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

2013年9月8日

玛莉丝卡给了我火种。但引火物是两天后我在报纸上看到的一篇文章。

报纸上艺术文学版的封面文章,马克·亨利·埃文斯的照片正冲着我咧嘴笑呢。他在签售会上,手里拿着他的小说《死亡之门》。自鸣得意的样子就像灌下了整整一瓶香槟酒,就像抓到了耗子的猫。

就在那天晚上,我开始在看守给的日记上码字。没什么难的。毕竟,双日人是怎么回事,我是知道的。文字就像优质的伏特加,从我指尖流淌出来。我一丝不苟地记下日期、时间和事件。我记录下悲惨生活的所有“事实”。一个不落地记下来。我写日记,我想得到自由。我想得到救赎。我想要报复。

压抑想要报复的念头将近二十年了,我的日记就像滔滔江水一样,源源不断地流淌出来。

2013年9月10日

倒霉事常有。都发生在你意料不到的时候。1995年,我就遇到了这样的倒霉事。凶猛的海啸袭来。因入睡而曾经被抹掉的真相一波波地袭来。我试图忘掉的真相。我扔在脑后的真相。我在日记中也忽略的真相。

二十三岁生日之后发生的所有事情一幕幕地在我脑海里上演。无情地涌来。

带来了内疚、恐惧和后悔,一件件都是摧毁灵魂的重负。

内疚。 二十三岁生日过了三个月,我的波斯猫弹弓死了。我把脸埋在它的皮毛中,感受到了悲伤。它的皮毛好软,就像天鹅绒一样。然而死气沉沉。真相是我太懒了,没有把它的病症记入日记。结果就是:它呼吸困难已经好些天,我都没有带它去看兽医。就是因为这个,弹弓才停止了呼吸。

恐惧。 二十三岁生日过后两个星期,我差点被一辆车碾轧过去,吓死人了。那辆车径直朝我轰隆隆地开了过来。阳光照射在车子铬合金的挡泥板上,耀眼刺目,恶魔一般。轮胎带着满满的恶意,急速向前。急刹车,刺耳的轮胎声。自行车都变形了,我压在下面,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万念俱灰,恐惧,肯定自己马上就要被两吨重的钢铁压死。

更糟糕的是,一瞬间,我还意识到我是自作自受。我太蠢,居然没有注意到单行道的标志,逆行骑车。

后悔。 二十三岁生日过了六个月,那天我瞎了眼,居然和阿里斯泰尔分手。我说,他应该找个比我更好的,他的眼睛流露出不可承受的悲痛。真相却是我背着阿里斯泰尔,和老同学杰克好上几个月了。后来,我发现杰克是个脚踏两只船的骗子,我后悔得要死。和阿里斯泰尔分手,我真是大错特错了。那个男孩真的爱过我。可是等我后悔的时候,他的生活已经翻过这一页了。

太晚了。

在洗手间里吐了无数次。吃东西没几分钟就去吐。移开目光,不看自己吐出来的东西。所有的男人都喜欢劳拉,我要吐,我要像劳拉一样苗条。上帝呀,我真是嫉妒劳拉的身材。小巧的个头,娉娉婷婷。男人就像是她头上一缕缕的卷发,她轻轻动一动手指,就可以随意摆弄。她只要招一招手,他们就喘着粗气跑过来,裤子都褪到了脚踝。

真相是,在卫生间的每一次呕吐,我都没有记入日记。假装这些事情没有发生过。冲掉,然后就忘掉。这样就可以继续吐下去。一次又一次地吐。甚至对爸爸发誓我不再这样之后我还是继续吐,甚至被没收了零花钱也要吐。

二十三岁生日之后的每一次伤疤。我认为自己已经扔掉的包袱。我没学会的教训。我没有遵守的诺言。我没有保守的秘密。我一再重复的错误。我后悔的事情。我错过的机会。撕心裂肺的痛苦。喘不过气来的恐惧。挥之不去的梦魇。一件件事情摆在那里,让我觉得自己愚蠢,让我的灵魂伤痕累累。

这么多的真相,铺天盖地地涌进我的脑袋。不请自来,打发不走。所有的事情历历在目,让人望而生畏。这么多的真相,让人喘不过气来。这么密集地涌来,让人承受不住。

我因此千疮百孔。精神状态一塌糊涂。

我再也无法自欺欺人。我的脑子就淹没在这可怕的真相中,我无法逃避。

我迷迷瞪瞪地四处乱晃了数天。

接着我就认识到,忘却是一种福分。

但是,我再也忘不掉了。

2013年9月11日

为什么我不能像周围人那样?比如说隔壁的单日人家庭主妇,她有丈夫,还养了一只猫。大多数清晨,她醒过来都是喜气洋洋的。准备好迎接人生新的一页。之前的事情对她的情绪没有污染。因为选择性的无知,她是幸福的。

不想要的过去没法囚禁她。

我还能摆脱那些糟糕的回忆吗?摆脱这些心塞的创伤。我淹没在这些回忆中。我在往下掉。我想要摆脱回忆的包袱。记忆的累赘。我不想知道这些,可我知道了,我想要摆脱。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试着装作一切照旧的样子。我还是以前的那个女孩。即使那个女孩已经不复存在。然后,我就放弃了。我想,没必要装样子了。那时,我做了这辈子最愚蠢的一件事。我扔掉了所有的日记本。我觉得自己再也不需要这些日记本了。毕竟,日记的存在就是在嘲笑相对快乐的那两年。

我太蠢了,居然认为没人会注意到。

就像他们说的一样,我犯了大错误。

大得很呢。

爸爸觉得他有医治我的良药,不是吗?这个药就是收容住院。圣奥古斯丁精神病院。如果他在垃圾箱找到了我的日记本,然后把我拖到那里,肯定认为我的举动是疯狂的行为。把我的郁闷当作精神错乱。

但是,我需要的是理智。我应该掩饰自己不同于周围人的地方,我应该明白这一点才对。

爸爸的出发点是好的,是的,我知道。

但是去往圣奥古斯丁是该死的单行道。我花了十七年的时间才搞到了一张回程票。

2013年9月12日

为什么马克·亨利·埃文斯还不打电话呢?我是不会先给他打电话的。我不会的。我又要觉得自己可怜了。记忆小姐大人正在屋子里一个人坐着呢。

不过,记忆还真是奇怪呢。因为我脑子里的一些记忆越来越模糊了。

什么都记得的问题就是:你并不是什么都真正记得。有些记忆不像以前那么清楚。还有些记忆甚至已经变成了缥缈的碎片。近乎于模糊透明的云束。零零碎碎,边缘不清,难以辨认。明暗交织的阴影碎片。声音和颜色的乏味残留。

然而,不愉快的记忆却顽固不化。那些可恶可憎的记忆。它们绝不肯走缥缈消失的路线。它们总是在最不合时宜的时候悄悄爬进我的思绪。在半夜作祟折磨我。

该死的问题就在这里。

但是,我不应该再觉得自己可怜。哀叹过去的屁事也没有意义。屁事也应该换新的了。真是该改变的时候了。从今以后,我要好好利用我的记忆,要用在对自己有利、自己满意的地方。

我要利用记忆力毁了他。

2013年9月13日

他打来了电话。了不起的马克·亨利·埃文斯终于打来了电话。他说,下午三点,他要在伦敦出席会议。但之后的时间就自由支配。

他想从我这儿得到的东西是明摆着的。

我说,也许可以。

他必须求我。嗯,是的,他就是必须求我。

我们约了几个小时后,在康定斯基酒店的大厅见面。那是个小型的精品酒店,坐落在南肯辛顿,周围都是联排房屋。入口隐蔽。低调雅致。大理石的前台后面是一位漂亮的波兰接待员。我说,马修和维罗妮卡·亚当斯夫妇。她查了查登记,点了点头。261号房间。给我指了指楼梯的方向。松软的地毯。全方位的照明。木兰花香的蜡烛。

他十秒钟之内就来应门了。还穿着夹克。领带还挂在脖子上。

于是,我把领带给他取下来了。

一切都按照计划在进行。事情这样发展,我应该满意才对。

不管怎样,时不时地,我还是喜欢爽一下。都好多年了。而且,他宝刀未老。

我甚至知道明天要对他做什么。

他绝对想不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