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经济学家:从帝国伯爵到早期资本家的社会族长

58 财政危机管理

经济制度的变化:从受束缚的私有财产到资本主义经济学

克莱门斯·冯·梅特涅是一个经济学家?在知名的有关梅特涅的传记作品中,都缺少这一章节,这样一个章节也不符合由西尔比克散布的关于梅特涅的陈词滥调,说他是一个沉溺于享乐的佞臣,一个既不懂得安排时间计划,也不能摆脱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习惯的公子哥。根茨,这位像其他人一样散布这些错误判断,并且在这方面误导西尔比克的人,不知天高地厚且自视甚高,为了能与那个时代欣赏他的大人物打交道而沾沾自喜,他除了政治大事之外,对梅特涅的日常事务几乎没有表现应有的兴趣。然而梅特涅自己也为掩盖他事业上的这一部分事务负有责任。当将他的私人遗存文件放入卷帙浩繁的《克莱门蒂纳文献》时,他就将其中所有涉及家族经济情况和问题的线索和文件都挑了出来,将它们放入了更高一级的“家族档案”之中。

属于与上文所提到的误判相关联的,还有其他的误解,比如:说国务首相根本不懂经济,他也从未与社会的贫苦阶层打过交道。因为在那个时代,社会的和经济的范畴,均隶属在“良好政策”的框架之下,而这正意味着内政上的社会普遍利益。我们必须将旧的等级社会制度与正在开创的、新的市场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加以区别。对这种转变,贵族们的感觉是一种动摇其生存基础的威胁,是他们必须通过“为留 存在上层”的战斗来克服的。[1]从这个意义上说,梅特涅只不过是许许多多人中的一个而已。他们之中有一个人,普鲁士的地主奥古斯特·路德维希·冯·德尔·马维茨(August Ludwig von der Marwitzl,1777~1837),作为梅特涅的同代人,在1818年向他的农夫们演讲时,对日益进逼的农业资本主义的经济挑战,作了特别恰如其分的说明。他指出,“如果地产就像商人的商品一样一直被卖来卖去……而且每个人只关心怎么来钱,那么,谁运气好,谁就生存下去,谁倒霉,谁就完蛋”。[2]这种做法,害处极大。当他尖锐地批评普鲁士以及其他地方所谓的极端市场化的解放农民的社会后果时,他想到的是“穷人和弱者”,因为这有利于“圈地”——购买小农的农庄——使他们失去社会保障,并将他们推向无产者阶级。同时代的人在这一过程中看到过的“赤贫”现象,在三月革命之前已大量出现——那么,致力于国际大舞台事务的帝国伯爵梅特涅,对所有这种现象真的很陌生吗?

梅特涅家族通过他们的领地,特别是通过温纳布尔格和拜尔施泰因的伯爵领地,以及波西米亚的科尼希斯瓦尔特的不可分割、不能转让的财产权成为当权者。1803年以后,又将替代莱茵河左岸伯爵领地的、位于乌尔姆附近的奥克森豪森添加了到了侯爵家产之中。就像1764年弗朗茨·乔治所继承家产时所做过的那样,在从父亲向长子继承人转换时,财产的管理人都要将“臣民们”召集到一起,作效忠宣誓。克莱门斯在1826年接过普拉斯的统治权时,他虽然不再要求进行宣誓,但是,民众对他的迎接仪式与效忠宣誓别无二致,特别是像犹太教区所公开做的那样。

以主权为特征的等级制度向农业资本主义的过渡,是悄然进行和循序渐进的,在1848年之前,普鲁士也曾发布了40多部调整诏书和敕谕,来引导这一过程。在此,我们必须区分资本主义和所谓的工业化的想象:这里所指的资本主义,涉及的主要是地产和土地,而这些地产和土地,在过去的等级制中大部分是分封世袭的——通过统治权和继承权而占有——而新时代的标准则是,在罗马法的意义上取得对土地的完全的物权统治,就是说,要让其从社会分封世袭的财产,变 为可以分割、可以出售以及可以转变为资本的商品。而在哈布斯堡皇朝,这一过程是维也纳帝国国会在1848年革命中通过著名的《库德里法案》(Kudlichsches Gesetz)废除旧的财产制而一下子实现的。但是也有一些(贵族)较早就自愿向其“臣民”允诺,对来自等级制度的私有财产上的义务和债务贡赋予以“解脱”,就像梅特涅1843年在约翰尼斯贝格向他的葡萄种植园农民所许诺的那样。

换句话说就是:贵族领主必然要遇到处理所谓的普通民众和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在工业化之前的时代,普遍地带有农业特色,农民和他们身负的贡赋、徭役、利息、债务以及法律争端等,均属于他们的生活现实。而在对待“自己的人”方面,梅特涅与等级制度中的同类人,如巴伐利亚的卡尔·冯·奥廷根-瓦勒施泰因亲王(Prinz Karl von Öttingen-Wallerstein),这个将旧封建的、据说是历史形成的权利复活,以便从他的臣民那里榨取更多租金的人,截然相反,因而显示了梅氏自由开放的一面。

区分一下梅特涅在经济中所扮演的种种不同的角色,也非常的重要。他同时在履行四种角色的职责:葡萄种植园主和葡萄酒商、林业主、大量农田土地的出租人——所谓的大农牧场主——而且还是一个成功的工厂主,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钢铁厂主和企业家。与他的行事方式相符,他在每个领域都雇用了勤谨的管家和律师,但是在经营上则事必躬亲,定期让他们提交有关经济资产和经营的报告。在他于维也纳致力于国家大政方针和具体国务的同时,他还要马不停蹄地忙于这些具体业务,这需要勤奋、精力和出众的组织天赋。而如果看看他的业务领域的具体情况,那么,对这位老兄看起来能驾轻就熟、轻而易举地同时处理所有这些业务,只能是令人更加钦佩之至了。

艰难的开端

如果要想象自18世纪下半叶以来笼罩在梅特涅家族头上的厄运灾星的话,就必须想象一下持续的债务是他们的命运,其中混合交织着自己造成的不会与金钱打交道的无能、被迫要显示社会地位(而大量花销)的无奈以及在革命年代因战争而发生的财产被剥夺。

对于过早就要 肩负起责任的儿子来讲,财务困境过于庞大,他父亲为此而持续地抗争,债台高筑,又让长子继承人卷入了无休无止的法律争端,因为债权人绝望地尝试从伯爵,即后来被晋封侯爵的梅特涅这里拿到钱。持续缺钱的原因不仅仅是由于弗朗茨·乔治铺张浪费的生活方式。他是4岁时失去父亲的,而在监护人管理期间,被约束在产业受益权上的家族财产经营得每况愈下,直到他——作为长子继承人为了经营被托管的财产,由皇帝过早地宣布成年——于1764年作为一个22岁的地主接管了所有的田产和地产。在为皇帝效劳的过程中,他的许多职务迫使他四处出差,并且还必须得体面地生活,为了符合对其过高的期待,有时他还要自掏腰包,支付差旅费和“油资”——为马车车轴上油——以及符合等级身份的装束行头的开销,并且还时不时地要为皇帝的旅行掏钱埋单。[3]

被驱逐出莱茵河左岸的庄园田产后,更进一步地加剧了(家族)经济困难的程度。从1795年缔结的(梅特涅的)婚姻协议所经历的艰难之路中就可以看出,这个家族要不断地算计失去财产的糟糕状况会达到何种地步。只是当按照1803年《帝国特别代表团最终决议》,用位于乌尔姆附近的奥克森豪森的前西多会修道院进行补偿以后,家族的经济紧张状况才看起来有所缓解。但是,表象是会骗人的,因为债务仍然在不断地增加,甚至到了侯爵与债权人的法律争端,由一位绝望的债权人最后打到了帝国高等法院的地步——他想要回两笔债(“债券”)。法院还真的于1806年6月3日作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包括利息与诉讼费在内,弗朗茨·乔治共要赔偿7000古尔登。[4]情况的异乎寻常之处在于,判决恰恰是在弗朗茨皇帝于1806年8月6日退位之前(指神圣罗马帝国解体)及时作出的,属于最后作出的判决之一。

这样一来,梅特涅家族的财务状况就被记入了档案,并且在帝国范围内家喻户晓。然而,判决只是让冰 山露出了一角,而且这个巨大的压力让家族日益陷入窘境。当儿子还在德累斯顿与后来在巴黎作为公使工作,并不断地与父亲书信往来、交换忧虑时,后者仍然通过大量的支出,将家族进一步带向崩溃的边缘。情况最剧烈的恶化是1809年战争期间,符腾堡国王没收了他们在奥克森豪森的资产。这种情况导致越来越多的指责指向了儿子克莱门斯所应负的责任,因为他于1810年给了父亲一份资产负债表,算了总账,使父亲非常痛心,结果是弗朗茨·乔治提前将财产继承管理权交予了他。而梅特涅则对此解释道,他在对父亲的爱和敬佩与现实面对的困境之间辗转反侧、备受煎熬,因为父亲已经没有能力将家族从这种困境中解脱出来——而他采取的这一措施,则将家族族长的失败公之于众。

债务的螺旋下降

在这种情况下,1810年12月23日,克莱门斯·冯·梅特涅决定走出了令人惊奇的一步:他发表了一份遗嘱式的声明,[5]因为他感觉到,作为财产的继承人和家庭的父亲,“在关键时刻对于未来的福祉,甚至对于我们家族的生存”都负有责任。因此,他想尽可能坦率地、无保留地说明家族的财务是处在一种什么样的状态,这样的声明以及像后来的1814年的声明,是这个家族危机历史中的关键节点。谁要是曾在汗牛充栋的文件堆前站过,看过这些用无休无止的被没有付清账单的诉讼案卷所充斥的一捆捆不断讲述案件重新开始的文件,进而从“债务”文件的丛林中走出来后,就会感谢能有这样的一份中期资产负债表和总结性声明。这种总结和声明总是出自儿子之手,他在寻找出路和方式,获得一个总的概况,并阻止家族经济走向崩溃。

梅特涅发现,在父亲主政以前,继承家产的几代的家族族长们,对家族资产的管理只是凑凑合合、勉勉强强。在他的父亲未成年时,由于托管时间过长,而且没有亲生父亲作为靠山,管理财产的起始条件是最不好的。父亲能在职业生涯中一直干到最高位,完全要归功于他自己,因此,他的子孙后人应该给他以最为宝贵的纪念,是他为子孙后代开辟了前 程。而儿子梅特涅却给人只留下了为拯救家族,也为拯救“目前还是族长”的、已经无能为力掌握自己命运的父亲,做得非常不够的印象,因为他想保护父亲。

那时候,1801年,在科尼希斯瓦尔特的一次短暂逗留时,他整顿了一回家族债务。早在1799年,他就以小步走的做法开始了这一进程,但是自从这个阶段以来,债务又开始攀升。他忍受了担当几乎一切角色的痛苦——作为财产合法继承人和抵押债权人。他同意将婚姻协议规定的附属财产作为给债权人的抵押担保,他也同意将继承财产的三分之一以这种方式记在借方账下。1803年——这一年他任驻柏林公使——全家人在那里聚会,他宣布准备将另三分之一的财产拿出来用作抵押,因此,同样记在借方账下的非封地地产达到了三分之二。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希望在合适的时间再次还清波西米亚的债务。

当1803年父亲弗朗茨·乔治接受奥克森豪森的资产时,他也在场,那时他正在调查家族在帝国的债务状况。发现很多不清不明的情况出现后,弗朗茨·乔治于1804年委托符腾堡的枢密顾问冯·维克贝克(von Weckbecker)作为临时全权代理人前往奥克森豪森,调查债务状况。他查清的债务总额是1055796古尔登。他出售了两块地产和莱茵的一些小块地皮,得款430000古尔登,据此,债务水平仍然还有625796古尔登。

但是情况并没有好转,因为这位临时全权代理人将米伦兄弟(Mühlens)牵扯进来,在他们处理梅特涅家族的钱财时,笨拙的财务政策导致了债权人申诉到帝国高等法院。当时弗朗茨·乔治已不知所措,于是,他要求成立一个皇室代理委员会。当债务整顿正在进行时,整个进程陷入了危险,1806年代理委员会将所有有债务要求的债权人召集在一起,发现债务总额又有了新的攀升,需要清偿的总额已经达到910297古尔登,增加了284501古尔登。

1809年的战争再一次使家族担心起他们在德意志的资产。四年后,在那个地区的债务也将大量增加,而波西米亚的 遗产并没有被解除抵押,这样,家族面临着第二次完全崩溃的局面。1810年的特殊政治地位——也就是拿破仑的直接影响——使梅特涅有了将被符腾堡没收的所有财产(“有争议的财产”)变得全部无效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清偿债务和自行解除抵押,最为重要的是行动起来。

当前的债务预算已经达到了1210500古尔登的“天文数字”,与1807年相比,又增加了300203古尔登。出售莱茵低地以及银器的收入仅是47000古尔登。在不到七年的时间内,债务水平攀升了613704古尔登。唯一的出路就是,父亲将责任交予儿子,而儿子也成立了一个代理委员会,他自任全权代理,这样就能最终排除到那时为止父亲所犯的错误。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将全部管理权彻底交给梅特涅,不能指望还会出现能比较体谅人的、可以商谈让步的债权人了。最后这七年证明,债务管理必须作为一个整体——即由一个人——来负责才有可能清偿。梅特涅担心的是,子孙后代会指责他,是想对自己的父亲取而代之才这样做。他补充说:“作为自我辩解的理由,我要求将当前的这份声明永久地放入家族档案。在这份声明中,我将可以永远地找到自我安慰的理由和自我原谅的要求。”[6]

梅特涅目的明确的债务整顿

在这个时刻出现了一个特殊情况,鼓励了梅特涅立即采取行动。他拟定了名为《产生财产或者建立财产》的共同纲领,要求所有财产必须集中到一起,包括夫人在摩拉维亚的资产。家族财务和清偿债务体系也必须统一管理。从个人方面他提出了五点建议。

①他接管家族的所有债务;但是要由他来想出办法,以谈判、和解或者类似的方式来减少债务。

②他确保家 族族长终生享有合适的生活费用。

③由他来偿还母亲和兄弟姐妹现存的债务,接管兄弟姐妹的附加债务。

④他将自己的私有财产放入整个债务管理的篮子中。

⑤应确保新产生的财产,通过约束为不可分割、不能转让的遗产,留给后代。

这份1814年8月4日拟就的、没有指明对象的声明,只能是给父亲量身定制的,因为梅特涅期待着他的认可。这些建议迫使父亲以保密的方式采取行动。[7]弗朗茨·乔治对荣誉和公众形象极为看重,这就使得儿子只能一步步地让他退位。通过1808年12月23日的一纸家族协议,弗朗茨·乔治将科尼希斯瓦尔特不可分割、不能转让的遗产和其他资产,以及所有与这些财产有关的债务和抵押,全部交给了儿子;[8]通过1815年1月3日的另外一份协议,克莱门斯提前成为家族全部财产的所有者。[9]

在交接协议签订以后,他父亲的话让人认识到,这个过程对他而言是多么的痛苦,但是也让人认识到,他是多么信任自己的儿子。他说他认识到,儿子为了挽救家族的荣誉和为了提高家族的信誉,作出了太大的牺牲。他声明:“为了避免我的家庭私人事务中的不利状况,以及为了不再进一步损害我的私有财产,我已认识到再无能力受理法院所判决的新的债务或者其他支付义务,它们将由我的儿子予以监护,对此,我完全同意。”[10]

在1816年10月8日的《维也纳日报》上,梅特涅公开了父亲的财务状况,他是想一劳永逸地重建家族财产和父亲的私有财产秩序。为了理顺债务,他声明准备从个人的财产中拿出钱来建立一个清偿基金。这个基金主要用来满足他父亲的债权人的要求,以及在可能的情况下,与他们达成谅解。

为了使这个程序可信,按照梅特涅的请求,皇帝在高等法院设立了一个代理委员会。代理委员会邀请 债权人登记他们的权利主张,并同意了一个支付计划,声明的日期是1816年9月27日。[11]代理委员会提供了5月29日的清偿谈判结果,并同时提供了弗朗茨·乔治的所有债权人的概况,这些人希望,还能拿到属于他们的钱。总共有106人登记了权利主张。债务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所谓的“手写字据债权人(chirographarisch)”,共36人,就是说,他们借钱给弗朗茨·乔治,作为证据,弗朗茨·乔治给他们开具了亲笔签字的债券。每个债权人的债额从61~15333古尔登不等。70位另一类的债权人,则有未付款的账单在手,期望能得到从57307古尔登到18古尔登36十字币的纸币——如锁匠雅各布·普莱纳(Jakob Prener)。人们的印象是,手中持有未付款账单的债权人,涵盖了哈布斯堡皇朝所有的手工艺行业和商业从业者。全部106个债权人的债务总额共计211056古尔登。[12]令代理委员会满意的是,很少有庭外和解会进行得如此成功。

梅特涅还从父亲那里接手了一桩官司,在这桩官司中,宗族中为了莱夏德施泰因(Reichardstein)、普斯诺尔(Poußneur)、韦姆(Weismes)和瓦纳(Wanne)的资产争议,一定要决战到底。与瓦赫滕登克(Wachtendonck)家族的遗产继承冲突,可以追溯到15世纪初的约翰斯·冯·梅特涅一世时期。官司过程复杂,这让高等法院院长盖尔特纳男爵(Freiherr von Gärtner)为梅特涅专门写了一部“诉讼历史”,而这部历史的结局就是,原告要打赢官司的机会并不是很大。这桩司法争端以莱比锡帝国高等法院于1884年5月27日作出的判决方告了结,采邑封地最终判给了梅特涅家族。[13]国务首相在私法领域还不如在公众领域有权力。

从奥克森豪森到普拉斯:冒险的勇气

果不其然,克莱门斯·冯·梅特涅的确将家族的财务状况扭转过来,并使其得到改善,这主要是他成功地将奥克森豪森的财产剥离,并且找到了能够赚钱的赢 利机会。应该说,他将家族的商业重点最终挪到了波西米亚,这是幸运的一步,因为他用奥克森豪森在那里换取了一块新的领地。

梅特涅出售奥克森豪森,是通过符腾堡国王的全权代表、枢密顾问和财政大臣冯·维克林(von Weckherlin)以及所罗门·冯·罗斯柴尔德男爵(Freiherr Salomon von Rothschild)进行的,售价是帝国货币120万古尔登,图书、家具及艺术品不包括在内,这些东西全都运往了科尼希斯瓦尔特。全权代表们于1825年1月27日在斯图加特签订了合同,但是合同1月1日起已然生效,因为需要涉及自这个日期起所要缴纳的税费,以及已经采伐的林木。威廉一世国王于1825年3月8日御笔亲批了这个协议。[14]用这种方式,梅特涅避开了符腾堡的令人不快的反等级制政策,多年来,这个政策让他陷入困境。[15]

然后,他于1826年购买了不用缴纳地税的自由领地普拉斯。1146年,波西米亚国王弗拉迪斯劳斯二世(Wladislaus II)将这块地产捐赠给了西多会修道院。在巴洛克时代,即此地发展最光辉灿烂的时期,修道院甚至荣获了“波西米亚的埃斯科里亚尔”的雅号,让人想起了西班牙国王那座规模宏大、富丽堂皇的修道院宫殿。1785年,在奉行由济慈思想所驱动的宗教政策的过程中,约瑟夫二世皇帝放弃了这个地方,并将土地和房产全部放入了为此目的而设立的“宗教基金”中。由于是公开挂牌拍卖,梅特涅于1826年才得以将此处产业搞到手。

皇室国家地产出售宫廷委员会于1826年2月5日批准了出售普拉斯领地及其附属的房产,合同在1825年11月1日就已经在法律上生效,也就是说,从这一日开始,梅特涅就可以使用这一领地了。售价是1100050古尔登公约币(亦称协议硬币)。[16]

由于与他父亲的债权人之间的债务整顿问题——这期间他父亲已经过世——梅特涅还不能将出售奥克森豪森收入的全部所得,转用到购买普拉斯的地产上来,他还必须填满相当大一块的融资缺口。他的资产管理总管在法兰克福从梅 耶·阿姆谢尔·罗斯柴尔德(Mayer Amschel Rothschild)那里搞到了一笔50万古尔登的巨额贷款,来全资资助去年购进的普拉斯领地。[17]这笔钱也全部进入了波西米亚的宗教基金之中,而梅特涅也按照清偿结算单,于1858年12月31日按时完全还清了这笔年息4%的贷款。不能说国务首相在融资回报上受到了优惠,但是,他能够获得这么大的一笔贷款,也要归因于他所任政治职务的名望和重要性。在这段时间里,一个名叫弗里德里希·柯尼希的集快速印刷发明者和企业家于一身的先行者想建立一家机械厂,但在德意志却找不到投资人,不得不远走伦敦,在那里要通过展示他所发明的机器样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说服投资人。[18]而梅特涅却为一个钢铁厂的项目,轻而易举地在法兰克福罗斯柴尔德银行获得了50万古尔登的贷款,当然这也带有同样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