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果子生食,生疮。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外,食之伤人。
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淋沥寒热病。
杏酪不熟,伤人。
梅多食,坏人齿。
李不可多食,令人胪胀。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瘦者,弥不可食,伤人。
食诸果中毒治之方
猪骨烧过。
上一味,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漏脯等毒。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
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
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治之方
人粪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大豆浓煮汁,饮之;服诸吐利药,并解。
食枫柱菌而哭不止,治之以前方。
误食野芋,烦毒欲死,治之以前方。其野芋根,山东人名魁芋。人种芋,三年不收,亦成野芋,并杀人。
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病欲绝,或吐下白沫,身体痹冷,急治之方
肉桂煎汁饮之。多饮冷水一二升,或食蒜,或饮地浆,或浓煮豉汁饮之,并解。
正月勿食生葱,令人面生游风。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五月五日勿食一切生菜,发百病。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心脉。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时病差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肿。
夜食生菜,不利人。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委。
葱、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忌。
枣合生葱食之,令人病。
生葱和雄鸡、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葱、韭,令人心痛。
夜食诸姜、蒜、葱等,伤人心。
芜菁根多食,令人气胀。
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莼多食,动痔疾。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
虫。
黄瓜食之,发热病。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茎者,勿食之。
胡荽久食之,令人多忘。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黄花菜。
芋不可多食,动病。
妊妇食姜,令子余指。
蓼多食,发心痛。
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
小蒜多食,伤人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