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历史地位和影响

从周敦颐无极、太极发端的朱陆之辩,显现了朱、陆二人在学术宗旨、立场、方法、思维路径、价值取向的分野。对当时在学术界颇成气候的程朱道学发起了针锋相对的挑战,建构了与程朱形而上理(太极)本体相对的形而上心本体。陆氏的心体从另一个意义上说是对于程朱理(太极)本体在“心体”上的安顿。因为作为“净洁空阔世界”的性理之体,若没有道德主体的践履,就会流入佛老的空虚之境,只有安顿在道德主体之中,理的道德价值本体才是实的,在这个意义上,理才是实理。有的哲学史书认为,朱陆之争,其目的就是在“道统”里争正宗的地位,这是有道理的,但却又过分注重了争论的政治意义,忽视了其哲学上的意义。朱、陆相互批评其哲学体系内部的问题,确实揭示了对方体系内部的一些矛盾,这对于理论思维发展是有启迪的。

如果说陆九渊在与朱熹的辩论中,反对朱熹“理”是“超出方外”、“不落方体”,即脱离万物的形而上的本体,主张“理气”、“道器”无形上、形下之别,而是体一而名二的,那么从事物的合一、同一方面去探索、体认世界,批评朱熹把“道”与“器”、“理”与“气”对待起来,则是合理的,但朱熹也不否定其间的不离方面。

南宋中期,朱陆并峙,“天下并称之曰:朱陆”(197)。他们讲学授徒,一时学生雷动云从。朱陆去世后,门徒后学,党同伐异,交排互诋。但到了南宋末期,朱学兴盛,陆学衰微。刘壎说:“晦庵殁,其徒大兴,其学大明,士大夫皆宗其说……而象山之学,反郁而不彰。”(198)这非虚言。惟陆氏高足杨简、袁燮故地浙东四明高扬陆学,“故四明学者祖陆氏而宗杨、袁,朱子之学弗道也”(199)。后来黄震等在四明传播朱学,陆学便式微了。

陆学的式微,曾引起一些人的探索。宋元之际,或认为陆九渊不寿,朱熹年高;或以为陆氏简易不立文字,朱熹多著述;或以陆氏门人不大显,朱门多达官羽翼其教;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从陆学自身的发展来看,有流于禅的倾向。黄百家说:“盖慈湖之下,大抵尽入于禅”(200)。全祖望亦曰坏陆学之教者,“实慈湖”,“一往蹈空,流于狂禅”(201)。此恐言过于实,但由此确影响了陆学的广泛传播和士大夫的信奉,亦影响了统治者对陆学的看法。二是官方意识形态的需要。宁宗时,朱学被目为“伪学”,朱学遭禁。不久理宗赵昀崇尚朱学,并认为“有补治道”,到理宗淳祐年间(公元1241—1252年)用朱学“取甲科者,四方翕然争售朱学”(202)。此时虽无诏令以朱学“取甲科”,但实际的选用,使“朱学盛矣,而陆学殆绝”(203)。言绝虽过,但传人实不多。元代,朱学被“定为国是”,便成为“正宗”。设科取士,非朱子之说者不用。陆学式微就是不言之中了。

明中叶,朱学由于成为科举取士的钦定的教科书和标准,所以朱学逐渐成为猎取功名的工具,渐渐僵化。这就孕育了王守仁心学的诞生。王守仁补两家之不足,不甘于陆九渊“心学”被朱熹“道学”所淹没的境遇,而决心为之发扬光大。他说:

今晦翁之学,天下之人,童而习之,既已入人之深,有不容于论辩者。而独惟象山之学,则以其尝与晦翁之有言,而遂藩篱之。使若由赐之殊科焉则可矣,而遂摈放废斥,若碔砆之与美玉,则岂不过甚矣乎。……象山辨义利之分,立大本,求放心,以示后学笃实为己之道,其功亦宁可得而尽诬之。而世之儒者,附和雷同,不究其实,而概目之以禅宗,则诚可冤也已。(204)

替陆九渊辩诬,为人们把陆学说成禅学喊冤;赞扬陆氏的“心学”形而上哲学,把陆学的旗帜重新树立起来。

陆九渊心学形上学所强调的主体能动作用和注重思考精神,不啻为在笼罩着以程朱“道学”为官方意识形态的、犹如一潭死水的思想界投了一块石子,“一石击破水中天”,程朱“道学”的一统局面在漪涟中荡漾着。由此看来,它在客观上被利用为解放思想的工具,也就是可能的了。后来的思想家李贽以及近代的谭嗣同等都曾打着陆、王“心学”的旗号,批判君主专制,反对崇拜旧权威、旧教条,它合乎逻辑地被推上历史的舞台。除了陆九渊“心学”可与当时被奉为“正宗”的程朱“道学”相抗衡之外,“心学”道德价值本体还具备了以下几方面的价值:

一是强调“自立”、“自省”、“自重”、“自知”、“自有”、“自享”的主体精神。这不仅为敢于冲决旧权威、旧教条、旧规矩唤起了自觉的意识,而且为冲决种种网罗以精神的支撑和动力。

二是凸显“自作主宰”精神,发挥人的能动作用。“自作主宰”乃基于对人的价值的深刻体认。陆九渊强调:“天地人之才等耳,人岂可轻?人字又岂可轻?”(205)既如此,便不会迷信旧权威、旧教条,也不会盲从传统形而上,而敢于独立思考,自立自重,而不“自暴、自弃、自屈”(206),才能建构有别于程朱道学的哲学形上学。迷信旧权威、旧教条,就是扼杀自性、自我,也就无所谓新思路、新体系的建构。

三是注重实理实事实学,躬行践履。陆九渊学问与事功,都贯彻了其重实、践履的风格。它给予后世中国人纠正宋学空疏、汉学烦琐之风,以启迪和动力,适应经世致用的需要。到了近代,魏源、康有为、谭嗣同等都曾推崇“心学”,作为批判程朱道学、君主专制制度以及争取人权、冲决宗法纲常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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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象山学案》按语,《宋元学案》;见《陆九渊集》,556页。

(2) 同上书,567页。

(3) 据陆九渊门人杨简所作《象山先生行状》记载,陆九渊卒于绍熙三年十二月十四日(《慈湖先生遗书》卷五),值1193年1月18日。近几十年来出版的中国思想史、哲学史著作都以1192年为陆九渊卒年,这是应该纠正的。另见冯可镛、叶意深编辑的《慈湖先生年谱》卷一。

(4) 《行状》,《陆九渊集》卷二十七,31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以下不注版本。

(5) 《陆九渊集》卷二十八,322页。

(6) 《陆(九皋)修职墓表》,《陆九渊集》卷二十八,332页。

(7) 《陆九渊集》卷三十三,388页。

(8)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69页。

(9) 同上书,457~458页。

(10) 同上书,457页。

(11) 《象山先生行状》,《陆九渊集》卷三十三,388页。

(12) 《象山先生行状》,《陆九渊集》卷三十三,389页。

(13) 《陆九渊集》卷三十六,491页。

(14) 据陈荣捷教授在《朱陆鹅湖之会补述》(《中华文化复兴月刊》,第11卷,第10期)中考证,除此七人外,尚有朱桴、朱泰卿、邹斌三人,则共十人。另潘叔昌及上饶人余正叔、余方叔和陈克斋,均朱熹大弟子,可能与会。参见陈荣捷:《鹅湖之会》,《朱子新探索》,565页,台北,学生书局,1988。

(15) 《年谱》,《陆九渊集》卷三十六,491页。

(16) 据陈荣捷教授考证,朱熹与陆九渊保持通信,鹅湖会散后约42封(其中朱熹函21封,陆九渊函21封),而决不仅限于现见之于《朱文公文集》和《象山全集》的九书。可见其密切。

(17) 参见《与包显道》,《陆九渊集》卷六,85页。

(18) 《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一。

(19) 参见《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407页。

(20) 《删定官轮对札子(三)》,《陆九渊集》卷十八,222页。

(21) 参见《删定官轮对札子(五)》,《陆九渊集》卷十八,224页。

(22) 《象山先生行状》,《陆九渊集》卷三十三,390页。

(23) 《陆九渊集》卷三十六,501~502页。

(24) 《陆九渊集》卷十,134页。

(25) 《荆门到任谢表》,《陆九渊集》卷十八,225页。

(26) 《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422页。

(27) 《与庙堂乞筑城札子》,《陆九渊集》卷十八,225~226页。

(28) “长生库”,据《老学庵笔记》载:“今僧寺辄作库,质钱取利,谓之长生库。”借为典当之称,即当铺。

(29) 《与邓文范》,《陆九渊集》卷十七,217页。

(30) 《葛致政墓志铭》,《陆九渊集》卷二十八,329页。

(31) 《陆九渊集》卷三十六,510页。

(32) 《与章德茂》,《陆九渊集》卷十六,203页。

(33) 《与薛象先》,《陆九渊集》卷十五,198页。

(34) 《与朱子渊》,《陆九渊集》卷十五,200页。

(35) 《象山先生行状》,《陆九渊集》卷三十三,392页。

(36) 《象山先生行状》,《陆九渊集》卷三十三,392页。

(37) “减援例”,系指正税之外多收且已成惯例的部分税收。

(38) 《与章德茂(三)》,《陆九渊集》卷十六,204页。

(39) 《陆九渊集》卷三十三,392页。

(40) 《荆门军上元设厅皇极讲义》,《陆九渊集》卷二十三,284页。

(41) 《续资治通鉴》卷一五二。

(42) 《陆九渊传》,《宋史》卷四三四。

(43) 《年谱》,《陆九渊集》卷三十六,512页。

(44) 《孟子·尽心下》。

(45) 《与徐子宜(二)》,《陆九渊集》卷五,69页。

(46) 《与陈倅》,《陆九渊集》卷七,98页。

(47) 《与宰苏(三)》,《陆九渊集》卷八,116页。

(48) 《与宰苏(三)》,《陆九渊集》卷八,116页。

(49) 《王荆公年谱考略》卷二十五,331页,上海,上海出版社,1973。

(50) 《文集》卷七十。

(51) 《丹铅录璅语之一》,《王荆公年谱考略杂录》卷二,356页。

(52) 《四部备要》本《象山全集》作“守”,系“学”字之误。

(53) 《陆九渊集》卷十九,232~234页。

(54)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41~442页。

(55) 《删定官轮对札子(四)》,《陆九渊集》卷十八,223页。

(56) 同上书,223~224页。

(57) 《与苏宰(二)》,《陆九渊集》卷八,115~116页。

(58) 同上书,114页。

(59) 同上书,115页。

(60) 同上书,115页。

(61) 《与赵子直》,《陆九渊集》卷五,70页。

(62) 《与赵子直》,《陆九渊集》卷五,70页。

(63) 《与辛幼安》,《陆九渊集》卷五,72页。

(64) 《与陈倅(二)》,《陆九渊集》卷七,99页。

(65) 《与辛幼安》,《陆九渊集》卷五,72页。

(66) 《与陈倅(二)》,《陆九渊集》卷七,99页。

(67) “斛面”,是当时为了支应地方费用而增加的一种附加税,它往往为地方官吏横征开方便之门。

(68) 《与张春卿》,《陆九渊集》卷八,105~106页;另见《与赵子直》,《陆九渊集》卷五,69页。

(69) 《刘晏知取予论》,《陆九渊集》卷三十,353页。

(70) 同上书,355页。

(71) 同上书,353页。

(72) 《与赵子直》,《陆九渊集》卷五,70页。

(73) 《与苏宰(三)》,《陆九渊集》卷八,116页。

(74)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44页。

(75) 《大乘开心显性顿悟真宗论》。

(76) 《朱子语类》卷一二四。

(77) 《杂说》,《陆九渊集》卷二十二,273页。

(78) 《象山先生行状》,《陆九渊集》卷三十三,388页。

(79) 《陆九渊集》卷三十六,483页;另见《杂说》,273页。

(80) 《与陶赞仲(二)》,《陆九渊集》卷十五,194页。

(81)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50页。

(82) 《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418页。

(83) 《与赵咏道(四)》,《陆九渊集》卷十二,161页。

(84) 《与曾宅之》,《陆九渊集》卷一,4~5页。

(85) 《与李宰(二)》,《陆九渊集》卷十一,149页。

(86)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44页。

(87) 《与侄孙濬》,《陆九渊集》卷一,13页。

(88) 《与曾宅之》,《陆九渊集》卷一,5页。

(89) 《孟子·滕文公上》。

(90) 《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428页。

(91) 同上书,423页。

(92) 《六祖法宝坛经》。

(93) 《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423页。

(94) 《敬斋记》,《陆九渊集》卷十九,228页。

(95) 《与李宰(二)》,《陆九渊集》卷十一,149页。

(96) 《与李宰(二)》,《陆九渊集》卷十一,149页。

(97) 《与郭邦瑞》,《陆九渊集》卷十三,172页。

(98) 《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395~396页。

(99) 同上书,406页。

(100) 同上书,420页。

(101) 同上书,399页。

(102) 《陆九渊集》卷三十六,483页。

(103) 后来黄绾说:“吾学之要,在于知止。‘止’字之义,本于《易》之《艮》。《艮》之义,原于伏羲、文王,而发于孔子。孔子曰:‘艮其止,止其所也。’止知其所,则气理兼备,体用俱全,圣学之本在此矣。”(《明道编》卷一,2页)

(104) 《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405页。

(105) 《己易》,《慈湖先生遗书》卷七。

(106) 《周易解序》,《慈湖先生遗书》卷一。

(107) 《己易》,《慈湖先生遗书》卷七。

(108) 《与曾宅之》,《陆九渊集》卷一,5页。

(109) 《与邵叔宜》,《陆九渊集》卷一,1页。

(110)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40页。

(111) 《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411页。另见《学说》,《陆九渊集》卷二十一,263页。

(112)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52页。

(113) 《毋友不如己者》,《陆九渊集》卷三十二,375页。

(114) 《主忠信》,《陆九渊集》卷三十一,374页。

(115) 《学说》,《陆九渊集》卷二十一,263页。

(116) 《送杨通老》,《陆九渊集》卷二十,244页。

(117) 《与廖幼卿》,《陆九渊集》卷十四,185页。

(118) 《则以学文》,《陆九渊集》卷三十二,378页。

(119) 《与包详道》,《陆九渊集》卷十四,182页。

(120) 《学说》,《陆九渊集》卷二十一,263页;《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411页。

(121)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41页。

(122) 《答陈齐仲》,《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九。

(123) 《杂学辨·吕氏大学解》,《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二。

(124) 《与詹子南》,《陆九渊集》卷十,140页。

(125) 《与詹子南》,《陆九渊集》卷十,140页。

(126) 《朱子语类》卷十八。

(127) 《大学或问》卷二,《朱子四书或问》。

(128) 《答江彦谋》,《朱文公文集》卷六十四。

(129) 《朱子语类》卷十五。

(130) 《武陵县学记》,《陆九渊集》卷十九,238页。

(131) 《与彭飞寿》,《陆九渊集》卷七,91页。

(132) 《敬斋记》,《陆九渊集》卷十九,228页。

(133) 《与黄循中》,《陆九渊集》卷十二,170页。

(134)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62页。

(135) 《与曹挺之》,《陆九渊集》卷三,38~39页。

(136) 《与颜子坚》,《陆九渊集》卷七,92页。

(137)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42页。

(138) 《答张敬夫》,《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一。

(139) 《朱子语类》卷一〇四。

(140) 《答陈师复》,《陈北溪先生文集》卷一。

(141)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46页。

(142) 《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401页。

(143) 《与赵咏道》,《陆九渊集》卷十二,159页。

(144) 《与高应朝》,《陆九渊集》卷五,64页。

(145) 《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404页。

(146)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71页。

(147) 《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395页。

(148) 《陆九渊集》卷三十四,399页。

(149)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63页。

(150) 同上书,469页。

(151) 《般若品》第二,《六祖法宝坛经》。

(152) 《与胡季随》,《陆九渊集》卷一,7页。

(153) 《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401页。

(154) 同上书,421页。

(155)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43页。

(156) 《与席元山》,《王文成公全书》卷五。

(157) 《答友人问》,《王文成公全书》卷六。

(158) 《明道编》,卷二。

(159) 《与戴少望》,《陆九渊集》卷五,63页。

(160) 《养心莫善于寡欲》,《陆九渊集》卷三十二,380页。

(161)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58页。

(162) 《自序品第一》,《六祖法宝坛经》。

(163) 《与曾宅之》,《陆九渊集》卷一,4页。

(164) 《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408页。

(165) 《荆门军上元设厅皇极讲义》,《陆九渊集》卷二十三,284页。

(166) 《荆门军上元设厅皇极讲义》,《陆九渊集》卷二十三,284页。

(167) 参见拙著:《走向心学之路——陆九渊思想的足迹》,212~225页,北京,中华书局,1992。

(168) 《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427页。

(169) 《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427页。

(170) 《语录上》,《陆九渊集》卷三十四,427页。

(171) 《朱文公文集》卷四,在《鹅湖寺和陆子寿》中第一句作:“德义风流夙所钦”。

(172) 同上书,在《鹅湖寺和陆子寿》中作“偶扶藜杖出寒谷”。

(173) 同上书,在《鹅湖寺和陆子寿》中作“却愁说到无言处”。

(174) 《年谱》,《陆九渊集》卷三十六,490页。

(175) 《年谱》,《陆九渊集》卷三十六,491页。

(176) 《年谱》,《陆九渊集》卷三十六,491页。

(177) 《象山学案》按语,《宋元学案》;《陆九渊集》,564页。

(178) 《象山学案》载:“逮后论《太极图说》……而朱陆之异遂显,继先生与兄复斋会紫阳于鹅湖……而朱陆之异益甚。”按:笔者以为应改为:“先生与兄复斋会紫阳于鹅湖……而朱陆之异遂显。逮后论《太极图说》……而朱陆之异益甚。”这样不仅在时间上是符合历史实际,而就朱陆之异的发展来说也是恰当的。

(179) 《朱子年谱》卷二上。

(180) 参见拙著:《走向心学之路——陆象山思想的足迹》,225~238页。

(181) 参见《梭山复斋学案》,《宋元学案》卷五十七。

(182) 《陆九渊集》卷十五,192页。

(183) “言”,《四部备要》本之《象山全集》误为“中”。

(184) 《陆九渊集》卷十五,192页。

(185) 《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

(186) 《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

(187) 《与陶赞仲》,《陆九渊集》卷十五,192页。

(188) 同上书,193页。

(189) 《象山学案》,《宋元学案》卷五十八。

(190) 《陆九渊集》卷二,23页。

(191) 《与朱元晦》,《陆九渊集》卷二,23页。

(192) 《答陆子静》,《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

(193) 《答陆子静》,《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

(194) 《与朱元晦(二)》,《陆九渊集》卷二,30页。

(195) 《答陆子静》,《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

(196) 《象山学案》按语《宋元学案》;《陆九渊集》,564页。

(197) 刘壎:《朱陆合辙序》,《水云村泯稿》卷五。

(198) 《朱陆》,《隐居通议》卷一。

(199) 王祎:《送乐仲本序》,《王忠文公集》卷三。

(200) 《静清学案》,《宋元学案》卷八十七。

(201) 《慈湖学案》、《絜斋学案》:《宋元学案》卷七十四、七十五。

(202) 戴表元:《于景龙注朱氏小学书序》,《剡源文集》卷七。

(203) 吴莱:《石塘先生胡氏文钞后序》,《渊颖集》卷十一。

(204) 《答徐成之(二)》,《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十一。

(205) 《语录下》,《陆九渊集》卷三十五,463页。

(206) 同上书,4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