Ⅶ 东京电灯的经营重建与国家管理电力

就任东京电灯的社长

小林一三就任阪急电铁的社长是在1927年(昭和二年)3月,当时他54岁。同年7月,小林又被聘请为东京电灯的董事长,并在翌年3月成为副社长,1933年11月成为社长。那几年正好是昭和初期的经济危机时期,围绕1927年3月的关东大地震法案,以财务大臣片冈直辉在议会上的失言为开端,各地银行先后发生了挤兑事件,以渡边银行为首的9家银行纷纷停业。翌年4月,背负着一笔铃木商店的巨额不良债权的台湾银行宣布破产,近江银行(大阪)、十五银行(东京)等有势力的银行也都被迫停业。

将小林聘请到东京电灯的是三井银行的池田成彬。当时,东京电灯的社长是甲州财阀若尾璋八。由于若尾的散漫经营,公司陷入了经营危机。因此,池田聘请了乡诚之助为会长,小林和大桥新太郎为董事。乡诚之助长年担任东京证券交易所的理事长,众所周知是一位如“财界斡旋人”一样的实业家。三井银行为东京电灯提供了巨额融资,因此无论如何都想要重振该公司。大桥除了经营家业博文馆之外,还曾经担任过东京瓦斯专务董事和王子制纸董事。

小林和若尾都出生于甲州(山梨县),小林父亲的老家丹泽家与若尾家交情匪浅。自从甲午战争后的1898年(明治三十一年)12月佐竹作太郎就任东京电灯的社长以来,担任社长的便是神户举一、若尾璋八以及山梨县人,该公司也被看作甲州系的事业。因此,围绕小林就任东京电灯董事一事,有了这样的说法:“昭和元年,小林在东京电灯社长若尾璋八的恳求下,就任东店副社长一职。”[1]不过,当时掌握东京电灯人事权的是三井银行的池田成彬,成功说服小林的也是池田。池田后来讲述道:“东京电灯公司的借款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还在增加。而这一切难道不是若尾先生造成的吗?我就想要把小林君从宝塚拉拢过来。”[2]从这也能看出池田对小林抱有很大的期望。在推动东京电灯的内部改革方面,小林可以说是最佳人选。

刚成为阪急电铁社长的小林,拒绝就任东京电灯的董事一职,但是在池田的再三劝说下,他终于在1927年7月同意就任董事。小林后来考虑到:“20年来,由我亲手拉扯大的阪急电铁不再是一家非我不可的公司了。”既然如此,“不如前往东京,让他们见识见识大阪财界的本事,这样感觉也不错”。[3]就这样,小林把阪急电铁的经营交给专务董事上田宁,开始了往返于东京和大阪的生活。

1934年1月,小林成为阪急电铁的董事会会长。自小林辞去社长担任会长后,专务上田宁便升任副社长,不久后成为社长。1936年10月,小林辞去阪急电铁会长一职,由佐藤博夫担任社长。小林辞掉了在阪急电铁的所有职务,全身心投入到东京电铁的经营。在佐藤之后,阪急电铁的社长先后由太田垣士郎、和田熏继任,但出现重要的经营问题时,现任社长还是会去找小林商量。

1930年6月,若尾被迫辞去东京电灯的社长一职,乡诚之助便兼任了会长和社长,成立了乡·小林体制。在此之后的1933年11月25日,小林成为社长,乡诚之助则退居会长。

当时,东京电灯的资本高达31572.4万日元,如果除去南满洲铁路,就是资金量最大的公司,从业人员也有一万多人,而其他四大电力公司的资本分别为:大同电力12170万日元,东邦电力12550万日元,日本电力6570万日元,宇治川电力5970万日元,东京电灯的资本金额在五大电力中可以说是最拔尖的,远远超过其他四家。小林就这样成为“日本第一大公司”东京电灯的社长。

不过,就在小林刚刚成为东京电灯的社长之时,关于他是否会从阪急电铁辞职的流言就传开了。对此,小林明确否认了并回应道:“东电是日本第一的大公司,而阪急电铁规模虽小,却也是日本第一的铁路模范。我对二者的自豪感有着云泥之别。(此处省略)阪急电铁从创立到现在,都由我亲手经营,坚决执行将其发扬光大的计划,丝毫没有理由让我抛下现在的责任和地位去东京。”虽说东电是“日本第一的大公司”,但对小林来说,阪急电铁才是“我的公司”“规模虽小却也是日本第一的模范电铁”。将“从创立到现在亲手经营”的阪急电铁这座“宝山”弃之不顾,反而出征东京,小林并不是会这么做的傻瓜。[4]

但是,小林参与东京电灯的经营时,其经营状况正在显著恶化。如表1-7所示,公司债券、借款都呈现增加的趋势,自1930年上半年以来,利润率持续降低。缴付资本金利润率以1930年上半年的10%为限,变成了7.5%,之后也在逐渐降低。固定资产利润率的走势几乎一样,1930年上半年是4.1%,之后逐渐降低。分红利率也从1930年上半年前期的8%下降到5%,在1930年下半年则降到了4%,1931年下半年更是下降到了3%。

表1-7 东京电灯的经营状况(单位:千日元) Ⅶ 东京电灯的经营重建与国家管理电力 - 图1

[注] 东京电灯股份公司【1936】,《东京电灯股份公司开业50年史》(同社)以及东京电灯《报告》各期。

[注]利润额包括董事奖金、社员退休金、外债偿还亏损差额准备金。

进行公司内部改革

小林立刻着手公司内部的改革,首先就是抵制“浪费”,尤其是要求职员们“消除商品浪费”,呼吁“在总部及其他各店,都要减少不必要的灯光,特别是在白天或者类似的情况下,都要尽量把灯关掉”。[5]

接着,小林开始肃正纲纪,着手改善公司整体的服务态度。在1931年7月召开的第7次分店长会议上,会长兼社长乡诚之助提出将肃正纲纪和改善服务态度作为东京电灯当前的课题。他认为:“我们在以前就经常提到这个问题,不过现在才正式提出来,它是公司的根本,具有正面意义,没有公司能在纲纪紊乱的情况下实现繁荣。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先于他人,所以现在要重新调整一下。如今在各个方面依旧有很多扰乱纲纪的事,实在是令人失望透顶。(此处省略)对此,我想还有其他解决办法,但现在的公司只是稍做处理,流于形式,犹豫不决。只要后来赔偿损失就不再追究挪用公款的行为,这种趋势是不对的。自古以来,罪责就是罪责,赔偿就是赔偿,没有只要赔偿了,罪责就无关紧要的说法。”强调了肃正纲纪的必要性。关于改善服务态度,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说法:“总之,东电就是衙门式作风,官僚式摆谱,让人很头疼”,“像东电这类垄断事业很容易陷入这种弊端”。乡诚之助曾说过,“全体职员都要以售货员的态度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重视顾客,亲切接待顾客的同时,要牢记像我们这种从事公共事业的,必须要像忠实的公仆一样对待自己的事业,认真完成各自负责的业务。”[6]

公司员工道德低下和官僚式的服务态度不能全归咎于若尾一人,但隶属于立宪政友会的若尾,把政治看得比经营更重要,所以他没能解决这些问题也是事实。当时,东京电灯面临着许多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人正是小林。对于有不正当行为的公司员工,小林会给予严厉的惩罚,甚至会毫不留情地解雇他。若想解决东京电灯颓废的风气问题,最高管理部门的领导要向员工展示自己严正的生活态度,与此同时,需要对有不正当行为的员工施以看上去冷酷无情的处理,这些都是很有必要的。[7]

小林认为不管是在征收使用费的过程中产生的“挪用”问题,还是没有“重视顾客,亲切接待顾客”的服务问题,都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关系到经营的大问题。小林希望沿袭东京电灯的经营战略,也就是沿着推动“营业革新”这个方向来解决这些问题。换言之,小林想要开发一种新的事务系统,即提高收费事务效率与明确责任归属的系统。与此同时,通过售卖以开发需求为目标的电气器具,培养“生意人精神”,并强调向营业本位、服务本位的经营模式转变。

但是,小林对公司内部的改革也并非一帆风顺,他与若尾的关系相处得很不好,小林自己也这么讲过:“业绩每况愈下是因为受到了与若尾君事事不和的影响。”[8]东京电灯与东京电力合并之后,松永安左卫门持有的股票数量剧增,在1929年下半年成为持有508396股的首席股东。这么一来,若尾璋八的股东势力就有所下降。将所谓的甲州系股东持有的股份包含在内共80万股,若尾仅持有不到总股份数量的一成。

解决剩余电力

小林一三着手的另一课题是解决剩余电力。东京电灯的剩余电力变化如图1-6所示,在昭和经济危机下的1931年(昭和六年)达到了顶峰。1929年为每小时910685千瓦的剩余电力,在1930年达到每小时1331467千瓦,在1931年显著增长至每小时1436654千瓦。副社长小林一三把出现剩余电力的原因总结为以下4点:①预计每年需要增加6万—7万千瓦的电力,便建设发电设备,推广购电合约。不过由于经济不景气,用电需求减少。②与东京电力合并导致所拥有的电力总量增加。③由于日本电力进军东京,客户被抢走。④由于铁道部开始运营火力发电所,丢失了5万—6万千瓦的电力需求。小林分析道:“这些相比,我认为受经济不景气的影响是最大的。”[9]

Ⅶ 东京电灯的经营重建与国家管理电力 - 图2 图1-6 东京电灯的水力剩余电力量(单位:千瓦/小时)

[注] 东京电力股份公司【2002】,《关东的电气事业与东京电力》(同社)439页。

小林在掌握了剩余电力问题的具体情况后,便将革新公司员工的营业意识与解决剩余电力问题看作一个整体,使“生意人精神”这种思考方式扎根员工心中。与此同时,还考虑在不增加资金的前提下,利用既存的配电设备谋求增收,具体是指增加电灯烛火,特别是奖励电气用具的销售员,将“生意人精神”植入每位员工的心里。在东京电灯的《社报》(开业50年纪念号,1936年10月)上,登载了一篇来自公司员工的文章,内容如下。[10]

最近几年,我们东电营业成绩显著提高,不断向前发展。虽说一方面是因为市场需求增加,但另一方面是因为站在营业第一线的诸位公司职员以及从业人员,深刻领会到了小林社长的营业方针,不断努力,积极开展活动,所以取得了现在的成绩。我想诸位老员工应该不需要我在这里唠唠叨叨,大家都很清楚,关于对待客户的服务方法、说话方法、推销器具的方法等,在七八年前就已经是现在这样子了。电灯泡、收音机、电热器等其他器具的推销都是由公司职员亲自出马,有去街头夜市的,有拉着专用的宣传车在马路上跑的,还有把客户本位作为座右铭的。总之,为了给顾客提供一百分的服务,他们可谓绞尽脑汁,脑子里除了梦想就没有其他东西了。

小林提倡的“生意人精神”在短期内就渗透到了公司内部,从根本上不断地颠覆东京电灯的企业文化。

1931年12月,小林构筑了东京市内17所营业所体制,推进了电力需求的开发。1928年3月,东京电灯将东京市内的营业区域规整为中部、东部、南部、西部4个营业体制。可能是由于每一个营业所对应的客户数量过大,服务还是维持原样,据说“无论怎么努力拜托东电,给他们的总部打多少个电话,等到终于开始工作的时候,一般都过去一个月了”。[11]目前为止,东京电灯办事处或事务所的所有指示几乎都来自总部。这就意味着“办事处或事务所的接待处就是总部接待处的延伸”,无论是工程事务还是费用事务,都必须一一听从总部的指示。[12]

因此,小林把每一个营业所服务的客户数量定为5万户(30万盏电灯左右)上下,将目前为止的4个营业所重新编入东京市内17所营业所体制。因此,办事处变成了营业所,并设置了新的连接总部的联络事务所。在接待客户方面,日常决策的权限从公司总部下移到各营业所,接待客户的业务直接由营业所负责。营业所设置了经理科、营业科、工程科三科。为了推动业务的迅速落实,三个科室相互之间的联络都独立进行,在营业所所长的统一指挥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政府机关或大客户则交由联络营业所负责接待。

接着,小林在1934年的第12次分店长会议上,将“希望你们将办事处、事务所领导成为营业出色、服务优良的机构”的指示下达给全国所有分店长。也就是说,对外要把顾客服务做到极致,对内要谋求办事高效和事务公开透明。把顾客服务做到极致是“非常实用的一种方法”,与所谓的“发扬生意人精神”相通。办事高效指要构筑一个超越业务分担的协作体制;事务的公开透明是指消除金钱违规行为,这对预防公司职员的不正当行为来说是很有必要的。[13]

电力外债问题与财务战略

20世纪20年代,由于东京电灯的外国债券导致筹集资金活跃化,所以在1931年(昭和六年)12月,政府禁止黄金再度出口。这么一来,日元的汇率暴跌,外国债券的支付利息一举提高。东京电灯在1932年11月向政府申请买进外国债券,1936年上半年年末的外国债券买回持有额分别是:美国的外国债券1098.8万美元,英国的外国债券19.41万英镑,信越美国的外国债券84.2万美元。

根据外国债券信托契约的偿债基金条款,一旦开始进行外国债券的偿还,就会产生5544万日元的亏损差额。1935年上半年,东京电灯为了填补偿还外国债券时产生的亏损差额,在1935年上半年设置了一个外国债券偿还亏损差额准备金账目,一直到外国债券偿还期满的1953年下半年为止,在这38年间,每年记入150万日元的准备金,并决定在公司内部保留此账目。

东京电灯在1928年6月发行外国债券时,在与承诺者缔结的信托契约书中,有一个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特约条款,即每半年增加金币750万日元(其中包括法定准备金和维持费),列入金币日元的支出里,支出部分相当于纯增加财产里的一分五厘。但在禁止黄金出口后,由于日元汇率暴跌,用这个方法计算折旧金会出现一大笔差额,在外国债券偿还期满前,就可以把全部债务还清。不仅如此,由于美国也脱离了金本位制,黄金条款应该对应哪个对外汇率变得含糊不清,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小林对这个问题作了如下说明。[14]

世界上有好多人认为,应该在信托契约上规定,必须以金元来偿还资产,这里的金元指的是没有禁止黄金出口时期的日元。不过,契约书上并没有这么写,只写了每年必须有750万日元以上的资产偿还,而这充其量只是要用金元偿还。因此,便有人持这样的说法:与现在维持金本位的国家的货币法郎相比,更应该积攒行市的日元。

也就是说,这里涉及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即关于增加财产的评价。在两个当事国的货币都脱离了金本位的情况下,为了保护金本位,需要通过第三国的货币价值进行评价。目前也正在议论写有的这一部分内容是否可以适用于日本。不过,最终也只是议论而已。显然,无论是积攒金元还是美元,都没有任何明文规定,都是通过一点点的解释推测,随便议论而已。所以,如果只是一味地遵循“750万日元以上”这个条款,那么只要积攒日元就可以了。

小林从以上角度出发,开始与外国债券的承诺公司三井银行、嘉拉缇·托拉斯公司(纽约)、拉萨德·布鲁萨思商会(伦敦)等进行交涉。根据1933年下半年的结算,在不列入利润率的前提下,扣除各项亏损金额后,把剩下的所有资金都用来偿还了债务。小林表示他不打算用金元换算的750万日元清偿。1934年11月中旬,从嘉拉缇·托拉斯公司、拉萨德·布鲁萨思商会那里得到了这样的回答:“根据外国债券的信托条款,不要求固定资产的偿还金(相当于半年750万日元以及增加财产的15%的金额)一定要用金元来偿还。在考虑到物价飞涨的情况后,用纸币偿还也可以。”[15]不过,根据1934年下半年的结算,东京电灯保留了755万纸币日元作为固定资产折旧。《东洋经济新报》曾发表文章说:“不管怎么说,对手是嘉拉缇·托拉斯(纽约)、三井银行,所以如果当局者得不到金融资本家的信任,就不可能去处理金元偿还等问题。”他们对小林给予了高度评价。[16]

另一方面,东京电灯以低利息转借国内证券,整理购入电力,降低费用,整顿冗余人员以及消减人事开支等。在小林的领导下,东电进行了经营的重建整顿。由于公司债券和借款限制了外部筹资,所以要通过整顿内部来进行财务再生。

昭和肥料与日本轻金属

小林一三通过涉足电力业,开始进军昭和肥料与日本轻金属这样的制造业。对于将电铁业、百货商场、休闲娱乐等都市型第三产业作为主要事业的小林来说,这样的尝试颇具特色,也不失为解决剩余电力问题的一种手段。

1928年(昭和三年)10月,小林与铃木忠治、森矗昶一起创办了昭和肥料股份公司,就任监察人一职。考虑到化学肥料工业是电力消耗比较多的产业,创办这家肥料公司,对东京电灯的剩余电力问题来说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法。

在高濑河道、千曲河道、阿贺野河道有一个合计8万千瓦的发电所,还有一个叫作东信电气股份公司的电力批发公司。东信电气股份公司由味之素的铃木三郎助、铃木忠治、森矗昶等人共同出资创办,是一家把电力集中出售给零售公司的公司,由零售公司将电灯、电力出售给供给区域内的需求方。东信电气将所有的发电电力都出售给东京电灯,而东京电灯的子公司东电证券所是东信电气最大的股东。

昭和肥料的资本金是1000万日元,由东京电灯、东信电气,以及铃木三郎助、森矗昶等人投资。昭和肥料在新潟县的鹿濑建设了氢氧化钙工厂,在神奈川县的川崎建设了硫酸铵工厂。鹿濑和川崎分别从1929年9月和1931年2月开始进行机械作业。[17]之后,昭和肥料的资本金在1931年7月达到1500万日元,在1933年10月达到3000万日元,在1939年与日本电工合并成为昭和电工。虽说昭和肥料只是为了解决东京电灯的剩余电力而创办的公司,但它也在日本的化学肥料工业的发展史上留下了光辉业绩。

从1935年9月至1936年4月,小林一直在欧美旅行。1935年12月,他还访问了苏联的第聂伯河工业地带。在这里,第聂伯河的大发电所可以产生55万吨的电力,制造1万吨的铝。铝工业是大量消耗电力的产业,生产1吨的铝,至少需要3万千瓦的电力,小林也在考虑,这一产业是否也对解决东京电灯的剩余电力有帮助。

东京电灯虽拥有位于富士山麓的原野上的“富士河电力和大井河之电力”,但这些都是浪费资金、废弃量巨大、“品质最差的电力源”。小林认为,想要活用它们,就必须采取与第聂伯河一样的做法,建设一个大发电所,在富士河、蒲原附近形成一个工业地带,于是他收购了这片土地。1937年7月日本侵华战争爆发后,小林与大仓、古河两位财阀一起,在1939年创办了日本轻金属股份公司,开始了铝的生产制造,小林担任第一代社长。日本轻金属在静冈县和新潟县都有工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生产了高达5万吨的铝。[18]

从自由竞争到电力统一控制与国家管理

20世纪30年代是以五大电力为中心且竞争激化的年代。东京电灯与东京电力之间不计后果的竞争在两家公司合并时一并结束,但开始苦恼于与日本电力的竞争。通信大臣小泉又次郎没有接受东京电灯的请愿,而是决定将日本电力迁入东京。换言之,也就是向日本电力批准了新的电力供给区域。

小林一三为了从这种竞争的不良影响中脱离出来,主张进行电力的统一控制。为了打破垄断,小林采取了促进各电力公司共同竞争的政策,但是结果仍旧只能是合并,或者是通过协定来维持关系。举例来说,东京市电气局、日本电灯以及东京电灯之间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三方根据所谓的三电协定达成了妥协,日本电灯便与东京电灯合并。东京电力迁入东京后,与东京电灯展开了激烈竞争,但是在1928年(昭和三年)4月也与东京电灯合并。

在小林看来,自由竞争表面上会使电力费用逐渐降低,对需求方有利,但实际上伴随着两重三重的投资、合并,建设资金随之增加,只会提高电灯和电力的成本,难以逐渐降低费用。换言之,不被需求的供给的增加,反而会让成本提高。举例来说,在只需要1万千瓦的电力的情况下却提供了2万千瓦的电力,由于2万千瓦电力的建设费都由1万千瓦的需求方来负担,电力费用自然会随之增加。

关于电灯和电力事业,小林追求的是在营业本位的前提下,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降低使用成本。因此:①预测需求,为必要的电力供给设备提供最经济节约的建设方案。②降低成本,避免出现剩余电力。③在输电线路连接上取得切实成果,实现线路的互通。④舍弃各公司分别建设预备火力发电所这种不经济的做法,转而制定统一建设火力发电所的计划,以谋求统一控制电力,这些都是关键的措施。最重要的是:并非通过公营化或者国营化来完成电力统管,而是通过各个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协定来完成。[19]小林的电力统制论大概就是以上这些内容。

1935年9月,小林踏上了欧美视察之旅。回到日本后,他考虑辞掉阪急电铁与东京电灯等相关公司的董事一职,从财界抽身而退。即使从东京电灯辞职,小林也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所以不用担心吃住问题。他希望建造一个“雅俗山庄”,在那里过上诗意的生活。

但由于出现了电力统管问题,小林没能从东京电灯辞职。电力统管问题从20世纪20年代中叶起,便逐渐向社会问题转变,1933年实行了电气委员会和电力联盟的共同统管,问题被认为暂且告一段落。但在1936年3月,出现了以电力国营化为目标的内阁调查局计划,展开了一场关于电力国家管理的争论。广田弘毅内阁的通信大臣赖母木桂吉,以实现民有国营化为目标,策划制定了“电力国家管理纲要”,即电气事业仍旧归人民私有,但是由国家管理运营。小林认为这个举措无异于是国家无偿收走私营的电力设备,由政府掌握电气事业运营的实权,他对此进行了强烈的批判。

军事当局支持了赖母木的私有国营方案。关于电力的私有国营方案,广田内阁在1937年1月发表了四项法案和一项电气事业修改法案,但由于内阁瓦解,这些方案没有被提交到议会。继任的林铣十郎内阁也发表声明,宣布将暂缓把电力方案提到议程。由此可见,电力国家管理这一问题可能会消失。

但在1937年6月,近卫文麿内阁刚一成立,电力问题便再度复燃。该内阁的通信大臣永井柳太郎重新主张电力私有国营方案。1937年10月,永井为了完成电力国营方案,设置了“临时电力调查会”,由他本人担任会长。该会的委员打着“官民合作”的名号,邀请日本电力社长池尾芳藏、宇治川电气社长林安繁、东邦电力社长松永安左卫门、大同电力社长增田次郎、东京电灯社长小林一三作为电气事业家的代表加入。

在电力调查委员会上,关于电力统管与国家管理问题,永井通信大臣并没有被国有国营、私有国营、私有私营这种说法束缚,而是认为“要真正做到以国家的要求为基础,不管实行怎样程度的统管,都需要实现统管的目的,并采取这种形式;不管采用怎样的企业形态,都应充分发挥个人的创意,将其运用在更广阔的范围,实事求是地研究这些问题,然后想办法解决问题”。小林一三原本对永井的发言抱有很大的期待,但等到政府草案出炉时,发现它和提倡私有国营的赖母木方案没有任何区别。在小林看来,这正是“资本主义革新的前奏”。[20] 1937年10月22日,临时电力调查会在通信省内举行了第二次会议。小林、池尾、林、松永、增田这五大电力社长在会议上提出两点建议:①国家正处于非常时期,没有必要变更企业形态,反而应该扩充、调整作为发动军需物资主要原料的电力。②应该将日满支水火电力的综合性开发调整作为日本新电力统管的大方针,并以这两项为要点提出了“电力统管试行方案”,以此表达他们反对国家管理电力的态度。

11月19日,临时电力调查会召开了最终会议。由于永井通信大臣与35名委员表明对国家管理电力的赞成,政府参考了在该调查会上委员们的发言,制定了草案,计划在下次议会上提出方案。在永井看来,不能再放任民间自发、任意地统管电力业,他“期待在国家的管理下,实现发电、送电、配电合理化、经济化的目标,我们应该为达成这个国家的共同使命而努力”。[21]但是,赞成国家管理电力的35名委员的大多数都是政府人员,五大电力公司的社长便联名反对这项政府草案。

小林对政府当局的主张所持的批判态度如下:政府当局认为:①通过国家管理,电气的供给可以更加丰富、低廉。②采取极权主义的做法,由国家统一管理河川的使用以及输电线的建设,可以让电力费用相比个别公司经营之下更为便宜,所以主张电力国营。而小林则认为:①私营也有可能做到丰富低廉的电力供给。②通过发送电设备的统合连接,促进设备利用的合理化,这一点只要活用现行的电气事业法就能做到,所以没有必要全部交由国家管理。并且电力统管明明只需活用电气事业法即可,却至今为止没有得到落实,造成这种局面的与其说是私营事业家,不如说是通信当局自身的问题。[22]

尽管小林发表了自己的主张,但是关于国家管理电力的“电力管理法案”“日本发送电股份公司法案”等最终还是在1938年1月被提交到众议院,在同年3月26日得到了贵众两院的一致通过,并在同年4月正式公布。以五大电力为首的私营电气事业家,可以选择将其电气设备提供给日本发送电公司以及9个配电公司,并且为这些公司提供资金,或者被这些公司强制收购或任意收购。东京电灯也分别在1939年4月1日、1941年10月1日、1942年4月1日三次为这些公司提供资金。

如何解决电力不足的问题

自国家管理电力法案成立后几个月不到的时间里,日本就陷入了严重的电力不足问题。在小林看来,这种情况实在是“过于讽刺”,在应该排除万难,着手扩充生产力以及增进输出之时,陷入了电力不足危机,对产业人的影响自不用说,国民的消费生活也受到了威胁。小林并不反对国家管理的精神本身,但是在中日战争进行到白热化期间实行国家管理这样的大改革,实在是过于轻率鲁莽。

电力不足的原因列举出了如下三条:①电力需求激增;②缺水;③煤炭配给不足。但在小林的分析看来,电力需求激增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问题,缺水的程度也没有严重到引起骚乱。问题就在于,提供火力使用的煤炭数量不充足。如果全部发送电的火力发电所能够正常运转,就不会产生电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小林想到的解决方向就是改善煤炭的配给统管,优先配送煤炭给发电所才是最重要的。

小林在电力问题上发生过一件趣事。从1926年(大正十五年)8月4日到19日的16天内,小林作为以平生釟太郎为中心的扶轮社(译者注:以服务社会为主旨的国际性组织)的台湾视察团的一员,到殖民地台湾旅行。虽然这一旅行是他受到扶轮社伙伴的邀请便立即决定的,但他为之做了相应的准备,并在心中暗暗萌发了一个想法——在外地开展新的事业。[23]

话分两头,当时的台湾也正苦于电力紧缺。[24]旅行期间的8月11日,在总督府举办的茶话会上,小林为解决台湾的电力紧缺问题提出了一个方案,即放弃重启资金无望的水力发电所的工程,转而在台北和高雄建设可以生产1.5万—2万千瓦电力且成本低廉的大容量火力发电所。但令人遗憾的是,小林的方案并没有被采纳,台湾方面还是继续推进日月潭水力发电所的建设工程,仅修建了一座应付一时之需的2000—5000千瓦规模的火力发电所。在20世纪20年代的殖民地台湾,小林为尽快解决其电力不足问题还提供了建议方案。

回归正题。有趣的是,小林在这里反对的并不是国家管理本身,而是主张改善国家管理在机构和运营上的缺陷,在发电送电上必须发挥其功能和作用。除此之外,小林还主张在“水主火从”的方针下活用未开发的水力,为了避免仅仅因为缺水就难以应付的情况,应事先制订一个全面周到的水力发电所的建设计划,这一点尤为重要。虽然小林强烈反对国家管理电力,但在实现国家管理后,每逢出现电力不足的问题时,小林还是会像上述那样,实事求是地为国家管理建言献策。[25]

即便如此,小林强烈反对国家管理电力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从1940年2月20日到28日,在《日本本土工业新闻》上,他连续9天发表了“如何顺利解决电力问题”的意见书,在这里列举如下几条意见:①深化电力行政机构改革;②修改电力关系法则;③改善难以获取煤炭的情况;④改善电源建设工程延迟的现状;⑤主张电力开发的重点主义等。不过,他认为再次检讨国家管理的问题才是迫切需要面对的课题。换言之,为了解决电力不足的问题,对于国家管理应该要扩大到送电事业的说法,小林反驳说:“即便送电事业发展到了如今的地步,只要修改现行的电气事业法并运用下去,还是可以充分实现统管目标的。由于送电事业是经常与大众接触的日常工作,比起由政府直接经营,委托给私人经营反而会增加更多的效益。”他主张将再次检讨国家管理的问题作为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26]

小林一三的电气事业经营论

那么,对电力交由国家管理表示强烈批判的小林,其电气事业经营论到底是什么呢?到目前为止,他虽未曾回顾过,但关于电气事业,小林写了很多的评论。例如,1935年5月,小林在经济俱乐部进行了以“电力事业经营的改革”为题目的演讲,后来将其改名为“本应到来的电力事业经营”,并收录到《日后之事》这本自著里。[27]

在高桥的财政政策下,军用物资市场景气,电气事业的经营环境也开始好转。但是,各个方面纷纷提出了这样的请求,即为了让重工业得到发展,必须进一步降低电力费用。在小林看来,想要压低电力费用,大概有以下3个方法。

第一,筹建费用低廉的发电所,中和原有的高价发电所的费用,从而降低电力费用。第二,限制分红,增加企业保留金,实行降低成本的方法。第三,根据公司间的合同约定进行整理和统管,以此为基础,谋求经费的节约。

纵观日本电力业的实况,会发现其建设费用极高。根据1934年年末统计的发电量:水力约315.9万千瓦,火力约145.5万千瓦,共计461.4万千瓦。东京电灯、日本电力、东邦电力、宇治川电气、大同电力这五大电力公司的建设费用为平均每千瓦383日元。但如果把这与国外的电力费用相比,日本的使用费并不算特别高。只有瑞士没有像日本那样采用定额制,这是因为瑞士的电费体系与日本不同。

小林认为,国家既然需要降低电力费用,作为事业当局的责任,不能就这样将其放任不管。小林调查了苏联的第聂伯河电力开发计划,发现他们为了保护电力工业,限制了普通家庭的电力使用,而这个方法就如他山之石,有值得参考的价值。

表1-8 电化工业制品的进口(1934年度) Ⅶ 东京电灯的经营重建与国家管理电力 - 图3

[出处]小林一三《日后之事》(全集)7卷81页。

[注]“合金钢材”为“锰”“硅”“钨”“钼”“铬”。

如表1-8所示,在1934年,日本共进口了价值8000万日元的硫酸铵、氢氧化钠、氯化钾、铝、锌、铜、合金钢材等电化工业制品。在日本,如果可以将16.2万千瓦的电力以每千瓦5厘以下的价格出售的话,就可以杜绝这8000万日元的进口。也就是说,在小林看来,为了防止进口,需要供给廉价的电力。比如静冈县大井河水系的21.6万千瓦的电力就可以按6厘8分左右的价格出售。在国家的非常时期,不止静冈县,全国都必须这样进行电力开发。对于电力,小林有如下认知:[28]

我先说说我的看法。即使在电力事业的范畴中,水力事业也是像国家的百年大计一样,始终拥有这样的特性。对于水力事业,我们不能总是只考虑它的建设费所对应的利润,然后再将其作为一项事业进行发展,我们更应该像对待道路或者港湾一样,把它作为国家产业基础工程中不可欠缺的设备建设,这样的时代不是正在到来了吗?建造丁度、神户港或者横滨港时,即使不能立即看到这个港口的收益率也没关系,因为它们最终会成为让国家强大的利器……而将水力电气看作港口一样的时代,难道不是正在来临吗?

因此,电力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水力发电,它是促进产业发展的社会资本。以前文提到的静冈县大井河水系的开发为例,提供6厘8分的电力后,如果兴起各种工业,就可以全部抵掉8000万日元的进口,产生500万的国税、地方税。对此,静冈县可以在25年内将5分4厘的县债全部还清,而且还能获得巨额的税金,实现当地的繁荣昌盛。

这样一来,电气事业家就必须为降低电气费用而拼命努力。但是,实现这一点并不能通过减少分红,或是基于合同约定和统管,以及低廉的工程以降低成本。小林提倡在各种各样的土地上兴起水力发电,形成工业地带。这样做的话,就可以避免输电过程中的电力损失。“如果统管后进展顺利,电费就会变得相当便宜。而在这个水源充足的国家,是应该像至今为止那样,由利润本位的企业公司采取过去的经营方法去开发?还是从今往后,需要处理的新部分在被统管后都交由政府或者是各府县去处理呢?”这个课题值得研究。[29]

注释:

[1]伊藤常一编【1929】,《京浜在住山梨县绅士录》(山梨县人社)47页。

[2]池田成彬【1949】,《财界回顾》(世界的日本社)238页。

[3]村岛归之【1937】,《小林一三》(国民出版)242页。

[4]小林一三“奈良的旅社”《全集》第6卷298页。

[5]小林一三“怎样才能避免浪费”东京电灯《社报》第307号,1929年5月15日17页。

[6]“在第7次分店店长会议上社长的训示”东京电灯《社报》第334号,1931年8月15日18页。

[7]竹内朴儿【1965】,《电器屋故事(下)》(电气商品联盟)77页。

[8]“持续动摇的东电的领导层(下)”《东洋经济新报》1930年4月19日(东洋经济新报社)31页。

[9]“东电为什么不盈利,何时才能盈利”《钻石》1932年1月11日(钻石社)61页。

[10]“营业线上的划时代活动”东京电灯《社报》开业50周年纪念号,1936年10月25日68页。

[11]“营业部长在东京各营业所所长会议上的问候要旨”东京电灯《社报》第339号,1931年1月15日26页。

[12]“东京中部营业所所长福田丰对各派遣员的问候”东京电灯《社报》第337号,1931年1月15日15页。

[13]“社长在第12次分店店长会议上的问候”东京电灯《社报》第364号,1934年2月15日34页。

[14]“《金元偿还什么的并没有被写上呀》小林作为东电社长的气势 分红会随之死灰复燃?”《中外商业新报》1934年10月16日。而且,关于东京电灯的外国债券问题,参照了东京电力股份公司【2002】,《关东的电气事业与东京电力——从电气事业的创始到东京电力50年来的轨迹》(同社)。

[15]“东电的偿还问题的解决与恢复分红”《东洋经济新报》1934年12月1日(东洋经济新报社)22页。

[16]“东京电灯”《东洋经济新报》1935年新年特大号,1935年1月(东洋经济新报社)119页。

[17]上述《关东的电气事业与东京电力——从电气事业的创始到东京电力50年来的轨迹》369页。

[18]小林一三“我的人生观”《全集》第1卷238—239页。

[19]小林一三“雅俗山庄漫笔”《全集》第5卷133—141页。

[20]小林一三“电力问题的背后”《全集》第7卷304—305页。

[21]“与私营的反对抗衡,不顾多数人的决定电力国家管理方案昨天的调查会最终会议”《大阪每日新闻》1937年11月20日。

[22]关于这一点,参照了小林一三“电力问题的背后”《全集》第7卷303—325页。

[23]伊井春树【2015】,“小林一三的台湾旅行记——作为和歌咏作的记录”《阪急文化研究年报》第3号(阪急文化财团)1页。

[24]平井健介【2014】,“平生釟三郎看殖民地台湾”《平生釟三郎日记》第9卷附录(甲南学园)6页。

[25]小林一三“电力不足怎么办(上)”《东京日日新闻》1940年1月25日。

[26]小林一三“如何才能顺利解决电力问题”《日本工业新闻》1940年2月20—28日。

[27]小林一三《日后之事》《全集》第7卷72—87页。

[28]小林一三“应该到来的电力事业经营”(由《日后之事》所收)《全集》第7卷83—84页。而且,原文几乎都被加了着重号,不过只能割爱。

[29]同上,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