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死证 九 俱详列伤寒瘟疫二门

    《热论篇》曰: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营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矣。

    误治死证 十

    《六元正纪大论》曰: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

    《诊要经终论》曰: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脏。中心者环死,中脾者五日死,中肾者七日死,中肺者五日死,中膈者皆为伤中,其病虽愈,不过一岁死。

    《刺禁论》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膈盲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傍,中有小心,从之有福,逆之有咎。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刺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刺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刺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

    《小针解》曰:取五脉者死,言病在中,气不足,但用针尽大泻其诸阴之脉也。取三阳之脉者,唯言尽泻三阳之气,令病人恇然不复也。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夺阳者狂,正言也。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者,脉口气内绝不至,反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有留针以致阳气,阳气至则内重竭,重竭则死矣。其死也无气以动,故静。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者,脉口气外绝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矣。其死也阴气有余,故躁。

    《玉版篇》曰:夫针之与五兵,其孰小乎?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也。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迎而夺之而已矣。帝曰:上下有数乎?曰: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藏之气尽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输矣。此所谓夺其天气者也。帝曰:愿卒闻之。曰:窥门而刺之者,死于家中;入门而刺之者,死于堂上。

    痈疽死证 十一

    《痈疽篇》《玉版篇》等义,俱详列外科。

    绝谷死证 十二

    《平人绝谷篇》帝曰:愿闻人之不食,七日而死何也?伯高曰:神者,水谷之精气也。故肠胃之中,常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后,后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谷尽矣。故平人不食饮七日而死者,水谷精气津液皆尽故也。

    乳子死证 十三

    《通评虚实论》帝曰:乳子而病热,脉悬小者何如?岐伯曰:手足温则生,寒则死。帝曰:乳子中风热,喘鸣肩息者,脉何如?岐伯曰:喘鸣肩息者,脉实大也,缓则生,急则死。

    《论疾诊尺篇》曰:婴儿病,其头毛皆逆上者,必死。

    《热病篇》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

    述 古 十四

    华元化曰:不病而五行绝者死。不病而性变者死。不病而暴语妄者死。不病而暴不语者死。不病而喘息者死。不病而强中者死。不病而暴目盲者死。不病而暴肿满者死。不病而大便结者死。不病而暴无脉者死。不病而暴昏冒如醉者死。此内外先尽故也。逆者即死,顺者二年无有生者也。

    景岳全书卷之三十七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