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当上会稽内史与王述有关,王羲之辞去会稽内史也与王述有关,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无非是名士的矜持、自尊和意气用事。

    王述与王羲之齐名。王羲之觉得不平,他怎么能与我齐名?人们不是都说他痴吗?这样不就说明我也痴吗?他的这种不平与对王述的轻视难免形于辞色,形于辞色就难免被王述知道,被王述知道就难免也要生气,这样二人便难免“情好不协”。再加上王述因母丧离职以后,仍居住在会稽境内服丧,而接替他为会稽内史的王羲之只到他家慰勉过一次,从此再未登门,全不顾士人的情面与两家世代的交往,于是他的积怨就更深了。服丧期满以后,正好殷浩被免为庶人——我们记得那是永和十年(354年),于是王述就补了他的缺,成为扬州刺史,也成为王羲之的顶头上司(会稽郡隶属扬州)。上任之前,他在郡内转了一圈,唯独不到王羲之那里去,只是在走马上任时蜻蜓点水般道了一个别,走了一个过场。

    这是王羲之意想不到的。不久以前,他还对人说“王述想再当会稽内史,恐怕是很渺茫的”,人家却当得更大了!王羲之当然耻于在他属下,便派人到朝廷要求把会稽划归越州。这不但不可能,还传为笑柄。不久,王述有意到会稽检察政事,找郡里有关人员谈话,追问得十分苛刻,王羲之更觉耻辱了。现在只剩下一条路:称病辞职。

    永和十一年(355年)三月九日,正是兰亭雅集两年以后,王羲之在父母墓前郑重起誓,说自己在官场碌碌无为,辱没先人,决心从今以后止足却步,永不仕进,如有食言,那就简直不像个儿子,“子而不子,天地所不覆载,名教所不得容。信誓之诚,有如皎日”!接着就向朝廷提交了辞呈。朝廷知道他发下毒誓,没挽留他,以后也没再征聘他。那年,他五十三岁。

    真是无官一身轻,现在他完全自由了!现在只剩下一个字:乐。

    他并没有离开会稽,他舍不得这里的明山秀水,他要实现当年终老于此的夙愿。人家都说,会稽的山水,剡最美;剡的山水,金庭洞最美。他就在那最美最美的地方,建起了他的住宅,还有书楼、墨池什么的。这里离支遁的沃洲小岭也不远。现在这里叫金庭镇,还有王羲之墓呢!以这里为中心,他与谢安等人士,游遍了浙东的山山水水。每到一处,还常常捕鸟、钓鱼。这是他的一大乐。

    谢安的弟弟谢万正在朝廷任吏部郎,王羲之与他也是忘年之交,经常通信。其中有封信说:“古之辞世者或披发佯狂,或污身秽迹,可谓艰矣。今仆坐而获逸,遂其宿心,其为庆幸,岂非天赐!”

    前面说过,我觉得“隐逸”的“逸”似乎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逃”,一种是“乐”,王羲之这信又为我提供了一个证据。假如像他那样,把他现在的生活看成是隐逸,那么他的“获逸”,所获的正是“乐”。他用不着像古代隐者那样披头散发,装疯卖傻,邋里邋遢,他舒舒服服就当了隐士,获得了高隐的美名。他没有衣食之忧。他有田地出租,可以“行田视地利,颐养闲暇”。这是他的二大乐。

    天伦之乐,应是王羲之辞官之后的第三样乐事,因为他有了更多的闲暇和心神来享受这种乐趣。作为一位勤勉的书法家,他保存下很多书信,有的还保留着原始的笔迹,成为后人临摹的书帖。他的日常、琐屑然而又是亲切的生活小事,往往就记载于这些书信、书帖中。如有一封说:“吾有七儿一女,皆同生,婚娶已毕,惟一小者尚未婚耳……今内外孙有十六人,足慰目前。”真是儿孙满堂!中国古人追求的人生最大福分不就如此吗?王羲之的妻子,我们还记得,就是郗鉴的女儿郗璇,当年他坦腹东床,想起来是多么荒唐,又是多么幸运,贤惠的郗夫人与他白头偕老,为他生下八个孩子。没结婚的是小儿子王献之,后来与表姐郗道茂成了亲。说起自己的一大群后代,王羲之真是如数家珍!

    在前引的那封给谢万的信中,他还说自家种了很多果树,开花结果的时候,抱着小的,领着大的,在果林里游玩观赏,呼吸那甜甜的香气。有时摘个果子,与孩子们分着吃。千载之下,我们读了,还似乎能分享到他那喜悦和满足的心情,也分享他家花的芬芳,果实的甘鲜。

    王羲之还认识了一位奇人——道士许迈,估计二人的年龄差不多。他也是士族子弟,却不想仕进,听了预言家郭璞的话,一心想学成仙飞升之术。父母去世后,就将妻子打发回娘家,自己到深山修炼。后来干脆给妻子写了封信,并附上十二首诗,向她最后告别。——唉,这是怎样的人生啊!也许真是“一人一种活法”,像向秀、郭象说的,只要“适性”,就是“逍遥”?……反正不管如何,王羲之很信服他,经常去造访他,结成世外之交,并跟随他到处寻采药石,从而又遍游了浙中一带的名山大川,观赏了更多奇山异水,他真恨不得对着它们大叫:“我王羲之,终当快乐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