毡帽;女子不许著裙子”;黎里太平军也晓谕民间,严申“凡道里间戴毡帽则除之,拖辫发者则割之,女子曳裙子则扯之”注538

士大夫服饰也有变化。按照清朝定制,各级获得功名的士子均戴朝冠顶子:状元、进士顶金三枝九叶,举人、贡生、监生顶金雀,生员顶银雀。太平天国将此类装束列为禁物。在太平军中负责文字工作的“先生”通常身穿长衫,额扎黄巾或黑巾。1861年刊行的《钦定士阶条例》对科举考试中各级中式士子的袍帽款式作了详细规定。此外,从独尊上帝的教义出发,太平天国还勒令和尚、道士还俗,不准穿袈裟戴黄冠,不许穿羽士服。

与易服相呼应,太平天国大力推行蓄发法令。剃发与蓄发是满汉男子发型的主要区别。满族男子习惯剃去前额和四周的头发,将剩余头发编成辫子垂在脑后。太平军则沿袭旧俗,一律蓄发不剃,将头发盘辫挽髻于头顶,或长发披肩,因而被民间称为“长毛”注539。在吴江,太平军限令“一应军民人等留发,如有私剃,责罚甚严”注540。就连蛰居乡里的大地主柳兆薰也不得不留起须发,慨叹“前日为功名而去,今日为性命而留。吁,我须之不幸也”注541。在常熟,太平军将告示“遍贴通衢”,“禁民不准剃发带[戴]帽”注542。湖州、嘉兴地区同样“蓄发之令极严”。某日,归安县练市有一乡民剃发过市,为太平军撞见后擒至馆中处以笞刑。抽打数十下后,此人不服,怒目相视,并投掷物件还击,结果丢了性命。注543不过,太平天国在推行该法令时仍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当时,大凡商贾前往上海、通州、海门等清统治区做生意,均不得不剃发,但当返乡时,又必然会为发短而犯难。太平天国为此网开一面,特许这些行商剃发,以领取“剃头凭”作为凭据;各关卡在稽查时,只要剃发者出示剃头凭就予以放行,否则问罪。

对于太平天国的留发易服法令,民间反应不一。

一些下层民众自愿投效太平军,留发易服。尊者的落魄,卑者的欢欣,均可以透过下述诋毁性文字略窥一斑:在武昌,“土著痞棍不良之人既降贼,以红帕首,日持刀四出”注544;在扬州,“良民不肯为旅帅、为司马、为百长,市井无赖及蛮横仆妇喜充之,蓄发包黄绸,扬扬意得”注545;在镇江,一民人“身穿红袍,在北门城上指挥如意”,另有一读书人被赏穿黄马褂,“大有此间乐之意”注546; 在常熟,太平军开市颇盛,“掌柜者俱土人,亦辫红履朱,诩诩自得”注547

太平天国在地方上推行乡官制度,在县以下分设从军帅到两司马的各级乡官,遴选当地人出任,以取代清政府的都图保甲制度。江南地区的乡官构成比较复杂。一些投机分子伺机观望,对易服政策阳奉阴违。在常熟,穿戴正式冠服的乡官为数很少。在无锡,军帅通常用绸巾扎额,双拖到臀部,颜色红黄黑不拘;师帅、旅帅一级的乡官则不改旧时装束,仅象征性地留发盘绠。

旧官僚大多持抵制态度。例如,在苏州,“某宦走祖茔,衣朝服,拜北阙,先杀子女,然后自经,一门死者数十,墓丁二人亦随死”注548

士大夫的态度大体相仿。太平军攻克南京后,秀才汪星垣先是拒绝戒烟(黄烟),接着又拒绝去帽,并质问说:“此我朝元服也,我又头冷,若何可去?”结果招来杀身之祸。注549慑于太平军的声威,不少士子纷纷将顶戴沉入河底或挖坑掩埋,惟恐一旦暴露,会被太平军当成“妖头”治罪。

在扬州,昔日生活奢侈一掷千金的盐商被迫褐衣加身,“冒称庶民,厕身其中,苟延残喘而已”注550。这股易服声浪使民间服饰时尚发生了微妙变化。例如,常熟人素好穿着,太平军入城后,曾把个别衣着华丽的白面书生当做官吏弁役误杀。城郊遂风声鹤唳,“穿衣以布为尚,破者更妙”注551。和尚、道士由于身份敏感,加上因庙宇被毁无从栖身,所以纷纷藏匿起来,轻易不敢抛头露面。

一些横行乡里的地方武装头目首鼠两端,其服饰变化形象地反映出其虚与委蛇的心态。例如,苏州府长洲县徐佩瑗(字少蘧)以办理团练起家,在接受太平军招抚后,时戴清朝顶戴,时穿太平天国官服。时人讥讽他“两歧瞻顾,一味纵横,可浊可清,非忠非义”注552。个别地头蛇甚至公然抗命不遵,吴江县盛泽镇枪船巨魁孙四喜(号少湘)便是一例。自颁布易服令后,该镇乡官纷纷除人毡帽,孙的部属也未能例外。孙闻讯大怒,倚仗手里有人有枪,公然要挟说:

百姓势穷力竭,不得已还粮纳贡以役于长毛,犹之可也。而廉耻则尽人所有,得尽人而丧之?人谁无妻孥?人谁无头足?而官绅当为百姓先,今官绅未尝尽易其服,而欲令百姓从之,不亦难乎?男子无帽,何以御寒?女子无裙,何以蔽身?此固无须易者。今盛泽绅士及军、师帅若必欲易之,则请各绅士及军、师帅之妻女去裙曳裤,敲锣迎于镇,令百姓见之,俾知所向,夫然而有不遵此制者,我孙少湘受其咎;若其不然,则我当先打各绅士及军、师帅之家,而后及长毛。

这一招果然奏效,乡官们惶恐不已,赶紧向被除帽的枪匪一一赔偿,并向孙四喜赔罪,演昆曲大戏四天,盛设酒肴。在孙的阻挠下,盛泽及其周边乡镇遂无易服之议。注553

总的来说,易服政策的落实情况在城乡之间反差很大。城市是太平天国的政治、军事中心,所以基本上能够做到令行禁止。以南京为例,全城居民各按性别编入男馆或女馆,改换太平天国服饰。其中,男子一律用红巾扎额,因为红巾不敷使用,一时竟出现了“制巾不及裹红布,觅布不及裹红纸”注554的场面。城内女性的发型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女人梳头,以广西式为上,湖南、北次之,余皆不贵”注555。后来,就连来此倒卖军火的外国商人也入乡随俗,穿起了太平军服装。相比之下,在广大偏远的乡村,易服政策基本上未能生效,故时人有“贼禁民间……不许戴帽笠,不许戴衣领,不许妇人穿红著绿,但乡下尚未大变”注556一说。有些民人在入伍后,甚至不改旧时打扮。常熟横泾镇人柯悟迟某日被掳去给太平军送鸡,据云“片刻有一毛来,吾细观是常熟人打扮”注557

太平天国留发易服之举得不到民间的积极响应,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从总体上讲,在咸同年间,恢复汉族衣冠发式并不是民间的共识。浙江乐清县人林大椿便认为“人人摩顶复伐毛,二百余年久归顺”,为“断发复披发”而“搔首如刺芒”注558。这种看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此外,生理上的不适应也是原因之一。时人就此描述道:“长发入城(指南京,引者按)禁剃发……老者茸茸垂两耳,少者髫髫渐盈咫。日蒸汗气头集蝇,雨黏垢圿虱生虮。”注559“然此风(指剃发,引者按)相习已久,暑天留发,尤蓬蓬腾热,势有难堪。”注560

其次,太平天国有举措失当的一面,禁止穿裙却沿用满人特有的马褂便是一例。曾有读书人因此而对易服法令表示不屑,认为“其实马褂及袍袄,依旧用我王朝仪”注561。此外,由于后勤供应有限,在外征战的部队更多采用就地取材、改制旧衣的方式,导致服装不能整齐划一。在江南士大夫眼里,太平军的审美情趣过于粗俗,诸如服饰不合时令,“下犹单裤上已皮”,或“大小绸衣暑尚棉”注562;也没有严格的性别区分,“有贼妇而着男子马褂、穿厚底镶鞋者,有男贼而着妇人阔袖皮袄者,更有以杂色织棉被面及西洋印花饭单裹其首者,青黄红绿,错杂纷披”注563,甚至“以女子亵衣围项,裙裤蒙头”注564。这更在无形中加剧了人们排斥太平天国服饰的心理。

再者,太平天国推行法令的方式过于简单粗暴,容易引发人们的抵触情绪;而乡官的消极敷衍,枪船势力的坐大,客观上也加大了变易服饰的难度。盛泽镇孙四喜公然抗命便是一例。有一则记载亦云,枪船在苏南市镇“搭棚演戏,以聚赌为事,剃发、剃须不受贼禁令,贼亦莫之敢问”注565

一个最为关键的因素在于,此时服饰、发型的变化已远远超越民俗或时尚的范畴,成为反映人们政治立场的一种标志。置身于变幻莫测的时局,人们不免感到左右为难。尤其是在清军与太平军犬牙交错、形成拉锯局面的地区,人们进嫌发长,退恐发短,往往无所适从。清方对太平军装束的人一律格杀勿论,曾有过境难民因被搜出红绿绸巾,便被扣上“通贼”的罪名横遭杀戮。在此淫威下,人们一旦逃离太平天国辖境,均设法“问信相投,求资借斧,剃发换衣”注566

六、婚丧习俗

金田团营后,鉴于各地会众都是举家举族参加起义,为了适应流动作战的需要,太平军采用军事编制划分男行女行,取消了家庭,即使是夫妻也不得同宿,婚娶之事自然更是无从谈起。占据永安、武昌期间,太平军对居民也实行严别男女、拆散家庭的做法。定都后,洪秀全等人仍将这种权宜之计无限期地制度化,并且推广到整个社会,使境内的所有城市都变相成为了军营。以南京为例,全城居民以25人为单位,各按性别编入男馆或女馆,彼此不论长幼,一律以兄弟姐妹相称,实行严格的军事化编制和管理。

在不允许夫妻同居和暂缓谈婚论嫁的背景下,为了整肃风纪,太平天国特别重视严男女之大防。《天条书》专门就第七天条“不好奸邪淫乱”的定义作了注解,强调“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太平军刑律明文规定:“凡犯第七天条,如系老兄弟定点天灯,新兄弟斩首示众。”“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凡强奸经妇女喊冤,定即斩首示众,妇女释放;如系和奸,即属同犯天条,男女皆斩。”注567也就是说,无论是过夫妻生活也好,两相情愿也罢,强奸也罢,只要是和异性发生了性关系,便一律属于触犯第七天条,格杀勿论。为了防止男女授受相亲,太平天国还严禁官兵私自将衣服送给民妇洗浣缝补;并规定男性到女馆探视女眷时,“只宜在门首问答,相离数武之地,声音务要响亮,不得径进姐妹营中,男女混杂”注568。如此一来,男女关系便成为太平天国最大的禁忌,动辄得咎,令人谈虎色变。

严别男女政策有其积极的一面。正因为法令森严,太平军早期的军纪比较严明,强奸民女事件很少发生。就连对太平军抱有敌意的读书人也不得不承认,“贼禁奸淫最严,淫曰‘犯天条’,立杀,虽广西老贼不贷”注569。南京民女起初人人自危,不少人为保住名节不惜自尽,旋见太平军“但掳掠而不奸淫,见女馆则不敢入,于是觅死之念遂息”注570。这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广大妇女的作用。

但问题的另一面是,隔绝男女政策明显违背人之常情。男女分馆是在太平军攻占南京的第四天实施的,“于是父母弟兄妻子立刻离散,家业顿抛”,全城乱成一锅粥。情急之下,“有请缓颊至来日遵行者,遂于夜间或阖室焚烧,或全家自缢,或近河塘牵连投水,纷纷无数”;次日,“分析男女愈急,而乘夜遁归自尽者连日未休”注571。 此后局面虽然逐渐得到控制,但民间仍是怨声载道。

与此同时,太平军内部的不满与抵触情绪也在日渐滋蔓,夫妻冒死同居事件时有发生。为了杀一儆百,杨秀清不惜拿开国将领开刀,于1854年3月下令将冬官又正丞相陈宗扬夫妇斩首示众;镇国侯卢贤拔削去侯爵,戴罪立功。在与异姓完全隔绝的环境下,终于滋生出病态的性行为,即同性恋现象。军中流行“打铜鼓”隐语,取“打童股”谐音,指鸡奸,而被鸡奸者是那些被收养的男童。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带娃崽”一诗有“昼随马后夜床笫”句,即隐指此事。为了杜绝这一现象,太平军刑律规定:“凡奸老弟,如十三岁以上皆斩,十三岁以下专斩行奸者;如系和奸皆斩。”注572不过,鸡奸虽是军中一个公开的秘密,但很少有人因东窗事发而获罪。有一则记载就此解释说:“奸淫之禁,贼令甚严……然男子强奸、和奸之案则从无犯者。盖贼多无赖恶少,此风最甚,凡见俊美子弟如获至宝,或认为公子,或带为老弟,同居一室。虽有分床之令,更深夜静,其谁察之?况夫比比皆然,互相回护耶?”注573这段文字尽管带有诋毁色彩,但所陈述的事实大体上还是可信的。

与广泛推行禁欲主义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洪秀全等人从一开始便实行多妻制。注574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做法显然难以服众。迫于内外的压力,为了避免局面失控,太平天国决策层只好改弦易辙。1854年10月1日,杨秀清托称自己在梦中接到天父圣旨,吩咐他铺排众弟妹“团聚成家”。注575至此,严禁家庭存在的过激法令终于宣告废止。

为了对男女婚娶实施有效的监控,太平天国以婚娶官作为主管此事的专职官员,并正式推行龙凤合挥制度。龙凤合挥俗称“龙凤批”(相当于今天的结婚证书),一式两份,因中央“合挥”两字盖有龙凤大印而得名,上面登记夫妻双方的姓名、年龄、籍贯,男方还注明官职。下面是一份存留至今的太平天国合挥的格式:

合挥 永字第叁拾陆号

李大明 年二十四岁安徽省庐州郡舒城县人

配妻柴大妹 年十七岁浙江省绍兴郡会稽县人

李大明姓名的右侧附注其官职“绮天豫队议政司”。注576据载,南京解禁后,为官者必须持龙凤合挥才能到女馆择偶,成婚时“须敬天父,中设两烛,一红一绿,男衣红,女衣绿,拜毕入房”注577。该制度一直延续到后期。时人有诗描述道:“莫道桑间旧染渐,烟花禁令却森严;寻常婚娶浑闲事,要向官家索票签。”附注则曰:“男女配合,须由本队主禀明婚娶官,给龙凤合挥方准。犯奸者谓之犯天条,与吸烟者皆立斩。”注578京外驻军也同样实行合挥制度。不过,随着禁令的废止和军纪的日渐松弛,纵欲之风却在太平军中悄然蔓延。一些高级将领耽于声色,甚至嫖娼狎妓。另一方面,由于处于战争状态,并非所有的军官都能够成家,而是有级别限制。以驻守平湖的庥天安陈玉书部为例,“自丞相以上始得有妻,然亦必须禀明庥天安,其下则不能也”注579。普通士兵更是只能望梅止渴,不但不能娶妻,还依旧在两性关系上受到严刑峻法的制约,时人笔记中有不少关于作奸犯科者被枭首示众的记载。但与前期不同的是,强暴民女事件仍时有发生,有些人甚至从事掳绑、贩卖妇女的勾当,已见前述。

至于民间,由于太平天国严禁沿袭“旧时歪例”,婚礼大多草草举行。例如,常熟乡下“嫁娶不敢作乐,不敢筵宴,仅不过草草一拜而已”注580。吴江大地主柳兆薰的侄子成婚时,“诸事草草,不开门,不宴客”,“草草合卺成礼,无一贺客”。柳氏为此发出“时势使然,不能不尔也”之叹。注581鉴于穿传统结婚礼服也属犯忌之事,“民间婚嫁皆于夜深人定后闭门行礼,恐偶服礼服为贼见而劫持也”注582。不过,随着时过境迁,民间婚礼讲究排场的风气逐渐有所抬头。时隔一年多,柳兆薰到周庄镇参加婚礼,尽管依然“旧时衣冠不见”,但“宴饮共十席”,“宾客满堂”,“鼓吹盈耳”,煞是热闹。注583常熟横泾镇人柯悟迟娶儿媳时,“虽非大举,而仍开贺如故,鼓乐宴会,欢聚一堂”注584

总的来说,在战乱时期,男子娶亲大多是为宗祀计,女子出嫁则是为了寻找安身立命之所,所以礼仪习俗一时难以兼顾,一切从简从速。据沈梓自述,太平军开进濮院镇后,他已订婚的妹妹投河自尽,被太平军救起。沈梓趁势开导其母说:“今官兵散,长毛朝夕至,余不能自保,焉能保妹?”便托人带信,嘱其妹夫“以小船来娶以去,不必举动也”。双方约定婚期后,“婿家并未具一聘礼”,沈梓“亦并不制一嫁衣”,当即与其妹妹行船上路,次日天黑时分赶抵归安县双林镇,总算了却一桩心事。注585

值得注意的是,后期太平军军官在娶江南民女时,大体沿袭当地民间托媒人、送聘礼之类的旧俗,婚礼也大多采取随乡入乡的形式。吴县木渎卡某首领在娶李家桥民女时,虽然不行合卺礼,但“鼓乐彩旗略似民间”注586。更有甚者,秀水县陡门卡驻军娶亲时,“办酒卅余桌,用鼓乐请大土地赞神歌”注587,既十分铺张,又公然违反了太平天国的相关禁令。个别地方的太平军甚至已默许民间仍按旧俗婚娶。例如,濮院镇普家村一农户于某日举办婚礼,太平军在夜间听到鼓乐声,在向乡官打听后主动提出:“可与我观乎?”随后便兴冲冲地赶去凑热闹。新郎红包头,身穿红马衣、黄马褂,行合卺礼。婚家特意办了两桌酒席款待太平军首领及其家眷,后者居然“喜甚”。注588

根据其独特的宗教教义,太平天国对葬礼也有新规定。1852年刊行的《天条书》重刻本强调:“升天是头顶好事,宜欢不宜哭,一切旧时坏规矩尽除,俱用牲醴茶饭祭告上帝。”太平军刑律也明文规定:“凡军中兵士打仗升天,此是好事,不准哭泣。缘是人有志顶天,已随天父到大天堂享万年之福,何用哭也!”“凡军中兵士无故升天,亦是好事。所有升天之人,俱不准照凡情歪例私用棺木,以锦被绸绉包埋便是。”注589

用锦被绸绉包埋的奇特葬礼是受基督教的启发。据《新约·马太福音》第27章记载,耶稣遇难后,其门徒约瑟先用香水洗净耶稣尸身,然后用白布包裹,将他安葬在一个新凿开的石穴内。洪秀全病逝后便仿效这种葬礼,以绣龙黄袍裹尸,葬在天王府新天门外御林苑的东山冈上,显然是生前特意叮嘱过。至于视人死为升天享永福的“好事”,也是从基督教的永生天堂、不朽灵魂说推演而来。既然人死是好事,穿丧服、做佛事、卜吉凶等传统丧葬礼仪自然也就成为多余之举,被视为“旧时坏规矩”。1861年春常熟县试时,太平军先期贴出告示,除禁止使用毡冠、缨结、眼镜、折扇外,还特别强调“亲丧不必成服,尽准入场,有缟素入馆者斥之”注590

当时,由于战争、瘟疫、饥馑等原因,民间非正常死亡人数激增。蓼村遁客的《虎窟纪略》就咸丰十年吴县境内的情形描述道:“秋冬之间大瘟疫,死者甚多。难民饿死、冻死者充满道路。盖自四月以至十一月,或杀死,或缢死,或死于水火,或死于病疫,人民几去其半。”注591常熟人龚又村在同治元年七月廿二日的日记中亦云:“夏秋以来,无家不病,病必数人,数人中必有一二莫救者。”注592在此背景下,葬礼必然成为世人所关注的一个焦点。

太平天国严禁民间沿用棺木和丧服。一位读书人用揶揄的笔调描述了南京城推行禁令的情形:“煌煌诰谕满城郭,无用衣裘与棺椁。灵魂既登极乐界,皮囊无碍填沟壑。当笑而哭为反常,哀戚不如且谋乐。君不见西王南王东王子,到小天堂相继死(贼呼江宁为‘小天堂’)。命人敬撰庆贺诗,黄榜龙边书姓氏。始言此辈无伦常,继思此语非荒唐,偷生不及坐地狱,得死真是升天堂。”注593作者认为太平天国的丧葬法令违背伦常,这也是民间的普遍看法。按照儒家传统的伦理观念,养生送死是为人子女最起码的孝道;棺葬死者,使之入土为安,这往往被生者视为血亲人伦意义上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正因为如此,尽管太平天国三令五申,但民间棺葬现象远没有销声匿迹。

据江宁人胡恩燮自述,太平军攻克南京后,其亲属纷纷吞食鸦片自尽,“自堂及寝,由床及地,一朝毕命者凡十一人”。他用20枚银元寻购三口棺材,碍于禁令,最终仅抬来两棺,只好将族伯夫妇和自己的小妾、女儿殓入,其余遗体则用被裘裹身,掘地三尺许掩埋。注594

吴江柳兆薰讲述了苏南大户人家办理丧事的情形。他的一位51岁的族兄病逝后,丧事“虽因时事艰难,一应减省,然杂乱无章,未免俭不中礼,惟棺木……廿一洋一千,尚属楚楚”。其妹夫大殓时,柳氏赶来吊唁,发现棺材“木色极干”,慨叹“当今此货已不易得也”。他的一位姻伯举行大殓仪式时,“诸吊客纷来,衣冠济济,乱后甚难见之象。午前送殓,升炮排场”注595

沈梓的相关叙述更具有代表性。据载,1860年秋,其姐因染上瘟疫卧病不起,某夜特意问道:“若我死,尔当如何?”沈梓说:“尔尚有私资一百千,余以五十千为丧费,余五十千为葬费耳。”其姐这才如释重负,表示“如是则余死瞑目矣”。姐姐病逝后,沈梓随即着手料理后事,抱病在濮院镇冒雨奔走,“自朝至日中,寻亲故购棺木、衣服不可得,盖是时死人多,棺木居奇者价昂数倍”,直到午后才买下邻媪寿榇,黄昏时又买到三件旧衣裙。半个月后,沈梓的妻子也因产后染病不治而死。此时,濮院镇瘟疫大作,“死者日必四五十人,棺木贵不可言,尚以得购棺木为幸”。沈梓虽为妻子购置了棺材,但他仍为“棺木如此之薄”而“窃有憾焉”。该镇木匠“以死者多,竟将杉板钉棺木,日得值千文”,成为战时生财有道、应接不暇的一种行当。由此可见民间对棺葬的重视程度。僧侣也成为众多丧家追逐的对象。其姐五七之期,沈梓预先约请僧侣来家中做佛事,但因风传当天将有太平军过境而告吹。其姐六七之期,沈梓又拟邀请僧人前来礼佛,“僧以镇人死者多而佛事忙,弗能齐集而止”注596

从总体上讲,在当时所有死亡人群中,能够得以棺葬的死者毕竟仅是少数。这从各地时兴时废的难民救济机构的情况可以略见一斑。例如,湖州乡绅在乌程县晟舍镇设立一个抚恤局,专门收容湖城难民。由于条件有限,该局“死者日二十余人,其知名者以棺木殓,否则埋之而已”注597。吴江县同里镇也由乡绅出面,设立施粥局留养难民,“死者或用棺木,或用草囊丛葬义冢”注598。常熟县黄埭市城隍庙则是一个自发形成的难民栖身地,环境十分恶劣,“遍地难民,死者枕藉,多因无棺,头足裹以蒲包,妇人号哭,其余亦病莫能兴,观者色惨”注599

平心而论,太平天国的丧礼改革过于激进和怪异,缺乏可操作性,所以难以在民间推广。时人就禁止丧家做佛事的法令评述道:“民间死丧,佛事都不敢举,虽属渺茫之事,然□家有无,所以歆动孝子,聊伸追报之情者,亦不可废。从宜从速,王道本于人情,圣人所弗禁也。相沿已久,岂能遽废?”注600所言不无道理。更令洪秀全始料不及的是,有些官兵以取缔棺葬为由,见棺就毁,甚至劈棺戮尸,以查验随葬品中是否有值钱之物。时人就浙江乐清县的情形描述道:“富家注意谈风水,马鬣荣封尚有俟;贫家苦乏买山钱,停棺耽搁忘岁年。贼来劈棺如儿戏,众棺齐开见残骴;剑芒凛凛照夜台,搜索冠裳与簪珥。可怜白骨刀下嫠,阴云惨淡阴风悲;有罪无罪谁得知,生保首领死戮尸。戮尸心何忍,暴露蟠蛇蚓,孝子慈孙徒悲悯。君不见,环城五里多新坟,乘机发掘尤纷纷,骷髅□乐复何云。”注601无锡一些守军则不择手段地倒卖棺材,“以人家做好棺材或漆好棺材俱卖于人,甚至厝棺未葬者亦将死人倒出,以棺卖于人”注602。这些举动严重伤害了民众的感情。

事实上,由于相关法令明显不合人之常情,就连太平军内部在认识上也并不一致。例如,1853年间,扬州守军与清江北大营不时交战,阵亡将士起初仍实行棺葬,棺不足后才裹以厚棉掩埋。1862年松江之役后,嘉兴守军为祭奠阵亡的十余名军官,特意悬挂白布发丧。1864年9月初,堵王黄文金在安徽宁国县境内伤重不治而死,因为行军之际“无处措办棺木”,其手下这才将其尸身“用棉絮包卷,埋在那路傍[旁]水沟内”注603

七、综述

与以往单纯杀富济贫、攻城劫狱的旧式农民战争相比,太平天国有着具体的改造中国社会的思想和政策。上文围绕太平天国移风易俗政策所作的考察正说明了这一点。

自明代嘉靖、万历以来,江南地区的社会风尚从俭朴转为奢侈,故龚炜《巢林笔谈》有“吴俗奢靡为天下之最,暴殄日甚而不知返”之叹。注604奢靡之风的兴起本质上是商品经济繁荣的伴生物,又反过来刺激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封建等级秩序和礼教观念。不过,它所带来的副作用也很明显,即助长了片面炫耀和追逐财富的社会风气,滋生出一味迷恋声色货利的社会病态现象。太平天国憧憬建立一个风俗淳熙、人心正直的“新天新地新世界”,为扭转颓废奢靡的社会风气,厉行查禁烟、酒、赌、娼妓等恶习陋俗,并且收到了一定的成效,这无疑值得赞许和称道。尽管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这些法令在城乡的执行情况并不一致,而且没有能够做到善始善终。

至于其他一些举措,举凡排斥一切古人古书,严禁偶像崇拜、祖先崇拜,倡导留发易服,历法改革,婚丧礼俗改革,等等,无不蕴涵着其特定的宗教和政治意义,但大多与国情严重脱节,与民俗激烈冲突,远远超出了民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另一方面,改变民间世代相传的生活习俗和观念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要经过一个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过程。然而,洪秀全等人却在仅仅占据东南一隅且立足未稳的情况下,将在太平军中奏效的那一套断然推广到整个社会,明显操之过急,缺乏深思熟虑,再加上手段偏激,一味依赖严刑峻法,结果既加剧了社会震荡,同时又激化了人们对太平天国政权的排斥心理,进而进一步削弱了其统治基础,可谓弄巧成拙。

再就传播和确立上帝信仰的实际效果而论,洪秀全再三表白信奉上帝是复古,不是“从番”。但是,由于决策偏颇,过于意气用事,他既拒绝认同基督教,同时又无情打压本土文化,试图隔绝现实与传统之间的联系。这就使得上帝教在洋人和国人眼里均成了“异端”,导致上帝信仰失去了生存、发展的依托和基础,而这本是洪秀全所不愿意看到的局面。太平天国败亡后,缺乏生命力的上帝教便随之夭折,在中国大地上几乎没有留下一丝痕迹。辛亥革命时期的仁人志士之所以怀念洪秀全,并不是因为他曾经创立了一个中西合璧的宗教,而是因为他领导了一场狂飙式的反清运动。孙中山先生自命为“洪秀全第二”的寓意也即在此。

还需要指出的是,从广西穷乡僻壤挺进到江南繁华富庶之地,太平军在不断开疆拓土的同时,其理想与锐气却悄然褪色,随之日益膨胀的是安富尊荣、及时行乐的意识。驻守苏州的一名老兄弟便曾对众人说:“我自起兵身历数省,富人之窖藏他处实多,惟宫室器用子女玉帛之类,则苏州为各省冠。谚称‘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我道杭尚不如苏。今与汝等得享天福,当慎守之。”时人就此喟叹道:“故世谓发逆之亡,亡于苏州,盖恋恋于此,即怀安之一念足以败之矣。噫!夫差以来,前车几覆矣。”注605李圭也举例说,太平军占领溧阳后不到一年,其“酷烈之气”便“销[消]磨于子女玉帛中”注606。不过,两广开国将士毕竟是太平天国的中流砥柱,其整体素质要明显优于后入营者。注607但就人数而论,开国将士在后期各主力部队中仅占很小的比例。例如,据护王陈坤书部残存名册统计,在记有年龄、籍贯、入营时间与地点的370人当中,没有一人隶属两广籍,75%以上的官兵系1860年至1863年间入伍。注608这些人以归降的清军和各地无业游民为主,桀骜不驯,散漫成性,而一些统兵将领又疏于管教,约束不力,且自身渐染疲玩泄沓之习,遂导致军纪松弛,局面失控,从而加大了太平天国社会改造之举的难度。


注释

注347《诏书盖玺颁行论》钟湘文一文、《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新历》所附天王己未九年十月十四日诏旨,见《太平天国印书》,457、723页。

注348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95页。按:此类宣传标语同时也是针对民间的。

注349太平天国称自己刊印的书籍为“诏书”,亦称“天书”“真书”“圣书”,但含义略有区别,后三种名称主要泛指与宗教相关的书籍。当今学者统称之为“印书”。

注350周邦福:《蒙难述钞》,见《太平天国》第5册,66页。

注351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敬天父”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5~736页。

注352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八,见《太平天国》第3册,231、232页。

注353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九,见《太平天国》第3册,252页。

注354《天命诏旨书》,见《太平天国印书》,117页。

注355《天情道理书》,见《太平天国印书》,528页。按:“和傩”作“和睦”解。

注356《醒世文》,见《太平天国印书》,665页。

注357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八、卷九,见《太平天国》第3册,229、261页;《太平条规》,见《太平天国印书》,66页。按:据《蒙难述钞》的作者周邦福自述,他在合肥馆中当书手时,曾经“敷衍抄写《赞美经》,教掳者念”(《太平天国》第5册,68页)。

注358太平军在前后期普遍推行这一方式,涤浮道人《金陵杂记》、李光霁《劫余杂识》、余一鳌《见闻录》、沧浪钓徒《劫余灰录》、丁葆和《归里杂诗》、林大椿《粤寇纪事诗》等均有记载。

注359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八,见《太平天国》第3册,231页。

注360《东王杨秀清答复英人31条并质问英人50条诰谕》,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19页。

注361《太平条规》,见《太平天国印书》,67页。

注362《顶天侯秦日纲札谕》《殿右贰拾陆检点范整饬军纪谕》,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12、47页。

注363参见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50页。

注364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九,见《太平天国》第3册,267~268页。按:太平军按照军、师、旅、卒、两、伍进行编制,一军合13156人,但实际在编人数通常仅为2500人左右。又,“三更”指“开小差”。

注365周邦福:《蒙难述钞》,见《太平天国》第5册,69~70页。

注366佚名:《金陵纪事》,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47页。

注367赛尚阿咸丰元年九月二十三日奏折,见《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315页。

注368陈徽言:《武昌纪事》,见《太平天国》第4册,601页。

注369佚名:《金陵纪事》,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45页。

注370陈徽言:《武昌纪事》,见《太平天国》第4册,599页。

注371A Letter from Griffith John, Western Reports on the Taiping, p.235.

注372See A Report by Joseph Edkins,Western Reports on the Taiping, p.244.

注373《开朝精忠军师干王洪宝制》,见《太平天国印书》,703页。

注374洪天贵福是洪秀全的长子,1849年11月出生,生母为赖莲英(即“又正月宫”),金田起义前夕被接到广西,后被册立为幼主,其身份相当于过去的皇太子。原名洪天贵,一度改名为洪贵福,后在原名上添加“福”字,改称洪天贵福;清方则把他的名字误传为洪福瑱。

注375癸好三年正月二十八日(1853年3月4日),洪秀全宣布“外言永不准入,内言永不准出”,违令者“斩不赦”(《严别男女整肃后宫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8页)。但诸如幼主任性顽劣,天王杖责、用靴头击踢怀有身孕的娘娘等宫闱中事,杨秀清均了如指掌,可见他在天王府中有耳目。东王权势之炙手可热由此可略见一斑。

注376洪天姣系洪秀全元配所生。据洪天贵福讲,她被许给广东人金王钟义信为妻,但尚未成婚,南京失守时身陷城中(参见《洪天贵福在南昌府供词》,见王庆成编著:《稀见清世史料并考释》,528页)。又,钟义信,天王诏旨作“钟万信”,系“天二驸马”。这说明洪天姣不是洪秀全的长女。

注377《洪天贵福在江西巡抚衙门供词》,见王庆成编著:《稀见清世史料并考释》,531页。

注378《洪天贵福亲书请安本章格式和赞美诗》,见王庆成编著:《稀见清世史料并考释》,524~525页。

注379《坚耐踊跃同顶纲常同手足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60页。按:熊万荃,天王诏旨作“熊万泉”。据罗尔纲先生考证,熊氏系湖南一官宦子弟,幼时在广西从军,后隶李秀成部下(参见《太平天国史》,2693~2694页,北京,中华书局,1991)。1861年冬趁忠王大军攻打杭州之际,熊氏在苏州参与密谋哗变,未果。在引起忠王怀疑后被调守平湖、乍浦一线,后来叛降李鸿章,赏知府职,改名建勋。一说他是李秀成的女婿,参见沈梓:《避寇日记》卷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52页。

注380参见《洪天贵福亲书自述之二》《洪天贵福亲书自述之三》,见王庆成编著:《稀见清世史料并考释》,520页。

注381杨秀清、萧朝贵分别拥有代天父、天兄下凡传言的权力,是太平天国早期举足轻重的人物。据《天兄圣旨》《天情道理书》中的记载分析,天兄下凡的风头起初明显盖过天父下凡,在庚戌年(1850年)四月酝酿起义的关键时刻,杨秀清甚至“口哑耳聋”,暂时脱离了权力中心,以至于有人“不知尊敬东王,反为亵渎东王”;但在同年十月初一日金田团营之际,杨忽然“复开金口,耳聪目明,心灵性敏,掌理天国军务”。从此,天兄下凡的影响和作用便急遽下跌,其下凡的频率也骤然减少,次年仅下凡过一次,形同虚设。后来,萧朝贵奉命率偏师攻打长沙,不幸阵亡,天父、天兄下凡并存的局面遂告终结。当初这两种下凡形式并行时,杨、萧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协调(特别是在两人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两人除了联合之外,是否有过权力摩擦?萧的阵亡是否与此有关? 这一问题值得仔细探究。

注382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一“剧贼姓名上”洪秀全条,见《太平天国》第3册,45页。

注383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造宫殿”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7页。

注384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抬砖”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1页。

注385《天情道理书》,见《太平天国印书》,529页。按:文中“天朝、东府”分别是天朝宫殿、东王府的省称。

注386《御制千字诏》,见《太平天国印书》,549页。

注387《天情道理书》,见《太平天国印书》,529页。按:该书系一班侯相奉杨秀清之命撰写,故实际上代表了后者的思想。

注388《东王杨秀清答复英人31条并质问英人50条诰谕》,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20页。

注389《太平救世歌》,见《太平天国印书》,142页。

注390《天情道理书》,见《太平天国印书》,521页。

注391《开朝精忠军师干王洪宝制》,见《太平天国印书》,700页。

注392马克思就宗教的本质分析指出,“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是“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因为它们就是颠倒的世界”。他还指出,“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这种批判撕碎锁链上那些虚构的花朵,不是要人依旧戴上没有幻想没有慰藉的锁链,而是要人扔掉它,采摘新鲜的花朵。对宗教的批判使人不抱幻想,使人能够作为不抱幻想而具有理智的人来思考,来行动,来建立自己的现实;使他能够围绕着自身和自己现实的太阳转动。宗教只是虚幻的太阳,当人没有围绕自身转动的时候,它总是围绕着人转动”(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1、2页)。洪秀全脱离现实,沉湎于虚幻的宗教世界,从中可以看出宗教对他的麻醉作用。

注393参见夏春涛译:《日意格1864年关于中国内战的日记》,见《近代史资料》总90号,13、21页。

注394沈梓:《避寇日记》卷二,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93页。按:太平军均蓄发不剃,故被民间称为“长毛”。参见本章第二节“服饰时尚”部分。

注395罗尔纲:《增补本李秀成自述原稿注》,339~340页。

注396何绍基:《金陵杂述》,见《东州草堂诗钞》卷二十六。

注397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卷二十,见《太平天国续编》第7册,276页。按:曾国藩随后奏报洪秀全已伏“冥诛”,并呈送洪秀全金玺、玉玺各一和幼天王一方玉玺作为信物。天王金玺刻有“太平天国万岁金玺”八字,归清廷军机处收藏。1865年,军机处章京萨隆阿偷出金玺,将之熔化后铸成10根金条。现仅存天王、幼天王玉玺各一,藏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

注398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讲道理”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6页。

注399丁葆和:《归里杂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62页。

注400沈梓:《避寇日记》卷二,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72页。

注401涤浮道人:《金陵杂记》,见《太平天国》第4册,611页。

注402邹树荣:《蔼青诗草》,见《太平天国资料》,71~72页,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

注403罗尔纲:《太平天国史料考释集》,第2版,15~16页。

注404《诏书盖玺颁行论》钟湘文一文,见《太平天国印书》,457页。按:除讲道理、发书籍外,太平天国还不时布告民间,敦促四民“急崇真道”“投诚归顺”“从真向化”“勿受妖惑”“及早回心毋怀疑贰”。例如,癸好三年五月,东王等颁布一诰谕,宣称“天既生真主以御民,则民自宜倾心而向化”,强调“兹建王业,切诰苍生,速宜敬拜上帝,毁除邪神,以奖天衷,以受天福,士农工商各力其业”(《太平天国文书汇编》,100、111页)。庚申十年九月,天王也诏告苏福省四民曰:“勖哉四民!既列版图,各宜遵守条命,信实认真,克[恪]守天教。”(《太平天国文书汇编》,52页)

注405《李进富口述》,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271页。

注406佚名:《粤匪犯湖南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1册,67页。

注407佚名:《武昌兵燹纪略》,陈徽言:《武昌纪事》,见《太平天国》第4册,571、599页。

注408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十二,见《太平天国》第3册,315页。

注409佚名:《金陵纪事》,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45页。

注410《山曲寄人题壁》“劈神像烧锅”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389页。

注411伍承组:《山中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20~421页。

注412参见汪堃:《盾鼻随闻录》卷五,见《太平天国》第4册,398页;《山曲寄人题壁》“污秽圣庙”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389页。

注413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禁偷窃”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5页。

注414《山曲寄人题壁》“拆毁圣庙”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389页。

注415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拆妖庙”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4页。

注416对于这种过激政策,后期太平天国领导层的意见并不一致。干王洪仁玕主张对庙宇寺观采取禁而不毁的政策,“既成者还其俗,焚其书,改其室为礼拜堂,借其资为医院等院”(《资政新篇》,见《太平天国印书》,689页)。忠王李秀成的态度也较为温和。占领苏州之初,城西南30里外的木渎镇民团组织抵抗,太平军围剿后,纵火焚烧民居解气,邻近的灵岩梵刹也被烧毁。灵岩寺坐落在灵岩山半山腰,是一座千年古寺,系在春秋时期吴王阖闾为越女西施所修“馆娃宫”(吴人呼美女为“娃”)的旧址上建成。忠王认为不应当毁名胜,下令将40多名肇事者斩首,以儆效尤(参见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卷六,《太平天国续编》第7册,73页)。

注417陆筠:《海角续编》,见柯悟迟:《漏网喁鱼集》附录,125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

注418佚名:《平贼纪略》卷下,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1册,332页。

注419佚名:《寇难琐记》卷二,见《江浙豫皖太平天国史料选编》,166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

注420林大椿:《粤氛纪事诗》“毁神像”诗题注,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52页。按:该诗正文曰:“神祇仙佛劫外游,木偶土偶相向愁;丛祠金碧炫人目,拉杂摧毁无能留。木偶付烈焰,土偶投浊流,金支翠旗皆赘疣。”

注421佚名:《避难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64页。

注422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卷七,见《太平天国续编》第7册,77页。

注423蒋寅生:《寅生日录》,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441页。

注424参见沈梓:《避寇日记》卷四,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244、248~249、264页。

注425蓼村遁客:《虎窟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37页;沧浪钓徒:《劫余灰录》,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162页。

注426参见鲁叔容:《虎口日记》,见《太平天国》第6册,795页。按:海虞学钓翁《粤氛纪事诗》说太平军在镇江“见僧道即杀”,以致“江滨古刹晋梁余,灰灭烟消僧尽诛”(《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380页),似言过其实。据英国外交官密迪乐回忆,1853年4月26日途经镇江焦山时,他从僧侣那里得知,太平军3天前来过该岛,捣毁了寺中所有神像,将其残骸扔进长江,但僧侣本身并没有受到伤害(T.T.Meadows , The Chinese and Their Rebellions, pp.251-252)。

注427沈梓:《避寇日记》卷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60页。

注428参见龚又村:《自怡日记》卷二十一,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450页。

注429参见杨引传:《野烟录》,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177页。按:据同书记载,寺中罗汉像最终还是难逃一劫,被该镇太平军乘着酒意砍损数尊,战后才得以修葺;其中伏虎尊者几乎完全被毁,不得不重新雕塑。1927年保圣寺遭遇火灾后,蔡元培、马叙伦等人筹款重修古寺。残存的9尊罗汉像一直保存至今。

注430参见龚又村:《自怡日记》卷二十,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388页。

注431潘钟瑞:《苏台麋鹿记》卷上,见《太平天国》第5册,273页。

注432以常熟为例,同治三年(1864年)八月十六日,“塘桥赛社,乡间佛事甚多”;廿四日,“金村有赛社”;廿七日,“乡间佛事甚多”;九月十三日,“庙桥赛社,观者甚众”;十一月初一,“杨庵观音开光,有佛会”;十七日,“大官当头王家场大三官佛会”;十二月初十,“夜,地方祀神”(佚名《庚申避难日记》,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587、588、591、592、594页)。事实上,后期太平军内部便已出现反弹现象。以杭州为例,“壬癸之间,贼气已衰,贼妇仍[乃]乞佛慈,以保性命。上天竺大殿已毁,复起小殿,争相祈祷”(丁葆和:《归里杂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61页)。

注433欧阳兆熊、金安清:《水窗春呓》卷下,47~4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按:其他地方的情形与南京类似,如杭州素称佛海,“寺观楼台,架山叠壑,十年被陷尚有存者,至此(指咸丰十一年末太平军再克杭州,引者按)荡然矣”(许瑶光:《谈浙》卷二,见《太平天国》第6册,590页)。

注434佚名:《粤逆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31页。

注435伍承组:《山中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20页。

注436欧阳兆熊、 金安清:《水窗春呓》卷下,47页。

注437《山曲寄人题壁》“烧长干塔”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389页。

注438参见《正提中关江丙新致美国水师提督布嘉南照会》《殿右贰检点胡海隆致美国水师提督布嘉南札谕》,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297~298页。按:后期派驻南京的英国翻译官富礼赐就琉璃塔写道:“我们清楚地记得早在童年时代就从一些作家的书中了解到这一伟大工程。有关中国的每一种地图、小册子或书中的篇章,往往都附有这座世界闻名的塔的图片,但如今它已成为一堆白色的废墟。由一个狭窄的洞孔分隔开的两堵巨墙是该塔现今仍然挺立的仅存部分……到南京的每一艘船都去那里作一次掠夺性的旅行,凯旋式地从灰白堆里带走大批的琉璃砖。而现在,除非向那些围在外国旅客四周的刁民们行贿,否则一块砖也得不到。”(T.W.Blakiston,Five Months on the Yang-Tsze, p.28)又,在过访南京的洋人中,窃取该塔残存的琉璃砖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美国赫氏公司商人赫德在1861年4月22日的日记中写道:“现在琉璃塔已经荡然无存,只剩下一堆杂乱的砖块。我们在废墟中盲目地寻找琉璃砖,直到忍受不了太阳的暴晒,才把我们所能带走的都带走了。”(The Diary of John Heard,Western Reports on the Taiping,p.347)

注439王永年:《紫苹馆诗钞》,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394页。

注440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81页。

注441参见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卷十六,见《太平天国续编》第7册,164页。

注442马寿龄:《金陵城外新乐府》“吸鸦片”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42页。

注443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三,见《太平天国》第3册,231页。

注444《国宗韦、石革除污俗诲谕》,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90页。

注445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禁烟酒”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4页。

注446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卷十六,见《太平天国续编》第7册,168页。

注447参见顾深:《虎穴生还记》,见《太平天国》第6册,732、733页。

注448李圭:《思痛记》卷下,见《太平天国》第4册,485页。

注449夏春涛译:《日意格1864年关于中国内战的日记》,见《近代史资料》总90号,11、14页。

注450佚名:《庚申避难日记》,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498、511页。

注451佚名:《避难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62页。

注452倦圃野老:《庚癸纪略》卷下,见《太平天国资料》,106页。

注453《太平条规》,见《太平天国印书》,66页。

注454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禁烟酒”一诗有“以勺挹酒酒作汤”句,附注曰:“贼用大碗盛酒,舀以勺,使人不疑也。”(《太平天国》第4册,734~735页)

注455《东王禁酒诰谕》,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88~89页。

注456See Thomas W.Blakiston ,Five Months on the Yang-Tsze, p.52.

注457《李明成致富礼赐书》,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16、320页。

注458沈梓:《避寇日记》卷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88页。

注459佚名:《庚申避难日记》,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489页。

注460沈梓:《避寇日记》卷四,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238页。

注461龚又村:《自怡日记》卷二十一,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444~445页。

注462龚又村:《自怡日记》卷二十,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406页。

注463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八,见《太平天国》第3册,232页。

注464李圭:《思痛记》卷下,见《太平天国》第4册,491页。

注465马寿龄:《金陵城外新乐府》“押宝”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44页。

注466以上见佚名:《寇难琐记》卷一,《江浙豫皖太平天国史料选编》,143、160页。

注467沈梓:《避寇日记》卷二,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90页。

注468倦圃野老:《庚癸纪略》卷下,见《太平天国资料》,106页。

注469蒋寅生:《寅生日录》,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424~426页。

注470倦圃野老:《庚癸纪略》卷下,见《太平天国资料》,106页。

注471《殿右陆拾肆指挥赖札谕》,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117页。

注472沈梓:《避寇日记》卷二,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92页。

注473据倦圃野老《庚癸纪略》卷下记载,吴江县同里镇有赌场数十处,“皆本地匪徒与贼合伙”(《太平天国资料》,106页)。

注474沈梓:《避寇日记》卷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74~176、180~181页。

注475《国宗韦、石革除污俗诲谕》,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90页。按:自古以来,天底下没有任何女性乐意以出卖肉体为业。太平天国没有解析逼良为娼现象的社会政治原因,而是单纯指斥娼妓蛊惑人心败坏风俗,未免有些狭隘和偏颇。

注476陈庆甲:《金陵纪事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03页。

注477参见沈梓:《避寇日记》卷二,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88~89页。

注478沈梓:《避寇日记》卷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52页。

注479参见冯氏:《花溪日记》卷下,见《太平天国》第6册,712页。按:蔡元隆系忠王李秀成之婿,湖南岳州人,时年约25岁,后于1864年2月在海宁率部降清,改名蔡元吉,官授通判,所部编为元字八营,协同常捷军攻打湖州。

注480佚名:《寇难琐记》卷一,见《江浙豫皖太平天国史料选编》,159~160页。

注481沈梓:《避寇日记》卷二,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92页。

注482倦圃野老:《庚癸纪略》卷上、卷下,见《太平天国资料》,101、106页。

注483孙文川:《兵官谣》,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05页。

注484马寿龄:《金陵城外新乐府》“看春册”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44页。

注485姚济:《小沧桑记》卷上,见《太平天国》第6册,482页。

注486陈锡麒:《粤逆陷宁始末记》,见《太平天国》第6册,650页。

注487李圭:《思痛记》卷下,见《太平天国》第4册,483页。

注488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卷二十,见《太平天国续编》第7册,269、271、274页。

注489李圭:《思痛记》卷上,见《太平天国》第4册,480~481页。按:沈梓也指出,太平军每至一地,“则其地之草窃者及无赖无业之人先归之”,“其志在子女、玉帛、酒食、鸦片者无论矣”(《避寇日记》卷二,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01页)。

注490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八,见《太平天国》第3册,232页。

注491参见鹤湖意意生:《癸丑纪闻录》,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500~505页。按:周贻白《中国戏曲发展史纲要》一书指出:在太平天国时期,中国戏曲的发展因为时局动荡而暂告停顿,“其直接发生战事的一些省区,文娱事业固已停止发展,即北京这个首都,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歌舞升平了”(42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事实上,江南地区的文娱活动并未完全中止,个别地方甚至比战前活跃。详参下文。

注492沈梓:《避寇日记》卷二、卷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88、140页。按:花鼓戏的最初形态是南方农村所演唱的民歌小曲,以器乐为主,曰“打花鼓”,后来改以表演故事为主,故名花鼓戏。其剧目大多为抒情歌舞喜剧,尤其以展示男女情爱的题材居多。

注493参见龚又村:《自怡日记》卷二十一,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443~444、453、456、467页。

注494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卷十六,见《太平天国续编》第7册,168页。

注495参见李圭:《思痛记》卷下,见《太平天国》第4册,488页。

注496佚名:《庚申避难日记》,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477页。按:“圆妙观”似即为“玄妙观”。

注497参见龚又村:《自怡日记》卷二十一,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453页。

注498沈梓:《避寇日记》卷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51页。按:据同书记载,领兵者为粹天侯谭姓,为避免惊扰百姓,宿夜时不进市,“御下颇严”,“于民间秋毫无犯”,怎奈“人心皆虚,故浮言易入”,该镇迁避者仍“十室九空”。

注499参见《重修老郎庙捐资碑记》,见江苏省博物馆编:《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304~306页,北京,三联书店,1959。按:这场战争对戏曲艺术的负面影响是全国性的。例如,广东粤剧艺人李文茂系天地会成员,1854年7月率众起义,围攻广州达半年之久,后来联合陈开在广西桂平一带建立大成国,1858年病死。清政府因而对戏曲艺人怀戒惧心理,大肆屠杀参加起义的梨园子弟,并禁止粤剧公开演出,广东遂有“灭行”一说,并波及其他地区。又如,山东临清是山东柳子腔的发展温床和流传中心,太平军北伐时一度占领该城;清军和地方团练克复后,大肆洗劫,杀死居民一万六千余人。随后镇压捻军的战事又波及该地区。兵燹过后,柳子腔这一剧种从此一蹶不振。

注500沈梓:《避寇日记》卷四,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233、252页。按:影戏属于一种特殊的戏剧形式,宋代兴起于开封一带,用纸或皮剪成人物形象,以灯光映在帷幕上表演,也有剧情和对白。

注501同上书,243页。按:从此事可以看出太平军对乡镇控制不力。又,笔者对引文句读有所改动。

注502马寿龄:《金陵城外新乐府》“下象棋”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44页。

注503参见蒋寅生:《寅生日录》,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423、424、428页。

注504龚又村:《自怡日记》卷十九,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357页。

注505马寿龄:《金陵城外新乐府》“打叶子”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44页。按:马吊牌于明朝万历年间兴起于苏杭一带,因为必须四人同玩缺一不可,故戏称“马吊脚”,简称“马吊”;其牌具系用纸片制成,故又称“叶子戏”。清初,马吊逐渐流传到北方,各地游戏规则大同小异。咸同年间,牌质向竹刻或骨刻牌过渡,逐渐演变成麻将牌。清人徐珂《清稗类钞》认为,吴语读“鸟”为“吊”(去声),麻雀、麻将系从“马吊”音讹而来。他还认为麻将牌最早流行于太平军中间,东南西北四风即取自东南西北四王的封号。此说似过于牵强,不足为据。

注506参见龚又村:《自怡日记》卷二十,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405、406页。

注507参见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卷十六,见《太平天国续编》第7册,168页。按:在定都初期,南京城“许老人馆开茶肆……聚饮者纷纷。贼恐生事,禁止”(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716~717页)。

注508沈梓:《避寇日记》卷二,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65页。

注509同上书,113页。按:澉浦镇隶属嘉兴府海盐县。又,清政府很注意防范流言在公共场所的传播。据载,1853年3月9日,嘉善县城纷传太平军攻占安庆,将顺江而下,一时间人心惶惶。县衙以“畅谈时事”的罪名拘捕一生意人,警告他“宜静静做生理,不可多讲闲话”;“次日又拿一人,掌嘴数,跪一柱香始释”(鹤湖意意生:《癸丑纪闻录》,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480页)。

注510参见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59页。

注511沈梓:《避寇日记》卷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22页。

注512参见沈梓:《避寇日记》卷二,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14、116页。

注513柯超:《辛壬琐记》,见《太平天国资料》,182页。

注514沈梓:《避寇日记》卷一,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61~62页。

注515张乃修:《如梦录》,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610页。

注516蓼村遁客:《虎窟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28页。

注517柯悟迟:《漏网喁鱼集》,51页。

注518龚又村:《自怡日记》卷二十一,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425、427、430页。

注519同上书,425~429页。

注520陈徽言:《武昌纪事》,见《太平天国》第4册,597页。

注521参见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59页。

注522参见佚名:《平贼纪略》卷下,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1册,329页。

注523参见沈梓:《避寇日记》卷二、卷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26~127、207页。按:盛泽镇原属苏州府吴江县,太平天国将之划归浙江秀水县。

注524参见顾深:《虎穴生还记》,见《太平天国》第6册,740~741页。按:簋是一种盛食物的圆形器具。

注525沈梓:《避寇日记》卷四,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208、232页。

注526《柳兆薰日记》,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139、206~207页。按:文中“红巾”指太平军。

注527臧谷:《劫余小记》,见《太平天国资料》,87页。

注528蓼村遁客:《虎窟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37页。

注529《柳兆薰日记》,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173、174、245页。

注530林大椿:《粤寇纪事诗》“改月日”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46页。

注531沧浪钓徒:《劫余灰录》,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143页。

注532涤浮道人《金陵杂记》云:“又贼匪所穿袍皆系窄袖,初入城时,曾掳戏班中衣服穿着。”(《太平天国》第4册,639页)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易服色[饰]”一诗亦云:“莫言意[臆]造无蓝本,村落戏场颇常见。”(《太平天国》第4册,737页)按:清初在强迫汉人易服时曾有“妓从优不从”的规定。

注533详参拙文《太平天国服饰制度探微》,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论坛》2000年卷,592~604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注534佚名:《粤匪犯湖南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1册,66页。

注535参见蓼村遁客:《虎窟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22页。

注536参见沈梓:《避寇日记》卷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22页。

注537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易服色[饰]”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7页。

注538沈梓:《避寇日记》卷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34页。

注539“长毛”称谓虽有戏谑成分,但并非贬称,因此后来就连太平军也偶尔以“长毛”自称。同样根据太平军这一外形特征,清方通常诬称太平军为“发匪”“发逆”。

注540知非:《吴江庚辛纪事》,见《近代史资料》总4号,39页。

注541《柳兆薰日记》,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120页。

注542陆筠:《海角续编》,见柯悟迟:《漏网喁鱼集》,121页。

注543参见佚名:《寇难琐记》卷三,见《江浙豫皖太平天国史料选编》,196页。

注544陈徽言:《武昌纪事》,见《太平天国》第4册,594页。

注545臧谷:《劫余小记》,见《太平天国资料》,82页。

注546《时闻丛录·镇江见闻录》,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5册,74页。

注547龚又村:《自怡日记》卷二十,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397页。

注548龚又村:《自怡日记》卷十九,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354页。按:“自经”指自缢。

注549参见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98页。

注550海虞学钓翁:《粤氛纪事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380页。

注551佚名:《避难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60页。

注552戈清祺:《蠡湖异响序》,见《近代史资料》总34号,161页。

注553参见沈梓:《避寇日记》卷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34~135页。按:作者对孙四喜之流的赌匪一向深恶痛绝,惟独对此举表示赞赏,认为孙氏虽是一介武夫,“能知大体,存廉耻,与长毛争,长毛莫敢抗,百姓蒙其惠”。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间对易服政策的态度。

注554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当圣兵”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29页。

注555陈庆甲:《金陵纪事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02页。

注556张宿煌:《备志纪年》,见《近代史资料》总34号,190页。

注557柯悟迟:《漏网喁鱼集》,63页。

注558林大椿:《粤寇纪事诗》“禁剃发”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48页。

注559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禁剃发”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4页。

注560佚名:《寇难琐记》卷一,见《江浙豫皖太平天国史料选编》,155页。

注561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易服色[饰]”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7页。按:马褂是满人的一种外衣,康熙末年开始有汉人富家子弟效仿,雍正年间服者渐众,后则无人不服。“长袍马褂”因而成为民间男子的一种标志性服饰。

注562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易服色[饰]”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37页;佚名:《金陵纪事》,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52页。

注563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六,见《太平天国》第3册,174页。

注564柯超:《辛壬琐记》,见《太平天国资料》,191页。

注565蓼村遁客:《虎窟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31~32页。

注566汤氏:《鲰闻日记》,见《近代史资料》总30号,68页。

注567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八,见《太平天国》第3册,231页。

注568《天情道理书》,见《太平天国印书》,529页。

注569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95页。

注570陈作霖:《可园备忘录》,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368页。

注571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见《太平天国》第4册,695页。

注572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八,见《太平天国》第3册,231页。

注573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十二,见《太平天国》第3册,317~318页。按:当时围城的清军与城里的太平军均存在鸡奸现象。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狎娈童”诗描述道:“人心不同各如面,水炮不如铜鼓便。招邀游荡两雄俱,玉貌朱唇大线辫。噫嘻!老兄弟带娃崽,甘言诱之娃崽悔。少年莫逞好颜色,城外兵如城里贼。”(《太平天国》第4册,745页)又,“打水炮”又作“打水泡”,军中隐语,指奸淫妇女。

注574详参本书第七章第三节。

注575参见《天父圣旨》卷三,见王庆成编注:《天父天兄圣旨》,111~112页。

注576原件藏浙江博物馆。参见罗尔刚:《太平天国文物图释》,223页,北京,三联书店,1956。

注577汪堃:《盾鼻随闻录》卷五,见《太平天国》第4册,399页。

注578陈庆甲:《金陵纪事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03页。

注579顾深:《虎穴生还记》,见《太平天国》第6册,736页。

注580柯悟迟:《漏网喁鱼集》,51页。

注581参见《柳兆薰日记》,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144~145页。按:“卺”是古代婚礼上使用的一种酒器,以瓢为之。新婚夫妇喝交杯酒曰“合卺”。

注582李光霁:《劫余杂识》,见《太平天国》第5册,321页。

注583参见《柳兆薰日记》,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218页。按:周庄是枪船头目费秀元的巢穴,按照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太平军在周庄方圆十里内不设官设卡。

注584柯悟迟:《漏网喁鱼集》,51页。按:战事刚结束,崇尚奢华排场之风更甚。据常熟某乡绅自述,同治三年(1864年)正月初九,他为次子行聘礼,“备酒请客共五桌”;十一月初六举办婚礼时,“请酒迎娶等事一日,半夜用鼓吹一班,备酒十余席,小饭十余席,贺者七十余号,费用百金才毕”(佚名:《庚申避难日记》,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571、591~592页)。

注585参见沈梓:《避寇日记》卷一,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43页。

注586蓼村遁客:《虎窟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31页。

注587沈梓:《避寇日记》卷四,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238页。

注588参见沈梓:《避寇日记》卷二,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14~115页。

注589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八,见《太平天国》第3册,229页。按:太平天国禁用棺木除受教义影响外,还有客观原因,即由于战事频仍,无法对所有阵亡将士实行棺葬。

注590龚又村:《自怡日记》卷二十,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393页。

注591蓼村遁客:《虎窟纪略》,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27页。

注592龚又村:《自怡日记》卷二十一,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453页。

注593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庆升天”诗,见《太平天国》第4册,740页。

注594参见江恩燮:《患难一家言》,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333~334页。

注595《柳兆薰日记》,见《太平天国史料专辑》,157、159、219页。

注596沈梓:《避寇日记》卷一,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40~48页。

注597沈梓:《避寇日记》卷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169页。

注598倦圃野老:《庚癸纪略》卷上,见《太平天国资料》,103页。

注599龚又村:《自怡日记》卷十九,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374页。

注600佚名:《寇难琐记》卷二,见《江浙豫皖太平天国史料选编》,166页。

注601林大椿:《粤寇纪事诗》“发停棺”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55页。

注602佚名:《庚申避难日记》,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502页。按:“厝”指将棺材停放待葬或浅埋以待改葬,系受风水说影响而形成的一种风俗。

注603《黄文英在南昌府供词》,见王庆成编著:《稀见清世史料并考释》,540页。

注604汪士铎曾从自然地理的角度,对不同地区人的习性进行了分析,兹摘录备考。他认为:“山居之民,贫而强,性好乱而暴,易动难静,耐寒苦,乐杀戮,嗜利无耻,识见渺小,齐心持久,愚而顽也,江西、川、云、贵、广西是也。平原之民,忠信敦大,北五省是也。水滨之民,富而弱,性好文而诈,易骄难俭,好浮华,崇虚诞,机变无信,举动阔大,心不齐,不能持久,巧而狡诈也,江、浙、湖北是也。四不像而不文不武一无所用者,宣、歙、池、严、衢、饶州也。滨海之民,嗜利好乱,反复无常,闽、广是也。”(《汪悔翁乙丙日记》卷二,1页,1936年明斋丛刻本)

注605潘钟瑞:《苏台麋鹿记》卷下,见《太平天国》第5册,302页。

注606李圭:《思痛记》卷下,见《太平天国》第4册,488页。

注607开国将士腐化颓废的现象在后期虽已较为严重,但也有例外。英王陈玉成便颇受部下爱戴,咸称其“生平有三样好处”,即“第一爱读书的人,第二爱百姓,第三不好色”(刀口余生:《被掳纪略》,见《太平天国资料》,206页)。又,石达开、陈玉成、李秀成等均以“爱民”著称,与激进的社会改造举措相比,这种政策显然更易于笼络人心。

注608参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46~4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