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姚鼐《陶山四书义序》云:“昔东汉人始作碑志之文,唐人始为赠送之序。其为体皆卑俗也,而韩退之为之,遂卓然为古文之盛。古之为诗者,长短以尽意,非有定也,而唐人为排偶,限以句之多寡。是其体使昔未有而创于今世,岂非可笑甚可嗤笑者哉?而杜子美为之,乃通乎风骚,为诗人冠者,其才高也。”这段话里并没有什么创见,而且他是要抬高制义文的地位,尤其拟于不伦;但是,他设想律体初创,一定会被人嗤笑,却说得有意思。

试看,四言诗的时代早已过去之后,魏晋诗人们似乎仍然是把四言看作诗体的正宗。其中四言诗写得有成就的,也不过曹操、嵇康、陶潜等寥寥数家。而即使这几家,他们在诗歌史上的主要贡献,仍然是五言而不是四言。更不用说其他许多五言大有成就的诗人,所写的四言诗简直差得太远,不值提起。

律体萌芽于齐梁,定型于初唐;而五律之盛,先于七律。所以李白的五律,冠绝古今,七律便只有寥寥数首。初唐馆阁应制颂圣之作,也多用五律,崔日用、宗楚客才多用七律。《全唐诗》所存唐诸帝诗,其初几代的也多是五律,至宣宗才多作七律,皇帝比诗人当然更保守些。用七律感叹身世,今所见者郭振较早,其《寄刘校书》云:“俗吏三年何足论,每将荣辱在朝昏。才微易向风尘老,身贱难酬知己恩。御苑残莺啼落日,黄山细雨湿归轩。回首汉家丞相府,昨来谁得扫重门。”还是简板平衍,无甚深味。到了杜甫,七律一体,才从应制颂圣之中摆脱出来,可以用于身世感怀,友朋赠答,伤今吊古,论道经邦,写景纪行,传人咏物,儿女之情,风云之气,无施而不可。他又充分发挥了七律的特长,或者说,充分克服了七律的限制,创为开阖动荡的章法,一字千钧的句法,神奇变化,掩盖百代。姚鼐笼统地说律体至杜而尊,没有区别五言七言,还是有欠准确。中唐以后诗人,专工近体。以古体名家的只有元、白,他们创造的所谓长庆体,其实就是近体化了的古体诗。有一件事很有趣:晚唐李商隐,以近体擅名,特别是以七律上继杜甫,下开西昆,旁启西江。可是他为他的叔父撰行状云:“时重表兄博陵崔公戎,表侄新野庾公敬休,平阳之郡等(舒芜案:句有讹脱)以中外钦风,处在师友,诱从时选,皆坚拒之……益通《五经》,咸著别疏……注撰之暇,联为赋论歌诗,合数百首……未尝一为今体诗。”(《请卢尚书撰故处士姑臧李某志文状》,见《樊南文集补编》)竟以不为今体诗与不应时选,为先人的一项美德懿行,把今体诗看成时文制艺,想想这话竟是李商隐说的,实在有点可笑,也可以从反面证明姚鼐的设想大有根据了。

宋诗以散文化别启途径,欧苏王黄的古体,充分体现了散文化之美,皆足以名家,然而已是强弩之末,难以为继。此后元明清三朝,诗人的成绩,便完全在于近体。但无论哪一部诗集,其中都有大量的古体诗;倘是分体编次的,一定都把五七古放在前面,或者更冠以谁也不要读的郊庙乐歌之类,纯粹为了张皇门面。只有吴梅村(伟业)进一步把长庆体加以近体化而成所谓梅村体,无论那些商标汉魏的人怎样鄙笑为“格调卑近”,但三个朝代六百年间,古体诗能流传于口耳讽诵之间的,终于只有《圆圆曲》等数篇而已。可见一种新体,自有其生命力,自会吸引诗人们来完善它,发展它,而它就会流传下去,不是任何轻蔑嗤笑所能妨碍、所能阻止的。反之,一种过时的旧体,不管诗人们怎样从惯性出发,尊为正宗,大家来做,还是做不出什么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