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旧约》《前约》《真约》

一、“朕来乃是成《约书》”

在这场外交冲突中,尽管代表太平天国出面与英国人对话的是东王杨秀清,但洪秀全、杨秀清两人的宗教、政治地位,以及太平天国立国的理论依据,都受到了来自《圣经》的威胁。因此,他们的利害关系是一致的,在对待《圣经》的态度上也是一致的。前引天父圣旨发布后,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南京城内大规模赶印《圣经》的工作戛然而止。

然而,由于军事形势的起伏和内部的纷扰注236,修订、再版《圣经》的工作并没有能够立即着手进行。在定都初期一年多的时间里,太平天国一口气刊印了约13种近20册新书(不含历书);但从1854年下半年开始,刊印书籍的节奏明显放慢下来,在随后两年左右的时间里仅断续刊印了3部3册新书。1856年9月天京事变爆发后,全城持续处于杀戮动荡状态,这项工作完全陷入停顿。

1857年末,《天父诗》一书问世,标志着太平天国开始恢复刊印书籍。该书严格说来不能算是新书,除辑录少量天父、天兄圣旨外,绝大多数是洪秀全自登极后为调教自己后宫而陆续撰写的宗教伦理诗,主要谈宫廷生活及其相关的伦理准则。注237在经历了噩梦般的天京内讧后,太平天国元气大伤,百废待兴,而洪秀全却将这些宫闱诗作为恢复刊印书籍后的第一部书刊行,由此可以看出他脱离太平天国现实政治的严重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天父诗》第265首中,洪秀全要求后宫“一日读《旧遗》一章,一日读《新遗》一章”注238。无独有偶,次年刊行的《醒世文》一书也明确规定太平军“晴则俱要勤操炼[练],雨读新旧遗诏文”注239。从字面上看,洪秀全此时似乎推翻了天父圣旨,又重新肯定了《圣经》。

其实不然。首先,《圣经》虽然已被宣布“多有记讹”,但毕竟不是“妖书”,其内容已成为上帝教教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修订工作尚未启动、新版《圣经》的刊印遥遥无期的情况下,以旧刊本作为应急之用,这并不出格。至于其中属于“记讹”的内容,太平天国往往是按照自己的理解来解读,毫不理会经文原意。这也是他们的一贯做法。其次,在已刊《圣经》数卷中,《旧约》共刊行了前6卷,而太平天国在整部《圣经》中最看重的正是《旧约》前5卷,即《摩西五经》(Pentateuch);《新约》是西方人攻讦上帝教的主要依据,但太平天国仅刊行了卷一《马太传福音书》。因此,洪秀全对变通使用旧刊本《圣经》不会有什么顾忌,何况这并不违背天父关于《圣经》“不用出先”的指示。

1859年春,洪仁玕从香港辗转来到南京投效,不久被封为开朝精忠军师干王,总理朝纲。在此前后,随着陈玉成、李秀成等一批功勋卓著的年轻将领脱颖而出,太平军逐渐扭转了军事上的被动局面。1860年5月至6月间,太平天国相继取得大破清江南大营、开辟苏福省等重大胜利,在军事上再次呈现出上升势头。这便为太平天国修订《圣经》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新版《旧遗诏圣书》《新遗诏圣书》分别易名为《钦定旧遗诏圣书》《钦定前遗诏圣书》。“钦定”二字说明修订工作是由洪秀全亲力亲为的。那么,钦定版《圣经》究竟是从何时开始刊印的呢?

《钦定旧遗诏圣书》卷一《创世传》、《钦定前遗诏圣书》卷一《马太传福音书》的封面均署“太平天国癸好三年新刻”注240,卷首所附“旨准颁行诏书总目”同为29部,最末一部为庚申十年(1860年)刊印的《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查《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卷首附有一道王长次兄奏折,所署时间为“庚申十年七月三十一日”,可见该书刊印时间不会早于是年八月。《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新历》所附书目也是29部,已包括《旧遗诏圣书》《前遗诏圣书》(略去“钦定”两字),最末一部同为《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根据太平天国每年十月由史官献明年新历、经天王盖玺旨准后颁行的制度,再考虑到刻印需要一些时日,这部历书的面世时间应为是年十月或稍后。据此估算,《钦定旧遗诏圣书》《钦定前遗诏圣书》应是在庚申十年九月左右开始刊刻的。不过,由于文献阙如,其刊印的确切起讫时间以及各卷刊印的先后顺序已经难以考订。

同期来南京访问的两名英国伦敦布道会传教士也谈到相关细节。杨笃信(Griffith John)牧师于1860年11月18日(庚申十年十月初七)来访,前后约逗留10天,次年据此在广州出版《中国之叛乱》一书。据他讲,太平天国“已经出版了《新约》全篇,《旧约》也已经印到《士师记》”注241。照此推算,在庚申十年十月中下旬之前,《钦定旧遗诏圣书》已经印到卷七《士师记》,《钦定前遗诏圣书》则已全部出齐。另据艾约瑟(Joseph Edkins)牧师讲,1861年3月21日至4月2日访问南京期间,他曾经参观一个书库,发现书架上排列着整部《新约》,《旧约》部分则仅有前6卷。注242艾约瑟亲眼见到了实物,他的记载应当比较可靠。按照最保守的估计,最迟在辛酉十一年(1861年)二月中旬,钦定版《旧约》前6卷和全套《新约》已经面世。

太平天国钦定版《圣经》现收藏于英国图书馆东方部,这也是海内外仅存的孤本。《钦定旧遗诏圣书》仅有前6卷,即卷一《创世传》至卷六《约书亚书记》,没有杨笃信牧师所说的卷七《士师记》;《钦定前遗诏圣书》计7本26卷,馆方在封面上粘贴一纸条,上书“前遗诏八本缺第三”字样,所缺第三本为卷四《约翰传福音书》。该图书馆收藏情况与艾约瑟牧师当年在南京所见完全一致。据此推断,《钦定前遗诏圣书》27卷当时已全部刊行;《钦定旧遗诏圣书》则没有出齐,而且很可能仅出了前6卷。

这一现象颇堪玩味。在定都初期赶印《圣经》时,太平天国重点是出版《旧约》。截至1854年7月天父宣布《圣经》“不用出先”,《新约》仅刊刻卷一《马太传福音书》,《旧约》则已经印到卷六《约书亚书记》。而后期情况恰好与之相反。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这一现象是由上帝教对《圣经》内容的取舍所决定的。洪秀全所创立的宗教借用了《圣经》中的不少素材,而这些素材主要采自《旧约》,尤其是《旧约》前5卷《摩西五经》。由于这一缘故,洪秀全重《旧约》,轻《新约》。这便是太平天国在前期侧重刊刻《旧约》的原因。前已说明,《旧约》是犹太教经典,《新约》是基督教形成后编写的经典。这种取舍必然导致上帝教与犹太教比较接近,与基督教相对疏远。因此,西方人主要援引基督教正典《新约》来责难上帝教。麦华陀一行来访时便是如此。鉴于这种情形,洪秀全此时修订《圣经》的重点便是修订《新约》,以否定西方人攻讦上帝教的理论依据。他明确强调“爷知《新约》有错记”注243,宣告“朕来乃是成《约书》”,质问“孝全、西洋同家人,识得朕心否?”注244其针对性是一目了然的。

前引文中的“孝全”指洪秀全的宗教启蒙老师罗孝全牧师。抱着在太平天国境内开拓传教局面的宗旨,他于1860年10月13日(天历庚申十年九月初二)来到南京,受到洪秀全的款待。不过,罗孝全很快就意识到,洪秀全坚持自己教义的态度十分坚决。于是,他便试图说服洪秀全,而洪秀全根本不为所动,反过来劝他“识得朕心”。那么,这件事与洪秀全修订《圣经》是否存在着联系呢?这显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

在罗孝全赶到南京前后,相继有多名传教士来访,而罗孝全是其中与洪秀全关系最近、表达自己思想最为直接的一位。笔者将《钦定旧遗诏圣书》前6卷与《旧遗诏圣书》前6卷对校,发现除经文作了不同程度的删改并被添加批注外,两种版本的其余文字,包括各卷的章数、页数和每页行数,均完全相同。《新遗诏圣书》卷一与《钦定前遗诏圣书》卷一的情况与此相似。据此推断,太平天国在刊行钦定版《圣经》时,大凡已有旧版的各卷并没有重新雕版,而是采用在旧版上挖改补刻的方式翻印,从而大大缩短了刊印周期。注245从时间上推算,罗孝全来访与太平天国开始刊行钦定版《圣经》的时间十分接近,几乎是前后脚发生的事。因此,笔者推测,正是由于罗孝全等人的到来,再度引起宗教问题上的争执,才促使洪秀全痛下决心修订《圣经》。

洪秀全是以批注、删改经文的方式来修改《圣经》的。

(一)批注经文

所谓批注,即根据上帝教教义对一些具体经文加以解释;某些段落两种方式并用,既改经文又加注释。这些御批的篇幅长短不一,在制版时完全参照洪秀全用朱笔批注时的格式,大多刻在书眉处,少数位于文末或行间,字体均小于正文。现存钦定版《圣经》上共有82条批注,其中对《钦定前遗诏圣书》(缺卷四《约翰传福音书》)的批注多达76条,占全部批注的92.6%。可见洪秀全重点是修订《新约》。

这些批注的内容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驳斥三位一体论

是否承认三位一体论是西方人与太平天国争执的焦点,也是两者最大的分野。注246基督教认为,圣父、圣子、圣灵既互相区别,可以各自活动,同时又是一体,即上帝是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神。而在上帝教中,上帝的三个位格彼此独立、各有名分:上帝是独一真神,圣子(耶稣基督)是上帝的长子,圣灵是上帝的第四个儿子东王杨秀清。这就牵涉到如何界定圣子、圣灵身份的问题。

按照三位一体论,耶稣基督在世界尚未被造出之前就与上帝圣父同在,是上帝的“道”,后来为替世人赎罪,通过童贞女马丽亚降生,取肉身为人,即“道成肉身”(Incarnation),在世间传道、受难、复活、升天。1854年麦勒西在答复杨秀清时便强调说,耶稣基督“升天后是个灵,和上帝是一体”。上帝教不承认这种说法。尽管基督与上帝通常被并称为天父、天兄,天兄基督下凡所发布的指示也被奉为“圣旨”,但上帝教始终认为基督处于次尊地位,与上帝不是一体。在太平天国文献中,天兄名号的排列均低于天父一格,以正父子之间的名分。

为了印证这层关系,洪秀全在《新约》中耶稣提到“神父”概念的段落批注说:“太兄自证是上帝之子。”(《马太传福音书》第10章第32~33节批注注247)“太兄明明自证是上帝之子。”(《马太传福音书》第11章第25~27节批注)“太兄明诏止一太主,后徒因何误解基督即上帝?信如尔解,则是有二上帝矣。钦此。”(《马可传福音书》第12章第29~30节批注)“若误解基督上天同上帝合一,缘何太兄又诏凡在人前认朕,在神父之前将认之乎?钦此。”(《路加传福音书》第12章第8~10节批注)

除耶稣“自证”外,洪秀全还找到了不少旁证。他就相关经文批注道:“以赛亚证太兄是上帝之子。”(《马太传福音书》第2章第15节批注)“约翰证太兄是上帝之子。”(第3章第17节批注)“鬼讹[识]太兄是上帝之子。”(第8章第29节批注)“基督为上帝之子,太兄及门生齐证皆然。钦此。”(第16章第16~17节批注)“右士提反明证基督立上帝之右,则上帝是神父,基督是神子,一而二矣,况太兄亦曾自证乎?今何误认基督即上帝乎?钦此。”(《圣差言行传》第7章第55节批注)类似的批注还有一些,兹不一一罗列。

在对《马可传福音书》第12章第35~37节的批注中,洪秀全还结合自己的升天异梦辩解说:“尔偏误解基督即上帝,上天合为一。缘何大辟之前,太兄来[未]生,得见上主语太兄乎?又缘何朕上天时,将见天上有天父上帝、天母老妈,又有太兄基督、天上大嫂,今下凡又有天父天母天兄天嫂乎?钦此。”这几句话说得很是理直气壮:既然洪秀全在高天亲自见到了上帝与基督,而且两人各有妻室,分别是洪秀全的天妈、天嫂,如今又都双双下凡,为什么你偏要说基督就是上帝呢?倘若硬是抹煞父子之间的血缘界限,那岂不是叫乱伦?

前引批注中分别有“后徒因何误解”“信如尔解”“若误解”“今何误认”“尔偏误解”等字样,类似的字句在其他批注中也屡次出现,显然是针对自称“圣徒”的西方传教士而言。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笔者上文所作的推断,即洪秀全是为了反驳罗孝全等人才着手修订《圣经》的。洪秀全坚持认为自己的教义并没有错,相反,是传教士将《圣经》理解错了。

为了维护独尊上帝的信条,洪秀全还特意于1861年3月7日发布诏旨,下令更改国号。他说:

朕今诏明天上地下人间,天父上帝独尊,此开辟〈以〉来最大之纲常。朕今细思上帝、基督下凡带朕、幼作主,天朝号为太平天国,虽爷乃太平天帝父,哥乃太平天主兄,到底爷为独尊,全敬上帝,改太平天国为上帝天国,更合真理。继自今,玉玺内“太平天国”四字改刻“上帝天国”……以正万古孝敬爷之纲常,普天一家尽归爷哥,世世靡既,永远人间恩和于无尽也。注248

作为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圣灵(亦称“圣神”)是“上帝圣灵”(God the Holy Ghost)的简称,英文作 “Holy Spirit”。《新约全书》起初以希腊语Pneuma一词来称Holy Spirit。该词本义是指风或空气,引申为灵(Spirit)。马礼逊《圣经》译本因此将Holy Spirit译为“圣神风”或“圣风”。注249太平天国采用了“圣神风”一词。在起义前夕编写的手写本《天条书》中,共有四处提到这一概念。不过,他们将“圣神风”误解为“圣神之风”,认为圣神是指上帝,圣神风则另有所指。1853年12月26日,洪秀全将圣神风、劝慰师的头衔一股脑赏给了杨秀清。注250在太平天国文献中,“圣神风”“圣灵”是两个可以互换的同义词,上帝教《赞美经》的第三句便是“赞美圣神风为圣灵”。于是,杨秀清又堂而皇之成了圣灵。西方人对此十分反感,麦勒西便强调“圣灵与上帝是一体,而东王只不过是一个凡人,不可能被选派来行使圣灵的名义”。

洪秀全坚持认为东王是上帝之风,是圣灵;上帝与东王是父子关系。他在《约翰上书》第5章第6~10节的批注中解释说:

至〈于〉圣灵,东王也。上帝圣旨:“边大知瘟脱归灵。”东王是上帝爱子,与太兄暨朕同一老妈所生,在未有天地之先者,三位是父子一脉亲。盖天父上帝是独一真神、独一圣神。上帝曰:“除朕外不可有别神别帝也。”圣神即是上帝也,若另有圣神,则是有别神矣。即圣神风亦是圣神上帝之风,非风是圣神也。风是东王,天上使风者也。圣神自圣神,风自风,一而二,二而一。子由父生,原本一体合一,但父自父,子自子,又合一又分开也。如今上帝下凡降东王,降托东王是圣神,东王本职则是风,劝慰师也。爷知《新约》有错记,故降东王,诏证圣神是上帝,风是东王。

“圣神风”一词本义是形容圣神(圣灵)像风一样无所不在,渗透万物,而洪秀全却望文生义,将“风”机械地理解为自然界之风。又如,《马太传福音书》第8章第23~27节描述道:

维时基督登船,门人随之。忽然在湖狂风大作,致浪波覆船,惟基督睡也。门生来醒之,曰:“主也,救我亡矣。”基督曰:“噫!少信者乎,因何惧怕哉?”遂起责风海,就尽安静。其人吃惊曰:“斯何人哉,连风兼海亦遵之也。”注251

洪秀全大笔一挥解释说:“天上使风是东王,故遵之也。钦此。”

洪秀全否认圣神、圣神风、圣灵是同一个概念,认为上帝是圣神,圣神风、圣灵是东王。《马可传福音书》第1章第10~12节描写基督受洗后上岸,“见天忽开,又圣神如鸽降临其上也。又由天声响云:‘汝乃朕爱之子,朕所喜悦者也。’圣神即引基督往野”。批注解释说:“圣神,上帝也,既住临太兄其上,又引太兄,何得另有圣神成太兄的身,又另外有一圣神凑成三位?其中有一圣灵,东王也,须知。钦此。”

经据钦定本之影印本与旧刊本以及白话本《圣经》校勘,发现洪秀全为了证明上帝就是圣神,还特意统一了经文中关于“上帝”“圣神”的称谓:凡旧版中的“圣神”一词,大多已被铲去,改刻成“上帝”或“上帝圣神”“上帝之圣神”。以《马太传福音书》为例,旧刊本第1章第20节“因所有怀孕感于圣神而生也”句被改为“因所有怀孕感于上帝而生也”,第3章第11节“其将以圣神并以火加尔此礼也”句被改为“其将以圣神上帝并偕炎加尔此礼也”,第4章第1节“维时圣神引耶稣到野”句被改为“上帝之圣神引耶稣到野”,第28章第19节“因父子圣神之名施之以浸礼矣”句被改为“因圣神父子之名施之以浸礼矣”。由于增加了字数,这些更改之处的字体、字距明显变小,在版面上留下明显的挖改补刻痕迹。其他各卷的情况与此类似,诸如《路加传福音书》第3章第16节,《圣差保罗寄罗马人书》第1章第4节、第8章第4~5节,《圣差保罗寄哥林多人上书》第2章第10节,都已经将“圣神”改刻成“上帝圣神”。注252

洪秀全之所以排斥三位一体论,起初可能是因为不理解上帝一分为三、三合为一的玄妙理论,后来则是因为这一基督教的基本信条与上帝教的基本信条尖锐对立。如前所述,一旦接受了这一理论,上帝与基督的父子名分,以及杨秀清是圣神风、圣灵的既成事实,都将不能成立。更为关键的是,洪秀全始终恪守上帝是独一真神的信条,宣称“爷诏无别神别帝,神帝独一造天地”注253。在对《约翰上书》第5章第6~10节批注中,他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认为除上帝外,“不可有别神别帝”,“圣神即是上帝也,若另有圣神,则是有别神矣”,“若泥解基督即上帝,则是有别帝矣”;强调“父自父,子自子,兄自兄,弟自弟,一而二,二而一,一下凡间而名分定矣”。洪秀全反复强调凡间的“名分”,说明他正是按照其固有的伦常观念来评判三位一体论的。在他看来,天无二日,宗教意义上的一神论与世俗意义上的一帝论是互为一体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上帝教是一种比基督教更为彻底和典型的一神教。

2.力持神人同形论

力持神人同形论与驳斥三位一体论是相互关联的两个问题。按照基督教的逻辑,上帝纯灵,耶稣升天后也是个灵,与上帝同为一体。照此推理,洪秀全在天上见过上帝,以及上帝头戴高边帽、身穿黑龙袍、满口金须、身材魁梧高大云云,自然就不攻自破,成了弥天大谎;天父、天兄下凡这一上帝教的核心教义也就成了骗人的把戏。

洪秀全搬出自己的升天经历来反驳上帝、基督纯灵一说,强调耳闻不如一见。在对《马可传福音书》第12章第35~37节的批注中,洪秀全便辩解说,自己曾经上过高天,亲眼见到了天父、天母、天兄、天嫂。在对《约翰上书》第5章第6~10节的批注中,他同样振振有词地说:“太兄周时说子爷,况朕亲上高天,见过天父多少,见过天妈多少,见过太兄多少,见过太嫂多少,有凭有据正为多,上天下凡总是一样,耳闻不如目见也。”

洪秀全还借用《圣经》来证明自己的说法。1861年3月21日,艾约瑟牧师刚到南京,便将自己用中文撰写的一篇宗教短文托人转送给洪秀全。该文题为《上帝有形为喻无形乃实论》,完全是针对神人同形论而言。洪秀全在批阅时,用朱笔将题目改为《上帝圣颜形体不得见论》,并沿用修订《圣经》的方法,对正文进行删改、批注,然后将文章退还给了艾约瑟。他在批注中说:“上帝最恼是偶像,爷像不准世人望。基督暨朕爷亲生,因在父怀故见上。爷依本像造坦盘,尔们认真亦可谅。前朕亲见爷圣颜,父子兄弟无惝恍。爷哥带朕坐天朝,信实可享福万样。钦此。”注254这段批注计有两处援引了《圣经》。“爷依本像造坦盘”指《旧约·创世记》中上帝造人的神迹故事;“基督暨朕爷亲生,因在父怀故见上”,出典见《新约·约翰福音》第1章第18节,原意是说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在同年3月29日的一道诏旨中,洪秀全也阐述了这层意思,声称“自古人无见上帝,虑人作像陷沉沦。神父惟神子能识,哥朕识父有耳闻”注255

上帝、基督既然不是灵,有着血肉之躯,自然也就可以娶妻生子。麦勒西在给东王的复信中否定了这一说法,强调耶稣在世时并没有娶妻,《新约·启示录》中所描述的“神羔婚姻”情节仅是一种比喻。洪秀全除反复强调自己曾经在高天“见过太兄多少,见过太嫂多少”外,还特意对相关经文写了批语。《圣人约翰天启之传》第21章第9节云:“当时其执七瓶,满七末灾。有七天使之一来语我曰:‘来此也,我将给尔看新娘,即神羔之妻矣。’”洪秀全批注道:“神羔之妻就是天嫂,朕上天时见过多少。今天嫂亦下凡,呼朕为叔也。钦此。”

3.为太平天国立国确立凭据

太平天国宣称洪秀全等人是秉承上帝旨意起义建国的。西方人普遍对此不以为然。为了回敬对方,洪秀全在《新约全书》中仔细搜寻可以为这一理论提供佐证的情节。

《新约全书》共由《福音书》《使徒行传》《使徒书信》《启示录》四部分组成。在以保罗派注256观点为主流的《新约全书》中,《启示录》是惟一反映彼得派观点的篇章。公元1世纪,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人多次举行反抗罗马帝国统治的武装起义,但都遭到血腥镇压。《启示录》具体反映了在这一背景下所产生的早期基督教思想。它假托出自使徒约翰的笔下,以叙述异象和作者所受启示的形式,表达了被压迫者的复仇反抗精神和对未来的憧憬,宣称救世主基督便是人们期盼已久的弥赛亚注257,他即将降临人世,亲自为王治理世界一千年,并对世人实施末日审判。《启示录》用大量篇幅描绘了世界末日的异象,预言随着弥赛亚的降临和千年王国的到来,现实中的一切苦难都将结束,将会出现一个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魔鬼和恶人将受到惩罚,被扔进无底坑或燃烧着硫磺的火湖,而上帝将亲自与他的子民同在,为他们擦去眼泪,使他们不再有悲哀、号哭、疼痛、诅咒和黑夜。《启示录》中的这些思想曾对后世产生过重大影响。欧洲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的再洗礼派等激进教派和17世纪清教徒运动中的第五王国派均援引此说,认为应当在现世建立没有压迫的正义社会。德国农民战争领袖闵采尔(约1490—1525)也受此启发,主张推翻封建制度,建立一个没有阶级差别、没有私有财产的“千年王国”。《启示录》中的这些神秘预言、复仇神话同样引起了洪秀全的关注和共鸣。他结合《新约全书》中的其他内容,对相关经文进行批注、删改,全力为太平天国立国的合法性和神圣性辩护。

《启示录》中的千年王国是指耶稣再次降临时所统治的地上王国。保罗不赞同这种说法,认为天国是在天上,不在地上。《圣差保罗寄哥林多人上书》第15章第50节便说,血肉之体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洪秀全将这段经文改为“魂肉俱能接嗣神国,两者俱可获真福之业也”,并在批注中解释了天上、地下两个神国之间的区别:“神国在天是上帝大天堂,天上三十三天是也;神国在地是上帝小天堂,天朝是也。天上大天堂是灵魂归荣上帝享福之天堂,凡间小天堂是肉身归荣上帝荣光之天堂。须知。钦此。”在对《马太传福音书》第5章第19节的批注中,洪秀全也强调指出:“一大[天]国是总天上地下而言。天上有天国,地下有天国,天上地下同是神父天国,勿误认单指天上天国。故太兄预诏云:‘天国迩来。’盖天国来在凡间,今日天父天兄下凡创开天国是也。钦此。”

洪秀全进而宣称,如今所有的预言都已兑现,上帝、基督已降临人间,一个新天新地已经出现,太平天国便是地上的千年王国,天京便是新耶路撒冷。在对《圣人约翰天启之传》的批注中,他反复阐明了这一思想:

今太兄至矣。天朝有天父上帝真神殿,又有太兄基督殿,既刻上帝之名与基督之名也。由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今天京是也。验矣。钦此。(第3章第12节批注)

今天父上帝、太兄基督下凡,带朕暨幼主作主,万郭已归上帝、基督带朕暨幼主管理,世世靡暨[既]矣。今验矣。钦此。(第11章第15节批注)

在地如在天,约翰所见是天上大天堂,天上地下一样。新也路撒冷,今天京是〈也〉。上帝、基督下凡,带朕暨幼主作主,创开天朝天堂,上帝天堂今在人间。验矣。钦此。(第21章第1~3节批注)

《圣差言行传》第15章第16~17节批注亦云:“今上帝、基督下凡,再建上帝殿堂在天京天朝矣。普天下合一,一均求上主矣。钦此。”

麦勒西曾经援引《马太传福音书》,强调上帝“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并说《旧约》中提到的老蛇、魔鬼不是指统治清朝的满人,表示不相信太平天国“负有上帝诛灭鞑靼人的特殊使命”。而洪秀全却从《马太传福音书》中找到了反驳这种说法的依据。该卷第10章第34节记耶稣的话说:“莫想我临在地使太平也,我来非立太平,乃使刀也。”洪秀全改“我”为“朕”,并批注道:“今爷哥下凡斩邪留正,验矣。钦此。”他还特意统一了《圣经》中魔鬼的称谓,将“撒但”改为“阎罗妖”(《圣人约翰天启之传》第12章第9节、第20章第2节),并说诱惑夏娃的那条老蛇、无底坑之王“亚把顿”、与天使争斗的“大红龙”都是阎罗妖。

洪秀全宣称,“今审时既至”(《圣人约翰天启之传》第14章第7节批注),太平天国将根据上帝的旨意来实施末日审判,斩邪留正。《圣人约翰天启之传》第20章第7~10节说,魔鬼在无底坑被捆绑一千年获释后,将迷惑列国,唆使恶人聚集争战;届时将有天火烧灭这些恶人,魔鬼则被扔进硫磺的火湖,永远昼夜受痛苦。洪秀全批注道:“今蛇兽被天煷烧灭,验矣。钦此。”1861年2月23日的诏旨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父子公孙坐天朝,太平一统烧蛇虎。天霟永约今成行,有天有日照人生。”注258洪秀全还对《马太传福音书》中的几段经文进行了附会。该卷第13章第37~43节讲述耶稣向门徒解释稗子的比喻。耶稣说,世界好比是块田地,仇敌撒下稗子,与好的种子混杂在一起,当收割时节也就是世界末日时,如同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一般,天使将把恶人挑出来丢进火炉里,任其哀哭切齿,而义人则在他们的父亲之国像太阳一样发出光来。批注云:“今天地安息期至,爷哥下凡斩邪留正,收麦焚稗,验矣。义人享福在天父之国,验矣。钦此。”在该卷第13章第47~48节,耶稣又作了一个比喻,说天国像网撒在海里,等网中鱼满了收网后,将进行拣选,不好的将被丢弃。批注云:“择美掷夕[歹],验矣。钦此。”

洪秀全还将《圣经》中不同篇章的内容结合起来阐释。耶稣曾对门徒们说,天国好似一粒芥菜种,被种在田里,原本是百种中最小的,长成后却比所有的菜都要大,并且长成了树,天上的飞鸟栖息在它的枝上(《马太传福音书》第13章第31~32节)。《圣差保罗寄罗马人书》第10章第20节记载先知以赛亚的一段话,大意是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洪秀全援引芥种比喻,对这段经文批注道:“天国起似芥种之微。前未寻上帝,今遇上帝;前未求上帝,今蒙上帝暨基督下凡作主。验矣。钦此。”

在同期写给罗孝全牧师的一道诏旨中,洪秀全在概括《圣经》中错讹之处的同时,也多次提到上述批注所涉及的内容,强调“天国迩来今真来,哥至如贼确不诬”,“天国由小起非国,认哥芥种这等喻。天国捉一又释一,哥来使刀今日是”,“上帝天国、天堂降临人间,举世尽归爷哥,其国靡暨[既]”,等等。注259

4.为自己下凡作主说确立凭据

在西方人看来,所谓洪秀全奉上帝之命下凡作主一说纯属无稽之谈,并因此指责太平天国有统治世界的野心。麦勒西便断然表示“不相信上帝任命了太平王为万国真主”,认为这是“最无根据的臆说”。

为了使自己下凡作主一说变得凿凿可据,洪秀全将自己与《圣经》中人物进行穿凿附会,并加以演绎。《创世传》第14章第18~20节描写亚伯拉罕从劫掠的敌人手中救出侄儿罗德凯旋时,撒冷之王带着饼酒迎接并为之祝福。注260洪秀全将原刻本中的“撒冷之王”改为“天朝王”,并批注说:

此麦基洗德就是朕。朕前在天上,下凡显此实迹,以作今日下凡作王[主]之凭据也。盖天作事必有引。爷前下凡救以色列出麦西郭,作今日爷下凡作主开天国引子;哥前降生犹大郭,代世赎罪,作今日哥下凡作主大担当引子;朕前下凡犒劳祝福亚伯拉罕,作今日朕下凡作主救人善引子。故爷圣旨云:“有凭有据正为多。”钦此。

类似的手法在下面一例中表现得更为直白。据白话本《圣经》推勘,《圣差保罗寄希伯来人之书》第7章第1~3节原文为:“昔亚伯拉罕胜列王而凯旋,遇撒冷之王,即至上帝之祭司麦基洗德,蒙其祝福。亚伯拉罕将诸物抽十分之一贡之。夫麦基洗德译名本乃仁义王,又撒冷之王即平安王。其无父无母,亦无族谱,无始日无终生,乃是与上帝之子相似,永为祭司也。”洪秀全将文中的“仁义王”改为“天王”,“平安王”改为“太平王”,“乃是与上帝之子相似”改为“成[诚]如上帝之子”,并在批注中解释说:

此麦基洗德就是朕。前在天上,老妈生太兄暨朕辈,朕时知爷将差太兄由亚伯拉罕后裔而生,故朕劳将兵,犒劳祝福亚伯拉罕,盖亚伯拉罕善人也。爷爷圣旨云:“禾王作主救人善。”一以作今日下凡作主之凭据焉。钦此。注261

洪秀全甚至还将这种附会写进了诏旨,宣称“朕妻朕子爷妈带,麦基洗德实朕全”注262

除了硬把自己与《圣经》人物相附会外,洪秀全还用近似于图谶符命的方式来解释经文。例如,《创世传》第9章第12~17节讲述上帝用洪水惩罚世人后,与挪亚一家立约,不再以洪水灭绝人世和毁坏大地,并以天空出现彩虹作为永久立约的记号。批注就此附会说:“爷立永约现天虹,天虹弯弯似把弓。弯弯一点是洪日,朕是日头故姓洪。爷先立此记号,预诏差洪日作主也。”这等于更改了《圣经》故事,将上帝与挪亚立约改成了上帝与洪秀全本人立约。1861年3月30日颁布的诏旨亦云:“爷降洪雨永约霟,洪日出天早排着……爷劳六日圣七日,三子爷共在合一。三上加七是十全,今时太平即安息。爷生哥朕实同胞,故今哥朕同登极。三七二十一真主,爷约天霟今显迹。天霟即是日弯弯,爷初结约今无失。”注263

又如,《马太传福音书》第4章第16节描写耶稣来到加利利后,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也发现有光照着他们。洪秀全批注说:“上帝是炎,故有神光;太兄是炎,故是大光;朕是太阳,故亦是光。钦此。”该卷第27章第40节描述耶稣被钉十字架后,路人詈骂他说:“尔毁上帝之殿三日复建之者,今且自救也。倘乃上帝之子,由十字架下来矣。”批注就此解释说:“三点是洪,三日是洪日。太兄隐诏洪日作主,复建上帝已毁之殿。钦此。”

在前引批注中,洪秀全说自己就是麦基洗德,同时又以日头自况。在批注《圣人约翰天启之传》第12章第1~5节经文时,他干脆将这两种说法糅合了起来。这段经文主要讲述天上的异象:有一位身披日头、脚踩月亮、头戴冠冕的孕妇在分娩时疼痛呼叫,这时出现了一条七头十角的大红龙,试图等妇人生产后吞食她的孩子;妇人生下一个男婴,这名男婴将来要用铁杖统辖万国,他被提到上帝宝座那里去了。洪秀全就此写了一条长达300多字的批注。他解释说:

太兄暨朕及东王辈,未有天地之先,既[即]蒙天父上帝元配即是天妈肚肠生出。后爷差太兄赎罪,入马和[利]亚胎成人身,故太兄诏:未有亚伯拉罕,先有太兄。至朕在天上,当拉罕时,朕还颇记得,知爷将差太兄由拉罕后裔而生,故朕下救拉罕,祝福拉罕。那时朕知爷将差朕作主凡间,故朕欲乘势现身下凡作主,后蒙爷命,要入母腹下去凡间。朕那时知蛇魔阎罗妖须作怪,求爷看顾,免被他害。后爷命朕由天上另一位亚妈肚肠而生,以便入世。朕还记得,朕入这位亚妈之胎,爷做有记号,即是穿太阳,以示身内胎生是太阳也。谁知蛇魔阎罗妖亦知得这妈身胎是朕,上帝特差生入世诛灭这蛇者,故蛇欲吞食之,冀占上帝之业。岂知上帝无所不能,生出之儿蛇不能害。朕今诚实自证,前时麦基洗德是朕,太兄升天后身穿太阳这妈生出之儿亦是朕,故今爷哥下凡带朕作主,专诛灭此蛇也。今蛇兽伏诛,天下太平矣。验矣。钦此。

洪秀全强调自己的这段证词是“诚实”的,其实连他自己也明白,这实际上是“伪证”。

除以上四个主要方面外,洪秀全对《圣经》的批注还涉及其他一些内容。

例如,犹太教十分重视举行祭祀上帝的仪式,而基督教则简化宗教仪式,认为基督已经以一己受难的方式替世人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耶稣基督说过,“我愿哀矜,并无祭祀”(《马太传福音书》第9章第13节);“夫罪恶既赦,不用复设祭缘罪也”(《圣差保罗寄希伯来人之书》第10章第18节)。上帝教有一整套以牲醴茶饭祭告上帝的仪式,《天条书》对此作了明文规定。因此,洪秀全不认同基督教永远的赎罪祭一说。他在对这两段经文的批注中解释说:

太兄诏愿哀矜,无祭祀,是说人要好心方可祭祀。盖好心即是祭祀上帝,非诏人不用祭祀上帝也。钦此。

太兄舍身赎罪之祭,方得罪赦;至依律缘罪之祭,原不得罪赦。但太兄非禁人废祭,在子职本当报本酎[酬]恩祭神父也。须知。钦此。

再如,基督教主张一夫一妻。保罗在谈到当监督(上帝的管家)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时说,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保罗达提阇之书》第1章第6节)。鉴于太平天国高级官员均实行多妻制,洪秀全就此辩解说:“今上帝圣旨,大员妻不止。钦此。”

批注还牵涉到礼俗方面的问题。《圣差保罗寄哥林多人上书》第11章第5~6节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洪秀全对此不以为然,认为“存心不在帕,去不去无拘”。

(二)删改经文

删改经文是洪秀全修订《圣经》的另一个主要手段。所谓删改,即删除、更改《圣经》中的字句,个别段落甚至重新撰写,以剔除其中与太平天国现行法令、制度和伦常观念相冲突的内容。在同期颁发的几道诏旨中,洪秀全扼要谈到了《圣经》中的这些内容,强调:“《约书》不好些当去,僭皇称帝逆爷亲。父女妹嫂不可训,弟夺兄嘏悖天情。基督乃主言乃诏,不是尔我这等称。”注264“土木石金妄僭神,无天无日罪该渊;家船田店妄称主,无哥无日实多愆。”注265他也正是按照这一思路来删改《圣经》的。

1.“僭皇称帝逆爷亲”

为了维护上帝作为独一真神、独一皇帝的至尊地位,太平天国将上帝的名号列为避讳字,严禁僭用。例如,在1852年刊行的《太平诏书》中,秦始皇被直呼为秦政,避讳“皇”字;汉文帝、汉武帝、梁武帝被称为汉文、汉武、梁武,省去“帝”字。此时,洪秀全也根据太平天国的避讳制度,对《圣经》中犯讳的字词用御笔加以改正。

首先,凡《圣经》中僭皇称帝之处,均用“侯”字替代。例如,《出麦西郭传》第2章第14节“孰立汝为帝君”被改作“孰立汝为侯君”;《马太传福音书》第22章第17节“进贡皇帝宜否”作“供纳侯长宜否”,第22章21节“属侯长之物进之皇上”作“属侯长之物进之侯长”。其次,凡《圣经》中谈到其他神灵的字眼也被更改。例如,《出麦西郭传》第15章第11节“在诸神中谁像似皇上帝”被改为“在天地中谁像似皇上帝”,第18章第11节“皇上帝超出诸神”作“皇上帝超出邪神”,第22章第20节“除非独皇上帝而祭神明者,必绝灭矣”作“除非独皇上帝而祭邪神者,必绝灭矣”;《户口册纪》第27章第16节“愿凡胎各神之上帝派人管其会也”作“愿凡胎各人之上帝派人管其会也”。上述改动具体体现了上帝教一神论、一帝论的思想。

上帝名讳“爷火华”的“爷”字在《圣经》中没有出现,其余二字则被别的字替代。例如,《出麦西郭传》第3章第2节改“火焰”为“炎焰”,《马太传福音书》第3章第10节改“投火”为“投炎”。此外,《圣人约翰天启之传》第20章第7~10节批注有“今蛇兽被天煷烧灭”句,“天煷”即“天火”之意。“华”则改为“花”,如《出麦西郭传》第28章第39节改“彩华之物”为“彩花之物”,《马太传福音书》第4章第8节改“荣华”为“荣花”。

太平天国尊奉上帝为“上主”,基督为“救世主”,洪秀全为“真主”,洪秀全长子洪天贵福为“幼主”,杨秀清为“赎病主”。因此,凡《圣经》中“家船田店妄称主”之处均被更改。例如,《创世传》分别改“主母”为“长母”(第16章第4节),“祭主”为“祭司”(第41章第45节),“主谕仆曰”为“长示仆曰”(第44章第21节),“主面”为“郭面”(第47章第18节);《出麦西郭传》改“家主”为“家长”(第21章第4节);《马太传福音书》分别改“庄主”为“庄长”(第9章第38节),“其臣之主”为“其属之长”(第18章第32节),“主招其仆”为“长招其仆”(第20章第25节)。“上”字也被更替,如《出麦西郭传》第7章第10节改“遂进觐上”为“遂进会侯”。

太平天国还规定,凡单称“君”字、“王”字,特指天父、天兄、天王、幼主。因此,洪秀全改“先君”为“先父”(《创世传》第50章第7节),“摩亚伯之君”为“摩亚伯之长”(《户口册纪》22章第8节),“人君”为“人长”(《马太传福音书》第18章第23节),“君王”为“侯长”(《马太传福音书》第22章第2节)。“王”字则以“侯”字代替。以《创世传》为例,“王臣”“王宫”分别被改为“侯臣”“侯衙”(第12章第15节),“辟拉为以东地王”为“辟拉为以东地侯”(第36章第32节),“奏王”为“禀侯”(第40章第14节),“觐王”为“见侯”(第41章第14节),“王谕”为“侯示”(第41章第55节)。

2.“基督乃主言乃诏”

上帝教独尊上帝,次尊基督。因此,“耶稣基督”四字也被列为敬避字样。

“耶”字以同义字或谐音字替代。例如,《创世传》改“尔所作者何耶”为“尔所作者何哉”(第3章第13节),“耶布士”为“也布士”(第10章第16节),“灭全邑耶”为“灭全邑乎”(第18章第28节);《出麦西郭传》改“耶哥伯”为“雅哥伯”(第19章第3节);《马太传福音书》第5章第35节改“耶路撒冷”为“也路撒冷”。“稣”字以“苏”字替代,如《约书亚书记》第13章第27节改地名“稣割”为“苏割”。“基”字以“居”字替代,如《创世传》改“亚实基拿”为“亚实居拿”(第10章第3节),《圣差保罗寄希伯来人之书》改“麦基洗德”为“麦居洗德”(第7章第1节)。“督”字情况不一,《创世传》改“督同”为“率同”(第21章第32节),《户口册纪》改“以色列千家之督”为“以色列千家之掌”(第1章第16节),《马太传福音书》改“撒督”为“撒笃”(第1章第14节)。

为了体现对上帝、基督的尊崇,太平天国对相关称谓和语气也有严格规定,故洪秀全有“基督乃主言乃诏”一说。凡《圣经》中上帝、基督自称,大多改用“朕”字。例如,《出麦西郭传》第3章第6节改“我乃尔祖之上帝”为“朕乃尔祖之上帝”;《马太传福音书》第3章第15节改“盖尽诸义乃我所当然”为“盖尽诸义乃朕所当然”。上帝、基督与他人对话时的语气动词也作了相应变动,如《户口册纪》第18章第24节改“我谓之曰”为“朕诏之曰”,《马太传福音书》第5章第22节改“惟我语尔”为“惟朕谕尔”。此外,他人对上帝、基督的称谓、语气也作了更改,如《户口册纪》第22章第34节改“我不知汝攻我立在路中”为“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出麦西郭传》第4章第10节改“摩西谓皇上帝曰”为“摩西奏皇上帝曰”。

此外,凡是涉嫌冒犯上帝、基督的字眼也被更改。例如,《创世传》第5章第22节、第24节中的“以诺……与上帝往来连三百年”“夫以诺与上帝相交”,分别被改为“以诺……得上帝恩眷连三百年”“夫以诺蒙上帝眷顾”,以示恭敬。

相关的避讳字还有一些。例如,太平天国将“国(國)”字写作“囯”,取“王居于中”之义,规定该字是其国号的专用字,其余国名、人名、地名等一律以“郭”替代,所以洪秀全改篇名《出麦西国传》为《出麦西郭传》。再如,太平天国规定除“天京”外,其他城市一概不得称“京”或“都”;另规定“师”字惟“先师”(耶稣)、“后师”(杨秀清)、“军师”(职官名)可用。因此,《约书亚书记》第10章第2节改“夫其便乃大邑,如都城之一”为“夫其便乃大邑,如侯城之一”;《马太传福音书》第5章第35节改“耶路撒冷京”为“也路撒冷城”,第7章第15节改“谨防伪师”为“谨防伪士”。

洪秀全以上根据避讳制度对《圣经》字词所作的修改,基本上与稍后颁行的《钦定敬避字样》中的规定相吻合。注266

3.“父女妹嫂不可训,弟夺兄嘏悖天情”

上帝教也有自己的宗教戒律,名为“十款天条”,系从《旧约》中的“十诫”脱胎而来。太平天国宣称十款天条是上帝所设,告诫人们必须“时时遵守”,强调“天条十款当深记,切勿痴呆昧性真”注267。因此,十款天条同时又是太平天国的法律准绳,是广大军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此时,洪秀全对《圣经》中与十款天条不相符的内容也进行了修改。

独尊上帝是十款天条的核心内容,其中第二天条明确规定“不好拜邪神”。基于这一信条,洪秀全不顾《圣经》原意,将“诸神”“神明”等词改为“邪神”,甚至改“神”为“人”,已见前述。此外,凡是“土木石金妄僭神”之处,他也作了相应修改。例如,《创世传》第31章第19节、第32节分别改“塑像”“神像”为“绘像”,《出麦西郭传》第12章第12节改“菩萨”为“该杀”。

第六天条规定“不好杀人害人”,强调“天下一家尽兄弟,奚容残杀害群生。成形赋性皆天授,各自相安享太平”。不过,这种理念仅适用于同为上帝子女的太平天国阵营内部。对于奸宄之徒尤其是清政府阵营的人,太平天国自然不会心慈手软。洪秀全明确指出:“爷令圣旨斩邪留正,杀妖杀有罪不能免也。”“爷诫勿杀,是诫人不好谋害妄杀,非谓天法之杀人也。”注268因此,他改《出麦西郭传》第23章第7节“毋役无辜之义人”句为“毋杀无辜之义人”,虽仅一字之差,但却充分表达了第六天条的要旨。

第七天条规定“不好奸邪淫乱”,强调“邪淫最是恶之魁”,“凡女人男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摩西五经》中有不少涉及男女关系的情节。以《创世传》为例,该卷第39章描写淫荡的女主人屡次挑逗秀雅俊美的约色弗(Joseph)。洪秀全判定这个风骚的婆娘触犯了第七天条,便大笔一挥,将“此后主母将眼传情与约色弗,曰:‘与我相交。’”改为“此后长母想变妖,欲与约色弗犯第七天条”(第7节),“约色弗其不肯听,并不同在相交也”改为“约色弗其不肯,曰:‘犯第七〈天〉条该斩也。’”(第10节),“与我相交”改为“与我犯条”(第12节),“欲与我交”改为“欲与我犯条”(第14节)。该卷的其他一些淫乱故事,诸如亚伯兰(Abram)娶同父异母的妹妹撒剌(Sarai)为妻,流便(Reuben)与父亲的小妾辟拉(Bilhah)通奸,阿南(Onan)娶哥哥的遗孀大马(Tama)为妻,犹大(Judah)与儿媳大马苟合并生出一对孪生子,也都被洪秀全本着“父女妹嫂不可训”的观念重新改写。经他这么一改,登徒子居然能够坐怀不乱,耐不住空房寂寞的寡妇竟然变得恪守妇道,也实在有趣得很,但《圣经》故事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却被破坏了。

太平天国对触犯第七天条者的处罚十分严厉。洪秀全早在永安时就诏令:“务宜时时严查军中有犯第七天条否。如有犯第七天条者,一经查出,立即严拿斩首示众,决无宽赦。”注269作为《摩西五经》之一,《利未书》是犹太教律法的汇编,部分反映了公元前7世纪左右犹太社会的情况。该卷第20章记述惩处各种淫乱行为的律法,其中规定凡与伯叔之妻同房,“并无子而死矣”(第21节);娶兄嫂者,“俱必无子而死矣”(第22节)。洪秀全将这两处分别改为“并该正天法矣”“俱必无留正法矣”,以与太平天国的律法接轨。

第五天条规定“孝顺父母”,第十天条规定“不好起贪心”,而《圣经》人物中不乏不守孝悌的贪心之辈。据《创世传》记载,雅哥伯借孪生哥哥以扫(Esau)累昏之机,以食物相要挟,用一碗红豆汤和一块面饼买下了以扫长子的名分(第25章第31~34节);后来,他又与母亲合谋,冒充以扫骗取了父亲以撒克(Isaac)的祝福。洪秀全认为“弟夺兄嘏悖天情”,便重新编写了这两段经文,将贪婪狡诈的雅哥伯塑造成一个遵守天条的正人君子:他好心劝说以扫重视自己长子的名分,并慷慨地将饼和豆汤送给对方;他主动做美味食物给父亲吃,表示“为子而不知敬父亲,获罪于上帝也”,且“跪谢父亲恩”,使得以撒克喜出望外,欣然为他祝福。而这正是洪秀全所推崇的“家庭亲骨肉,欢乐且融融,和气成团一,祯祥降九重”注270的家庭氛围。

4.使《圣经》故事符合太平天国法令

上帝教宣称,凡上帝子女死后,其灵魂将升入天堂享永福。太平天国因此将人死称为“升天”,宣布“升天是头顶好事,宜欢不宜哭”。为了体现这一精神,洪秀全对《圣经》中“死”“亡”之类的字词进行了删改。以《创世传》为例,“死”(第5章第5节)、“亡”(第5章第11节)、“卒”(第9章第29节)、“崩”(第50章第15节)均用“升”字替代;“归祖”(第15章第15节)、“卒死”(第25章第17节)均被改作“升天”;甚至改“死前”(第27章第4节)为“生前”,“未死”(第27章第10节)为“父生”,导致与原意完全相反。该卷第50章第1节描写约色弗因为父亲死去“涕哭”,第3节写麦西人为约色弗之父守丧70日,第10节写众人“惨哭哀涕”、约色弗守孝7日,被全部删除。

太平天国严禁饮酒,认为“酒之为物,最易乱人性情,一经沉酣,遂致改变本来面目,乘兴胡为”注271。因此,钦定本将“酒”字改为“羹”(《创世传》第27章第25节)、“汤”(《创世传》第35章第14节)、“汁”(《利未书》第23章第13节);改“酒醴”为“香茶”(《创世传》第49章第11节),“酒醡”为“油醡”(《户口册纪》第18章第27节);或者把“酒”改为固体食物,诸如改“酒”为“饼”(《创世传》第14章第18节),“谷酒”为“谷麦”(《创世传》第27章第26节);甚至改“饮酒成醉,露身在帐房”为“困倦熟睡,跌身在床下”(《创世传》第9章第21节),“醉醒”为“睡醒”(《创世传》第9章第24节),“酒目”为“厨目”(《创世传》第40章第1节),“酒吏长”为“厨吏长”(《创世传》第40章第2节),“可饮酒”为“毋饮酒”(《户口册纪》第6章第20节)。

太平天国严禁卖淫嫖娼,宣布“娼妓最宜禁绝”,“官兵民人私有宿娼、不遵条规开娼者,合家剿洗”注272;另严禁巫觋之辈以“邪术”惑众。因此,洪秀全改“娼妓”为“女子”(《创世传》第38章第15节),用御笔使其从良;另改“占卜”为“弄玩”(《创世传》第44章第5节)、“测料”(《创世传》第44章第15节)。

5.修改《圣经》中原先参照清朝官制翻译的职官名称

作为一种政治象征,洪秀全用太平天国职官名称取代了《圣经》中原先参照清朝官制翻译的职官名称。例如,改“总督”(《马太传福音书》第27章第2节)、“巡抚”(《路加传福音书》第20章第20节)为“总制”,“按察使”(《创世传》第18章第25节)为“监军”,“按祭司”(《马太传福音书》第5章第25节)为“典执法”,“巡检”(《出麦西郭传》第5章第6节)为“巡查”,“守备”(《马太传福音书》第8章第5节)、“千总”(《马太传福音书》第27章第54节)为“军帅”,“百夫长”(《路加传福音书》第7章第2节)为“师帅”;或者采用模糊概念,改“王臣侍卫守备”(《创世传》第37章第35节)为“侯之属下”,“侍卫统领”(《创世传》第40章第3节)为“下属统领”。

此外,洪秀全还参照太平天国的机构设置来修改《圣经》中的名称,诸如改“臣工”(《出麦西郭传》第9章第34节)为“百工”,“百臣之府”(《出麦西郭传》第10章第6节)为“百工之衙”,“一归众会”(《户口册纪》第31章第27节)为“一归圣库”。

6.改用太平天国文献习用语

例如,改“差我毁之”为“义怒毁之”(《创世传》第19章第13节),“菩萨”为“该杀”(《出麦西郭传》第12章第12节),“出恭”为“运化”(《马太传福音书》第15章第17节)。

洪秀全还对旧刊本中的鲁鱼亥豕之处进行了订正注273,并改“撒冷之王”为“天朝王”,“仁义王”为“天王”,“平安王”为“太平王”,作为自己下凡作主的凭据,已见前述。

以上分别考察了洪秀全批注、删改《圣经》经文的具体情况。概括地说,批注是根据上帝教教义对一些具体经文加以解释,给《圣经》定下基调;删改是更改经文中与太平天国现行法令、制度和伦常观念相冲突的字词和情节,个别段落甚至重新编写或全部删除,致使《圣经》内容不连贯、不完整,文理欠通顺,甚至导致意思完全相反。由此可见,洪秀全对《圣经》不是枝节性的改动,而是一种彻底的、脱胎换骨式的修改。

《圣经》记载的是上帝的话,被基督徒奉为至高无上的权威;随意修改《圣经》就如同儒生妄改《论语》,在圈内人眼里是一件惊世骇俗大逆不道的咄咄怪事。《圣人约翰天启之传》第22章第18~19节就增删书中文字一事告诫说:“我〈证〉诸闻此书预言之人,若有人敢添一句,上帝必添之如书内所录之苦难。后有人敢取去此书之预言,上帝必除之生命之树,又逐之出圣城,并除之于书所录之福也。”但洪秀全对这段话丝毫未予理会。当时,在南京逗留的西方传教士不甘沉默,曾就洪秀全此举的合法性委婉地提出质疑和抗议。天王回复说,他是奉上帝旨意这么做的;强调“爷知《新约》有错记”,“朕来乃是成《约书》”。即使是在批注《圣经》时,他也不忘捎带着训斥这些冥顽不化的洋人,质问“后徒因何误解”“信如尔解”“若误解”“今何误认”“尔偏误解”云云。《圣人约翰天启之传》第22章第7~12节的批注说得更是直截了当:“今上帝暨基督至,缘何圣徒不知欢喜?亦既证验尔所传之福音,缘何不信此正太兄预诏‘朕将来也,如贼不知不觉之时至’?验矣。钦此。”

对于洪秀全修订《圣经》之举,不仅西方传教士感到不可思议,就连教会之外的洋人也感到惊诧不已。派驻南京的英国翻译官富礼赐(R.J.Forrest)便抱怨说:“他重新解释《圣经》,我们的注解一点也得不到他的认同。我们最好的苏格兰译本被他用朱笔在每页的空白处胡乱写上天意,搞得面目全非。”他不禁诅咒道:“若是在天主教时代,罗马教皇早就把他烧死了。”注274

的确,在洋人看来,洪秀全擅改《圣经》完全是出于自己的政治需要,穿凿附会,一点也经不起推敲;所作的批注也纯属强词夺理。然而,洪秀全等人从来就没有以正统基督徒的身份自居。他们甚至公开否认上帝教与基督教之间的传承关系。据费熙邦报道,在1853年4月随同访问南京期间,他曾经就太平天国何时获得《圣经》译本一事询问一位太平军首领。该首领回答说,《圣经》约在两千年前从天上赐下,大约一千年后流传到北京,中国人从此便拥有了《圣经》,太平天国现今所使用的正是这部《圣经》。注275这种说法显然不是出自这位首领个人的灵感。太平天国在正式刊印的书籍中多次阐述过类似的观点,宣称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上帝信仰,在盘古至三代时原本与番国同行拜上帝这条大路,但西洋各番国行这条大路到底,而中国在秦汉以后便误入鬼路,导致上帝信仰在中国失传。注276正因为太平天国拒绝承认西方基督教的权威,始终抱着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来对待《圣经》,所以,洪秀全此时如此修订《圣经》也就不足为怪了。在洪秀全看来,洋人对他的指责同样十分荒唐可笑,也十分可恶。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上帝教与基督教的不合拍从中可略见一斑。

经洪秀全修订后刊行的《钦定旧遗诏圣书》《钦定前遗诏圣书》不再是基督教《圣经》的本来面目,已经正式与《圣经》相剥离,成为上帝教经典中的《旧约》《前约》。注277洪秀全将《新约》改称《前约》,以强调自己所得到的神谕更新、更具有权威性。此时,杨秀清已经死去4年多,但天父关于《圣经》“有讹当改”的指示最终仍然由洪秀全独自忠实地执行了。

二、“爷哥下凡立《真约》”

《真约》泛指太平天国自己撰刊的宗教经籍。那么,在太平天国正式刊印的书籍注278中,究竟有哪些书籍属于《真约》范畴呢?

在早期太平天国文献中,数次提到与《旧约》《新约》并称的书籍。《诏书盖玺颁行论》黄再兴一文曰:“当今真道书者三,无他,《旧遗诏圣书》《新遗诏圣书》《真天命诏书》也。”汪芝一文曰:“天王……于是将旧遗诏、新遗诏及天朝一切诏书颁行天下。”《天朝田亩制度》在谈到儿童的启蒙教育时说:“其二十五家中童子俱日至礼拜堂,两司马教读《旧遗诏圣书》《新遗诏圣书》及《真命诏旨书》焉。”显然,《真天命诏书》与《真命诏旨书》都不是某一部具体书籍的名称或别称,而是泛称,而且两者应是同一个概念,但在具体使用时,其定义并不确切和统一。黄再兴所说的《真天命诏书》泛指太平天国自身撰刊的所有书籍,也就是汪芝一文中与《旧约》《新约》并称的“天朝一切诏书”。这三类书籍一同被确认为“当今真道书”,以区别于孔孟之类的“妖书”。至于《天朝田亩制度》所说的《真命诏旨书》,则是泛指某几部书,而不是指“天朝一切诏书”,太平天国不可能将专论军队建制的《太平军目》也列为儿童的宗教启蒙读物。总之,太平天国起初对自己撰刊的宗教典籍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定义,导致在使用时名称不一,所指也不甚明确。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太平天国早期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尚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

在现存太平天国文献中,“真约”概念直到辛酉十一年(1861年)才正式出现。当年出版的《钦定士阶条例》写道:“拟文士子所习之经,须钦遵圣诏,习理《旧约》《前约》《真约》诸书。《旧约》即《旧遗诏圣书》,《前约》即《新遗诏圣书》,《真约》即《天命真圣主诏旨书》,以及钦定《天条书》《三字经》等,皆宜时时攻习,以悟天情。”注279《天命真圣主诏旨书》是否单指壬子二年刊行的《天命诏旨书》一书?答案是否定的。《钦定士阶条例》在劝诫士子时说:“惟举《旧遗诏圣书》《新遗诏圣书》以及天父天兄下凡诏书、天命诏旨书、天道诏书,时时讲明而熟识之。”注280文中与《旧约》《前约》并提的书有三种,其名称在内涵上有相互重叠之处,可见它们与《天命真圣主诏旨书》一样,都是指《真约》,但都不是确指某一本书。

何谓“天命真圣主诏旨书”?“真圣主”是指洪秀全。至于“天命”一词,与早期《真天命诏书》《真命诏旨书》中的“真天命”“真命”无疑属于同义词。按照太平天国官方的解释,所谓“真命”,即“天父上帝真命我救世主、真圣主、幼主为天子之称也”注281。如前所述,洪秀全构建爷哥朕幼世系的目的是神化他本人。照此推断,所谓《天命真圣主诏旨书》,即泛指记述以天父上帝真命洪秀全下凡作主为主题的书籍。《钦定士阶条例》是由干王洪仁玕领衔拟订的,据“拟文士子所习之经,须钦遵圣诏”句分析,该书对《真约》的定义源自洪秀全,因而是可信的。不过,该定义显然不够严谨和确切,尤其是没有解释《真约》中核心概念“约”字的由来。

洪秀全本人对“真约”概念的诠释无疑最具权威性。在辛酉十一年初颁布的两道诏旨中,他多次提到这一概念:

爷降洪雨永约霟,洪日出天早排着……天霟即是日弯弯,爷初结约今无失……今蒙爷哥恩下凡,旧前约外真约添。爷哥圣旨乃真约,齐遵圣旨莫二三。注282

将绍[诏]作证胜百家,天酉上天亲见爷……爷复遣朕主人间,半天嘱朕放胆去,凡有烦难爷出头。爷哥戊申既临世,爷哥降托东西王,循爷哥口罪见贳。爷哥下凡立真约,上天窄门齐寻着。注283

“爷降洪雨永约霟”,指上帝用洪水惩罚世人后,以天空上的彩虹作为与洪秀全永久立约的记号,预诏派遣洪秀全下凡作主,详见洪秀全对《创世传》第9章第12~17节的批注;“爷初结约今无失”“今蒙爷哥恩下凡”“爷哥戊申既临世”,指上帝已与洪秀全践约,并且与基督一道下凡为洪秀全撑腰;“爷哥圣旨乃真约”“爷哥下凡立真约”,指天父、天兄降托杨秀清、萧朝贵所发布的圣旨为《真约》。结合上文对“天命真圣主诏旨书”这一名称的考释来分析,所谓《真约》,泛指记述与上帝真命洪秀全下凡作主这一立约相关的天父、天兄、天王言行的书籍。“今蒙爷哥恩下凡,旧前约外真约添”,是说《真约》与《旧约》《前约》并立,共同构成上帝教的经典。

按照这一定义,《真约》究竟具体包括哪些书籍呢?

根据麦都思牧师原著删订刊行的《天理要论》一书显然不属于《真约》范畴。

《太平礼制》《太平条规》《天朝田亩制度》《钦定士阶条例》《钦定制度则例集编》《钦定敬避字样》等典章制度方面的书籍,《建天京于金陵论》《贬妖穴为罪隶论》《诏书盖玺颁行论》等政论汇编,《太平天国癸好三年新历》等历书,《太平军目》《行军总要》《武略书》等军事类书籍,《幼学诗》《三字经》《御制千字诏》等儿童启蒙读物,《醒世文》等通俗宣传读物,都不属于《真约》之列。

专论严别男女之清规戒律的《幼主诏书》,杨秀清、萧朝贵的檄文汇编《颁行诏书》,杨秀清以东王名义撰刊的《太平救世歌》,由杨秀清部属撰写的《天情道理书》,干王洪仁玕撰写的《资政新篇》《钦命记题记》《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国己未九年会试题》《开朝精忠军师干王洪宝制》《诛妖檄文》《钦定英杰归真》《钦定军次实录》,也都不属于《真约》范畴。

《太平诏书》共收录洪秀全早年的三篇宗教诗文。这些作品奠定了原始上帝教的理论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过,它们都是洪秀全在“爷哥下凡”之前撰写的,其内容丝毫没有涉及上帝册立洪秀全为天子一事。该书在“旨准颁行诏书总目”中的排列也低于《天父下凡诏书》等书两抬。因此,《太平诏书》也不在《真约》之列。

通过以上分析,《真约》的轮廓便变得清晰起来。它应由以下两部分书籍组成:

(1)记载天父、天兄圣旨以及天父、天兄下凡活动的书籍。计有7种8部,分别是《天条书》《天命诏旨书》《天父下凡诏书》(第一、第二部)《天父上帝言题皇诏》《天父诗》《天父圣旨》《天兄圣旨》。其中,除《天兄圣旨》未被列入“旨准颁行诏书总目”,以及《天父诗》与《天父圣旨》在“总目”中互相替代外,其他书籍均在“总目”中四抬,以示尊崇。

(2)记载洪秀全升天受命及其下凡作主之行迹的书籍。计有2种2部,分别是《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太平天日》。其中,《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在“旨准颁行诏书总目”中排在最后一部,即第29部。《太平天日》刊行时,这一制度已被废止注284,所以该书卷首没有附“总目”。

上述两类书籍合计9种10部,统称《真约》。

隶属《真约》的9种10部书在刊行时间上有先后,内容也各有侧重。

《天条书》,最早以手写本流传,壬子二年(1852年)初刻,癸好三年(1853年)修订后重刻,主要包括宗教礼仪和十款天条两部分内容。前者规定了上帝教的洗礼仪式,辑录了人们日常所使用的各种祈祷文,包括《悔罪奏章》,朝晚、食饭、灾病时祈祷上帝的奏章,生日、满月、婚娶、升天、作灶、做屋、堆石、动土时祭告上帝的奏章,以及七日礼拜仪式中的《赞美经》。十款天条既是上帝教的宗教戒律,同时又是太平天国的法律准绳,是广大军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已见前述。

《天命诏旨书》,壬子二年刊行,系“将诏书寻阅天父、天兄圣旨命令最紧关者,汇录镌刻成书”,共收录己酉年(1849年)三月至辛开元年(1851年)十二月间,天父、天兄在贵县、东乡、莫村、茶地、永安9次下凡时所颁布的圣旨,要点是勉励广大将士坚定信心,严守天令;后续天王诏旨。

《天父下凡诏书》共有两部。第一部刊行于壬子二年,记辛开元年十月天父在广西永安查处叛徒周锡能的经过;第二部刊行于癸好三年,记同年十一月天父拟杖责洪秀全以及杨秀清进谏洪秀全的经过。这两部书是太平天国书籍中关于天父某次下凡活动的具体特写。

《天父上帝言题皇诏》,癸好三年刊行,又名《十全大吉诗》,共收10首诗,预诏洪秀全下凡救世,劝人真心拥戴洪秀全。以“禾王作主救人善”句为例,“禾王”指洪秀全,分析“秀”“全”二字而来。洪秀全托称这些诗是他在高天时由天父亲自传授,以作为他日后下凡作主的凭据,但实际上是他本人的手笔。

《天父诗》,丁巳七年(1857年)刊行,是天京事变后刊印的第一部书,共收500首诗,除少量天父、天兄诗体圣旨外,其余400多首诗均为洪秀全为整肃后宫而写的宗教伦理诗,实际上是洪秀全以宫闱生活为主题的诗歌汇编。

《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庚申十年(1860年)刊行,书口题有“福音敬录”四字,由天王胞兄洪仁发、洪仁达制献,记录洪秀全丁酉年(1837年)升天受命的情形(即异梦中的情节)及其所降预诏(即卧病时的呓语),以印证“太平天日今日是,福音征验久传先”注285一说。这是自开国以来,太平天国第一部专为论证天王受命于天一说而正式刊行的书籍。

《天父圣旨》,约刊行于庚申十年八月至十月间注286,计3卷,现仅有卷三存世,记甲寅四年(1854年)正月二十七日至丙辰六年(1856年)七月初九日间天父约30次下凡的情况。与以前零星辑录天父圣旨的经籍相比,该书是关于天父下凡活动最为完整的记录。

《天兄圣旨》,刊行时间与《天父圣旨》相近,计2卷,记戊申年(1848年)九月至壬子二年三月十五日间天兄120余次下凡的情况,是关于天兄下凡活动最为完整的记录。

《太平天日》,壬戌十二年(1862年)问世,是太平天国刊印的最后一部书。按照太平天国避讳制度,“王乃天日也”,“凡单称君字、王字,是天父、天兄、天王、幼主”,其他各王“不得单称王字”注287。因此,所谓“太平天日”,即“太平王”之意,指天王洪秀全。该书是太平天国记载上帝在高天册封洪秀全为天子以及洪秀全早年布道生涯最为详细的一部书。

在以上这9种10部书中,有4种5部书是在天京事变之前刊行的,《天父诗》也几乎是洪秀全旧诗的汇编,真正意义上的新书仅有4部,即《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天父圣旨》《天兄圣旨》《太平天日》。按照这4部书的性质,洪秀全在审订时必然会格外用心;个别书籍或段落可能直接是洪秀全的手笔。这些书均紧扣洪秀全是真命天子这一主题,它们的整理刊印构成洪秀全编纂《真约》工作的核心内容。具体地说,刊行《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是洪秀全编纂《真约》的嚆矢,《天父圣旨》《天兄圣旨》的问世是这一工作的延续(洪秀全也于同期正式提出了“真约”概念),而《太平天日》的刊行则标志着《真约》的最终成型。

编纂《真约》与修订《圣经》是密切相关的两件事,都是洪秀全为回敬西方人的责难、完善上帝教教义所做的努力。其中,《天父圣旨》《天兄圣旨》与《旧约》《前约》几乎是在同一个时间段相继问世的,可谓意味深长。首先,《天父圣旨》卷三收录了甲寅四年(1854年)六月天父宣布《圣经》“有讹当改”的那道圣旨。在洪秀全看来,这是他“爷知《新约》有错记”“朕来乃是成《约书》”说的最为直接和有力的证据,足以证明他修订《圣经》是秉承天意,是合法的。其次,这两部书详细记载了天父、天兄频频下凡的活动,尤其是天兄最初下凡时,数次谈到洪秀全在高天被天父册立为天子的情节。这足以证明洪秀全“爷初结约今无失”“今蒙爷哥恩下凡”的说法是无可辩驳的。

《真约》的问世使洪秀全在与西方传教士论战时更加理直气壮。他曾经正告罗孝全牧师说:

孝全认得尔主、尔神、尔爷、尔哥来否?西洋同家人暨众圣徒认得尔主、尔神、尔爷、尔妈、尔哥、尔基督、尔先师、尔太嫂来否?天上地下有天国、天京、天朝、天堂,上帝天国、天堂降临人间,举世尽归爷哥,其国靡既。醒否?信否?……孝全、西洋同家人,识得朕心否?朕今钦赐各项诏书,尔等细认,朕诚上天否?上帝圣旨:“尔们认得禾救饥,乃念日头好上天。” 醒否?信否?醒信福祉矣!忠上加忠,义上加义,将再见尤大之情矣!福祉靡既矣!注288

洪秀全所赐“各项诏书”的具体数字和书名已难以考证。这些书的要旨是证实洪秀全本人的确曾经上天。据此分析,它们无疑都属于《真约》范畴,而且其中肯定包括《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因为这道诏旨中的上帝圣旨正是引自该书。

从渊源上讲,《真约》与《旧约》《前约》分别隶属两个不同的体系。它们虽然共同构成上帝教经典,但在重要程度上并非等量齐观。顾名思义,《旧约》《前约》谈的都是过去或从前发生的事;而《真约》讲的是眼下发生的事,正如洪秀全所说,“今蒙爷哥恩下凡,旧前约外真约添”。在辛酉十一年(1861年)二月颁布的两道诏旨中,洪秀全屡屡将《真约》比喻成“窄门”,由此可以看出《真约》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苦诏普天进窄门,爷哥下凡今处分……太平天日今日是,福音征验久传先。窄门在爷哥圣旨,信者得救福无边。注289

爷哥降托东西王,循爷哥口罪见贳。爷哥下凡立真约,上天窄门齐寻着……欲求永福进窄门,循天口生习天学。注290

“窄门”一词源自《新约》,指进入天堂之门,引申为永生之门。太平天国《前约》沿用了“窄门”一词,见《路加传福音书》第13章第24节:“切当尽力争进窄门。盖朕诏尔,求入而不得多也。”又作“小门”,见《马太传福音书》第7章第13~14节:“宜进小门。盖引沉沦之处,其门乃广,其路乃阔,由此进者多也;惟引常生之所,其门乃小,其路乃窄,遇之者少也。”洪秀全宣称,只有真正信守《真约》,才能寻找到进入天堂的“窄门”。注291显然,在他眼里,《真约》的地位要高于《旧约》《前约》。

综上所述,上帝教经典由《旧约》《前约》和《真约》三部分构成,其中以《真约》的地位最为尊崇。《真约》是洪秀全修订《圣经》的依据,被喻作荣升天堂的“窄门”。《旧约》《前约》和《真约》的问世标志着上帝教从此拥有了自己独立的宗教经典,从而摆脱了以往依附《圣经》的尴尬被动局面。由于上帝教不以十字架作为自己的宗教标志,所以,上述经籍的封面仍然沿用中国传统的双凤朝阳或二龙捧日图案。

修订、编纂上帝教经典的工作几乎是由洪秀全一人独自完成的,其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以《圣经》为例,《旧遗诏圣书》前6卷与《新遗诏圣书》全篇均为每半页10行,每行24字,合计720多页,约34.8万字。洪秀全逐字逐句审阅,并在必要处对经文加以批注和删改,个别章节甚至重新编写,足见他为之所耗费的心血。此时,洪秀全已48岁,健康状况今非昔比。在写给艾约瑟牧师的一道诏旨中,他略带伤感地说:“因视力不好,朕不能一一批改尔等所呈的书文。”注292长时间从事这种文字工作无疑是导致洪秀全视力减退的一个主要原因。

宗教一直是洪秀全最感兴趣、最为重视的事务。此时的洪秀全几乎全身心地投入修订出版上帝教经典的工作,他“轻视与宗教无关的大多数政务,说它们是‘凡间的事’,不是‘天事’。对属于‘凡间’范畴的奏章和请折,他常常仅稍加浏览就批复了,并没有仔细地审阅”注293。在辛酉十一年(1861年)二月初二日的一道诏旨中,洪秀全甚至宣布:他的后宫在梦中接到天父圣旨——天父吩咐他从此不用亲自料理政务。注294

在谈到这段历史时,研究者大多批评洪秀全专注于宗教,不问政事。这似乎不能一概而论。由太平天国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所决定,“天事”与“凡间的事”本质上都属于太平天国政事的范畴。太平天国以宗教起家,又以宗教立国,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原本是其题中应有之义。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洪秀全应不应该涉足宗教以及程度如何,而在于他这么做的出发点以及实际效果如何。

应当看到,随着《旧约》《前约》与《真约》的问世,上帝教从此拥有了自己独立的宗教经典,从而彻底打破了西方传教士进行宗教同化的幻想。注295这是值得肯定的一面。

但问题的另一面是,洪秀全此举明显得不偿失,不切实际。

此时,洪秀全率众起事已有10年左右光景,但“太平”却迟迟没有降临,“天国”的局面也并不像洪秀全所描述的那么乐观,而是内外交困,正面临着许多棘手的问题——攻打上海受挫,南京上游屏障安庆告危;中央对地方指挥不灵,朝内党争现象又渐显端倪;官场贪渎之风呈蔓延之势,上下离心、人心涣散、士气不振的现象日趋明显;江南根据地统治基础薄弱,尤其是对广大乡村缺乏有效的控制,不少地方的军民关系十分紧张;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远远没有得到恢复,境内商业停顿,经济凋敝,物资匮乏;军需供应得不到保障,包括京城的粮食供应,等等。这迫切需要太平天国权力中心对时局进行反省和分析,并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但令人诧异的是,在这一时期所推出的各种文献中,洪秀全几乎丝毫没有涉及上述具体的现实问题,而是连篇累牍地宣传、论证他本人确实是受命于天的真命天子——这是贯穿《旧约》《前约》与《真约》内容的一条主线。但是,太平军成员对于上帝教的这一核心内容早就耳熟能详,烂熟于心。倘若只是老调重弹,没有任何能够真正鼓舞人心的新鲜内容,那么,这些文献也就无法解开人们心中的扣子,无法化作人们的精神动力并指导实践。更何况太平军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很难直接阅读书籍。因此,对于太平天国内部来说,这些经籍的刊行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反驳西方人对上帝教的责难是促使洪秀全下决心修订宗教经典的一个重要原因,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是,双方在宗教问题上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原本不存在说服对方的可能。无论洪秀全怎样自圆其说,如何据理力争,都不会使洋人(尤其是西方传教士)信以为真,欣然认同上帝教教义,相反,只会使双方的矛盾更加激化。因此,对洋人来说,这些经籍的刊行根本不起任何作用。

总之,洪秀全置那么多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于不顾,一门心思地强化自己的权威,大搞不着边际、枯燥乏味的空洞说教,明显在宗教情绪中沉溺太深。在现存天王后期诏旨中,除庚申十年(1860年)九月二十四日的诏旨谈到民生问题,宣布“体恤民艰”,将苏福省新附四民本年度应征钱漕正款酌减若干外,其余基本上都在谈天说梦。嘉定人陈庆甲从壬戌十二年(1862年)四月起,在天王府附近住了一年多。据他描述:“出诏时光近午牌,九声炮响震前街,鹅黄缎写银硃字,说尽天堂梦兆佳。”并附注说明道:“每日午后放炮九声,悬伪诏于门外,所言皆天话、梦话,并无一语及人间事,令人失笑。”注296天王的这些“梦兆”诏都说了些什么呢?试举例说明。

庚申十年九月十三日《收得城池地土梦兆诏》一口气讲了三个梦:二月初七日,他的母亲梦见东王等人领旨去打苏州,如今果然收复了苏州;九月初六日早五更,他本人梦见无数天兵天将进贡宝物;今早五更,又梦见天将奏报收得城池地土。他遂命史官记下这些梦兆,诏令文武百官“欢喜顶江山”。

九月十五日《打死六兽梦兆诏》讲了当天拂晓时的两个梦:洪秀全先是梦见四只虎拦路,刚用手打便猛然惊醒;他再度入睡,请天父再降梦兆,于是梦见四虎已死,共打死四虎二狗。他命史官记下这些梦兆,“以记爷哥下凡带朕幼作主坐天国,天朝江山万万年也”。

辛酉十一年五月十六日《万国来朝及敬避字样诏》讲了三个梦:本月十一日五更“亲身觐父皇”;十五日四更“亲征”,五更他的“又正月宫”在梦中听见天上说:“尔请天王宽心胸,天下太平漫漫来……”注297

透过这三道“梦兆”诏,可以窥见洪秀全此时的思想已经迂阔、偏执到何种地步。这种鸵鸟式的姿态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使太平天国白白错失了扭转局势、重整旗鼓的机会,导致危机越来越严重。洪秀全一味谈天说梦,反复絮叨“爷哥朕幼永作主”“父子公孙永作主”“太平江山万万年”,声称“朕睡紧都做得王,坐得江山”注298。但现实毕竟是严峻而又残酷的,没过多久,洪秀全便在南京沦陷前夕病死床榻,带着未了的心愿,从地上的天国到了另一个天国。


注释

注209Theodore Hamberg,op.cit.,p.22.

注210Theodore Hamberg,op.cit.,p.22.

注211韩山文牧师在根据洪仁玕口述解释洪秀全1844年出游的原因时说:“受《圣经》‘大凡先知,除了本地本家之外,没有不被人尊敬的’一语影响,他们决计离乡。”(Theodore Hamberg,op.cit.,p.26)罗孝全牧师《洪秀全革命之真相》沿袭此说。文中经文出自《新约·马太福音》第13章第57节,但《劝世良言》并未摘引。密迪乐认为洪秀全是通过《劝世良言》了解到这段话的(T.T.Meadows,The Chinese and Their Rebellions,p.84),不确。不过,韩山文、密迪乐均承认洪秀全此时尚未读到《圣经》原本。笔者认为,这段经文应是韩山文在撰书时根据自己的理解或洪仁玕的误记写上的。有研究者据此推断洪秀全早在1844年就已获读《圣经》原本,似缺乏说服力。

注212Theodore Hamberg,op.cit.,p.45.按:在广州营救冯云山期间,洪秀全曾向罗孝全教堂求助。他可能是通过这一渠道获得《圣经》的。

注213《太平诏书·原道觉世训》,见《太平天国印书》,17~19页。按:“圣经”一词原指儒家经典,后被用来泛称基督教经典。太平天国另称《圣经》为《约书》。

注214《颁行诏书·奉天诛妖救世安民谕》,见《太平天国印书》,107、108页。

注215《诏书盖玺颁行论》黄再兴一文,见《太平天国印书》,464页。按:太平天国在定都后不久便大举焚书,故该书刊行的具体时间应与此相近。又,文中《真天命诏书》泛指由太平天国自己撰刊的所有书籍。

注216E.G.Fishbourne,Impressions of China,pp.384、391.按:费熙邦所言与事实不尽相符。事实上,太平天国在出版《圣经》时已对原刊本有所删节(参见下文)。此外,由于抢时间赶印,雕版时疏于校对,太平天国版《圣经》有不少鲁鱼亥豕之误。以《马太传福音书》为例,“指首”误作“偕首”,“过于此”作“遇于此”,“本子”作“木子”,“因”作“困”,“己”作“已”,“闭”作“闲”,“即”作“郎”。

注217See A Letter by the French Jesuit Missionary Stanislas Clavelin,Western Reports on the Taiping,p.106.

注218See A Report by W.H.Medhurst and Lewin Bowring,Western Reports on the Taiping,p.165.

注219《诏书盖玺颁行论》,见《太平天国印书》,464~465、466页。

注220《天情道理书》,见《太平天国印书》,519页。

注221Theodore Hamberg,op.cit.,p.22.

注222Ibid.,p.43.译文采自简又文:《太平天国起义记》,见《太平天国》第6册,864页。

注223《天理要论》跋,见《太平天国印书》,512页。

注224T.T.Meadows,The Chinese and Their Rebellions,p.442.按:密迪乐对太平天国抱同情态度。他在该书中就太平天国的神人同形论辩解说,《圣经》中虽有不少关于上帝与人谈话的记载,但《圣经》也明确宣布,这种现象将不会再发生,而太平天国的《圣经》译本并不完备,所以不懂得上帝已不可能再通过人的嘴与人对话。

注225鉴于郭士立《圣经》译本难以寻觅,笔者以白话本《圣经》与太平天国版《圣经》校对,确知后者删除了《创世传》罗得父女一段,且一律改“魂”为“GFDB1”、“国(國)”为“囯”(取“王居于中”之义)。不过,从已刊数卷仍然保留大量与上帝教相悖的内容看,太平天国对《圣经》原本的改动十分有限。

注226An Account by Lewin Bowring,Western Reports on the Taiping,p.168.

注227《太平天日》,见《太平天国印书》,36~37页;《天兄圣旨》卷一,见王庆成编注:《天父天兄圣旨》,9页。另见《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引天王预诏:“亚爷肚腹箩咁大,不知几多得够食?”(《太平天国印书》,714页)

注228《东王杨秀清答复英人31条并质问英人50条诰谕》,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19~20、21~23页。

注229英国人不甘心保持沉默。次日,即6月29日,他们特意召开一个宗教会议,商讨如何答复杨秀清所提出的诸多问题。包令承认,“这绝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因为有些问题十分荒谬”An Account by Lewin Bowring,Western Reports on the Taiping,p.171.

注230《麦勒西对杨秀清50问的答复》,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35~39页。按:标题系笔者所拟,正文据英文本略有改动。

注231参见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甲寅四年〉五月,洋人至。东贼不准入城,乃自入城,书问东贼,言尔我同教,何以尔分男女馆;尔言天父下凡,请问天父肉身木身,可能一见。如此类者数十条……东贼使翼贼与黄玉崐[昆]闭户三日,作伪谕答之,不知所言。”(《太平天国》第4册,664页)按:英国人自行入城一说不确。又,据《金陵癸甲纪事略》序,谢氏系“姑孰”即安徽当涂人。《太平天国大辞典》“金陵癸甲纪事略”词条说谢氏是江苏常州人,误。

注232《天父圣旨》卷三,见王庆成编注:《天父天兄圣旨》,110~111页。按:天父、天兄的下凡活动,每次都有专人做现场记录,修改成文后,再送天王最终审定,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例如,据《天父下凡诏书》第一部记载,关于天父下凡审问叛徒周锡能的经过,“秀全命韦正等记录天父下凡诏旨,韦正等转命蒙得天(后改名蒙得恩,引者按)、曾天芳记录”;时隔5天后,“秀全披阅蒙得天、曾天芳等记录”。参见《太平天国印书》,96页。

注233《天父圣旨》卷三,见王庆成编注:《天父天兄圣旨》,110页。

注234《天条书》(初刻本),见《太平天国印书》,27~28页。

注235参见拙文《太平天国对〈圣经〉态度的演变》,载《历史研究》,1992(1)。

注236此时,除北伐军节节败退、扬州告危、镇江吃紧外,南京正处在清江南大营的围攻之下;城内民人则大量逃亡,导致人口锐减;粮食短缺问题日趋严重;太平天国领导层内部的权力摩擦也逐渐明朗化。

注237《天父诗》第50~53首注明“癸好三年正月二十六日,时取天京,在舟中题”;其余虽未标注写作时间,但基本上可以断定是洪秀全的旧作,其中有些诗已经张榜公布过。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在谈到天王揭于照壁的谕旨时说:“其有劝谕大众一示,备言耳、目、口、鼻、手、足等事,如云‘眼邪变妖眼当挖,不挖妖眼受永罚;挖去妖眼便升天,天公怜尔无眼瞎……’其余不复忆。”(《太平天国》第4册,718页)这六首诗应即为《天父诗》第92~97首,文中所引为第93首诗,字面仅稍有出入。

注238《天父诗》第265首,见《太平天国印书》,614页。按:据该诗分析,太平天国在停止刊印《圣经》后,并没有销毁已刊本。

注239《醒世文》,见《太平天国印书》,665页。

注240按照太平天国的惯例,凡旧书修订后重刻重印时,封面仍然署初刻本颁行的年份。参见王庆成:《太平天国的文献和历史》,102页。按:太平天国忌讳音不雅、义不祥的字词,所以改干支中的“丁”为“天”,“丑”为“好”,“卯”为“荣”,“亥”为“开”,故“丁酉”作“天酉”,“癸丑”作“癸好”,“乙卯”作“乙荣”,“癸亥”为“癸开”。又,以下凡用干支纪年谈太平天国的人或事时,均表示天历,恕不一一注明。

注241Griffith John, The Chinese Rebellion,Canton,1861, See Western Reports on the Taiping, p.272.

注242See Jane R.Edkins,Chinese Scenes and People,With Notices of Christian Missions and Missionary Life in a Series of Letters from Various Parts of China; With Narrative of a Visit to Nanking by Her Husband, the Rev. Joseph Edkins, London, 1863, p.281.

注243洪秀全对《钦定前遗诏圣书·约翰上书》第5章第6~8节批注,见《太平天国续编》第1册,345页。

注244《天王赐通事官领袖接天义罗孝全诏》,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105、106页。

注245经查阅影印本《钦定前遗诏圣书》,并将之与白话本《新约全书》校勘,可以断定《钦定前遗诏圣书》除卷一外,另有不少卷也是采用旧版,仅在个别字句上有所改动,诸如改“上帝”为“上帝圣神”(参见下文),致使字体、字距变小,在版面上留下明显的挖改补刻痕迹。这些旧版应是早期镌刻的,1854年7月天父下令停止刊印《圣经》后被封存。

注246事实上,围绕三位一体论,基督教会内部也是争议不断。公元2~3世纪,拜占庭学者提阿多图提出“神格惟一论”,认为上帝只有一位,耶稣只是上帝的嗣子,是人不是神。安提阿主教保罗推广发展了这一论点。欧洲宗教改革时期意大利的神学家莱利奥·索齐尼,以及后来英、美等国的一些神学家,也都反对三位一体论,力持“上帝一位论”。此外,古代亚历山大的里亚学派承认圣父、圣子、圣灵都是上帝,但认为它们是三个实体,而不是同一实体的三个位格,被称为“三神论”。以上这些说法均遭到正统派的排斥,被视为异端。

注247《太平天国续编》第1册,124页。按:以下凡洪秀全对《圣经》的批注、删改,恕不一一注明出处。

注248《天王改太平天国为上帝天国诏》,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99~100页。

注249See E.P.Boardman,Christian Influence upon the Ideology of the Taiping Rebellion, 1851-1864,p.72.

注250参见《天父下凡诏书》第二部,见《太平天国印书》,482页。按:“劝慰师”是郭士立译本对“Conforter”一词的译称。

注251经校勘得知,钦定本这段经文除了改“耶稣”为“基督”、“耶”为“哉”(避“耶稣”名讳)外,其余均与旧刊本同。

注252文中黑体系笔者所加。以下同。

注253《天王敬哥如爷理本当诏》,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102页。

注254《天王手批艾约瑟上帝有形为喻无形乃实论》,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35页。按:原件藏英国图书馆东方部。又,“坦盘”系“亚坦”(今译“亚当”)、“盘古”的合称,指人类始祖。

注255《太平天日今日是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56页。按:在现存天王诏旨中,有数道诏旨是在辛酉十一年正月中旬至二月中旬发布的,其内容均为阐释上帝教教义、解析《圣经》的错讹之处,个别字句还直接针对西方传教士而言;对艾约瑟文章的批复也属于同一性质。洪秀全的这些表态与他修订《圣经》的时间十分接近,而且主旨相同,说明彼此密切关联,是同一个事件的两个侧面。

注256保罗(Paul)、彼得(Peter)均为《新约》中人物。保罗原是犹太教徒,耶稣死后改信基督教;彼得系耶稣最为器重的门徒之一,耶稣受难后与约翰一同传道,是早期基督教会的创立者。保罗代表外邦基督徒,是中产阶级的代言人;彼得代表犹太基督徒,自己系渔民出身,是下层社会的代言人。受希腊、罗马哲学的影响,保罗发展或重新解释了早期基督教教义(诸如将弥赛亚运动改变成为一种信仰),与彼得见解不合。两派在教义上的分歧在《新约》各卷中也有所体现。这是导致《新约》内容前后自相矛盾之处甚多的原因之一。

注257弥赛亚,希伯来文Messiah的音译,意指“受膏者”,即上帝所派遣者;希腊文读作“基督”,指上帝派遣到人世的救世主。犹太国灭亡后,犹太人纷传上帝将派遣一位弥赛亚来复兴犹太国,视弥赛亚为心目中的“复国救主”。基督教声称耶稣就是人们所期盼的弥赛亚,是救世主,凡信奉耶稣者的灵魂皆可得到拯救。

注258《天王长谢爷哥福久长诏》,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96页。

注259参见《天王赐通事官领袖接天义罗孝全诏》,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105、106页。按:该诏约颁于1860年底或1861年初,原件藏罗孝全后人处。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太平天国文书汇编》将之辑录时,首句作“朕诏通事官领袖接天义罗孝全暨西洋同家、同一父母哥嫂、众弟妹、众使徒、众臣民等知之”,《太平天国续编》照此编入,句读皆误。按照上帝教教义,文中的“家”指“天下一大家”,“父母哥嫂”指天父、天兄两对夫妇。照此标点,该诏的受诏人不单是罗孝全暨西洋弟妹、使徒人等,还包括天父、天妈、天兄、天嫂。这就说不通了。这段话正确的句读应为“朕诏通事官领袖接天义罗孝全暨西洋同家同一父母哥嫂众弟妹、众使徒、众臣民等知之”。又,《新约·彼得后书》第3章第10节称“主的日子要像贼来到一样”,故洪秀全有“哥至如贼”一说。

注260亚伯拉罕原名“亚伯兰”,《圣经》故事中犹太人的始祖。撒冷之王,即上帝祭司麦基洗德。

注261文中天父圣旨“禾王作主救人善”句引自《天父上帝言题皇诏》(又名《十全大吉诗》)。该书刊行于1853年,内收10首诗,洪秀全撰。《幼学诗》《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太平天日》以及1858年天王写给英国特使额尔金的诏旨,都宣称这些诗篇是上帝在天上亲自传授给洪秀全的,以作为他日后下凡作主的凭据。“禾王”系析“秀全”二字而来,指洪秀全。《圣人约翰天启之传》第14章第14~16节批注云:“今当禾熟之时,即得救之候。朕是禾王,东王禾乃,禾是比天国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国良民之主也。验矣。钦此。”

注262《眼见天日主乾坤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58页。

注263《天王万方齐认作爷男诏》,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101页。按:“爷劳六日圣七日”,指上帝六日创造天地山海人物,第七日完工休息,名为“安息日”,又名“圣日”。又,“三子爷”指上帝、基督、洪秀全父子三人。

注264《天王赐通事官领袖接天义罗孝全诏》,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105页。

注265《天王长谢爷哥福久长诏》,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95页。

注266避讳制度是太平天国礼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旨是为了尊体统,肃纪纲,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由于与约定俗成的表述相异,避讳失检现象时有发生,就连洪秀全本人也不例外。例如,他改《圣差保罗寄希伯来人之书》第7章第1~3节中的“麦基洗德”为“麦居洗德”,以避基督尊号,但在批注这段经文时,仍然信手写成“麦基洗德”。又,《钦定敬避字样》是太平天国后期刊行的避讳字范本,具体刊刻时间不详。考天王于辛酉十一年五月十六日(1861年6月28日)颁布《万国来朝及敬避字样诏》,其中提到“火”字“避称炎煷夥伙字”,“耶避称也乎哉字,稣避称苏甦亦嘉”(《太平天国文书汇编》,61页),与《钦定敬避字样》中的规定完全一致。据此推断,该书刊行时间应与该诏颁布的时间相近。

注267《天条书》(初刻本),见《太平天国印书》,31页。按:以下该篇引文恕不一一注明。

注268洪秀全对《资政新篇》“刑刑类”的批注,见《太平天国印书》,691页。

注269《严命犯第七天条杀无赦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36页。

注270《幼学诗》“家道诗”,见《太平天国印书》,60页。

注271《东王杨秀清通令朝内军中人等禁酒诰谕》,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39页。

注272《国宗提督军务韦、石禁娼妓鸦片黄烟诲谕》,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90页。

注273洪秀全也有漏改甚至误改之处。例如,《创世传》第27章第15节原文为“且哩别迦取出长子以扫在家之美衣,与季子雅哥伯穿”,被改成“且哩别迦取出子雅哥伯在家之美衣,与季子雅哥伯穿”,导致文理不通。

注274T.W.Blakiston, Five Months on the Yang-Tsze, London,1862, p.43.

注275See E.G.Fishbourne,Impressions of China, p.190.

注276参见《太平诏书·原道觉世训》《天条书》《三字经》,见《太平天国印书》,20~21、26~27、137页。

注277《天兄圣旨》大约刊行于1860年末,在所附“旨准颁行诏书总目”中,《前遗诏圣书》中的“前”字与其他字体很不协调,显然是铲去“新”字后临时补刻的。在1862年刊行的《太平天日》一书正文中,《新遗诏圣书》已被改称《前遗诏圣书》,并与《旧遗诏圣书》一道,被断定“是真,无有差错”(《太平天国印书》,38、46页)。显然,文中所指的是钦定本《旧约》《前约》。

注278截至1862年刊印《太平天日》,太平天国先后累计刊行了约46种书(含佚书,但不包括历书)。参见王庆成:《太平天国的文献和历史》,3~7、129~132页。

注279《钦定士阶条例》,见《太平天国印书》,755页。

注280同上书,746页。

注281《钦定敬避字样》,见《太平天国印书》,803页。

注282《天王万方齐认作爷男诏》,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101页。按:上帝教认为上帝无一不真——上帝本身是真神,上帝之道是真道,上帝之命是真命,因此,上帝与洪秀全所订之约自然就是“真约”。这便是《真约》名称的由来。

注283《天王敬爷如哥理本当诏》,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102~103页。按:“贳”字作“赦免”“宽大”解。

注284王庆成先生分析指出,“旨准颁行诏书总目”制度从癸好三年夏秋开始实行,后来出现了松懈和一些变例,到辛酉十一年时业已废弃。参见《太平天国的文献和历史》,120~122页。

注285《太平天日今日是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56页。

注286《天父圣旨》《天兄圣旨》,现均收藏于伦敦英国图书馆东方部。1984年,王庆成先生在英国搜寻太平天国史料,发现这两种珍贵文献,并带回其缩微胶卷。两书封面都没有署刊刻年份。《天兄圣旨》卷首所附“总目”计29部,不包括本书和《天父圣旨》,最末一部为《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福音书》开篇是王长次兄的一道奏章,时间署“庚申十年七月三十一日”。可见《天兄圣旨》是在该奏章所署时间之后刊行的。又,在《天兄圣旨》所附“总目”与《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新历》所附“总目”中,第五部书同为《前遗诏圣书》,但又有所区别:前者《前遗诏圣书》中“前”字的字体偏大,显然是在旧版上铲去“新”字补刻的,而后者“前”字的字体已与其他字一致。这说明《天兄圣旨》是先于《新历》问世的。按照惯例,太平天国每年十月由史官献明年新历、经天王盖玺旨准后颁行。据此推断,《天兄圣旨》是在庚申十年八月至十月间刊行的。《天父圣旨》缺前两卷,无从了解其所附“总目”情况。可供参考的是,《钦定旧遗诏圣书》《钦定前遗诏圣书》卷首所附“总目”均为29部,第三部同为《天父圣旨》,即取代了《天父诗》。这说明《天父圣旨》是先于这两种书刊行的,即该书约问世于庚申十年九月左右。结合上文对《天兄圣旨》刊行时间的考证推算,《天父圣旨》可能是在《天兄圣旨》之前问世的。

注287《钦定敬避字样》,见《太平天国印书》,803、805页。

注288《天王赐通事官领袖接天义罗孝全诏》,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105~106页。按:上帝圣旨“尔们认得禾救饥,乃念日头好上天”句最早见于《天父上帝言题皇诏》一书,但据此时的背景判断,天王应是引自新近刊行的《王长次兄亲目亲耳共证福音书》。

注289《太平天日今日是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56页。按:同年六月二十八日的幼主诏旨有“父兄君口是窄门”(《太平天国文书汇编》,84页)一说,将天王诏旨也喻作“窄门”,与天王的定义稍异。考虑到天王此时已经充当了天父圣旨的代言人(天王将自己的诗作冠名为《天父诗》便已显现出这一动向,后来他又托梦直接下达天父圣旨),幼主的说法并不出格。

注290《天王敬爷如哥理本当诏》,见《太平天国续编》第3册,102~103页。

注291洪秀全使用“窄门”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天路历程》一书的影响。洪仁玕曾面告艾约瑟牧师,该书中译本是天王最爱读的书之一(A Report by Joseph Edkins, Western Reports on the Taiping, p.243)。班扬(J.Burns)是17世纪英国的清教徒,因为拒绝信奉国教而被囚禁12年之久,《天路历程》是他在狱中写就的作品。该书是一部寓言体小说,讲述一位名叫基督徒的人及其妻儿,历尽磨难,抵御住各种诱惑,最终相继寻找到进入天堂的窄门的故事。作者借此宣扬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强调坚守信仰是进入天堂的窄门,与洪秀全的思想十分合拍。此外,该书借描写梦境见闻来寄寓自己的思想,这与借升天异梦来阐述微言大义的洪秀全也十分投契。据王庆成先生在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目验,《太平天日》一书原名《天启履历》,印出后临时用小纸条墨印粘贴改成现名(参见《太平天国的文献和历史》,85~86页)。《天启履历》与《天路历程》的书名十分相近,从这一细节可以进一步看出班扬一书对洪秀全的影响。又,太平天国书籍均为木刻本,惟有《太平天日》是铜版,因此无法通过改刻来更改书名。

注292据英文回译,参见Jane R.Edkins,Chinese Scenes and People, p.294。按:在太平天国领导层中,有视力缺陷者非天王一人。据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记载,杨秀清“常病目,戴大墨晶眼镜”(《太平天国》第4册,705页)。后期主持江南军事的忠王李秀成也戴眼镜,参见本书第六章第一节。

注293A Report by Joseph Edkins,Western Reports on the Taiping,p.246.

注294See L.Brine,Taeping Rebellion in China,London , 1862, p.294. 按:天王在同期发布了不少“梦兆”诏,详参下文。

注295吴良祚先生指出:“《新约》的出现,曾使基督教区别于犹太教,而《真约》的形成和《旧约》《前约》的改订,则使上帝教最终脱离了基督教的范畴。”参见《上帝教约书探略》,载《浙江学刊》,1985(4)。

注296陈庆甲:《金陵纪事诗》,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402页。按:据此分析,天王写作甚勤,几乎每日都有新诏颁布。

注297以上三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49~51、61页。

注298《收得城池地土梦兆诏》,见《太平天国文书汇编》,49页;另见夏春涛编:《洪秀全洪仁玕卷》(《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之一),145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