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是幸运儿
要回答这些问题,用否定的排除法比用肯定的列举法要容易一些。因为,确定在哪些方面我们与意识形态中立者所关注的并无二致会比较容易,关键是有时要避免妄自尊大的毛病会很困难。归结起来很简单,那就是我们这些古典自由主义者得益于过人的远见、知识和智慧。但回想起来,那些与我同班听取奈特老师课程的同学,与我们这些改变者取得了相同的成绩,他们与我们一样学习了芝加哥大学的价格理论,他们的现代等效理论与我们年轻成员的一般均衡理论只有细微的区别。显然我们并没有什么特殊理由或因上帝的特别眷顾而从其他人当中脱颖而出。
当我们家族的多数人(但不是全部的人)拒绝认为救助是科学的,认为救助本质上是多余的,我们开始感觉到这是个很大的不同。弗朗西斯·福山说得有道理,他认为1989年事件标志着古典政治经济理论的最后胜利,全世界也如此。但是托马斯·霍布斯在3个世纪之前就告诉过我们,如果没有利益冲突,则可以忽略逻辑一致性,接受和使用简单的数字运算体系。
有些意识形态中立者和不属于我们阵营的人,或许幼稚地认为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即自由市场理念将保证社会逐渐步入自由理想状态。这种辉格式态度当今或许罕有发生,至少会以明确的整体观来看待问题。但是当一些人无法以自然科学方法理解社会科学的进步时,就会萌生类似于辉格式的态度,地球扁平论者无法阻止哥伦布驶向蔚蓝的海洋。但是他们的对手还是会否定贸易能给我们带来互利的结果,并坚定地认为有组织的盗贼窃取了潜在价值,认为这是不允许发生的。但是这样的博弈并没有一个核心,利益冲突致使任何广泛联盟都难以达成。
科学真理,就其本身而言,很少会赞成根据出现的制度结果来定义社会互动各项指标。然而,在考虑抽象的公正时就会期望能够与科学发现相一致,并相信人们出于公正的目的能够摒弃个人立场,所描述的这种貌似可以做到的态度已经不属于学术范畴。
不过,这里我们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先进行讨论,那就是意识形态中立者们为什么没有积极加入到古典自由主义家族呢?如果真理或公正都不足以推动实现有效自由秩序,仍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依靠文化演进的神秘力量,确保这些制度能够最大程度发挥作用,成功建立我们所期望的那种社会。哈耶克尤其在后期的作品中看来很认同这样的论调,但没有对这一过程如何运行作更深入的分析。哈耶克组建了朝圣山学社,撰写了《通往奴役之路》和《自由宪章》,是我们大家所仰慕的不折不扣的古典自由主义者。但是并不意味着哈耶克(至少没有直接)认同了乔治·斯蒂格勒(George Stigler)和唐纳德·惠德曼(Donald Wittman)的制度按照效率标准演进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