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归纳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自从休谟对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和归纳推理的必然性提出质疑以来,哲学家和逻辑学家不得不面对一些共同的问题:是否存在既具有保真性又能扩大知识的推理?归纳推理的合理性何在?进而言之,普遍必然的新知识是否可能?如何可能?人们已经提出了关于归纳合理性的各种辩护方案,例如先验论、约定论和演绎主义,逻辑经验主义者的“可证实性原则”和概率逻辑,波普的“可证伪性原则”和否证逻辑,赖欣巴赫等人对归纳的实用主义辩护,等等。但这些辩护方案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以致有这种说法:“归纳法是自然科学的胜利,却是哲学的耻辱。”(1)本章将考察归纳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及各种归纳辩护方案,并阐述我本人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