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武自刺与急救的异说
● 苏武(《晚笑堂画传》)
西汉天汉元年(前100),苏武受汉武帝派遣出使匈奴。任务完成正欲返回时,其副使张胜陷入匈奴内部的一次谋反阴谋中,匈奴单于派卫律向汉使质询。苏武认为自己是一国之使,被拘留审讯是莫大的耻辱,即对左右说:“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就“引佩刀自刺”。当然,苏武的自杀,没有成功,此后,他被拘于北海(今贝加尔湖)放羊,十九年持节不屈,直至始元六年(前81)才放归。
那么,匈奴人是怎样把苏武救活的呢?《汉书·李广苏建传》记载,苏武自刺后,“卫律惊,自抱持武,驰召医。凿地为坎,置煴火,覆武其上,蹈其背以出血。武气绝,半日复息”。显然,匈奴的医术还是很有独到之处的。
然而,有关苏武的自杀和被救却引起了学界的一些争议。
争议之一是苏武究竟是“自刺”还是“自砍”?虽然,有关苏武“自刺”的记载是出自以用字谨严著称的《汉书》,历代注家也没有对此提出过异议。但是仍有人认为,从出土文物看,秦汉时期的佩刀尖端一般都有较大的弧度,适用于砍杀,不宜于刺杀。且佩刀的长度在三尺左右,自刺胸部是很困难的。再说,抢救时既然是“蹈其背”,也证明了伤口不是在胸口,当然也不是自刺。
此说遭到一部分学者的反对,他们认为,汉代起已有明确的佩刀制度,从刀鞘的装饰就可以看出官员职级。既然这种佩刀是挂在官袍之右的,应该不会太长。史书上记载,皇帝常以“尺八佩刀”赏赐臣子。杨泓在《古代兵器史话》中说:“洛阳西郊汉墓出土了铁刀二百零四把,但其中长度32.5厘米以上的仅占总数的四分之一。”还以图说明,汉代的佩刀是环首直刀。《后汉书·董卓传》记载一个叫伍孚的人谋杀董卓:“(孚)乃朝服怀佩刀以见。卓、孚语毕……孚因出刀刺之,不中。”这条史料说明,佩刀可置于怀,可见其短,用于刺人,足见非用于砍。三国时期,吴国有中大夫冯熙出使于魏,为了避免危身辱命,“引刀自刺,御者觉之,不得死”。后来孙权听说此事,“垂涕曰:‘此与苏武何异!’”可见,汉代的佩刀是可以自刺于胸的;又可见,当时人也认为苏武是自刺于胸的。
争议之二是苏武是伤在前胸还是伤在后背部?这个问题与上一问题是相关联的。如佩刀不能自刺,那么伤就可能在背。还有人认为,古人杀人习惯是砍颈(斩首),伤必在背颈部。再说,治疗时的“蹈其背”,也说明伤口在背部。
反对者认为,佩刀可以自刺,这已是不争之论。古代的斩首,是指杀别人,从来没有自行斩首的,试想,有谁在自杀时,会将手伸到背后,自砍背颈部的?至于“蹈其背”,恰恰说明伤口不在背部,刀伤伤口怎能忍受外力的直接作用呢?
● 苏武(《无双谱》)
争议之三最为纷杂,即“蹈其背”的“蹈”是何义?有人说“蹈”即“跺”,但细思量后就可知此说欠妥。因为当时苏武是面朝下覆于坎上,如果用力去“跺”他,岂不是要掉入坎中?再说,有严重刀伤的人也“跺”不得呀。有人说“蹈”应是“掐”字,误作“搯”,又假借为“蹈”,应是“叩击”“击打”之意。但是,且不说“掐”字能否训为“叩击”,即便可以,击打也会使伤口立即大出血,较多的人倾向于“蹈”是用脚踏蹂的意思。《说文解字》说:“蹈,践也。”《通俗文》说:“践谷曰蹂,古者践米之法与践禾异,践禾以足践之也,践蹂米以手重擦之。”从中医角度,可以解释为推拿、按摩等。中医推拿,向来就有手法与脚法两种,古代医书《金匮要略》《脉经》等都有“肝着,其人常欲蹈其胸上”的记载。因此,“蹈其背”可以译为“用脚踏蹂他的背部”,当然也可以笼统地译为“揉按他的背部”。
那么,既然伤在胸,为什么要“蹈其背”呢?这是匈奴医术的高明之处。自刺于胸,必然通破内腔,使鲜血内漏,必须使其积血流出。按摩其背部,一方面止痛,一方面可以逼出内血,再辅以当时流行的热熏疗法,没有用药,就救活了苏武。孙红昺综合各种资料分析说,当时急救苏武的具体方法大致是:挖地为大坑,长与人相等,深七尺,横五尺,坑中放白羊屎十余石,烧羊屎保持有烟无焰的煴火,在坑上横放些木料,将苏武面向下置于横木上,使烟能熏到受伤处,同时在背部轻轻按摩以促进血液循环,使血液不致淤积胸腔内。这样,苏武虽已气绝,不久又恢复呼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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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节人像 (汉代画像石) | ● 佩剑人像 (汉代画像石) |
苏武牧羊的故事曾经是家喻户晓,如果没有他的自刺,没有匈奴高明的医疗技术,苏武牧羊的事,也就不会存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