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屋扩建税转变为土地税

有一种方法可以有效刺激在房屋扩建方面的投资,即用地价税代替部分或全部房产税,这一方案最早被弗朗斯瓦·魁奈(Francois Quesnay)和法国重农主义者提出,最近的推崇者是亨利·乔治(Henry George)。这一方案能够消除房屋扩建税所带来的严重抑制作用。不幸的是,从一项国家就业政策的角度来看,这种税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的,地方政府通常又受到宪法或州法律的制约。尽管如此,应该还是可以找到向地方政府施加压力来改变这一现状的办法。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些政府已经开始这样做了。在对市政用地征税时,可以对每平方英尺[1]免征一定数额的税款,相当于周围农业用地的价值,市政府对农业用地可以不实行减免政策;这还可以减少管辖区边界间的不公平性。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债务对一个完全依赖地价税的地区而言,意义是非常不同的。这样的债务实际上是对土地的集体抵押,尤其是如果该地区的土地价值被认为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因为地区整体债务的利息将总体上低于个人抵押贷款的利息,政府可以按照市场需求来借足够多的款,甚至用借款来支撑当前支出,这将符合所有纳税人的总体利益,当然前提是预留了一定的余地来处理突发状况。另外,这种债务融资途径并不涉及储蓄回流,凯恩斯主义财政政策就没有实施的空间,而李嘉图的等价则完全成立。但这不会降低房屋扩建税减少所带来的强有力的刺激作用。

[1] 1平方英尺=0.0929平方米。——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