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结论
周期性和大宗商品类公司的利润颇具波动性,这种波动性来自这些公司本身无法控制的宏观经济因素。随着经济运动的强弱交替,周期性公司的利润随之上下波动,而大宗商品类公司的利润和现金流,则随着商品价格波动而跌宕起伏。
在估值这些公司时,分析师要么忽视经济周期和商品价格周期,并假设当期的年度利润和现金流(它们是我们所处周期的函数)将会永远如此,要么会穷尽思虑设法从长预测周期变化。我们提出了估值这些公司的两种方法。
在第一种方法中,我们通过回顾过去的经济周期,着力留意这些公司正常化的利润、增长率和现金流。实际上,这种行为的言外之意是:周期会引起这些数字较大的波动,我们无法预测每年的周期变动。在第二种方法中,我们仍然假定正常化方式的合理性,但仅从长期角度这么做。在短期内,我们还是基于我们所处的周期,对收入、利润和现金流进行预测。当公司处在周期的中端时,这两种方式的预测结果趋同,但当它们处在顶端或底端时,这两种方式则逐渐偏离。
在本章的最后一节,我们考虑了一种可能性:把大宗商品类公司未开发储备视为期权——只要该公司有权开发这些储备,只是还没有必要对它们进行开发。我们坚持认为,对于大宗商品类公司,尤其是在该商品价格波动时,其公司交易价格应该在其现金流贴现价值之上,有一个溢价。
