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果子生食,生疮。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外,食之伤人。

    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淋沥寒热病。

    杏酪不熟,伤人。

    梅多食,坏人齿。

    李不可多食,令人胪胀。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瘦者,弥不可食,伤人。

    食诸果中毒治之方

    猪骨烧过。

    上一味,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漏脯等毒。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

    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

    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治之方

    人粪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大豆浓煮汁,饮之;服诸吐利药,并解。

    食枫柱菌而哭不止,治之以前方。

    误食野芋,烦毒欲死,治之以前方。其野芋根,山东人名魁芋。人种芋,三年不收,亦成野芋,并杀人。

    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病欲绝,或吐下白沫,身体痹冷,急治之方

    肉桂煎汁饮之。多饮冷水一二升,或食蒜,或饮地浆,或浓煮豉汁饮之,并解。

    正月勿食生葱,令人面生游风。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五月五日勿食一切生菜,发百病。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心脉。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时病差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肿。

    夜食生菜,不利人。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委。

    葱、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忌。

    枣合生葱食之,令人病。

    生葱和雄鸡、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葱、韭,令人心痛。

    夜食诸姜、蒜、葱等,伤人心。

    芜菁根多食,令人气胀。

    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莼多食,动痔疾。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 图1虫。

    黄瓜食之,发热病。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茎者,勿食之。

    胡荽久食之,令人多忘。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黄花菜。

    芋不可多食,动病。

    妊妇食姜,令子余指。

    蓼多食,发心痛。

    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

    小蒜多食,伤人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