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储是私有机构吗

惊恐、怀疑、惧怕,在各种情绪的左右之下,美国各界迅速就成立中央银行达成了共识——我们需要一家强有力的金融管理机构。

经过长时间的酝酿,美国国会在奥尔德里奇计划的基础上形成了《联邦储备法案》。1913年,伍德罗·威尔逊总统签署该法案,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美联储,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是它的核心管理机构)诞生了。

什么是美联储?

《联邦储备法案》开宗明义:这个法案规定建立联邦储备银行,提供弹性货币,提供商业票据再贴现手段,实现美国银行更有效的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目的。

罗伯特·莱瑟姆·欧文是该法案的主要起草者,他曾明言,国民经济会遭遇周而复始的金融恐慌,尤其是农忙时节对资金需求量会骤然上升,法案目标是“让美国不再频发周期性金融恐慌”,手段则是提供“弹性货币”(elastic currency)。否则,周期性金融循环会“对整个美国造成沉重打击,甚至动摇国家的根基”。

关于美联储,前几年有一种流行观点,说这是一家被全球顶级财团控制的机构。这种观点惊世骇俗,也很卖座儿。出现这一论断,可能与美联储最初的股权结构有关,阴谋论自来有人愿意相信,不是因为正确,而是这玩意儿能为弱者失败找到理由,为吸引眼球再演绎一下,错误观点就成了流行品种。

抽丝剥茧,分析美联储,我们也从股权结构入手。

按照《联邦储备法案》,美国共有12个联邦储备大区,每区设定一家联邦储备银行,该区域内所有国民银行都有法定义务成为会员,其他州立银行和信托公司如果符合一定条件也可以加入,所有成员机构必须认购相当于其资本额和余额1/6的联邦储备银行的股本。

有了国民银行的股份,美联储就是一家私人机构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联邦储备法》明确规定,美联储的运行不受私人股东或者商业银行左右,董事会9名成员,其中6名通过选举产生,另外3名由联邦储备委员会任命。不要说来自地方联储的6名董事可以控制董事会,他们的任命是要经美联储批准的。

退一步说,即使股权机构可以影响董事会,全球所有的董事会也只能停留在战略层面,更重要的是实际操作层面,即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FOMC有12位委员,其中7位执行委员由总统提名,经国会批准,另外5位由地区联邦储备银行主席构成。在FOMC会议上,来自政府的执行委员占绝对优势,5位地区联邦储备银行代表,也在州级政府选举中产生,并不代表商业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如果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大家就容易理解这个问题了。

美联储股权结构有点儿类似于今天我们的行业体系,或者说协会:所有的行业管理组织都是由各家企业出钱供养的,但是,能让行业管理组织听会员的吗?答案显然是不可能的。

实际上,即使在最信奉自由经济的美国也是这样。所谓股权,起不到教科书那么大作用,股权分散条件下股东权力能否落实存疑,否则就不存在“内部人控制”的概念了(内部人控制指企业公司高管层完全控制了公司运营,股东无所作为)。商事公司尚且如此,指望交点儿会费就去指挥美联储是不可能的。

美国建立联邦储备系统是多元集团利益调和的结果,在现有框架内平衡了联邦与州权、东部与西部、工商业与农业等多个利益主体的诉求。所以,众议院银行货币委员会主席帕特曼这样评论美联储:它也是一个古怪的机构,因为你再也不能想象出一个更笨拙、更复杂的混合体,它既是私人的,又是政府的,既是行政的,又是立法的,既是全国性的,又是地区性的。

从今天的视角来看,初生时期的美联储在货币政策操作方面还显得很稚嫩,从最初10年来看,施政方针存在着严重的谬误:在经济繁荣时加大货币供应,经济萧条时期又减少货币供应,理由是经济繁荣时期农场主、工商业主需要资金,反之则反是。也就是说,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完全是“顺周期”的,整个经济周期,只有复苏阶段能刺激经济,繁荣、萧条、衰退期间都会加剧经济和物价波动。

长此以往,一场新的危机就在所难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