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一个情绪容易激动的人?

——登台演讲、对簿公堂、学者争执

除了自己得罪自己,与他人无干。

“疯狂的决斗”,佚名,1764年

“属于一个特定的民族也是一种灵魂的充实吗?”保罗·巴尔特(Paul Barth)[1]于1912年10月在德国社会学大会上讲的这句话,恐怕今天已经没有人再这样说了。人们或许更愿意使用认同感、我们的群体、秉性和“想象中的社区”等来替代心灵和民族这样的词语,并不再把心灵充实的问题纳入讨论的范围。即便是当年,包括马克斯·韦伯在内的有些人恐怕也会认为这样更恰当些。因为,若要设想一个人不属于某个“特定的”民族,绝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即便是那些没有国家的人,他们也有自己的民族性。当年,在柏林召开的社会学大会上,莱比锡大学副教授巴尔特以大会的主要论题——“民族和民族性”为题率先发言。这是一个不仅在社会学上,而且在其他方面都中规中矩平淡无奇的报告。相比之下,四年前出版的史学教授弗里德里希·迈内克的《世界公民与民族国家》(Weltbürgertum und Nationalstaat)一书,在对民族、国家和文化的区分方面的观点则更有见地。巴尔特发言的主题虽然很有意义,但在归属感、敌意与通婚、早期国家与氏族神祇,直至祖国与世界公民的问题上,他的论述都显得有些简单肤浅。并且,他也不容置疑地认为,哲学并不觉得在民族性和人道之间存在着矛盾,因为,恰恰是隶属于一个民族的特性才是利他主义的源头:“只有少数人才有资格说自己是属于人类的,因为与民族和社会阶层相比,人类的指向更为空泛。”随后,巴尔特转入下一个话题,即“倘若国家不是民族性的,而是国际性的”,这对社会进步是否更为有利呢?但恰在此时,会议记录上记载:“发言在此处被打断。”[2]

《法兰克福日报》(Frankfurter Zeitung)在第二天的报道中写道,大会主席斐迪南·滕尼斯在此处提醒巴尔特注意,学会成员必须避免任何带有价值评判的言论。此项要求写在学会章程的第一条中。随之,发言中断,“会场气氛活跃”。巴尔特想继续发言,这时,马克斯·韦伯激动地朝他喊道:“明文规定不许这样做,您不可以谈价值判断问题!”场面陷入尴尬,巴尔特本来并没有谈论价值判断的意图,而是采用价值判断的方法。会议停了下来,巴尔特再次中断了发言。有人鼓掌。会议转入讨论议程。韦伯好像怒气未消,但马上加入讨论,讲了很长一段话,并在第二天做出了一个影响相当广泛的、像是早已准备好的决定。他在给学会的信中说:“在这点上我绝不‘含糊’”,并宣布,出于对放弃价值评判条款毫不含糊的解释的原因,他决定退出学会。[3]

场景转换。两年前,即1910年12月3日,《海德堡日报》(Heidelberger Tageblatt)登载了本城的哲学讲师阿诺尔德·鲁格(Arnold Ruge)[4]的一封读者来信。这个当年威廉·温德尔班德(Wilhelm Windelband)[5]门下的学生在信中对妇女运动颇有微词。在他眼里,妇女运动“慢慢成了不仅引起真正的女人而且也同样引起男人公愤的一桩丑闻”。鲁格还对女人做了两次分类,先是说,一部分是真正的女人,另一部分“是不能成为女人的和不愿意当母亲的女人”。然后,他更进一步说:参加妇女运动的都是一些“老姑娘、不会生孩子的女人、寡妇和犹太女人”。接着他又说,做母亲的都没有参与到这些运动中去。[6]这封信的起因是:四天前,由玛丽安妮·韦伯领导的海德堡“妇女教育及妇女上大学”协会举行了一次集会。会上讨论了社会民主党女权运动人士丽莉·布劳恩(Lily Braun)[7]的想法:在多户人家居住的房子里设立公用厨房,以减轻无产阶级家庭和资产阶级家庭妇女的家务劳动。[8]

没有生育的玛丽安妮·韦伯最初和丈夫一样把鲁格博士的恶意攻击视为笑谈,他们知道他是个喜欢惹是生非的人。但是,由于温德尔班德在背后为其撑腰,一部分海德堡的男人拍手称快。玛丽安妮遂被逼无奈,要求鲁格做出解释,他信中所指到底是谁。鲁格再次以读者来信的形式宣称,他指的是整个妇女运动,而不是特定的某个人,亦即不单是海德堡人,但也包括海德堡人。[9]随后,玛丽安妮和马克斯·韦伯也在报纸上登出了自己的读者来信:鲁格害怕把话说清楚,这个假道学家要谈论的,是他自己都不了解的事情;他们奉劝他,“假如您还有正常判断能力的话”,那么他就必须承认自己说的话是恶意诽谤。鲁格回应道,韦伯藏在自己妻子身后,不敢出来正面决斗。

这下,事情终于变得剑拔弩张起来。一方面,韦伯声明,他的妻子能够自己为自己说话,决斗不仅改变不了什么,而且也证明不了任何事情。“不然的话,人们就用枪声来说话好了”,他强压住自己激动的情绪在给一位记者朋友的信中这样写道(这位记者此前因为鲁格对自己太太出言不逊,曾经“想赏他几个耳光。”[10])。另一方面,韦伯想要讨个公道。鲁格也不依不饶,要与韦伯争个谁是谁非,起诉他污蔑诽谤,之后又撤回了诉状。过了一段时间,鲁格声明他的读者来信形式过于刻薄,但并非内容不当,同时宣布,有鉴于韦伯病态的过激反应,愿意消除争议。此外,他还解释说,他会重视公开那些他所指的女人名字的事情。随后不久,韦伯在信中写道:“现在已经不是什么言辞轻率的问题了,而是要看行动,要么以肉体的死亡来赎罪,要么——就像‘儿童游戏’和‘愚人狂欢节’那样——以某种与肉体死亡相等的东西来抵偿。”[11]

那么,由于他的反女权主义的读者来信,这位海德堡的哲学讲师成了德国退休教授的手下败将了吗?其时,汉堡、柏林、曼海姆和德累斯顿的报纸纷纷以各种标题(如“老海德堡,久违了”)对此事件进行了完全不同的报道:有人从海德堡大学的圈子里向报纸爆料,说韦伯以健康状况为由回避了决斗的要求。韦伯和鲁格二人皆予以否认,但均无济于事。报道被其他报纸转载,韦伯要求做出更正。报社以有可靠和不便公开的消息来源为由,拒绝予以更正。此外,《德累斯顿最新消息报》(Dresdner Neuesten Nachrichten)的编辑认为,或许只是此处细节失实,报道的其他部分均无问题。其时,反论权和不作为权在德国尚未出现。倘若有人对韦伯制造出来的数百页之多的官司材料感到绝望,那么,他或许可聊以慰藉的是,这些材料为法庭提供了有关这个议题日后法律发展的根据。因为,韦伯正在用大量的书信和公开的方式羞辱这家报纸,让司法部门疲于奔命忙于应付。该报主编提起诉讼,随之,一名记者也紧跟其后。于是,韦伯要打交道的第一个对象已经明确。整场官司历时10个月之久,韦伯要写的其他书信一律停了下来。法庭上,他在一审判决中败诉,被罚款100马克,控方总共只被罚了50马克。然而,二审开庭时,那位记者一不小心说漏了嘴,讲出了他的线人的名字——他把“韦伯”说成了“科赫”。韦伯认识这个科赫。

此人是海德堡大学的同仁,讲授报刊学的副教授,名叫阿道夫·科赫(Adolf Koch),一个命运多舛的人。年轻时因失恋痛苦,他朝自己的胸口开过一枪。他常拿自己的犹太人身份开苦涩的玩笑,学术上造诣平平。两年前,韦伯为了现代新闻业社会学研究进行资料收集调查时没有找他一同参与。这项调查是韦伯与莱比锡大学经济学家卡尔·毕歇尔共同策划的项目。虽然他在给一位同事的信中提到,或许不该这样做,因为科赫有广泛的关系网,可能会招致报界不利的反应。

韦伯推测,科赫是想用向《德累斯顿最新消息报》记者(此人是他从前的一个学生)提供假消息的方式来对自己当时未让他参与项目进行报复。韦伯写信对他表示谴责,认为有鉴于事态的发展,他已不适合在大学做培养新闻记者的工作。科赫见自己被逼入绝境,便将韦伯告上了法庭。韦伯打赢了这场官司。当时的场面“就好像尼亚加拉瀑布一泻千里痛快淋漓的样子”,卡尔·雅斯贝尔斯后来如此形容宣判结果时的情形。[12]还有人说,韦伯在法庭上和在聚集而来的大学同事面前高兴得就像是个群众领袖一样。科赫无法证明自己没有陷害人的意图,证人一个接一个出庭作证,大家都认为他人品有问题。不受人待见的鲁格早就被忘得一干二净,因为他一直有哲学教授温德尔班德暗中保护。但是,几乎没有人出面替寒酸、可憎、犹太人出身和一个时髦学科代表的科赫说话。相反,他还受到了学校的纪律处分。1913年,他最终被吊销了授课资格,原因是,他给自己的课违规使用了“新闻学研讨课”的名称,并且还把在一位同事那里的听课笔记用在自己的课堂上。韦伯后来回想起来,说他本不想让事情走到这一步。但是,玛丽安妮·韦伯用来总结这次事件的几句话,其分量倒是更加意味深长:“很长一段时间,同事们都意识到,道德的毁灭要比身体的毁灭更不合乎人道。”[13]

那些年,在韦伯卷入纠纷的第三个事件中,并没有发生个人之间的正面交锋,而是与他的《新教伦理》一书的批评者进行的一次书面论战。1907年,他开放了《社会学和社会政治文库》,登载了哲学家卡尔·菲舍尔的批评文章。在同时发表的对菲氏的批评的回应文章中,韦伯开宗明义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说,即便是错误的——他指的是:误解的——批评也可以说明,作者在何处未能充分注意防止这样的误解出现。韦伯这样做是为了把他的批评者驳得一无是处。——言之有理。此前,菲舍尔在文中指出,谁若是把天主教徒雅各布·福格尔拿来作为资本主义精神的典型,那么,他就不能把他称作“新教徒”。这个指责是荒谬的,因为韦伯举福格尔的例子是出于反证的目的。菲舍尔的批评理由并不十分睿智,尽管他提出的问题——人们如何才能确定,究竟是加尔文教徒变成了资本家,还是资本家变成了加尔文教徒——在围绕韦伯论断的辩论中一再反复出现。

当年在吉森大学任教的历史学家和尼德兰史专家菲利克斯·拉赫法尔(Felix Rachfahl)[14]的批评要深思熟虑得多。拉赫法尔在他的批评之前,针对韦伯的思想体系(以及恩斯特·特勒尔奇著作中的类似主题)做了一次全面但完全没有论战意味的阐述。但是随后,他首先表示怀疑的一点是,传统意义上的满足需求和资本主义的为赚钱而赚钱是否可以在经验上完全区分开来:就新兴的中产阶级而言,他们不会不知道更为舒适的生活所带来的种种便利和益处。缘此,拉赫法尔对韦伯树立一种理想型的典型人物的论证方法提出了质疑——孤立地看待经济活动的某个动机,即宗教救赎的怀疑问题。但是,如果这个动机在资本主义企业家身上始终与对世俗回报的追求混在一起并同时出现,诸如“享受生活、关心家庭、追求荣誉和权力、参与到为他人以及为整个国家和国家福利的服务中去”,那么,韦伯非常特殊的论证理由还剩下哪些内容呢?此外,拉赫法尔还提出了一条后来主要由维尔纳·桑巴特代表的反对意见,即如果资本主义的实业家们都是如此这般有严格禁欲主义思想的人,那么,他们就根本无法在自己的同类中找到自己的顾客。[15]韦伯本人也承认,禁欲主义的新教徒虽然反对奢华铺张的生活,但是,他们同样懂得“舒适的市民阶级家园”的重要性。这里,在舒适享受和作为行为动机的反对穷奢极欲之间事实上几乎无法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16]在拉赫法尔看来,资本主义精神就在福格尔所说的那句话中:“只要可能,就要去赚钱。”因为这句话反映出来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满足个人需求的动机,而是为了自身利益去挣钱获利的动机,并且没有任何想要证明自己成功与否的意图在内。“韦伯究竟是从哪里知道,福格尔心里没有自己的职业责任感,而且也未曾想到,人有责任忠实和认真地去完成现世生活摆在他面前的任务的呢?”拉赫法尔认为,虽然这种资本主义精神与在天主教的弗兰德斯地区,以及在信仰亚米念主义的纺织商人——亚米念主义(Arminianismus)[17]是新教的一个改革派,根据其教义,能否被上帝选中进入天堂完全取决于人自身的行为——和冷漠的纽约工厂老板中盛行的资本主义精神完全一样,但对韦伯来说,它“并不是真正的资本主义精神”。相反,按照拉赫法尔的观点,韦伯在加尔文身上投射了一种不是他自己的现代意识。1909年,正值这位日内瓦的宗教改革家诞生四百周年纪念,于是,人们借机把一切可能的事物都记在了他的功劳簿上——从人权和政治自由,到荷兰的风景画,直至当下的资本主义精神!但是,正如拉赫法尔针对马克斯·韦伯的论点所说的那样,加尔文是一个阴险的神权论者,他不仅根本不想实行政教分离,而且也不想赞扬工业和商业城市的财富和繁荣,以及允许个人主义和精神自由的存在。[18]

韦伯的反应马上激动起来。刊登拉赫法尔评论文章的《科学、艺术和技术国际周刊》(Die internationale Wochenschrift für Wissenschaft,Kunst und Technik)邀请了恩斯特·特勒尔奇而不是韦伯来写应答文章。韦伯觉得,这是失礼,因为评论者把他和特勒尔奇看成一类人,为的是能够把其中一个人所谓的错误也算在另一个人的头上。[19]这不厚道。此外,韦伯说的激动的话还有:“说若是真正读过我们双方的文章”——“拉赫法尔这种奇怪的批评者”——“这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历史学者’”——“我承认,我认为这样一种讨论没有任何价值,感觉像在演戏”——拉赫法尔是个“舞文弄墨的作家”——“人为和故意制造的混乱”——“虚假的辩论”——“正如我不得已再次重复的那样”,[20]等等。针对拉赫法尔的论证观点,韦伯基本上只是说,这些论点因为他的研究工作都已经过时,因此,他别无选择,只能把自己的观点再重复一遍。显而易见,让韦伯感到愤怒不已的,是他高屋建瓴的方法论体系被人拖进了一场关于荷兰贸易公司的琐碎争论之中。而且,他完全无法理解的是,拉赫法尔宣称,以理性主义为原则的生活态度根本就不是禁欲主义,加尔文教的伦理观早就已经不那么苛刻严格,并不像韦伯欺骗他的读者所说的那样。[21]

然而,这场论争最引人瞩目之处,不是实实在在的观点差别,而是韦伯表现出来的不温和的说话口气。在拉赫法尔对韦伯的应答文章做出回应之后(反驳了韦伯的出言不逊,但是再次阐述了自己的反对意见),韦伯完全失态了。他认为:拉赫法尔没有老实承认自己非常肤浅地读了这本书,而只是重复了他的诡辩,以及发表了严重不诚实、混乱和陈词滥调式的观点。在韦伯眼里,拉赫法尔最后简直就是一个无礼、可耻和不敢出来决斗的人,而且他还是一个“喜欢摆弄花拳绣腿的人”(这个词韦伯一口气用了三遍),即他根本不是真刀真枪地比武较量,而只是用一把木头做的剑摆摆架势,“跟这样的人说话就得直截了当”。[22]看到这里,人们不禁有一种韦伯想要挑起一场决斗的感觉。

韦伯这种情绪激动和与对手劈头盖脸进行交锋的争执场面,可谓不胜枚举。起始者,即是他对父亲的那次当场审判。大学的就职讲座结束后,他为自己通过生猛无比的言辞让台下的听众大吃一惊感到快意。在“社会政策学会”中,他和弟弟面对国民经济学者和政治学者,对普鲁士的公务员制度享有的良好声誉进行了清算,从而引起了轩然大波。继与阿道夫·科赫对簿公堂之后,韦伯与基尔大学的经济学家伯恩哈德·哈姆斯(Bernhard Harms)[23]就其针对自己计划于1908年出版的《社会经济学概论》(Grundriss des Sozialökonomie)一书的批评发生龃龉,双方的争执白热化到几乎要进行决斗的地步。起因是,哈姆斯此前曾向韦伯的表哥奥托·鲍姆加滕暗示,他本人准备替代韦伯做出版人。在一封写给费迪南·滕尼斯的信中(韦伯怀疑他是哈姆斯的盟友),韦伯对指责他无视出版社的传统表示愤怒,并表示,出版社的荣誉“与我的荣誉绝对完全一致”,而且这还关系到他“没有污点的名声”。[24]他要求与哈姆斯进行决斗(给哈氏寄去了一把剑!)。但是,就在这个比他年轻12岁的同仁接受挑战,并准备在复活节假期没有学生注意的时候与自己比试较量时,韦伯以自己的情绪已经平静下来为由,收回了决斗的挑战书。随后,哈姆斯的一位同事宣布,韦伯在撤回决斗挑战时犯了严重的形式错误。这位同事正是菲利克斯·拉赫法尔!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我们以此来结束非常不完整的案例搜集工作),韦伯最后宣布,他要羞辱德国皇帝,直到德皇把他告上法庭为止。这样的话,法院就有可能传唤所有的内阁大臣,迫使他们就自己在战争中扮演的角色出庭作证。

理性、分工专业化、价值中立:这些与韦伯的著作密切关联的最著名的概念让人们很难想到,它们的作者在其学术生涯开始之时就几乎不间断地处在辩论之中,而且是处在间或愤怒、经常伤人、始终高度雄辩的辩论中。显而易见,这种辩论是一种神经高度易受刺激的表现(高度易受刺激是当年德国个人名誉文化的组成部分)。凡事不畏缩退让,形成一个“有决斗资格的社会”(诺伯特·伊利亚斯语)[25],随时准备生死决斗等——这样一整套非正式的公约体系规定了,谁采取什么方法对谁进行侮辱。当韦伯从自己的视角向记者弗里德里希·布兰克讲述鲁格事件时,这位记者起初的回答是,他敬请韦伯“在您给我的信中不要使用对鲁格博士不敬的称呼,因为,正如我昨天刚了解到的情况那样,鲁格博士的未婚妻是一位跟她的弟弟一样与我们家常来常往的女士”。[26]由此可见,名誉问题可以用如此拐弯抹角的方式表现出来。

但是,如果我们因此认为,这是韦伯的一种习惯,或是一种动辄就喜欢发怒的脾气,那恐怕是一种误解。因为,这样的诠释有过度解释韦伯情绪失控的危险。在其私生活中,他没有动辄发怒或是反应过激的情况。他青少年时代对性格的自我描述——少言寡语,不轻易流露自己的感情——也同样适用于成年时期。在我们把他想象成一个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人之前(如同他在上述许多冲突中所表现的那样),我们必须找到一个更好的解释途径。

韦伯特别容易受到外界针对他的病情和婚姻的各种暗示的刺激,这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鲁格和哈姆斯二人都认为,韦伯只是有条件地能够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而且还谈到了他病态的漫不经心和完全不按规矩行事的情况。然而,他在冲突期间写的许多书信却并不只是为了排遣心中的怒气。他和妻子最初嘲笑鲁格这件事,说明他在公众社会面前对自己的怒气是有所克制的。

这一点也适用于他所有争执中最著名的那次争执,即所谓的“价值判断之争”。这场争论发生在“社会政治学会”内部,从1909年延续到1914年,牵涉到韦伯戏剧性地向保罗·巴尔特提出的那些要求。最终,他把这场冲突称作“价值扯淡”[27],原因仅在于,他于1904年前后在方法论的论文中,就已经为自己并且也以通俗的方式为其他人讲清楚了这里所有相关的重要问题。当他开始与经济学家们发生争执的时候,他几乎也同时停下了关于方法论的文章的写作。在1909年召开的那次会议上,经济学家尤金·冯·菲利波维奇(Eugen von Philippovich)[28]做了一场报告。报告中,他把“促进繁荣”作为衡量国民经济生产率的标准。维尔纳·桑巴特和马克斯·韦伯反对这一观点,认为:从科学角度可调查确定的繁荣标准是不存在的,没有统一的关于繁荣的价值判断,在这个概念背后“显然隐藏着一系列各种各样的伦理价值观”。关于这个概念,韦伯后来就经济的“物质理性”问题做过一个简短的说明。他认为,人们之所以针对经济提出伦理的、政治的、实用主义的、享乐主义的、社会阶层的、平均主义的或是其他任何种类的要求,其原因就在于现实中存在着太多的价值标准。[29]

在韦伯看来,比较而言,人们可以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经济的作用进行明确的描述,但是,对经济成效的判断则取决于观察者的立场和视角。桑巴特认为,修建一所教堂在教徒眼里是一种促进繁荣的好事,而在无神论者看来则不然。因此,对韦伯来说,生产率是一种完全无法使用的概念。他不仅抱怨这样的概念必然会被人随意滥用,而且同时批评,当科学把政治的要求掺入到学术论证之中的时候,这是对政治讨论的一种削弱。因此,他批评的矛头有两个指向:科学的价值判断淡化了决策情形的重要性,并且,由于这些判断无法通过概念、逻辑和经验加以控制,理论上的夸夸其谈就更加肆无忌惮。

然则,如前所述,所有这一切都早已有人说过。那么,对于后来的观察者来说,在韦伯身上所发生的这些争执,为什么总是有毫无必要、牵强附会的吵架因素掺杂其间,而且,这种无关痛痒的吵架一方面针对的都是无关紧要的对手,另一方面他又非常过分和不肯善罢甘休地要去争吵呢?如同对簿公堂一样,对韦伯来说,这种形式的抛头露面是一种在公众面前公开亮相的机会。在涉及科赫官司的书信往来中,他就是那个把控方、调查机关和决斗者集于一身的人物。在与拉赫法尔的交锋中,他不是与对手进行讨论,而是对之进行议论。诺伯特·伊利亚斯在他的《德国人研究》(Studien über die Deutschen)中指出,1817年至1914年间,德国的精英被从各类有决斗资格的社会群体中招募出来,从而阻止了司法机关对法律禁止的决斗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为了逃避司法机关的追究,决斗常常都被转移到人迹罕至的地方进行。[30]相反,精神贵族却把他们的决斗搬到了大庭广众之下,原因是,决斗根本不是为了要弄清某个事实的真相。为此,公开发表的书籍论文便可完全达此目的。韦伯虽然已经不再担任教职,不给学生上课,也不属于任何学科专业,但是,他通过这样的公开露面向世人展示,在知识分子有决斗资格的人群中,他拥有一种什么样的等级地位。这里,得到澄清的,不是论证理由,而是地位问题。所以,面对组织机构,他常常发出要辞去刊物出版人或政治顾问角色的威胁:对韦伯来说,争执取代了他的职业生涯,冲突在他看来是一种享受。正因为如此,他急不可耐地要找出把鲁格事件闹大的罪魁祸首,因为他知道,只有在公众场合他才能打赢这场官司,而不是与大众对着干。他抱怨报纸的报道不实,写了一封要求更正的信函寄给报社。这封信被登载出来,但是,不是被断章取义,就是被塞进了其他内容,从而使寄信人再次陷入不清不白之中。当他再度做出反应时,双方的隔阂积怨又增加了一层,于是,“这种方式被不断重复,直到有人最终背上了小肚鸡肠的污名”。由此,一种“面对报界无可奈何”的普遍感觉就向他周边蔓延开来。[31] 马克斯·韦伯不想在公众中做一个渺小的抱怨者,而是要做一个伟大的、拥有一切自救技巧的爱发牢骚者。


[1] 保罗·巴尔特(Paul Barth,1858~1922),德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

[2] 巴尔特:《民族性及其社会学意义》,第47页及下页。

[3] 见MWG II/7-2,第709页。

[4] 阿诺尔德·鲁格(Arnold Ruge,1881~1945),哲学学者和反犹人士,在海德堡大学当过哲学讲师。

[5] 威廉·温德尔班德(Wilhelm Windelband,1848~1915),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

[6] 见MWG II/6,第715页。鲁格后来走得更远:由于1920年7月对大学教师的反犹言论,他被吊销了执教资格。随后不久,他加入了自由军团组织,结识了海因里希·希姆莱,并与之组建了一家出版社。1933年,经再度努力加入了纳粹党。在卡尔斯鲁厄当了档案管理员,撰写了一篇关于中世纪审判女巫的文章,此文是反天主教会和反犹太教的阴谋论。

[7] 丽莉·布劳恩(Lily Braun,1865~1916),德国女权主义作家和社会民主党政治家。

[8] 布劳恩:《妇女劳动与理财持家》,柏林,1901年,第21页。参见莫伊雷尔《玛丽安妮·韦伯》,第282页及下页。有关事件经过,参见奥布斯特《海德堡的一场教授争执》;冯·欧伦胡森《荣誉、名望、妇女权利》;以及魏申贝格《马克斯·韦伯与揭穿媒体的真面目》。

[9] 韦伯把他的话这样总结了一番,见马克斯·韦伯致弗里德里希·布兰克的信,1910年12月13日,见MWG II/6,第721页及下页;“假如您……”,同一天马克斯·韦伯给阿诺尔德·鲁格的信,见MWG II/6,第715页及下几页。

[10] 致弗里德里希·布兰克的信,见MWG II/6,第746页;“耳光……”,见MWG II/7-1,第48页。

[11] 见MWG II/6,第722页。

[12] 雅斯贝尔斯:《马克斯·韦伯》,第78页。

[13] “群众领袖……”,引自R,第639页;“同事们……”,见LB,第445页。

[14] 菲利克斯·拉赫法尔(Felix Rachfahl,1867~1925),德国历史学家,1907年至1014年在吉森大学(Universität Gießen)任历史学教授。

[15] 见PE-K,第81页。

[16] 见GARS I,第191页;见PE-K,第101页。

[17] 亚米念主义(Arminianismus,又译为阿民念主义)是16世纪荷兰神学家雅各布·赫尔曼(Jakob Hermann,1560~1609,又名Jacobus Arminius)创立的一个经过改良的、温和的新教门派。

[18] 见PE-K,第107页及下页。

[19] 事情的原因,不是作为神学专家的特勒尔奇手里握有关键思想,所以韦伯在1906年历史学大会上就自己的学说要让特勒尔奇来做报告。在报告开始时,特勒尔奇指出,从各个角度讲,韦伯皆有资格来做这场报告。

[20] 见PE-K,第149~187页。

[21] 见PE-K,第241页。

[22] 见PE-K,第324和326页。

[23] 伯恩哈德·哈姆斯(Bernhard Harms,1876~1939),德国经济学家,基尔大学经济学教授。

[24] 见MWG II/8,第126页几下几页。

[25] 诺伯特·伊利亚斯(Nobert Elias,1897~1990),犹太裔德国社会学家,著有社会学著作《文明的进程》等。

[26] 见MWG II/6,第721页。

[27] 见MWG II/8,第401页。

[28] 尤金·冯·菲利波维奇(Eugen von Philippovich,1858~1917),奥地利国民经济学家。

[29] 菲利波维奇:《论国民经济生产率的本质》,第353页;“显然……”,第416页;“物质……”,WG,第45页。

[30] 伊利亚斯:《德国人研究》,第71页;参见WG,第186页:“事实依然存在,即尽管有刑法规定,但在德国,随时准备决斗对军官来说直到今天还是国家的法律义务,因为国家的法律后果与法律义务的缺失密切相关。”

[31] 见MWG II/7-1,第349~3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