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可曾挪用海军军费

Figure-0218-0096 ● 慈禧太后

清光绪二十年至二十一年(1894—1895)中日甲午战争中,中日两国海军多次交锋,结果中国北洋舰队全军覆没,甲午战争以中国战败告终,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北洋舰队覆灭最根本的原因,是清政府腐败无能,在这方面较典型的表现,就是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慈禧太后,挪用海军军费营造颐和园。早在同治十三年(1874),总理海军大臣奕慈禧可曾挪用海军军费 - 图2 就倡议“重修圆明园”,以表“皇上孝养皇太后纯笃之意”。等他的儿子光绪登基,他就更加逢迎慈禧,公然挪用海军军费造颐和园。慈禧及其帮凶挪用海军军费手法颇多,有明抢,有暗偷,有公开提用,有托名暂借,锱铢必争,无孔不入!光绪十七年,当户部因库款支绌奏准南北洋停购外洋枪炮、船只两年之日,正是颐和园工程大肆挪用海军军费之时。与此同时,日本举国上下扩军备战,为加强海军,天皇从皇室费用中出资支持海军建设,以示倡导。由此观之,日后中日两国海军交锋谁胜谁负,这时即已见分晓了!那么,慈禧太后究竟挪用了多少海军军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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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禧太后游湖图([美]卡尔女士《慈禧写照记》)

康有为、梁启超称清廷办海军,共“筹款三千万”,但在“仅购数艘”舰只之后,“西后即命提全款”(见《康有为自编年谱》光绪十四年条和梁启超《戊戌政变记》卷四)。

民国初年编《海军大事记》中谓:“海军款两千余万,尽输入颐和园之用矣。”

民国初年还有一些记载说,慈禧移用海军军费三百万两。

20世纪50年代狄源沧编著的《颐和园》一书中说,慈禧盗用海军经费八千多万两。

又有学者撰文考证指出,甲午战前慈禧移用的海军军费总数约为一千二百多万两至一千四百万两间。

Figure-0220-0099 ● 颐和园 摄影 江小铎

不过,有学者指出,所谓慈禧太后挪用海军军费是一种误解。

清政府开始创议北洋海军时,所定的经费为每年200万两银。由于种种原因,实际上能够到账的经费每年只有100万两上下,勉强能支付北洋海军的部分人员薪饷、舰船、基地维护等费用,和小型船只或火器的配备,根本不可能购买价值上百万两的主力舰船。北洋海军购买主力舰船所需的经费,都是专门上奏单独申请的,甚至连主力舰的人员薪饷也都是海军衙门额外拨款支付的。甲午战争爆发前,北洋海军的军费只能勉强维持舰队日常活动,根本没有任何节余可供挪用。

那么,颐和园工程挪用的是什么经费呢?那是海军衙门经费,与北洋海军没有任何关系。海军衙门是清末一个十分特别的中央级洋务机构,最初设立的目的就是分解总理衙门的权力,故权限极广,不仅仅管理海军建设,矿务、铁路、电报这些业务,也都属于海军衙门的管辖范围。当时,光绪皇帝的生父、海军衙门大臣醇亲王奕慈禧可曾挪用海军军费 - 图5 被任命主持颐和园的新修,他希望早早修好颐和园能让慈禧离开紫禁城,他的儿子光绪就可以真正亲政,所以不仅全力倡议修园之举,还陆续从海军衙门掌管的经费里向颐和园工程挪款,不过并没有侵占同一时期北洋海军的军费。

Figure-0221-0101 ● 颐和园 摄影 江小铎

慈禧修造颐和园有一笔经费似与海军有关,即在清代档案中被称为“海军巨款”的一笔特殊款项。光绪十四年秋,醇亲王通过李鸿章,要求地方上筹资报效颐和园工程。但为颐和园而筹资的理由无法摆上台面,于是便搬出了海军的名义。各省督抚对此认捐踊跃,共集得260万两之巨,即“海军巨款”。这笔“海军巨款”不属于海军衙门经费,也不属于北洋海军军费,是额外筹集的一笔金钱,因此即使用于颐和园修造,也不能算作挪用海军经费。甲午战争爆发后,慈禧颁懿旨,命令将“海军巨款”本金如数提出,用以购买军火。但因为存期未满等原因,当时只提出一百五十八万余两,余下的一百余万两仍在账上。因此,根本不存在慈禧挪用海军巨款的事情。

慈禧太后究竟挪用了多少海军军费?抑或根本就没有挪用?除了掌握的史料有差异,学者们对“海军军费”范围的限定也并不趋同,所以,这个问题,还可以继续探索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