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三品药畏恶相反
寻万物之性,皆有离合。虎啸风生,龙吟云起,磁石引针,琥珀拾芥,漆得蟹而散,麻得漆而涌,桂得葱而软,树得桂而枯,戎盐累卵,獭胆分杯,其气爽有相关感,多如此类,其理不可得而思之。至于诸药,尤能递为利害,先圣既明有所说,何可不详而避之?时人为方,皆多漏略,若旧方已有,此病亦应改除,假如两种相当,就其轻重,择而除之。伤寒赤散,吾常不用藜芦,断下黄连圆,亦去其干姜,而施之无不效,何忽强以相憎苟令共事乎?相反为害,深于相恶。相恶者,谓彼虽恶我,我无忿心,犹如牛黄恶龙骨,而龙骨得牛黄更良,此有以制伏故也。相反者,则彼我交仇,必不宜合。今画家用雌黄,胡粉相近便自黯妒,粉得黄即黑,黄得粉亦变,此盖相反之证也。药理既昧,所以不效,人多轻之。今按方处治,必恐卒难寻究《本草》,更复抄出其事在此,览略看之,易可知验。而《本经》有直云茱萸、门冬者,无以辨山、吴,天、麦之异,咸宜各题其条。又有乱误处,譬如海蛤之与
甲,畏恶正同。又有诸芝使薯蓣,薯蓣复使紫芝,计无应如此,不知何者是非,亦且并记,当更广验正之。又《神农本经》相使正各一种,兼以药对参之,乃有两、三,于事亦无嫌。其有云相得共疗其病者,既非妨避之禁,不复疏出。
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其上品药性,亦皆能遣疾,但其势大和厚,不为仓卒之效,然而岁月常服,必获大益。病既愈矣,命亦兼申。天道仁育,故云应天。一百二十种者,当谓寅、卯、辰、巳之月,法万物生荣时也。
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补虚羸者。其中品药性,疗病之辞渐深,轻身之说稍薄,于服之者,祛患当速,而延龄为缓。人怀性情,故云应人。一百二十种者,当谓午、未、申、酉之月,法万物成熟时也。
下药一百二十五种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热邪气,破积聚愈疾者。其下品药性,专主攻击,毒烈之气,倾损中和,不可常服,疾愈即止。地体收杀,故云应地。一百二十五种者,当谓戌、亥、子、丑之月,法万物枯壮时也,兼以闰之盈数加之。《神农本经》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种,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应一日,以成一岁也。今所举其纲目,以明药之品数。其《本草》中唐之所附,名医尝用加添之药,不在此例也。
论服药食忌
有术,勿食桃、李及雀肉、胡荽、大蒜、青鱼鲊等物。
有黎芦,勿食狸肉。
有巴豆,勿食芦笋羹及野猪肉。
有黄连、桔梗,勿食猪肉。
有半夏、菖蒲,勿食饴糖及羊肉。
有地黄,勿食芜荑。
有细辛,勿食生菜。
有天门冬,勿食鲤鱼。
有甘草,勿食菘菜及海藻。
有牡丹,勿食生胡荽。
有商陆,勿食犬肉。
有常山,勿食生葱、生菜。
有空青、朱砂,勿食生、血物。
有茯苓,勿食醋物。
有鳖甲,勿食苋菜。
服药,不可多食生胡荽及蒜杂生菜。又不可食诸滑物、果实等。又不可多食肥猪、犬肉、油腻肥羹、鱼脍腥臊物。
服药,通忌见死尸及产妇淹秽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